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大庆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监管局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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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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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监管局货物项目 DD221019...
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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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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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北京晟泰贸易有限公
监管局货物项目 DD220330...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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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1.1 总体指标 ...........................................................................................................................1 1.2 代理项目趋势....................................................................................................................2 1.3 代理项目规模....................................................................................................................3 1.4 大额项目列表....................................................................................................................3 二、市场分布 .................................................................................................................................3 2.1 代理项目主要系统分布 .....................................................................................................4 2.2 地区分布 ...........................................................................................................................5 三、服务能力 ...............................................................................................................................17 3.1 节支率分析 .....................................................................................................................17 3.2 项目节支率列表 ..............................................................................................................17 四、服务客户 ...............................................................................................................................18 4.1 主要客户项目情况 ..........................................................................................................18 4.2 主要客户项目列表 ..........................................................................................................18 五、信用风险 ...............................................................................................................................26 附录 .............................................................................................................................................27
中意人寿公司介绍
中意移动科技一站式服务平 O ne-stop service platform 台
VIP
GCL
综合金 寿险 财险 其他 融产品
中意人寿拥有市场领先的产品体系
我们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
• 生钱的钱 • 保本的钱 •留给孩子的钱 •留给自己的钱 •留给治病的钱
投资理财保险 年金分红保险
• 年年创意 •福保今生 •年年中意 • 愿望树 •一生保 •康逸行 •百万护驾3.0 •乐温馨 •乐无忧
2005年1月13日
佛山中心支公司开业
2010年7月20日 高明营销服务部开业
2007年11月9日 桂城营销服务部开业
专业服务
中意网络已覆盖
2006年2月16日 西樵营销服务部开业
2005年8月4日 顺德营销服务部开业
中意人寿最新资讯
中意全方位综合保险理财服务
2007年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立
虽然市场竞争激烈, 但中意人寿仍获政府监管
部门最髙评级A级, 并以全国外资、合资保费 收入第二的成绩实现开门 红,打败了市场上95%的 同类公司!虽然我们一直 很低调,但我们一直很争 气!
忠利集团收购中国国泰基金30%股权 并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创新科技导航专业全方位理财
Technology navigates financing
中意人寿佛山中心支公司
2005年1月13日中意人寿佛山中心支公司正式成立
始终坚持“以客为尊”的服 务理念,九年来,已有超过
10万名的佛山市民成为中意
人寿的客户,其中包括科勒、 联邦快递、汇丰、工行、
BMW、奔驰等知名企业。
佛山中心支公司机构覆盖佛山五区
2006年11月13日 三水营销服务部开业
2002年保险市场大事记
2002年保险市场大事记周菊荣2002年1月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它将为新型产品的规范运作,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提供法律依据。
2002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险)等10家财产保险公司签署《中国财产保险业自律协定》。
2002年1月16日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
这是中国政府在中国正式加入WTO后向外资保险公司颁发的首张营业执照。
忠利保险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资组建广州中意人寿保险公司。
2002年1月18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保险而签出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统括企财保单。
2002年1月23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与美国丘博保险集团合作推出中国第一个“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推出当日与平安保险公司签下了首份保单。
2002年2月8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第19届冬季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提供独家保险,承保的责任及财产保险风险总额达1.457亿元人民币。
2002年2月8日第一次有外资、合资保险公司参加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国内所有保险公司的聚会,它体现了WTO关于“国民待遇”的原则。
2002年2月9日中国保监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对2002年保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保险监管在继续坚持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过渡。
2002年2月19日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02年第1号令,发布了《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1个月后施行。
2002年3月6日中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发展出口信用险项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及共同开发银保新产品。
2002年3月18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全国大型证券商之一——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这是我国保险企业与证券公司首次进行全面合作。
