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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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业现场环境监察要点

畜禽养殖场业现场环境监察要点

畜禽养殖场业现场环境监察要点(一)选址合理性不得在禁养区建设养殖项目,禁养区具体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养殖场区1、养殖场的排水系统是否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2、畜禽养殖场是否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清粪有3种方式:干清粪、水冲粪、垫草垫料)。

(三)粪便储区1、畜禽养殖场是否设置专门的畜禽粪便贮存设施。

2、贮存设施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

3、贮存设施是否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防淋湿措施。

4、贮存设施是否采取围堰等防溢流措施。

5、粪便储区与居民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的距离是否达到卫生防护距离,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恶臭措施。

(四)固体废物处置1、畜禽废弃物是否采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

3种畜禽粪便处理:直接农业利用(还田、水产养殖、种食用菌)、生产有机肥、生产沼气。

利用畜禽粪便、废水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制造再生饲料等综合利用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对还田的必须经无害化处理。

2、病死畜禽尸体是否进行处理与处置,禽畜尸体处理可采用焚烧炉焚烧或安全填埋井进行焚烧和填埋。

(五)污水储区1、畜禽养殖场是否设置专门的废水贮存设施。

2、贮存设施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及防溢流等措施。

(六)污水处理1、是否建有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是否正常运行。

2、是否设有排污口及自动监控装置建设情况,排污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

4种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方式:直接农业利用(还田、水产养殖)、厌氧处理、厌氧处理+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好氧处理+深度处理。

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全省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和执法力度,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我省决定启动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本文档旨在制定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工作目标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目标是保障畜禽养殖业的环境合规性,提升畜禽养殖业的环保水平和生产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具体目标为:1.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障畜禽养殖业的环境合规性。

2.落实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责任,提升畜禽养殖业的环保水平。

3.严肃查处环境法律法规违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二、检查范围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检查范围为我省所有养殖场(含猪、鸡、牛、羊、鸭等),检查重点为畜禽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和环保措施、废弃物和排污处理等方面。

三、检查内容1.环保设施和环保措施(1)养殖场环境管理责任制和环保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2)养殖场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包括废弃物、畜禽粪便污水等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备、废气排放设备等;(3)环保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废弃物和排污处理方案的编制和执行、饲料质量检测、疫病防治和药物使用等方面。

2.废弃物和排污处理(1)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情况;(2)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的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保标识的使用;(3)污染源实施限期整改的落实情况和经济处罚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1.检查由省级环保部门牵头,与农业、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交通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实施。

2.检查组要按照执法检查标准和程序,仔细查阅各项资料、排查各类隐患、收集证据材料,并据此制作检查报告。

3.对于发现的环境问题,要及时要求当事人认真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严加处罚。

畜禽养殖整治督查工作制度

畜禽养殖整治督查工作制度

畜禽养殖整治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畜禽养殖行业监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督查目的1. 督促各地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2. 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 提升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

三、督查对象1. 各地人民政府及畜牧、环保等相关部门。

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

3. 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

四、督查内容1. 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各地是否依法制定并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

2.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检查畜禽养殖场(户)是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 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畜禽养殖废弃物是否得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 环境监管情况:检查各地是否建立健全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5. 整改落实情况:对 previous inspections 中发现的问题,检查是否按时完成整改。

五、督查方式1. 定期督查: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定期对各地畜禽养殖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2. 随机抽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各地畜禽养殖整治工作进行抽查。

3. 专项督查: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4. 遥感监测: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对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六、督查程序1. 制定方案:明确督查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等,制定督查方案。

2. 组织实施:按照督查方案,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3. 汇总情况: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

4. 反馈意见:将督查报告反馈给被督查对象,并提出整改要求。

5. 整改落实:被督查对象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接受后续督查。

七、督查结果运用1.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整改到位。

2. 对整改不力的,可以采取限制生产、停业整治等措施。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记录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记录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记录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记录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逐渐变得重要起来。

而作为养殖行业的重要一环,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也岂能例外。

为了保障生态环境,同时也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工作日益严格。

对于养殖场而言,环境监察记录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分别从监察内容、监察流程、监察记录和监察结果四个方面,探讨一下做好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记录的必要性。

一、监察内容从监察内容来看,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主要分为环境审核和现场监察两项工作。

环境审核是指对养殖场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审核。

而现场监察则是指对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排放的现场检查。

其监察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2、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安装使用情况;3、养殖场所有污染物的处置情况;4、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5、养殖场进出口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等。

