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博爱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爱心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捐助物品、有困难的村民及时接受救助,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放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天)次。
二、接受捐赠制度1、爱心超市随时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和居民的捐赠,并开具捐赠收据。
2、做好接受物品的清点,并按要求填写《爱心超市接收物品登记表》。
3、对接收的物品进行分类估价、粘贴标签,做到物品上架摆放整齐,分类合理。
三、物品发放制度1、爱心超市的服务对象全体村民,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2、采取爱心券积分制兑换发放相应物品。
3、做好《爱心超市接收物品登记表》、《爱心超市发放物品登记表》、《爱心券》等相关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工整、登记规范。
四、物品管理制度1、爱心超市的物品要定期保洁维护;2、超市物品每季度全面清点一次,并定期张榜公布物品的接收和发放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五、安全保卫制度1、要关好门窗,发现损坏及时修缮。
2、加强爱心超市的安全保卫,严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六、积分规则1、参加村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卫生清洁等活动,每次积10分;2、参加村上组织的贫困户会议,每次积5分,在会上为村两委及工作队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积5分;3、在村内热心帮助他人,团结邻里,做好事,无邻里纠纷的,经村委或工作队认定后可每月积5分,该项每户每年累计积分不超60分;4、户下房前屋后整洁,环境卫生好的,经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评比后每月可积5分,且全年累计积分不超60分;5、被村上评选为村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每次可积10分,被镇级表彰的每次可积15分,县级及以上的每次积20分。
6、在脱贫攻坚入户走访或检查中,对扶贫政策知识及自户所享受的扶贫政策及帮扶措施能讲解清楚地,每次可积10分;7、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扣20分;违反村规民约的,每违反一条扣5分。
8、家有子女上学的,一位学生加10分;种地大户超过10亩的加20分;常年打工的家庭加10分;有重病患者或残疾的家庭加10分。
爱心超市卫生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爱心超市的卫生与健康,保障顾客的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特制定本《爱心超市卫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内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员工、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爱心超市要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的原则,加强卫生与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四条爱心超市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卫生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章卫生管理责任第五条爱心超市应建立卫生管理机构,明确卫生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对超市内部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爱心超市应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卫生设施维护、垃圾处理等内容。
第七条爱心超市应定期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员工卫生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爱心超市应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对卫生检查、培训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整改。
第九条爱心超市应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对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卫生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十条爱心超市应定期邀请卫生监管部门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卫生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爱心超市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合格。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卫生设施,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第十三条爱心超市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十四条爱心超市应加强对食品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规范操作行为。
第十五条爱心超市应合理设置卫生警示标识,提醒员工和顾客注意卫生安全。
第十六条爱心超市应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管理,规范处理方式,保障环境卫生。
第四章卫生管理检查第十七条爱心超市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卫生设施等。
第十八条卫生检查应由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结果应及时汇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卫生检查结果应公示,接受员工和顾客的监督和指导。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管理,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及其相关人员,包括志愿者、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是供有需求的群体进行免费获取生活必需品的公益服务场所,倡导“爱心、奉献、分享”的志愿精神,通过志愿者的无偿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
第四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坚持“自愿、无偿、平等、互助”的原则,遵循“服务对象至上、志愿者为本、管理为保障”的宗旨。
第五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设置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超市主管、志愿者代表、代表组成。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制定工作计划、年度预算以及志愿服务的发展规划。
