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GB2760-2014
最新食品添加剂GB 2760-2014的介绍
![最新食品添加剂GB 2760-2014的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8bc362efaef8941ea76e05de.png)
甜蜜素在面包中发挥 甜味剂作用,最大使
用量为1.6g/kg
终产品:面包
原料:面包预拌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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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入原则两种情况的对比
3.4.1:
批准使用到原料中 在原料中发挥工艺作用 按照原料的添加剂使用
限量规定 在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
用的,不需在标签标注
3.4.2:
适应目前食品行业实际情况,增加 此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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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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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中的规定
表A.1 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表A.2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表A.3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
查找某类食品(A)能否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B) 关键点:确认A食品类别,确认B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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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
简便方法: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食品添加剂标准在线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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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修订内容
含铝食品添加剂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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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哪些属于食品添加剂?
一般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 着色剂、防腐剂氧化剂、甜味剂……
食品用香料: 能够用于调配食品香精、并使食品增香的物质 胶基糖果中的基础物质: 胶基糖果中起起泡、增塑、耐咀嚼等作用的物质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有助于食品加工,与食品本身无关的物质
脱氢乙酸钠用量标准
![脱氢乙酸钠用量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e1a99130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94.png)
脱氢乙酸钠用量标准
脱氢乙酸钠是一种常用的食品防腐剂,在中国,它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行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脱氢乙酸钠在不同食品中的用量标准如下:
1. 熟肉制品、预制肉制品、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最大使用量为0.5g/kg。
2. 腐乳、酱菜、复合调味料:最大使用量为0.3g/kg。
3. 面包、糕点、焙烤食品:最大使用量为0.5g/kg。
4. 果酱、果冻:最大使用量为0.5g/kg。
5. 其他杂粮制品(仅限杂粮灌肠制品):最大使用量为0.3g/kg。
6. 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最大使用量为0.3g/kg。
以上用量标准是针对一般食品的规定,特殊食品或有特殊规定的食品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
在使用脱氢乙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https://img.taocdn.com/s3/m/1479fde3f5335a8102d220d9.png)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一、调味面制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DB41/T 515-2007》(调味面制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苯甲酸、山梨酸、安赛蜜、糖精钠、脱氢乙酸、标签。
二、肉制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检测项目苯甲酸、山梨酸、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苋菜红、亚硝酸盐(以NaNO2计)。
三、发酵面制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检测项目安赛蜜、糖精钠、铝、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
四、调味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产品明示要求。
(二)检测项目总酸、可溶性无言固形物、标签、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脱氢乙酸。
五、糕点(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糕点通则》(GB/T20977-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酸价、过氧化值、铝、安赛蜜、苯甲酸、糖精钠、脱氢乙酸、标签。
六、酱腌菜(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脱氢乙酸、二氧化硫残留量、标签。
七、豆制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https://img.taocdn.com/s3/m/a71e14b6dd88d0d232d46a12.png)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一、调味面制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DB41/T 515-2007》(调味面制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苯甲酸、山梨酸、安赛蜜、糖精钠、脱氢乙酸、标签。
二、肉制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检测项目苯甲酸、山梨酸、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苋菜红、亚硝酸盐(以NaNO2计)。
三、发酵面制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检测项目安赛蜜、糖精钠、铝、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
四、调味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产品明示要求。
(二)检测项目总酸、可溶性无言固形物、标签、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脱氢乙酸。
五、糕点(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糕点通则》(GB/T20977-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酸价、过氧化值、铝、安赛蜜、苯甲酸、糖精钠、脱氢乙酸、标签。
六、酱腌菜(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脱氢乙酸、二氧化硫残留量、标签。
七、豆制品(一)检测依据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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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B l 6 7 4 0 —2 0 l 4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保 健食 品 G B 1 7 4 0 1 —2 0 1 4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膨化食 品
