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XX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办法
XX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办法(试行)为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XX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强金融创新能力,优化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促进XX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XX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驻孟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考核内容(一)综合奖考核内容及分值(满分100分)。
1.存贷款总体情况(50分)。
(1)贷款余额(10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之和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10分,依次递减0.5分,贷款余额下降或为。
者不得分。
(2)新增贷款额(20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额贷款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20分,依次递减1分,新增贷款额下降或为。
者不得分。
(3)新增贷存比(20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存比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20分,依次递减1分。
2.贷款结构情况(30分)。
(1)制造业贷款(8分)。
包括制造业贷款新增额(4分)和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4分)。
制造业贷款新增额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4分,依次递减0.2分,下降或为O者不得分;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4分,依次递减0.2分。
(2)普惠金融服务企业情况(8分)。
包括普惠金融服务企业贷款余额(4分)和新增贷款额(4分)。
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4分,依次递减0.2分,下降或为O者不得分;新增贷款额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4分,依次递减0.2分,下降或为O者不得分。
(3)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情况(8分)。
包括涉农贷款余额(3分)、户数(单位数)(3分)和标准化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站数量(2分)。
涉农贷款余额和户数(单位数)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3分,依次递减0.1分;标准化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站数量分别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2分,依次递减O.1分。
(4)科技型企业贷款(6分)。
包括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3分)和企业数量(3分),分别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3分,依次递减0.1分。
3.支持全区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等情况(20分)。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23年版)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23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考核指标的设置 (4)第三章计分方法 (4)第四章考核管理 (5)第五章考核结果评价与应用 (6)第六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落实发展战略,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根据制度办法、总行、省行相关规定以及年度经营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管理。
尊重市场规律、行业规律、价值规律,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从经营效益、发展转型、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社会责任五个方面,对各市分县区支行的经营成果和管理水平进行全面评价。
(二)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绩效考核引导业务结构调整,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承担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重任,推动邮储银行高质量发展。
(三)严控风险。
落实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内部控制、监管评价及处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全面贯彻邮储银行稳健、审慎的经营思路。
(四)服务战略。
进一步贯彻我行大型零售商业银行的整体战略,引导各县区支行优先发展普惠金融业务,落实乡村振兴政策。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县区支行。
第四条本办法各项考核指标的计算基础为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或第三方市场服务监测机构提供的数据和经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章考核指标的设置第五条绩效考核采用统一的指标体系评价各县区支行。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五大类指标和附加指标构成。
其中,五大类指标包括经营效益指标、发展转型指标、风险管理指标、合规经营指标、社会责任指标。
考核方式上主要采用主副卡的方式,主卡主要包括综合管理指标,突出分行经营主体责任;副卡主要包括业务发展指标,突出零售、公司条线管理责任。
第三章计分方法第六条绩效考核指标计分遵循“外部比同业、内部比先进、自身比进步”原则,对标同业水平、行内最优和自身变化等多个维度进行考核。
金融服务考核办法
金融服务考核办法为加大金融机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金融和经济的互动发展,确保我市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一)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省联社办事处、长安银行分行.(二)各保险公司分(中心支)公司.(三)各证券营业部.(四)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二、考核评价体系(一)考核内容1.银行类金融机构(1)银行业务发展能力,占全部考核权重的73%,主要包括贷款增量、贷款累放额、贷款增速、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非利息收入占比、综合评价(含金融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政银企(项目)合作等.(2)银行风险控制能力,占全部考核权重的12%,主要包括贷款不良率、拨备覆盖率和是否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等.(3)银行信息沟通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7%,主要包括与市政府沟通和信息报送等.(4)银行创新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8%,主要包括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方式创新的应用推广.2.