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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税收原则

亚当斯密税收原则

亚当斯密税收原则亚当·斯密(Adam Smith)是18世纪苏格兰的一位著名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也是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著作《国富论》中提出了一系列经济原理和政策建议,其中之一就是税收原则。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首先关注的是公平性和公正性。

他认为,税收应该按照个人或机构的收入能力分配,即所谓的“能力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人们应根据自己能力和财富的大小来承担适当的税负,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平等。

斯密反对纯粹按消费征税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会让穷人负担更重的税收负担,而财富较多的人享受更多的纳税减免,从而增加财富的不平等。

其次,亚当·斯密主张税收应该以最小化经济扭曲为目标。

他认为,过高的税收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和增长,对个人和企业的激励产生负面影响。

他主张采取尽可能少的税种,减少税收对经济活动的干扰。

他尤其反对过多的关税和进口限制,认为这样的政策会妨碍商品的流动和国际贸易的发展。

他主张通过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来促进贸易自由化,从而为经济增长创造更好的环境。

此外,亚当·斯密还强调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他主张税收政策应该清晰明确,并且要预测性,让人们能够提前了解和规划自己的税务责任。

他认为,这样可以降低纳税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激发个人和企业的积极性和投资意愿。

斯密还讨论了税收的一些具体问题。

例如,他主张征收财产税,并认为土地税是最合适的财产税种类。

他认为,土地是一种稳定的财富形式,所有权易于界定和评估,因此征收土地税可以减少对土地的浪费和滥用,同时也可以提供稳定和可预测的税收收入。

此外,斯密主张征收所得税,特别是通过逐级增加的税率来实现“能力原则”。

他认为,所得税可以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来分配负担,从而实现更公平的税收制度。

斯密的税收原则在现代国家税制中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很多国家的税收政策都借鉴并应用了他的思想。

然而,随着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也有一些关于税收的争议和讨论。

第四章 税 收 原 则

第四章 税 收 原 则

第四章税收原则一般掌握1、古代西方税收原则的代表人物。

2、现代西方税收原则的主要内容。

3、我国税收原则的主要内容。

重点、难点问题分析:1、配第的税收原则配第提出了三条税收原则理论(他自己称为税收标准):公平、简便、节约。

他认为,公平标准就是课税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袒,而且税负不能过重;简便标准就是征税时手续不能太复杂,也不能模糊不清或模棱两可,在纳税形式的选择和纳税日期的确定上应给纳税人以便利;节省标准就是征收费用不能太多,应注意尽量节约。

另外,他还反对包税的做法。

2、尤斯迪的税收原则尤斯迪认为,税收是当国家的收入不足时,人民分割自己的财产及利益以充实国家的必要经费,但国家征税时,不能使人民负担过重,这是赋税问题的根本命题,据此,他提出了征税的六条原则:(1)税收应该采用使国民自动自发纳税的方法。

(2)税收不要侵害人民的合理自由,也不要对产业加以压迫。

换句话说,税收应该无害于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

(3)税收应该平等课征。

(4)课税应有明确的依据,并且要实行确实的征收,不能发生不正常的情形。

(5)税收应对征收费用较少的物品课征。

(6)税收的征收,必须使纳税容易而便利。

3、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斯密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即:平等原则,确实原则,便利原则,节约原则。

(1)平等原则,即个人为了支持政府,应该按照各自的能力,也就是以个人在国家保护之下所获得的收益为比例,缴纳税收。

亚当·斯密所主张的平等原则,包含三种观念:—是取消免税特权。

二是税收应该采取中立的态度,不应于涉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在这种条件下,征税应采用比例税率。

三是主张按能力大小,比例课税。

(2)确实原则即个人应该缴纳的税收,必、须明确决定,不可含混不清,征税者不可肆意征收。

(3)便利原则,即税收的课征,应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来考虑其适当的缴纳时间、地点以及简便的缴纳方法。

(4)节约原则又称经济原则,是指向国民征税要适量,不能超过一定的量度,如果向国民所征收的税过多,反而不利于国家财政。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一、税收的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及对其的理解1.定义: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对税收概念的理解⑴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⑵从物质形态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⑶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

⑷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⑸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特点: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调节总供求平衡;调节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⑹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本质1.税收本质的涵义: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3.税收本质的内涵⑴税收体现分配关系⑵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的。

(三)税收的三性特征及其关系1.三性特征:缴纳上的无偿性(核心);征收方式上的强制性;征收范围、比例上的固定性。

2.三性特征的关系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二、税法的概念及其分类(一)税法: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单选,填空(二)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效力分类:税收法律(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税收规章(税务管理部门制定)。

