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教学优秀奖评分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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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成果奖励办法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成果奖励办法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7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师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多元发展,充分尊重教师研究兴趣,发挥研究专长,最大限度激发教师创新潜能和创新活力,对接学校办学定位,鼓励教师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特色,追求卓越,提升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术影响力和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范围及对象1.科研类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获奖、决策咨询等从事科学研究和科研活动所产出的成果。

教学类成果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所产出的成果。

教师指导学生学术活动的成果,包括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重要学术类赛事等与学生学术研究相关活动所产生的成果。

2.奖励对象为我院所有师生(指在职教师、在校学生)。

成果要求以我院(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我院师生员工为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以全脱产方式深造或挂职期间获得的成果,待回到岗位后按该奖励办法一次性予以奖励。

3.不同时满足第一署名单位、第一署名人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发表在中文C 级(含)以上期刊,以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按相应奖励金额的40%奖励。

发表在中文B级(含)期刊,以我院(校)为署名单位,当第一或第二作者非我院师生时,第二作者按相应奖励金额的40%奖励,其他作者按相应奖励金额的20%奖励,但一篇论文只针对我院一位师生奖励。

本条不适用于跨校兼职的教师。

4.我院组建的协同创新中心或产学研合作基地,相关单位人员以协同创新中心或产学研合作基地为第一署名单位形成的成果,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5.利用学院资源获得的成果,不予奖励。

第二章教学类成果的分类、分级与奖励第三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分级与奖励1、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分级(1)A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指国家级(教育部)特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实践教学项目等教育部发文立项的项目;通过本科专业教育认证的专业按一项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统计。

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是用于评估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一套指标体系,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估高校本科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根据国内外教学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一个合格的评估指标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工作的核心,评估指标体系应明确教学目标是否合理、具有前瞻性、与社会需求和学生培养目标相匹配等方面的指标。

比如,教学目标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层次性等。

二、教师队伍。

教师是高校本科教学的主体,他们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评估指标体系应考虑教师的师资结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等指标。

比如,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经验、教学态度等。

三、教学课程。

教学课程是高校本科教学的核心内容。

评估指标体系应考虑教学课程的设置、教学资源的配置、课程实施的效果等方面的指标。

比如,教学课程的体系结构、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教学资源的利用等。

四、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评估指标体系应考虑教学过程的有效性、活动的质量和学生的参与度等方面的指标。

比如,教学过程的灵活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学生的互动性等。

五、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保证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评估指标体系应考虑教学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效率性等指标。

比如,教学管理的组织性、运行机制的合理性、管理手段的科学性等。

六、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是对教学工作的一个直接反映。

评估指标体系应考虑教学成果的可衡量性、应用性等指标。

比如,教学成果的实效性、影响力、质量评价等。

以上所述只是为了说明一个合格的评估指标体系应考虑的方面,具体的指标数量和指标细节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计。

此外,评估指标体系还应该考虑到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随着教学理念的不断更新和教学模式的不断改进,评估指标体系也应该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基本原则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基本原则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基于教学工作的科学理论和教育教学原则,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评估指标应该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支撑,可以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从而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

2.全面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全面反映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层面的情况,包括教师教学能力、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学生综合素质等。

评估指标的设置应尽量包含多个维度和多个层次,全面了解教学工作的情况,避免片面和偏颇的评估结果。

3.可操作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即能够被广大教师所理解和接受,并能够通过具体的评估工具和方法进行实际操作。

评估指标应该能够被具体化和量化,以便能够进行实证分析和比较评估,提高评估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4.互补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具备互补性,即与其他评估指标体系相互补充和对接。

教学工作涉及多个层面和多个方面,评估指标体系应该与其他评估体系(如教研评估或学生评估)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通过相互对接和综合分析,得出综合性的评估结论。

5.动态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具备动态性,即能够随着教学工作的发展和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评估指标体系应该与时俱进,及时反映教学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和需求。

评估指标体系应该通过评估结果的反馈和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的基本原则。

通过遵循这些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可以提高教学工作评估的质量和效果,促进教学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管理学院系办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管理学院系办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管理学院系办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管理学院系办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是评价和衡量管理学院系办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一个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可以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客观、公正的评估,可以帮助管理学院系办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对工作优秀者给予更多的肯定和激励。

