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
国有产权挂牌转让程序
国有产权挂牌转让程序国有产权挂牌转让是指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将其所拥有的土地、房屋、设备、股权等国有产权通过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的行为。
挂牌转让是一种透明、公开、竞争的转让方式,具有交易流程简单、程序规范等特点。
以下是国有产权挂牌转让的程序及相关文件模板。
一、挂牌转让的程序1.筹备阶段:(1)确定转让方案:由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制定转让方案,包括挂牌转让的基本条件、挂牌公告的内容和形式、招标文件的制定等。
(2)挂牌公告:将转让信息通过媒体、政府网站等途径发布,公开征集意向方参与竞买。
2.意向方报名:(1)意向方报名:意向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与竞买,提交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对报名意向方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3.招标文件发放:(1)制定招标文件: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制定招标文件,包括产权情况介绍、转让条件、报价要求、评标办法等。
(2)发放招标文件: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将招标文件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并要求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1)报价文件准备:意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给国有产权管理部门。
(2)报价文件开封:国有产权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封报价文件,并记录相关信息。
5.报价结果评定:(1)报价结果公示:国有产权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公示报价结果,包括报价最高的意向方和报价最高的标的物。
(2)评标专家组评定: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组织评标专家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定,确定最终的竞买人。
6.转让合同签订:(1)确定竞买人:国有产权管理部门根据评定结果确定最终的竞买人。
(2)签订转让合同:国有产权管理部门与竞买人签订正式的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益与责任。
7.转让手续办理:(1)资金划拨:竞买人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将转让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
(2)产权过户: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将产权转让给竞买人。
二、相关文件模板1.转让方案模板:转让方案名称:转让方案编号:转让标的:1.1土地使用权1.2房屋产权1.3设备股权转让条件:2.1转让方式:挂牌转让2.2转让价格:(根据具体情况填写)2.3转让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填写)2.4转让方式:(公开招标、竞价或协商等)等等(根据具体情况填写)2.招标文件模板:招标文件名称:招标文件编号:产权情况介绍:1.1产权单位名称:(填写国有产权转让方的单位名称)1.2产权类型:(房屋、土地或设备等)1.3产权面积或数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转让条件:2.1转让价格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填写)2.2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根据具体情况填写)2.3保证金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填写)2.4报名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等等(根据具体情况填写)3.转让合同模板:转让合同编号:甲方:(填写国有产权转让方的单位名称)乙方:(填写竞买人或受让方的名称)转让标的:(填写具体的转让标的物和数量)转让价格:(填写转让的价格)转让条件:(填写转让的条件,包括付款方式、转让期限等)等等(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以上是国有产权挂牌转让的程序及相关文件模板,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土地资源逐渐成为城市成长的主要推动力之一。
国家实施土地管理政策,将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对外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
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国家实行土地挂牌制度,以此促进土地的流转和利用。
本文将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
1. 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是指国家利用土地资源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以此促进土地流转和利用。
土地使用权挂牌实行政府与市场双向选择机制,实现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
土地使用权挂牌提高了对土地的使用效率,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2. 挂牌程序2.1 经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分为征地程序和出让程序两个环节。
征地程序包括初步征地、补偿计划编制和审批、用地报批等内容。
出让程序包括出让方案编制、出让方案审批、公示和挂牌等环节。
2.2 范围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挂牌适用于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商业服务用地、住宅用地等。
但是,以下土地使用权不得通过挂牌出让:•一次性获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法律规定不得流转的土地使用权。
2.3 程序土地挂牌程序具体步骤如下:(1)编制出让方案。
在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土地开发利用和准备出让的地块,编制出让方案。
(2)出让方案审批。
向该市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编制的出让方案,由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核。
(3)公示出让方案。
依法公示出让方案,公示的时间一般为30天,暂停征收妨碍出让的土地征收活动。
(4)挂牌。
在设定的挂牌期限内,发布出让公告,实行公开拍卖和竞价,颁发使用权证书。
2.4 挂牌时间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由公布出让方案之日起计算,不少于20天,不超过60天。
2.5 拍卖方式土地使用权挂牌可采用公开拍卖、招标和协议出让三种方式。
在拍卖期内,以价格高的竞买人中标,中标后缴纳保证金。
2.6 使用权证书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完成后,可以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流程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流程一、交易名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二、交易程序:索取文件资料→申请报名(交履约保证金)→审核报名资格并落实履约保证金→报价→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申请提交资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如有委托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四、挂牌程序:1、从挂牌出让之日起,市场公布出让地块最低交易价;2、挂牌出让采取竞买人用计算机报价的方式进行。
竞买报价并在报价单上签字。
3、竞买人按照规定的加价幅度进行报价,要求只能大于或等于加价幅度。
允许同一竞买人按照最低加价幅度多次报价;4、在规定挂牌出让截止时,只要有竞买人,报价等于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是最高报价者,交易完成;5、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报价方法:1、计算机自动显示竞买人代码、地块编号和当前所报价格;2、输入程序为:竞买人代码+竞买人密码+地块编号+报价。
其中竞买人代码为:在提交申请时所获得的两位阿拉伯数字;竞买人密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在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可随时自行修改密码);地块编号为:预编号;报价:在当前显示价格的基础上,按最低加价幅度的要求进行报价,若高于最低加价幅度时,须以壹万元的整数倍加价。
3、依次将上述四项输入计算机,报价完成;4、计算机一次只确认一个所报价格,若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价相同,计算机只确认最先报价者。
5、计算机不予确认的报价:(1)竞买人所报价格低于最低加价幅度;(2)竞买人所报价格虽高于最低加价幅度,但未以壹万元的整数倍加价;(3)竞买人所报人格低于最低交易价;(4)竞买人所报价格低于目前最高报价。
6、有效报价:竞买人将本次的报价输入计算机后,并对报价单签字认可的即为有效报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规范所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4.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投标、竞价、成交等环节。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程序的合法、公正、透明。
4.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位置、土地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土地资源供求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出让条件。
4.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4.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机制,确保收费的合法、公正、透明。
