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 第四章 海运事故处理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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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例含

2024年-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例含

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例一、案例背景2019年,我国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海上运输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一批货物从我国某港口运输至欧洲某港口。

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数量、品质、装运时间、运费支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实际运输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货物未能按时抵达目的地,导致B公司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B公司认为A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二、案例分析1.合同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确保货物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目的地。

然而,在实际运输过程中,由于遇到恶劣天气、航线调整等原因,货物未能按时抵达。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

在本案中,A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构成违约。

2.违约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5条规定,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A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导致B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因此,A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B公司的损失。

3.不可抗力因素A公司在庭审过程中主张,货物未能按时抵达目的地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该不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在本案中,恶劣天气和航线调整虽然属于不可抗力范畴,但A公司作为专业运输公司,应当具备应对此类情况的能力。

因此,A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违约责任。

4.赔偿范围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相等。

在本案中,B公司因A公司违约导致货物延期抵达,进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因此,A公司应赔偿B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案例结论四、案例启示本案提醒海上运输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货物安全、准时抵达目的地。

国际运输与物流案例分析

国际运输与物流案例分析

第四章国际租船业务甲(租船人)、乙(船东)经协议达成程租船合同,合同规定利用A轮将7万吨小麦由B港运往C港。

A轮到达C港时却发现在该港区的入口处有一座大桥,由于该轮的吊杆过高无法通过该桥,进而无法进入该港卸货。

最后,虽然借助驳船将小麦卸在C港,但双方对驳船费用的负担问题产生争议。

请问:你认为该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为什么?解析要点:学生应指出本案例主要涉及安全港问题。

因为港口为租船合同中的列明港口,除非额外说明,一般由船东负责港口的安全,因此本案所产生的额外驳船费用应该由船东承担。

第五章国际航空运输某进出口公司A依照贸易合同将货物分别交由B(海运公司)、C(空运公司)运往目的地,并分别取得B、C于6月20日签发的凭指示B/L和MAWB。

6月25日,在议付银行审理单证的同时,海运、空运的所有货物在到达目的港后被进口商D设法提走,随后D以货物不符合同品质要求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A 得知消息后,以B、C擅自将货物交付他人,对自己造成损失为理由,向B、C提出索赔。

请问A的索赔理由是否成立?B、C是否应对由此给A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解析要点:学生应该指出该案例反映了海运提单与航空运单的不同之处。

海运提单是提货凭证,因此海运公司在没有见到正本提单(案例中说明银行在正在审理单证,说明单证在议付行处)情况下交付货物是不应该的,需要赔偿正本提单持有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而航空运单则不同,不是提货凭证,因此空运公司根据运单上收货人的名字可以将货物直接交付收货人。

因此,只有货交收货人,空运公司就没有责任。

第六章国际陆运与多式联运2005年,国内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了来自美国慈善机构的捐赠物品被发现是“医疗垃圾”的事件。

这些“捐赠垃圾” 包括心脏手术包、医用套服、医用手套、敷料、纱布、胶带、垃圾桶、导管及套件、缝合线、轮椅等,其中绝大部分已过期。

甚至有1998年就过期的医用管。

部分医疗器械是重复使用的二手货,不少一次性注射器裸放在集装箱内,注射器内物质不明,且已变质,试剂、消毒膏及液体均已外流。

海上货物运输事故处理

海上货物运输事故处理



一切险,负责保险条件中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
海上保险合同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对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 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 • • • •
(一)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
(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 (三)包装不当。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保险船舶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舶开航时不适航,但是在船舶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知道的除外; 例如说货物要在-10——50°内存放,而两地的温差超过这个范围的话,那就不保了, 因为属于货物的自然属性造成的损失
证明文件: <<权益保险公司不赔。因是商品本身的内在缺陷,属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此不负责。 (2)进口商应支付货款。因为CIF条件是凭单付款,本案的进口 商付款后可凭检验证书向出口商提出索赔。 (3)出口商对此负赔偿之责任。
二)分析
事故种类 货差 货损 全部灭失 部分 灭 损失
主要原因 标志不清,误装、误卸,理货错误等 本船沉没,触礁,火灾,抛货,政府法令禁运和没收,盗窃,海盗行为,船舶 被拘捕、扣留,货物被扣留,战争等 盗窃,抛海,遗失,落海等

