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管理台账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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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规划管理系统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定

武汉市规划管理系统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定

关于《武汉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定》发布实施的通知2014-09-26 来源: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设计机构、测绘机构、开发单位:我局编制的《武汉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定》已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正式发布,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开,并于2014年10月1日实施,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取得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的建设项目,继续沿用原国家和地方建筑面积计算相关规定。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4年9月19日武汉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依据《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以及相关设计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项建设工程在规划审批、规划条件核实等管理环节中涉及建筑面积计算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本市有关技术规定,不得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第四条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第五条建筑物承担主要功能的建筑空间,以及结构柱、梁、结构墙体等建筑结构围合而成的主体结构建筑空间,除设计规范和本规定其他条款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外,无论该空间标注任何功能,是否有开敞面,是否设置楼板,均视作自然层按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第六条建筑物确因结构安全需要搭结的结构板、结构联系梁,在后期使用中不能将其转换为功能空间,具有相应资质图审机构出具证明文件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第七条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及以上至2.1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各片区选址落位和用地指标台账

各片区选址落位和用地指标台账

各片区选址落位和用地指标台账一、背景介绍在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中,各片区的选址落位和用地指标是关键的规划环节。

为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优化土地利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台账系统,记录各片区的选址落位和用地指标情况,以协助规划决策和资源管理。

二、选址落位和用地指标的定义1.选址落位: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根据规划目标和要求,确定各片区的最佳选址位置。

选址落位要考虑基础设施、交通便利性、环境影响等因素,以确保选址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2.用地指标:指在选址的基础上,对各片区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并明确土地用途与规模。

用地指标包括用地类别、建筑面积、绿地比例、容积率等,用以控制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保证城市用地的合理利用。

三、建立各片区选址落位和用地指标台账的意义1.提供参考依据:各片区选址落位和用地指标的台账记录提供了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和发展监管的参考依据,确保规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2.信息共享与协调:台账的建立促进了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减少信息断档和资源浪费。

3.决策支持:台账的数据分析和整合可以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提高规划和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

4.提升效率与质量:台账记录的完善性与准确性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与纠纷,保证规划与土地利用的质量。

四、各片区选址落位和用地指标台账的内容与要求1.选址落位台账内容:-片区名称:记录各片区的名称与编号,方便查找与管理。

-选址依据:详细描述各片区选址的原因与依据,包括规划要求、交通布局、环境条件等。

-选址方案:记录各片区选址的具体方案,包括选址位置、用地总面积、选址范围等。

-选址决策:记录选址决策的主要依据及决策结果,包括决策的时间、审批部门等。

2.用地指标台账内容:-片区名称:与选址落位台账保持统一。

-用地规模:记录各片区用地总面积、可建设面积等指标。

-用地类别:详细描述各片区的用地类别,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建筑面积:记录各类用地的建筑总面积和每个用地类别的建筑面积要求。

附表1武汉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表

附表1武汉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表

附表1: 武汉市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表
单位:亩
附表2:武汉市2016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亩
附表3: 武汉市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测算表
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住房60平方米/套的标准进行测算,容积率取3.5。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对测算参数进行适当调整。

2、测算用地数据必须与附件1、附件2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附表4: 武汉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储备类)指标分解表
注:1.本表格所列指令性计划(土地面积、收益)为各储备机构年度目标任务,是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

2.指导性计划为各储备机构申报计划供应项目,不做考核。

3.其他用地包含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09]15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09]15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09〕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项目管理,确保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梯度推进,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下列项目:(一)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现代产业发展项目。

(二)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生态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有利于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大型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四)有利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项目。

(五)有利于对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福利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

(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重大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策划储备项目3类:(一)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项目,以及已列入上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结转新年度续建的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是指尚未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但计划于未来3年内开工的项目。

《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版

《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版

武土资规发〔2018〕168号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全市国土规划、房管系统各处室、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86号)中统一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要求,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制定了《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9月21日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目次1 总则••••••••••••••••••••••••••••••••••••••••••• 52 术语••••••••••••••••••••••••••••••••••••••••••• 63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23.1 一般规定•••••••••••••••••••••••••••••••••• 12 3.2 计算细则•••••••••••••••••••••••••••••••••• 13 3.3 特殊规定•••••••••••••••••••••••••••••••••••241 总则1.0.1 为了统一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借鉴相关城市经验与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报批、规划条件核实和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等环节中涉及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设计、报批、规划条件核实和房产测量,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12•【字号】武政〔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12日武汉市“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多规合一”规划体系第三章“多规合一”规划审批第四章“一张图”空间规划管理平台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工作要求,完善全域空间规划体系,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综合管控作用,推进全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多规合一”,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为核心,以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保护规划等为约束,以各类专项规划为支撑,构建形成的全域空间规划体系,以及通过规划编制、审批、管理的全过程合一,实现城乡空间统筹发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多规合一”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多规合一”统筹协调机制。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多规合一”工作的管理,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多规合一”工作的具体部署。

