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湖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
湖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快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规定,结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着眼于中小学教师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教书育人的实践性、专业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修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爰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襄阳市、黄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县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事代理机构中,现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学和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爰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爰岗敬业,关爰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注重学习,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四、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正常教学教研工作。
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正常申报条件(一)正高级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二年以上;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资教生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资教生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12.31
•【字号】鄂教师[2008]12号
•【施行日期】2008.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资
教生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鄂教师[2008]12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经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陈远航等3584人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红安县资教生陈涛等1345人符合高中教师资格条件。
经研究,同意分别认定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高中教师资格,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名单(3584人)
附件:2、资教生教师资格名单(1345人)(略)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陈远航等3584名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名单
杨。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离)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心电图不正常者、患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者;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 (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
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肺(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
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
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特殊情况除外)。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离)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心电图不正常者、患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者;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
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肺(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
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
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特殊情况除外)。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4.06•【字号】鄂教师[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12]1号)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现将《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为适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第7号令)、《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教委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意见的通知》(鄂政发【1999】36号)、《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及“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对象为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与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各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省本级集中培训学时登记工作。
市(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本级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并对所辖县(市、区)教师培训学时登记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抽查。
县(市、区)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本级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同时对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学时登记进行年度审查,建立本级教师培训档案。
中小学校负责本校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及远程网络培训学时登记,受理校外培训登记,建立本校教师培训“台帐”。
2024湖北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2024湖北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首先,湖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是为了评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
对于想要报考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来说,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2024年湖北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持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必须是由教育部或湖北省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国外学历证书需要申请者提交学历认证材料;4.具有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正常履行教师职责;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要求1.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历的高级职称。
2.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历的高级职称。
3.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历的高级职称。
三、教育背景要求1.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备师范类专业或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备师范类专业或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备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及考试要求1.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有有效身份证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前往考试现场参加资格考试。
2.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相关内容,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确定。
综上所述,2024年湖北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主要涵盖基本条件、学历要求、教育背景要求以及报名及考试要求。
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助其顺利报考并取得优异成绩。
鄂职改办[2013]122号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可编辑
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2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现将《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8月30日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中学和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分为三级,高级职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初级职务名称为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县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事代理机构中,现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按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湖北教资认定体检要求
湖北教资认定体检要求以下是 6 条关于“湖北教资认定体检要求”的内容:1. 湖北教资认定体检,那可真是不能马虎呀!就像你准备一场重要的比赛,得各个方面都准备到位才行。
比如说,你得注意检查视力呢,要是近视度数太高会不会有影响呢?这可关系到你能不能顺利拿到教师资格证哦!例子:我记得我朋友当时体检,就特别担心自己的视力不过关,那紧张的呀,就像要上战场一样!2. 嘿,湖北教资认定体检里的身高体重要求也不能小看呀!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糊弄过去的哟。
难道矮一点或者胖一点就不行啦?当然不是啦,但也要在合理范围内呀!例子:有个考生就因为自己体重稍微重了一点,一直纠结会不会影响体检结果,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3. 湖北教资认定体检的抽血环节呀,真像一场小冒险!想想那根针要扎进你的血管,哎呀,还真有点小害怕呢,对吧?但这可是必须要经历的呀,不然怎么知道身体好不好呢?例子:我自己体检抽血的时候,都不敢看护士,心里直打鼓呢!4. 哇哦,湖北教资认定体检中的内科检查也很重要呢!就好比给身体内部来个大排查,心脏、肝脏啥的都要好好检查检查。
这要是有啥问题那可咋整呀,能不重视么?例子:隔壁的王大哥体检时特别紧张内科检查,生怕查出点啥毛病。
5. 湖北教资认定体检对听力也有要求哦,这可相当于给耳朵来个小测试呢!如果耳朵不太好使,那怎么听清学生说话呀,对吧?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哟!例子:我听说有个考生就因为耳朵有点小问题,在体检时特别担心通不过。
6. 哎呀呀,湖北教资认定体检还包括一些传染病的检查呢!这就像是一道防线,把那些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因素都挡在外面。
难道这还不重要嘛?例子:想想如果有传染病还去当老师,那多可怕呀,得对学生们负责呀!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湖北教资认定体检要求真的。
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XXX考试网”,按照要求就行报名。
首先,需要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照片。
然后选择考区、类别和科目,并提交审核。
