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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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一)为实现医院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以预算为标准,对预算期内所有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有效控制预算执行以及分析、考评和奖惩预算执行结果,制定本制度。

(二)全面预算管理是对医院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以预算方式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是对整个医院的所有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其内容涵盖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各方面。

(三)全面预算管理的任务

1.根据医院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以财务预算的方式,对医院整体经营活动进行一系列量化安排。

2.全面合理配置医院资源,确保各项经济活动都能按照医院总目标统一协调进行,统筹兼顾,抉择实现目标的最优方案,最大限度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3.细化医院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年度经营计划,逐级分解预算目标,落实到最基本的经济核算单元,即预算责任中心,实行年度预算目标责任制,保证医院整体目标的实现。

4.协调医院部门、科室之间信息沟通,建立各部门、科室及相关经济核算单元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提高全院整体工作效率。

5.明确各级预算目标任务,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确保绩效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有效激发全体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医院年度

经营任务和发展规划目标。

(四)预算组织机构

1.全面预算管理机构包括预算决策机构、预算工作机构和预算执行机构。

2.医院预算决策机构是医院理事会(或董事会,主要职能是全面组织和实施预算管理工作,包括制订预算办法、预算编制方针,审核预算并下达审批预算调整,听取预算汇报,实行预算奖惩等。

3.医院预算工作机构为医院经济管理委员会和财务管理部门。医院经济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医院有关财务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报批医院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考核办法。医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预算管理的具体实际工作。

4.经济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以及财务管理、医疗管理等部门负责人构成。

5.经济管理委员会设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医院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预算的负责人为成员。

6.预算执行机构主要由各部门、科室基层机构组成,是预算管理最基本的执行机构,负责各级预算的执行和管理。医院实行预算管理责任制,依照各个预算责任中心的性质、职能,划分为不同类型的预算责任中心。主要包括: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行政后勤类和医院独立核算的二级法人单位责任中心。

(五)预算编制

1.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上下结合:预算编制要充分反映医院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需要医院各层级机构广泛参与,以保证医院编制总预算能反映医院各层级的经营发展目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由上一级部门对下一级预算责任中心设定下达预算指标与任务要求。

(2)层层分解:预算编制以预算目标为核心通过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层级部门、科室(预算责任中心)各岗位,直至每个责任人,使预算的编制、执行达到责权利统一。

(3)合理稳健:各预算责任中心编制的预算要与经营管理情况相符,充分估计社会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市场变化等影响因素,以及医院各项预算目标在实现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保证预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真正发挥预算指导和控制作用

2.各预算责任中心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合并综合平衡”的编制流程进行。

3.预算编制内容

(1)业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和管理费用预算。其中,收入预算包括业务量、单价预算等。成本预算包括药品耗材等直接材料成本预算直接人工成本预算、费用预算、折旧预算等。

(2)资本预算:包括医院预算期内长期资产固定资产等)新建、购买或改造等项目投资或其他投资决策编制的预算,是医院不经常发生的业务。

(3)财务预算:是在上述预算报表基础上,结合医院财务政策,

以具体金额反映与医院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目标。非营利性医院最终形成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收入支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预计支出明细表。营利性医院最终形成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利润表、预计现金流量表和预计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4)预算情况说明书:包括对前一预算年度工作总结、预算年度预算责任中心基本情况概述、预算编制范围、编制基础、编制假设、主要项目间的勾稽关系;主要经营指标财务指标说明;重大投资、融资项目及其对预算产生的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说明;本年度预算工作的组织情况预算执行的保障和监督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预算执行与控制

1.各预算责任中心要高度重视预算在医疗经营活动中的指导和控制作用,贯彻执行医院规定的预算内、外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批制度。预算事项执行情况纳人各预算责任中心的预算绩效考核。

2.预算责任中心根据授权限额,对预算内事项按照授权审批制度进行审批。各授权审核人严格根据预算所确定的资金用途和金额对各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凡所申请事项内容与预算内事项不相符合的,审核人员有权驳回,要求其执行预算外事项申请程序。审核确认后,经办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金额执行。

3.对于重大投融资决策事项,严格根据医院相关制度的条款执行。

4.预算责任中心应严格控制预算外事项的发生。预算外事项是指

经批准预算方案中未涉及或虽涉及但超出原定业务量或价值量而确须执行的事项。为维持预算严肃性,必须严格履行预算外事项审批制度后方可执行。

5.预算责任中心申请预算外事项由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上报经济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七)预算调整

1.为保证预算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原则上不予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下列情形之一可予调整:医院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发展战略发生重大调整;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等发生重大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2.预算责任中心要求调整预算时,应当在预算决策机构审批前,向预算管理机构提交预算调整报告。预算调整报告内容包括:主要财务指标调整情况;调整原因;预计执行情况及保障措施。

3.预算调整程序由相关预算责任中心提交预算调整报告,阐明预算调整原因,以及对医院预算影响程度,并制订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预算责任中心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沟通协调后编制医院预算调整方案,上报经济管理委员会;经济管理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质询、批准后,报医院理事会(董事会)审批。

4.相关预算责任中心根据医院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对本单位预算进行调整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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