二、监察流程从监察流程来看,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主要分为定期监察和突击检查两种模式。

定期监察是指每年的定期检查,而突击检查则是针对突发事件或者某些投诉进行的不定期监察。

无论是哪种监察模式,监察流程大致如下:1、约定监察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养殖场相关负责人;2、组织一个由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检查组;3、进行现场测量数据的采集和现场拍照;4、进行现场取证,并记录相关情况;5、现场询问,了解养殖场相关情况;6、检查结束后,书面撰写一份监察报告,将养殖场的监察结果依次记录下来。

三、监察记录从监察记录来看,组成监察记录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经过、情况、记录和结论。

其中:1、经过:记录检查组进驻畜禽养殖场的过程,并记录现场发现到的情况;2、情况:记录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情况;3、记录:记录检查组测量的数据、拍摄的现场照片、取证的有关情况和询问得到的信息;4、结论:根据检查结果,判定养殖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并提出建议措施。

畜禽养殖场环保管理制度

畜禽养殖场环保管理制度

畜禽养殖场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养殖场的生产活动符合国家环保法规,促进可持续发展。

2. 养殖场应建立环保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职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小组,负责养殖场的日常环保管理和监督工作。

2. 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养殖场的环保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污染防治1. 养殖场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畜禽粪便、废水和废气的产生。

2. 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堆肥化、发酵等,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建立废水处理系统,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四、废弃物处理1. 对养殖场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2. 定期清理畜禽舍内的废弃物,防止病原体的滋生和传播。

五、环境监测1. 定期对养殖场周边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状况。

2. 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

六、环保教育与培训1. 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

2. 定期组织环保相关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员工的环保技能。

七、应急预案1.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后处理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八、监督检查1. 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养殖场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环保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报养殖场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制度一、前言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是针对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管理需求而制定的。

本制度的实施有效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动物疫病防控,包括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等。

三、管理机构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动物卫生管理机构是当地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四、监督管理职责1.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当按照动物卫生要求,建立动物个体免疫档案,保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2.定期进行动物健康检查,及时排查和处理疫源动物和病原体,保障养殖场(小区)动物健康。

3.落实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物排放和处理标准,保障环境质量。

4.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当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动物疫情信息系统,收集并及时上报动物疫情信息。

5.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当对销售动物的市场进行监管,确保销售动物的健康状态。

五、处罚与监督措施1.对偷运、渗透动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刑事追究。

2.对未经兽医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制品,将依法予以没收、销毁或退货。

3.对未按照规定手续或未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养殖,将依法予以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

4.对有责任人因监管不力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予以罚款甚至撤职。

六、本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将有效保证畜禽水产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给养殖户提供优秀可靠的质量保障,对于维护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养殖场(小区)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养殖,并互相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动物卫生安全。

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

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

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84号1.适用范围本指南内容‎主要包括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的监察依‎据、术语和定义‎、监察程序、监察内容及‎视情处理等‎方面。

有关专项监‎察可根据专‎项工作的要‎求适当选择‎监察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

对于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但位于环境‎敏感区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小型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可参‎照本指南开‎展环境监察‎。

2.监察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10《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2.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2.12《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2.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2.1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2.1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2.16《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2.17《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8‎-2006)2.1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发〔2006〕151号)2.1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63号)2.20地方有‎关法规、标准3.术语和定义‎3.1禁养区本指南所称‎禁养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范围,具体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一、引言畜禽养殖是现代农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食品和经济收入,同时也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进行监察工作十分重要。

本指南对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系统介绍和概括,帮助监察人员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的良好状况。

二、监察前准备1.了解法律法规:监察人员首先要熟悉畜禽养殖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法》等,以便能够正确地开展工作。

2.准备监察工具:监察人员要准备好必要的监察工具,包括测试仪器、摄像设备等,以便进行现场监察。

三、监察内容1.废水排放:检查畜禽养殖场的废水排放情况,包括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乱排乱放等问题。

监察人员应该对废水进行采样分析,并对排放的位置、管道等进行检查。

2.废气排放:监察人员应该检查畜禽养殖场的废气排放情况,包括排放口位置、数量、浓度等,并进行监测分析。

4.用药情况:检查畜禽养殖场的药品使用情况,包括是否合规使用、使用量是否过多、药品残留是否达标等问题。

5.死动物处理:监察人员应该对畜禽养殖场的死动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处理方式是否安全等问题。

