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业主)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建筑工程项目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各项目部管理人员积极性,打造富有活力与竞争的管理团队,切实维护部分优秀管理人员经济利益,特制定如下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绩效工资发放办法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于年度绩效或者项目绩效考核完成后两个月内发放。
一、绩效考核分级管理1、公司只对项目执行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项目为主体,年度为单位,如管理人员在项目上工作时间本年度不足一年或者一年内在一个以上的项目工作过,根据该管理人员在不同项目上工作天数除以365按照比例分别计算绩效工资,项目执行经理与技术负责人都制定基本绩效工资,假设为B,年度绩效工资=B+B×(绩效考核总得分-50)/50,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于每年公历一月下旬进行。
项目考核以项目为单位,从项目进场开始到竣工决算完成,所有收益减去所有成本为依据,项目考核于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一月内完成。
2、项目部除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所有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由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和实施。
公司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平均数假设为L,项目部除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其他管理人员基本绩效工资假设为A,则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绩效工资=[A+A×(绩效考核总得分-50)/50]×L。
项目考核以项目为单位,从项目进场开始到竣工决算完成,所有收益减去所有成本为依据,项目考核于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一月内完成。
二、项目执行经理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实施办法项目执行经理年度绩效考核分为四个方面: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效益。
1、安全文明施工在完成基本预定目标的,即没有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获得基本分50分;年度内无任何因现场安全管理而造成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事故,加50分(2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不计算)的事故;因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每增加一起轻伤事故或者1万元经济损失的,每次扣除5分;因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的,该项得分为0分;因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死亡事故或者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取消年度绩效考核工资;在公司进行的综合考评中获得前三名且未考评过程中未对现场安全管理下达整改通知单的,每获得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该年度加20分;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该年度加40分;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获得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处罚的,每次扣除10分;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公司获得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处罚的,每次扣除30分;除正常维持与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外,因现场管理不到位而导致需要专门对以上单位任何人员进行公关,每花费100元扣除1分;该项得分最高分为100,最低分为0。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5.27•【文号】建建[1997]123号•【施行日期】1997.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建(1997)123号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切实贯彻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建筑市场中的行为,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我部制定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切实贯彻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指建设项目法人(业主)及房地产开发商,为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建筑市场的行为,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建[1994]482号文《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第23号令《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到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七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与承包商、材料供应商、中介组织等签订的合同。
第八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工程的通知》的规定,不得依赖行业特权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单位工程。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公司项目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19年房地产公司项目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19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考核组织与方法 (3)第三章项目评审与内部招标 (5)第四章阶段考核 (7)第五章项目竣工考核 (14)第六章项目竣工考核结果应用 (18)第七章申诉及其处理 (20)附件1:考核申诉流程图、表格 (21)附件2:员工申诉表 (22)附件3:员工申诉处理记录表 (23)第八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房地产项目部运作效率,进而提高业绩,充分调动项目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房地产项目部人员,考评对象分为项目和个人(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成员)。
房地产项目部指项目公司的具体工程项目,它受项目公司管理,一个完整的工程成立一个项目部,其业务范围从项目正式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结束。
项目部由一个项目经理和若于技术人员、助理人员组成。
第三条考评用途考评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薪酬发放;2、工资调整;3、开发培训;4、职位调整第二章考核组织与方法第四条考评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一)项目管理委员会由房地产项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部、营销策划部、财务部、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及技术权威专家组成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房地产一级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后确定,其中组建管理办公室,设专人负责项目运作动态跟踪、信息收集整理、汇总,组织、协助完成、落实考核的工作,包括如下职责。
1、负责各项目评审、项目经理内部竞聘、项目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2、负责项目系数确定建议,报一级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3、负责指导项目经理分派工作任务和协助组织质量和技术部门对项目的考评。
