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制度Microsoft Word 文档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劳动者及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免受职业危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职业健康。
第七条各岗位劳动者应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内容第八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等。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1. 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实施重点监测和动态监控。
3.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条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1.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性能良好。
3.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标识,明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培训1. 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卫生意识。
2. 对新入职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
3.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其防护技能。
第十二条健康监护1.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实施定期健康检查。
2. 对疑似职业病病例,及时进行诊断、治疗。
3. 对职业病病人,提供必要的康复和援助。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范本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第五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按照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第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第七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
第四章职业卫生培训制度第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劳动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第十一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六章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制度第十三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职业卫生工作制度范本
职业卫生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工作,保护员工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第三条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权益。
第四条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第五条公司总经理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九条员工有权利了解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第十条公司应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及时申报新增、变更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十一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实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措施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健康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治疗和调整。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车间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查处。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范本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范本一、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水平。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和临时工。
3.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职责是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职业卫生工作。
二、职业卫生工作责任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定期评估和改进工作效果。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组织卫生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的卫生评估和监测。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负责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4.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提供职业卫生培训,增强员工的工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职业卫生检查1.职业卫生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体检、生物学监测和环境监测等。
2.体检项目应包括常规体检项目以及与员工所从事工作相关的特殊项目。
3.生物学监测应包括对员工体内有害物质的测定,如血液、尿液和呼气中有害物质的检测。
4.环境监测应对工作场所的空气、噪音、震动、光照等卫生因素进行定期监测。
五、危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1.危险因素的识别应包括对工作场所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进行调查和评估。
2.危险因素的评估应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3.对于特殊岗位和特殊工艺,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六、职业卫生培训1.新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必要的职业卫生培训,包括工作环境安全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
2.现有员工应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工作环境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培训内容应根据工作内容和职位的特点进行设计,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工作环境的控制1.工作场所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对于存在危险因素的工作环境,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隔离、通风、吸收等。
3.对于噪音、震动等有害因素,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控制和个体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word)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目的为确保化工厂员工的身体健康, 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员工, 包括非全日制用工, 合同工, 合同制工。
3.职责3.1安全部门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3.2各单位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4.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 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负责我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4.2.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4.2.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4.2.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4.3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制度总汇》word版
目录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8)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0)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 (12)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13)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14)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6)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18)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19)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1)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23)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25)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2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32)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公司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四)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八)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九)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十一)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十三)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煤矿企业还必须建立健全下列四项制度:(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二)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三)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四)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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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制度MicrosoftWord文档一、一、职业卫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差不多任务是:发觉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记录》。
2、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体会。
3、综合检查由公司领导、安全治理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企业级(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许多于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许多于两次;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许多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治理员、车间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要紧是对危险物品、电器装置、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企业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防火、防爆、防职业危害、防烫伤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员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
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8、对严峻威逼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刻、定人员限期整改。
9、对物质技术条件临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打算,限期解决或停产。
由于某些缘故不能赶忙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三定四不推”。
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方法、定整改时刻;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厂不推给公司。
10、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形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形应由安全治理员汇总并存档。
二、防护用品发放治理制度为了爱护职员的躯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职员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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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一、职业卫生查抄与隐患整改制度安然查抄是搞好安然出产的重要手段,其底子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催促整改;监督各项安然规章制度的实施;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安然查抄的内容分为综合查抄、专业查抄、季节性查抄和日常查抄。
1、安然查抄活动,必需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划,并制订安然查抄记录。
2、必需成立由公司带领负责和有关本能机能人员参加的安然查抄组织,做到边查抄,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查抄由公司带领、安然打点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带领、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查抄。
企业级〔包罗节假日查抄〕安然查抄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级安然查抄每月不少于两次;班组级安然查抄每周不少于一次。
4、专业查抄应别离由安然打点员、车间带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器装置、安然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查抄。
5、季节性查抄别离由企业带领组织有关人员对防火、防爆、防职业危害、防烫伤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查抄。
6、日常查抄由企业安然出产打点员和岗位工人巡回查抄。
出产工人上岗应当真履行岗位安然出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查抄。
7、各级组织的查抄成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阐发研究,并落实整改办法。
8、对严重威胁安然出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工程,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工程、按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9、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需采纳应急的防范办法,并纳入方案,限期解决或停产。
由于某些原因不克不及当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阐发研究,做到“三定四不推〞。
即定具体负责人、定办法方法、定整改时间;但凡本身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厂不推给公司。
10、各级查抄都应将查抄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陈述有关部分,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然打点员汇总并存档。
二、防护用品发放打点制度为了庇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然,防止发生伤亡变乱,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包管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_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与监测,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1. 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2. 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3.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4. 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5. 负责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6. 处理职业卫生事故和纠纷。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第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度。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1. 对本单位所有职业病危害作业进行系统调查,识别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2. 对新引进的设备、材料和技术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3. 对生产过程、劳动组织、作业环境等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1.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强度、接触时间和暴露频率等因素,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级;2.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更新评价结果;3. 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为职业病危害防治提供依据。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第九条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包括:1. 技术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2. 个体防护: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3. 环境防护:改善作业环境,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4. 职业健康监护: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5. 健康教育: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1、目的和依據1.1爲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車間、部門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3、定義3.1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産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職業病。
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並列入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名單的疾病。
4、機構設置公司成立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____任組長,____任副組長,各車間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爲組員;安全保衛部爲職業衛生的日常管理機構。
5、職責5.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責:5.2安全保衛部職責:____人力資源部5.4各單位(各車間、部門)職責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
6、職業危害申報制度6.1安保部根據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6.2申報的主要內容有。