第八条超市主管负责日常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志愿者的招募与培训、服务对象的审核与服务、物资的采购与分发等工作。
第九条超市主管有权利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奖励的提名,并可能出现转变正式员工的机会。
第十条志愿者代表负责收集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管理委员会反馈超市的情况和问题。
在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代表负责联络超市相关的政府机构、企业、社区及其他组织,为超市的建设和发展争取资源和支持。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具有健全的身心状况、有一定的服务经验,并参加相关的培训。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的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志愿者分为志愿服务团队和临时志愿者两类。
志愿服务团队经过严格的甄选程序,成为超市的正式志愿者。
临时志愿者是指临时加入的志愿者,不具备持续服务的条件。
第十五条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现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协助解决问题和提供帮助。
仓库人员守则-厦门红十字会
博爱超市建设管理标准1、标识标志统一,功能区分合理,设施设备配套;2、职责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完善,日常管理严格;3、“两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4、“三清”:规格清、品名清、数量清;5、“三相符”:账、物、卡相符;6、“六不”:不丢、不潮、不腐、不霉、不坏、不漏。
博爱超市管理办法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章程》有关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博爱超市”由所属各区红十字会(学校)直接管理,是常设的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机构,作为发放捐助物资的专设机构,负责捐赠物资的发放工作。
第三条博爱超市服务对象主要为所在各区(学校)经济困难人群,经各区(学校)红十字会审定后,发给“物资领取证”,凭“领取证”到博爱超市领取物品。
第四条博爱超市发放捐助物资时,宜先进行分类和上架,并按物品的实用性标注每件物品的分值;确定受助者每年可分配的分值。
受益人领取物资时需在领取物资清单上签收或盖章,并由工作人员登记入册。
第五条博爱超市储备的捐助物资凡上架后经过6个月以上时间仍未被领取,以及保质期临近失效的,应予及时清理下架另作处理。
属于无法处理的,经过博爱超市主管审核后报经分管领导审定予以核销。
属于自发捐献的旧衣物,以及不宜上架列入博爱超市的物品,应详列清单经由各区(学校)红十字会审核后区别分类进行核销,或另行处理。
第六条博爱超市常年开展募捐、接受社会捐赠并具体实施捐赠物资发放工作。
单位和个人向博爱超市捐赠物资,由各区(学校)红十字会出具法律效应的“接受捐赠物资收据”,并登记入帐,办理进出库和“上架”手续。
属成批物资可电话通知上门收取。
第七条博爱超市募集的捐赠物资和用品范围广泛,包括各种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学习用品和其它生产生活用品,品种和数量不限,多少不拘。
捐献日用品和家电用品以七成新以上且能使用为宜,捐献衣服、鞋帽及床上用品以未使用过的为宜,捐赠粮油食品必须是未开封过且在有效使用期内的。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爱心超市,规范超市运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爱心超市是一个以爱心为核心价值观的、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用品的非营利性超市。
第三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原则是“公益优先、需求优先、公平公正、互助互爱”。
第四条爱心超市的管理目标是更好地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倡导社会关爱,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负责人及职责第五条爱心超市设立超市管理委员会,由超市负责人、志愿者代表共同组成。
超市负责人是超市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爱心超市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召集超市管理委员会会议,商讨重要事项;2. 监督和指导超市的日常运营;3. 协调超市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4. 编制超市年度计划和报告等。
第七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2. 具备一定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 无不良记录;4. 心态平和,善待志愿者和超市内的人员;5.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爱心超市欢迎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志愿者工作,并通过设立志愿者小组,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交流和活动。
第九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当做好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认真接受志愿者的申请,核实身份和背景;2.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专业水平;3. 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活动,保障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兴趣;4. 定期与志愿者交流,及时解决志愿者的问题和困难;5. 对志愿者的突出贡献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办理顾客身份第十条爱心超市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用品,须对顾客的身份进行认证,确保资源在有需求的人群中得到合理分配。
第十一条顾客办理身份手续应以下列材料为准:1. 提供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证明等文件;2. 提供贫困证明文件,如贫困户证、低保证等;3. 提供相关社会救助部门的推荐信。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制定严格的顾客办理身份管理制度,确保办理的身份真实可信。