企业信用报告_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 ....................................................................................................................................................9 5.11 股权冻结 ....................................................................................................................................................9 5.12 清算信息..................................................................................................................................................10 5.13 公示催告..................................................................................................................................................10 六、知识产权 .......................................................................................................................................................10 6.1 商标信息 ....................................................................................................................................................10 6.2 专利信息 ....................................................................................................................................................10 6.3 软件著作权................................................................................................................................................10 6.4 作品著作权................................................................................................................................................10 6.5 网站备案 ....................................................................................................................................................10 七、企业发展 .......................................................................................................................................................11 7.1 融资信息 ....................................................................................................................................................11 7.2 核心成员 ....................................................................................................................................................11 7.3 竞品信息 ....................................................................................................................................................11 7.4 企业品牌项目............................................................................................................................................11 八、经营状况 .......................................................................................................................................................11 8.1 招投标 ........................................................................................................................................................11 8.2 税务评级 ....................................................................................................................................................11 8.3 资质证书 ....................................................................................................................................................12 8.4 抽查检查 ....................................................................................................................................................12 8.5 进出口信用................................................................................................................................................12 8.6 行政许可 ....................................................................................................................................................1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6.25
【实施日期】2008.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
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中意人寿深〔2008〕第011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
1 / 1。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10•【文号】人身险部函〔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人身险部函〔2020〕9号各人身保险公司:现将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请各公司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提高产品管理水平。
一、产品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产品设计问题。
一是产品责任设计与产品定义不符。
如,英大泰和某疾病保险,保险责任中包含了生存金给付责任,与疾病保险定义不符。
二是产品保障功能弱化。
如,和谐健康、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产品为万能型,护理责任风险保费占整体保费比例较低。
(二)产品条款表述问题。
一是条款表述与法律规定不符。
如,瑞泰人寿、瑞华健康、中德安联、国华人寿等公司部分产品条款中关于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范围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不符。
二是条款表述不清晰。
如,信美相互和招商仁和某医疗保险,产品为一年期非保证续保产品,但续保条款中包含“自动续保”表述,存在“短险长做”风险。
三是条款表述易引发纠纷。
如,华夏人寿、人保健康、招商信诺、海保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中意人寿、复星联合健康和德华安顾等公司报送的部分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将等待期出现的症状或体征作为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而症状与体征均无客观判定标准,侵害消费者利益。
(三)产品费率厘定问题。
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有费率调整表述。
如,太平洋人寿某医疗保险,产品条款中含有续保时可能调整产品费率的表述,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不符。
(四)其他问题。
一是备案材料报送不规范。
如,平安健康某2款健康保险产品报送的部分材料不属于产品备案材料范畴。
二是备案材料信息填写不规范。
如,复星联合健康报送的某5款产品,费改信息表中偿付能力数据未区分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太平养老某重大疾病保险,费改信息表中近5年公司投资收益数据未更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31•【文号】保监财会[2010]1638号•【施行日期】2010.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保监财会〔2010〕1638号)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筹备组:为改进偿付能力监管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管效率,我会决定于2011年1月1日起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
