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限购令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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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市限购令细则解读

各城市限购令细则解读

各城市限购令细则北京发布时间:4月30日相关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细则: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4月30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推出十一条具体措施以落实国务院的“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知”的精神,而其中的临时性措施“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北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这条“限制购房”的新政力度可谓史无前例,引起了市场较大反响。

紧接着,北京市住建委又最新公布了落实这一“限购令”的实施细则,明确“同一购房家庭”是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5月1日起,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北京市住建委规定,自5月1日起,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包括购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所购住房地址等,均需要如实填写,购房人还要承诺遵守“同一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须承诺: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同时,开发商、房产中介或二手房网签服务窗口,将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核实并复印存档,在网上签约时录入家庭成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将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及房屋登记的申请材料。

深圳发布时间:9月30日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细则: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

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

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

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二三线城市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实力,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和居民前来购房置业。

为了防止房地产市场过度活跃,目前二三线城市普遍实行了限购政策,下面是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限购范围
二三线城市限购政策一般适用于城区内的新建住宅以及二手住宅。

其中,对于新建住宅,限购通常在限购范围内限制购房的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地,对于二手住宅,则会根据每个具体城市的情况进行不同的规定。

二、限购对象
二三线城市的限购政策通常适用于家庭和个人,其中家庭指的是具有合法结婚关系的夫妻及其子女,个人指的是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单身人士。

三、限购数量
二三线城市的限购数量一般会根据不同的城市和不同的时期进行相应
的调整。

在大多数城市内,限购数量为一户家庭仅能购买一套商住房,而对于普通住宅则规定为一户家庭仅能购买两套及以下的住房。

四、资格条件
如果想要购买房屋,就必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在绝大多数二三线
城市内,购房者必须拥有本地的户口或者至少在该城市内缴纳社会保
险或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证明自己和家庭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和
生活。

五、其他限制
此外,在限购政策中还存在许多细节限制。

例如限购者必须具有一定
的自有资金,不能向银行贷款进行购房;对于购房者的购房目的和居
住情况也有所规定等等。

综上所述,二三线城市限购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有助于控制房地产市
场的过度活跃,还能够有助于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利益以及促进城市的
可持续发展。

【推荐下载】在沈阳购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外地人在沈阳买房限购吗

【推荐下载】在沈阳购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外地人在沈阳买房限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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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购房需满足哪些条件外地人在沈阳买房限购吗
近几年,沈阳的经济发展迅速,再加上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外地人也渐渐需要在沈阳买房来落地扎根。

那么对于外地人来说,在沈阳购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外地人在沈阳买房有何限制呢?买房是人生的大事!毕竟在沈阳购房,少的也要几十万,多的动辄几百万、几千万。

所以买房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房子的户型,开发商的品
质、配套、物业的服务等都要细细考量。

近几年,沈阳的经济发展迅速,再加上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外地人也渐渐需要在沈阳买房来落地扎根。

那么对于外地人来说,在沈阳购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外地人在沈阳买房有何限制呢?买房是人生的大事!毕竟在沈阳购房,少的也要几十万,多的动辄几百万、几千万。

所以买房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房子的户型,开发商的品质、配套、物业的服务等都要细细考量。

1、央行调整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低只需2 成
据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 个百分点。

2、公积金贷款首付低一成
1。

买房百科:沈阳二套房贷政策解读

买房百科:沈阳二套房贷政策解读

导读:年初,沈阳市二套房新政策点击阅读,最低首付由原来的60%提高至65%。

4月,辽宁又落实了“单独二孩”政策,大户型的需求将增多,对于首套购买小户型的家庭来说,小换大是必须要做的了。

那么我们来看看,购买二套房需要多花哪些钱呢?沈阳二套房贷款政策沈阳二套房首付比例年初,沈阳市二套房新政策点击阅读《哪七种购房视为二套房》,最低首付由原来的60%提高至65%。

沈阳二套房契税缴纳比例个人购买家庭惟一普通住房,且面积在90㎡以下的,按1%征收契税。

如果是非家庭惟一住房,但房屋属性为普通住宅的,按照3%的契税标准执行。

90㎡以上,按3%-4%征收。

沈阳二套房认定标准以下七种情况将被视为二套房:1、父母给子女买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

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曾经全款购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套房房贷还清并出售使用公积金购房算二套房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购房婚后买房算二套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

