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填写指南【模板】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填写指南
一、询问客户是否为军人、武装警察
1.如果客户为军人、武装警察,请客户提供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并确认证件是否有效。如有效,则客户无须填写声明文件;2.如果客户不是军人、武装警察,或无法提供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或提供的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无效,则客户需要填写声明文件。
二、指导客户填写声明文件
1.填写姓名及投保单号(或保单号):投保请填写投保单号、保全和理赔请填写保单号
2.勾选“居民身份”;
▪如何选择“仅为中国税收居民”、“仅为非居民”和“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
1)如果客户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或在境内居住365日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性临时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时,则客户可以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需勾选“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2)如果客户不符合1)中描述,则客户属于非居民,需勾选“仅为非居民”
3)如果客户既符合1)中描述,同时客户又符合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居民要求,则客户属于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需勾选“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
税收居民身份的判断应由客户自主完成,上述内容仅供销售人员/业务专员/经办人员参考。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客户勾选了“仅为中国税收居民”,则客户仅需在声明文件下方签名并填写签署日期,不需要填写声明文件中的其余内容。
如果客户选择了“仅为非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则客户必须配合填写声明文件中的其余内容。
机构税收居民及控制人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填写指引
机构税收居民及控制人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填写指引
一、引言
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税收居民身份的确定对于企业及个人来说至关重要。这不仅涉及到税务责任和义务,还可能影响到各种税务优惠和待遇。因此,准确填写机构税收居民及控制人税收居民声明文件显得尤为重要。本指引旨在帮助相关企业和个人正确填写这些声明文件,以确保其税收居民身份得到正确认定。
二、机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填写指引
1、确定税收居民身份:机构税收居民身份的确定应依据相关国家的税收法规,如公司注册地、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等。对于跨国公司,需仔细分析其全球业务,以确定其实际税收居民身份。
2、提供基本信息:声明文件中应提供机构的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活动、负责人姓名及方式等基本信息。
3、详细阐述经营活动:对于跨国经营的机构,需详细阐述其在各国的经营活动,包括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业务范围、员工数量等。
4、披露税务信息:机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中应包含该机构的税务信
息,如过去三年的税务申报表、税务审计报告等。
三、控制人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填写指引
1、确定控制人身份:控制人是指有能力控制机构运营决策的个人或团体。在声明文件中,应提供控制人的姓名、号码、国籍等信息。
2、提供个人财务信息:控制人应提供近三年的个人财务信息,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如有海外资产或收入,应详细说明其来源及性质。
3、阐述与机构的关系:控制人应阐述其与相关机构的关系,包括股权结构、决策权等,以证明其对该机构的控制力。
4、承诺遵守税收法规:控制人在声明文件中应承诺遵守相关国家的税收法规,并愿意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和义务。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填写
附件2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填表说明:
一、填表事项中所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居民条件是指: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由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而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其中,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个人。
(二)申请人为企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申请人名称(姓名):申请人为个人时,填写个人姓名;申请人为企业时,填写企业名称。
三、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人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县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四、申请年度:填报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的一个公历年度。
五、缔约对方国家(地区):填报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拟适用的对方国家(地区)。
六、对方纳税人名称:填报与该《税收居民证明》有关且与申请人发生业务往来的缔约对方纳税人名称。
七、对方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对方纳税人在缔约对方国家(地区)的纳税人识别号。
八、拟享受协定条款:填报申请人向缔约对方申请享受协定的条款,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常设机构和营业利润、财产收益、国际运输、独立个人劳务、非独立个人劳务(受雇所得)、演艺人员和运动员、退休金、政府服务、教师和研究人员、学生、其他所得等。每行填报一个条款。
开具外国居民身份证明
4、开具外国居民身份证明
事项内容
外国企业或个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规定在我国构成中国税收居民,为在与我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目的,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号)
《关于转发及本市贯彻意见的通知》(沪国税际〔2008〕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所需资料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一份)
2、证明外国企业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有关资料,或外国个人的护照整本复印件及其他证明其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的相关材料(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企业加盖公章)
3、申请年度的完税证明(如在中国境内未交税,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一份)
办结时限
十个工作日
回复文书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个人:口企业:口
个人姓名:职业: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号码:
在华是否有住所:是:口否:口
地址:
如在华无住所,申请年度在华是否居住满一年:是:口否:口
住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年度完税情况:
办理纳税事项的税务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
注册登记地: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营业范围: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申请年度完税情况:
办理纳税事项的税务机关名称:
申请事项: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规定的居民条件,为在国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之目的,申请开具年度为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个人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B版)填写说明
个人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B版)填写说明
一、请您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完整、规范填写《个人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B 版)》,连同其他申请材料递交至前海人寿客服柜面;
二、更改客户身份资料、变更身故受益人、变更投保人、生存金领取、满期金领取、生存金转账授权领取、更改客户联系方式(仅针对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变更为非中国大陆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的情况)项目需客户提供《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B版)》,新增附加险项目需客户提供《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A版)》,其中姓名、声明人身份、税收居民类型为必填内容;
三、如港澳台地区或外籍客户税收居民类型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需填写中国纳税人识别号并解释具体原因;如客户税收居民类型为“仅为非居民”或者“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需填写详细的税收居民身份信息;
四、《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B版)》需由税收声明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并签署日期,签名风格须与系统中留存的签名风格保持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
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1.04.13
•【文号】国税发[2001]43号