湿
变质
易腐货物末按要求积载的位置装载,末按要求控制舱内温度,温、湿度过高,换 气通风不充分,冷藏装置故障等
潮湿,海水溅湿,不适当的混载等 锈蚀(R腐烂ust)
标志不清,隔票不充分,倒垛,积载不当
混票(Mixture) 自燃,火灾,漏电等 焦损(Smoked) 温度过高,换气通风过度,货物本身的性质等 烧 损

内容短缺 包装不良或破损,盗窃,泄漏,蒸发等 (Shortage)

货物运输案例与分析

货物运输案例与分析

【例 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

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导致船底划破海水渗入船内,造成船货部份损失。

之后,船长将船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

先后花了 10 天,共支出修理费 5000 美元,增加各项开支(包括员工工资)共 3000 美元。

次日,又遇恶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部份货物受损,试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在投保了安全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就哪些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为什么?分析:1. 船底划破,导致海水渗入货仓,造成的船货的部份损失,以及遇到恶天气,导致的某货主的部份损失属于单独海损;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属于共同海损。

2. 根据 1981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安全险的规定: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了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先后又在海上遭受恶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赋予赔偿。

3. 本案例中,被保险人有权就上述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例 2】某货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航船货物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遂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 货物被烧毁;②600 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份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

从上述情况和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为什么?分析:1. 以上各项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的有①③;属于共同海损的有②④⑤。

2. 本案例涉及海上损失中部份损失的问题,部份损失分两种,一种是单独海损,一种是共同海损。

所谓单独海损,指损失仅属于特定方面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

4第四章 国际物流海运-

4第四章 国际物流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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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海运集装箱基础
(二) 集装箱的分类 1.按制造材料分类。 (1)钢制集装箱。 (2)铝制集装箱。 (3)不锈钢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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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海运集装箱基础
(二) 集装箱的分类 2.按用途分类。 (1)干货集装箱。 (2)冷藏集装箱。 (3)通风集装箱。 (4)罐式集装箱。 (5)框架集装箱。(6)平台集装箱。 (7)开顶集装箱。 (8)动物集装箱。 (9)保温集装箱。 (10)挂式集装箱。
二、国际海运集装箱班轮运费
【模拟练习】 福建省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业务员王小姐有一 批货物运往美国长滩港,此票货物一共 50CBM/10000KGS。结合集装箱尺寸、内容积及集 装箱承重的相关知识,计算出此票货物可以安排 140'GP 。请根据表4-2计算此票货物的总海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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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海运集装箱班轮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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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海运船期表
【解答示范】: 该批货物可以安排1545W这个航次的船,这个航次 的船11月13日抵达厦门港,11月14日离开厦门港, 预计12月11日会到达鹿特丹港,所以全程预计27天 。
第一节 国际海运基础
(三)国际海运的经营方式 国际海运的经营方式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定期船运输,也称班轮运输;另一类是不定 期船运输,也称租船运输Leabharlann 第 3页第一节 国际海运基础
二、国际海运班轮基础 (一)班轮运输的概念 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在一定的 航线上,按照公布的船期表,以既定挂靠港口顺序进行规则 的、反复的航行和运输的船舶营运方式。
(2)集装箱拼箱运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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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海运集装箱班轮运费
【实践案例4-3】 集装箱拼箱运费计算举例 厦门建发进出口公司有一批货物出口新西兰布里斯 班,货物情况如下:2吨/6立方米,委托厦门外代 国际货运公司安排拼箱运输,请你根据表4-3的运价 表及拼箱计费的相关标准,计算该批货物的运费?