GB 1 9 2 9 8 -2 0 1 4食 品安 全 国家 标 准 包 装 饮
用 水
G B 1 3 1 0 4 —2 0 1 4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食 糖 G B 1 5 1 9 3 . 1 ~2 0 1 4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安
养强 化剂 棉 子糖
G B 3 1 6 1 9 —2 0 1 4食 品 安 全 国家 标 准 食 品添
 ̄ I I I I 决 明胶
复 突变试 验
G B 1 5 1 9 3 . 5 —2 0 1 4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哺乳动 物红细胞微核试验 G B 1 5 1 9 3 . 8 ~2 0 1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小鼠精
哺 乳类 细胞 D NA 损 伤 修 复 ( 非 程序 性 D NA 合
成 )试 验 GB 1 5 1 9 3 . 1 2 ~2 0 1 4食 品安 全 国家 标 准 体 外 哺乳类 细胞 HG P R T基 因突变 试验
称如 下 : G B 2 7 6 0 -2 0 1 4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 添加 剂使 用标 准
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G B 1 5 1 9 3 . 2 —2 O 1 4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毒
理学 实验 室操 作规 范
G B 1 5 1 9 3 . 3 —2 0 1 4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急 性经
口毒 性试 验
GB 1 5 1 9 3 . 4 —2 0 1 4食 品安全 国家 标准 细菌 回
原细 胞或精 母 细胞染 色体 畸变 试验
GB2760-2014说明
![GB2760-2014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4b269e9a6529647d27285238.png)
GB2760-2014标准说明王华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基本框架前言 正文范围、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用香料、食品用加工助剂 附录附录 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附录B:食品用香料名单 附录C: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 附录D: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 附录F: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2760-2014的主要内容-前言准替代情况 旧标准的主要变化 加了国家卫计委的公告 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 标准进行规定 改了3.4带入原则,增加了3.4.2 改了附录A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改了附录B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规定 改了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以下简称“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改了附录F食品分类系统 加了附录F“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2760-2014的主要内容-正文围 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残留量、加工助剂、INS和CNS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 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3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质量是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 的前提。
如何执行? 国家或行业标准 公告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带入原则 3.4.1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 食品中 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GB2760-2014修订概况
![GB2760-2014修订概况](https://img.taocdn.com/s3/m/219239de84254b35eefd34ae.png)
该配料必须是特定产品的原料; 配料中添加的这类添加剂必须是该特定产品中允许添加的; 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量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在该配料的标签上必须明确该配料只能用于特定食品终产品的生产。
改变3 内容
三、修订了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原因:评估显示,我国膳食铝摄入量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需采取措施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降低铝 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且可用其他添加剂品种替代。
改变3 内容
二、修订了带入原则的内容
原因:为从法律层面解决因工艺需要,配料生产过程中直接添加成品所需的添加剂的情况。该行为有客观需求, 这些添加剂在原料中并不发挥工艺作用,但由于所谓的配料也可作为前道工序的成品纳入监管,这些添加剂按照 原来的规定是不能使用于原料这一“成品”中。在原料这一“成品”中超范围加入的添加剂视作违法。 但如果使用该条,必须注意:
改变4 接轨
修订后的标准充分借鉴和参照了国家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基本框架和体例与国家标准基本一致。这对 实现中国食品工业在WTO框架下和CAC体系下的标准体系国际化和促进我国食品工业科学技术的国际 交流具有积极的作用。
使用表述 ONE
•
丰富了带入原则
•
更加科学合理实用
缩小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由小麦粉及其制品改为面糊、裹粉、煎炸粉以及油炸面制品)
(由水产及其制品改为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并调整铝残留量) (撤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
缩小合成着色剂铝色淀的使用范围; (撤销7种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仅限使用该着色剂) 撤销部分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改变3 内容
四、修订了原来过松的添加剂使用
GB2760-2014说明
![GB2760-2014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4b269e9a6529647d27285238.png)
GB2760-2014标准说明王华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基本框架前言 正文范围、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用香料、食品用加工助剂 附录附录 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附录B:食品用香料名单 附录C: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 附录D: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 附录F: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2760-2014的主要内容-前言准替代情况 旧标准的主要变化 加了国家卫计委的公告 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 标准进行规定 改了3.4带入原则,增加了3.4.2 改了附录A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改了附录B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规定 改了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以下简称“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改了附录F食品分类系统 加了附录F“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2760-2014的主要内容-正文围 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残留量、加工助剂、INS和CNS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 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3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质量是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 的前提。