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负责全市“多规合一”的统筹协调、体系构建、审查组织、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新城区和开发区、风景区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规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多规合一”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相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由以下单位按照“多规合一”工作需要,牵头推进相应类型规划的标准制定、规划调整、意见汇交、监测评估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国民经济、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类规划;市国土规划局负责牵头自然资源、土地利用、空间开发类规划;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环境保护类规划。

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综合统计报表

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综合统计报表
14.D42表: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16
(二)矿产类
15.K61表:地质环境监测网络………………………………………………………………17
16.K62表:地质灾害灾情……………………………………………………………18
17.K62表附表1:缓变性地质灾害…………………………………………………………19
38. G15表:全市市政《建设用地规划许16表:全市市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用地性质分)…………………42
40. G21表:全市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范围分)………43
41. G22表:全市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区分)…………44
49. G02表:全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统计表(按行政管理区分)………………………52
50. G03表:全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统计表(按用地性质分)………………………53
51. G04表:全市市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统计表(按行政管理范围分)………………5452. G05表:全市市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统计表(按行政管理区分)…………………5553. G06表:全市市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统计表(按用地性质分)……………………5654. G11表:全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范围分)……………………5755. G12表:全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区分)…………………5856. G13表:全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用地性质分)……………………5957. G14表:全市市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范围分)………………6058. G15表:全市市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区分)…………………6159. G16表:全市市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用地性质分)…………………6260. G21表:全市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范围分)………6361. G22表:全市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区分)…………6462. G23表:全市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用地性质分)……………6563. G24表:全市市政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计表(按管线类型分)……………6664. G31表:全市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范围分)……6765. G32表:全市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统计表(按行政管理区分)……6866. G33表:全市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统计表(按用地性质分)………6967.G41表: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2012年上半年)…………………70

指标台账标准格式表一

指标台账标准格式表一

指标台账标准格式表一指标台账标准格式表一:预算单位支出指标台账单位:年初预算追加(减)项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其他合计月日科目本级追加(减)上级追加(减)拨付资金余额金额指标单号摘要金额文号指标单号摘要金额拨付情况月日摘要金额余额合计指标台账标准格式表二:专项资金指标台账指 标 安 排 情 况资 金 拨 付 情 况 余额 单 位 文号 科目 月 日指标单号摘 要金 额 月 日 拨付金额 拨入单位合 计说明:1、表二是分项目登录的台账;表二的内容包含在表一内,登录表二应同时登录表一。

2、表二所列“专项资金”包含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本级预算追加的专项、上级预算追加的专项。

“文号”指上级安排专项的文件号,“指标单号”指预算股开出的指标单编号。

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在“文号”内注明“年初预算”。

3、表二的“合计”应按科目汇总。

5 6转移支付项目库项目名称:项目主管机构:项目实施机构:上年到位资金:项目申报条件:资金规定的用途:地方配套要求:申报项目所需资料:其它区县市成功申报的情况:要求:1、所有分配职能股室都必须认真研究归口管理的上级补助项目,并建立项目库。

2、只要存在上级补助途经(项目),无论现在是否符合条件、过去是否成功申报过,一律列入项目库。

单位基础数据库单位:更新时间:年月日人员核定编制实有人数资产(元)固定资产其它资产行政事业工勤合计在编在职编外在职提前离岗离退休遗属临时工合计总额其中:经营性资产债权存款其它全额差额自收自支装备车辆(台)电脑(台)电话(部)空调(台)上年收支收入支出其它债务内设机构财务主管编制实有合计财政拨非税收其它收合计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其它款入入出要求:1、每年初必须更新数据库,年中遇重大变化也应及时更新。

2、更新前的数据库应作为历史资料原样保存,不得删除。

3、“财务主管”填签字审批领导。

企业国有资产台帐资产名称原归属企业购置时间数量原值权证号现处所保存状态使用状态保管责任人7 8说明:“保存状态”填是否用作担保、抵押等。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武汉市工业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2]9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武汉市工业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2]9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武汉市工业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武汉市工业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国土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拟订的《武汉市工业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武汉市工业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加快工业项目落地,提高工业项目用地集约节约水平和地均产出,推进我市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及“两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工业用地项目。