爱心超市 日常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一个和谐、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保证顾客购物的便捷和舒适,爱心超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致力于为广大顾客提供优质、实惠的商品和服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共同营造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内所有部门及员工,凡违反本制度者,将根据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理,甚至开除。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根据爱心超市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爱心超市设有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人力资源部等各个部门,每个部门设有相应的部门经理和员工,具体职责由各自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整个超市的运营工作,由总经理直接负责。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推广和促销活动的开展。
采购部负责商品的采购工作。
销售部负责商品的销售工作。
财务部负责超市的财务管理工作。
仓储部负责商品的仓储和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做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确保爱心超市的正常运营。
第八条:员工的晋升和调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任何部门需求员工调动时,均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各个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推广和促销活动的开展,制定并实施市场营销策略。
(二)采购部:负责商品的采购工作,保证商品的品质和库存量。
(三)销售部:负责商品的销售工作,提高商品销售量和顾客满意度。
(四)财务部:负责超市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账务核对、财务分析等。
(五)仓储部:负责商品的仓储和管理工作,保证商品的安全和有序。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保证员工的合理调配和发展。
第十条:各个部门的部门经理应根据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员工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工作时间:爱心超市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30至晚上10:00,周末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员工需按照排班表规定上班。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1.严格财务、物品管理制度,做到及时登记入帐,建立物资来去明细帐,保证帐款、帐物相符;捐赠现金的,工作人员根据捐赠者意愿有针对性采购超市物品。
2.接受捐赠物品时,必须出具收据;兑换超市物品时,必须持“笑脸积分卡”。
3.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严禁调换和挪用捐赠物品。
4.每月底进行笑脸积分评定结果统计及库存物品的盘点,并且交给包村领导及党支部书记审阅。
5.每季度前三个工作日公示笑脸积分结果,每季度集中兑换物品结束后,张榜公布物品捐赠及发放情况,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上级审核。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警和盗窃事故。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月29日印发。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一、负责人管理制度
1.负责人的工作内容:
(1)做好详细的捐赠、领取记录。
(2)及时整理物品,保持其整洁、雅观。
(3)做好超市内部的卫生清洁工作。
(4)若超市内摆放的物品短缺,及时予以补充供给量,但必须对其具体的数量作细致记录。
2.负责人员的工作要求:
(1)要耐心的帮助领取物品的同学寻找他们心仪的物品,态度要热情、诚恳。
(2)要有责任心。
在登记数目时认真、谨慎避免出错。
(3)要服从安排,按时工作,不要无故缺勤或提前离开。
(4)值班人员不能凭借职务之便领取大量物品。
(5)对捐赠的同学表示感谢。
二、领取、捐赠制度
第一条:一人一次领取物品书籍之和不得超过5件。
第二条:捐赠数目、类型不限(最好干净整洁)。
第三条:领取、捐赠的人员均要留下详细记录。
第四条:原则上只有确实需要帮助的同学才能领取衣服。
对此项条款值班人员可灵活处理。
爱心超市内的衣服要定时清查数量、类型,以作为规划长期供给的基本资料。
值班人员要把新捐赠物品分开摆放整齐。
三、超市定期开放制度
超市实行定期开放制度,接收捐赠时间不限。
星期一为物品发放日,特殊情况可灵活调整。
开放时间:上午 8:00——11:30
下午14:00——16:30。
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转载)一、定期营业制超市实行定期营业制。
它每周开放两天。
星期二是接受捐款的日子,星期五是分发物品的日子。
开放时间:上午8:30-11:30和下午3:00-5:00。
各单位、各村平时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做好登记和保管,每星期二将接收的钱物送交爱心超市,爱心超市随时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接收捐赠工作制度每周二超市都会收到捐款。
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按以下程序做好接收工作。
1.清点收到的物品,并按要求填写《收到物品登记表》。
2.对收到的物品进行分类、评估并粘贴价格标签。
3.物品应放在架子上,摆放整齐,分类合理。
3、物品分发系统每周星期五为超市物品发放日。
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按以下程序做好物品发放工作:1、审核《爱心申领卡》;对已审核批准且当月未领取的,应同意其领取;未审核批准的,不予发放。
2.核对收货价格:原则上每户每月收货价格不超过30元。
大型物品价格超过30元的,每次限购一件。
3、做好《物品发放表》和《爱心申领卡》的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清楚,登记规范。
四、定期消毒、计数和公告系统1、超市物品要进行定期消毒,由超市办公室负责筹集经费并联系有资质的消毒机构对已接收的物品进行消毒;2.超市商品每季度清点一次,定期进行收货、发货宣传,接受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工作制度超市采取各种形式方便人们捐赠和接收商品;对于搬家困难的居民,超市工作人员应进行上门家庭服务。
超市要时刻关注接受者,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各种形式向社会收集有针对性的材料,尽快分发给居民,解决他们的迫切需要,更好地发挥爱心超市在扶贫中的作用。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爱心超市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爱心超市是为帮助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或低价商品的公益性组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爱心超市,确保资源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爱心原则:a. 公益性:爱心超市的商品必须是捐赠的或者以超低价购买得来,不能出售;b. 需求优先:服务对象为经济困难群体,他们的需求应该得到优先满足;c. 平等和尊重:爱心超市对待每位用户都应平等对待,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尊严。
2. 管理目标:a. 合理利用资源:确保每笔捐赠得到最大化的利用;b. 公平分配商品:根据用户的需求和情况做出公正决策;c. 优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用户的购物体验。