四、监察方法1.实地检查:监察人员应该到达畜禽养殖场进行实地检查,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状况进行直接观察,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置。

2.抽查取证:监察人员可以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抽查取证工作,包括对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抽样分析,并封存取证。

3.员工访谈:可以与畜禽养殖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于环境监管的认识和执行情况,并根据访谈结果分析问题原因。

五、监察后处理1.编写监察报告:监察人员要及时对监察情况进行整理和总结,编写监察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相关部门。

2.罚款或处罚:根据监察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对畜禽养殖场进行适当的罚款或处罚,以达到整改的目的。

3.辅导和指导:监察人员可以对畜禽养殖场进行辅导和指导工作,帮助其改善环境状况,并提供相关培训。

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桌面上,笔尖轻轻滑过纸张,思绪如泉水般涌动。

关于这次“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我决定以意识流的写作方式来呈现。

一、工作背景近年来,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尿液等废弃物,若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加强全省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我们决定开展这次专项环境执法检查。

二、检查目标1.掌握全省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现状。

2.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3.提升畜禽养殖业主环保意识。

4.促进养殖业绿色发展。

三、检查范围1.全省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养殖业集中区域。

3.环保敏感区域。

四、检查内容1.畜禽养殖场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2.粪便、尿液等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3.排污许可证发放及执行情况。

4.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5.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法1.现场检查:对养殖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2.资料审查:查阅养殖场环保手续、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3.问卷调查:了解养殖业主环保意识及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4.抽样检测:对养殖场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采样检测。

六、工作步骤1.准备阶段: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分工和责任。

2.实施阶段:按照检查方案,对全省畜禽养殖场进行逐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七、时间安排1.准备阶段:2023年5月1日至5月10日。

2.实施阶段:2023年5月11日至6月30日。

八、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养殖业主环保意识。

4.强化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畜禽养殖企业环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企业环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企业环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摘要:一、背景及意义二、工作目标三、排查整治内容四、工作步骤五、保障措施正文:畜禽养殖企业环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环保问题日益突出。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1.排查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企业。

2.工作时限:自即日起至2023。

3.工作目标:确保畜禽养殖企业环保设施齐全、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标,提升畜禽养殖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三、排查整治内容1.环保手续:检查企业是否具备环保手续,包括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等。

2.养殖设施:检查养殖圈舍、饲料车间、粪污处理设施等建设情况。

3.环保设施: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包括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等。

4.污染物排放:监测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5.环境风险:排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制定应急预案。

四、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2.企业自查: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填报自查表。

3.属地排查:各地环保部门开展排查,形成排查报告。

4.整改落实:针对排查发现问题,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5.验收评估:对整改完成的企业进行验收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畜禽养殖企业环保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对畜禽养殖环保政策的宣传普及,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3.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4.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到实处。

5.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本方案旨在加强畜禽养殖企业环保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畜牧业养殖场环境管理与监察

畜牧业养殖场环境管理与监察

畜牧业养殖场环境管理与监察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农产品供给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环境、提高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畜牧业养殖场的环境管理与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畜牧业养殖场环境管理在畜牧业养殖场的环境管理中,主要涉及到饲养的场所、废弃物的处置、养殖设备的运行等多个方面。

以下将就这些方面进行详细讨论。

1. 饲养场所的环境管理:饲养场所是畜牧业养殖的基础,对于养殖动物的生长、繁殖和健康都有重要影响。

养殖场所应具备良好通风、排水和隔离功能。

同时,养殖场所应合理划分动物的居住区域,避免过度拥挤,减少动物间的搏斗和传染病的发生。

2. 废弃物处理:畜牧业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粪便、尿液等。

这些废弃物如果不加以处理和利用,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还会浪费资源。

因此,养殖场应建立科学的废弃物处理系统,采用有效的处理措施,如厌氧消化、堆肥等,将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料,并避免其对地下水和周边生态环境的污染。

3. 养殖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养殖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了养殖场的生产效率和环境安全。

定期检查养殖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确保养殖设备的正常工作。

此外,养殖设备的选用也应考虑节能环保因素,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二、畜牧业养殖场环境监察为了确保畜牧业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察体系,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督和管理。

以下将介绍畜牧业养殖场环境监察的主要内容。

1. 监督养殖场的环境合规:环境监察部门应定期对养殖场的环境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环境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整改、罚款等。

