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 第四章 海运事故处理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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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第四章

国际货运代理第四章
国际货运代理
章 国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操作
实务
Chapter4
本章要点:
理解国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的特点; 掌握海上集装箱出口货运代理的操作; 掌握海上集装箱进口货运代理的操作; 了解北美航线集装箱货运代理操作。
开篇案例
海运保函的效力
第一节 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概述
一、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业务特点 1.实行“五固定、一负责”的经营方式 2.参与部门多 3.实行独特的组织方式与交付方式 4.独特的单证系统 5.海运货代身份的多元化 6.海运货代人员多、机构设置复杂
1、“五固定、一负责”
班轮运输是指轮船公司使用固定的船舶,按固定的 船期在固定的港口间定期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货物运输服 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或协议费率收取运费的一种船舶经营 方式。
“五固定”:固定船舶、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 对固定的费率。这是班轮运输的最基本特征。
“一负责”:货物由班轮公司负责配载和装卸,核收的运费中 包括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增加注册 资本50万元人民币。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规
定》中的
⑸营业条件包括: ①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
人员,其资格由业务人员原所在企业证明;或者, 取得外经贸部根据本细则第五条颁发的资格证书; 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房屋、场地须提供产权证 明;租赁房屋、场地,须提供租赁契约; ③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 计算机、短途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包装设备等; ④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是指在本地区进出口货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题分析精选(1)

案例 1

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 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货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 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装箱因绑扎不

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收货人持B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

牢而落入海中灭失,

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请分析:(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

答:(1) B公司和D航运公司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①B货运代理公司作 为无船承运人,对其承运人的货物损失具有赔偿责任;②D航运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在运输 途中,有责任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并承担货物灭失责任。

(2) 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不适用免责条款。理由如下:作为实际承运人,D航 运公司将运输货物装在甲板上,加剧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另外,D航运公司未将装箱绑扎 牢靠,作为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年1 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 月5日前装船。1 月 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 月10日。由 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 2 月 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

案例一:选择承运人有误,货运代理承担责任

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的代理人,负责从A港接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 海里外的B港交货。该批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要求货运代理在规定的日期之前于B港交付全部货物。货运代理在A港接收货物后,通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部分货物陆运到B港。由于定期货运卡车出现季节性短缺,一小部分货物无法及时运抵。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了一辆货运车,要求于指定日期之前抵达B港。而后,该承载货物的货车连同货物一起下落不明。

案例二:承运人施诈,货运代理受牵连承担责任

某香港出口商发运一批半成品礼服到孟买,交易价格为CFR。他委托一货运代理代为履行发运事宜。按照信用证要求,必须在1月31日前发货。该货运代理向一关系较好的班轮公司订舱,该船期为1月26日到达香港,28日启航。但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该船延误,于2月2日到达香港,船舶代理决定接受托运,但不同意货运代理的要求倒签提单以符合信用证的规定。然而,一个非班轮公司的船舶恰好在泊,同意接受该批运至孟买的货物,运费率很低,且同意倒签提单。这种承诺使货运代理很快接受,并且出口商也知道此情况,于是货物由该船装运。然而此船舶并未抵达孟买,且用任何方法也无法查到其去向。

案例三: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香港某出口商委托一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货运代理,将一批半成品的服装经孟买转运至印度的新德里。货物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其货运站装入2个集装箱,且签发了活洁提单,表明货物处于良好状态下接收的。集装箱经海路从香港运至孟买,再由铁路运至新德里。在孟买卸船时发现其中1个集装箱外表损坏。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该地的代理将此情况于铁路运输前通知了铁路承运人。当集装箱在新德里开启后发现,外表损坏的集装箱所装货物严重受损;另一集装箱虽然外表完好、铅封也无损,但内装货物已受损。香港出口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其损失。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航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集装箱因绑扎不牢而落入海中灭失。收货人持B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

请分析:

(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

答:(1)针对此票集装箱运输,B、D两家公司分别扮演了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角色。收货人可根据其所持有的提单向其承运人B提出索赔,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63条之规定,在本案下,他也可向D公司提出索赔。