沈阳市房改细则

沈阳市房改细则

沈阳市房改细则引言沈阳市房改细则是为了推动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合理调整住房供应和需求关系,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沈阳市房改细则进行详细解读,为市民提供相关政策的理解和应用指南。

1. 房改目标沈阳市房改细则旨在实现以下目标:•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居民住房条件;•促进住房市场发展,维护市场稳定;•加强土地利用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质。

2. 住房保障2.1 公租房沈阳市将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提高公租房供应量。

公租房的分配将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住房需求情况进行评估,并优先满足低收入家庭的需求。

2.2 保障性住房为了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沈阳市将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保障性住房将以租赁和购买两种方式供应,同时兼顾社会公益和经济可行性。

3. 住房市场调控3.1 房地产项目审批沈阳市将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的审批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

对于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2 限购和限售政策为了控制住房市场过热,沈阳市将实行限购和限售政策。

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沈阳市购房需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照居住年限和购房面积进行限制。

对于短期内购房再售者,将实行限售政策,限制其转让房屋的时间和价格。

3.3 房价监测和预警沈阳市将建立完善的房价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发布房价情况和市场预警信息,引导市民理性购房。

4. 土地利用管理4.1 健全土地供应机制沈阳市将完善土地供应机制,确保土地供应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通过拍卖、出让和租赁等方式,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流转。

4.2 防止土地垄断和恶意炒作为了防止土地资源的垄断和恶意炒作,沈阳市将加强土地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5. 城市环境改善沈阳市将加大城市环境改善力度,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包括加强城市绿化和景观建设,改善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

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

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

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城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

对于购房者来说,首套房认定标准是他们选择购房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面将详细介绍沈阳市首套房认定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首先,沈阳市对于首套房认定的范围是非常明确的。

购房者必须是在沈阳市范围内没有其他房产的家庭成员,才能够被认定为首套房购房者。

这就意味着,如果购房者或者其家庭成员在沈阳市范围内已经拥有了其他房产,那么他们将不再符合首套房认定标准。

其次,沈阳市对于首套房认定的购房资格也有一定的要求。

购房者必须是合法稳定就业并能够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的城镇居民。

这就要求购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合法的社会身份,才能够符合首套房认定标准。

除此之外,沈阳市还对首套房认定的购房范围做出了限制。

购房者所购房产的面积和价格都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限购政策。

一般来说,购房者所购买的首套房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限购面积,购房价格也必须在政府规定的价格范围内。

这就要求购房者在选择首套房时,要充分了解当地的限购政策,确保所购房产符合政策规定。

最后,沈阳市对于首套房认定还有一些其他的细则。

例如,购房者必须在购房合同上签字确认首套房身份,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购房者还需要在购房时缴纳一定比例的首付款,一般来说首付款比例会低于非首套房购房者的比例。

这些细则都是为了保障首套房认定的公平和规范。

综上所述,沈阳市对于首套房认定标准是非常明确和具体的。

购房者在选择首套房时,必须符合相关的范围、资格和限制要求,才能够被认定为首套房购房者。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了解沈阳市首套房认定标准有所帮助。

沈阳市房地产价格调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

沈阳市房地产价格调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

沈阳市房地产价格调控管理规定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沈阳市房地产价格调控管理规定》,业经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慕绥新二000年二月十七日沈阳市房地产价格调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地产价格调控和管理,规范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业的价格行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房地产价格是指土地使用权价格、商品房销售价格、公有住宅出售价格、房租标准、房屋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建设收费、中介收费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

第四条房地产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市价格管理部门是我市房地产价格调控的主要管理部门。

市财政、建委、土地、房产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价格部门,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第六条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宗地评估价格为依据,形成土地使用权价格。

基准地价由市土地管理部门会同价格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以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出让人应当事前委托由土地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出让底价,由市土地、物价管理部门共同确认。

第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开发后符合转让条件的转让价格,可按有关规定自主交易。

第九条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按规定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将转让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财政。

沈阳市住房限购问答

沈阳市住房限购问答

沈阳市住房限购问答(一)文章类型:公告信息文章加入时间:2011-03-08一、沈阳市住房限购的依据是什么?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11号)的规定,在我市二环区域内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二、什么时间开始实行住房限购措施?答: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1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从2011年3月8日开始实行限购措施。

三、限购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答:在我市人口密集、房价过高的二环区域内,暂时实行居民家庭限购住房套数政策,即: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内向其售房。