以下是一个1200字以上关于管理学院系办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例文:一、管理学院系办基本情况的考核指标1.学院系办班级建设情况:包括学院系办班级的数量、规模、布局、师资力量等。

评价该指标主要考察学院系办的班级建设情况,包括一流师资力量的引进、专业设置的合理性和师生比例的合理性等因素。

2.管理学院系办的教学质量:通过评估学院系办的教学质量,包括学生评价、教育质量评估等,该指标主要考察学院系办的教学质量,包括学生参与度、教学效果、教学环境等。

3.管理学院系办的科研水平:评价学院系办的科研水平,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等。

该指标主要考察学院系办的科研能力,包括教师的科研项目数量、合作力度、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的社会影响等。

二、管理学院系办学生工作的考核指标1.管理学院系办的学生招生和就业工作:评估学院系办的学生招生和就业工作,包括学生的报名情况、招生结果、就业率等。

该指标主要考察学院系办培养学生的质量和学生就业的能力。

2.管理学院系办学生活动组织情况:评价学院系办的学生活动组织情况,包括学生组织的数量、活动的规模和水平等。

该指标主要考察学院系办开展学生活动的能力和效果。

3.管理学院系办学风建设情况:评价学院系办的学风建设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学风承诺等。

该指标主要考察学院系办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

三、管理学院系办教师队伍建设的考核指标1.管理学院系办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评价学院系办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学术影响力等。

该指标主要考察学院系办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和质量。

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解读

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解读

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解读一、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设计遵循了以下原则:(一)发展性原则。

坚持上一轮评估提出并得到广泛认可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指导思想,继承了原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合理内容,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制定了符合新建本科学校办学特点的指标体系。

(二)导向性原则.根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发展思路,在指标体系设计上注重两点:一是体现高校教学工作的共同规律,使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成为新建本科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参考书”;二是在办学定位上强调面向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并将之贯彻到学校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中。

(三)可操作原则。

一是指标体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观测点及基本要求力求明确,方便理解和评判:几是加强分类指导,依据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的特点制定了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尊重学校的办学特点,鼓励学校科学定位和多样化发展。

二、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几个特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强调了领导作用,要求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遵循办学规律和教学规律,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二是强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旨在引导新建本科学校合理定位,立足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对新建本科学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三是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强调了教师教学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培训。

四是强调教学经费投入,特别是政府对学校生均拨款的保障。

五是强调了专业结构优化和课程建设,注重专业布局与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度,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的符合度。

六是强调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七是强调“以学生为本”,突出了对学生的指导与服务,强调了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

