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操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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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濮政办〔2018〕74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操作规程的通知濮政办〔2018〕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操作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濮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操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操作规程》《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濮政〔2014〕25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制度的通知》(濮政办〔2014〕34号)精神,制定濮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操作规程如下。
一、议题申报(一)申报时间每周五由市政府办公室各专业科分口提交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统一汇总拟定议题计划报市政府秘书长。
如有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要指示、决定的议题,以及市长批示(或口头指示)需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随时补充。
(二)申报范围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濮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制度》规定的事项,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1.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向省政府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3.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议案;4.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5.市政府制定和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决定和命令;6.市政府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申报程序主办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按照以下要求履行程序。
1.材料准备。
主办部门负责议题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汇报材料(原则上不超1500字)、协商会签意见表、征求意见表和与议题有关的领导批示等。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00bdf6d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c5.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4•【字号】濮政办[2009]26号•【施行日期】2009.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09〕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有关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成立濮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相玲(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副组长:楚振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李光耀(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企业服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房产局、市供销社、濮阳黄河河务局、市商务局、市烟草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汤台铁路有限公司和濮阳供电公司等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7〕53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7〕53号](https://img.taocdn.com/s3/m/327569a7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3b.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7〕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0日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86号)等文件中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内在统一、协调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为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清理范围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是2017年6月30日之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原则(一)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项目的,应当予以废止或修改。
(二)不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应当宣布失效。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0]72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0]72号](https://img.taocdn.com/s3/m/081d2132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67.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0〕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为巩固扩大全省大招商活动成果,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以下简称大回访活动)。
按照《河南省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濮阳市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大招商工作的安排部署,本着招商安商并重的原则,以服务企业为主旨,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重点,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促使在谈项目早日签约、签约项目早日开工、开工项目早日投产、投产项目早日见效,进一步优化投资、生产环境,推动已落户外来投资企业加快发展,并通过其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的境内外企业落户濮阳。
二、基本原则大回访活动坚持以各县(区)为主,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层次开展。
重点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外来投资企业和已签约、正在推进的外来投资项目进行回访。
对投资总额1000 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投资总额2 亿-5 亿元人民币的市外投资企业或项目,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所在县(区)配合进行回访。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f1dc92e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ef.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濮政办〔2018〕73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濮政办〔2018〕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8〕77号,以下简称《规定》)工作,按照《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函》(豫统函〔2018〕6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规定》是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党中央出台的又一重要统计改革文件,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又一重要举措。
《规定》是对中央《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深化和有益补充,是对统计监督职能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和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与中央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
二、深化学习效果,全面掌握《规定》的核心要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要把学习《规定》与学习《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坚持原原本本学,特别是学懂弄通统计督察工作的内容和实质,掌握精髓要义。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无传销县(区)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无传销县(区)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32a6b0b192e45361066f53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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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濮政办[2016]95号
【发布部门】濮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18
【实施日期】2016.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无传销县(区)的通知
(濮政办〔2016〕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无传销县(区)创建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河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濮政办〔2015〕16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濮政办〔2015〕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f1430bc9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28.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正文:----------------------------------------------------------------------------------------------------------------------------------------------------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濮政办〔2015〕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2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一)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资金供需失衡、金融工具创新不足、投资融资渠道狭窄、市场监管手段滞后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涉及的地区和行业领域不断扩大。
与此同时,部分县(区)和部门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跟不上、机制不顺畅、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直接影响全市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防范、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社会宣传,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二)县(区)政府负总责。
县(区)政府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把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9c11e51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a5.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3•【字号】濮政办〔2016〕52号•【施行日期】2016.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6〕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3日濮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改革创新执法工作,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激发市场活力,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依法监管。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公正高效。
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意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cd839c9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25.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4•【字号】濮政办[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意见的通知(濮政办〔2008 〕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四日濮阳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意见为认真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国办发〔2006 〕13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 〕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一)总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关怀救助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
把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控制在国家要求最低线以下,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与蔓延。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到2010 年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网络。
2.全市15-49 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 85%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90%以上。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92ea6e0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77.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濮政办〔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2日濮阳市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清除黑加油站点,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决定自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2020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0号)和《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20〕13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流动黑加油车,2020年年底前,彻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强化油品质量抽检,巩固提升油品质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符合国VI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的劣质油品行为,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规范和整治重点(一)严打黑加油站点。
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不全或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一律取缔或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彻底关停,严防“死灰复燃”。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51a3007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b7.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濮政办〔2019〕33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30日濮阳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精神,构建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向纵深开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围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到科学有效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到2019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联合监管常态化。