4.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监督管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监督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监督职责。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土地出让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5.2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详细地段信息后,明确用地申请的途径和方式,并公开接受用地申请,时间不得少于30天。
5.3 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需要使用土地的,应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详细地段信息,结合自身用地需求,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5.4 勾地制度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1. 概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挂牌方式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者的一种市场化交易方式。
挂牌流程是指挂牌出让整个过程中需要进行的一系列操作和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
2. 流程步骤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2.1 提出挂牌申请土地使用者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申请。
申请表格通常需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土地用途、面积等内容。
2.2 审核挂牌申请相关部门会对挂牌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审查土地使用者的资质、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划、面积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核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
2.3 挂牌公告审核通过的挂牌申请会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通常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基本信息、挂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2.4 报名登记土地使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挂牌报名登记。
报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经营计划等。
2.5 资格审查相关部门会对报名登记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审查申请人资质、经济实力、拟实施的项目等。
审查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
2.6 竞价或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参与竞价或招标。
竞价时需要申请人提交竞价保证金,招标需要提交投标文件。
竞价或招标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
2.7 中标公示竞价或招标结束后,相关部门会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通常包括中标单位的基本信息、中标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2.8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需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合同。
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权期限、使用方式、费用等。
2.9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标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10 领取土地使用证中标单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土地使用证,成为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持有者。
3. 注意事项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流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提前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申请符合要求。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编制规则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编制规则一、编制原则1.法定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编制,确保规则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统一原则:统一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进行编号编制,确保整体管理的一致性。
3.顺序原则: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号编制,确保编号的连续性和唯一性。
4.区域原则:根据地理位置划分不同的区域进行编号编制,方便管理和查询。
二、编制要求1.编制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编制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确保专业性和权威性。
2.编制周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编号编制应在挂牌后尽快进行,确保及时有效。
3.编制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可采用数字编号或字母编号,编号长度要求统一4.编制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应包括省、市、区(县)、街道等地域信息和具体的编号编码,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精确性。
5.编制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应按规定的规则进行编制,可以采用不同数字或字母的组合方式,确保规则的合理性和易于识别。
三、编制步骤1.信息收集:规划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相关信息,包括土地所在地区、编号编制方式等。
2.编号分配: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地理位置和挂牌时间等因素,按照编制规则进行编号分配。
3.编制记录:规划管理部门应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编号编制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确保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责任的明确性。
4.发布公告:规划管理部门应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编号编制结果进行公示和通知,便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查询和使用。
四、编号管理1.编号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管理机制,负责编制、分配和维护管理工作。
3.编号变更: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或挂牌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编号。
4.编号存档:规划管理部门应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编号进行存档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总结起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编制规则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进行编号编制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国有土地挂牌流程及规则
土地挂牌程序与规则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挂牌程序与规则如下:一、发布挂牌公告。
挂牌公告至少应当在挂牌起始日前20日发布.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地产交易中心公布。
挂牌交易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竞买人在第一次报价时,应当提交《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格身份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
四、地产交易中心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五、地产交易中心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3、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六、出让人、挂牌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
七、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竞得人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的;2、竞买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3、竞买人、竞得人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土地招拍挂是指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通过拍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土地招拍挂流程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和程序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土地招拍挂的流程。
第一步,确定招拍挂地块。
首先,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需要出让的土地地块。