3、负责对各项目考评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4、负责审核各项目负责人制定的项目计划和考评指标;5、负责对项目考评结果进行审批;7、监督项目负责人对直接下级考评结果的审批;8、项目人员考评申诉的处理。
南宁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细则及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细则及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水利局
•【公布日期】2023.10.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0.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南宁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细则及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项目法人:现将《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水建设〔2023〕25号)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水规范〔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南宁市水利局建设科(邮箱:
****************)。
附件:1.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水建设〔2023〕25号)
2.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水规范〔2023〕3号)
南宁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7日(联系人及电话:黄彦菊************)。
房地产企业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办法(精选五篇)
房地产企业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办法(精选五篇)第一篇:房地产企业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办法项目经理被房地产企业正式聘任后,企业将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企业给予项目经营部的条件:除企业有关规定外,在下列方面企业将为其提供如下条件。
房地产企业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办法项目经理被房地产企业正式聘任后,企业将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企业给予项目经营部的条件除企业有关规定外,在下列方面企业将为其提供如下条件。
1.劳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项目经理的权限与责任本企业实行项目管理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在企业确认的总体方案、计划和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及实施。
做到充分利用和保管企业分配的资源,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沟通、汇报,保证项目目标的成功实现。
1.权限(1)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有权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业主洽谈业务,洽商、签署有关业务性文件。
(2)根据项目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要求,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调整,有效控制生产进度。
对工程项目有生产指挥权。
(3)对工程项目具有经营决策权。
(4)任用、考核项目经理部人员,有权决定其工资分配及奖惩情况。
(5)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和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6)按合同规定对该项目的人、财、物资、设备有使用调配权。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完整版)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建立项目绩效管理激励机制,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行为,强化项目施工过程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科学、真实的评价项目管理成果,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加强项目部执行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定义、目的和范围1.绩效考核管理的核心是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2.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
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3.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鼓励先进、鞭策和处罚后进,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4.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压力传递、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工作反馈、工作改进、组织发展和员工发展。
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之项目部员工。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原则1.依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月度计划目标管理及实施情况等,实事求是、全面严肃考核公司项目部员工,以考核实际业绩为主。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科学,严格、客观地进行考核评估,并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在一定时间内,考核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改变,保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4.绩效考核与工资挂勾的原则,实行浮动工资制,打破吃“大锅饭”、干好干差工资照拿等不合理规定。
第二章绩效考核组织机构及分工第四条绩效考核组织机构公司成立项目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其成员分别为: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第五条考核分工:公司考核小组对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行考核;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共同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本考核接受群众和班组监督,公司根据现场意见箱所收集的资料,对项目部的考核评分结果进行复查,对有突出关注的问题,给予重新评审。
第三章考核办法及等级划分第六条项目考核办法采取量化评分式考核,总分数为100分。
项目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项目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背景
为了推进项目部工作绩效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考核内容
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合同内容,考核项目输出目标达成情况,包括完成质量、进度、效益、成本控制等方面。
团队管理
考核项目部门内部人员合理配备、协作水平、团队凝聚力、员工满意度等指标。
风险控制
考核项目工作中风险管控的能力,如风险预警、应对措施和事故处理等。
考核标准
制定考核标准的时候,应该具体、可度量和可评分,各个标准的权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考核周期
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季度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本周期的考核工作。
考核结果处理
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奖励或处分。
奖励包括:表扬函、嘉奖、奖金等;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情节严重者可予以调岗或辞退。
