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扬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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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扬州市优秀科技工
作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扬府发[2009]99号
【发布部门】扬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18
【实施日期】2009.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扬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决定
(扬府发〔2009〕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表彰奖励在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倡导“求实、创新、献身、协作”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授予张华荣等30位同志“扬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勇攀高峰。
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受到表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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