具体情形见下表:四、限购什么类别的房屋?答:限购房屋为住宅类房屋(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住宅类房屋),非住宅类房屋(网点、写字间、公建、商业用房、车库等)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五、我市在什么区域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答:在二环区域内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六、购房人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答:购房人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以及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七、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如何认定?答: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数是指在本市内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已办证的住房和已合同备案但还没有办房证的商品住房套数之和。

八、购房人回迁取得的住宅房屋是否属于已有住房?答: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含购买、动回迁、房改、继承、赠予等方式)的住宅房屋,均计入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2023年沈阳房地产政策消息: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2023年沈阳房地产政策消息: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沈阳房地产政策2022年消息: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沈22条”房产政策出台已有2个月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备受关注,尤其是有关在校高校生、住房公积金等优待政策,但部分政策的相关细则并未完全落地。

房交会期间,“沈22条”毕竟如何落实,也成了购房者问询的热点。

6月1日,沈阳市房产部门对“沈22条”房产政策逐条进行权威解读,明确了在校生购房嘉奖的标准、条件以及住房公积金优待政策的细则。

此外,依据房产部门解读内容,“沈22条”房产政策的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3月25日起正式实施。

2022年沈阳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进展目标为,商品房销售力争实现同比增长10%,库存去化周期合理,房价平稳。

房产部门统计,2022年,沈阳商品房销售面积1065万平方米,按此目标,2022年将达到1171万平方米。

这意味着,百平米左右的中小户型,需要多卖一万余套。

另外,沈阳为去库存,也严格掌握新增供地,原则上2022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面积不超过上年度的一半。

“沈22条”房产新政的出台,无疑为这一目标的实现供应了保障。

6月1日,市房产部门对外发布了“沈22条”的权威解读。

房地产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方面,不仅贷款额度提升至90万元,贷款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其中一套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另外,父母子女可互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而在校高校生购房享购房嘉奖的优待政策,由于此前相关细则尚未落地,成为不少购房者询问的热点。

依据沈阳市房产部门解读内容,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的,赐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嘉奖政策,此部分钱款由财政部门补贴,购房者只需持同学证等相关要件办理申领补贴即可。

住房公积金:一套首付2成二套首付3成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

同一家庭的夫妻双方及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子女凭户口本、商品房备案合同等要件,即可同时申请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辽宁购房合同政策汇总

辽宁购房合同政策汇总

一、政策背景为推动辽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辽宁省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购房合同政策。

以下是对辽宁各市购房合同政策的汇总:二、购房合同政策汇总1. 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1)沈阳: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银行机构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2)大连: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银行机构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3)鞍山: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银行机构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2. 购房契税优惠政策(1)沈阳:个人购买商品住宅(含二手商品住宅)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

(2)大连:个人购买商品住宅(含二手商品住宅)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

(3)鞍山:个人购买商品住宅(含二手商品住宅)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

3.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沈阳: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为2.35%。

(2)大连: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为2.35%。

(3)鞍山: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为2.35%。

4. 人才购房补贴政策(1)沈阳: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倍。

(2)大连: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倍。

(3)鞍山: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鞍山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倍。

5. 房交会购房补贴政策(1)沈阳: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商品住房(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并缴纳契税的,按契税交纳额的100%给予补贴。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沈政办发[2018]106号
【发布部门】沈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06
【实施日期】2018.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8〕10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4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3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扩大商品住房限购区域
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具体限购政策继续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62号)。