同时,对于长期不达标的养殖场,应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直至达到环境合规标准。

2. 加强环境污染监测:监察部门应建立环境污染监测体系,对养殖场的废水、废气、废弃物等进行监测。

畜禽监测调查工作规章制度

畜禽监测调查工作规章制度

畜禽监测调查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畜禽监测工作,提高畜禽养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畜禽监测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掌握全国畜禽生产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在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的同时,促进畜禽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畜禽监测调查工作范围包括畜禽生产情况、饲料使用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疾病防控情况等内容。

第四条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由国家畜禽监测机构统一管理,各级畜禽监测机构负责具体执行。

第五条畜禽监测调查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国家畜禽监测机构负责制定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方案、规划和标准,统一管理畜禽监测活动。

第八条省级畜禽监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地区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监督和指导地市级畜禽监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第九条地市级畜禽监测机构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监测数据。

第十条各级畜禽监测机构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监测活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在监测活动中,各级畜禽监测机构必须保障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好对调查对象的解释工作。

第三章监测调查内容第十二条畜禽监测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饲养规模、品种、饲养方式、饲料来源和配方、药物使用情况、疾病防控措施等。

第十三条监测调查对象范围包括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场等畜禽生产相关单位。

第十四条监测调查工作应遵循随机抽样原则,确保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监测调查数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上级监测机构,确保数据的及时性。

第十六条监测调查工作应注重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七条监测调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监测活动,有权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监测调查。

第十八条监测调查人员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流程进行监测活动,严格履行监测任务。

第十九条监测调查人员应按照规定保守监测数据,不得私自篡改或泄露监测数据。

养殖环境保护检查方案范本

养殖环境保护检查方案范本

养殖环境保护检查方案范本养殖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但同时也面临着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加强养殖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一份全面、详细、实用的养殖环境保护检查方案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是一个范本。

一、检查对象主要检查对象为各县(市、区)养殖场、家禽养殖场、畜牧养殖场等养殖单位。

二、检查内容(一)养殖设施1.检查养殖设施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老化、损坏等情况。

2.检查养殖设施的排放情况,是否存在排污不畅、污染物排放超标等情况。

3.检查养殖设施的清洗情况,是否存在清洗不彻底、清洗方式不当等情况。

(二)饲料管理1.检查饲料储存情况,是否存在储存不当、露天储存、贮存时间过长等情况。

2.检查饲料配方和加工过程,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是否添加违禁药物等情况。

3.检查饲料喂养情况,是否按照合理的喂养量、喂养次数和喂养时间等情况。

(三)排污处理1.检查污水排放情况,是否存在乱排乱倒、超标排放等情况。

2.检查废物处理情况,是否存在随意倾倒、缺乏分类收集、处理不规范等情况。

3.检查环保设施,如沼气池、集中处理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气、泄漏等情况。

(四)防疫管理1.检查防疫计划书的编制与使用情况,是否按照标准进行。

2.检查养殖场内的疫病防控情况,是否存在疫情爆发、医治不及时等情况。

3.检查疫苗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并注意疫苗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等情况。

(五)其他1.检查环境管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漏洞。

2.检查员工培训情况,是否具有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环保意识等知识。

三、检查方式(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本方案中最主要的检查方式,检查人员应当亲自前往养殖单位检查。

(二)抽查检查抽查检查是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某些养殖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不定期专项检查不定期专项检查是对某些养殖单位开展的针对性强、涵盖范围相对窄的检查,例如防疫、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四、检查频次养殖环境保护检查需要定期开展,具体频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检查工作组织和实
02

组织机构和职责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省畜禽养殖业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 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技术指南和验收标准。
• 组织培训和考核检查人员。
组织机构和职责
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本市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环境执
法检查工作。
• 协调县级环保部门和当地畜禽 养殖企业,确保检查工作顺利 进行。
语言表达
使用专业、规范的语言进行 描件
适当使用图表、照片等直观 展示检查结果和评价分析, 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和说服力 。
报送时限
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报 告的编写和报送工作,确保 信息及时传递,为决策部门 提供有效支持。
保障措施和要求
06
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建立领导小组
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 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汇报人: 日期: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检查工作组织和实施 • 检查内容和重点 • 问题整改和跟踪督办 • 检查结果评价和报告 • 保障措施和要求
引言
01
检查工作背景
环保要求提高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加 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
要求也越来越高。
设施运行效率
核实设施的运行参数,评 估处理效果是否达到国家 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设施维护记录
检查设施的维护记录,确 保定期维护、保养,及时 处理设施故障。
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情况
废弃物分类收集
核实畜禽养殖废弃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分类收 集,如粪便、尿液、残饵等。
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检查废弃物是否经过无害化处理,如堆肥、 厌氧发酵等,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检查结果评价和报