反馈和完善
每次考核结束后,应当对考核过程进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考核标准和方法,以保证考核工作的精准和公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08.29•【字号】桂水规范〔2023〕3号•【施行日期】202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压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首要责任,提升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经2023年第2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水利厅建设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8月29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压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首要责任,提升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广西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适用本办法,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项目法人考核评价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自治区组建的项目法人考核评价。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组建的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负责指导所辖县(市、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结果报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级组建的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报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
业主工程项目管理考核方案
业主工程项目管理考核方案一、前言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类工程项目也在不断增加,工程管理作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重要手段,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而业主工程项目管理作为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负责的重要岗位,其工作水平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和项目效益。
因此,为了全面、科学地评估和考核业主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考核方案至关重要。
二、考核对象业主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人员:1. 业主代表:负责监督和审批工程设计、施工等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人员。
2. 高级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整体进度、质量和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3. 项目总监:负责多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确保各个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
4. 项目经理:负责单个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和指导。
5. 技术总监:负责工程项目中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审批。
6. 财务总监:负责工程项目中资金使用和成本控制。
7. 安全总监:负责工程项目中安全生产和施工环境的控制。
8. 其他相关管理人员三、考核内容1. 项目管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规划、进度控制、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控制、资源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2. 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审查、技术方案设计、工艺流程设计、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
3. 财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编制、成本控制、投资回报分析、财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
4. 安全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设计、安全检查监督、安全培训等方面的能力。
5. 团队领导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建设、团队协调、员工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能力。
6. 沟通协调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和业主、设计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沟通协调能力。
7. 创新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解决工程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等方面的能力。
8. 社会责任感:包括但不限于对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和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担当。
项目法人(业主)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业主)绩效考核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新能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贯彻好项目法人(业主)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积极性,促进神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目标完成,特制定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业主)绩效考核细则。
第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神新能源公司与项目法人(业主)单位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项目法人(业主)责任、权利及考核内容和方法。
第三条对项目法人的绩效考核是神新能源公司对《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过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第二章考核范围第四条被考核单位:列入到公司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成立项目法人(业主)的单位。
第五条被考核项目:列入神新能源公司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
第六条被考核人员: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第三章考核原则及方法第七条项目建设过程考核与项目建设结果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责任能够追溯。
第八条通过考核项目法人(业主)单位管理绩效,加强对建设管理指导,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九条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公司成立综合考核组,现场核实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执行情况,作为对项目法人(业主)的考核依据。
第十条以工程煤作为考核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年薪的基建矿井,基建考核权重应占主要负责人年薪的40%以上,基建考核的年薪应与年度综合考评分值挂钩。
以年度基建投资完成率作为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年薪考核的项目,其基薪按生产矿井的基薪的平均数确定,年薪考核发放应与年度综合考评分值挂钩。
第十一条年度投资计划执行率完成100%,给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增加按基建考核的年薪总额20%。
