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税收原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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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

2008 ——2009 学年第二学期

注:课程性质应为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

第八章税收原理

授课时间:第9周

学时:2

一、教学目标与要求

1、教学内容

本章讲授税收原则,税负的转嫁与归宿。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类税收原则与效率类税收原则的关系;税收中性问题,税收的超额负担理论。税负转嫁与税收归宿的定义,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规律等内容。

2、教学要求

重点掌握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类税收原则与效率类税收原则;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规律。了解税收中性和税收超额负担的理论;税负转嫁与税收归宿的定义。难点是税收中性和税收超额负担的理论。

三、教学方法、手段(课堂讲授、讨论、实验等)

教师讲授为主,课堂讨论为辅,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四、思考题、讨论题、作业

1、试述税收的公平类原则。

2、试述税收中性和超额负担。

3、分析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规律。

五、参考资料(含参考书、文献或网站等)

(1)《财政学》陈共.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经济管理类核心课程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五版。

(2)主要参考书:

①《财政学(第四版)学习指导书》陈共.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经济管理类核心课程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②蒋洪:《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③郭庆旺,赵志耘:《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④哈维·罗森:《财政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⑤大卫·海曼:《财政学:理论在政策中的当代应用》(第8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⑥《中国财政》杂志,财政部主办。

⑦《财政研究》杂志,中国财政学会主办。

⑧财政部网站/index.htm

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⑩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公共经济学版块)

/subjectlist.asp?classid=8#

⑾地方财政研究:/

六、教学内容及课件设计

第八章税收原理

第一节税收原则

一、征税中的公平与效率

(一)税收应以公平为本

1、税收公平的含义普遍征税征税遍及税收管辖权之内的所有法人和自然人。所有有纳税能力的人都应毫无例外的纳税。

平等征税:横向公平——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同等纳税。

纵向公平——纳税能力不同的人不同等纳税。

2、税收公平与社会的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的关系

(1)税收公平是以该社会的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为基础和前提的。

(2)税收政策必须及时调整税收公平与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例如)1)当经济活动所决定的分配已经是公平的了,税收分配就应以不干扰这一分配格局为公平;

2)当经济活动决定的分配被证明是不公平的,则公平的税收就应以矫正这一分配格局为目标;

3)从财政税收的角度看是公平的,但从社会和经济角度看却是不公平的,这时必须通过调整税制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公平的要求。

(二)征税必须考虑效率的要求

1、征税过程中的效率即较少的征收费用、便利的征收方法等。

2、征税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征税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即有效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功能。

(三)税收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1、税收公平与效率是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统一体。

(1)效率是公平的前提。税收作为一种分配手段是以丰裕的社会产品为基础的,而没有效率的公平便成了无本之木。

(2)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失去公平的税收也不会是高效率的。

2、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就某一个具体的征税活动而言,两者会有矛盾和冲突。

(1)商品课税——通过奖限政策促进合理配置资源和发展生产,一般认为是有效率的;它违背了量能纳税的原则,通常又被认为是不公平的。

(2)所得课税——具有负担合理、课税公平的优点;但它距离经济运行过程比较远,很很难直接调节生产和流通,又有效率不高的缺点。

3、从整个税制和税收总政策来考虑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1)“兼顾型”税制。

(2)“效率型”税制。发展中国家实施“效率型”税制比实行“兼顾型”税制更能促进本国经济腾飞。

(3)“公平型”税制。发达国家实施“公平型”税制更有益于社会公平。

二、公平类税收原则与效率类税收原则

(一)公平类税收原则

1、受益原则

2、能力原则

(二)效率类税收原则

1、促进经济发展原则

2、征收费用最小化和确实简化原则

三、税收中性问题

1、超额负担的主要表现

(1)因国家征税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图)

(2)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在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图)

2、税收中性的含义

(1)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额外损失或负担。

(2)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3、提出税收“中性”原则的实践意义

(1)在于尽量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这个前提下,掌握好超额负担的量和度,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税收机制与市场机制两者取得最优的结合。

(2)在商品课税税制的设计上如何体现税收中性原则

A、征税范围尽可能宽。

B、尽可能减少税率的档次。

(3)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

A、增值税本身不是完全中性的。产品的供求弹性不同对税负转嫁的影响也不同,这势必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和生产者的决策。

B、增值税的中性是以单一税率为前提的。我国增值税设了两档税率,体现了对居民生活基本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鼓励作用。

C、全面推行增值税实行普遍征税的同时,再征一道按不同产品设置不同税率的消费税。增值税体现“中性原则,消费税体现非中性原则。

第二节税负转嫁与归宿

一、税收负担

(一)税收负担的含义及其衡量

1、税收负担的概念

税收负担是指税收收入和可供征税的税基之间的对比关系。税收负担水平是税制的核心问题,体现税收与政治、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

2、合理确定税收负担的意义

(1)确保政府满足公共需要的财力;

(2)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3)保证政治稳定。

3、衡量税收负担的指标

宏观税收负担:税收占GDP的比重,是政府制定税收政策的依据,也是税收政策实施的综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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