国际货运代理 第四章 海运事故处理及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 第四章 海运事故处理及案例分析
1
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2
第二节 索 赔
3
第三节 海运案例分析
2
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一、海上货运事故 (一)基本概念 海上货运事故主要是指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 船舶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过程中产生的与 所载货物相关的海损事故,英文用Maritime Cargo Shipping Accident来表示,内容包括进 水、倾覆、沉没、船体断裂及结构破损、船 体腐蚀、火灾、爆炸、货损货差、水域污染 损害、甲板机械以及其他影响适航性的机件 或重要属具的损坏或灭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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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预防 4.固体散货运输事故的预防 (1)装运前,应要求货方提供所托运货物的详细资料,如货物含 水量、自然倾斜角、积载因数、物化性质等参数,并查阅《BC规 则》来明确其安全运输的有关要求。 (2)参照散货运输规则,确定所运货物的各项指标(特别是含 水量)是否符合适运标准的规定,超过标准则不予装运,装货后 要做好平舱工作。 (3)在航行途中按时检测货舱状况,适时通风、降温或开舱晾 晒。 (4)有计划地对船舶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 船舶适航、适货。 (5)掌握船舶技术状况,收集航线气象信息,合理地调配使用 船舶。
第二节 索赔
二、索赔单证
1.货物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装运文件 3.航程文件 4.卸货报告 5.共同海损理算书 6.货物检验报告 7.发票或账单 8.追偿函电与文件 9. 权益转让书
范泽剑 13
第二节 索赔
三、索赔权利的保全措施 如货损确由承运人的过失所,责任已明确,证据也充分,且损害 金额较大。作为受损方,除做好一般正常的索赔工作所需要的各 种手续外,为保证索赔得以顺利了结,可在船舶离港前采取保全 措施,要求船方提供担保。这种担保分现金担保、银行担保、担 保函三种方式。 现金担保由承运人或船东保赔协会汇给索赔人一定数额的现金作 担保,以后的索赔款项可在保证金内支付。银行担保和担保函都 是书面担保形式,前者由银行出具,后者一般由船东保赔协会出 具。 如受损方认为通过正常途径不能取得担保,则可采取扣船措施, 即在责任方(承运人)未提供担保前,向法院或有关部门申请扣 押船舶,不准船舶离港。但采取扣船措施时,必须慎重,以防因 扣船措施不当而产生不良的影响及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海运争议案例

海运争议案例

海运争议案例广东东莞一家公司(以下称发货人)将装箱服装的三个集装箱委托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称货代)由广东东莞通过公路拖运到香港装船去孟买港,集装箱在孟买卸船后再通过铁路运抵交货地(新德里)。

该批出口服装由货代出具全程提单,提单记载:装船港香港、卸船港孟买、交货地新德里,运输条款CY-CY,提单同时记载“由货主装载、计数”的批注。

集装箱在香港装船后,船公司又签发了以货代为托运人的海运提单,提单记载装船港香港、卸船港孟买,运输条款CY-CY。

集装箱在孟买港卸船时,三个集装箱其中有两个外表状况有较为严重的破碎,货代在孟买港的代理与船方代理对此破损做了记录,并由双方在破损记录上共同签署。

三个集装箱在运抵新德里后收货人开箱时发现,两个外表有破碎的集装箱内服装已有严重破损,另一个集装箱尽管箱子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服装也有不同程度受损。

这三个集装箱内货物的损失应该请问由谁赔偿?案例分析:我国《海商法》第46条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在整箱货交付的情况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从装货港接收集装箱货物时起至目的港交付货物时止。

作为承运人在目的港集装箱堆场向收货人整箱交接货物后责任终止。

集装箱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检验箱号、箱体和铅封的情况,作出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只要承运人在目的港交付的集装箱表面状况良好、铅封完好,就可以初步认定承运人已履行了承运人的义务,对箱内货物的灭失或毁损不负责任。

集装箱运输,由货主自行装箱,在箱体良好铅封完好的情况下箱内货物发生了货损,货主向承运人提出索赔的,承运人在提单正面批注“托运人装箱、计数和封箱”。

则根据《海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者说明无法核对。

”在集装箱整箱运输中,由托运人自己装箱、计数和封箱,承运人收到的只是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完整的集装箱,而对箱内货物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案例 1我方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按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

受益人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国外议付行交单议付。

议付行经审查合格后即向受益人议付货款。

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请问我方是否可以要求开证行拒绝向议付行付款?为什么?案例 2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红小豆10吨,单层新麻袋装,准许分批装运。

该公司即致电进口方,要求将“红小豆10吨”按合同规定改为“10公吨”。

修改后信用证规定:红小豆10公吨,单层新麻袋装,不准分批装运。

公司认为“不准分批装运”条款不符合同规定,仍按原计划分批装运。

请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案例 3我方某公司出口一批钢材,国外开来即期信用证中未表明可撤消与否。

信用证金额10万美元,允许分批装运及分批付款。

我方已凭此信用证发出5万美元货物,并在中国银行议付5万美元货款。

议付后第二天,中国银行收到开证行撤消信用证的通知,请问开证行对业已议付的5万美元货款有无拒付权利?我方是否应继续发货?案例 41978年3月,美国Beyene公司向也门Mohammed Sofan出售一批货物。