证券类金融机构(1)证券机构经营管理状况,占全部权重的55%,主要包括客户总资产余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评价(含金融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等.(2)证券机构风险控制水平,占全部权重的25%,主要包括是否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等.(3)证券机构与政府信息沟通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15%.(4)证券机构创新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5%.3.保险类金融机构(1)保险公司功能发挥情况,占全部权重的50%.(2)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占全部权重的10%.(3)风险控制情况,占全部权重的15%.(4)合规经营情况(含金融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占全部权重的10%.(5)信息沟通情况,占全部权重的7%.(6)创新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8%.4.融资性担保公司(1)内部管理,占全部权重的18%.(2)合规经营,占全部权重的18%.(3)发展状况,占全部权重的30%.(4)风险控制,占全部权重的24%.(5)可持续经营,占全部权重的10%.5.小额贷款公司(1)内部管理,占全部权重的20%.(2)合规经营,占全部权重的20%.(3)发展状况,占全部权重的30%.(4)风险控制,占全部权重的16%.(5)可持续经营,占全部权重的10%.(6)信息披露,占全部权重的4%.(二)考核标准银行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证券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保险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融资性担保公司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三)考核评价依据各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标准逐项打分,按照各项指标权数考核计算出各项分值,进行汇总后,按照考核得分高低确定各类金融机构表彰奖励单位,受表彰奖励单位数按30%的比例评定.(四)表彰奖励1.对表彰类单位,由市政府授予“服务经济发展金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2.对在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三农”和支持市级重点项目上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由市政府分别授予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三农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3.按照考核结果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中评选出年度“服务经济发展金融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先进个人的比例按被考核单位的20%确定.4.对全市金融机构中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市政府授予“金融贡献奖”,进行通报表彰.三、考核结果运用(一)市政府对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同时每年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二)市政府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受表彰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作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市金融办商市财政局后,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三)对受表彰的金融机构优先获得高比重财政资金存款和市内重大优势项目的融资优先权;享受市政府提供的金融方面有关优惠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受表彰的商业银行作为确定财政资金存款存放比例的重要依据.(四)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征询市政府对金融机构负责人评价意见的重要依据.四、考核组织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有关单位在每年1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报送有关经营数据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总结,考核评价工作由市金融办负责组织实施.。
XX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XX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充分调动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我县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扩大有效信贷投入,进一步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第二条考核原则坚持金融创新与特色服务相结合、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与范围考核对象主要包括:农业发展银行白水支行、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白水支行、工商银行白水支行、邮政储蓄银行白水支行、长安银行白水支行(新设金融机构开业不满一年的不参与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季度考核于每年4月、7月、10月进行,分别对一、二、三季度进行考核,次年1月进行年度考核。
第五条各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1.不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重大经济金融活动;2.发生重大金融安全事故;3.发生重大金融服务投诉事件;4.发生重大信访案件;5.发生员工重大违规及违法违纪案件。
6.违反《XX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规定》,违规拨付监管资金的。
第六条考核项目及分值考核项目分三项共计100分,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综合考核项目(85分)、政府部门及企业代表评价问卷(5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奖惩加减分项目(10分)。
第七条评价指标评分方法(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综合考核项目85分)1.贷款余额(8分):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季末各项贷款余额(投放白水辖区)为考核依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7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1分。
7.新增贷款额(8分):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季末各项贷款(投放白水辖区)与年初余额比较的增加值为考核依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7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1分。
8.贷款增长率(8分):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季末各项贷款(投放白水辖区)与年初余额比较的增长率为考核依据进行排名,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7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1分。