养殖场环保督查方案

养殖场环保督查方案

养殖场环保督查方案一、督查目的。

咱为啥要搞这个养殖场环保督查呢?就是为了让养殖场既能赚钱养家,又能和环境和谐相处。

可不能光顾着养猪养鸡养鸭,把周围环境搞得一塌糊涂,那可不行,咱得让养殖场在环保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督查人员和时间安排。

# (一)人员组成。

1. 环保专家:这些人可都是懂环保的“大拿”,就像环保界的武林高手,他们能一眼看出养殖场哪里环保有问题。

2. 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他们对养殖场的情况比较了解,知道养殖场的日常运作,能从农业生产和环保结合的角度来发现问题。

3. 当地村民代表:村民们可是养殖场的邻居,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是养殖场有啥污染环境的事儿,他们最有发言权了。

# (二)时间安排。

1. 定期检查。

每个月选个好日子,就像每月一次的大扫除一样,对养殖场进行全面检查。

选的日子也得有点讲究,不能是养殖场忙得晕头转向的时候,要让他们有时间配合检查。

一般定在每个月的中旬吧,避开月初和月末养殖场可能比较忙乱的时间段。

2. 不定期抽查。

这就像突然袭击一样,不定期地就去养殖场瞅瞅。

可能是某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也可能是下着小雨的午后。

这样做就是为了防止养殖场平时不注意环保,只在定期检查的时候做做样子。

# (一)粪便处理。

1. 首先看看养殖场的粪便有没有专门的收集系统。

这收集系统就好比是粪便的“家”,得让粪便规规矩矩地待在里面,不能到处乱跑。

2. 然后检查粪便的处理方式。

是做成有机肥了呢,还是有其他环保的处理办法?要是直接把粪便堆在养殖场周围,臭气熏天,那可不行,就像把垃圾扔在自家门口一样不文明。

# (二)污水处理。

1. 养殖场的污水可不能乱排。

得看看有没有污水处理设施,这设施得像个勤劳的小卫士,把污水里的脏东西都处理干净。

2. 检查污水排放是否达标。

要是污水排出去比酱油还黑,还带着各种病菌和有害物质,那肯定是不符合要求的。

这污水排出去得像清水一样干净,至少得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

# (三)饲料储存和使用。

畜禽清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畜禽清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畜禽清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畜禽清理工作的督查管理,提高畜禽养殖环境的整体卫生水平,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制定了畜禽清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畜禽清理督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排查畜禽养殖场的卫生状况,确保畜禽养殖环境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减少畜禽养殖场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工作内容。

1. 制定督查计划,根据区域畜禽养殖场的分布情况,制定督查计划,确定督查的时间、地点和人员配备等具体安排。

2. 督查畜禽养殖环境,对畜禽养殖场的场地、畜禽舍、粪便处理设施、饮水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畜禽养殖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3. 检查畜禽饲料和药品使用,对畜禽饲料和药品的购买、使用和储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畜禽饲料和药品的安全使用。

4. 宣传教育,向畜禽养殖场的养殖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引导养殖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改善畜禽养殖环境。

5. 督促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工作要求。

1. 组织严密,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准确有效,督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畜禽养殖环境的实际情况,确保督查工作的有效性。

3. 及时整改,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防止问题扩大化。

4. 公正公平,督查工作要公正公平,对各个畜禽养殖场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四、工作保障。

1. 人员配备,各级相关部门要合理安排督查人员,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装备保障,提供必要的督查工作装备,包括督查工具、防护用具等,确保督查工作的安全进行。

3. 政策支持,相关部门要出台支持政策,鼓励畜禽养殖场改善环境,积极配合督查工作。

五、工作总结。

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级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畜禽清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工作评估。

对本次畜禽清理督查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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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环境监管,防止畜禽养殖环境污染,促进污染减排,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内容主要包括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的监察依据、术语和定义、监察程序、监察内容及视情处理等方面。