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增加按基建考核的年薪总额2%。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的基本建设考核奖励,考核内容见附件。
达到季度综合考评85分(含)以上的单位,按人均1000元标准计发季度考核奖;达到季度综合考评90分(含)以上的单位,按人均2000元标准计发季度考核奖。
项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项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项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项目评价工作是工程项目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对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管理效果以及管理目标实现程度的检验和评定,是公平、公正地反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对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分配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组按照特定的标准、遵循规定的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其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充分体现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
第三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采取年度考核评价和终结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工程项目绩效考评对象为项目经理部经理及领导班子成员。
第五条每年度项目工程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经理部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今后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建和管理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其他各相关生产单位。
第七条公司成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担任,成员部门由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机械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劳动部、财务会计部、成本审计部和党群部门组成。
第八条考核评价组办公室设在成本审计部,负责考核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为充分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将公司党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由党群相关部门按照评价内容作出相关考核评价,经公司党委办公会议审核后报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公室。
第二章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第一节评价指标及权重第十条绩效考核评价由项目利润率(该项包括年度利润率和项目终结利润率)、资金上缴指标、项目管理费三个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和施工管理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环保目标,项目内部管理,党群工作五个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组成。
第十一条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用于评价工程项目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反映工程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经营期内所采取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其管理成效。
房地产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房地产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为提高房地产项目运作效率,充分调动项目公司的积极性;加强有效管理,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科学、全面评价项目的经营业绩,促进项目战略目标及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分为战略目标考核和年度经营管理考核两部分。
第一部分战略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房地产项目;战略目标指:单个项目完工后所要达到的财务、管理、组织发展等预期期望值。
第二条房地产项目公司必须在每个项目目标确定后,与项目公司出资股东方组建的考核委员会签订《战略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修改。
第三条房地产项目战略目标考核发起时间为项目销售达100%后的蚣日内。
第四条考核原则:以价值创造为导向,以结果为核心。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管理第五条项目的各出资股东方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会下组建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项目战略目标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
绩效考核委员会及工作组应在项目公司组建成立后的6个月内组建完成;考核小组组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考核小组应包括各出资股东方的代表。
考核委员会职责包括以下内容:1.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与指导等;负责受理项目兑现考核申请、项目兑现考核立项;2.负责纠正项目考核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3.负责审核、确定项目战略目标考核指标;4.负责向股东会汇报项目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考核兑现意见;5.负责受理项目考核的结果申诉。
第六条项目进入考核前,由考核委员会向接受考核的项目公司下发考核通知,并由考核委员会委派或委托人员代表各股东完成考核前的必要准备工作,项目公司必须给予配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2.对资金管理、债权债务清理、各种结算清理、帐务处理、税收清算、上交的各项费用情况、利润、财务内部收益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对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收支制度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物业项目负责人考核办法
物业项目负责人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负责人持证上岗制度。
项目负责人须经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参加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辽宁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证书》。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执业信用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日常考核由各区(县)在听取业主、使用人和街道、社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考核打分。
定期考核每年一次,由各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社区进行集中考核。
考核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予以记分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执业资格。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记分满分为15分。
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记分周期期满,重新记分。
原分值记录作为历史数据保存在信用信息档案中。
第一次记满分的,予以警告。
第二次记满分的,停止执业资格一年。
第三次记满分的,永久取消执业资格。