系统启用后,各公司应通过该系统向我会报送偿付能力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和各项专题财务报告的电子文本,不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者寄送光盘方式报送。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报送内容各公司下列报告的电子文本应通过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季度、年度);(二)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半年度、年度);(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管理建议书;(四)保险公司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五)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
报送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还应当按照《关于编报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5号)的要求,同时报送所属境内非保险类成员公司以及所属境外成员公司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资本充足性监管报表等报告;不需要报送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应当按照《关于加强对保险机构所属境内非保险类经济实体和境外保险机构财务监管若干事项的通知》(保监财会〔2006〕701号)的要求,报送所属境内非保险类经济实体和境外保险机构年度财务报告。
各公司应当按照《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报送说明》、《偿付能力报告因子代码表》、《年度财务报告因子代码表》、《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因子代码表》和《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因子代码表》要求报送监管信息。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保监发改[2006]849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6〕849号)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开业验收的请示》(太平资产筹〔2005〕10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四、公司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谢一群。
六、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上海汇商大厦17楼。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件和我会颁发的《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并按内资企业登记管理。
附件: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略)
二○○六年八月七日
——结束——。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意-北大国际医院债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及相关规定,现将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行的中意-北大国际医院债权投资计划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如下: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一)交易概述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人寿”)于2015年12月30日认购我公司发行的中意-北大国际医院债权投资计划,认购金额1亿元,该交易为正常投资行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意-北大国际医院债权投资计划为我公司发行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该计划注册规模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项目贷款偿还以及运营资金补充。
本次债权计划偿债主体为北大医疗,同时由北大方正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由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合资组建,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由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组建,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首家中外合资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中意资产的主要业务涵盖固定收益类投资、权益类投资、项目投资及境外委托资产管理,注册资本达2亿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一)定价政策中意人寿认购我公司发行的中意-北大国际医院债权投资计划的交易定价,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定价重点依据市场发行的类似产品销售价格,同时参照了中意资产向非关联方销售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市场价格。
中意人寿听课心得体会
中意人寿听课心得体会中意人寿的高级讲师来学校小礼堂开展关于保险行业发展前景的讲座。
讲师很幽默,把讲座讲得很生动有趣,用她的同事突发疾病的例子告诉我们保险的重要性。
保险行业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行业,特别是寿险在中国发展的历史其实并不长。
进入到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
在当前的社会人口年龄分布结构中,65岁以上的人口占比已经达到10.8%,属于标准的老年型社会。
如果参照发达国家社会老龄化趋势,我国目前的老龄化人口占比大致相当于日本1987年的水平。
而日本在80年代中期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后,人口结构中的老年人口占比就急剧上升,短短二十年就已经突破20%的关口,进入到深度老龄化社会。
由此来看,未来我国将无可避免地进入到社会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快的进程中。
2015年我国开始着手进行养老金改革,针对前两大支柱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同时积极推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体系的建立,力图通过引入商业养老保险来扭转日趋严峻的养老形势。
同时,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也预示着接下来的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延优惠政策已经蓄势待发,保险行业将在政策红利催动下站上腾飞的风口。
保险不仅是有效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也可以作为一种投资,在现代的社会里,人们生活不断进步,而同时投资理财也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经常谈到的话题。
很多人认为理财的当务之急就是通过理财创造更多的资产,但实际上理财首先是要保证既有财产的安全性,而保险作为一种理财产品,对既有财产的一种保全。
这种“既有财产”不仅包括经济资产,同时也包括人的本身,只有当我们把“既有财产”得到保全,我们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
从发展趋势看,保险产品作为能够兼顾风险保障和保值增值服务的金融产品,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但从我国当前居民家庭当中的金融资产配置比例来看,保险资产的配置占比仅有2%左右,相较于发达国家中美国的32.6%和日本的26.8%来说差距明显。
这一方面是由于在我国当前社会环境下,仍是以基本社会保障体制作为居民风险保障基础;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国传统社会消费观念中的风险意识淡薄,居民投保积极性没有被激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3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3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1.17•【文号】保监消保[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3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保监消保〔2014〕2号)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现将2013年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接收的保险消费者投诉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及相关统计数据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3年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总量共21361件[1],同比增长32.78%,反映有效投诉事项22673个[2],同比增长30.57%。
