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论行政权力腐败及其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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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我国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危害性 (2)
(一)行政权力腐败的涵义 (2)
(二)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 (2)
二、行政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3)
三、权力腐败的原因 (3)
(一)长期的封建社会影响 (4)
(二)新旧体制交替 (4)
(三)缺乏完备的监督机制 (5)
(四)权力制约机制的不健全 (5)
(五)行政行为不规范 (5)
四、治理行政权力腐败的措施 (6)
(一)以德倡廉,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6)
(二)以监督保廉,建立“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7)
(三)以俸养廉,提供“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8)
(四)以法护廉,创造“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9)
五、结论 (9)
六、参考文献 (10)
论行政权力腐败及其防治
【摘要】行政权力腐败是行政权力的异化,是个别行政人员利用人民授予的为社会服务的行政权力谋取私利,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的滥用、个人化、不作为。
反腐倡廉是当前全国人民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文通过简单分析行政权力腐败的涵义、形式、危害以及其形成的原因,针对这些危害和成因,提出了看法,并且针对行政权力腐败的防治的有效措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一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腐败行政权力反腐倡廉
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问题。
因此,反腐败已成为各国目前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我国也不例外。
“腐败的根本是权力的腐败”,腐败作为一种外部表现形式,它的背后总是权力的腐败,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
所谓权力腐败,指的是执掌权力的某些机关或干部背离公有权力的性质和原则,把权力私有化、关系化、特权化、商品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
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社会中出现的权力腐败基本表现为行政权力的腐败。
行政权力缺少限制和规范是产生行政权力腐败的主要原因,所以防治腐败应当从规范行政行为入手,通过加强监督、立法制约行政权力,同时将以德倡廉、高薪养廉作为辅助手段,达到遏制甚至消除行政权力腐败的目的。
一、我国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危害性
(一)行政权力腐败的涵义
权力腐败,是指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也称权力寻租。
关于腐败的内涵或解释,可以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但有一点是主要的,即腐败总是权力的腐败,尤其是公共行政权力部门的权力的蜕变。
我国目前处于体制转轨的历史时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又极易给腐败铺设温床,造成消极腐败现象在某些方面呈阶段性高发的态势,如不及时遏制,将会酿成极大恶果。
遏制行政权力腐败,可以有多种方法或措施,而综合起来看,既治标,又治本,且快速高效之方法莫过于依靠完善的行政公开制度。
(二)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
权力腐败所谓权力腐败,即公共权力的错位,就是执掌权力的某些机关、领导者和其他执法人员违背公共权力的性质和原则,使公共权力私有化,错用、滥用权力,造成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一种现象。
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涉及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
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力腐败而言,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人员把公共权力据为己有,以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轻者吃拿卡要,重者贪有的甚至丧失人格公开索贿,非法攫取经济利益。
二是有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好高骛远,突出表现为失职
渎职行为和严重官僚主义。
三是个别领导不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奉行个人专断、搞“一言堂”等家长制作风,个人说了算。
四是少数人在改革开放以来抵制不住奢靡之风的侵蚀,生活糜烂。
五是有的地区和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形成严重的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
凡此种种,虽发生在个别地区和部门或少数人身上,但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妨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影响了党和群众的关系,使党的执政地位受到严峻挑战。
二、行政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行政权力在国家权力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行政权力与公民的生活密切相连,它存在于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着公民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国家政权的稳定。
因此行政权力腐败对国家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
无论是对政治尊严、国家公信力的亵渎,还是对经济秩序、市场机制的破坏,腐败最终影响的客体,是最广大的社会公众。