2.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税法的核心);税收程序法(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

3.按税法的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共同性问题);税收单行法(某一类问题)4.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一国范围内);国际税法(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三、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一、税收公平原则的提出及其含义早在17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的税收原则,18世纪尤斯蒂提出的六大税收原则就包括了“平等课税”,亚当·斯密从经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四大课税原则。

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原则是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税务行政原则。

其中社会公正原则包含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普遍原则是指课税应毫无遗漏地遍及社会上的每个人,不能因身份、地位等而有所区别,平等原则是指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应当按其能力的大小纳税,能力大的多纳,能力小的少纳,无能力的(贫困者)不纳,实行累进税率。

1美国当代著名财政学家理查·穆斯格雷夫也提出:“税负的分配应该是公平的,应使每个人支付他合理的份额。

”2穆斯格雷夫进一步指出:“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的要求,拥有相同能力的人们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

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们则必须交纳更多一些。

前者即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则称之为纵向公平。

在这一原则下,横向公平只适用于最基本的平等方面。

”3我国有学者对税收公平原则作了如下定义:税收公平原则通常是指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

4那么,如何衡量税负的公平呢?通常所说的衡量税负公平的准则或标准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机会原则、受益原则和负担能力原则。

机会原则要求以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来分担税收。

获利机会相同的纳税人纳相同的税,获利机会多的纳税人多纳税。

进一步来说,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是由其拥有的经济资源决定的。

受益原则要求按纳税人从政府公共支出中获得的受益程度大小来分担税收。

负担能力原则要求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

5笔者认为,不同性质的税收衡量税负公平的标准并不相同,受益税以受益1郭庆旺等编著:《当代西方税收学》,第209-217页,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美]理查·A·穆斯格雷夫、皮吉·B·穆斯格雷夫:《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第188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税收法定原则(最新)

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税收法定原则(最新)

一、税收法定原则(1)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2)转授权。

根据《立法法》第9条,上述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3)变更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账簿、凭证管理(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5)账簿等保存10年。

(三)纳税申报1.原则依据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亚当斯密(Adam Smith)是18世纪苏格兰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他提出了一系列经济学理论,对经济学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税收领域,亚当斯密也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原则。

在讨论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他的经济观点。

亚当斯密主张自由市场经济,认为由个人的自利追求与市场竞争可以达到最大福利。

他的税收原则也基于这一观点。

1. 公平原则亚当斯密认为,税收应该按照个人的能力来征收,即按照个人的收入和财富水平来确定税率。

富人应该承担更重的税收负担,而穷人则应该享受较低的税收负担,以实现社会的公平。

2. 税收透明原则亚当斯密主张税法应该简洁明了,避免繁杂的税收规定,让人们能够清楚地知道应该缴纳多少税款。

透明的税收制度有助于减少逃税行为,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

3. 经济效率原则亚当斯密认为,税收应该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扰,以提高经济效率。

过高的税收会减少人们的积极性和投资意愿,从而降低经济增长。

亚当斯密曾经说过:“最公正的税制是那样的,它追求纳税人的方便,能够以最小限度地扰乱人们的安宁,同时又能够以最小限度地妨碍社会富裕和快乐的增长。

”4. 税收多样性原则亚当斯密主张税收应该多样化,避免过度依赖某一种税收方式。

不同的税收方式有助于减轻对特定群体的负担,并且可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变化。

5. 政府开支控制原则亚当斯密认为,政府应该控制开支,避免过度依赖税收。

他主张政府应该专注于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而不是过度干预经济活动。

总之,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强调公平、透明、经济效率和多样性。

这些原则对于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以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原理

税收原理

第八章税收原理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含义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一)税收性质属分配范畴,体现着特定的分配关系(二)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三)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二、税收的形式特征(一)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法令的形式强制课征的,应纳税者必须履行缴纳义务,按照税法的规定照章纳税,违反者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直接的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三)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征税前就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等税制要素,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标准纳税,政府也只能按预先的规定征税,不得随意更改。

三、税收的经济影响(一)税收对生产领域的影响1、所谓税收效应,指的是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

2、收入效应,即受税收的影响,个人可支配收入下降,为维持原有收入和消费水平,迫使人们增加劳动,减少闲暇;3、替代效应,即政府课税使劳动与闲暇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劳动收入下降而使闲暇的相对效应增加,从而引起个人以闲暇替代的行为。

(二)税收对分配领域的影响1、对企业利润分配的调节,如通过流转课税和所得课税,使一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都只能获得合理的适度利润;通过差别税负政策,发挥税收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节效应。