其中,12378投诉维权热线电话有效投诉16933件,占投诉总量79.27%,同比增长42.63%;信件投诉2256件,占比10.56%,同比增长4.49%;网络投诉1091件,占比5.11%,同比增长1.11%;来访投诉1081件,占比5.06%,同比增长10.64%。
从4个投诉渠道占比和升降数据看,12378投诉维权热线成为保险消费者表达诉求的主要渠道。
2013年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的呼入总量为169548个,实际接听总量为159688个,接通率为94.18%,群众满意度超过98%。
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接收的21361件有效投诉件中,实际办结20776件,办结率达97.26%,帮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总计40269.03万元。
对于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类投诉,保监会及各保监局给予有关公司和责任人员警告54人次,罚款556.79万元。
此外,还对168人次进行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156份。
(一)财产险公司投诉情况。
2013年保监会和各保监局收到涉及财产险公司的投诉9055件。
其中投诉量居前10位的公司依次为:人保财险(1945件)、平安财险(1767件)、太保财险(1178件)、阳光财险(466件)、国寿财险(402件)、大地财险(275件)、永安财险(273件)、中华财险(269件)、天平车险(241件)、太平财险(236件),这10家公司投诉量总和占财产险公司投诉总量的77.8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201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2012)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4.27
•【文号】保监财会[2012]488号
•【施行日期】2012.04.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财务制度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会
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2〕488号)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中意人寿〔2012〕58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龚景荣担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08•【文号】银保监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号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本方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69号)中与本方案不符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2021年1月8日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公司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根据银保监会“三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要求,统筹监管资源,统一监管规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上下联动,提高监管效能,全面落实银保监会党委对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规制。
人身保险公司监管遵循银保监会制定的统一监管规制,银保监会、各银保监局同步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对人身保险公司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监管一致性、有效性和协调性。
(二)明确职责。
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放在突出位置,清晰划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职责。
银保监会对直接监管公司承担监管责任,各银保监局对所承接属地监管公司承担监管责任。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江阴利港营销服务部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江阴利港营销服务部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江阴利港营销服务部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江阴利港营销服务部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情况 Renzo Isler (易思乐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情况Renzo Isler (易思乐):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
易思乐先生于1971年加入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具有40多年的保险工作经验,曾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担任忠利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职务。
易思乐先生于2005年3月被任命为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工作。
易思乐先生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保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职,率领公司实现了业务的快速稳健增长和全面均衡发展,为中意人寿稳居合资外资寿险公司前列做出了突出贡献。
陈灿: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管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年起,长期任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历任副处长、处长。
2003年5月参与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筹备并任副总经理;2005年6月起担任中意人寿上海分公司筹备负责人及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2011年10月被任命为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灿女士拥有丰富的央企工作经验和保险业高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在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建设、综合运营管理、风险管控以及品牌文化建设等方面,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刘炳发: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精算师。
澳大利亚麦考利金融及精算专业学士学位,获得北美精算师资格认证(FSA)。
2002年7月加入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精算责任人、总精算师等职务。
刘炳发先生具有20多年的国际精算从业经验,参与并领导完成价值导向管理(VBM)等多个重大项目,保证了公司在风险管理、产品开发、绩效管理等方面的高品质运行,同时也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了专业的精算建议和支持。
曹蕾: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武汉大学财务和经济法双学士。
曹蕾女士曾长期任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担任税务、筹融资、预算、财务报告等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工作经验。
2005年6月曹蕾女士被任命为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曹蕾女士在任职期间,克尽职守,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预算等财务管理体系,并全面参与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理、投资管理、业务发展等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充分发挥财务在公司价值管理中的功能和作用,为公司平稳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监管报表保送格式的通知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监管报表保送格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6.30•【文号】•【施行日期】2003.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监管报表保送格式的通知各保险公司:为了提高报表统计工作效率,我会拟安装相关软件对统计报表的汇总进行计算机自动处理。
为配合该项工作,正确处理各项数据,需要统一规范报表格式,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会制定的报表格式上报保险监管报表。
具体要求如下:一、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报表传到我处。
快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分别以一个文件上报。
文件存为Excel格式。
例如,公司填报季报时,只能做成一个文件,将各张报表分别放在该Excel文件的不同工作表中。
若报表修改需重新报送,应将所有报表上报,不能仅报送修改后的部分报表。
报表中货币单位统一为万元(人民币)。