八是强调产出导向,注重师生和社会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以及就业情况考察。

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目录学院概况 (1)1.定位与目标 (2)1.1 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 (2)1.1.1办学定位 (2)1.1.2发展规划 (2)1.2 人才培养目标 (2)1.3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3)1.3.1 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措施 (3)1.3.2 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体现与效果 (3)2.教师队伍 (4)2.1 数量与结构 (4)2.2 教育教学水平 (4)2.2.1 加强专任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举措和成效 (4)2.2.2 师德师风建设措施与效果 (5)2.3 教师教学投入 (5)2.3.1重视高职称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5)2.3.2 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 (5)2.4 教师发展与服务 (6)2.4.1 教师发展与服务措施 (6)2.4.2 教师发展与服务取得的成效 (6)2.5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7)3 教学资源 (8)3.1 教学经费 (8)3.1.1 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机制 (8)3.1.2 教学经费年度使用情况 (8)3.2 教学设施 (8)3.3 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 (8)3.3.1 专业设置情况 (8)1.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目标明确 (9)2.各专业的培养标准与课程设置的关系较清晰 (9)3.成立了专业建设委员会,校外委员发挥积极作用 (9)3.3.2 人才培养方案与执行 (9)3.4课程资源 (10)3.4.1 课程建设 (10)3.4.2 教材建设与选用 (10)3.5 社会资源 (11)3.5.1共建基地,协同育人 (11)3.5.2 广聚资源,开放办学 (11)3.6 存在问题与与改进措施 (11)4. 培养过程 (13)4.1 教学改革 (13)4.1.1 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及保障措施 (13)4.1.2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4)4.2 课堂教学 (14)4.2.1 科学制定教学大纲,体现人才培养目标 (14)4.2.2 创新课堂教学内容,体现科研反哺本科教学 (15)4.3实践教学 (15)4.3.1 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实践育人模式 (15)4.3.2 完善实习实训软硬件,增强学生动手能力 (16)4.3.2 制定毕业设计规章制度,加强过程管理 (17)4.4第二课堂活动 (17)4.4.1 紧密结合专业特色,打造第二课堂品牌活动 (17)4.4.2 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的成绩 (19)4.5 存在问题与对策 (19)4.5.1 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改进 (20)4.5.2 教学改革存在问题与改进 (20)4.5.3 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 (21)4.5.4 第二课堂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1)5、学生发展 (22)5.1 招生与生源 (22)5.1.1 学院总体生源状况 (22)5.1.2 专业生源数量及特征 (22)(2)在校生转专业情况 (23)5.2学生指导与服务 (23)5.2.1 学生指导与服务的举措 (23)5.2.2学生指导与服务的成效 (24)5.3 学风与学习效果 (24)5.3.1 加强学风建设的举措 (25)5.3.2 加强学风与学习效果 (25)5.4 就业与发展 (25)5.4.1 重分利用校企资源,认真做好就业工作 (25)5.4.2 就业态势良好,满足社会需要 (26)5.4.3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 (26)5.5 存在问题与对策 (26)6.质量保障 (27)6.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7)6.1.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27)5.2.2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28)6.2质量监控 (29)6.2.1 质量监控的措施 (29)6.2.2 质量监控的效果 (30)6.3 质量信息及利用 (30)6.4 质量改进 (31)6.5 教学质量保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32)7.特色项目 (33)7.1 创建校企联合培养的产学实验班 (33)7.2 举办工商模拟市场,为大学生搭建创业实践平台 (33)7.3 校企合作,改革《就业指导》,打通课程、考核、实习以及就业通道 (34)学院概况经济与管理学院始于1991年成立的工商行政管理系,下设管理系、金融学系、国际贸易与创新创业教育系和会计学系4个院系,开设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暂未招生)等6个本科专业,其中会计学专业为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卓越会计师试点专业。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经济管理学院综合素质考评加分管理方法(试行)(第二版)2016年9月修订经济管理学院监察部编主编:高仕宁、吴爱凌、林静副主编:王欣琪、王宸、刘再强、李晶晶责任编辑:马可、王希、王钰扬、刘敏、李文琪、张广健、陈天虹、郑泽宙、赵晓敏、樊一娜(按姓氏笔画排列)第二版,2016年9月监察部修订一、总则1.本方法兹以教务处编纂之《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手册2014版》与经济管理学院内部文件以依据。

2.本方法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之加分及经济管理学院举办之活动加分凭证的制定。

3.本方法需经辅导员老师及党支部副书记签字后方能生效。

二、加分流程1.经济管理学院内部活动或学生日常事项之具体加分以《经济管理学院汇总加分凭证》(见附录1)为准,汇总加分凭证的制定需在开学后一周内(寝室卫生加分以校学生会生活部统计分数发布后1日内)以本方法为依据,并需依次由所负责之部门部长级学生、分管该部门之(副)主席、监察部部长级学生和辅导员老师签字并盖有辅导员用章后方能生效。

生效后各部门需在生效当日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修改无误的电子版发送至监察部之邮箱。

2.对于《经济管理学院汇总加分凭证》出现错漏的,需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加分凭证》(见附录2),对原本的加分进行修改,并需依次由所负责之部门部长级学生、分管该部门之(副)主席、监察部部长级学生和辅导员老师签字并盖有辅导员用章后方能生效。