这一步需要对土地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确定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
第二步,制定招拍挂方案。
确定招拍挂地块后,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制定招拍挂方案,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程序、标准等内容。
同时,会公布招拍挂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拍挂信息,吸引各方投资者参与。
第三步,报名资格审核。
投资者需要按照招拍挂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名单,并公布审核结果。
第四步,竞买登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投资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买登记。
竞买登记是投资者确认参与拍卖或挂牌竞买的手续,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第五步,拍卖或挂牌。
拍卖或挂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核心环节,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会组织拍卖或挂牌活动,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竞价或报价。
最终确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
第六步,签订合同。
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需要与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土地出让的条件、期限、价格等内容,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第七步,办理手续。
签订合同后,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相关手续,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
第八步,履行合同。
投资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法合规地使用土地,并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以上就是土地招拍挂的流程,整个流程涵盖了招拍挂地块确定、招拍挂方案制定、报名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拍卖或挂牌、签订合同、办理手续、履行合同等环节。
希望本文能够对土地招拍挂流程有所了解,对相关投资者和行业人士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下简称挂牌出让)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之一、挂牌出让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自愿、竞争。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应遵守与土地管理、招标代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人,主体资格良好。
第四条土地使用方案拟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土地使用方案,在挂牌前报请主管土地部门审核。
第二章出让程序第五条出让挂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土地使用方案拟定单位,也可以委托合法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挂牌;招标代理机构是本挂牌事务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出让挂牌应确定详细的时间、地点、条件、要求、程序等内容,并通过报刊、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组织挂牌招标工作,制定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等,并按规定时间公开挂牌。
第八条拟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须经评估、合法性审查后,预定挂牌价格,并写明挂牌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拟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挂牌公告期限内,接受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递交书面投标。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组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开标工作,评审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应在法定期限内公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确定中标人,拟定成交通知书,公示成交结果。
第三章出让合同第十三条中标人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机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包括土地使用期限、使用用途、地价支付方式、土地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十四条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及时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五条中标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确保土地使用权人名下权属清晰。
第十六条中标人可以将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租赁等方式进行合法合规经营、交易,但需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政策。
第四章创新与完善第十七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应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土地管理的有机结合,通过建立统一的土地信息交易平台,提高出让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及流程图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一)政府批复;(二)挂牌出让申请;(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五)国有土地使用证;(六)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程序(一)、前期工作1、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2、市测绘队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3、市城市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4、市土地房产评估所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5、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招标拍卖领导小组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审定;6、市土地房产交易所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1)挂牌公告;(2)竞买须知;(3)宗地图;(4)《竞买申请书》;(5)《报价单》;(6)《成交确认书》;(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其他资料.(二)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房管局)委托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组织挂牌出让工作.交易所在交易大厅挂牌,具体操作如下:1、交易所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从化电视台和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脑、局网站发布;2、在公告期内,交易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履约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6、交易所工作人员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9、在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局互联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10、市国土房管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详细)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详细)1. 背景介绍在中国,由于土地不能流通,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很重要的产权形式之一。
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使用权挂牌是其中的一种常见方式,在土地市场上有较为广泛的应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在自然资源部门或土地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公开宣布挂牌土地及其出让条件、转让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 挂牌程序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包括挂牌准备、挂牌公告、竞价报名、挂牌竞价、挂牌结果和合同签订等6个环节。
2.1 挂牌准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在挂牌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1.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和面积;2.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其中包括土地出让条件、转让价格、交纳出让保证金金额、开标的时间、地点等;3.指定挂牌期限和挂牌地点,发布挂牌公告。
2.2 发布挂牌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应当在土地行政部门、主流媒体等途径发布挂牌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1.出让土地的性质、用途、面积、位置等情况;2.出让条件,包括土地交纳保证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土地竞价报名时间地点等;3.出让价格的确定方法和金额;4.出让程序的环节和时间。