(2)D公司不能享受免责。因为根据案例描述,集装箱落海是由于绑扎不牢造成的。尽管途中遇强风,但绑扎货物应视为承运人的基本管货义务之一,承运人未尽到管货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2.一票航空运输的精密设备,从新加坡到延吉市,货运单号999-89783444。货物价值6万美元,声明价值6万美元。货运单上注明Airport of departure: Singapore; Airport of destination: YanJi,货物重20公斤。货物从新加坡运往长春机场,再使用卡车运输运至延吉市。由于在长春至延吉的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精密设备受到损坏,相关检验部门对受损精密设备进行估价,其残值为2.4万美元。请分析: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与交接案例集锦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与交接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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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定装运期时卖⽅考虑⽋周致损案

案例

中国某外贸公司(卖⽅)曾在⼴州秋交会上与英国某商⼈(买⽅)按CIF伦敦条件签订了⼀项出⼝⽩薯⼲的合同.由于卖⽅货源充⾜,急于出售,所以当⽉成交时便约定当⽉交货.后因卖⽅租不到船,未能按期交货,致使双⽅产⽣争议,买⽅遂提请在中国仲裁,结果,卖⽅败诉.

[案例分析]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按CIF条件成交,卖⽅必须⾃费洽租船舶,并在约定期限内将其出售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的港的船舶,且向买⽅提交有关单据,以履⾏其交货义务。因此,签订CIF合同时,卖⽅不能只考虑货源,同时还应考虑船源情况。本案合同项下的卖⽅在签约时只顾成交,不管运输,只考虑⼿中有货⽽不考虑租船是否困难,就采⽤当⽉成交、当⽉交货的做法,这是导致本案争议产⽣的主要原因。对此,我们应当引以为戒。

⼆、因装运批次合同致损案

案例1

我某公司对南⾮出⼝⼀批化⼯产品2000公吨,采⽤信⽤证⽀付⽅式。国外来证规定:“禁⽌分批装运,允许转运”。该证并注明:按《UCP600》办理。现已知:装运期临近,已订妥⼀艘驶往南⾮的“黄⽯”号货轮,该船先停靠新港,后停靠青岛。但此时,该批化⼯产品在新港和青岛各有1000公吨尚未集中在⼀起。如你是这笔业务的经办⼈,选择哪种处理⽅法。为什么? [案例分析]

结论:应选择新港、青岛各装1000公吨。

理由:

(1)根据《UCP600》规定,运输单据表⾯上注明是使⽤同⼀运输⼯具装运并经同⼀线路运输,即使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期或装运港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是同⼀⽬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

4第四章 国际物流海运-

4第四章 国际物流海运-

第 8页
三、国际海运集装箱基础
(二) 集装箱的分类 1.按制造材料分类。 (1)钢制集装箱。 (2)铝制集装箱。 (3)不锈钢集装箱。
第 9页
三、国际海运集装箱基础
(二) 集装箱的分类 2.按用途分类。 (1)干货集装箱。 (2)冷藏集装箱。 (3)通风集装箱。 (4)罐式集装箱。 (5)框架集装箱。(6)平台集装箱。 (7)开顶集装箱。 (8)动物集装箱。 (9)保温集装箱。 (10)挂式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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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装箱的规格尺寸
第11页
三、国际海运集装箱基础
(四)集装箱的装箱方式 集装箱装箱方式可分为整箱和拼箱两种。 整箱(Full Container Load,FCL)是指货主自行将货物装满 整箱以后,以箱为单位托运的集装箱。 拼箱(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LCL)是指代理人接受货 主托运的数量不足整箱的小票货物后,根据货物性质和目的 地进行分类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货物集中到一定数量拼 装入箱。由于一个集装箱内有不同货主的货物拼装在一起, 所以叫拼箱。
第19页
二、国际海运集装箱班轮运费
【实践案例4-1】 国际海运运费计算 厦门某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到荷兰鹿特丹,货物共 装100箱,重量为2吨,体积为3立方米,单价为 CFR鹿特丹每双15美元。已知该货物为八级,计算 标准为W/M,每运费吨运费60美元,另征收转船附 加费20%,燃油附加费10%。请计算应收运费。

第四章1国际货物运输(海洋运输)

第四章1国际货物运输(海洋运输)