2、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在分配环节课征累进的综合个人所得税,使高收入阶层比低收入阶层承担较重的税收,并且能够随着不同个人的收入增减变化,灵活调节其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

(三)税收对经济稳定的影响1、经济危机时期,政府可以通过减税来增加人们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扩大社会总需求,刺激投资和消费;2、经济繁荣时期,政府又可以通过增税来压低人们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投资和消费。

四、税收分类(一)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1、商品课税商品课税也称流转课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课征的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国家税收1

国家税收1

第一章一、单选1、增值税属于下列哪一类税(A)A、流转税B、收益税C、财产税D、行为税2、印花税属于( B)A、流转税B、行为税C、资源税D、财产税3、税法构成要素中,用以区分不同税种的是(B )A、纳税义务人B、征税对象C、税目D、税率4、有权制定税收法律的机关是:( A)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全国人大及其财经委员会C、国务院D、财政部、税务总局5、税收行政法规由(C)制定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地方人大及其财经委员会C、国务院D、财政部、税务总局6、税收的权利主体是指(D )A、征税方B、纳税方C、税务总局D、征纳双方二、多选1、税收的特征有(ABD )A、强制性B、固定性C、稳定性D、无偿性2、税法原则有(ABD )A、税收法定主义原则B、税收公平合理原则C、税收收入最大化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3、税法构成的基本要素有(ABD )A、纳税人B、征税对象C、税目D、税率4、属于财产税的有(BD )A、印花税B、房产税C、土地增值税D、契税5、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而开征的税有(AD )A、城镇土地使用税B、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C、农业税D、资源税6、下列税收中,属于中央税的有:(CD )A、增值税B、营业税C、关税D、消费税7、下列税收中,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有(CD )A、营业税B、增值税C、资源税D、证券交易印花税8、我国的税率有(ABC )A、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C、累进税率D、零税率9、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有(ABD )A、行为B、货币C、人身D、实物10、国家税务机关义务主要表现在:(BD )A、依法征税B、及时把税款解缴国家C、进行税务检查D、把税务争议案件提交上级机关处理11、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主要有(BCD )A、办理税务登记;B、申请退回多缴税款C、申请减免税;D、申请复议;三、简答题1、请简述税收和税法的关系。

2、简要概括税收的几个特性。

3、简要概述税法的实施意义。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08公司理财3班杨如思 200801002341 林松焕 200801002303邓丽荣200801002313浅议税收中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摘要: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加强。

要进一步强化我国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市场经济下对国民经济的调节效应,必须妥善处理税收调节经济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社会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和有效使用是人类谋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人在社会生产中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也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

在当代社会里,制定一个良好税制,应符合公平、效率、稳定、确实、便利、节省等要求。

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两项最基本的原则,两者既是统一的又是排斥的。

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一、税收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内涵及关系。

二、我国税收公平与效率现状。

三、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及相关对策。

关键词:税收效率公平调控征管前言:税收原则是税收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经常被争论的问题。

不同时期、不同学者对税收原则的认识和阐述,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我们认为,税收本身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人们对税收现象和本质的认识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因此,作为人们对税收认知的一种反映,税收原则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税收原则问题。

税收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的内涵及关系(一)税收公平原则的理论含义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税收负担的公平,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相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相同的税和纵向公平——不通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二是税收的经济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建立机会平等的经济环境,实现起点的公平。

;三是税收的社会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对社会成员个人的收入进行调节,以征税或补贴方式实现社会成员间利益上的相对公平,实现结果的公平。

简述税收法定原则

简述税收法定原则

简述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公民财产权的有效保障,是划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界限,其基本内容包括课税要素法定原则和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确立税收法定原则,这不利于依法治国原则和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原则的实现。

在宪法中明确确立税收法定原则,构建合理的税收授权立法体系关系重大。

税收是现代社会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联系的纽带,是公民与国家契约关系的体现与保障,是公民让渡自己的部分财产权给国家以达到在彼此的权利冲突中寻求平衡及争取更大利益的目的。

所以,税收与税收相关问题规制的根据只能是公民意志协调的产物法律,这里的法律仅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命令等。

税收法定原则被认为是税法中的帝王原则,是税法体系建立的基础,也是税法体系得以建构的灵魂。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税收法定原则是资产阶级法治主义思想和实践的结晶。

一般认为,税收法定原则萌芽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其中规定,“一切盾金或援助金,如不基于朕之王国的一般评议会的决定,则在朕之王国内不允许课征”。

这一规定正是“无论何种负担均需得到被课征者的同意”原则的体现。

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取得了对封建王朝战争的最后胜利。

在标志这一胜利成果的《权利法案》中,税收法定主义思想被表述为:“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从而正式确立了近代意义上的税收法定原则。