合同签定后,买方通过也门复兴开发银行开出信用证,并指定美国欧文银行为该信用证保兑行。

1979年5月,卖方发货后,将单据提示给欧文银行付款,该银行发现提单中所载通知人名字系Mohammed Soran而非Mohammed Sofan,认为不符信用证,虽然该银行也曾向也门复兴开发银行请求授权付款而不管上述不符点,但开证行坚持拒绝授权付款。

Beyene公司认为,因一个字母打错而拒绝付款是开证行过分挑剔,遂向地方法院起诉,要求保兑行付款,并负担因其未按信用证付款而使原告(受益人)蒙受的损失。

案例 5中国某外贸公司按信用证付款方式出售一批货物,买方通过日本银行开来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其中有下列条款:“Credit amount USD 50000 according to invoice value:75% to be paid at sight,the remaining 25% to be paid at 60 days after shipment arrival.”卖方收到信用证后,依约发运了货物,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通过议付行向开证行提交了有关单据,经检验单证相符,开证行即付75%货款,计37000美元。

国际贸易实务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案例1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的代理人,负责从A港接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海里外的B港交货。

该批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要求货运代理在规定的日期之前于B港交付全部货物。

货运代理在A港接受货物后,通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部分货物陆运到B港。

由于货运卡车出现季节性短缺,一小部分货物无法及时运抵。

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了一辆货运车,要求于指定日期前抵达B港。

而后,该承载货物的货车连同货物一起下落不明。

【评析】货运车造成的损失,货运代理是否也要负责呢?对此,有人提出货运代理仅为代理人,对处于承运人掌管期间的货物灭失不必负责,这一主张似乎有道理。

然而根据FIATA 关于货运代理谨慎责任之规定,货运代理应克尽职责采取合理措施,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造成货物灭失的原因与货运代理所选择的承运人有直接的关系。

由于其未尽合理而谨慎职责,在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掌管之前,甚至没有尽到最低限度的谨慎,检验承运人的证书,考查承运人的背景,致使货物灭失。

因而他应对选择承运人的过失负责,承担由此给货主造成的货物灭失的责任。

案例2某货运代理为满足客户的需要,推出方便客户的"绝招",先是仿制承运人的更正章,后来干脆私刻提单签发章,遇有客户着急赶往银行结汇或寄提单时就制单(空白提单极易得到)签发给客户,然后再向承运人请求倒签、预借。

一旦遇到货物实际未装船或目的港发现单证不一致便露出马脚,并引发矛盾,导致不良后果,使承运人非常被动。

【评析】货运代理并非是承运人的代理(特殊授权除外),未经承运人的授权,任何单位都不能代其签发或更改提单,否则为无权代理。

一旦造成后果,便构成对承运人的侵权,属违法行为。

至于打印好一张空白提单,盖上私刻图章,让委托人到银行去结汇,这与海事欺诈中伪造提单的做法并无两样。

如货主要求货运代理这样做,货运代理也应拒绝,若货运代理明知违法仍进行该活动,则须负连带责任。

案例3我国货主A公司委托B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一批服装货物海运出口,从青岛港到日本神户港。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集锦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案例1“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

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

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

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

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充物处理。

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荡和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

为了救险,船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

在船舶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

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案例分析](1)第一货舱的货物。

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形——保险标的实体完全灭失。

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局部的损失,因为在颠末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性,能够按“烟草”出售,三成的贬值是烟草的局部损失。

至于茶叶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形成了“保险标的丧失属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的内容了。

(2)第二货舱的货物。

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碰撞形成的推定全损。

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制止,或为制止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

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

国际海运物流理赔案例

国际海运物流理赔案例

国际海运物流理赔案例
实战落地。

一、案例故事。

在一次国际海运物流的运输中,由于船舶运输中海上风暴给船舶带来
了损坏,使得整个船舶经历了完全毁坏,所有货物全部损坏,仓库都无法
归还。

此时,货主保险公司就会介入,根据保险公司规定,把这次造成的
损失进行赔付,保单上金额是800万元,超过了货主实际定期保护的金额,因此货主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相应的赔偿金额。