如何执行? 国家或行业标准 公告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带入原则 3.4.1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 食品中 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GB2760-2014各类食品添加剂限量值表
![GB2760-2014各类食品添加剂限量值表](https://img.taocdn.com/s3/m/e347c6a669dc5022aaea00d6.pn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0.05 0.1 0.1 0.05 不得检出
安赛蜜 0.5 0.5 0.5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脱氢乙酸 0.5 0.5 0.5
苋菜红
胭脂红
柠檬黄 0.2 0.5 0.15 0.1 0.1 0.1 0.1 0.1 0.1 0.1 0.1 0.1 0.1
日落黄 0.2 0.5 0.2
亮蓝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0.1
0.025 0.02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0.05 0.05 0.05 0.025 0.05
0.05 0.1 0.1 0.1 不得检出 0.6 0.1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食品分类号 12.10 12.10.02 12.10.03 14.0 14.02 14.03 14.03.01 14.03.01.03 14.03.02 14.04 14.05 14.06 14.08 15.0 15.01 15.02 15.03 15.03.01 15.03.02 15.03.03 15.03.04 15.03.05 16.0 16.01 16.02 16.02.01 16.02.02 16.04 16.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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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铵磷脂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油脂(通常是硬化植物油)经甘油解制成脂肪酸甘油一酯和甘油二酯的混和物,用五氧化二磷进行磷酸化反应,并用氨中和而得的食品添加剂铵磷脂。
食品添加剂铵磷脂为油质状的半固态。
2结构式其中,R可以是甘油一酯或甘油二酯。
3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技术要求附录 A检验方法A.1 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之规定制备。
A.2 鉴别试验A.2.1 磷酸根的鉴别方法A.2.1.1 试剂和材料A.2.1.1.1 无水碳酸钠。
A.2.1.1.2 硝酸。
A.2.1.1.3 钼酸铵溶液。
A.2.1.2 鉴别方法称取1g试样,置于瓷蒸发皿中,加入2g无水碳酸钠,在电炉上加热灼烧,冷却后用5mL水和5mL硝酸溶解残渣,加入5mL钼酸铵,加热至沸腾,产生黄色沉淀。
A.2.2 脂肪酸和铵离子的鉴别方法将1g样品和25mL的0.5mol/L乙醇脂肪酸钾加热回流,冷凝器末端会溢出氨气,并能使石蕊试纸变色。
回流1h后冷却残余物为钾皂。
A.3 磷含量的测定A.3.1 试剂和材料A.3.1.1 硫酸。
A.3.1.2 硝酸。
A.3.1.3 高氯酸。
A.3.1.4 钒酸铵-钼酸铵溶液:分别用水溶解20g钼酸铵和1g钒酸铵,将两溶液混合,加入140mL硝酸,用水稀释至1000mL,混匀。
A.3.1.5 五氧化二磷标准贮备溶液[1mL溶液含五氧化磷(P2O5)2.00 mg]:将磷酸二氢钾(KH2PO4)在110℃烘2h,在干燥器中冷却后称取3.835g (精确至0.0005g),加水溶解,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A.3.1.6 五氧化二磷标准工作溶液[1mL溶液含五氧化磷(P2O5)0.2mg]:准确吸取50.0mL五氧化二磷标准贮备溶液于5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常见问题浅析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常见问题浅析](https://img.taocdn.com/s3/m/eb334842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9a.png)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 及为满足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 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 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1]。食品 添加剂在保持营养价值以及延长食品保质期等方面发
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可以提高食品的加工效 率和质量。科学的利用食品添加剂,不但能保障食品 的口感,提高档次,还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保证食品安全 [2]。目前,人们对食品多元化的需求及 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促使相关从业人员必需熟悉食品 的相关法律标准并合理应用。GB 2760-2014《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1] 是食品添加剂的通用标准,正确理 解和使用本标准,对食品生产企业及餐饮行业、食品 监管机构和检测机构来说都尤为重要。本文从标准中 细则入手,对一些常见问题进行探讨和辨析,希望有 助于对标准的理解和执行。
Food Safety 食品安全
类或小类)是对表 A.2 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 范围的例外,即表 A.3 的食品不允许随便使用表 A.2 所列出的食品添加剂,但表 A.3 中列出的食品类别及 隐含的下级食品类别应按表 A.1 的规定使用属于表 A.2 所列添加剂。同时,这些食品类别不得使用表 A.1 规 定的其上级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表 A.3 中有“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原则上不 能使用表 A.2 中的黄原胶(见表 A.2 中的序号 27), 表 A.1 规定“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中黄原胶 最大使用量为 5.0 g·kg-1,则可按照表 A.1 的规定使用。 但在其上级“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中使用的添 加剂不能用于“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如“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中 β- 胡萝卜素的最大使用量 为 1.0 g·kg-1,而“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则不 允许使用。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2014解读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2014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05bd15abc77da26925c5b08a.png)
三、标准解读
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本条是2014版GB 2760新增条款。该条款针对的是为食品终产品“量身定 制”的食品配料中添加在终产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做法,因食品工业发 3.4 带入原则 3.4.2 当某食品配料作为特定终产品的原料时, 批准用于上述特定终产品的添加剂允许添加到这些 展的需要,食品加工行业上下游的专业性和匹配性越来越高,这样的做法在 食品配料中 , 同时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的标签上应 食品工业中非常普遍。 明确标示该食品配料用于上述特定食品的生产。 本条款所规定的在食品配料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是为了在特定终产品中发 挥工艺作用,而不是在食品配料中发挥工艺作用; 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GB2760允许使用在该终产品中的品种,而且应保 证这种食品添加剂在配料中的使用量,不会导致在终产品中的含量超过 GB2760的规定; 添加了上述食品添加剂的配料仅能作为特定终产品的原料,而且标签上必须 明确标识该食品配料是用于特定食品终产品的生产。