本办法所称用地计划是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所称各区是指我市13个行政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

用地计划的申请和考核以区为单位。

第三条市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全市用地计划的统筹管理。

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工业用地计划的实施管理;组织工业项目用地准入管理,并督促各区加快工业用地的征地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督促工业项目投资单位尽快开工建设;组织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进行考核。

第四条优先保障工业项目用地计划,全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35%以上、新城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以上用于工业项目。

年度用地计划下达到我市后,由市国土规划部门将用地计划的35%切块用于工业项目,市工业主管部门按照各区的申请统筹安排使用。

第五条各区申请工业用地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工业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且90%的用地计划应当安排在工业园区内。

关于印发《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土资规规〔2015〕4号

关于印发《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土资规规〔2015〕4号

关于印发《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区规划、发改、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为缓解我市停车难、规范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按照市政府重点办的要求,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城建委制定了《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并经市法制办审查。

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9月16日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缓解我市停车供需矛盾,改善城市动静态交通环境,规范停车设施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适用停车设施建设的管理,按照权属单位划分包括单一功能的公共停车设施、老旧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新增停车设施,按照建设形式划分包括永久性停车设施、机械式停车设施和其他临时停车设施,按照投资方式划分包括政府投资类停车设施和社会投资类停车设施。

第三条政府投资类的公共停车设施、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办公设施新增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审批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社会投资类的停车设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按属地原则管理,由区发改部门备案。

单一功能的公共停车设施规划许可由市规划部门办理,其他类由各区规划部门(包括市规划部门的派出机构,下同)办理。

公共停车设施和利用自有用地新增永久性停车设施的按照现行规划管理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利用自有用地新增机械式停车设施的项目实行简化程序,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停车设施项目的施工许可在各区建设部门办理。

临时停车设施项目由区规划部门会同区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审批。

第四条单一功能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根据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原则上按街巷用地(公共停车场)划拨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按照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地上停车设施按工业评估地价的20%计收政府收益。

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使用情况表

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使用情况表
公顷建设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涉及行政区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类型市级县级增量流量日期编号现状用地情况用地总面积农用地其中建设用耕地林地其他农用规划用地情况规划非建设用地区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涉及的规划名称现有建设用地规划机动指标总面积此次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划机动指标面积此次核减后剩余建设用地规划机动指标面积填表人
此次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划机动指标面积
此次核减后剩余建设用地规划机动指标面积
填表人:审核人:
建设用地规划机动指标使用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公顷
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涉及行政区

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类型
□市级县级
增量□流量
日期
编号
现状用地情况
用地总
面积
农用地
其中
建设用地
耕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规划用地情况
规划
非建设用地区
其中
规划建设用Fra bibliotek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其他
涉及的规划
名称
现有建设用地规划机动指标总面积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02]55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02]55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02]55号2002年5月30日)为加强国有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原则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目的: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土地市场运作规律,有计划地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供应,规范搞活土地市场,健全土地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集聚建设资金,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土地资产经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规划先导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市区积极性结合原则;计划供应与市场运作统一原则;效益性原则;规范土地市场与改善投资环境相结合原则。

二、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理顺土地管理体制1、组建领导机构。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市人民政府的非常设机构,统筹、协调、监督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土地资产经营政策;审批年度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审批重大土地收购储备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审批供地项目;监控土地资产经营;监管土地资产经营资金;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管委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按规定议事程序开展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2018年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2018年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2018年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30•【字号】武政办〔2018〕59号•【施行日期】201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2018年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5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国土规划局拟订的《武汉市2018年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30日武汉市2018年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方案市国土规划局为加快推进全市2018年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市民停车难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2018年,全市计划新增1.5万个停车泊位,并按照1.8万个停车泊位的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其中,江岸区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江汉区新增1700个停车泊位,硚口区新增1900个停车泊位,汉阳区新增1500个停车泊位,武昌区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青山区新增1000个停车泊位,洪山区新增1900个停车泊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增1200个停车泊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800个停车泊位,市城投公司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武汉地铁集团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

二、主要任务及考核标准(一)利用学校操场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

各中心城区要至少选取辖区内1处学校操场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

在年终考核中,利用现有学校操场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并对外开放的,其停车泊位认定系数为1.2(注:停车泊位认定系数乘以实际建设的停车泊位数为最终考核认定停车泊位数,下同);新建学校并规划利用学校操场配建地下公共停车场在2018年内建成的,其停车泊位认定系数为1.0。