(责任部门:市规。

细则之沈阳十三条房产新政实施细则

细则之沈阳十三条房产新政实施细则

细则之沈阳十三条房产新政实施细则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稳定市场, 平抑房价, 沈阳出台了沈阳十三条房产新政实施细则, 那么, 以下是沈阳十三条房产新政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为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称“十三条房产新政”) 文件精神, 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稳定市场, 平抑房价, 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沈阳房交会组委会推出六项举措.一、转变服务定位以“帮老百姓买房”为宗旨引导居民理性购房. 房交会组委会对服务定位做出重大调整. 从“为开发商提供销售场所”向“为老百姓提供购房服务”转变. 以“帮百姓买房, 为百姓谋利, 让百姓受益”为服务宗旨. 通过制定展会规则, 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杜绝“未许先售”、“恶意炒作”、“散布涨价信息”等违规现象发生, 确保广大购房百姓通过房交会平台优惠购房.二、反对哄抬房价开发商参加房交会须承诺让利房交会是给广大购房百姓办的, 组委会拒绝趁机涨价行为. 从本届展会起, 凡开发商参加房交会的, 事先须向组委会做出让利销售惠民承诺, 未做出让利承诺的商品房楼盘不能参加房交会.三、破解“捂盘营销术” 房交会实行销售信息五项公示落实十三条房产新政, 实现市场信息对称, 维护市场公平交易规则. 房交会实行在售商品房销售信息五项公示制度. 老百姓打算买的楼盘到底还有没有房子?老百姓看好的房源的真实成交价格到底是多少?上房交会一查便知, 破解售楼处捂盘营销术, 帮助购房百姓有效预防价格陷阱.本届展会将公示全市410个在售楼盘的可售房源233,096套, 可售面积1972.71万㎡. 同时公示可售户型分类及实际成交均价, 为广大购房百姓提供“选房、看房、询价、比价、议价”一站式服务.四、组织“统一买房” 帮老百姓争取更大价格优惠夏季惠民房交会组委会、招商银行·百姓购房卡中心继续组织开展“房交会帮你买房”会员制购房服务活动. 以“五个统一”为服务标准, 组织百姓购房卡会员与售楼处开展价格博弈.(一)统一选房服务. 房交会为购房会员提供商品房楼盘可售套数查询及实际成交价格查询等多项服务. 购房人到访房交会一次, 就可了解全市所有商品房销售真实信息, 解决了到处跑售楼处的难题.(二)统一登记服务. 通过房交会大数据把购房意向相同的购房需求匹配集合在一起, 通过统一购房的方式与售楼处开展价格博弈, 争取更大价格优惠.(三)统一询价服务:组委会走访售楼处, 掌握各级销售人员折扣价;广泛走访购房人, 重点了解实际成交价格, 为价格博弈提供依据.(四)统一看房服务:房交会统一组织购房会员到访售楼处看房选房, 房交会购房顾问全程陪同, 会员购房前不向售楼处提供会员个人电话, 掌握议价主动权, 防止落入营销陷阱.(五)统一议价服务:代表购房会员与售楼处讲价议价. 以实际成交价格为依据向售楼处要优惠、要折扣!坚持“三不一力争”的议价规则:“不看挂牌价, 不买经理价, 不信总监价, 力争最低价!”实现“会员购房优惠最大化”的目标.五、鼓励自住需求房交会实行“差别化购房补贴规则”房交会取消对开发商商品住房的购房补助政策, 全面实行“差别化房交会购房补贴规则”. 即:凡通过房交会平台对购房百姓以优惠价格让利销售的商品住宅, 方可享受房交会价格补贴、契税补贴、家装补贴三项优惠. 内容包括:(一)“价格补贴”优惠. 在享受售楼处日常优惠基础上, 按购房面积不同, 再享缴1万元-2万元, 免2万元-4万元购房款的优惠.(二)“契税补贴”优惠. 90㎡以下的, 按1%税率标准全额补贴;90㎡-168㎡, 按1.5%税率标准的50%补贴.(三)“家装补贴”优惠. 按装修房屋面积每平米补贴50元.六、规范中介行为营造和谐展会环境加强对房交会展会现场管理, 提升展会服务水平. 禁止中介机构在房交会现场对购房人“围追堵截”, 禁止中介机构强拉、强拽、强带购房人看房, 禁止中介机构在房交会现场散布涨价信息, 制造虚假售罄谣言, 误导购房人消费预期. 对于违反十三条房产新政的中介机构及个人, 组委会一经发现, 予以清场. 营造良好展会购房环境, 引导购房人理性消费, 保护百姓购房选择权.以下是沈阳十三条房产新政实施细则全文: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有效供给, 改善供求关系, 稳定住房价格和市场预期, 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xx〕80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全面加强我市土地出让统筹管理, 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确保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 统筹安排我市近3年的住房建设所需用地, 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 适时调整各地区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 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 要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 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 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 要显著增加供地并加快供地进度. 在住宅用地出让前, 由规划国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合理确定商住比、车位比、容积率及基础配套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和时限.二、结合各地区区域实际和土地出让情况, 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 严防高价土地扰乱市场预期的现象.三、全面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 加强土地出让供后监管, 核查已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企业缴款、开竣工等情况, 确保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竣工.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规定, 除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情形外, 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闲置土地,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 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时, 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记录, 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上市销售前, 不得参与其他土地的出让竞买.四、各地区要认真排查、解决影响已出让土地开工的历史遗留问题, 确保出让土地达到净地标准;要积极落实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方案. 加快研究解决住宅挡光问题.五、严格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全面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中心城区的商品住房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 每期申请预售面积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尾盘除外). 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 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一次性对外销售, 不得分期分批销售, 并在售楼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楼盘销控表. 全面推行住建部、工商总局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六、进一步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及信息变更等行为, 明确可撤销的情形.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借合同撤销或变更之机进行期房投机、囤积房源、捂盘惜售, 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七、严厉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房地产销售和中介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 制定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各地区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内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 明确监管部门, 配备监管人员, 建立房价异动区域销售现场日常巡查与现场检查纠错机制, 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许先售、捆绑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的, 要加大处罚力度, 责令限期整改. 对妨碍执法检查或逾期未整改的, 要暂停其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 要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性质恶劣的, 要依法清出市场;构成犯罪的, 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房产局、规划国土局按职责分工建立二手房网签系统, 进一步规范存量房市场秩序和中介机构行为.八、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九、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商品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存量(二手)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含)以下的, 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25年以下, 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含)以下的, 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25年以下的, 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对3次(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 不予受理.十、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未超过5年, 下同)购买商品住房的, 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的, 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 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的, 开展省内异地公积金互贷互还业务, 住房公积金缴存累计达到6个月的, 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十一、对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 在符合用地政策规定前提下, 开发企业可申请转换用途, 支持向文化、旅游、养老等业态转化. 用于居民自住的新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用途项标明为“自住”的, 在落户、水电暖用价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 但其商业属性不变. 其中, 居民享受落户政策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并实际居住, 享受民用电价须经现场确认用电分类属于城乡居民住宅用电范畴. 其中, 对原规划用途为商业或公建(含办公)但实际用途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项目,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备案且未售出, 地处非核心商业区(金廊核心区(长大铁路至浑河北岸段)、太原街商贸区、中街商业区、东中街商业区以外), 具有独立卫生间、能满足基本居住条件, 可调整为自住型公寓并享受同等政策. 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 在确保配套服务设施满足规定且经公示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的情况下, 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套型结构.十二、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 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 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政策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 深入报道和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预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个别捏造信息、虚假报道、造谣滋事的新闻单位和个人, 要依法追究责任, 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十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 适时做出调整.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沈政办发〔20xx〕40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补充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xx〕106号)同时废止;已按上述文件购房, 但尚未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购房人可继续享受落户、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年6月6日沈阳十三条房产新政实施细则。