二、报表文件的命名规则:报表文件名长度为9位;第一位为报表种类代码:K表示快报,M表示月报,S表示季报,H表示半年报,Y表示年报;第二至三位为年份:01表示2001年,02表示2002年,依此类推;第四至五位为顺序号:月报为01-12,季报为01-04,半年报为01-02,年报为01;第六位为中外资保险公司识别码:C表示中资保险公司,F表示外资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第七至八位为公司代码(见附件);第九位为公司识别号:P表示财产险公司,L表示寿险公司,R表示再保险公司,E表示信用险公司,G表示集团公司本级,C表示集团公司合并。
如:人保公司2003年7月份“保险公司主要指标月报表”的文件名称为“M0307C01P.xls”。
三、必须严格执行我会制订的报表格式,不能变动起止行列,不能增删行列,表中填写的数据为数值型,不能为链接形式;四、若公司有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填在表下备注栏内。
附:保险公司名称、代码对照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会部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附件:保险公司名称、代码对照表┏━━┯━━━━━━━━━━━━━━━━━━━━━━━━━━┯━━━━━━━━━┓┃序号│名称│标识┃┠──┼──────────────────────────┼─────────┨┃ 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C01P ┃┠──┼──────────────────────────┼─────────┨┃ 2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C02L ┃┠──┼──────────────────────────┼─────────┨┃ 3 │中国再保险公司│C03R ┃┠──┼──────────────────────────┼─────────┨┃ 4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C04E ┃┠──┼──────────────────────────┼─────────┨┃ 5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C05P ┃┠──┼──────────────────────────┼─────────┨┃ 6 │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报表│C06G ┃┠──┼──────────────────────────┼─────────┨┃7 │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C06C ┃┠──┼──────────────────────────┼─────────┨┃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06P ┃┠──┼──────────────────────────┼─────────┨┃9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06L ┃┠──┼──────────────────────────┼─────────┨┃1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报表│C07G┃┠──┼──────────────────────────┼─────────┨┃1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C07C┃┠──┼──────────────────────────┼─────────┨┃1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07P┃┠──┼──────────────────────────┼─────────┨┃13│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07L┃┠──┼──────────────────────────┼─────────┨┃1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08L┃┠──┼──────────────────────────┼─────────┨┃15│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09L┃┠──┼──────────────────────────┼─────────┨┃16│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10P┃┠──┼──────────────────────────┼─────────┨┃17│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11P┃┠──┼──────────────────────────┼─────────┨┃18│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12P┃┠──┼──────────────────────────┼─────────┨┃19│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13P┃┠──┼──────────────────────────┼─────────┨┃20│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14P┃┠──┼──────────────────────────┼─────────┨┃21│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C15P┃┠──┼──────────────────────────┼─────────┨┃22│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C16L┃┠──┼──────────────────────────┼─────────┨┃23│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17L┃┠──┼──────────────────────────┼─────────┨┃24│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18L┃┠──┼──────────────────────────┼─────────┨┃25│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19L┃┠──┼──────────────────────────┼─────────┨┃26│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20L┃┠──┼──────────────────────────┼─────────┨┃27│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21L┃┠──┼──────────────────────────┼─────────┨┃28│ 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22L┃┠──┼──────────────────────────┼─────────┨┃29│ 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23L┃┠──┼──────────────────────────┼─────────┨┃30│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24L┃┠──┼──────────────────────────┼─────────┨┃31│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25L┃┠──┼──────────────────────────┼─────────┨┃32│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F26L┃┠──┼──────────────────────────┼─────────┨┃33│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F27L┃┠──┼──────────────────────────┼─────────┨┃34│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F28L┃┠──┼──────────────────────────┼─────────┨┃35│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F29L┃┠──┼──────────────────────────┼─────────┨┃36│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F30L┃┠──┼──────────────────────────┼─────────┨┃37│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F31L┃┠──┼──────────────────────────┼─────────┨┃38│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F32L┃┠──┼──────────────────────────┼─────────┨┃39│ 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F33P┃┠──┼──────────────────────────┼─────────┨┃40│ 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F34P┃┠──┼──────────────────────────┼─────────┨┃41│ 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F35P┃┠──┼──────────────────────────┼─────────┨┃42│ 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F36P┃┠──┼──────────────────────────┼─────────┨┃43│ 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F37P┃┠──┼──────────────────────────┼─────────┨┃44│ 东京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上海分公司│F38P┃┠──┼──────────────────────────┼─────────┨┃45│ 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F39P┃┠──┼──────────────────────────┼─────────┨┃46│ 