等待网上审核通过后,需要进行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2.笔试阶段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共3科。
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查成绩,在报名的网站“XXX考试网”,可以在电脑上查,也可以在手机上查,70分为及格线。
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阶段。
3.面试阶段(1)报到考生报到时间一般为上午7:30~7:45,下午1:00~1:15,考生首先将身份证、准考证和黑色签字笔准备好,其它随身物品都存放在指定位置,然后通过安检。
早进入考点比晚进入要好,以往都有考生迟到进不去考场的现象,但考点不会听任何迟到理由。
(2)候考考生需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和黑色签字笔。
候考室一般都是在一个大教室里面就坐,人很多,是各个学科的人在一起。
(3)抽题等待一段时间后,考生被安排到抽提室,核对信息后考生在“面试测评系统”中从题库随机抽取一组相应试题,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需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4)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持备课纸、试题清单撰写教案,备课时间为20分钟。
(抽完题目后进入备考室,备考室一人一坐,会发备课纸,备课纸一般是A4的,按照书写习惯写完正面写反面。
)(5)候课考生将教案和试题清单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等待引导进入面试室。
(等待的时间有可能很短也有可能比较长,等待的过程中不能接触试题和教案,可以根据自己的记忆将自己备好的课进行无声练习。
)(6)答问①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室有三个评委,中间为主评委,主评委面前有电脑,考生的考试题目已经在评委的电脑上了,评委都是相应学科的专家或者教学能手,非常了解学科的情况。
②进入面试室先鞠躬并问老师好,一般用:“老师们好”即可,不需要介绍自己,位置大概就是进门处,接着上交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评委旁边的桌子上,一般每个面试室都会配专门用来放考生证件的桌子,此时主评委会根据面前电脑显示的考生信息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核对无误便开始面试了。
2020年湖北襄阳高新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公告【128人】
【导语】2020年湖北襄阳⾼新区招聘中⼩学幼⼉园教师、保育员128⼈,报名时间:2020年7⽉23⽇⾄2020年7⽉29⽇。
⽆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因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襄阳⾼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称襄阳⾼新区)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和幼⼉园保育员,现公告如下: ⼀、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幼⼉园聘⽤制教师119名,保育员9名,共计128名。
具体岗位见《襄阳⾼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中⼩学幼⼉园教职⼯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针政策,具有全⼼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报考中⼩学幼⼉园教师岗位的要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有较好的表达能⼒和较强的综合素质;报考幼⼉园保育员岗位的要具有保育员执业资格证; 4.⾝⼼健康,适应学校相应岗位⼯作需要。
(⼆)报考中⼩学幼⼉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历报考⼈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及以后出⽣),硕⼠研究⽣学历报考⼈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及以后出⽣)。
资教⽣(含特岗⽣)、"三⽀⼀扶"服务期满⼈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及以后出⽣)。
报考幼⼉园保育员的报考⼈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1⽇及以后出⽣)。
(三)岗位条件 岗位招聘条件见《襄阳⾼新区2020年中⼩学幼⼉园教师、保育员招聘岗位条件》(附件2)。
其中,2018、2019、20毕业⽣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应在聘⽤后⼀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今年11⽉底前尚在有效期)、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但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或已认定合格但未领取到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但应在聘⽤后半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公示模板
教师
任教学科
报名号
教师
任教学科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青教师(2022)6号)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青教师办函〔2024〕10号)等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经各位教师申请注册、学校初审,现将下列符合教师资格注册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
2024年教资认定公告
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一、认定时间
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将于XX月份启动,具体时间安排将提前在认定机构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二、认定流程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一般包括: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部分省份已改为线上确认)、认定结果公示、领取证书等环节。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应普通话水平要求;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
学籍学历证明: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能证明或荣誉证书。
体检合格证明: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普通话水平证明:提供符合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各省份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由各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具体认定机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六、注意事项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申请。
申请认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认定资格。
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请及时关注公示信息并按照要求领取证书。
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的通知
附件: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根据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改革试点的实际,现就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如下:1、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规定执行。
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仍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和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普通话免试范围。
凡1954年1月1日前出生或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免试普通话。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条件。
从事语文教学的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历今年上半年仍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由认定机构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其学历要求,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任何专业技术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不能作为降低学历标准的依据。
今年起,申请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将作适当提升。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1)高等学校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人员学历确定问题,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1970—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1993]4号)执行,原则上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有关政策一致。
但入学时就读学校为非本科院校的,不得认定为本科学历。
(2)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视为合格学历。
湖北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编号: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说明:1.表中第 1-3 栏由申请人填写;第 4-11 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待道)填写(其中第 8 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2. “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 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 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1申请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2 常住地址: 邮编: 电话: 3 身份证号码: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4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5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6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7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8 有无犯罪记 录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0 鉴定单位 (全称) 11鉴定单位地 址电 话 填写日期: 邮 编 (单位)填写人(签名):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姓名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申请资格种类填表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填表说明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少镇或者待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姓名民族出生日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位现从事职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任教学科(课)身份证号码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地照片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邮编电子邮箱地址本人简历时间单位职务证明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身体和健康状况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普通话水平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试讲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备注组长(签名)组长(签名)公章年月日公章年月日。
教师资格证年审通知