(责任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规划局)(二)规划建设独立永久性公共停车场。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1.30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市城建委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城建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武城建[2016]189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二、承办部门必须按照《市城建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落实意见征集、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
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实施过程全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市城建委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市城建委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武汉市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公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武汉市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公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武汉市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布日期】2021.07.13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武汉市2020年城镇建设用
地标定地价成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示地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标定地价规程》,结合武汉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制订了武汉市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标定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本通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由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基本内容
2.武汉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3.武汉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成果图
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标定地价基本内容
5.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6.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标定地价成果图
7.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标定地价基本内容
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9.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标定地价成果图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3日。

城市规划工作台账

城市规划工作台账

城市规划工作台账一、背景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城市规划成为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

城市规划工作台账是记录城市规划工作的一项重要工具,可以帮助监督和管理城市规划的实施。

二、目的城市规划工作台账的目的是全面记录城市规划工作的情况,包括项目计划、进展情况、问题与解决方案等,以便及时跟踪和评估城市规划工作的执行情况,为相关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内容城市规划工作台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项目计划记录城市规划项目的计划安排,包括项目名称、时间表、负责人等信息。

同时,还可以列出关键节点和里程碑,以便及时评估项目进展情况。

2. 工作进展记录城市规划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工作、正在进行的工作以及计划中的工作。

每一项工作可以记录其进展百分比、负责人、参与人员等信息,以便全面了解工作的状态。

3. 问题与解决方案记录城市规划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案。

问题可以包括技术难题、资源不足、沟通困难等方面,解决方案应详细描述针对每个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计划。

4. 评估与总结对城市规划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包括评估工作进展、项目目标达成情况以及工作效果等方面。

评估结果可以形成报告,为城市规划工作的下一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使用方式城市规划工作台账可以采用电子表格或在线协作工具进行记录和管理。

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模板,统一规范工作台账的格式和内容。

同时,应保证台账的可访问性,使相关人员可以及时查阅和更新台账内容。

五、注意事项在记录城市规划工作台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独立决策:台账记录应独立完成,不需要用户协助。

只根据可确认的内容进行记录。

2. 简洁策略:采用简单明了的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

3. 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保持台账内容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以上为城市规划工作台账的简要介绍。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各区(分)局、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相关处室:《武汉市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已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并予印发,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6年3月31日武汉市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第一条为加大对我市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管,有效遏制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挂牌督办,是指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重大、典型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督促各区(分)局限期按要求查办的一种行政措施。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可以挂牌督办:(一)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法律法规的;(二)公众反映强烈、引发群体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三)给国家、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四)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五)市级以上国家机关及领导批转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六)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的;(七)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

第四条挂牌督办,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12336举报电话、群众举报、上级部门转办、领导批办、媒体反映、巡查发现、新增建设用地踏勘和其他形式举报等多种渠道,获取案件或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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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10.3247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19.3067
1.2972
2.5015 3.7987 6.6059 0.3722 3.5678 1.5791 0.3866 13.6847 0.2894 0.9274 0.3624 0.9142 1.3283 30.018
黄陂区滠口街
3.293
黄陂区滠口街
1.2196
黄陂区滠口街
3.0633
黄陂区滠口街
2.9722
黄陂区前川街
9.2599
黄陂区滠口街
0.9274
1177.1006
黄陂区滠口街
1.2507
市级增量
市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589.583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汉南区邓南街 汉南区邓南街 汉南区邓南街、东荆街
1.2507 0.6646 4.2404 18.4915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1.1807 0.4564 4.2404 14.6099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洪山区九峰街、左岭街 江夏区流芳街、豹澥街
江夏区东湖开发区街
2
WH-JX-JS-WS002
2017/12/28