(六)集装箱货物的交接
集装箱的装箱方式 1、整箱货 (full container (cargo)load, FCL) 是指由货方负责装箱和计数,填写装箱 单,并加封志的集装箱货物,通常只有一 个发货人和一个收货人。
2、拼箱货 (less container (cargo)load, LCL) 是指由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负责装 箱和计数,填写装箱单,并加封志的集装 箱货物,通常每一票货物的数量较少,因 此装载拼箱货的集装箱内的货物会涉及多 个发货人和多个收货人。
• 选择货物的重量、体积或价值三者中较高 的一种计收运费: “W/M or AV”。 • 选择货物的重量、体积中较大者再加上一 定量的从价运费 W/M PLUS AV • 议价计收:对大宗低值货物,采用船、货 双方临时议定运价的办法。如粮食煤炭等 • 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如活动物、车辆等 • 起码费率:若实际运费小于运价表的最低 运费额,按照运价表最低运费计收。
能长期的反复使用,具有足够的强度
途中转运不用移动箱内货物可以直接换装 可进行快速装卸,并可从一种运输 工具直方便地换装到另一种运输工具
便于货运的装满与卸空 具有1m³ (35.32ft³ )以上的内容积
第一系列集装箱规格尺寸和总重量
规格 (英尺 ) 长 宽 英制 Ft in 高 英制 Ft in 公制 (mm) 2896 12192 40’ 2438 8’ 2591 2438 <2438 2896 9125 29’11.2 5” 2438 8’ 2591 英制 Ft in 9’ 6” 8’ 6” 8’ <8’ 9’ 6” 8’ 6” 30480 67200 最大总重量 kg LB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 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分析:(1)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首先应由受损方A公司承担损失。因为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保险人承保范围包括失火造成的货损,因此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2)湿毁的化肥属于共同海损,首先应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由于共同海损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所以,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案例二]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分析

判例一

原告:青岛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物流” )

被告:无锡某摩托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摩托”)

原告青岛物流诉称: 2005年 11月至 12月间被告无锡摩托委托其出运八份涉案货物,上海至波多黎各,运费到付总计 63 050 美元。货抵目的港后,由于贸易原因,收货人未提货。后被告无锡摩托要求原告青岛物流回运货物,终因被告不支付相关费用,货物仍在目的港无人提取。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运费 63 050 美元和赔偿利息损失,并支付信息费 250 美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无锡摩托辨称,原告作为承运人应当按照提单约定向收货人收取到付运费,而不应向作为托运人的被告主张运费。

法院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2005年 10月 27日至 11月 21日间,无锡摩托向青岛物流发出三份订舱单,其中11月8日发出的订舱单记载收货人为 SC公司(波多黎各),被通知人为VEL公司,其他两份订舱单收货人和被通知人均为 VEL公司,成交方式FOB 上海,运费约定到付,货物品名为摩托车。三份订舱单项下实际出运了十三个集装箱。青岛物流接到无锡摩托订舱单后,分别于2005年 11 月 6日、15日、29日向被告签发了自己名称的八份提单,其中青岛物流接受被告指令,将 11 月 8 日订舱单记载的收货人SC更改为与另两份订舱单相同的收货人 VEL公司。至此,八份提单记载的托运人均为无锡摩托,收货人和被通知人均为VEL公司,运费约定到付。无锡摩托交付货物后即将提单传真给收货人VEL公司告知货物已出运。

国际海运物流风险规避案例分析

国际海运物流风险规避案例分析
国际海运物流 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2019/3/14
国际航运与物流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孙家庆主讲
1
一、风险及其分类
流动 资金 合
同 自然 事件 环 灾害
市场
信用
利率
外汇
财务
风险 操作
监督
文化
风险
战略 风险 市场 竞争 客户 转变
风险
董事 会 产业 政策 客户 需求
2