什么是商品房限购政策-沈阳商品房限购政策是什么-

什么是商品房限购政策-沈阳商品房限购政策是什么-

什么是商品房限购政策?沈阳商品房限购政策是什么?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近年来,房屋价格一直成急速增长的态势,国家以及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来抑止房价的上涨,今年四月“新国五条”在沈阳落地,作为东北的中心,沈阳新出台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是什么呢?什么是商品房限购政策?商品房限购政策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

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

沈阳商品房限购政策是什么?沈阳市政府办公厅4月1日晚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可再购买1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首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按规定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及时制止、纠正;人民银行沈阳分支机构可根据市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3. 四、依法执行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

税务、房产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20%计征,无法核实房屋原值的,可按现行核定标准计征。

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办法,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沈阳市市民咨询购买面积超过144米的住宅是否受退购令限制?

沈阳市市民咨询购买面积超过144米的住宅是否受退购令限制?

出版物刊名: 民心
页码: 52-52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1期
主题词: 房屋登记 地税局 信息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 首付比例 房地产交易 市场调控 优惠政策 证明材料 未成年
摘要:<正>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答复:买房是否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也就是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依据,主要是地税局是否有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和按照房产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是否有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来判断,以及是否有贷款进行计算的。

一般来说,先查契税记录,确认纳税人购买的普通住房,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无记录或者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产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

沈阳限购令签完购房合同

沈阳限购令签完购房合同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为了遏制过快的房价上涨,各地纷纷出台了限购政策。

沈阳作为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实施了一系列限购措施。

然而,在限购令出台后,一些购房者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如何应对这一政策调整,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限购令对已签购房合同的影响1.合同效力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限购令的出台使得部分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引发了合同效力问题。