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 d)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 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三、标准解读
例:
酱卤肉的检验报告:苯甲酸钠 0.08 g/kg ; 因酱卤肉检测出苯甲酸钠 ,判为不合格,于是你准备给以行政处罚。 在告知阶段,工厂带来了一份检验报告和几页配料记录表,并解释该苯甲酸钠系所用原料酱带来 的。 酱的检验报告:苯甲酸钠 0.88 g/kg ;
食品用加工助剂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表a1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表a2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表a3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附录b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表b1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表b2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表b3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以下简称加工助剂使用规定表c1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表c2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表c3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附录d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附录f附录a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精品资料三标准解读1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啤酒相关修订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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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4年 1 2 月 24 日 ,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发 布 了 用 (啤 酒 属 发 酵 酒 )。
2014年 第 21号 公告 ,内容 为 GB2760—2014《食
N一【N一(3,3 二 甲 基 丁 基 )】-L—OC一 天 门 冬
三 氯 蔗 糖 类 在 GB2760—2014 中 继 续 保 留 , 并 新 剂 )” ,只 有少量 增减 ,和 啤 酒工业 关 系不 大。 原
加 了 以下 四种 食 品添 加 剂 ,可 在 “发 酵 酒 ” 中应 GB2760—201 1规 定 的 氨 水 、 氮 气 、 二 氧 化 硅 、 二
这 四 种 新 允 许 使 用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在 新 产 品 开
但 涉 及 到 啤 酒 工 业 , 则 基 本 保 留 了 GB2760— 发 中 也 许 可 以 发 挥 一 定 作 用 。
201 1的 相 关 内 容 , 未 受 变 更 影 响 。 GB2760—
(2)“表 A.2 可 在 各 类 食 品 中 按 生 产 需 要 适 量
原 GB2760—201 1规 定 的 啤 酒 可 用 加 工 助 剂 : 不 溶 性 聚 乙 烯 聚 吡 咯 烷 酮 、 硅 胶 、 聚 苯 乙 烯 、 聚 二 甲 基 硅 氧 烷 及 其 乳 液 、 卡 拉 胶 、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 硫 酸 、 硫 酸 锌 、 食 用 单 宁 仍 保 留在 GB2760—201 4中 ,其 中硫 酸 锌 的功 能 原 为 螯合 剂 、 絮 凝 剂 , 又 增 加 了 发 酵 用 营 养 物 质 , 更 有 利 于 啤 酒 工业 使 用 。
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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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GB2760-2014 条款及附录ABCDEF章节大概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
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艺
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 用、查询
二、GB2760-2014 条款及附录ABCDEF章节大概内容
4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
标准,见附录E。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 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 的除外。 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 6 食品用香料 用于生产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B的 规定。 7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方法。
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 用、查询
一、GB2760的2011版与2014版区别
1、整体内容的变动 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
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关标准进行 规定。 新版使用原则里删去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 用;删去老版附录D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 及其配料的使用。 新版增加附录F《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 规定索引》
《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 用标准》的使用
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 用、查询
主讲内容提纲
一、 GB2760的2011版与2014版区别 二、GB2760-2014 条款及附录ABCDEF章节
大概内容 三、GB2760-2014 附录的使用 四、查询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使用量的
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2024与2760-2014比对说明
![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2024与2760-2014比对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af836c5e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8e.png)
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2024与2760-2014比对说明2024年3月120,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并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
现将2024版GB2760与2014版及其纳入新版标准中的增补公告进行了比对分析,以下概述了2024版GB2760较2014版的整体变化及各个附表的主要变化,供参考。
一、纳入了增补公告批准使用的添加剂。
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2760-2024纳入了GB2760-2014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正文的修订情况(1)修订食品添加剂定义,在定义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内容,并明确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相关规定。
(2)修订INS和CNS定义,并明确说明当CAC的INS号发生变化时以CAC的INS号为准。
(3)“4食品分类系统”的修改:删除“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容,将其体现在附录A的A.3中。
(4)增加了“8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9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10营养强化剂"“11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内容。
三、附录A的修订情况(1)修改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
将2014版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到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