2019/3/14
国际航运与物流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孙家庆主讲
16
D船公司 订舱、 付费 签发“以A公司 为托运人、运费 预付的提单”
C公司 抵押未到期支 票和房产证 B公司 委托订舱及 收购大豆 取得正 本提单 A公司 取得正 本提单
B公司最终未能按约支付 运费,其理由是A公司仍 未向其支付运费,因而 也无法向C公司支付运费。 经查A公司确实以B公司 采购的大豆质量不合格 为由而拒付运费
2019/3/14 国际航运与物流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孙家庆主讲
9
全面信用风险管理
销售过 程
客 户 开发
争 取
签 订
订单
信 用 标准
合同
信 用 条件
装 船 签单
到 期 收款 早 期 催收
收 回 欠款
特 殊 处理
赊销管 理
控制方 法 管理制 度

国际货运代理风险规避与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风险规避与案例分析

信用风险的内部原因 (1)对客户信息掌握不全、 对客户信用判断不准; (2)财务、销售部门相互之 间脱节、结算方式不当; (3)对应收账款监控不严; (4)对拖欠款缺乏有效的追 讨手段; (5)企业内部员工行为所致。
信用风险的特点
航运产品质量不易控制 航运交易中重复博奕概 率下降 航运交易中的赊销期加 长:“到付运费” 客户资信状况不一且不 易核查 缺乏有效的信用风险防 范手段 缺乏信用意识、信用管 理制度尚未建立 无法采取定量模型评估 信用风险
30名偷渡客
罚款5000 美元
等人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美 国 海 关
订舱后自行提柜、委托报关行报关并送码头
深圳蛇口到美国洛杉矶
分包:工厂 与北海港
货代 知情 不报
烟 工厂仓库至北海港的汽车运输以及北 货运 代理 花 海至香港、香港至汉堡的船舶运输 厂
虽集装箱贴危险品标志, 但原告未书面通知
被告无运输危险品资质,且 拖运集装箱时因抢道与火车 相撞爆炸:箱及货损索赔
委托代理合同
自身或代理人过错 分包人或客户的过失 背对背合同不一致 签发保函或担保 实际承运人责任区间 无船/契约承运人责任区间
面临:货主、分 包人、第三人、 政府等的索赔 货主
分包商1
分包商N
信用 无船 承运人 承担分包 商或货主 的责任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货代公司接受货主委托,安排一批茶叶海运出口。货代公司在提取了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并装箱后,将整箱货交给船公司。同时,货主自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收货人在目的港拆箱提货时发现集装箱内异味浓重,经查明该集装箱前一航次所载货物为精萘,致使茶叶受精萘污染。请问:

(1)收货人可以向谁索赔?为什么?

答: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因为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当承担赔付责任。因为根据运输合同,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集装箱,由于集装箱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最终应由谁对茶叶受污染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答:由于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载”的集装箱,而货代在提空箱时没有履行其义务,即检查箱子的义务,并且在目的港拆箱时异味还很浓重,因此,承运人和货代应按各自过失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承运人承担60%,货代承担40%的责任。

案例二

我国某出口公司先后与伦敦B公司和瑞士S公司签订两个出售农产品合同,共计3500万吨,价值8.275万英镑。装运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1月。但由于原定的装货船舶出故障,只能改装另一艘外轮,至使货物到2月11日才装船完毕。在我公司的请求下,外轮代理公司将提单的日期改为1月31日,货物到达鹿特丹后,买方对装货日期提出异议,要求我公司提供1月份装船证明。我公司坚持提单是正常的,无需提供证明。结果买方聘请律师上货船查阅船长的船行日志,证明提单日期是伪造的,立即凭律师拍摄的证据,向当地法法院控告并由法院发出通知扣留该船,经过4个月的协商,最后,我方赔款2.09万英镑;买方方肯撤回上诉而结案。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 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分析:(1)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首先应由受损方A公司承担损失。因为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保险人承保范围包括失火造成的货损,因此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2)湿毁的化肥属于共同海损,首先应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由于共同海损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所以,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案例二]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

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1. 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在货物进出口过程中,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办理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业务活动。

2. 起源与发展:国际货运代理起源于15世纪的欧洲,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行业。

3. 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合同关系,代理人必须遵循委托人的指示办理业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1. 企业类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包括货运代理公司、报关行、船务代理公司等。

2. 设立条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专业人员和办公场所。

3. 业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包括揽货、订舱、报关、报检、保险、仓储、装卸、中转、多式联运等。

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1. 责任类型: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包括合同责任、过失责任和严格责任。