需在生效当日交于监察部。

3.除具党支部副书记签字外,若《经济管理学院汇总加分凭证》与本方法不符合,则无效。

二、加分细则(一)日常行为分1.无故缺课、缺席集体升旗活动,一次扣2分。

无故缺席校运会,每半天扣4分。

2.获得省三好班级、哈工大三好班级标兵集体的班长,以及省优秀团支部和哈工大优秀团支部标兵集体的团支书,加4分,班级其他同学加3分。

获得市级及哈工大三好班级集体的班长,以及哈工大优秀团支部集体的团支书加3分,班级其他同学加2分。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一、指标体系及说明
说明:1.本指标体系共设7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

2.在本指标体系中,当年折合数的统计时间为统计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累计折合数的统计时间从2001年开始截止到统计年度的12月31日。

3.在本指标体系中,所有统计数据如未做特殊说明,均不包括独立二级学院、成人教育的数据;
4.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立项或获奖成功的,统计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5.各类统计数据如无特殊说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每年2月底前,省教育厅公布全省各本科高校前一年度的教学质量监测数据。

二、评价标准与内涵




6。

大学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

大学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

大学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大学综合评价在学校管理和学生选拔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准确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建立一个合理的指标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于大学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

一、引言大学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基于以下原则:全面、客观、可操作、可比较和可持续。

只有满足这些原则,才能更好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因此,我们需要设计一个包含多个指标的体系,以便全面评估学生。

二、学术能力指标学术能力是评价大学生的重要指标之一。

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竞赛成绩和科研成果等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

1.学习成绩: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和课堂表现等。

2.学术竞赛成绩:评估学生在学术竞赛中的表现,如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

3.科研成果:评估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数量,包括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和科研奖项等。

三、实践能力指标实践能力是评价大学生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可以根据学生的实践经验、社会实践成果和实践能力的提升等方面进行评估。

1.实习经验:评估学生在校外实习的机会和表现,包括实习单位的评价和实习报告等。

2.社会实践成果: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如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志愿者活动和社团工作等。

3.实践能力提升:评估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提升的能力,包括领导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四、综合素质指标综合素质是评价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的重要指标。

可以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情况进行评估。

1.综合素质表现:评估学生在领导力、团队合作和社交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综合素质培养:评估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投入和效果,包括学校提供的培训机会和学生参与的社团活动等。

五、个人发展指标个人发展是评价大学生的重要方面。

可以根据学生的个人发展计划、职业规划和就业情况进行评估。

1.个人发展计划:评估学生制定的个人发展目标和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职业规划:评估学生对自己未来职业的规划和准备情况。

教学管理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具体人员评分标准

教学管理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具体人员评分标准




10
1、准确、及时传达教务处实践课题申报项目、调研等信息,2分;
2、及时上报教务处实践课要求收集的实习实践相关材料,3分;
3、督促完善毕业论文相关文件资料,并妥善保管,5分。




10
1、认真完成开学学生注册报到,并准确清理须学籍处理的学生,5分;
2、认真审核并保存学生成绩单等学籍相关材料,3分;




20
1、落实开课任务,信息汇总并录入系统、课程任务下达认真、准确、及时,10分;
2、及时处理教师调课申请,解释耐心,5分;
3、协调教务处教学管理部门高效,沟通顺畅,5分。




15
1、准确接收传达教务处考务中心的考试安排信息,5分;
2、合理安排学院教师的主考及监考任务,5分;
3、对考试相关文件资料保存完整、完善,5分。
学院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三、教学管理科
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员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学院考核得分




25
1、落实学院本科教学统一安排,拟定学院教学管理文件认真、准确、及时,5分;
2、传达并落实学校教务处、评估中心等部门通知、文件、精神准确、及时,5分;
3、统筹协调教学运行、考务工作、实践教学、学籍管理、实验室运行、教师课酬、教材征订、档案管理等,统计汇总认真、及时、准确,15分;
分管领导评价
10
总分
100
考核得分合计:
3、及时协调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处理学生学籍,并转达学院学生科,2分。

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一、引言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是指对教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管理成果、社会服务成果和自我发展成果的评价。

教师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是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结果正确、科学、公正和公开的关键。