对于已签购房合同,若购房者在限购范围内,则合同可能因违反限购政策而无效。

2.违约责任承担在限购令出台后,已签购房合同可能面临违约风险。

若购房者无法履行合同,卖方可能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此时,购房者应如何应对违约责任承担,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二、应对限购令下的购房合同问题1.积极协商对于已签购房合同,购房者应与卖方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例如,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卖方退还购房款;或者协商调整购房合同,如降低房价、延迟交房等。

2.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2)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3)申请仲裁,解决合同纠纷。

三、法律思考1.限购政策调整的必要性限购政策的出台,旨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限购政策也可能对购房者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在调整限购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购房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充分了解限购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而导致的合同纠纷。

同时,购房者应关注合同条款,明确违约责任,以便在政策调整时能够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在沈阳限购令出台后,已签购房合同面临诸多问题。

购房者应积极应对,通过协商、法律途径等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政府也应关注限购政策调整对购房合同的影响,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沈阳买房_房价趋势_买房全攻略

沈阳买房_房价趋势_买房全攻略

外地人在沈阳买房一、外地人在沈阳买房有什么限制?外地人在沈阳买房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沈阳的限购政策仅暂时局限在本市二环区域内。

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二环区域内向其售房。

二、外地人在沈阳买房之后可以参加医保吗?据沈阳市医保中心介绍,外地人在沈阳买房的,房主及其在同一户口簿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均可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等办理参加医保的相关手续。

在沈阳购房的外地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可选择按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或 6.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选择按10%比例缴费的,建立个人账户;选择按6.8%比例缴费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建立个人账户。

首次或续缴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缴费到账次月起,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外地人在沈阳买房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外地人在沈阳买房需要提交社保证明,非本市户籍家庭想买房要开具社会保险证明。

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想要在沈阳购房的外地人,应提供在沈缴纳“五险”的证明。

缴费年限:拟在沈购房的外地人员,应有最低自购房时起至购房前1年间的在沈阳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记录。

办理手续:办理养老、医保、工伤、失业和生育五个险种的缴费证明均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如由代办人办理,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证明的办理地点: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一楼办事大厅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证明窗口;失业保险:一楼办事大厅失业保险办公区2号窗口;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二楼办事大厅217室;办理时间:除节假日、休息日外,全月办理出具缴费证明业务。

2022年辽宁沈阳市稳楼市政策放宽青年人才公积金贷款限额

2022年辽宁沈阳市稳楼市政策放宽青年人才公积金贷款限额
3、针对企业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企业申请缓缴和降比实行承诺制;
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3%政策执行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2022年中国住房公积金市场分析报告-市场发展格局与投资潜力研究》
2、针对职工
支持外地在沈阳购房职工按规定享受异地贷款政策,给予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享受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贷款最高额度标准,并同时享受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对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2022年辽宁沈阳市稳楼市政策放宽青年人才公积金贷款限额பைடு நூலகம்
2022年5月12日,为吸引人才落户沈阳,支持外地群众解决在沈住房问题,同时,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为职工安家提供全方位支持,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针对青年人才
在沈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

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

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自己的住房,而沈阳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城市,其房地产市场也在不断壮大。

对于想要购买首套房的人来说,了解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方面呢?首先,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房屋的位置、大小、建筑年代等等。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才能被认定为沈阳首套房:1.房屋必须是在沈阳市区以内的住房,包括新建住房和二手房屋。

2.房屋的购买价格不能超过当地限价的70%,如果购买价格高于限价的70%,则不能认定为首套房。

3.房屋区域必须是商住两用地或纯住宅用地,不可以位于工业用地、农业用地等其他用途的地块上。

4.房屋必须是未被认定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房屋,也不能是子女、父母名下的住房。

其次,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在购买房屋时需要特别留意。

比如,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要确保合同上注明了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和用途等信息。

此外,在购房款的支付过程中,要注意支付方式,避免选择“以租代售”、“以房抵债”等高风险支付方式;还要注意购房合同的签署和备案时间,这些都是影响首套房认定的关键因素。

最后,购买首套房的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材料包括:购房发票、销售合同、首付款的收据、银行按揭贷款的申请书以及证明购房人净资产不超过房产所在区当年平均净收入的证明等。

这些材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给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房管部门,等待审核。

总之,对于想要购买首套房的人来说,了解沈阳首套房认定标准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是十分重要的。