因此,腐败对社会和文化领域的危害和影响,是对其危害政治、经济的高度总结①。
三、权力腐败的原因
政治权力腐败,一直存在并不断滋生蔓延,腐败现象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最主要的障碍之一。
腐败作为一种政治概念,它的根本属性,就是某种权力的蜕化和变质。
腐败是指思想上、行为上的堕落,以及组织、机构、措施等方面的黑暗和混乱。
①作者:佚名来源:中顾法律网
各种各样的权力腐败现象是政治系统的痼疾,它的形成与蔓延有着复杂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和主观心理等方面的原因。
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腐败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长期的封建社会影响
贪赃枉法、行贿受贿、腐化堕落,是历史上剥削阶级遗留下来的产物。
在所有制社会,权力是剥削阶级用来剥夺劳动人民财富的手段。
尤其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做官和发财形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长期的封建官僚政治体制,给予拥有政治权力的人即做官者以种种物质利益,并赋予他们利用政治权力谋取私人经济利益的特权。
这种封建糟粕是今天的腐败思想得以产生的历史渊源,我们无法完全割断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今天现实的联系。
(二)新旧体制交替
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腐败现象的伴生具有某种必然性。
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是以市场配置资源,以市场调节经济生活。
而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只具有雏形。
与市场相配套的一系列体制还没有建立完备,市场机制远未完善。
前述政府庞大的权力仍然在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政府在体制、职能、机构、人员、运作等诸方面仍然紊乱、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
在这种新旧体制并存的情形下,社会管理出现许多盲点、空点,例如价格双轨制、行政管理高度集权与供求矛盾突出的并存就易于产生为紧缺物资而行贿受贿、“官倒”
等腐败现象。
这样,权力更易于与金钱相结合,腐败现象因此大量发生。
(三)缺乏完备的监督机制
缺乏完备的监督机制主要有几个问题:其一,没有一套完备的反腐败的法律体系。
其二,执法行为缺乏力度,不能有效地实现法律的目的。
其三,立法不是为广大人民利益,而是为极少数统绐阶级的利益。
其四,情大于法,在过去甚至是现在,不是把法摆在第一位,在法、理、情问题上没有摆正关系,而是情、理、法,人情第一,把法放到次要的位置。
(四)权力制约机制的不健全
权力制约机制还不很健全,监督乏力是造成权力腐败的一个根本性的原因。
一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太远。
“天高皇帝远”,鞭长莫及。
二是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太难。
表现为无法监督,不敢监督。
三是同级对同级的监督太软。
好人主义盛行,你好我好大家好,保持一团和气,所以这种监督软弱无力。
四是法纪监督太晚。
现在执纪执法多是一种事后监督。
“你不告,我不动;告了也不一定管用”。
且不说有的案子很难查清楚,就算查了个,作了严肃处理,这种处理也只能起到警示作用。
(五)行政行为不规范
行政行为不规范,是造成权力腐败的温床。
行政审批事项过多,程序过繁,环节过多,自由栽量权过大,政策透明度低,为一些权力
部门和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从目前看,掌管人、财、物和证照发放、项目审批等部门容易滋生权力腐败现象。
如工程建筑、金融证券、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具有特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和组织干部人事工作部门等。
四、治理行政权力腐败的措施
十六大之后,按照中央既定方针和中纪委的一系列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以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为重点,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但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现象的复杂多变性,反腐防腐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少领域,在理论和实践上,还存在一些“误区”,还有一些思想认识和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为此,很有必要牢牢把握反腐防腐这个重点,联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诸方面,从根源和本质上,从内在规律和体制机制上,从关键环节和突破口上,有的放矢地作些探究,形成若干可资决策、部署和具体操作的明晰观点。
(一)以德倡廉,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信念教育,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就是要以德倡廉,强化权力行为主体的道德内部约束,使权力行为主体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在一个存在分化的市场经济社会里,人们的观念多元化,经济
利益层次化,利益分配不均衡,没有高薪是难以养廉的。
但高薪只有与严格、完善的法制相结合才能对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层、中介组织的廉洁行为产生真正有效的影响。
因为,高薪与严格、完善的法制相结合,实际上是加大了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层的成本和风险。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俸养廉,提供“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其次,加强监督和立法工作,不断制约公共权力,以防止滥用公共权力。
这是治理公共权力腐败的根本。
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
公共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
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反映了对公共权力的失去控制和有效的监督②。
(二)以监督保廉,建立“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的主体依法对社会生活的管理者以及社会管