二、商品管理:1. 商品来源:a. 捐赠:接受社会各界的商品捐赠;b. 超低价购买:通过商家合作,以超低价购买商品。
2. 商品品质:a. 捐赠商品应当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严禁损坏和过期商品;b. 超低价购买的商品应当与市场价相差较大。
3. 商品分类:a. 根据类型和需求将商品分门别类;b. 优先提供生活必需品,如食品、衣物、洗浴用品、文具等。
4. 商品处理:a. 损坏商品:损坏但可修复的,经过修复后重新上架;无法修复的,予以淘汰;b. 过期商品:严禁上架过期商品,必要时可将过期商品捐赠给相关组织。
三、用户管理:1. 用户资格:a. 必须是经济困难家庭的成员;b.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贫困户证等)。
2. 注册方式:a. 登记编号:每个用户登记编号唯一,方便管理;b. 用户信息:记录用户的基本信息、购物记录等。
3. 购物规则:a. 限购制度:对特殊商品限制每人每天购买数量;b. 预约制度:用户可提前预约商品,避免商品缺货;c. 公平原则:每个用户应当有平等的获取商品机会。
4. 服务质量:a. 提供周到的服务,帮助用户解决问题;b. 尊重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四、工作制度:1. 员工招聘:a. 根据需要,招聘专业能力和经验丰富的员工;b. 注重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的人员。
爱心超市管理规定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爱心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捐助物品,方便有困难的居民及时接受救助,爱心超市本着“汇聚爱心,传递关爱”的宗旨,力争把爱心超市建成富有特色,富有影响力的公益组织,特制定本规定。
一、超市开放制度爱心超市每周一至周五开放,每周一至周五,服务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二、接受捐赠工作制度1、爱心超市随时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和居民的捐赠,并开具捐赠收据。
2、做好接受物品的清点,并按要求填写《爱心超市捐赠物资接收登记表》。
3、对接收的物品进行分类、估价、粘贴价格标签。
4、物品上架摆放整齐,分类合理。
三、物品发放工作制度1、爱心物品的发放对象为辖区内的五保户、孤寡老人及其他特别困难的居民;物品捐赠方有指定接收对象或群体时,则优先发放给指定对象或群体。
2、采取积分方式进行鼓励:爱心志愿者人士参与社区志愿者活动,每人每次可以。
3、对满足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爱心积分卡》,并认真审核:对已审核批准且当月未领取的,应同意其领取;未审核批准的,不予发放。
4、核算领取物品的价格:原则上每月每户领取物品价格不超过50元,如大件物品价格超过50元的,则每次限领一件。
5、对于村内确实困难户且积分不足的,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成员组织评议,免费赠送爱心超市物品。
6、认真做好《爱心超市捐赠物资接收登记表》、《爱心超市物品发放登记表》和《爱心申领卡》的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清楚,登记规范。
四、物品管理制度1、爱心超市的物品要定期消毒,由超市管理人员负责筹集经费并联系有资质的消毒机构对已接收的物品进行消毒。
2、超市物品每个月全面清点一次,并定期张榜公布款物的接收和发放的情况,接收群众的监督。
五、便民利民工作制度1、爱心超市采取多种形式方便群众捐赠和领取物品;对行动不便的困难居民,超市工作人员开展送货上门的亲情服务。
2、爱心超市应经常关注扶助对象,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多种形式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募捐困难居民急需的物资并尽快发放到居民手中,以解决他们的急需,以更好地发挥爱心超市扶贫济困的作用。
慈善超市管理办法
慈善超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慈善超市的运营,保障捐赠者和受益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以慈善为目的,通过超市形式进行物资捐赠、销售和资金筹集的组织。
1.3 慈善超市应遵循公开、透明、自愿、无偿的原则,确保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慈善超市应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超市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管理委员会应由社会知名人士、捐赠者代表、受益者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
2.3 慈善超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三章物资管理3.1 慈善超市应建立物资捐赠和接收流程,确保捐赠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3.2 对捐赠物资进行分类、登记和存储,定期进行盘点和维护。
3.3 捐赠物资的分发应根据受益者的实际需要,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4.1 慈善超市通过销售捐赠物资所得的资金,应全部用于慈善活动。
4.2 资金的使用应制定详细的预算和计划,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4.3 定期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信息公开5.1 慈善超市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营情况、捐赠物资的来源和去向、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5.2 通过网站、公告栏、新闻媒体等渠道,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6.1 慈善超市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定期提交运营报告。
6.2 鼓励第三方机构对慈善超市的运营进行评估,确保其慈善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3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7.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慈善超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7.2 对于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3 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审批后实施。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一、建立捐赠物品进、出明细帐,严格财务、物品管理制度,并由管理员具体负责,每天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款相符、帐物相符。
二、爱心超市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居民的捐赠。
社会捐赠的物品一律登记入账,单位捐赠需出具收据。
三、设立物品发放明细账,发放的物品须由领取人签字。
四、认真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严禁私分、调换和挪用物品。
五、每月核对物品数量并及时上报街道办公室,各类明细账目及单据保存完整,及时归档。
六、每月向居民和社区单位张榜公示一次捐赠情况,主动接受捐赠单位和居民的监督。
七、爱心超市开放日定为每星期六早上10:00—14:00。