教师资格证年审通知各位教师:大家好!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现将教师资格证年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对象本次年审的对象为持有教师资格证且在本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年审时间本次教师资格证年审的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请各位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审申报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年审内容1、师德表现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对于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教育教学能力审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评价等方面。
教师应能够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特点,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继续教育情况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专业素养。
审查教师参加培训、研修、学术交流等继续教育的情况,包括学时、学分的完成情况。
4、工作业绩考察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果和贡献,如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
四、年审程序1、个人申报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或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年审相关材料,包括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继续教育证明等。
2、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提交的年审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教师补充或修改。
3、教育部门审查教育部门对学校提交的年审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对于通过年审的教师,在教师资格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对于未通过年审的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教师资格等。
五、注意事项1、教师应如实填写年审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年审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师资格证认定办理委托书
教师资格证认定办理委托书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受托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因个人原因,本人(委托人)无法亲自办理教师资格证认定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__代为办理。
一、委托事项受托人全权代表委托人办理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以下事项:1、准备并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2、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并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3、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并及时领取体检报告。
4、关注认定机构的通知和要求,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补充材料。
5、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认定文件。
二、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教师资格证认定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为止。
三、双方责任1、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并及时配合受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2、受托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认定机构的要求,认真履行委托事项,确保办理过程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若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办理失败或出现其他问题,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特别声明1、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提供的材料,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字):_____受托人(签字):_____日期:_____教师资格证认定是一项重要且较为复杂的事务。
对于很多申请人来说,可能由于工作繁忙、身处外地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
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就成为了一种可行的选择。
首先,准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是一项细致的工作。
学历证书需要经过正规的认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也有着严格的要求,不同学科对于普通话的等级标准可能不同。
教资认定材料提交委托书模板
教资认定材料提交委托书委托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如有)•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受托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与委托人关系:_____________(如亲属、朋友、同事等)•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如有)委托事项:本人因_____________(具体原因,如工作繁忙、身体不适、身处外地等),无法亲自前往_____________(具体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名称)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
特委托_____________(受托人姓名)全权代表我,办理以下事项:1.代为收集、整理并核对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体检报告、思想品德鉴定表、近期免冠照片等。
2.前往_____________(具体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名称),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上述材料,并签收相关回执或证明文件。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解答关于材料提交过程中的疑问,必要时进行补充说明或提供额外材料。
4.领取或接收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通知、决定、证书或其他文件,并及时转交给委托人。
委托权限:受托人在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及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权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需要,在必要时代表我进行必要的陈述和说明。
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教师资格认定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提交、审核、决定及后续相关事宜处理完毕之日止。
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委托期限,我将另行书面通知受托人。
特别声明:1.我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2022年教师资格证认证须知
湖北省2022年教师资格证认证须知一般教师资格证认证一年有两次机会,下半年认证时间为9、10月份,部分省份会持续到12月份,具体的认证时间还是要以当地发布的教师资格证认证通知为准。
湖北省下半年的认证时间为9月12日到12月14日,湖北省想要在今年下半年认证的请注意时间。
湖北省2022年教师资格证认证须知认定时间: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
上半年为3月29日至7月18日,下半年为9月14日至12月14日,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确定认定时间。
(特别提示:具体网报时间、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等以各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
)申请人可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账号注册,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
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下面以2022上半年湖北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为例大家了解参考一下,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湖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网报时间
春季:4月17日至4月28日,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秋季:9月25日至10月13日,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其中10月1日—10月8日为全国系统维护时间,网站不开放);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选择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选择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以各地教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
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4月18日—5月5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9月26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申报人员需凭网络报名号,在各地指定时间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以申报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的官方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
二、认定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湖北省内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三、认定对象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2011年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四、学历标准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2012年及2012年以后入学的申请人员,申请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学历作相应提升,小学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
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七、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问题
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2009]17号)精神执行。
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按照规定到原发证单位办理,原单位撤销或认定权限变更调整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相应认定机构办理。
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证书时需提交损坏的证书原件。
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2017年3月9日
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推荐:
教师资格证认定
教师就业形势分析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教师待遇提升面临多重困难
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
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
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
教师资格证备考辅导
教师资格证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