2.3 竞价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包括:1.竞买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竞买人在竞买时应当向土地出让方缴纳担保金;3.其他相关资料。
2.4 挂牌竞价经过竞价报名人资格审查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确定竞价流程和时间,并进行挂牌竞价,竞价方式可以是加价或降价方式。
2.5 挂牌结果挂牌结束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应当公布竞价结果,并对中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履约能力评价,确定受让人。
2.6 合同签订确定受让人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应当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协助申请土地使用证。
3. 挂牌注意事项1.竞价人应当认真阅读挂牌公告及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具备相关资格和条件;2.竞价人应当认真核实出让土地信息、竞买保证金等相关情况,确保竞买行为的真实性和负担能力;3.当多个竞买人报出同样的最高价时,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应当按照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序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是国家对国有土地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制定了相关规定,对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进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件旨在确保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繁荣。
一、目的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效益,将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到位,特制定本文件,明确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土地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二、适用对象本文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包括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等。
三、挂牌程序1.准备阶段(1)土地开发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应进行土地规划和评估,确定土地的具体用途及规模,编制土地开发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用地申请。
(2)土地开发单位应提交相关资料,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
2.招标公告(1)土地管理部门在招标前,应在官方媒体上发布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明确土地的用途、面积、限制条件等信息,并公示招标的时间和地点。
(2)公告中明确了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能力要求,同时规定了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3.投标活动(2)土地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4.招标结果公示与交易(1)土地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为7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公示期满后,土地使用权应以挂牌的价格进行交易,中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的10日内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相关手续费用,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监督与管理(1)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和评估土地使用情况。
(2)对于不符合挂牌条件、不履行交易义务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撤销土地使用权,追究相关责任。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7〕127号)等有关规定,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南政〔2008〕地178号),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闽北经济开发区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委托南平市闽北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一)1#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1、出让地块位置及面积。
出让地块位于闽北经济开发区童游5工业园区5号台地,面积42112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认面积按规划部门最终提供的规划用地面积为准),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
2、出让地块用途及使用年限。
出让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3、出让地块现状。
权属清楚、界址明确,地形地貌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
4、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
(1)项目准入条件:金属制品业;投资总额≥5180万元;(2)规划指标:容积率不低于0.7、建筑密度30%—4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高于7%、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3)、用地内建、构筑物后退42米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0米。
土地挂牌程序
土地挂牌程序
土地挂牌是国有土地出让的一种重要方式,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
相信大家都想知道土地挂牌的程序是怎样的。
究竟如何才能最终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详细内容和我一起请阅读下文了解。
土地挂牌程序
1、发布挂牌公告
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2、出售挂牌文件
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3、受理竞买申请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4、审查挂牌资格
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纪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5、挂牌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
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6、揭牌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
7、公布成交结果
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8、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上内容就是我对“土地挂牌程序”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去进行法律学习。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
土地招拍挂是指国家土地资源部门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招标、拍卖的程序。
这一程序在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规范土地使用、促进土地资源有效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土地招拍挂的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土地出让计划编制,国家土地资源部门根据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土地出
让计划,确定拍卖的土地面积、用途、起始价等重要信息。
2. 公告发布,发布土地招拍挂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情况、拍卖时间、地点、条件等信息。
3. 报名资格审查,有意参与土地招拍挂的各方需向土地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后续的竞买活动。
二、拍卖过程。
1. 现场竞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竞买的各方进行现场竞价,以确定最
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对象。
2. 成交确认,竞价结束后,土地资源部门将公布最终的竞得人,并签订土地出
让合同。
三、后期手续办理。
1. 缴纳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需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土地资源部门缴纳
土地出让金。
2. 领取土地证书,竞得人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需向土地资源部门领取土地使
用权证书,方可实际进行土地开发和利用。
以上就是土地招拍挂的基本流程及时间安排。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遵循着这样的程序。
土地招拍挂的时间安排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参与者在关注拍卖公告的同时,也需及时关注可能出现的时间变动。