2024版标准中表A.2规定了表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
(2)修订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进一步明确继承原则和完善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总和不超过1原则的描述,实质性要求未变化。
2024版标准规定“表A.1列出的食品添加剂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使用。
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GB276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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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质品食品添加剂功能及最大使用量1,氨基乙酸( 又名甘氨酸) 功能增味剂预制肉制品最大使用量 3.0g/kg 熟肉制品最大使用量 3.0g/kg2,茶多酚( 又名维多酚)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4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酱卤肉制品类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熏、烧、烤肉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油炸肉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肉灌肠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发酵肉制品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水产品罐头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3,赤藓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肉灌肠类0.015g/kg 以赤藓红计肉罐头类0.015g/kg 以赤藓红计4, 刺云实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 10.0g/kg 熟肉制品10.0g/kg5, 单辛酸甘油酯功能防腐剂肉灌肠类 0.5 g/kg6, 丁基羟基茴香醚( B H A)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7, 二丁基羟基甲苯( B H T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2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8, 富马酸一钠功能酸度调节剂肉及肉制品 ( 0 8 . 0 1 生、鲜肉类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水产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 ( 0 9 . 0 1鲜水产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9,甘草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甘草酸计酱卤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熏、烧、烤肉类0.2g/kg 以甘草酸计油炸肉类0.2g/kg 以甘草酸计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2g/kg以甘草酸计肉灌肠类0.2g/kg 以甘草酸计发酵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腌制水产品0.2g/kg 以甘草酸计10, 红曲米, 红曲红功能着色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β - 胡萝卜素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02g/kg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5.0 g/kg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1.0 g/kg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1.0 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 g/kg水产品罐头 0.5 g/kg12, ε - 聚赖氨酸功能防腐剂熟肉制品 0.25g/kg13, ε - 聚赖氨酸盐酸盐功能防腐剂肉及肉制品 0.30 g/kg14, 聚葡萄糖功能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肉灌肠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 决明胶功能增稠剂肉灌肠类 1.5g/kg16, 辣椒橙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7, 辣椒红功能着色剂调理肉制品( 生肉添加调理料) 0 .1g/kg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8, 磷酸, 焦磷酸二氢二钠, 焦磷酸钠, 磷酸二氢钙, 磷酸二氢钾, 磷酸氢二铵, 磷酸氢二钾, 磷酸氢钙, 磷酸三钙, 磷酸三钾, 磷酸三钠, 六偏磷酸钠, 三聚磷酸钠, 磷酸二氢钠, 磷酸氢二钠, 焦磷酸四钾, 焦磷酸一氢三钠, 聚偏磷酸钾, 酸式焦磷酸功能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预制肉制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熟肉制品 v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水产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水产品罐头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19, 硫酸钙( 又名石膏)功能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酸度调节剂腌腊肉制品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 仅限腊肠)5.0g/kg肉灌肠类3.0g/kg20,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功能甜味剂、稳定剂、水分保持剂、乳化剂、膨松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0 .5g/kg21, 没食子酸丙酯( P G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1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22, 迷迭香提取物功能抗氧化剂预制肉制品 0.3g/kg酱卤肉制品类0.3g/kg熏、烧、烤肉类0.3g/kg油炸肉类0.3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3g/kg肉灌肠类0.3g/kg发酵肉制品类0.3g/kg23, 纳他霉素功能防腐剂酱卤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熏、烧、烤肉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油炸肉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肉灌肠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发酵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 混悬液喷雾或浸泡, 残留量< 1 0m g / k g24, 乳酸链球菌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 0.5g/kg熟肉制品0.5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5g/kg蛋制品( 改变其物理性状) 0.25g/kg25, 沙蒿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0.5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0.5g/kg26, 山梨酸及其钾盐功能防腐剂、抗氧化剂、稳定剂熟肉制品0.075g/kg 以山梨酸计肉灌肠类 1.5g/kg以山梨酸计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075g/kg 以山梨酸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 1.0g/kg 以山梨酸计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g/kg 以山梨酸计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1.0g/kg 以山梨酸计蛋制品( 改变其物理性状) 1.5g/kg以山梨酸计27,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功能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0.5g/kg28, 双乙酸钠( 又名二醋酸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3.0g/kg熟肉制品3.0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g/kg29,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功能乳化剂、增稠剂预制肉制品 10.0g/kg熟肉制品10.0g/kg水产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 ) ( 不包括 0 9 . 