理运行进行监督检查、惩戒和制约的行为,其本质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
它是实现国家权力系统内在稳定的必要机制,是防范权力腐败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强化监督机制是反腐败必不可少的最重要的手段。
监督机制的建设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拥有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
②作者:曹萌来源:《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其次是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权需要强化,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再次是完善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也即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扩大其受案范围以满足现实的需要。
二是社会对权力行使的监督。
其主要内容是完善新闻舆论的监督,强调公众参与。
新闻自由应确立为原则,同时完善群众协商对话制度、信访制度、申诉制度等,将公众对国家权力行使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揭发权利落到实处。
(三)以俸养廉,提供“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为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福利,一方面,可以促使优秀人才流进政府机构;另一方面,可以使一般公务员能够靠其正当的工资收入来维持中等或中等以上的体面生活,使他们较少有生活上的压迫感和危机感,从而能尽忠职守,比较能够抵制一些物质利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劳动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是符合市场经济的分配公正原则的。
国家公职人员较高的社会角色地位与较高的薪金收入之间的一致性,有助于在这一阶层中形成“社会公正”的判断。
所以,在一个存在分化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没有高薪是难以养廉的。
但高薪只有与严格、完善的法制相结合才能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行为产生真正有效的影响。
这是因为,高薪与严格、完善的法制相结合,实际上是加大了国家公职人员的成本和风险。
在生活风险日益增加的当今社会,国家一方面给公职人员较稳定、较好的生活福利以及较高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国家又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其行为
和财产收入,一旦被发现有越轨行为,不仅会失去得到的一切,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俸养廉,提供“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③。
(四)以法护廉,创造“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强化法制建设,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规体系,以法护廉,创造“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必须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是立法;二是执法。
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
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惩戒、监督等方面的法规,使之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规体系,让预防职务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在职务犯罪高发期,治乱要用重典,所制订的法规要加大惩罚的力度,量纪量刑要从重,要增加职务犯罪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在政治和经济上要给予职务犯罪分子沉重的打击,使其在党内无藏身之地。
另一方面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
要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刑,以及贪赃枉法的职务犯罪问题发生。
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
只要违法的都要依法严惩,以震慑职务犯罪分子。
③作者:如文来源:治理行政腐败措施的研究[E B/OL].中华励志网。
五、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以德倡廉,以俸养廉、以监督保廉、以法护廉,为防范职务犯罪筑起了一道思想道德防线和一套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从而使为官者、掌权者“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进而达到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目的。
论文终于写完了,一路走过很多感激的话要说。
在本次毕业设计过程中,蒙荣教授对该论文从选题、构思、资料收集到最后定稿的各个环节给予了我细心指引与教导,夯实了我的专业知识,使我最终得以完成毕业设计,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蒙荣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渊博的知识、敏锐的学术思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积极进取的科研精神以及诲人不倦的师者风范是我终生学习的楷模。
同时也要感谢成格尔老师、崔向新老师、陈国青老师、刘瑞香老师、罗于洋老师、米艳杰老师、杨瑞杰老师等众多老师的关心和帮助,他们在本文写作的各个阶段给了我许多宝贵意见以及在大学四年里教会了我许多治学和做人的道理,特别要感谢的是我的家人,一直给予我各方面的关怀和支持,让我茁壮成长。
!在此,谨向老师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最后,我要向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对本文进行审阅、评议和参加本人论文答辩的各位师长表示感谢!
六、参考文献
1、佚名.地沟油为何成为不治之症的研究 [EB/OL].中顾法律网,2011-5.
2、曹萌.权利腐败原因的研究[C].社会科学版.
3、如文.治理行政腐败措施的研究 [EB/OL].中华励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