其后,这一原则在1787年的美国宪法和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订立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及1791年法国宪法的《人权宣言》中都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巩固与发展。

到目前为止,除朝鲜等极少数国家外,绝大多数国家都在宪法中对税收法定原则作了相应的规定。

二、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关于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学术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日本学者北野弘久将其归结为租税要件法定主义和税务合法性两个方面,另一位日本学者金子宏将其归结为课税要素法定主义、课税要素明确主义、合法性原则、程序保障原则等四个方面。

第三章__税收原则(补充版)

第三章__税收原则(补充版)
费用。(不产生额外负担)
8
一、西方税收原则的发展
• 积极意义:①平等原则主张国民都应纳税,废除免税特权,对削弱封建 地主阶级的势力,巩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积极意义。②为后来的比例 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③要求政府课税要考虑纳税人的便利,法令 不得随意变更,防止税吏贪污中饱现象等,这些对消除当时欧洲各国由 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包税制等税吏扰民的陋习,促进资本主义税制建设, 起着很大的积极作用。
二、西方税收原则的主要内容
(四)经济稳定原则
内在稳定器
• 通过所得税与国民收入的函数关系,使税收随经济 活动的变化而自动发生增减变动。 • 主要通过累进所得税制的自动调节,减轻经济波动。 • 当经济繁荣时,投资增加,国民收入也增加,税收 也随之增加。这时税收产生了一种拉力,防止经济 过度繁荣与通货膨胀;反之亦然。
• 不足之处:现代观点看,其税收原则并不是全面的,而是比较单纯的消 极理则原则,这是由当时客观情况和时代要求所决定的。
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德国19世纪下半叶新历史学派的代表。主张运用政府权力解决社会问题,也 称为社会政策学派。税收原则被称为“四项九端”原则。 • 财政收入原则 收入充分 弹性原则
(六)管理原则
即“税务行政费用”和“奉行纳税费用”最省,要求税 制明确,易于稽征、管理,便于纳税人理解。
24
第二节 我国税收原则
一、我国古代税收原则思想 二.我国社会主义税收原则
25
、我国古代税收原则思想
主张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收入。
• 周公“勤政裕民”、管仲“治国必先富民”,等等。
4
一、西方税收原则的发展
• 威廉· 配第最早间接提及税收原则,他主张税收应当遵循 公平、确实、便利、节省等原则,其中心是公平原则 。 • 配第指出:“这些税收并不是依据一种公平而无所偏袒的

简述税收原则

简述税收原则

简述税收原则一、前言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也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税收原则是指在税收征管和管理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它对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税收原则的概念、分类和具体内容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概念1. 税收原则的含义税收原则是指在税务征管和管理中所遵循的基本准则,它主要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便利原则和合法性原则等。

这些原则不仅是制定税收政策和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也是保障纳税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2. 税收原则的分类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将税收原则分为以下几类:(1)按照目标分类:包括财政目标型、经济目标型和社会目标型等。

(2)按照依据分类:包括法律依据型、经济学依据型和道德伦理依据型等。

(3)按照内容分类: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便利原则和合法性原则等。

三、具体内容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税收征管和管理的基本准则之一,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应当按照纳税人的财产规模和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差别化征收,以实现税收的公平性。

(2)税制应当遵循“能者多劳,弱者少劳”的原则,以保障社会公正。

(3)税收征管和管理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纳税人权益不受侵犯。

2. 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在税收征管和管理中要尽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促进经济发展。

具体内容如下:(1)税制应当遵循“低税率、广基础”的原则,以降低企业成本并提高竞争力。

(2)政府应当通过调整税制来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并促进经济发展。

3. 便利原则便利原则是指在税收征管和管理中要尽量简化程序,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

具体内容如下:(1)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缴税方式,并加强服务意识,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2)政府应当通过减少税种、简化流程等措施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4.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在税收征管和管理中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纳税人权益不受侵犯。

2021年税收基础知识试题160题汇编附全答案

2021年税收基础知识试题160题汇编附全答案

2021年税收基础知识试题160题汇编附全答案税收基础知识(160 题)一、税收内涵(15 题)二、税收原则(5 题)三、税收功能(15 题)四、依法治税(18 题)五、分税种(35 题)六、税务稽查(14 题)七、税收征管(38 题)八、国际税收新对策(10 题)九、外国税收制度(10 题)一、税收内涵(5 15 题)1.税收和收费作为分配形式,具有一定的共性。