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1、申请理赔:客户首先在保险公司的官网上提出理赔申请,并将涉
及的相关文件(如货物资料、发票、保险条款等)提交给保险公司;
2、理赔审核: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文件审核,以确定案件所属的责任
类型和赔偿标准;
3、理赔准备:由责任人的保险公司准备赔偿金额,责任人的保险公
司数次确认赔偿金额;
4、赔偿支付: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账号,将赔偿金额支付到客
户的账号上。

三、结束语。

理赔是海运物流运输中不可避免的,通过合理的保险销售,能够有效帮助客户减少运输风险,并获得理赔补偿。

而且,理赔还可以帮助客户减少运输费用,从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海运事故案例分析

海运事故案例分析


1、某货主委托承‎运人的货运站‎ 装载 1000‎ 箱小五金,货运站在收到‎ 1000 箱货‎物
后出具仓库‎ 收据给货主,在装箱时,装箱单上记载‎ 980 箱,货运抵近口国‎货运

站,拆箱单上记载‎ 980箱,由于提单上记‎ 载1000 箱‎,同时提单上有‎加注“由货
实 主装箱、计数”收货人便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但承运人拒赔‎。分析回答下列‎ 问
工商管理学院‎《国际物流运营‎ 知识》实训报告 NO‎ .12
姓名
学号
班级
时间
地点
A102
实训题目
海运事故案例‎ 分析
指导教师
盖芬清
实训 目的
通 过 实 训,要求学生了解‎海运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海运事故‎责任 的划分及‎ 索赔程序
【实训内容和要‎ 求】
案例分析,根据所学的知‎识对以下案例‎ 进行分析
3、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国‎际集装箱拼装‎ 业务,此时他是 CO‎ NSOLID‎ ATOR, 由于他签发自‎己的提单,所以它是无船‎ 承运人。2004 年 9‎ 月 15 日,该无船承运 人‎ 在KOBE 港‎ 自己的 CFS‎ 将分别属于六‎个不同发货人‎的拼装货入一‎ 个20 英尺 的‎集装箱,然后向某班轮‎ 公司托运。该集装箱于 2‎ 004 年 9 月‎ 18日装船,班轮公 司签发‎ 给无船承运人‎ CY/CY交接的 F‎ CL条款下的‎ MASTER‎ B/L一套,无船承运 人然‎后向不同的发‎货人分别签发‎ 了 CFS/CFS 交接的‎ LCL 条款下‎ 的 HOUSE‎ B/L 共六套,所有的提单都‎ 是清洁提单,2004 年 9‎ 月 23 日载货‎船舶抵达提单‎上记载 的卸货‎港。第二天,无船承运人从‎ 班轮公司的 C‎ Y提取了外表‎状态良好和铅‎封 完整的集装‎箱,并在卸货港自‎ 己的 CFS 拆‎箱,拆箱时发现两‎ 件货物损坏,2004 年 9‎ 月 25 日收货‎人凭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前来提货,发现货物损坏‎ 。请问:

第四章海运事故处理及案例分析

第四章海运事故处理及案例分析
①开立保函申请书; ②开立保函协议书; ③加工贸易合同副本; ④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特准经营 证; ⑤提供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表; ⑥外经贸部核准批件; ⑦出口许可证。
(3)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需 填写和提交的材料
①《开立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申请书》; ②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复印件; ③上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 有条件的还应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 ④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 资证明; ⑤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需提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 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 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 ⑦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 ⑧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式样。
一、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进出口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被保险人 (投保人或保险单受让人)可依据在签合同 时明确约定索赔条款,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
索赔的条件
①索赔人有索赔权 ②责任方必须负有实际赔偿责任 ③索赔的金额必须是合理的 ④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
索赔责任方的确定
向卖方索赔
向承运人索赔
向保险公司索赔
权 益 转 让
知识结构图
1.索赔的条件 2.索赔的程序 3.共同海损的索赔
1.货物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装运文件、航程文件 3.货物检验报告、卸货报告 4.共同海损理算书 5.发票或账、权益转让书 6.单追偿函电与文件
1.现金担保 2.银行担保
3.担保函
1.运费计算方式 2.装卸费用 3.滞期费和速遣费
一 、海上货运事故
2 海上货运事故的分类及原因 遵从航海习惯,按照所载货物的种类和性 质可将货运事故分为六种: 1)件杂货运输; 2)集装箱运输;3)危险品运输;4)固体 散货运输;5)液体散货运输;6)其他

国际海运法律争端案例(3篇)