二、教学成果评价指标教学成果评价是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

教学成果评价指标应包括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等方面。

具体来说,教学效果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毕业论文质量、实习实践情况等;教学质量应包括教学过程是否规范、教学方法是否恰当、课程设置是否合理等;教学改革应包括课程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管理改善等。

三、科研成果评价指标科研成果评价是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之一。

科研成果评价指标应包括科研项目承担、论文和著作发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具体来说,科研项目承担应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项目的承担情况;论文和著作发表应包括SCI、SSCI、CSSCI、EI等核心期刊和重要出版社的发表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应包括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专利的申请等。

四、管理成果评价指标管理成果评价是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之一。

管理成果评价指标应包括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两个方面。

具体来说,教学管理应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学研究管理、课堂管理等;科研管理应包括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科研队伍管理、实验室管理等。

五、社会服务成果评价指标社会服务成果评价是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之一。

社会服务成果评价指标应包括学术交流、社会服务、企业合作等方面。

具体来说,学术交流应包括学术论坛、专家讲座、学术刊物编辑等;社会服务应包括对社会的咨询和服务、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企业合作应包括与企业合作的科研项目、技术咨询等。

六、自我发展成果评价指标自我发展成果评价是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之一。

自我发展成果评价指标应包括课程学习、学术研究、职业发展等方面。

具体来说,课程学习应包括参加培训、开展教学研究等;学术研究应包括参加学术活动、阅读学术著作等;职业发展应包括晋升、评职称等。

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管理单项奖推荐办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管理单项奖推荐办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管理单项奖办法
一、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评奖。

二、单项奖办法
教书育人奖、教学管理奖、实践教学与管理先进工作者、优秀教研室,当年在岗教师可根据评奖条件自荐,名额各1名,教书育人奖到研究生办报名;实践教学与管理先进工作者、教学管理奖和优秀教研室到本科教务办报名;学院根据自荐情况、工作业绩、系里意见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向学校。

三、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1、申报教学质量优秀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需在全院教工大会或专门的评审会上交流汇报教学工作。

2、一等奖、二等奖指标不分配到系;三等奖指标分配到系,根据承担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进行分配。

3、一二等奖候选人的评选:
(1)各个系一名教师作为二等奖及以上候选人,在全院教工大会上交流汇报,时间为8分钟,院教学办组织相关领导及各系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分小组,对参评人员实行实名打分和排序,教学办负责汇总,形成述职评分。

(2),对参评教师按质与量评定总分依次排序,评分标准:量(工作量)占10%,质占90%(包括:学生评分30%、述职评分60%)。

其中第1名申报学校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第2-4名为二等奖申报者,第5名为三等奖申报者(此名额占三等奖分配指标)。

(2)如果申报一等奖未成功,该申报者当年不再参加二、三等奖评选。

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2005年制定,2010年修订)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本科教学的积极性,构建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各类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3.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喜爱;
4.主讲课程中至少一门被认定为课堂教学质量优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服务期不满一年;
2.近一年内被认定有教学事故发生;
3.近一年内不在岗一个学期以上。

二、评选程序
教学质量优秀奖按学年评选。

奖励名额每年10—15人,学校依据各教学单位教师数及教学工作情况分配推荐名额。

1.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任课教师于每年秋季学期第一周向所在教学单位
提出申请,教学单位组织评选后,于第三周向学校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于第五周开始跟踪检查申请人一年内的各类教学工作情况,包括听课、试卷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学生评教及其他教学工作检查,最终形成专家组书面意见。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专家组书面意见,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人选,经公示后无异议由学校印发文件公布结果。

三、相关政策
获奖教师由学校颁发证书及奖金。

教学质量优秀奖可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参评其他各级各类奖励、择优推荐培养培训及教学工作量津贴二次分配的依据。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明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三明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三明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高等教育法》,依照《三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目标要求及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宗旨和原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遵循“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宗旨。

测评过程坚持定性与定量、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测评结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机构和职责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校学生工作处的领导下展开。

2、学院成立以学工科科长为组长,团委书记、辅导员为成员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审核审批本学院的测评工作。