标准答案:对 2.税收的性质不包括 ( ) 。

A、强制性B、固定性C、有偿性D、无偿性标准答案:C 3.对纳税人来说,税收是享受公共产品而必须付出的t;价格t;。

标准答案:对 4.从纳税人角度看,税收是一种 ( ) ,是享受社会公共产品而需要向政府支付的价格。

A、收入B、成本补偿C、支出D、费用标准答案:C 5.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可以分为()。

A、国家B、税务机关C、纳税人D、司法机关标准答案:ABC 6.夏王朝向臣民征收的t;贡赋t;是我国古代早期税收的原始形态。

标准答案:对 7.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具有租税不分的性质。

标准答案:对 8.周是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之一,当时的税收主要采取了()这种低级形式。

A、捐B、贡C、助D、彻标准答案:D 9.夏是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之一,当时的税收主要采取了()这种低级形式。

A、捐B、贡C、助D、彻标准答案:B 10.孔子主张行仁政、轻徭薄赋,这体现了中国历史上税收的()。

A、有义B、有常C、有度D、统一标准答案:A 11.我国正式出现t;税收t;一词是在 1916 年贾士毅的 ( ) 一书中。

A、《原富》B、《实业计划》C、《民国财政史》D、《赋税论》标准答案:C 12.商是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之一,当时的税收主要采取了()这种低级形式。

A、捐B、贡C、助D、彻 2 标准答案:C 13.税收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一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财政学-税收基本知识

财政学-税收基本知识

第八章税收原理第一节什么是税收●税收的基本属性马克思把税收界定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西方经济学关于税收的学说,一般认为主要溯源于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bbes)的“利益交换说”(Benefit-Exchange-Theory)。

霍布斯认为:“人们为公共事业缴纳的税款,无非是为了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间接税和直接税就是为不受外敌入侵,人们以自己的劳动向拿起武器监视敌人的人们提供的报酬。

”后来,经过洛克、休谟、边沁以及斯密等人提出的社会契约说、利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利益交换说”得到了不断的发展。

20世纪30年代以来,经济学界逐渐提出了新税收学说,认为国家征税除了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供给筹措经费之外,还发挥调节经济的功能(如矫正外部效应、协调收入分配、刺激有效需求)。

●税收的“三性”1.税收的强制性在社会产品分配中存在两种权力即所有者权力和国家政治权力。

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

税收的强制性是税收作为一种财政范畴的前提条件,也是国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必要保证。

2.税收的无偿性政府征税以后,税款即为政府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同政府债务所具有的偿还性不同。

税收的无偿性与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并存。

3.税收的固定性征税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

税收的固定性实质上是指征税有一定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又具有相对稳定性。

税收的“三性”可集中概括为税收的权威性,税收的权威性来源于国家政权的权威性。

第二节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税收术语——纳税人纳税人,又称为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义务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各类企业。

与纳税人有关的一个概念是负税人。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税收法规的重要宗旨。

当前,我国的税收体系逐步向社会公平、便捷靠拢,在法律法规形成的思想导向下,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使得税收改革向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

首先,公平原则是运用税法改善社会公平,这一原理已经深刻地影响了税收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它赋予了税收分配过程的社会意义,强调的是公平的财产分配,以及减少财富不均的问题。

公平原则又可分为公平性和政治正义两个方面,前者强调税收合理性降低贫富差距,弥补社会不公;后者要求税收法律实施时遵循正义道德,确保平等尊严。

其次,效率原则是要求税收法规改善经济效率,以维护社会发展、促进市场运转。

经济效率是指企业、市场以及政府机构在面对有限资源时最大化实现其利益的能力。

在税收方面,效率原则的目的是降低政府的税收负担,最大限度地改善企业、市场经济的竞争程度和效率,有助于制定符合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税收制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推动经济发展。

进一步来看,我国从近年来改革开放后,以“半个世纪让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的口号引起的改革与发展,也让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

同时,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使各种市场行为变得特别激烈,税收的优化、效率的提升也受到重视,使得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两者有了更加紧密的结合。

总之,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融为一体,已经被深刻地融入到税收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这一战略方向以及提高公平性和效率的重要宗旨。

它既鼓励劳动和创新,又保证平等尊严,注重经济效率,表现出了我国完善税收法制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宏观政策调控能力。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10-2316:53在当代社会里,制定一个良好税制,应符合公平、效率、稳定、确实、便利、节省等要求。

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两项最基本的原则。

一税收公平原则(一)税收公平的意义在当代经济学家看来,税收公平原则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的最重要或首要的原则。

一方面,税收的公平性对于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

例如,要是纳税人如实申报并依法纳税,必须使其相信税收是公平征收的,对每一个纳税人都是公平的。

如果人们看到与他们富裕程度相同甚至远比他们富裕的邻人少缴很多税甚至享受免税待遇,如果人们认为现实税制存在着偷漏税或避税的现象,纳税人的信心就要下降,纳税人很可能会因此而千方百计地逃税以至抗税。