0 1 鲜水产) 10.0g/kg其他再制蛋 5.0g/kg30, 特丁基对苯二酚( T B H Q )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31,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 又名阿斯巴甜) 功能甜味剂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0.3g/kg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3g/kg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3g/kg水产品罐头0.3g/kg 其他蛋制品1.0g/kg32,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熟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33, 脱乙酰甲壳素( 又名壳聚糖)功能增稠剂、被膜剂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6.0g/kg肉灌肠类6.0g/kg34, 稳定态二氧化氯功能防腐剂水产品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 仅限鱼类加工) 0.05g/kg35, 硝酸钠, 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酱卤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熏、烧、烤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油炸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肉灌肠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发酵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 钾) 计, 残留量≤3 0m g / k g36, 亚麻籽胶( 又名富兰克胶)功能增稠剂熟肉制品 5.0g/kg37, 亚硝酸钠, 亚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酱卤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熏、烧、烤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油炸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7 0m g / k g肉灌肠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发酵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3 0m g / k g肉罐头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 残留量≤ 5 0m g / k g38, 胭脂虫红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5g/kg 以胭脂红酸计39, 胭脂树橙( 又名红木素, 降红木素) 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025g/kg肉灌肠类0.025g/kg40, 硬脂酰乳酸钠, 硬脂酰乳酸钙功能乳化剂、稳定剂肉灌肠类 2.0g/kg41, 诱惑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025g/kg以诱惑红计肉灌肠类 0.015g/kg 以诱惑红计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 0.05g/kg 以诱惑红计42, 蔗糖脂肪酸酯功能乳化剂肉及肉制品 1.5g/kg43, 植酸( 又名肌醇六磷酸) , 植酸钠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 酱卤肉制品类0.2g/kg熏、烧、烤肉类0.2g/kg油炸肉类0.2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2g/kg肉灌肠类0.2g/kg发酵肉制品类0.2g/kg44, 竹叶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 酱卤肉制品类0.5g/kg熏、烧、烤肉类0.5g/kg油炸肉类0.5g/kg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发酵肉制品类0.5g/kg水产品及其制品 (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0.5g/kg肉制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5 ' - 呈味核苷酸二钠( 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D - 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醋酸酯淀粉,单, 双甘油脂肪酸酯 ( 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高粱红,谷氨酸钠,瓜尔胶,果胶,海藻酸钠( 又名褐藻酸钠),黄原胶( 又名汉生胶),甲基纤维素,卡拉胶,抗坏血酸钠,磷酸酯双淀粉,氯化钾,明胶,木糖醇,葡萄糖酸 - δ - 内酯,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乳酸,乳酸钠,碳酸氢铵,氧化羟丙基淀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柠檬酸,柠檬酸钠等。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食糖二氧化硫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食糖二氧化硫](https://img.taocdn.com/s3/m/b9bc5f52f90f76c660371a0f.png)
───────────────收稿日期:2019-01-17;修回日期:2019-01-15基金项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201806010093);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2016A040403066);广东省科学院项目(2016GDASPT-010) 作者简介:余娟(1984-),女,高级工程师,从事制糖产品质量趋势、食品标准化、食品安全检验技术及实验室质量管理的应用研究;E-mail :smilefly2004@引文格式:余娟,余构彬,高裕锋,等.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食糖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的修改建议[J]. 甘蔗糖业,2019(3):52-55.甘蔗糖业 2019年第3期,2019年6月 Sugarcane and Canesugar No. 3, Jun. 2019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食糖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的修改建议余 娟1,2,余构彬1,2,高裕锋1,2,王桂华1,2,黄雪影1,2,郭剑雄1,2(1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广东省甘蔗改良与生物炼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510316;2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广州510316)摘 要: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及有关标准,科学合理地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食糖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提出几点修改建议。