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産生職業危害的生産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7、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7.1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7.2塵、毒、噪場所規定産生有害氣體的場所,産生噪音的場所。
7.3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衛生預評價的全過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的衛生審查,施工過程中的衛生監督檢查,竣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中對衛生防護設施效果的監測和評價。
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並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doc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管理目的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职业卫生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 、*** 、***管理人员: ***员工: *** 、*** 、***三、机构人员责任及义务(一)主要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在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 (修改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职业卫生制度模板
职业卫生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职业卫生管理。
二、职业卫生管理原则2.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2 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三、职业卫生组织管理3.1 公司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职业卫生工作。
3.2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3 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四、职业健康管理4.1 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4.2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对离岗员工进行离岗体检。
4.3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治方法。
五、职业病防护5.1 公司应向员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2 公司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选用低毒或无毒原料,减少职业病危害。
5.3 公司应对尘毒危害点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六、职业卫生事故处理6.1 公司应制定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6.2 发生职业卫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6.3 对职业卫生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七、职业卫生宣传与培训7.1 公司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2 公司应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员工了解职业病防治知识,掌握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八、职业卫生检查与评估8.1 公司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评估职业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文本
一、总则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2. 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降低职业病发病风险;3. 提高员工职业健康素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4. 做好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健康权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2. 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防治宣传、员工健康检查等;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四、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1. 对单位内所有工作场所、设备、材料等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识别,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清单;2. 对识别出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价,确定危害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3. 定期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五、职业病防治措施1. 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2. 对不能消除或降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个人防护措施;3. 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健康素养;4. 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
六、职业健康检查1. 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2. 对疑似职业病病例,及时组织诊断、治疗;3. 对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依法给予治疗、康复和赔偿。
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1.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业危害因素清单、职业病防治措施、员工健康检查记录等;2. 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分类、归档、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八、奖惩制度1. 对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罚。
职业卫生制度范本
职业卫生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由职业卫生管理组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
第五条公司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七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检查实施情况。
第八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第九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第十条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一条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十二条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识别和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四章职业卫生培训与宣传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确保职工了解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利用各种宣传途径,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
第五章职业卫生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机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预防职业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职业卫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职责1.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审批职业卫生相关事项;(3)监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执行;(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2)收集、整理、分析职业卫生相关信息;(3)监督用人单位执行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4)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5)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
3. 用人单位职责:(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3)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4)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5)按规定报告职业病发病情况。
4. 员工职责:(1)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3)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4)如实反映职业卫生问题。
第三章职业卫生防护第六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1. 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强度和数量,配备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2.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1.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2. 劳动者应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并保持其完好。
第四章职业健康检查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1.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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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职业卫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记录》。
2、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企业领导、安全管理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企业级(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员、车间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器装臵、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企业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防火、防爆、防职业危害、防烫伤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
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三定四不推”。
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厂不推给主管局,主管局不推给上一级。
11、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员汇总并存档。
二、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制度。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计划需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
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台账。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发放使用标准,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
5、防护用品发放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安全科审查登记后领取,未经安全科审查签字仓库拒绝付给。
各部门如有特殊需要,须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安全科批准后办理发放领取手续。
6、新工人凭人力资源手续,到公司安全科接受厂级安全教育,填写个人安全技术档案后办理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手续。
7、改变工种的职工凭调令到厂安全科备案,待原工种标准执行到期后改按新工种标准执行,调离工厂的职工,要将防护用品交还企业。
8、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人员,按从事的工种标准发给劳保用品。
9、发放保健品津贴的工种和享受的等级,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等级标准。
10、新建工种要享受保健品津贴,必须监管部门提供测定资料,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执行。
11、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可凭调令办理手续,经主管领导审批享受同等待遇。
12、各部门必须每月按规定时间,如实编报防护用品发放明细表。
1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2)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3)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4)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5)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6)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生产安全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我公司产品性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章守纪,认真执行有关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
2、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及时做好换岗教育。
3、临时动火、临时用电,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不经职能部门批准,不准擅自动火、接电。
4、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移动、安装机电设备和电源线路。
5、严禁携带香烟、火机、手机等进入生产场所,避免引起安全事故。
6、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正在使用的设备。
7、生产场所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通道通畅,易燃物品严禁贴近高温设备,要保证安全防火距离,护栏、扶栏、平台、站台要可靠安全、孔洞要采取可靠措施。
8、生产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乱动、不准移位。
机电设备、特种设备、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9、非本岗位工种严禁动用生产设备。
四、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签订双方: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工程名称:工程地址:为确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明确有关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并为其工作的开展提供方便。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进行处罚,根据情节后果可以处以50—500元的罚款。
三、乙方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负有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的完全责任。
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治安保卫等工作。
四、乙方施工队伍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防火、治安保卫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五、乙方要架设临时电线路和动火作业,应到甲方安全部门办理手续,办妥后方能施工。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刑事案件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出具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签约公章和法人代表要与营业执照登记相符。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截止在该工程竣工验收之后第二天。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五、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新录用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新录用员工名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
公司各单位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6~10月向公司职防办报告,公司职防办核实后,结合各车间实际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部要及时向职防办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防办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
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臵;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六、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防办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七、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职防办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的职防办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九、职防办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
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十、对各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2年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
人力资源部、职防办要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十一、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十二、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十三、职防办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四、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科、财务部门按法规规定执行。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2、职责和权限2、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2、2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3车间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2、4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3、工作内容3、1培训计划:车间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安全科书面申报培训需求。
安全科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3、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3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4培训形式:(1)内部培训;(2)外部委托培训3、4、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c) 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d)公司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3、4、2外部委托培训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