八、爱心超市采取专户专人管理,出售捐赠物资收入用于超市用转,不得转借他用。
九、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加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
严防火警和盗窃事故发生。
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制度
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工作,规范慈善超市的运营,提高物资利用效率,发挥慈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慈善超市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物资的采购、仓储、分发、使用等方面。
第三条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四条物资采购应根据慈善超市的实际需求和捐赠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谨慎选择合作伙伴,确保物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明码标价,坚决杜绝以高价采购、低价销售等不正当行为。
第七条物资采购应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确保采购程序合法、规范,审批文件齐全。
第八条慈善超市应加强对物资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每年进行定期评估。
第九条物资采购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仓储管理第十条慈善超市应建立规范的物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安全、有序存放。
第十一条物资仓储应按照不同类型、规格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物资入库应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与数量与采购合同相符。
第十三条物资出库应按照慈善超市的物资需求和工作计划进行,严格执行领料手续。
第十四条慈善超市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慈善超市应加强对仓储物资的保护和维护,确保物资的长期保存。
第四章物资分发管理第十六条物资分发应根据物资的类型、数量、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十七条物资分发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个人或单位。
第十八条物资分发应建立完善的分发记录,确保分发过程合法、规范。
第十九条物资分发应根据需要开展培训、宣传等活动,提升受赠单位对物资的使用效果。
第二十条慈善超市应建立健全的物资流向监控机制,追踪物资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第五章物资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慈善超市应根据物资的性质和用途合理安排物资的使用,确保物资不被浪费或滥用。
博爱超市实施方案
博爱超市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博爱超市作为一家以社区为基础的零售连锁超市,致力于为顾客提供优质、便捷的购物体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博爱超市需要不断优化自身的运营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顾客的需求。
二、目标。
1. 提高顾客满意度,通过改进服务流程和提升产品质量,使顾客对博爱超市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2. 提升销售额,通过精准的市场定位和产品组合,提高销售额,增加利润。
3. 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通过优化管理模式和培训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实施方案。
1. 优化产品结构,根据不同社区的消费特点和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供更符合顾客需求的商品。
同时,加大对特色商品和优质商品的采购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增加顾客购买欲望。
2. 改进服务流程,通过引入自助结账、在线预订取货等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减少顾客等待时间,提升顾客体验。
3. 完善售后服务,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为顾客提供更全面、及时的售后服务,增强顾客黏性,提高顾客满意度。
4. 加强员工培训,针对员工的服务技能、产品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5. 提高社区互动,开展各类社区活动,增强超市与社区居民的互动,提高超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顾客。
四、实施步骤。
1. 调研分析,对所在社区的消费特点和顾客需求进行调研分析,为后续的产品调整和服务改进提供依据。
2. 制定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具体的产品调整方案、服务改进方案和员工培训方案。
3. 实施方案,逐步推进产品调整、服务改进和员工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4. 监测评估,对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果。
五、预期效果。
1. 提高顾客满意度,通过产品优化和服务改进,使顾客满意度得到提升,提高顾客忠诚度。
2. 提升销售额,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销售额,增加企业利润。
红色超市管理制度
红色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红色超市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经济效益和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红色超市内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红色超市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凡违反本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红色超市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本制度,勤勉尽责,维护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服从管理人员的各项管理意见,积极为超市的经营服务出力。
第六条红色超市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制度的内容,做到做事守纪守法,不得擅自变更超市规定。
第八条员工和管理人员在疑问制度条款的理解和适用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得正确的理解和应对方法。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九条红色超市将员工划分为销售员、收银员、仓管员等各种岗位,各岗位员工应当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勤勉尽责,不得擅离职务。
第十条销售员应在工作中做到热情周到,积极主动为顾客提供合适的商品和服务,做到礼貌待人,细心耐心。