区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区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更好地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提高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地方经济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机制。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域内连续经营满一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xx等X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贡献度原则。
将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贡献程度作为重要评价因素。
(二)坚持激励创新原则。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加压力、高点定位、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总结并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X特色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方式。
(三)坚持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体系设计力求聚焦主业、突出重点、简洁易行,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奖惩并重原则。
考核办法坚持公正公平、突出贡献、奖优罚劣、物质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原则,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实体经济投入力度。
奖励采取财政性存款存放和荣誉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科学合理分配财政性资金存放额度,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
三、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主要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县经济的金融服务支持、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及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小微企业获贷情况)的支持等,共计100分(金融服务工作60分、脱贫攻坚工作15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15分、对外宣传报道工作10分),另设加分项10分。
(一)金融服务工作(60分)1.年度贷款增量:按年度贷款增量排名计算得分,排名第一得10分,每排后一个位次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2.贷款余额占比:按贷款余额所占比值计算得分,排名第一得10分,每排后一个位次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3.存贷比:以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考核依据,达到全县存贷比得基本分2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3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5分)。
(金融服务行业)业务部绩效考核方案
业务部业绩考核方案为鼓舞业务人员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绩效,积极拓展市场,促进筹钱网的宣传,维护公司的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来评估考核公司各营销人员,以提倡竞争、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一、营销人员的薪资构成公司营销人员的薪资构成主要是底薪+绩效奖金+业务提成。
底薪是维持业务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须的支出。
底薪的确定可以由公司和业务人员协商确定并实施,并作为以后新进业务员的底薪标准。
二、业绩考核办法本业绩考核办法为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分为四部分俱乐部个人理财、企业项目成交、企业一手工作底稿、金融端工作底稿。
1、俱乐部会员业务:业务员每月需成交4户俱乐部会员业务,不限制会员类型,成交即可。
当月完成目标者,按照总业绩的15%发放提成,其中10%及时核算提成,剩余5%进行综合绩效,合理分配给后台服务人员,包括行政部、营销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当月未完成目标但有成交者,按照总业绩的10%发放提成,其中7%及时核算提成,剩余3%进行综合绩效,合理分配给后台服务人员,包括行政部、营销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
注:此项仅为指导意见,不作为本月的硬性考核条件。
2、企业项目成交:为了鼓励业务人员合理的、有效的宣传筹钱网,特制订此项目标。
业务员每月需完成5万元/人/月此项业绩目标,此项业绩总提成15%,其中10%及时核算提成,剩余5%进行综合绩效,合理分配给后台服务人员,包括行政部、营销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
3、企业一手工作底稿:业务人员每月需上交20户企业工作底稿,为了提高工作底稿的质量,过滤二手资料,要求业务人员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填写一手、有效的企业资料,上交的资料会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审核统计。
4、金融端工作底稿:要求业务员每月完成20户金融端工作底稿,填写一手、有效的金融端资料,上交审核统计部门。
5、第3项、第4项为绩效部分,这两部分工作底稿若全部完成,绩效奖金全数发放;若只完成了一部分,按照完成情况占比核算绩效奖金;若当月未提供任何工作底稿或提供的工作底稿不符合要求,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绩效最新考核办法
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绩效最新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更好的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建立银行与地方经济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驻X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农发行X县支行、工行X支行、农行X县支行、中行X支行、建行X支行、邮政储蓄银行X县支行、山东X农村商业银行、莱商银行XX支行、X中银X村镇银行等)。
第三条考核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在县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由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人行、X银监分局X办事处、县审计局、县税务局组成的金融考核小组负责,按年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方法第四条实行百分制考核,指标包括新增融资额、小微企业贷款额、五大主导产业贷款额、不良贷款转让或核销额、新增存贷比、余额存贷比、贷款增长率、新增贷款增速与上年同期比较等,考核数据以县人行、X银监分局X办事处、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
第五条考核指标、单项基本分、计分方法如下:(一)新增融资额(30分)。
新增融资额包括两部分:新增表内贷款和其他实际融资。
其中:新增表内贷款按季均测算,按四个季度分别以3:3:2:2的权重对当季新增贷款进行加权平均。
其他实际融资指经管理部门统计确认的或有协议证明的未计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贷款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为X县提供的实际资金支持(包括从总行、省行、市行资金池以及外县调配进入我县的资金)。
其他实际融资按照当年新增部分100%的比例计入考核。