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4bc2b36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22.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9•【字号】濮政办[2006]80号•【施行日期】200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06〕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濮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根据《国务院公办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88 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一)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抓住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违法广告、药价虚高和制售风湿哮喘类假药等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域,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全面落实,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水平及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以有效监测;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受到惩治,涉药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得到整治;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制售风湿哮喘类假药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切实得到保障。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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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濮政办〔2018〕76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8〕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濮阳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拉动作用,根据河南省开展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精简审批程序,着力强化融资服务,努力降低企业成本,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持续优化政务环境,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我市民间投资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激发民间投资拓展有效空间,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开放力度,着力拓展民间资本发展空间。
1.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方向。
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享受同等的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分别负责)2.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
在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工程、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基础、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保消合一工作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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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保消合一工作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3•【字号】濮政办[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保消合一工作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濮政办〔2006〕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公安局制定的《濮阳市保消合一工作试点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濮阳市保消合一工作试点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保消合一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社会化进程,充分发挥保安队员的消防职能,切实加强消防群防群治工作建设,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结合濮阳市工作实际,现制定保消合一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发挥保安队的消防作用,立足于提高保安队员防火检查和火灾扑救能力,以保消合一试点工程为着力点,不断建立保消合一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控制火灾形势,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内容1.组织建设。
各县(区)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公安、保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保消合一领导组织,积极推动本地保消合一工作的开展。
市保安公司所属的各保安大队要成立保安消防大队,明确大队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消防工作。
各保安中队也要成立保安消防中队,中队要明确专(兼)职消防班长、队员。
2.制度建设。
要逐步建立健全保消合一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器材管理维护制度和警示制度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市保安公司和各县保安公司要在办公场所和值勤站点将各项消防制度上墙。
3.基础设施建设。
保安公司每个值勤站点的所在单位要根据自身的火灾危险性,在执勤站点配备不少于4具的8kgABC型干粉灭火器,水带4盘、水枪2支、消火栓扳手1把。
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豫政办〔2006〕97号)(精选5篇)
![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豫政办〔2006〕97号)(精选5篇)](https://img.taocdn.com/s3/m/b2cc549c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0d.png)
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豫政办〔2006〕97号)(精选5篇)第一篇: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豫政办〔2006〕97号) 【发布单位】河南省【发布文号】豫政办〔2006〕97号【发布日期】2006-11-10 【生效日期】2006-11-10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河南省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豫政办〔2006〕97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一月十日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近一个时期,我省的传销活动有抬头、反弹现象,个别地区活动猖獗,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引发了不少社会治安问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要求,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9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是:郑州、洛阳、开封、安阳、新乡、商丘、漯河、许昌、焦作、南阳。
上述各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
其他各市要坚持露头就打,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扩散。
(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各市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整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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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整治城市“牛皮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濮政办[2017]35号
【发布部门】濮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4
【实施日期】2017.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整治城市“牛皮癣”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17〕35号)
濮阳县、华龙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整治城市“牛皮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4日
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集中整治城市“牛皮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市城区开展集中整治城市“牛皮癣”专项行动。
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多策并举,多管齐下”的工作机制,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管理难点顽疾为着力点,对市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生活小区的城市“牛皮癣”进行集中整治。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濮阳市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濮阳市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f2b0677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d5.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濮阳市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18•【字号】濮政[2005]72号•【施行日期】200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濮阳市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2005〕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同意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的《濮阳市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濮阳市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五年十一月十日)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祖传秘方、特效药物、纯中药制剂、免费试用等为诱饵,采用商业信函的形式向全国各地散发“紧急通知”、“公开信”,大肆制售假药,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全市开展了多次打击制售假药的专项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制售假药的窝点得到查处,一些邮售假药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制售假药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受利益驱动,我市制售假药现象仍屡禁不绝,利用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的案件还时有发生,特别是台前县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假药活动仍很严重,在省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药品打假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市政府决定自2005年11月 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健康用药和生命安全。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6〕34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6〕34号](https://img.taocdn.com/s3/m/56c9bf56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a9.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6〕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26日濮阳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0号)的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拓展网络经济空间,进一步提升我市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提升网络经济水平为总目标,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加快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和新型生产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科学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基础研究,推进统筹协调一是编制发布《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全面评估我市“十二五”信息化规划的实施情况,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信息化发展环境和形势,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托网络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的重大战略契机,编制、发布我市“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科学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信息化发展工作。
二是开展信息化发展水平研究。
学习研究省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衡量和评估全市及各县(区)信息化发展水平,找出信息化发展的优势和不足,指导有效开展工作。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16dfb3b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71.png)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06•【字号】濮政办〔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6日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关于集贸市场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现就我市城区开展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解决市城区集贸市场现状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按照属地管理、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对集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环境面貌,规范经营秩序,确保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任务。
二、整治范围市城区所有集贸市场(12个)。
分别是,华龙区所辖市场3个:波头集市场、水电市场、黄河路水果市场;开发区所辖市场2个:绪村市场、美景市场;中原油田所辖市场5个:胜利市场、茂名路市场、东风市场、文明路市场、庆西市场;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直管市场2个:劳动市场商贸街、卫河市场。
三、工作任务(一)整治市场内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1.要对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在市场入口处醒目位置公示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及健康教育宣传,在醒目位置公示农药残留检测,市场内要有禁烟警语和标识,各类公示内容要切实符合实际并按要求及时更新。
2.要按照商品大类进行科学分区,合理布局各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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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濮政办[2008]32号
【发布部门】濮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13
【实施日期】2008.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08]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濮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进一步打击和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网络、挽救失足人员、教育广大群众”的原则,集中时间和人力、物力,统一行动,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严惩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彻底摧毁在我市活动的传销网络,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萌发和蔓延。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执法。
要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 444 号)、《治安处罚法》(主席令第38 号)和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突出对“拉人头”式传销行为的打击和对重大案件的处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惩传销头目,从根本上瓦解传销网络。
严格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管理,对为传销提供住宿条件和经营、培训活动场所的,要依法从重处理。
(二)打击重点。
一是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进行的传销行为,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或仓储服务、人员住宿等条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二是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行为。
三是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彻底摧毁其组织网络体系。
四是重点惩处传销组
织者、骨干分子和利用传销集资诈骗,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子。
五是重点检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高发区域,重点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租赁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重点区域。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是华龙区、高新区。
华龙区和高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
其他县也要继续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