3、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书为副组长,考勤班长、寝室长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汇总成绩及各项参评数据,收集整理各种材料,填写各种测评表格,审核奖励和处罚的内容和分值,公布测评结果和收集学生对测评的意见和建议。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程序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各班学生按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定名次,供评定该学期奖学金及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使用。

毕业班学生按各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平均值排定名次,作为评定优秀毕业生和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2、每学期开学1周内进行上一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班测评工作小组在每学期开学第2周的后3个工作日内将测评结果在本班公示,无异议后由测评工作小组成员和学生本人签名,第三周上报本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在开学4周内将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和汇总表报送学工处审核。

4、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学期末将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考试课程分除外)报学工处学管科备案。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测评内容和评分标准(10%)德育素质分=基本分+奖励分-处罚分1、基本分(10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关心国家大事、时事政治。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4〕2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处奖学金评定办法,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在读的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二、申请流程个人填写国家/优秀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附相关材料各院系评审小组审核申请材料、上报初评名单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公示复评名单学院审批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并将获奖材料记入本人档案。

三、评选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无处分或处罚等不良记录;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6. 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7. 评选年度内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学位课程成绩≥75分);8. 参加院系活动出勤大于等于70%。

四、申报要求1.参加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必须认真学习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准确填报奖学金申报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材料,保证统计无误。

2.对于重复统计、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者,除进行严肃处理外,取消当年奖学金申请资格。

五、评选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硕士研究生生源,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专心科研的热情,促进其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以奖励在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

第二条科研成果是指在校研究生参与编撰或翻译学术专著、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发表期刊论文、交流会议论文、成果获奖、授权专利等工作。

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一、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课程评估包括以下基本要点:
1.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2.教学方法与考核手段;
3.课程教学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4.教材的选用与编写;
5.教师队伍。

二、课程评估计分方法及标准
课程评估计分公式为M =,mR ,满分100。

i m
其中m i为第i项指标的评分系数,其取值为m3 (1.0, 0.0) , m i =1.0时说明该项得满分;匕为该指标的分值,其值指定。

课程评估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优秀:M >85,且所有的me 0.4 ,不存在mi < 0.2的情况;
良好:70< M<85,且mi=0.4的个数不超过3个,mi<0.3的不超过1个;
合格:60< M<70;
不合格:M<60
三、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评优评先考核标准

评优评先考核标准

附件二: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评优暨博雅和树人奖学金综合考评方案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华中师范大学评优评先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第一条本方案是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各项评优、毕业鉴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院将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对本次评优评先的评选原则是自愿申请、奖励优秀、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本方案采取量化的方式,由学习考评成绩(A),道德与身体素质(B)以及民意测评分(C)三部分组成,综合分P=A+B+C。

第五条本方案是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评选各类先进的直接依据。

三好学生(获奖学金)的人选和获得奖学金的等次,根据评审总成绩排名产生。

第六条三好学生推选名额按照比例分配到各年级各小班,由各班评优评先小组进行评选;积极分子由学生自愿申请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选出最终人选。

各等次获奖学金的名额、奖学金数额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学年内专业课、公共必修、任选课成绩有不及格、严重违纪(考试作弊)的同学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

第八条所有加分项为该学年内所获得的荣誉,日期为本学年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

第九条本方案旨在选择以专业素质为核心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考核综合能力,不做单方面的侧重。

第十条本方案由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制订,其他类型的社会奖学金评审参照本考评执行,解释权归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二、细则一.评选时间:每年的九月份中下旬二.评选原则:科学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申请、奖励优秀。

三.评选标准:P=A+B+C,按P分排名决定最终名单。

A:学生年终的平均学分绩(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B:道德与身体素质考评C:民意测评分A.学生年终的平均学分绩(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1、本学年内包括上下学期的平均学分绩,即年终平均学分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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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教学优秀奖评分指标体系(试行)
根据我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教发[2009]63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工作在我院本科教学第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精心钻研教学业务,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富有创新和改革成效,教学效果好的专业课专任教师,并使每年度的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客观、公开、公平,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特制订《经济管理学院教学优秀奖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从2013年度开始试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14年3月19日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教学优秀奖评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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