第五条依据信用记分结果,由项目所在地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如下处理:1、记分达到3分时,书面警告;2、记分达到5分时,进行约谈并记入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
3、一次性记10分或一年内累计记满15分的,注销《物业从业人员培训证书》,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记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可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
对记分有异议的,可向物业所在地的各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经复核改变记分结果的,相应记分应予变更或消除。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执业信用实行档案管理,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执业信用档案,并将项目负责人的日常工作和管理服务实绩在执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并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的组成部分。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试行办法
关于实⾏建设项⽬法⼈责任制的试⾏办法⽬录第⼀章总则第⼆章项⽬法⼈的设⽴第三章组织形式和职责第四章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第五章考核和奖罚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煤炭建设项⽬法⼈的⾏为,保障其责、权、利的有机统⼀,根据《公司法》和国家计委《关于实⾏建设项⽬法⼈责任制的暂⾏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参股的煤炭建设项⽬,在项⽬建设前必须组建项⽬法⼈,项⽬法⼈可按《公司法》的规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
第三条实⾏项⽬法⼈责任制,由项⽬法⼈对项⽬的策划、资⾦筹措、建设实施、⽣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全过程负责。
第⼆章项⽬法⼈的设⽴第四条新建项⽬在项⽬建议书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法⼈筹备组,负责项⽬法⼈的筹建⼯作。
项⽬法⼈筹备组由项⽬的投资⽅派代表组成。
第五条有关投资⽅在申报项⽬可⾏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申报项⽬法⼈的组建⽅案。
否则,其项⽬可⾏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
项⽬可⾏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正式组建项⽬法⼈,依法办理法⼈注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本⾦按时到位。
第六条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建设项⽬在法⼈注册登记前应将公司章程报所属省(区)煤炭⼯业主管部门,⼩型项⽬由省(区)煤炭⼯业主管部门审批,报煤炭⼯业部备案;⼤中型项⽬由省(区)煤炭⼯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报煤炭⼯业部批准;国家重点建设项⽬由煤炭⼯业部报国家计委备案。
第七条由现有煤炭企业负责建设的项⽬,需设⽴⼦公司的,应重新设⽴项⽬法⼈,并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只设⽴分公司的,原有企业法⼈即是项⽬法⼈。
实⾏分公司组织形式的项⽬,原企业法⼈应向分公司派遣专职管理⼈员,并实⾏专项考核。
第⼋条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参股的在建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转换管理体制。
第九条项⽬法⼈组织应当精⼲。
建设管理⼯作应充分发挥咨询、监理等中介组织的作⽤。
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建筑公司各项目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运行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各项目生产效率,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实施细则依据为项目部与公司签认的“内部劳动定额”即:每一分项“工人日产值表”。
第二章、考核对象及各阶段划分2。
1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对象为:各项目部全体管理班子成员、各分项技术工人、普工(黑工)。
2。
2本考核管理办法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2。
2。
1 基础阶段(±0.0以下部分)2。
2.2 主体部分(含钢筋、模板、砼、砌体)2。
2。
3 多层或高层结构,主体每三层考核一次。
2。
2.4 别墅主体按一次划分.2。
2。
5 内外抹灰初装阶段(别墅为一个考核阶段,多层或高层每三层为一个考核阶段)。
2。
2。
6 精装修阶段(细木、粘贴、油漆涂料和安装阶段)2.2.7 室外总平阶段.2.2.8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基础至工程验收总考核)。
第三章、绩效考核程序3。
1项目部各分项工班长负责记录填写每个工人“工作记录绩效卡”.3。
2 每一考核阶段工作完成后,由各项目部负责统计该阶段各分项工程用工总数上报工程部绩效备案。
3.3 工程部预算负责每一考核阶段所完成各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和计划用工总数的计算。
将实际用工总数与计划用工总数进行比较,计算用工节约和超额数量。
3。
4各考核阶段产生的技术、经济签证(维修、改造的签证除外),项目部及时上报工程部,其用工数纳入同期考核范围。
3.5 每一阶段考核结果将由工程部、财务部进行统计、审核并报建筑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绩效规则及奖罚分配原则4。
1 考核阶段各工种实际用工数量与计划用工数量比较,偏差在±10%范围内(含10%)不计奖罚.4。
2考核阶段各分项实际用工数量与计划用工数量比较,实际用工数大于计划用工数10%以上的,对超出10%的部分用工数量进行处罚;实际用工数比计划用工数节约10%以上的,对节约10%以上的部分用工数量时行奖励。
项目负责制绩效考核及奖励提成实施办法
项目管理负责制实施办法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及经济效益,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扩大项目负责人的自主权,体现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现采用以成本控制为主要内容进行考核。
项目负责人由公司总经办指派,并与负责人达成一致性控制指标,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实行项目施工由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制。
为规范操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控制的主要指标及其奖罚措施:1、发生在工地的本工程人工费、临时设施费;2、现场经营费控制在工程造价%以内,并列入成本支出,超出自负;(现场经营费含:项目部运行期间的相关的文具、茶水等开资费用;项目协调相关的生活、车船、通信等费用)3、工程施工阶段到竣工交付的保洁费元/m24、项目管理控制指标(按项目管理考核指标评定):⑴、总分达到80分者为合格项目管理工程全额支付绩效奖;⑵、小于80分者为不合格项目管理工程,按每负1分扣绩效奖的2%;⑶、大于85分者为优秀项目管理工程,按每正1分奖绩效奖的2%。
5、项目的成本控制按照造价部门测评的指标成本为依据:⑴、实际项目成本低于指标成本的,节余部分由公司与项目经理7:3分成;⑵、实际项目成本高于指标成本的,节余部分由公司与项目经理7:3承担;二、奖励办法:在第一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公司按项目结算总价给予项目管理人员相应奖励(其奖励标准按奖励细则规定)。
三、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提成奖励总额比例:项目主管50%、施工员(兼质量员)20%、材料员10%、安全员10%、资料员10%。
五、参与项目管理提成奖励的管理人员,不另计加班费。
六、提成奖励的资金为员工的年终奖,年终发放(项目未结算结束的发放一部分,待结算完成的年终补足)。
提成奖励细则。
项目法人(业主)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绩效考核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神新能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贯彻好项目法人(业主)责 任制,进一步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积极性,促进 神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目标完成,特制定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业主)绩效考核 细则。