第十一条收银员应当认真核对商品价格,不得擅自减少收银金额,对收银系统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仓管员应当做好商品的分类、整理、上架等工作,保证商品的完好无损,确保及时分发到各个销售区域。
第十三条各岗位员工如果发现超市内存在的不良现象,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者举报电话进行反映,确保超市内部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四条红色超市将“顾客至上,服务第一”作为服务宗旨,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第十五条服务员应当在接待顾客时微笑、问候,主动询问顾客的需求,提供适当的建议和指导。
第十六条服务员应当认真对待顾客提出的任何问题和意见,及时解决各种疑问和困扰,确保顾客满意度。
第十七条服务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洁,保持服务台的卫生和整洁,让顾客在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中享受购物的乐趣。
公益超市管理制度
公益超市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益超市是为贫困人群、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的非盈利性组织。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益超市的日常管理和运营活动。
第三条公益超市的宗旨是“爱心服务,温暖生活”,秉承“自愿捐赠,公平分配”的原则,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四条公益超市的运营理念是“爱心义卖”,捐赠者以资助形式向公益超市提供商品,受助者通过低价购买方式获取所需商品。
第五条公益超市的管理机构是公益组织,负责公益超市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公益超市的组织结构包括理事会、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工作人员。
第七条理事会是公益超市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益组织的法人代表和理事长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公益超市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监督公益超市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由公益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执行委员会是公益超市的执行机构,由公益超市的执行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执行委员会负责公益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条公益超市设立市场部、财务部、物流部、监督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公益超市的商品采购、财务管理、物流配送和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公益超市的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公益超市要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素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受助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十二条公益超市要加强对商品的质量把关,确保商品的品质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益超市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公开透明,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公益超市要加强对物流配送的管理,设置合理的仓储和配送体系,确保商品的及时供应和配送。
第十五条公益超市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公益超市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公益超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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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博爱超市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红十字博爱超市”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靖江市“红十字博爱超市”(以下简称“博爱超市”)管理制度:
一、“博爱超市”是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红十字募捐和人道救助服务的重要平台,常年开展募捐,接受社会捐赠,为弱势群体提供人道救助服务。
二、“博爱超市”隶属创办的红十字会组织管理,为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赠,对长期资助“博爱超市”且数量较大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可在“博爱超市”设立冠名专柜。
三、向“博爱超市”捐赠的款物,汇入市红十字会捐赠专户,统一出具收据,专账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投入指定的“博爱超市”使用。
四、“博爱超市”筹集的捐赠物资包括粮油食品、各种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学习用品、常用非处方药品和其他生产生活用品,品种和数量不限。
捐赠食品必须未开封并在保质期内,药品必须未开封且在有效使用期内,生活日用品、服装、鞋帽及床上用品等必须干净、整洁。
五、“博爱超市”主要救助对象为特困职工、低保户、社会优抚对象、病灾户、孤儿、孤寡老人以及因灾害需临时救济的弱势群体,由本人向所在村(社区)红十字服务站提
出申请,经审核后,到博爱超市领取。
对于红十字会会员,主动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无偿献血、报名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器官、遗体的社区救助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博爱超市”收到捐助物资时,应先进行分类和上架,并按物品的使用价值和库存的数量多少确定价格,受助的困难户每次按规定的金额领取。
具体发放数量和次数,根据“博爱超市”募集情况而定,但要尽量保证节日期间的人道救助。
七、受益人领取物资时需在领取物资清单上签收和捺印。
八、“博爱超市”储备的物资使用期临近失效的,应及时清理,主动分发给有需要的困难户或另做处理。
属于无法处理的,经所属村(社区)红十字会审定后予以核销,并报市红十字会备案;属于市民自发捐献的旧衣物及不宜上架的物品,应详列清单经审核后进行核销或另行处理。
超市物资要有专人管理,确保物资的完好。
九、“博爱超市”门口要设有“红十字专栏”,在宣传红十字知识和人道救助服务的同时,要及时公开公示募捐款物和流向情况,包括救助对象名单、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并每半年向市红十字会上报募捐款物和流向情况。
十、妥善保管募捐和救助工作的相关原始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自觉接受政府、纪检审计部门、社会和上级红十字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