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F40P┃┠──┼──────────────────────────┼─────────┨┃47│ 美国联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F41P┃┠──┼──────────────────────────┼─────────┨┃48│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F42P┃┠──┼──────────────────────────┼─────────┨┃49│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F43P┃┠──┼──────────────────────────┼─────────┨┃50│ 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F44P┃┠──┼──────────────────────────┼─────────┨┃51│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45L┃┠──┼──────────────────────────┼─────────┨┃52│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46L┃┠──┼──────────────────────────┼─────────┨┃53│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47L┃┠──┼──────────────────────────┼─────────┨┃54│ 安联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F48P┃┠──┼──────────────────────────┼─────────┨┃55│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F49L┃┠──┼──────────────────────────┼─────────┨┃56│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F50L┃┗━━┷━━━━━━━━━━━━━━━━━━━━━━━━━━┷━━━━━━━━━┛。
实用的社会实践集锦十篇
实用的社会实践集锦十篇社会实践篇1一、前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我们要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合理有效地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才能适应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才能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实现自身价值。
抱着这种想法,我走进了中意人寿江苏省分公司。
在那里的一个多月时间,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
在此,我感谢教授我知识的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以及给我这次实习机会的中意人寿江苏省分公司。
二、公司简介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gerali)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于20__年1月15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广州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加入wto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是目前中国市场上最大的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其经营理念为:诚信为本、客户为尊、本业为基、创新为魂;企业使命为:把公司打造成国内一流的保险公司;企业定位为:创建知识型人寿保险公司。
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1831年,迄今已有170多年的保险经营经验。
忠利集团作为世界最大的保险集团之一,其旗下的100多家保险及金融实体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是意大利罗马足球俱乐部的老板,是法拉利的主要股东,拥有“水城”威尼斯80%的房地产,位于世界500强第21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中国特大开型企业集团,是以石油天然气为主营业务,集油气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国家控股公司,是中国销售额、资产总额和利润最大的企业之一,位于世界500强第39位。
三、实习内容第一个星期接受公司的ale(agent license examination)培训,主要是学习保险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大部分内容,但这次对于我来说不仅仅是温故学过的知识,而是让我明白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脚踏实地,就算在你最擅长的领域,也会有不懂或不是很清楚的地方,肯定有你为之而学习的老师。
中意安康行两全保险分红型
(以下简称本公司)中意安康行两全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本合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文号:保监复[2003]128号第一章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应承担之保险责任必须且只能由本保险合同、其附加合同、批注文件及其它书面协议等规定。
本合同条款、保险单、现金价值表、以及所附上的投保单、批注及其它书面协议均为《中意安康行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订立时,对本公司提出的告知事项应据实说明。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若有故意隐瞒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无论当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若因过失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的,则退还保险费;若因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的,则不退还保险费。
第三条年龄的确定与错误的处理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法定身份证件登记的周岁年龄为准。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按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及出生年月日填写投保单。
若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有误,则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实际周岁年龄超出本合同接受之投保年龄范围的,则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所有已缴付的保险费在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但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已逾两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赋予的保险利益,将参照本条第(二)、(三)款处理;(二)若根据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实际周岁年龄所需收取的保险费较高,则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和利息;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将根据正确年龄的保险费率,计算已缴付的保险费所能购买的基本保险金额,以此给付保险金;(三)若按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实际周岁年龄所需收取的保险费较低,则所有多缴保险费将无息退还,而所购买的基本保险金额维持不变。
第四条保险品种的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变更保险品种,并缴付上述变更所需的费用,经本公司同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批复-保监复[1999]2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批复正文:---------------------------------------------------------------------------------------------------------------------------------------------------- 关于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批复(保监复〔1999〕25号1999年2月26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核准其章程。
二、同意孙希岳同志担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会长,戴永保同志担任第一届秘书长。
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做好保险行业自律工作,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附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英文全称为TheInsu-ranceAssociationofChina,缩写为IAC),是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中国商业保险业的行业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会员之间的协调和自律,规范业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