国际海运法律争端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中国某航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公司”)与某欧洲船东公司(以下简称“欧方公司”)签订了一份船舶租赁合同,租用欧方公司所属的一艘集装箱船。

合同约定,该船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货物运输,租期自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

2019年7月,在执行运输任务过程中,该船与一艘韩国籍货轮发生碰撞,导致船舶损坏,部分货物损失。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遂向我国某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碰撞责任划分2. 船舶损坏及货物损失赔偿金额3. 保险理赔问题三、案件事实1. 碰撞责任划分根据《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COLREGs)的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碰撞。

事故发生时,双方船舶均处于航行状态,但均未能严格遵守COLREGs的相关规定。

经调查,中方公司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未能保持足够的船首向,未能及时发现前方障碍物;而欧方公司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船舶,且未能及时采取有效避碰措施。

因此,双方均存在过错,碰撞事故的发生是双方共同责任。

2. 船舶损坏及货物损失赔偿金额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碰撞导致中方公司船舶受损严重,需进行大规模维修。

经评估,船舶维修费用约为100万美元。

同时,事故导致部分货物损失,损失价值约为20万美元。

3. 保险理赔问题双方船舶均投保了相应的船舶保险和货物保险。

事故发生后,双方保险公司分别进行了理赔调查。

经调查,保险公司认为,由于碰撞事故的发生是双方共同责任,因此无法全额赔付。

四、法院判决1. 碰撞责任划分法院认为,双方均存在过错,碰撞事故的发生是双方共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船舶碰撞责任按照双方过错程度划分。

经审理,法院判定中方公司承担50%的责任,欧方公司承担50%的责任。

2. 船舶损坏及货物损失赔偿金额法院判决,中方公司承担50%的船舶维修费用,即50万美元;承担50%的货物损失价值,即10万美元。

项目5.2 货运事故处理

项目5.2 货运事故处理

(1)A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何在?不要,A公司已按照信用证 要求完成责任。
(2)B公司可否向船公司索赔?可以,船公司签发的是直达提单,但中间 转船了,导致延迟货物变质损坏,是一种欺诈行为。
案例4


我国某出口公司先后与伦敦B公司签订出售农产品合同,共 计3500长吨,价值8.275万英镑。装运期为当年12月至次 年1月。但由于原定的装货船舶出故障,只能改装另一艘外 轮,至使货物到2月11日才装船完毕。在我公司的请求下, 外轮代理公司将提单的日期改为1月31日,贷物到达鹿特丹 后,买方对装货日期提出异议,要求我公司提供1月份装船 证明。我公司坚持提单是正常的,无需提供证明。结果买方 聘请律师上货船查阅船长的船行日志,证明提单日期是伪造 的,立即凭律师拍摄的证据,向当地法院控告并由法院发出 通知扣留该船,经过4个月的协商,最后,我方赔款2.09 万英镑;买方方才肯撤回上诉而结案。 问题: (1)本案例的提单是否是倒签提单?为什么?是,装船时 间是2月11日,实际提单装运期是12月至次年1月。
货物运输事故签证 索赔申请书 航空公司审核所有的资料和文件 填开航空货物索赔单 货物索赔审批单 责任解除协议书
索赔申请书格式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货运部 本公司在提取来自首尔的一票货,运单号为999-12345678,1件共100公斤, 由CA888/09APR承运。该火灾目的地交付时发生严重的外包装破损 (详见贵公司开具的事故鉴定书)。 现本着实事求是,维护双方共同利益的原则,我公司向贵公司提出以下处 理意见和索赔申请。 该货物价值2000美金,请给与原价赔偿。参见托运人出具的手寸货物价值 证明。 请贵公司予以进款办理为盼,谢谢合作。 随附:运单、装箱单、发票、事故记录等 泛云代理公司 2008-12-5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及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及答案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案例及答案1. 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

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按证中规定,于4月15日将200吨花生仁在福州港装上“嘉陵”号轮,又由同轮在厦门港续装300吨花生仁,4月20日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同时取得了福州港和厦门港签发的两套提单。

农产品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银行交单议付,却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2. 我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与日本M公司成交矿砂一批,日商即转手以CFR悉尼价售给澳大利亚的G公司,日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目的港为悉尼,并提出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

问:日商为何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才使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3. 一份买卖日用品的CIF合同规定“9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10月15日。