•【施行日期】2001.04.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户籍、身份证管理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税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0月9日实施日期:2008年10月9日)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
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2001年4月13日国税发〔200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避免对跨国纳税人的双重征税,现就向在华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以及向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中国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华外籍个人和企业依据中国税法履行纳税手续后,有关税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完税证明。
二、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华外籍个人和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我国对
外签定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关于居民的判定标准构成中国居民的,应纳税人要求,可按管理权限由县(市)一级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向其签署填发《中国居民身份证明(适用于外籍个人和居民)》(见附表,各地可根据需要印制)。
三、本文所附《中国居民身份证明》仅适用于在华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外籍个人和企业,总局1994年12月7日以国税发〔1994〕255号文下发的《中国居民身体证明》的适用范围等有关规定不变。
非居民个人税务申报流程解析
非居民个人税务申报流程解析税务申报是每个纳税人都需要履行的义务,包括非居民个人。对于
非居民个人来说,他们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需要按照中国的相关税
法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本文将对非居民个人税务申报流程进行解析,帮助非居民个人更好地了解并履行相关义务。
一、税务登记
首先,非居民个人需要完成税务登记手续。他们可以向当地税务机
关提交《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判断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申请个人税
收居民身份认定。在通过认定后,非居民个人将根据中国的相关税法,履行纳税人的义务。
二、所得分类
非居民个人所得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及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
让所得等。非居民个人需要对所得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
报和缴纳税款。
三、税务申报
非居民个人需要在每年的税务申报期限内,将其所得情况进行申报。一般而言,税务申报有两种方式:实名认证申报和代理申报。
实名认证申报是指非居民个人亲自填写并提交申报表,将其所得情
况如实填写并计算税款。申报表一般包括个人信息、所得项目、所得
金额、所得税率、应纳税款等内容。同时,非居民个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税收协定相关文件等。
代理申报是指非居民个人委托他人或机构代为申报。非居民个人可以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代为进行税务申报。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委托书和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代理人将负责帮助非居民个人进行所得计算、税款核算和申报。
四、税款缴纳
在完成税务申报后,非居民个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一般而言,税款是在申报后的一定期限内缴纳,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方式完成。
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国税业务)-——证明办理
第一节 证明开具
• • • • 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0号 )
第一节 证明开具
• • • •
• • •
•
•
三、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 45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40号)全文 【业务描述】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 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 万美元)下列外汇资金的,应 向所在地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1.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 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 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 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 资者其他合法所得。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 5 万美元以上的, 按照本事项进行税务备案。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
的通知
【标 签】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颁布单位】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穗国税发﹝2008﹞310号
【发文日期】2008-12-01
【实施时间】2008-12-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函〔2008〕58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已挂市局门户网
站:():纳税服务/下载专区/业务表格/涉外税类/《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市局不再印制纸质申请表。
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程序如下:
(一)证明申请人填写并向县(市)级主管国家税务局递交申请表。
(二)县(市)级主管国家税务局根据申请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协定有关居民的规定标准,在确定证明申请人符合中国税收居民身份条件的情况下,在申请表中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填写审核意见及注明收到申请表日期、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编号、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部分由市局填写)后,及时派员将申请表送市局(国际税务管理处,下同)。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对填写的审核意见负责。
(三)市局根据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审核意见,及时填写《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送局领导签发。
(四)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及时派员到市局领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怎么操作
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怎么操作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
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纳税的一种税收制度。在纳税过程中,一旦发现自
己应纳税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个人可以通过退税流程来追回多缴纳
的部分。以下是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操作流程:
一、了解退税条件
在进行个人所得税退税操作之前,首先需要了解退税的条件。一般
而言,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包括:1.纳税人为中国境内个人;2.纳税
人为税收居民,即中国境内居民;3.纳税人有应退税额,即纳税人实际纳税额小于应纳税额。
二、收集必要材料
为了顺利进行退税操作,个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
通常包括:1.纳税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2.纳税人的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申请退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发票等。
三、填写退税申请表
在收集齐必要材料后,个人需要填写退税申请表。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及纳税相关信息。确保填写的信
息与材料一致,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
四、递交退税申请及材料
填写完毕退税申请表后,个人需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税务
机关或相应的负责退税的部门。递交方式可以选择邮寄、在线申请或
亲自前往相关机关办理。在递交申请时,要注意核对材料是否完整,
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五、审核及审批
税务机关或相应的负责退税的部门会对个人所递交的退税申请及相
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目的是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规定和要求。一般情况下,审核时间不会太长。
六、领取退税款
在退税申请及材料通过审核后,税务机关或负责退税的部门会发放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样式)
附件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Certificate of Chinese Fiscal Resident)
日期(Date):
编号(Catalogue Number):
纳税人名称(Taxpayer’s Name):
纳税年度(Tax Year):
缔约国(地区)Contracting state (region):
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目的,经中国税务主管当局国家
税务总局授权,兹证明上述纳税人是中国税收居民。(For the purpose of enjoying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 benefits, and authoriz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SAT),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above-named taxpayer is a Chinese fiscal resident.)