第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神新能源公司与项目法人(业 主)单位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项目法人(业主)责任、权利及考核内 容和方法。
第三条 对项目法人的绩效考核是神新能源公司对《经营业绩责任书》执 行过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第二章考核范围第四条被考核单位: 人(业主)的单位。
第五条被考核项目:第三章考核原则及方法列入到公司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成立项目法 列入神新能源公司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
第六条被考核人员: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第七条项目建设过程考核与项目建设结果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责任能够追溯。
第八条通过考核项目法人(业主)单位管理绩效,加强对建设管理指导,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九条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公司成立综合考核组,现场核实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执行情况,作为对项目法人(业主)的考核依据。
第十条以工程煤作为考核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年薪的基建矿井,基建考核权重应占主要负责人年薪的40% 以上,基建考核的年薪应与年度综合考评分值挂钩。
以年度基建投资完成率作为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年薪考核的项目,其基薪按生产矿井的基薪的平均数确定,年薪考核发放应与年度综合考评分值挂钩。
第十一条年度投资计划执行率完成100% ,给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增加按基建考核的年薪总额20% 。
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增加按基建考核的年薪总额2% 。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的基本建设考核奖励,考核内容见附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细则(试行)
按规定及时正面答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异议。做得好的得1分;做得较好的得0.5分;差的得0分。
1
开工前按规定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得1分;逾期或未办理得0分。
1
主体工程开工时具备开工条件并在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工备案手续的得1分;逾期办理或未办理的得0分。
1
工程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报送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得1分;逾期报送或未报送的得0分。
1
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做好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的得1分;参与并配合开展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的得0.5分;消极参与配合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的得0分。
1
组织做好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平整等“四通一平”工作,对当地群众阻扰或干扰施工等情况积极协调和妥善处理,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得好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差的得0分。
2
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得1分;基本符合得0.5分;不满足工程需要得0分。
1
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和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得1分;基本符合得0.5分;不满足工程需要得0分。
1
建立完善的计划、合同、质量、安全生产、财务、档案、廉政、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并印发实施得3分;每少一项制度扣0.5分,扣完为止。
2
五
进度管理
(12分)
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工程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关键进度节点,序时推进工程建设。做得好的得2分;做得较好得1分;做得差的得0分。
2
日常检查施工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定期会商研判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进度。做得好的得3分;做得较好的得2分;基本做到的得1分;做得差的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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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业主)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神新能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贯彻好项目法人(业主)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积极性,促进神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目标完成,特制定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业主)绩效考核细则。
第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神新能源公司与项目法人(业主)单位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项目法人(业主)责任、权利及考核内容和方法。
第三条对项目法人的绩效考核是神新能源公司对《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过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被考核单位:列入到公司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成立项目法人(业主)的单位。
第五条被考核项目:列入神新能源公司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
第六条被考核人员: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第三章考核原则及方法
第七条项目建设过程考核与项目建设结果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责任能够追溯。
第八条通过考核项目法人(业主)单位管理绩效,加强对建设管理指导,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九条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公司成立综合考核组,现场核实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执行情况,作为对项目法人(业主)的考核依据。
第十条以工程煤作为考核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年薪的基建矿井,基建考核权重应占主要负责人年薪的40%以上,基建考核的年薪应与年度综合考评分值挂钩。
以年度基建投资完成率作为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年薪考核的项目,其基薪按生产矿井的基薪的平均数确定,年薪考核发放应与年度综合考评分值挂钩。
第十一条年度投资计划执行率完成100%,给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增加按基建考核的年薪总额20%。
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增加按基建考核的年薪总额2%。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的基本建设考核奖励,考核内容见附件。
达到季度综合考评85分(含)以上的单位,按人均1000元标准计发季度考核奖;达到季度综合考评90分(含)以上的单位,按人均2000元标准计发季度考核奖。