卖方10月6日向银行办理议付所提交的单据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

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收单据并支付了货款。

但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严重受损,且短少50箱。

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

问:1)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为什么?2)此案中的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才合理?4. 中国A公司委托中国某航运公司B将1万袋咖啡豆从中国上海港运往巴西某港口。

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载明每袋咖啡豆重60公斤,其表面状况良好。

货到目的港卸货后,收货人巴西C公司发现其中600袋有重量不足或松袋现象,经过磅约短少25%。

于是,C公司提起诉讼,认为承运人B公司所交货物数量与提单的记载不符,要求B公司赔偿货物短少的损失。

B公司出具有力证据证明货物数量的短少在货物装运时业已存在,并抗辩称,因其在装船时未对所装货物一一进行核对,所以签发了清洁提单。

国际货运代理 第四章 海运事故处理及案例分析PPT文档18页

国际货运代理 第四章 海运事故处理及案例分析PPT文档18页

国际货运代理 第四章 海运事故处理及案 例分析
56、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57、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 58、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 理荒秽 ,带月 荷锄归 。道狭 草木长 ,夕露 沾我衣 。衣沾 不足惜 ,但使 愿无违 。 59、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 60、迢迢新秋夕,亭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物流法案例分析——第四章

物流法案例分析——第四章

案例分析二
某轮满载货物从广州黄浦港启程开往 日本的横滨,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货 物移位,船舶失去重心与它船发生碰 撞,某轮抵达目的港后,船长递交了 海事声明:由于船员管船过失可以根 据《海商法》第51条第1款的规定免除 责任,假设你是审理该案的法官,应 如何处理此案?
案例分析二参考答案
船长递交海事声明:由于船员管船过失可以根据 我国《海商法》第 51 条第 1 款免除责任不适用于 本案,不能免除承运人的责任,因为根据第51条 第 1 款规定,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和 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才 可免除责任,所谓管理船舶的过失,是指船舶在 航行过程中,由于船长或船员对于船舶的性能和 使船舶处于有效的状态上缺乏应有的注意,而引 起的货物损失。但鉴于此案是因为货物移位,导 致船舶失去重心才与它船发生碰撞,而并非是以 管理船舶为目的才造成货物损失。可以看出货物 移位是在配载期间,货物装载不符合船舶舱位和 货物之间的堆放而引起的,所以承运人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三
某进出口公司委托某轮船公司将货物从上 海运往意大利,托运人在起始港交货时, 承运人发现货物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和污渍, 但托运人为了结汇使用保函请求承运人签 发清洁提单,轮船到达目的港时,收货人发 现货物部分受潮发霉,并被外来物质沾污, 并重量减少,故收货人要求赔偿。 问题:1.收货人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为什么? 2.承运人持有保函的意义如何? 3.本案给我们什么启示?
案例分析四
问题: 1.本案中,有哪些当事人? 2.本案中,集装箱货物的损失赔偿责任应 该由哪些当事人承担?这些当事人应该分 别对哪些货损承担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四参考答案
1.当事人包括:发货人、货代公司、船公司、 收货人。 2.本案中,对货损应该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包 括货代公司和船公司。 理由:1)收货人是货损的受害人,对货损 不承担责任。发货人对货损也不应该承担责 任,原因是当发货人将装载的集装箱交由货 代公司安排托运至香港装船时,货代公司并 未对集装箱外表状况提出异议,并且货代公 司所签发的提单属于清洁提单,因此可以认 定发货人交运的货物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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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索赔
一、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一)条件 1.索赔人有索赔权 2.责任方必须负有实际赔偿责任
3.索赔的金额必须是合理的
4.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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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发出索赔通知
提交索赔申请书
索 赔 程 序
3 4 5 6
备妥索赔单证
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提起诉讼
审定责任,予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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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预防 4.固体散货运输事故的预防 (1)装运前,应要求货方提供所托运货物的详细资料,如货物含 水量、自然倾斜角、积载因数、物化性质等参数,并查阅《BC规 则》来明确其安全运输的有关要求。 (2)参照散货运输规则,确定所运货物的各项指标(特别是含 水量)是否符合适运标准的规定,超过标准则不予装运,装货后 要做好平舱工作。 (3)在航行途中按时检测货舱状况,适时通风、降温或开舱晾 晒。 (4)有计划地对船舶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 船舶适航、适货。 (5)掌握船舶技术状况,收集航线气象信息,合理地调配使用 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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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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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索 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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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海运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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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一、海上货运事故 (一)基本概念 海上货运事故主要是指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 船舶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过程中产生的与 所载货物相关的海损事故,英文用Maritime Cargo Shipping Accident来表示,内容包括进 水、倾覆、沉没、船体断裂及结构破损、船 体腐蚀、火灾、爆炸、货损货差、水域污染 损害、甲板机械以及其他影响适航性的机件 或重要属