希望本文对大家了解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一、背景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是指以公开竞争的方式,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程序、条件、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二、规范内容1.招拍挂出让程序(1)招拍挂出让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所有参与者应当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具体程序包括发布招拍挂公告,接受申请,组织递交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进行标的物确定,招标、拍卖或挂牌,确定中标人或成交人,签订合同等。
(2)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申请、查看、交付等服务,以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2.招拍挂出让条件(1)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具备复合开发条件,包括土地规划用途明确、具备基础设施条件和配套设施条件等。
(2)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得出让土地资源浪费、破坏生态环境等情况。
(3)出让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不同的限制条件,如开发用途、项目建设条件、转让权利等,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利用和社会效益。
3.招拍挂出让管理(1)招拍挂出让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招拍挂出让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避免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
(2)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招拍挂结果,并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对参与招拍挂的各方功过进行评价,以促进诚信行为。
(3)加强对拍卖、挂牌交易行业的监管,制定行规行约,规范从业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资本膨胀。
(4)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特别是对土地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等的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确保招拍挂出让的公平公正。
三、试行效果与展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规范试行,有助于减少行政执法的主观性,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效率,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国家应当加大对规范落实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力度,及时总结试行经验,进一步完善规范的制度和执行力度。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地使⽤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样的部分国有⼟地使⽤权需要通过挂牌的形式进⾏出让。
那么,国有⼟地使⽤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进⾏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国有⼟地使⽤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样的市、县国⼟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
挂牌活动应当由⼟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主持进⾏。
⼀、公布挂牌信息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挂牌⼈将挂牌宗地的位置、⾯积、⽤途、使⽤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地交易地点挂牌公布。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作⽇。
⼆、竞买⼈报价符合条件的竞买⼈应当填写报价单报价。
有条件的地⽅,可以采⽤计算机系统报价。
竞买⼈报价有下列情形之⼀的,为⽆效报价:(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与竞买申请⽂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报价挂牌主持⼈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
四、挂牌截⽌挂牌截⽌应当由挂牌主持⼈主持确定。
设有底价的,出让⼈应当在挂牌截⽌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挂牌主持⼈现场打开密封件。
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时间,竞买⼈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宣布最⾼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挂牌结束。
挂牌主持⼈连续三次报出最⾼挂牌价格,没有竞买⼈表⽰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1)最⾼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挂牌价格的出价⼈为竞得⼈。
(2)最⾼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现场竞价。
有竞买⼈表⽰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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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
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
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保证金为竞买底价的10%-20%.
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
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
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注:对于联合竞买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办到所有联合竞买人名下,对于该快土地的开发,在不违犯政府对该地块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由联合竞买人自行协议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
l、拟订招标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
2、报批报市政府批准招标出让方案;
3、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4、成立评标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名单保密。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开始前至少20日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
(4)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招标时间、地点、投标方式;
(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式;
(7)履约保证金;
(8)其他事项。
6、申请投标人报名并索取拍卖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投标事宜的决议(附全体董事签字)及董事
会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7、对报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资格。
(地产市场负责)
8、投标、开标具体程序:
(1)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
(2)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由投标人或者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3)评标小组评标;
(4)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9、向中标人颁发《中标通知书》。
10、签订出让合同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l、缴纳地价款和契税中标人按出让合同的规定缴纳成交地价款和契税;
l2、地块交付招标人即市国土资源局与中标人履行拍卖地块交付手续。
l3、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l4、办理相关手续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l5、申请土地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程序
一、发布拍卖公告。
二、参加竟买人报名,索取有关文件,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格身份证明。
三、按照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交付保证金,发给竞买资格证书。
四、公开拍卖。
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土地招标拍卖主持人以下程序主持进行:
(一)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
(二)竟买人显示应价牌,主持人点算竟买人;
(三)主持人介绍拍卖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四)主持人宣布起叫和第一次应价后叫价递增幅度;
(五)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应价;
(六)主持人连续二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再应价的,如果最后应价达到了拍卖底价,主持人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落槌,即表示成交,如果最后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主持人应宣布收回拍卖标的,停止拍卖;
(七)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者为买受人;
(八)主管部门或土地交易中心当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