关键词:GB 2760-2014;食糖;二氧化硫;建议中图分类号:TS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695(2019)03-0052-04Suggestions on Modification of Sulfur Dioxide Maximum Usage of Sugar in GB2760-2014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Standards for Use of FoodAdditives”YU Juan 1,2, YU Gou-bin 1,2, GAO Yu-feng 1,2, WANG Gui-hua 1,2, HUANG Xue-ying 1,2, GUO Jian-xiong 1,2(1Guangdong Provincial Bioengineering Institute (Guangzhou Sugarcane Industry Research Institute)/Guangdong Key Lab of Sugarcane Improvement & Biorefinery, Guangzhou 510316; 2China Sugar Inspection Center, Guangzhou 510316)Abstract: Through reviewing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 and related standards,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n modification of sulfur dioxide maximum usage amount of sugar in GB 2760-2014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Standards for Use of Food Additives” are proposed. Keywords: GB 2760-2014; Sugar; Sulfur dioxide; Suggestions0 前言食糖是指以蔗糖为主要成分的可食用的糖。
食品添加剂的限值
![食品添加剂的限值](https://img.taocdn.com/s3/m/29d5a9f7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4b.png)
食品添加剂的限值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化学物质,如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
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的质量和口感,延长食品的保质期,但过量使用或不当使用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各国都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的限值标准,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我国食品添加剂的限值标准主要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GB14880-2012)两个标准组成。
GB2760-2014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用途、适用范围、限量等内容。
其中,限量是指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最大量,以保证食品安全。
限量的制定是基于对食品添加剂毒性、致癌性、致敏性等方面的评估和研究,同时考虑到人群的不同年龄、性别、体重等因素。
例如,对于常用的防腐剂,GB2760-2014规定了不同食品中的限量,如硫酸铜在蜜饯中的限量为5mg/kg,亚硝酸钠在肉制品中的限量为150mg/kg等。
GB14880-2012则是根据食品的不同分类制定的食品添加剂限值标准。
该标准将食品分为18类,如谷类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饮料等,对每类食品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限值的制定。
例如,对于饮料中的色素,GB14880-2012规定了不同颜色的限量,如红色素的限量为0.1g/kg,黄色素的限量为0.5g/kg等。
除了以上两个标准外,我国还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GB2760-2014)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GB14880-2012)等相关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
总的来说,食品添加剂的限值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限值标准已经相对完善,但仍需要不断地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变化。
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注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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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质品食品添加剂功能及最大使用量1,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功能增味剂预制肉制品最大使用量3.0g/kg熟肉制品最大使用量3.0g/kg2,茶多酚(又名维多酚)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4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酱卤肉制品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熏、烧、烤肉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油炸肉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肉灌肠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发酵肉制品类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水产品罐头0.3g/kg以油脂中儿茶素计3,赤藓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肉灌肠类0.015g/kg以赤藓红计肉罐头类0.015g/kg以赤藓红计4,刺云实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10.0g/kg熟肉制品10.0g/kg5,单辛酸甘油酯功能防腐剂肉灌肠类0.5g/kg6,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7,二丁基羟基甲苯(BHT)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8,富马酸一钠功能酸度调节剂肉及肉制品(08.01生、鲜肉类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09.01鲜水产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9,甘草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甘草酸计酱卤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熏、烧、烤肉类0.2g/kg以甘草酸计油炸肉类0.2g/kg以甘草酸计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2g/kg以甘草酸计肉灌肠类0.2g/kg以甘草酸计发酵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腌制水产品0.2g/kg以甘草酸计10,红曲米,红曲红功能着色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1,β-胡萝卜素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02g/kg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5.0g/kg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1.0g/kg预制水产品(半成品)1.0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1.0g/kg水产品罐头0.5g/kg12,ε-聚赖氨酸功能防腐剂熟肉制品0.25g/kg13,ε-聚赖氨酸盐酸盐功能防腐剂肉及肉制品0.30g/kg14,聚葡萄糖功能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肉灌肠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5,决明胶功能增稠剂肉灌肠类1.5g/kg16,辣椒橙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7,辣椒红功能着色剂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0.1g/kg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8,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焦磷酸四钾,焦磷酸一氢三钠,聚偏磷酸钾,酸式焦磷酸功能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预制肉制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熟肉制品v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水产品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5.