有关专项监察可根据专项工作的要求适当选择监察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

对于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但位于环境敏感区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小型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可参照本指南开展环境监察。

2. 监察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2.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10《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2.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2.12《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2.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2.1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2.1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2.16《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2.17《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8-2006)2.1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发〔2006〕151号)2.1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63号)2.20地方有关法规、标准—4—3. 术语和定义3.1禁养区本指南所称禁养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范围,具体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3.2环境敏感区本指南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规定的范围,具体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3.3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小区本指南所称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小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并达到省级人民政府划定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的畜禽养殖场所。

具体条件为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5—件,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没有划定规模标准的地区,采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是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4. 监察程序4.1前期准备收集有关资料和信息,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管理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信息,包括养殖场经营者名称、所处地理位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等;拟检查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及日常监管信息,包括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材料,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办理、排污费缴纳情况,环境执法检查记录等;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等情况。

统筹安排现场执法需要的调查取证装备、交通设备等。

学习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有关卫生防疫知识,依法履行防疫义务。

4.2制定计划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因地制宜,制定监察计划,确定监察重点。

需其他部门配合实施联合监察的,联系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

—6—4.3现场检查现场监察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

恪守执法工作范围,保守被执法单位技术与业务秘密。

应当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并认真查阅:畜禽养殖单位的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等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信息资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及审批文件、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资料、排污费缴纳单据、在线监测数据报表等环境管理基本资料;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规程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基本资料。

根据场区布局、养殖模式、重点产污节点等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检查路线,检查畜禽养殖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或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状况;排污口去向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处置和排放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取样监测。

填写《畜禽养殖业环境监察单》(见附1)并做好现场记录。

4.4调查取证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并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等进行全面、客观、及时地调查,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采取录音、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如实记录现场情况。

调查时,应注意确认养殖场业主身份,区分经营性养殖和自主性养殖。

现场难以区分确认的,可向乡镇及村居委会熟悉情况的人进行了解核实。

—7—4.5视情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视情进行现场处理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环境监察机构根据法定职责,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4.6监督执行对处理决定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或后督察,监督检查企业对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纠正。

4.7总结归档编写总结报告,对查处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文字材料及音像资料,及时分类归档。

5.监察内容5.1养殖场基本情况确定畜禽养殖场(小区)名称、所处地理位置、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养殖种类、养殖规模等。

5.2场址合理性监察5.2.1禁养区判断场址不能位于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

—8—5.2.2环境敏感区判断判断是否位于环境敏感区。

5.2.3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规定要求。

5.3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监察5.3.1环评制度执行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养殖模式等应与环评报告或环评审批等文件一致。

如有变更,必须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5.3.2“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小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

5.3.3试生产管理已进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并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5.3.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试生产时间3个月内,应当申请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到位。

5.4 养殖区现场监察5.4.1养殖模式及养殖规模—9—现场查看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模式,确定现有养殖规模。

5.4.2养殖场的产污情况养殖场应当采取清污分流和干湿分离等措施,确定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5.5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5.5.1废水和废弃物贮存场所预防措施废水和畜禽废弃物的贮存设施或场所应当采取防渗漏、防溢流、防雨水淋失、防恶臭等措施。

5.5.2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必须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检查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检查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药品使用记录,环保设备运行及维修记录等台账记录。

检查排污口和自动监控装置建设情况,排污口设置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流量计、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的自动监控装置运行正常。

5.5.3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措施落实情况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必须得以落实并正常运营。

利用畜禽粪便、废水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制造再生饲料等综合利用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对还田的必须经无害化处理。

5.5.4取样监测根据需要,取样监测污水、恶臭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10—5.6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监察5.6.1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制定染防治设施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台账制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将上述制度上墙。

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运行,建立真实完整的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并按照设施维护检修规程定期进行设施维护检修。

5.6.2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应当明确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废水处理设施必须配备保证其正常运行的足够操作人员,设立能够监测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室,配备化验人员。

5.7基本环境管理制度监察5.7.1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排污申报登记的畜禽养殖场(小区)适用规模按照《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7.2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5.7.3排污收费制度执行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11—5.8周边居民调查走访了解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环境问题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对居民提出的意见进行判断筛选后反馈于监察报告的整改意见中,以进一步落实整改。

5.9环境监察记录填写《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单》,按照监察内容制作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6.视情处理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要现场责令改正,企业违法行为属环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范围的,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范围的,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一般程序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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