签字(signature):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Director of Office of SAT/Local Tax Bureau)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9.04.01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
•【施行日期】2019.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见附件1)开具部分事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二、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
议、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四)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附件1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Certificate of Chinese Fiscal Resident)
日期(Date):
编号(Catalogue Number):
纳税人名称(Taxpayer’s Name):
纳税年度(Tax Year):
经中国税务主管当局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兹证明上述纳税人是中国税收意义上的居民。(Authoriz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f the Chinese tax administration,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above-named taxpayer is a Chinese fiscal resident for the purposes of Chinese taxation.)
省(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签字): (Director of Office of SAT/Local Tax Bureau)
1
附件2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规定的居民条件,为在国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之目的,申请开具年度为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我谨在此声明,以上呈报事项准确无误。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由对外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税务机关填写
2
填表说明:
一、填表事项中所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规定的居民条件是指: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外籍人员收入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外籍人员收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来到我国工作、
生活。对于这些外籍人员来说,了解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劳动者都要缴纳的税费。本文将介绍外籍
人员在中国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和步骤。
一、外籍人员在中国的税收居民身份认定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籍人员在中国工作满一年的,便可被视为中国的税收居民,需要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为了确认外
籍人员的居民身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居留证件和相关签证文件;
2. 实际居住证明文件,如租房合同、水电费账单等;
3. 离境证明文件,证明在中国境内的居住时间。
二、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中国公民相同,根据工资、薪金
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项目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将收入扣除可享受的个人所得税优惠项目和
基本减除费用后的金额;
2. 按照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3. 计算应纳税额:将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得出。
三、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步骤
1. 获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相关申报表格:外籍人员可以到税务局官网下载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所需的申报表格;
2. 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格,并填写相关的附表;
3. 准备申报材料: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相关的附表打印出来,并准备好其他需要的材料,如收入证明、居留证明等;
4. 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携带好申报材料,前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递交申报表格并进行申报。
certificate of tax residence -回复
certificate of tax residence -回复
何为“certificate of tax residence”(纳税居民证明)?
纳税居民证明是由中国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于确认个人或企业在中国的纳税居民身份。根据中国税法,纳税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常住地,或者中国境内全年居住时间超过183天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主要的经营地点或者控制地点的企业。
纳税居民证明主要用途
1. 减免税收:根据税收协定或双边协议,纳税居民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或优惠政策。
2. 避免双重征税:纳税居民证明可用于证明个人或企业已在中国缴纳所得税,避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再次征税。
3. 办理法律事务:在一些法律事务中,例如财产买卖、遗产继承等,纳税居民证明可以作为身份和资格的证明。
4. 证明财务状况:纳税居民证明也可作为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例如在申请贷款或投资等方面。
如何获得纳税居民证明?
1. 定居个人:个人需要向当地地方税务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居民证、工作证明、纳税记录等,填写《纳税居民身份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给税务机关审核。
2. 外籍人士:外籍人士需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税
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如护照、工作许可、在华居住证明等,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3. 企业: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注册证明书、企业章程、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填写并提交《纳税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申请表》。
纳税居民证明的有效期和使用范围
纳税居民证明一般有效期为一年,需在有效期内使用。纳税居民证明通常用于办理相关税务手续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还可以在跨国交易、贷款申请、海外投资等方面向海外机构或国际组织提供作为税收身份的证明。
身份证明(税务居地文件)TRC 印度
附件1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Certificate of Chinese Fiscal Resident)
日期(Date):
编号(Catalogue Number):
纳税人名称(Taxpayer’s Name):
纳税年度(Tax Year):
为享受中国与国税收协定待遇的目的,经中国税务主管当局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兹证明上述纳税人是中国税收意义上的居民。(For the purpose of enjoying the China -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 benefit, and authoriz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SAT),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above-named taxpayer is a Chinese fiscal resident.)
省(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签字):
(Director of (City) (Province) Office of SAT/Local Tax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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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Certificate of Chinese Fiscal Resident)
日期(Date):
编号(Catalogue Number):
纳税人名称(Taxpayer’s Name):
纳税年度(Tax Year):
缔约国(地区)Contracting state (region):
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目的,经中国税务主管当局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兹证明上述纳税人是中国税收居民。(For the purpose of enjoying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 benefits, and authoriz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SAT),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above-named taxpayer is a Chinese fiscal resident.)
签字(signature):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Director of Office of SAT/Local Tax Bure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