只有在满足各项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因此,在购房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认定标准,以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政策而失去购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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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沈阳市规划国土局要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要建立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一经查实立即禁止该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八 有关部门要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房地产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建设力度,对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做到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对拟出让地块实行配套先行,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要优化投资服务环境,加强信息交流,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审批开设绿色通道。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并为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
十一 沈阳市房产局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确保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要加快推进存量房网上交易,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买卖应当通过资金监管进行交易。要规范房地产市场经纪行为,加强经纪机构执业资格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平台和诚信考核办法。要进一步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统计基础数据,建立沈阳市统一的数据平台。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和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商品房预售等相关信息。
十一 沈阳市房产局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确保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要加快推进存量房网上交易,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买卖应当通过资金监管进行交易。要规范房地产市场经纪行为,加强经纪机构执业资格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平台和诚信考核办法。要进一步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统计基础数据,建立沈阳市统一的数据平台。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和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商品房预售等相关信息。
十 沈阳市房产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在建建筑单体达到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条件时,必须及时报批预售方案,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要在预售现场公示批准证件及其他应公示的信息,并对预售的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对违反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关闭其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预售,不得进行展销活动。
沈阳限购令细则
晨报讯(记者 郭金凤 杨晓明)备受关注的沈阳版“限购令”正式对外公布,二环以内的新房和二手房将暂被划入限购范畴。
近日,沈阳市对外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落实地方责任、住房保障、信贷税收、土地供应等十二项内容。
十二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沈阳市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完善措施,强化落实。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责任。特别是房产、物价、规划国土、税务、建设等部门,要根据联合执法、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十二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沈阳市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完善措施,强化落实。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责任。特别是房产、物价、规划国土、税务、建设等部门,要根据沈阳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采取经济、行政等措施,通过联合执法、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九 在沈阳市人口密集、房价过高的二环区域内,暂时实行居民家庭限购住房套数政策,即:已拥有1套住房的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沈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沈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内向其售房。
沈阳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 沈阳市规划国土局要增加普通住房用地有效供应。2011年的沈阳市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沈阳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 沈阳市规划国土局要增加普通住房用地有效供应。2011年的沈阳市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解答二:网点等不限购
在限购政策当中,除了被限购的“人”之外,备受关注的应该就是被限购的“物”了,沈阳市房产局工作人员解答说,限购房屋为住宅类房屋(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屋),非住宅类房屋(网点、写字间、公建、商业用房、车库等)则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解答三:已有住房按照合同备案为准
七 沈阳市规划国土局要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要建立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一经查实立即禁止该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八 有关部门要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房地产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建设力度,对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做到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对拟出让地块实行配套先行,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要优化投资服务环境,加强信息交流,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审批开设绿色通道。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并为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规定,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包括:在本市内,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已办证的住房和已合同备案、但还没有办房证的商品住房套数之和。
解答四:已被拆迁的房屋需开证明
沈阳限购令细则解读
前天,沈阳市房产局就市民关心的一些焦点问题进行解答。
解答一:二环即“大二环”
昨天,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沈阳版限购令将从今年3月8日施行。其中,商品住宅以合同备案的日期为界限,二手住宅以实际下发房产证的日期为准。这意味着:如果有家庭已有两套房,又在二环内已经购买了第三套房,但是还未进行合同备案的,那这套房子就买不成了。而限购令所说的“二环”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大二环”。
备受关注的沈阳版“限购令”正式对外公布,二环以内的新房和二手房将暂被划入限购范畴。
近日,沈阳市对外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落实地方责任、住房保障、信贷税收、土地供应等十二项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坚决执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十 沈阳市房产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在建建筑单体达到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条件时,必须及时报批预售方案,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要在预售现场公示批准证件及其他应公示的信息,并对预售的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对违反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关闭其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预售,不得进行展销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坚决执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
六 沈阳市规划国土局要加强对已供房地产用地的监管,因企业原因闲置满1年的地块,要依法收取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启动建设;闲置满2年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要严肃查处囤地炒地等非法转让房地产用地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沈阳市地税局要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积极推广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四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沈阳市房产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沈阳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沈阳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经沈阳市政府同意后于3月份向社会公布。
二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要通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合理确定租金水平,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沈阳市房产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沈阳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沈阳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经沈阳市政府同意后于3月份向社会公布。
二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要通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合理确定租金水平,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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