第十三条经考核季度综合考评分低于70分的单位,扣发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月度预发工资的30%,且在年薪兑现中不予补发。
第十四条公司的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实行与公司季度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奖励政策。
完成季度投资计划100%,管理部门按实际完成量的千分之一计提奖励。
第四章考核组织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基本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基建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工程管理部、规划发展部、企业策划部、财务资产部、安全监察局、综合办公室、纪审、人力资源部,具体人员由各部门行政正职委托,相对固定。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一)对照月度基建投资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法人(业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二)审定月度基建投资完成率。
(三)根据月度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提出对项目法人(业主)季度奖励意见。
(四)负责考核年度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提出对项目法人(业主)主要负责人按基建完成情况考核的年薪兑现意见。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考核办公室设在公司神新能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月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
第五章考核流程
第十八条考核流程
(一)各项目法人单位(业主)首先进行自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神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考核办公室。
(二)神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考核办公室根据各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自检情况,到现场进行核实。
(三)神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考核办公室依据现场核实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每月召开考核会,提出考核意见,报神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四)神新能源公司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司相关部门执行。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九条考核的具体内容见附表
第七章考核兑现
第二十条各类考评结束后,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评结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说明考核结果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2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被考核者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
解决不了时,有权向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如果被考核者对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以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申诉,由公司领导是最终复议。
第二十二条月度终了后5日内,考核办公室将月(季)度考核奖惩结论报公司基本建设分管领导审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考核细则由项目法人(业主)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执行时间为2012年2月1日。
附件:检查评分表
进度管理检查评分表
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检查评分表
办公综合管理、CI覆盖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表1-9
序号检查内
容
评分标准
标准
分
扣
分
得
分
一、
管理体系制度落实情况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制度、规定;职责分工明确,正常运作(5分)。
5 人员配备按规定配备劳务管理员(5分)。
5
二、
劳务实名制管理用工实名制
督促分包商入场时提交人员花名册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2分);收集劳务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1分)、上岗证书复印件(1分);督促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
同书在项目备案(1分)。
4 培训实名制
按规定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开展教学活动(2分);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1
分);定期检查劳务人员培训档案,了解培训开展情况,并抽查检验培训效果(2分)。
4 工资发放实名
制
督促分包商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出勤表按月编制工资台帐(4分);记录工资支付时间、支付
金额、经本人确认后,张贴公示(2分);对发生拖欠行为及时予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4分)。
7
三、
现场施工协调管理劳动力计划管
理
根据施工生产进度计划,按月编制劳动力使用安排计划(3分);结合进度调整适时调整劳动力
计划(2分)。
5 现场施工检查
验收
定期检查劳务分包队伍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情况,并详细记录检查、
考核奖罚情况(5分)。
5 管理体系建立
与运行情况
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质检员和安全员(5分)。
5 劳务人员持证
上岗情况
检查、督促劳务承包方管理人员和一般生产工人按规定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持
证上岗比例未达到100%的,一般技术工人持证上岗比例达到60%。
(5分) 5 违约处理做好劳务违约,纠纷的调解工作,配合上级做好诉讼、案件的处理等工作(5分)。
5 协调配合
随时了解劳务分包工程的进展状况,发现并解决劳务方面出现的问题,对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
项目经理和上级劳务主管部门反映,并形成汇报资料(5分)。
依据分包合同及协议,向分包商
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生活设施、并实施对分包商的履约过程管理;(5分) 5 劳务人员待遇
食堂“两证”齐全得2分,宿舍床头卡、卫生状况合格得2分,生活区卫生及文娱设施3分,
保险(意外伤害、医疗等)3分10
四、
劳务费管理劳务价格按照劳务招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并执行合同价格(3分); 3 劳务结算
严格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确定的价格按月进行预结算(2分);按规定报公司(分公司)审核(2
分)。
4 劳务费分析建立劳务费分析制度并定期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劳务费。
(3分) 3
五、合同管理执行情况
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过
程中的信息并向公司(分公司)反馈。
(5分) 5
合同调整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签订书面确认书。
(5分)
5
六、考核管理考核管理
按月度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完工后进行总体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上报公司(分公司)。
(5分) 5
七、退场管
理退场手续对经上级批准予以清退的队伍,办理退场手续。
认真核对人员、清点机具设备,下达《退场通
知书》。
(5分) 5
八、统计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各类劳务统计台帐,按规定统计、分析、上报报表,上报及时、数据准确、质量高。
(5分)
5
检查人陪同检查人检查日期:
项目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