另一方面,税收矫正收入分配不均或悬殊差距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爆发革命或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也正是自威廉·配第、亚当·斯密以来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将“公平”“平等”原则置于税收诸原则之首的原因所在。

那么,税收公平的含义是什么?又怎样才能使税收对所有纳税人都作到公正对待呢?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一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这称作“横向公平”(亦称作“横的公平”或“水平公平”)。

二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件不同的人,这称作“纵向公平”(亦称作“纵的公平”或“垂直公平”)。

可见,公平是相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条件来说的,而不是税收本身的绝对负担问题。

或者说,税收公平问题不能孤立地看税负本身,而要联系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

税收负担要和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适应。

(二)衡量税收公平标准如何确定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问题,实质上是衡量税负公平标准的选择问题。

一、税收法定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第一次写入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中。

所谓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由立法者决定全部税收问题的税法基本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国家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

税收主体必须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征税;纳税主体必须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纳税,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原则。

一句话概括:“有税必先有法,无法不可征税”。

一般认为,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素法定,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基、税率、税收优惠等基本税收要素应当由法律规定;二是要素确定,即法律对税收要素的规定必须是尽量明确的,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三是征税合法,即征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课税要素与征纳程序来征收税款,不允许擅自变更。

概括起来,前两点主要是对税收立法的要求,最后一点则是对税收执法的要求。

我国《宪法》、《立法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都有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宪法根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这一规定较全面地反映了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使税收法定原则在税收法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同时在旧《立法法》第8条明确地将财政、税收基本制度作为法律保留事项,只能通过制定法律予以规定。

而在今年3月18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文公布,对税收法定原则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2021自学考试《中国税制》考试大纲:税制原则

2021自学考试《中国税制》考试大纲:税制原则

2021自学考试《中国税制》考试大纲:税制原则一、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税收原则的发展历程,理解不同时期的税收原则,掌握现阶段我国的税收原则和理应注意的几个关系。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西方税收原则(一)古代税收原则威廉·配第的三条税收标准。

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

(二)近代的税收原则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

瓦格纳的四项九端原则。

(三)现代西方税收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稳定原则的具体含义。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原则(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原则财政原则。

法治原则。

公平原则。

效率原则。

(二)坚持税收原则,理应注意的几个关系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完善税制与增强征管的关系。

税务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的关系。

三、考核知识点(一)占代的税收原则(二)近代的税收原则(三)现代的税收原则(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脐下的税收原则(五)坚持税收原则,理应注意的几个关系四、考核要求(一)古代的税收原则识记:(1)威廉·配第的二条税收标准。

(2)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

(二)近代的税收原则识记:(1)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

(2)瓦格纳的四项九端原则。

(三)现代的税收原则1.识记:(1)现代西方的三个税收原则。

(2)公平原则的两个准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的概念。

(3) “内在稳定器”和“相机抉择”作用的概念。

2.领会:(1)三个税收原则的具体含义。

(2)三个税收原则的相互关系。

(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原则1.识记:(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原则。

(2)各原则的具体内容。

2.领会:财政原则、法冶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的内涵和具体要求。

3.应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理应如何应用这四个原则。

(五)坚持税收原则,理应注意的几个关系识记:坚持税收原则,理应注意的三个关系。

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般原则

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般原则

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般原则
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般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税收执法必须基于法律的依据,依法行使权力,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范围。

2. 公正性原则:税收执法应当公正、公平,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偏袒、歧视任何一方。

3. 公开透明原则:税收执法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纳税人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机会参与执法过程,避免执法的隐秘、私下操作。

4. 真实性原则:税收执法应当依据真实的事实,进行查证和核实,不得捏造、篡改数据或证据。

5. 先审后罚原则:税收执法应当依法进行事先审查,对相关行为进行评估和指导,避免纳税人因为无法预见税收法律规定而受到处罚。

6. 效率原则:税收执法应当高效率、低成本,确保税收的及时征收和运用,推动经济发展。

7. 保护纳税人隐私原则:税收执法过程中,需要对纳税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滥用。

8. 法治原则:税收执法应当依法进行,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和决策,而非凭主观意愿或权力任性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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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一)税收原则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

作为国家的特定分配,税收在具体的征收过程中,随着资源从企业和个人向政府部门转移,必然会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既包括积极的影响,也包括消极的影响。

一般来说,国家或政府总是希望发挥税收的积极作用,减少或避免税收的消极影响,因此在制定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和政策时,总是按照一定的基本准则或指导思想来进行的。