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预制水产品(半成品)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水产品罐头1.0g/kg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计19,硫酸钙(又名石膏)功能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酸度调节剂腌腊肉制品(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仅限腊肠)5.0g/kg肉灌肠类3.0g/kg20,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功能甜味剂、稳定剂、水分保持剂、乳化剂、膨松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5g/kg21,没食子酸丙酯(PG)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1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22,迷迭香提取物功能抗氧化剂预制肉制品0.3g/kg酱卤肉制品类0.3g/kg熏、烧、烤肉类0.3g/kg油炸肉类0.3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肉灌肠类0.3g/kg发酵肉制品类0.3g/kg23,纳他霉素功能防腐剂酱卤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熏、烧、烤肉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油炸肉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 肉灌肠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发酵肉制品类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24,乳酸链球菌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0.5g/kg熟肉制品0.5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5g/kg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0.25g/kg25,沙蒿胶功能增稠剂预制肉制品0.5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5g/kg26,山梨酸及其钾盐功能防腐剂、抗氧化剂、稳定剂熟肉制品0.075g/kg以山梨酸计肉灌肠类1.5g/kg以山梨酸计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075g/kg以山梨酸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1.0g/kg以山梨酸计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1.0g/kg以山梨酸计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1.0g/kg以山梨酸计蛋制品(改变其物理性状)1.5g/kg以山梨酸计27,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功能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稠剂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5g/kg28,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3.0g/kg熟肉制品3.0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1.0g/kg29,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功能乳化剂、增稠剂预制肉制品10.0g/kg熟肉制品10.0g/kg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不包括09.01鲜水产)10.0g/kg其他再制蛋5.0g/kg30,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31,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功能甜味剂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0.3g/kg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3g/kg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3g/kg水产品罐头0.3g/kg其他蛋制品1.0g/kg3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功能防腐剂预制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熟肉制品0.5g/kg以脱氢乙酸计33,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增稠剂、被膜剂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6.0g/kg肉灌肠类6.0g/kg34,稳定态二氧化氯功能防腐剂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仅限鱼类加工)0.05g/kg35,硝酸钠,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酱卤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熏、烧、烤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油炸肉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肉灌肠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发酵肉制品类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30mg/kg36,亚麻籽胶(又名富兰克胶)功能增稠剂熟肉制品5.0g/kg37,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功能护色剂、防腐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酱卤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熏、烧、烤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油炸肉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70mg/kg肉灌肠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发酵肉制品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肉罐头类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50mg/kg38,胭脂虫红功能着色剂熟肉制品0.5g/kg以胭脂红酸计39,胭脂树橙(又名红木素,降红木素)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025g/kg肉灌肠类0.025g/kg40,硬脂酰乳酸钠,硬脂酰乳酸钙功能乳化剂、稳定剂肉灌肠类2.0g/kg41,诱惑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025g/kg以诱惑红计肉灌肠类0.015g/kg以诱惑红计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0.05g/kg以诱惑红计42,蔗糖脂肪酸酯功能乳化剂肉及肉制品1.5g/kg43,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植酸钠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酱卤肉制品类0.2g/kg熏、烧、烤肉类0.2g/kg油炸肉类0.2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2g/kg肉灌肠类0.2g/kg发酵肉制品类0.2g/kg44,竹叶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5g/kg酱卤肉制品类0.5g/kg熏、烧、烤肉类0.5g/kg油炸肉类0.5g/kg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5g/kg肉灌肠类0.5g/kg发酵肉制品类0.5g/kg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0.5g/kg肉制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醋酸酯淀粉,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高粱红,谷氨酸钠,瓜尔胶,果胶,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黄原胶(又名汉生胶),甲基纤维素,卡拉胶,抗坏血酸钠,磷酸酯双淀粉,氯化钾,明胶,木糖醇,葡萄糖酸-δ-内酯,羟丙基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乳酸,乳酸钠,碳酸氢铵,氧化羟丙基淀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柠檬酸,柠檬酸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