新增融资额计分方法: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新增表内贷款、其他实际融资之和前3名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各金融机构新增融资额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单项基本分(30),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
(二)小微企业贷款额(10分)。
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新增小微企业贷款额前3名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新增额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单项基本分(10),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区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区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更好地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提高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地方经济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机制。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域内连续经营满一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xx等X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贡献度原则。
将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贡献程度作为重要评价因素。
(二)坚持激励创新原则。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加压力、高点定位、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总结并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X特色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方式。
(三)坚持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体系设计力求聚焦主业、突出重点、简洁易行,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奖惩并重原则。
考核办法坚持公正公平、突出贡献、奖优罚劣、物质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原则,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实体经济投入力度。
奖励采取财政性存款存放和荣誉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科学合理分配财政性资金存放额度,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
三、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主要为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县经济的金融服务支持、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及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小微企业获贷情况)的支持等,共计100分(金融服务工作60分、脱贫攻坚工作15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15分、对外宣传报道工作10分),另设加分项10分。
(一)金融服务工作(60分)1.年度贷款增量:按年度贷款增量排名计算得分,排名第一得10分,每排后一个位次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2.贷款余额占比:按贷款余额所占比值计算得分,排名第一得10分,每排后一个位次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3.存贷比:以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考核依据,达到全县存贷比得基本分2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3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5分)。
金融绩效考核方案
金融绩效考核方案(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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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制度
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制度为充分调动全区金融机构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加快金融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经监管部门批准在我区设立的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证券机构,正式开业运营满1年以上。
(二)经监管部门批准在我区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纳入监管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正式开业运营满1年以上。
二、考核内容(一)基本考核指标。
1.银行机构(1)支持实体经济发展(60分)新增贷款(20分):新增贷款最高的得15分,其他行按比例折算计分;贷款余额增幅最高的得5分,其他行按比例折算计分。
增量、增幅为0或负数的不得分。
重点项目贷款(10分):针对我区区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年内落实信贷资金每1000万元得0.2分,不足按比例计分,计满10分为止。
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10分):贷款增量最高的得5分,其他行按比例折算计分。
贷款增幅最高的得5分,其他行按比例折算计分。
增量、增幅为0或负数的不得分。
存贷比(10分):存贷比等于或高于100%的,得基础分5分。
比上年有所提高的,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加满5分为止;存贷比低于100%的,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在5分基础上比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5分为止。
比上年有所提高的,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2分,但加分分数不能高于扣分分数。
其他融资金额(10分):银行机构通过发债等其他形式支持企业融资的,金额最高的得满分,其他行按比例折算计分。
(2)税收贡献(20分)纳税增幅(10分):增幅最高的得10分,其他行按比例折算得分,增幅为0或负数不得分。
纳税额度(10分):指形成地方财力的税收,下同。
纳税额最高的得10分,其他行按比例折算计分。
(3)金融风险化解(20分)不良贷款率(10分):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得5分,每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扣1分,扣满5分为止,不足按比例计分;以上年末本单位不良贷款率为基准,小于等于基准的得5分,每高于基准0.1个百分点扣1分,扣满5分为止,不足按比例计分。
2021年常熟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绩效考核办法
2021年常熟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新常熟的目标,扩大业务规模,创新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生态,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互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全市29家中资银行,当年新增机构不纳入考核;2.全年保费收入4000万元(含)以上的14家保险公司,当年新增机构不纳入考核;3.全市18家证券机构,当年新增机构不纳入考核。