这种基本准则或指导思想就是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作为税收制度和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是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税收原则有不同的概括。

例如:针对自由资本主义放任发展的要求,英国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提出了著名的“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的税收四原则,主张国家不干预或尽少干预经济;针对垄断资本主义通过实施社会政策来缓解阶级矛盾激化的要求,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代表人物瓦格纳提出了“财政收入、国民经济、社会正义、税务行政”四项原则;针对现代资本主义加强政府干预、克服经济危机的要求,凯恩斯学派的代表人物凯恩斯提出了“公平、效率、稳定”的税收三原则。

新中国建国以来,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要求,也先后提出过不同的税收原则,如“保障供给、发展生产、简化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区别对待、繁简不同”的原则;“增产不增税”的原则;“公平税负、合理负担、提高效率、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原则等。

尽管各时期税收原则的表述形式和强调的重点不同,但是从基本共性的角度,可以把中国的税收原则归纳为财政、经济、社会三大原则。

1.财政原则也称财政收入原则,其核心是保证财政收入的取得,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物质基础,这也是税收的基本职能。

财政原则具体又可以分为足额、稳定和适度三个方面。

所谓足额就是指税收所筹集的收入要能够满足政府各项基本支出的需要,包括政府机构运转的支出需要、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支出需要和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各项社会政策所需要的财力等。

因此,保证税收所筹集的财政收入能够达到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一个合理比重是必要的,也是衡量足额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

另一方面,由于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方面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因此,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保证中央政府的必要财力,也是贯彻税收的财政原则,体现足额要求的基本含义。

所谓稳定就是指税收所筹集的收入要相对稳定,特别是年度之间不宜剧烈波动。

因此在选择税种、确定税制时,要注重税基的广度和征收的普遍性,要把那些能够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税种作为主要税种,而对于一次性的或偶然性的税度则不宜作为税制设计的重点。

所谓适度就是指税收要取之有度,不能征过头税,否则不仅会伤害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而且也会影响将来财政收入的增长,影响国家的长远利益。

贯彻税收的财政原则,在税制结构上应选择适合国情的主体税种,在税制设计上应采取宽税基、低税率的基本思路,使税收收入足额稳定、征收适度合理。

2.经济原则也称效率原则,是指税收的征收活动要尽可能避免对经济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政府对企业和个人征税,不仅是集中了一部分收入和财富,也是经济资源的转移和重新配置。

这种资源的重新配置既可能提高经济效率,也可能导致效率损失。

因为在市场经济下,税收作为一种政府分配,属于市场经济活动的外部因素。

在未征税时,社会生产和社会消费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会达到某种平衡。

而税收的介入意味着一部分资源的转移,会打乱生产和消费原有的平衡状况,产生的后果不外下面三种:一是改善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弥补了市场的原有缺陷,提高了经济效率;二是没有改变资源配置的基本格局,对经济效率没有影响;三是增加了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使生产和消费失去平衡,从而导致效率损失。

纳税人因纳税而导致的经济利益损失如果大于政府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称之为税收的超额负担。

贯彻税收的经济原则,就是要使税收的征收活动能够发挥调节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引导经济的良性运行,尽量避免使经济结构扭曲或失衡,减少效率损失,尤其要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

为此在选择税种、确定税基、制定税率时,要比较分析各行各业各地区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政策,设计不同的税制方案。

3.社会原则也称公平原则,是指税收对个人收入的调节和再分配要公平合理。

公平分配是保持社会稳定的一块基石,因此税收对个人收入的分配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属于社会再分配。

公平分配的衡量标准除受到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外,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受到该国社会伦理思想的制约。

税收公平的基本含义是以能力标准来衡量,即按照个人的纳税能力(一般以收入水平为依据)来征税,纳税能力较强的个人应承担较多的纳税义务,纳税能力较弱的个人则应承担较少的纳税义务。

为此,税收公平又可以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方面。

所谓横向公平是指对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不分经济成分、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都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征收相同的税收,以体现在纳税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所谓纵向公平是指对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应该实行有差别的税收政策,使其缴纳不同的税收,以体现能者多纳的思想。

纵向公平以横向公平为前提和基础,横向公平则可以看做是纵向公平的一个特例或一个环节。

贯彻税收的社会原则,在确定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个人收入调节类税种的税制时,一般应采用累进税率。

(二)税收负担1.税收负担的概念政府向纳税人征税,必然导致纳税人可支配收入的减少。

税收负担就是衡量纳税人因纳税而承受的经济负担的程度,简称税负。

税收负担实质上是反映了国家和纳税人在收入分配上的量的关系。

税负重表明纳税人可支配收入减少过多,有可能影响纳税人的生产和生活;税负轻则表明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减少不多,纳税对其生产和生活影响不大。