一、海上货运事故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分类及原因 3.危险品运输事故 产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不了解相关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缺乏有关 危险货物运输的知识,对所运货物的特性认识不够。 (2)运输条件不符合所运危险货物的要求。 (3)货物本身不符合海运条件或相关规定的要求。 (4)船舶适航适载能力差。 (5)管货不当。
范泽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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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一、海上货运事故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分类及原因 1.件杂货运输事故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积载不当、货舱及其设备不 适货、运输中管货不当、装卸不当、类似恶劣天气、 海况的不可抗力(Act of God)及货物本身性质或 潜在缺陷造成的货损事故。 2.集装箱运输事故 其原因可总结归纳为以下几点:货物积载不当、船 体缺陷、箱体拼装、管理不当、货物本身的原因。 如含水量过高及包装不合要求、恶劣天气、海况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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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预防 1.件杂货运输事故的预防 (1)制订详尽、周密的积载计划。 (2)对船舶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克尽职责使船 舶适航、适货。 (3)严格履行管货义务。 (4)积极收集气象信息,制定合理的航线以减少 灾害性天气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5)对所装运货物的性质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更 好地履行管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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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一、海上货运事故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分类及原因 4.固体散货运输事故 其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船体局部结构薄弱。 (2)船体维护保养、调配使用不当。 (3)货物积载和装卸不当造成货物重量分配不合理而导致 船体变形、断裂。如不按舱容比例分配航次货载,货物在舱 内堆装不均匀或装卸时为图方便对某一个或几个货舱集中作 业以及不合理的压载操作而造成船体倾斜、变形甚至断裂。 (4)航行中的稳性减少。 (5)散货本身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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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预防 3.危险品运输事故的预防 (1)通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等危险品运输规则来了解承运货物的性质和所需的积载、运输要 求,并结合船舶技术设备状况、航线制定积载方案做好装卸、系 固工作。 (2)在确保船舶适航、适货的同时,认真检查危险货物的标志 和包装,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不予装运,不可为了经济效益 或存在侥幸心理而盲目装运。 (3)在航行中,严格履行管货义务。 (4)开航前根据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制订应急计划,以便在 发生意外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降低危害的程度,减少损失。 (5)注意收集航海气象信息,合理地选择航线,减小恶劣海况 和灾害性天气的影响。
第二节 索赔
二、索赔单证
1.货物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装运文件 3.航程文件 4.卸货报告 5.共同海损理算书 6.货物检验报告 7.发票或账单 8.追偿函电与文件 9. 权益转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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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索赔
三、索赔权利的保全措施 如货损确由承运人的过失所,责任已明确,证据也充分,且损害 金额较大。作为受损方,除做好一般正常的索赔工作所需要的各 种手续外,为保证索赔得以顺利了结,可在船舶离港前采取保全 措施,要求船方提供担保。这种担保分现金担保、银行担保、担 保函三种方式。 现金担保由承运人或船东保赔协会汇给索赔人一定数额的现金作 担保,以后的索赔款项可在保证金内支付。银行担保和担保函都 是书面担保形式,前者由银行出具,后者一般由船东保赔协会出 具。 如受损方认为通过正常途径不能取得担保,则可采取扣船措施, 即在责任方(承运人)未提供担保前,向法院或有关部门申请扣 押船舶,不准船舶离港。但采取扣船措施时,必须慎重,以防因 扣船措施不当而产生不良的影响及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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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运事故的确定及责任划分
二、海上货运事故的预防 2.集装箱运输事故的预防 (1)合理地确定箱位。 (2)做好集装箱管理工作。装卸前后认真检查箱体状况, 特别是铅封状况、冷藏温度设定(冷藏箱)以及箱体是否有 漏液、破损等;合理系固并进行强度校核;航行中按时检查 集装箱状况,按要求对货舱进行通风,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 隐患。 (3)根据气象信息及水文资料,制定合理的航线以减少灾 害性天气的影响。 (4)了解船舶设备技术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航 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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