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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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2004-2010年

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依据

第三章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第四章规划对象、内容及重点

第五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六章总体发展目标

第七章商业网点分级与总体布局

第八章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布局

第九章物流基地规划布局

第十章其它要求

第十一章规划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南通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商业网点是商品流通的基础设施。为适应将南通市建设成为上海北翼现代化的港口、工业、贸易城市的目标要求,引导和促进南通市商业网点建设健康、

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尽快建立和完善布局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现代商业网点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中所称“商业网点”,是指我市市区范围内用于零售、批发、仓储、餐饮和各类商业经营性服务的固定场所,包括各种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

第三条南通市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商业网点建设,包括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建筑设计、开发建设等方面,必须遵守本规划之约定,实施统一建设管理。

第四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参考国内外不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结合南通市商业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和南通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规划依据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4、《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年~2010年》;

5、《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6、商务部、建设部商建发[2004]18号《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

7、商务部商建发[2004]180号《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8、《南通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2003~2020》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第三章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第六条规划期限为2004-2010年。

第七条人口规模:本次规划至规划期末2010年人口规模(实际居住取100万人。

第八条规范范围:南通市市区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包括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主城区(含新城区、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城四个城市组团。

第四章规划对象、内容及重点

第九条规划对象:由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设立的拥有独立固定营业场所,配备一定的业务人员,并从事批发、零售贸易业务的自然单位。

第十条规划内容:分析南通市商业网点(主要包括大型零售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等的现状和特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及城市建设进程,综合考虑新城区和中央商务区对城市商业布局的影响。科学合理的规划商业网点发展的总规模、空间布局和业态结构。构筑布局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市场格局,并确定合理的分期建设时序。

第十一条规划重点:主要包括南通市的商业功能性分析、研究、确定商贸业发展的支撑对策以及南通市商业体系规划(包括各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批发市场、南通市零售业布局规划等。

第五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十二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规模、布局结构和发展方向,以优化市场布局、调整市场结构、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主线,全面提升商业竞争力,为全面实现南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十三条规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生活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营建舒适消费环境为目标,使商业设施成为现代化城市的新亮点,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实施的原则。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分区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为基础,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城市整体发展,结合社区划分因势利导,适度超前,分期实施,统筹构建网点布局。

3、坚持结构调整、优化配置、改造与新建相统筹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商业网点总量、规模、档次和业态结构,积极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培育辐射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和大型市场。

4、坚持适度竞争、技术进步、引导投资的原则。鼓励公平竞争,通过规划调控与市场机构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引导各类投资者掌握市场定位,推行商业现代经营技术,提高投资效益。

5、坚持商业网点规划定点向新城区延伸的原则。鼓励向新城、新区、新村、新路延伸商业网点,保证商业网点发展空间和余地,促进新城区的开发和启动。

6、与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商业网点建设要与构建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管理先进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相协调。网点布局既要利用道路交通条件为消费者集聚和扩大商圈辐射范围作支撑,又要考虑人流方便,与道路交通功能相对错位。商业组群、商业街区、大型商业设施必须与道路交通功能有机结合,其中包括有足够的停车场地,做到流通与交通共畅。

第六章总体发展目标

第十四条本规划与南通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目标相衔接,以到2010年建成长江三角洲北翼区域性贸易中心城市为基本目标。基本建成商业网点布局和业态结构合

理、服务功能完善,既引导满足消费,又创造扩大消费的商业体系,与此相适应,规划期内的主要指标为:

1、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5年达到428.64亿元,2010年达到690.33亿元,年递增率10%。

2、市区新型商业业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2005年达到35%,2010年达到70%。

3、2005年市区商业零售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2010年达到140万平方米。2005年市区人均营业面积0.75平方米,2010年达到1平方米,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

家水平。

4、2010年市区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发展到32个,3000-10000平方米的中型商业网点发展到40个。

5、2010年,市区各类市场达到以150个,建筑面积达160万平方米,市场成交额达280亿元,年递增率约为10%。形成年成交额50亿元市场1个,20亿元市场2

个。

6、南大街市级商业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集散功能进一步增强,在核心地段逐步形成多点位的商业集中区;控制南大街商业中心的进一步扩张,逐步将发展重点放到新城区中央商务区,新城区成为南通市新的行政商务中心。构建5个区域商业中心和54个社区商业中心,完成10条市级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初步形成繁荣发达的城市商业服务网。主要商业街街景店貌整洁明亮,基本形成规模经营、规范服务的现代化商业网点体系。

7、继续保持繁荣的消费品市场,形成发达的生产资料市场,培育高效能的生产要素市场,基本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发达完善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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