1
WH-HP-JS-WS001
2017/11/15
2
WH-HP-JS-WS002
2017/11/15
3
WH-HP-JS-WS003
2017/11/15
4
WH-HP-JS-WS004
2017/11/15
5
WH-HP-JS-WS005
2017/11/15
黄陂区(54)
6
WH-HP-JS-WS006
7
WH-HP-JS-WS007
2017/11/15 2017/11/16
8
WH-HP-JS-WS008
2017/11/17
9
WH-HP-JS-WS009
2018/5/7
10
WH-HP-JS-WS010
2018/5/31
11
WH-HP-JS-WS011
2018/5/31
黄陂区横店街 黄陂区蔡家榨街 黄陂区滠口街 黄陂区罗汉寺街 黄陂区横店街 黄陂区王家河街、木兰乡 黄陂区姚集街 黄陂区滠口街 黄陂区长轩岭街 黄陂区木兰乡 黄陂区大潭街
新洲区李集街
新洲区仓埠街
新洲区双柳街 新洲区阳逻街 新洲区阳逻街
23.3965
117.5817
10.0994 127.6811
33.512 0.6437 15.1254 1.5791 3.7444 14.2151 0.3754 0.9274 0.3624 0.9361 1.3303 72.7513
涉及乡镇
项目总面积
机动指标类 型
本次申请使 用规划建设 用地机动指
标面积
本次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
面积
规划修改类型
黄陂区前川街、横店街、罗汉寺街、 滠口街、姚家集街、长轩岭街
730.7542
江夏区藏龙岛、庙山、五里界街 204.1475
黄陂区姚集街、木兰乡
38.7853
黄陂区王家河街
3.2748
黄陂区前川街、罗汉街、长轩岭街 179.4034
小计
停车场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泵站 公路 公路 公路
农村居民点
农村居民点
公路 公路 公路
城镇用地 城镇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黄陂区盘龙城泵站 黄陂区引院入川取水泵站
木兰乡兰秀西路 大潭工业园建四路
小计 新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新洲区李集街八屋
村挂钩) 新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新洲区2016年第一
批徐古街挂钩调整方案) 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阳大路(天鑫路-环城西路段)建设
工程 柴泊大道(纵七路-风华路)道路排水工程 阳靠南路(道井路-汉施公路)道路排水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用地类型
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 (武汉至河口段)
公路
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武汉段) 黄陂区姚塔公路改扩建工程
黄陂区王家河老街集镇段道路改线工程 黄土公路(木兰大道S108)前川至长岭段综合改造扩建工程
盘龙城开发区汉口北北三路(敬德路-林湖东路) 盘龙城开发区眷清路(汉口北北三路-东临二路)
2018/4/23

1
WH-DXH-JS-WS001
2018/1/10
东西湖区(53)

1
WH-HN-JS-WS001
2018/3/5
汉南区(20)
2
WH-HN-JS-WS002
3
WH-HN-JS-WS003
2018/5/3 2018/5/3

1
WH-JX-JS-WS001
2017/12/5
江夏区(181)
6
WH-WHS-JS-WS006
7
WH-WHS-JS-WS007
2017/12/13 2017/12/13
8
WH-WHS-JS-WS008
2017/12/27
9
WH-WHS-JS-WS009
2017/12/27
10 WH-WHS-JS-WS010

2018/4/25
11 WH-WHS-JS-WS011

1
WH-XZ-JS-WS001
2018/1/12
2
WH-XZ-JS-WS002
2018/4/4
新洲区(90)
3
WH-XZ-JS-WS003
2018/6/13
4
WH-XZ-JS-WS004
2018/6/13
5
WH-XZ-JS-WS005
2018/6/13

蔡甸区(48)
洪山区(含青山区102) 汉阳区(10)
滠口街十里工业园东富路 滠口街十里工业园东和路 前川钓台道西段延伸工程
黄陂区盘龙城泵站 小计
武汉东西湖丰绵村110Kv输变电工程 小计
湘口消防站 湘洪污水处理厂
马影河大道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公路 泵站
公路
消防站 污水处理厂 市政道路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行政区
序号
编号
基本农田编 号
日期
1
WH-WHS-JS-WS001
2017/12/4
2
WH-WHS-JS-WS002
2018/4/25
3
WH-WHS-JS-WS003
2017/11/16
4
WH-WHS-JS-WS004
2017/12/7
5
WH-WHS-JS-WS005
2017/12/4
武汉市(2152)
公路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公路用地
小计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光谷火车站-左岭)
轨道站点
光谷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小计
横天公路改造工程 蔡家榨街兴余路道路工程 黄陂区新十公路延长线新河特大桥工程 罗汉寺街模具中路延伸工程 横店编组站西路中段工程 红胜寨至夏家寺大坝旅游公路 黄陂区姚集街青联桥水毁复建工程
10.3247
3.283 区级增量 3.283
6.4486
5.094 1.063 26.2133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区级增量
2.849
1.2894 0.1691 17.9152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111.4782 34.9011 3.2088 71.905 0.7199 1.0426 1.8425 2.9712 1.7413 0.9274 820.321 1.1807
334.4689 51.9165 13.8882
400.2736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规划局部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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