2. 责任限制: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国际公约等进行限制。

3. 责任保险: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购买责任保险,以转移因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 保险类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等。

2. 保险条款: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

3. 保险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代理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1. 定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指通过海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个国家(地区)运输到另一个国家(地区)的运输活动。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及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及答案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及答案

1. 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按证中规定,于4月15日将200吨花生仁在福州港装上“嘉陵”号轮,又由同轮在厦门港续装300吨花生仁,4月20日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同时取得了福州港和厦门港签发的两套提单。农产品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银行交单议付,却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2. 我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与日本M公司成交矿砂一批,日商即转手以CFR悉尼价售给澳大利亚的G公司,日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目的港为悉尼,并提出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

问:日商为何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才使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3. 一份买卖日用品的CIF合同规定“9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10月15日。卖方10月6日向银行办理议付所提交的单据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收单据并支付了货款。但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严重受损,且短少50箱。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

问:1)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为什么?

2)此案中的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才合理?

4. 中国A公司委托中国某航运公司B将1万袋咖啡豆从中国上海港运往巴西某港口。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载明每袋咖啡豆重60公斤,其表面状况良好。货到目的港卸货后,收货人巴西C公司发现其中600袋有重量不足或松袋现象,经过磅约短少25%。于是,C公司提起诉讼,认为承运人B公司所交货物数量与提单的记载不符,要求B公司赔偿货物短少的损失。B公司出具有力证据证明货物数量的短少在货物装运时业已存在,并抗辩称,因其在装船时未对所装货物一一进行核对,所以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数量的短少不是因承运人B公司的过失所造成,所以B公司不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经查,货物数量的短少的确不是因承运人的原因所造成,而属托运人A公司的责任。想一想,B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及评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及评析
货运代理业务的性质,决定了货运代理首先应维护委托 人——货主的正当利益,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都应尽量做到 与其采取同一立场,只有这样,货运代理才算忠实地履行了 代理职责。同时,货运代理也须加强法制观念,依法从事代 理活动,绝不能为了私利或眼前利益去迎合委托人的无理 要求,甚至是非法要求,干一些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或从 事 非法活动,否那么其后果是严重的,货运代理须承担法律责 任,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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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承运人有误,货运代理承担责任
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的代理人,负责从A港接 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海里外的B港交货。该批 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要求货运代理在规定的日期 之前于B港交付全部货物。货运代理在A港接受货 物后,通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局部货物陆运到B 港。由于货运卡车出现季节性短缺,一小局部货 物无法及时运抵。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 了一辆货运车,要求于指定日期前抵达B港。而 后,该承载货物的货车连同货物一起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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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其 国外代理失误承担责任
某年1月,陕西某多式联运经营人从南斯拉夫通过 大陆桥运输进口家具,家具装载于8个20英尺的集 装箱内,第一批货为4个集装箱,于2月21日抵达集装 箱站,而另外4个集装箱却迟迟不见。后经屡次查 找方知,由于国外代理制单错填到站名,将货错发至 上海。当时上海正遭遇洪水灾害,7月25日收到货 后,翻开集装箱后发现大局部家具已被水浸泡、破 损,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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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预防 1.件杂货运输事故的预防 (1)制订详尽、周密的积载计划。 (2)对船舶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克尽职责使船 舶适航、适货。 (3)严格履行管货义务。 (4)积极收集气象信息,制定合理的航线以减少 灾害性天气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5)对所装运货物的性质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更 好地履行管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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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索赔
一、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一)条件 1.索赔人有索赔权 2.责任方必须负有实际赔偿责任
3.索赔的金额必须是合理的
4.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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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索赔通知
提交索赔申请书
索 赔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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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妥索赔单证