二、指标设置坚持存量、增量和增速并重的原则,实行评分制考核模式。
定量指标设置及分值权重的设定,围绕高质量考核任务、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等目标导向。
定性指标设置及分值权重的设定,围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担当社会责任的目标导向。
同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对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分别设置指标及权重进行考核。
(一)银行机构实行评分制考核模式,总计180分,其中定量指标合计155分、定性指标合计25分。
对三个大类进行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一是存贷款规模方面,考核各银行本外币存贷款总量相关指标。
二是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考核各银行工业贷款、重点项目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普惠贷款、金服平台贷款、“智改数转”贷款、涉农贷款、绿色金融、表外融资等相关指标。
三是金融环境建设方面,考核各银行不良贷款处置、风险防范、服务质量等相关指标。
(二)保险公司实行评分制考核模式,总计100分,其中定量指标合计67分、定性指标合计33分。
对两个大类进行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一是业务规模方面,考核各保险公司年度保费收入、纳税相关指标。
二是服务质量方面,考核各保险公司理赔、环境建设相关指标。
(三)证券机构实行评分制考核模式,总计110分,其中定量指标合计90分、定性指标合计20分。
对三个大类进行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一是业务规模方面,考核各证券机构经纪业务、纳税相关指标。
X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考评办法
X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一、背景介绍金融行业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X县作为一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X县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制定一套科学、公平、可操作的考评办法是必要的。
二、目标1.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考评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促使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和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提供更加多样化和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3.强化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增强金融机构的社会形象。
三、考评内容1.资金支持(1)贷款规模:评估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总体规模,包括对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情况。
(2)贷款结构:评估金融机构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贷款比例,有助于实现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行业和领域将得到重点考评。
(3)利率水平:评估金融机构的利率政策和执行情况,倾斜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2.利益分享(1)资金成本:评估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支出,会计核算贷款利息成本。
(2)风险成本:评估金融机构的风险成本,主要包括不良资产准备金减值损失。
(3)其他费用:评估金融机构的支付渠道和服务收费水平,是否合理透明。
3.服务质量(1)办理效率:评估金融机构处理贷款申请、业务办理和投诉处理等的速度和效率。
(2)服务态度:评估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
(3)产品创新:评估金融机构推出的新产品和业务模式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4)金融宣传:评估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金融知识传递和宣传力度。
4.社会责任(1)合规经营:评估金融机构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和套利行为。
(2)环境保护:评估金融机构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推动力度。
(3)慈善公益:评估金融机构的慈善公益活动参与度和效果。
四、考评方法1.数据考评: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量化评估。
具体考评指标和算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2.质量评估: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区委金融服务考核办法.doc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区委金融服务考核办法区委金融服务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鼓励我区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强化金融服务,拓展信贷空间,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按照“科学合理、突出贡献、公平公正、易于考核”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在我区境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农村小额贷款机构。
二、考核内容(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考核项目:贷款净增加额、工业贷款净增加额、融资平台贷款、设立分支机构、增设服务网点、金融服务、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等。
(二)各农村小额贷款机构主要考核项目:当年贷款投放额、“三农”贷款投放占比、金融服务、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等。
三、考核办法(一)实行按季考核、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办法。
(二)采取百分制,量化指标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非量化指标实行扣分制。
(三)各金融机构季度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前在金融系统季度形势分析会上公布,并报区委、区政府。
四、考核依据(一)金融机构贷款净增加额、工业贷款净增加额、融资平台贷款、第 2 页共 5 页当年贷款投放额、“三农”贷款投放占比:以区金融办统计报表为基础,结合市人行统计报表。
(二)增设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以市银监局审批或备案数据为准。
(三)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不规范、承诺兑现不到位的,查实一次扣1分;以区行分评议结果为依据,行风评议处于后1、2、3名的,分别扣3、2、1分。
(四)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积极参加银企洽谈活动,按时上报统计报表,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的督查结果为依据,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全部完成的得满分,每少完成一件扣1分。