因此税收负担适度与否,不仅涉及国家能够集中的财力有多少,更涉及到是否影响了纳税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进程和社会生活的稳定,所以税收负担是一国政府制定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

2.衡量税收负担水平的指标在现代国家,一国的税制都由多种税组成,从不同的角度就有不同的衡量税收负担水平的指标。

按照观察的层次和角度主要有两类指标:(1)宏观税负指标。

宏观税负足指全社会总的税收负担,也称宏观税率。

衡量宏观税负的指标过去是用税收总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来表示,现在则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用税收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表示,或者用税收总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重来表示。

两个指标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不同的,但算出的数值往往差别不大,因此选用其中一个就可以了。

在实际研究和分析宏观税负时,人们更多地是采用前一个指标。

用税收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指标(T/GDP)来衡量,我国的宏观税负1985年为22.8%,1990年为15.2%,1995年为10.3%,2000年为14.1%,基本上是逐年下降的趋势。

比较一下国际上的情况,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5年的资料,税收占GDP的比重,22个高收入国家平均为36.6%,10个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平均为23.2%,9个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平均为21.8%,5个低收入国家平均为18.2%。

相比之下,我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是非常低的。

(2)微观税负指标。

微观税负是指企业、农民、城镇居民的税收负担。

衡量微观税负的指标主要有:①企业税负指标,通常是用企业所得税负担率来衡量,即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占企业利润总额的比率,这一指标着重表明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对企业实行减税让利的政策,企业的所得税负担率逐年下降,改革前夕企业平均的负担率约为39%,到1993年降为33%,1994年实行新税制后,企业所得税负担率进一步下降,目前平均约为26%,这在国际上属于中等偏下水平;②农民税负指标,通常是用农业税负担率来衡量,即农(牧)民缴纳的农(牧)业税占农(牧)民的农(牧)业收入的比率。

由于我国对农民一直实行“增产不增税”的政策,因此农业税的负担率必然逐年下降,建国初期最高曾达到14.5%,目前只有2%左右;③城镇居民税负指标,通常用个人所得税负担率来衡量,即城镇居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居民收入的比率。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尚不普遍,对多数城镇居民来说是没有这项税负的。

3.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税收负担,特别是宏观税收负担的大小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的,一般认为主要的因素有:(1)经济发展水平。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其宏观税率也较高。

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反映一个国家社会产品和社会财富的丰裕程度以及经济效益的高低。

经济发展水平高不仅标志该国的社会产品和财富的总量较大,增加较多,而且说明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水平也较高,提供的剩余产品也相对较多,这就为提高宏观税率提供了可能。

前面所列举的国外宏观税率的数字说明,经济发展水平与宏观税率之间是呈正相关关系的。

(2)国家职能的大小。

这里主要是指国家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参与程度的大小。

政府对社会资源支配程度高,必然体现为政府活动范围广,规模大,造成国家财政支出的增加,进而导致宏观税率的提高。

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西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增强,财政支出膨胀,税收总额也日益增长。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更加突出一些,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政府需要掌握一定的经济资源实施宏观调控,以弥补市场不成熟所带来的缺陷,因而从理论上讲宏观税率应该高些。

从这个角度也反证了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确实过低。

(3)分配秩序和分配政策的影响。

从前面的叙述来看,无论是宏观税负指标还是微观税负指标,我国的税收负担部是较轻的。

但是企业和农民的感受却不同,他们觉得负担沉重,甚至难以承受。

产生这种名义负担与实际负担的巨大差距的原因之一,在于我国分配秩序的紊乱和分配政策的政出多门,最为突出的是乱收费造成的负面影响:①税外收费过多过滥,增加了负担。

我国的企业和农民除缴纳税收外,还要负担各种行政性收费和摊派,并且这些收费和摊派有愈演愈烈之势。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997年底,全国性的行政性收费项目有344个,全国性基金有421项,省级以下的收费项目多达数万个,年收费总额超过了5000亿元。

如此之多的税外收费必然会大大增加企业和农民的负担。

②税费不分,影响了税收收入。

税与费虽然都是政府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但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是政府参与的规范的分配方式。

收费则是政府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在特定范围内参与分配的一种方式,它具有临时性、区域性和有偿性。

我国的行政性收费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是对当时“统收统支”财政体制的一种补充,在历史上发挥过积极的作用。

但后来在分权的改革思路下,行政性收费迅速扩张,成为地方和部门集中财力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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