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提起诉讼
审定责任,予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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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一、海上货运事故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分类及原因 4.固体散货运输事故 其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船体局部结构薄弱。 (2)船体维护保养、调配使用不当。 (3)货物积载和装卸不当造成货物重量分配不合理而导致 船体变形、断裂。如不按舱容比例分配航次货载,货物在舱 内堆装不均匀或装卸时为图方便对某一个或几个货舱集中作 业以及不合理的压载操作而造成船体倾斜、变形甚至断裂。 (4)航行中的稳性减少。 (5)散货本身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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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一、海上货运事故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分类及原因 3.危险品运输事故 产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不了解相关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缺乏有关 危险货物运输的知识,对所运货物的特性认识不够。 (2)运输条件不符合所运危险货物的要求。 (3)货物本身不符合海运条件或相关规定的要求。 (4)船舶适航适载能力差。 (5)管货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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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预防 4.固体散货运输事故的预防 (1)装运前,应要求货方提供所托运货物的详细资料,如货物含 水量、自然倾斜角、积载因数、物化性质等参数,并查阅《BC规 则》来明确其安全运输的有关要求。 (2)参照散货运输规则,确定所运货物的各项指标(特别是含 水量)是否符合适运标准的规定,超过标准则不予装运,装货后 要做好平舱工作。 (3)在航行途中按时检测货舱状况,适时通风、降温或开舱晾 晒。 (4)有计划地对船舶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 船舶适航、适货。 (5)掌握船舶技术状况,收集航线气象信息,合理地调配使用 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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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预防 3.危险品运输事故的预防 (1)通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等危险品运输规则来了解承运货物的性质和所需的积载、运输要 求,并结合船舶技术设备状况、航线制定积载方案做好装卸、系 固工作。 (2)在确保船舶适航、适货的同时,认真检查危险货物的标志 和包装,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不予装运,不可为了经济效益 或存在侥幸心理而盲目装运。 (3)在航行中,严格履行管货义务。 (4)开航前根据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制订应急计划,以便在 发生意外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降低危害的程度,减少损失。 (5)注意收集航海气象信息,合理地选择航线,减小恶劣海况 和灾害性天气的影响。
第二节 索赔
二、索赔单证
1.货物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装运文件 3.航程文件 4.卸货报告 5.共同海损理算书 6.货物检验报告 7.发票或账单 8.追偿函电与文件 9. 权益转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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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索赔
三、索赔权利的保全措施 如货损确由承运人的过失所,责任已明确,证据也充分,且损害 金额较大。作为受损方,除做好一般正常的索赔工作所需要的各 种手续外,为保证索赔得以顺利了结,可在船舶离港前采取保全 措施,要求船方提供担保。这种担保分现金担保、银行担保、担 保函三种方式。 现金担保由承运人或船东保赔协会汇给索赔人一定数额的现金作 担保,以后的索赔款项可在保证金内支付。银行担保和担保函都 是书面担保形式,前者由银行出具,后者一般由船东保赔协会出 具。 如受损方认为通过正常途径不能取得担保,则可采取扣船措施, 即在责任方(承运人)未提供担保前,向法院或有关部门申请扣 押船舶,不准船舶离港。但采取扣船措施时,必须慎重,以防因 扣船措施不当而产生不良的影响及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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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一、海上货运事故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分类及原因 1.件杂货运输事故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积载不当、货舱及其设备不 适货、运输中管货不当、装卸不当、类似恶劣天气、 海况的不可抗力(Act of God)及货物本身性质或 潜在缺陷造成的货损事故。 2.集装箱运输事故 其原因可总结归纳为以下几点:货物积载不当、船 体缺陷、箱体拼装、管理不当、货物本身的原因。 如含水量过高及包装不合Leabharlann Baidu求、恶劣天气、海况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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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预防 2.集装箱运输事故的预防 (1)合理地确定箱位。 (2)做好集装箱管理工作。装卸前后认真检查箱体状况, 特别是铅封状况、冷藏温度设定(冷藏箱)以及箱体是否有 漏液、破损等;合理系固并进行强度校核;航行中按时检查 集装箱状况,按要求对货舱进行通风,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 隐患。 (3)根据气象信息及水文资料,制定合理的航线以减少灾 害性天气的影响。 (4)了解船舶设备技术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航 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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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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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索 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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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海运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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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一、海上货运事故 (一)基本概念 海上货运事故主要是指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 船舶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过程中产生的与 所载货物相关的海损事故,英文用Maritime Cargo Shipping Accident来表示,内容包括进 水、倾覆、沉没、船体断裂及结构破损、船 体腐蚀、火灾、爆炸、货损货差、水域污染 损害、甲板机械以及其他影响适航性的机件 或重要属具的损坏或灭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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