五、奖励标准区财政从金融发展资金中安排50万元作为XX年度考核奖励资金,按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和奖励,奖励给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信贷部门骨干人员。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分别排名,最终考核结果作为参与地方评优评先活动及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对年终考核得分较高的授予“金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金融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金融工作综合考核办法金融工作综合考核办法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支行、银行支行、东吴村镇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保险公司。
二、考核内容(一)金融机构考核项目及奖项设置1.县金融办考核项目及分值:(1)创建成功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县(30分)。
(2)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净增加额排名(15分)。
(3)新增工业贷款占比(10分)。
(4)全县表外融资净增加额排名(5分)。
(5)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1个(15分)。
(6)在小城市设立银行分支机构2家(10分)。
(7)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5分)。
(8)财政性激励存款调增规模、调增存款在账时间(10分)。
2.人民银行支行考核项目及分值(1)争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在三县中排名前2位(30分)。
第 2 页共 7 页(2)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净增加额在三县中排名前2位(30分)。
(3)推进金融生态县创建,确保信用农户覆盖面达80%以上(10分)。
(4)全年举办银企洽谈会4次以上,签约金额20亿元以上(20分)。
(5)督查各银行机构认真履约,全年履约率85%以上(10分)。
3.商业银行考核项目及分值(1)贷款投放(40分)。
全年新增贷款65亿元。
按各商业银行全年任务完成率计算得分,最高50分(邮储银行基本分50分,最高60分)。
(2)工业贷款(30分)。
全年新增工业贷款30亿元。
按各商业银行任务完成率计算得分,最高35分。
(3)表外融资(10分)。
鼓励各商业银行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敞口形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表外融资,全年实现融资额15亿元,按各商业银行任务完成率计算得分,最高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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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带动
作用,更好的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建立银行与地方经济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驻陶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农发行X支行、工行X支行、农行X支行、中行X支行、建行X支行、邮储银行X支行、X农商银行等)。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区金融办牵头,会同区财政局、人社局、人行X支行、审计局、税务局组成的金融考核小组负责,按年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方法
第四条实行百分制考核,指标包括融资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存贷比、不良贷款处置、财政贡献等五个方面。
具体包括:新增融资额、贷款增长率、企业贷款额、六大主导产业贷款额(即:生物医药、现代农副产品加工、现代商贸物流、电子商务、机电设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增存贷比、余额存贷比、不良贷款转让或核销额、当年缴纳税收总额、缴纳税收同比增速等九项指标。
考核数据以人行X
支行、区财政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核实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
第五条考核指标、单项基本分、计分方法如下:
(一)融资增长方面(40分)。
1.新增融资额(25分)。
新增融资额包括两部分:新增表内贷款和其他实际融资。
其他实际融资指经人民银行统计确认或有协议证明的未计入银行业机构表内贷款的金融
产品和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提供担保等实际资金支持。
年末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季度新增表内贷款与其他实际融资两者之和最高额为基数,银行业各金融机构新增融资额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单项基本分(25分),即为该金融机构此项得分。
2.贷款增长率(15分)。
贷款增长率即年末贷款余额减去上年末贷款余额的差除以上年末贷款余额。
以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长率的最高值为基数,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贷款增长率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单项基本分(15分),即为该金融机构此项得分。
(二)支持实体经济方面(30分)。
1.企业贷款额(20分)。
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新增企业贷款额前3名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银行业各金融机构企业贷款新增额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单项基本分(20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六大主导产业贷款额(10分)。
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新增六大主导产业贷款额前3名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六大主导产业企业贷款新增额占基数的
比例乘以该单项基本分(10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存贷比方面(15分)。
1.新增存贷比(10分)。
新增存贷比为表内新增存贷比。
以年度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比的2倍为基数,银行业各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比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单项基
本分(10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余额存贷比(5分)。
余额存贷比为表内余额存贷比。
以年度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余额存贷比的1.5倍为基数,银行业各金融机构余额存贷比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单项基本
分(5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四)不良贷款处置方面(5分)。
不良贷款转让或核销额(5分)。
以新增转让或核销不良贷款额前3名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银行业各金融机构新增转让或核销不良贷款额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单项基本分(5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五)财政贡献方面(10分)。
1.当年缴纳税收总额(5分)。
当年缴纳税收总额为区税务局提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缴纳各项税收之和,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