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业务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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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基本内容操作方法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基本内容操作方法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基本内容操作方法一、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的基本内容1.出口商向进口商销售商品,并要求进口商开立信用证,保证出口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获得相应款项。

2.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并将信用证开给出口商。

3.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可选择将信用证用于获得融资或进行资金结算。

若选择融资,出口商可通过背书、贴现等方式将信用证转让给银行,并获得相应的融资款项。

4.银行在收到转让信用证后,将为出口商提供相应的融资,并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并最终将款项支付给出口商。

5.若出口商选择进行资金结算,银行将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对进口商支付货款,并向进口商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的操作方法1.出口商与进口商达成购销合同后,出口商向进口商提议开立信用证,并提供相应的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2.进口商根据出口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向所选择的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提供相应的信用证申请书和合同副本。

3.银行对进口商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信用证开证申请。

若接受,银行将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通知出口商。

4.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确认信用证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及银行是否可信和可行。

若满足条件,出口商可选择将信用证用于融资或资金结算。

5.若选择融资,出口商将信用证转让给银行,并提供相应的融资申请和背书文件。

银行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提供融资。

6.银行在收到转让信用证后,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融资,并在付款期限内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7.若选择资金结算,出口商将信用证交给银行,并提供相应的结算申请。

银行按照信用证约定的条件对进口商支付货款,并向进口商收取手续费。

8.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款项支付给出口商,并将信用证结算文件交给进口商。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作为一种灵活的融资和资金结算工具,为出口商提供了更多的融资选择和资金支付方式,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和竞争力。

同时,银行作为信用证的中介机构,对信用证的审查和处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福费廷业务发展,规范业务操作,根据总行贸易融资业务有关规定和福费廷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结合福费廷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福费廷业务是指包买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或卖出因真实贸易背景而产生的远期票据和应收账款的行为。

本操作规程系指农业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或卖出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以下统称信用证、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诺付款行/保兑行/保付加签行(以下统称承兑行)承兑/承诺付款/保兑/保付加签的款项(以下统称承兑的款项),包括福费廷一级市场业务和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其中买入我行承兑的信用证项下款项又称为进口票据包买业务。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指经办行系指经总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业务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办理国际结算业务资格的各级经营机构。

第四条代理福费廷和福费廷卖出业务由国际业务部门直接办理。

自营福费廷、福费廷二级市场买入、进口票据包买业务按照总行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二章福费廷业务术语第五条本操作规程中主要涉及的福费廷业务术语及释义如下:(一)福费廷一级市场业务:指我行从客户处买入或代理他行买入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包括自营福费廷和代理福费廷业务。

1、自营福费廷。

指我行承担承兑行付款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买入客户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

2、代理福费廷。

指我行不承担承兑行付款风险,代理其他银行买入客户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

(二)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

指我行作为买入行从他行买入或作为卖出行向他行卖出的业已办理的自营福费廷业务,包括买入和卖出两个方向。

(三)进口票据包买业务。

指我行作为包买银行买入我行开出并已承兑的信用证项下款项。

我行仍承担开证申请人的信用风险。

(四)承诺费。

指出口商承诺卖出票据至实际融资日超过14天所应支付的费用。

承诺费一次性支付,并依据贴现总额而定。

(五)宽限期。

指从付款到期日至实际收款日的估计延期天数,在计算贴现利息时将宽限期计入实际融资期。

福费廷业务合同样本

福费廷业务合同样本

福费廷业务合同样本合同编号:FF-001甲方:(出口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口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融资需要,希望通过乙方进行福费廷业务,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定义和解释1.1 福费廷业务(Forfaiting)是指甲方将乙方向其提供的远期出口应收账款(以下简称为“应收账款”)的权利向乙方转让,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金额的同时,承担应收账款的违约风险和汇率风险的业务。

1.2 应收账款是指甲方在向乙方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后,乙方按协议支付给甲方的未付款项。

1.3 转让合同是指甲方将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乙方的合同,包括应收账款的相关信息、转让价格及其他相关条款。

一、转让条件2.1 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和利益,并承诺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2 应收账款的转让价款为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转让价款应在本合同签署日后的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2.4 转让价款支付的币种为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

如双方另有约定,应在合同附件中进行明确。

2.5 转让价款的支付应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详细信息如下:账户名称: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三、转让手续3.1 甲方自愿向乙方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并声明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质押、抵消、转让或其他限制。

福费廷申请书

福费廷申请书

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致:中国工商银行分(支)行:
我公司申请对号信用证项下金额为的已承兑/承诺付款单据(应收账款)办理福费廷业务,并同意按照“福费廷业务协议”及“款项让渡函”承担义务。

申请单位(名称以及公章或授权业务章):
(联系人:电话:)
年月日
中国工商银行分(支)行—————————————————————————————
福费廷业务报价确认书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我公司同意贵行报价(详见上述报价表),融资自银行贴现日至信用证(单据)承兑/承诺付款到期日加宽限日止计息。

申请单位(名称以及公章或授权业务章)
年月日。

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为规范银行福费廷业务的操作,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二、定义1. 福费廷:指一种国际间贸易融资工具,是银行为出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服务。

其主要特点是出口商向福费廷银行出具应收账款,银行代为向进口商收款,从而解决了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资金匹配问题。

2. 福费廷银行: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获得银行业务经营许可,在福费廷业务领域进行业务活动的金融机构。

3. 受益人:指应收账款的持有人,即出口商。

4. 付款人:指应付账款的持有人,即进口商。

三、操作流程1. 前期准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后,出口商向福费廷银行申请福费廷业务。

福费廷银行审核出口商的信用情况、国际贸易经验等,并与出口商签订福费廷合同。

福费廷合同应包括福费廷银行开立保函的种类和金额,付款期限,应收账款金额以及相关手续费和利息等内容。

2. 开立保函经过审核后,福费廷银行开立指定期限的保函,保函金额应等于应收账款金额。

保函可为可撤销保函或不可撤销保函。

在开立保函的同时,福费廷银行要求出口商将指定期限内的应收账款汇至福费廷银行账户,并开出支票。

福费廷银行保证如期履约,对应支票将被退回。

3. 通知进口商福费廷银行通知付款人(进口商)支付应付账款。

通知书应包括:(1)应付账款金额;(2)支付期限;(3)开立保函的信息;(4)福费廷银行的账户信息等。

4. 进口商确认付款人收到福费廷银行的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福费廷银行支付应付账款。

福费廷银行收到支付后,即转账至出口商的账户,完成福费廷业务交易。

5. 结算费用福费廷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手续费和利息。

四、风险控制1.信用风险控制福费廷银行应充分考虑出口商和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并加强对其进行审查和控制。

同时,福费廷银行应根据各方信用情况,选择合适的保函类型,进一步控制风险。

2.文件风险控制福费廷银行应详细核查销售合同等贸易文件,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减少因文件不完备或不正确而导致的风险。

福费廷业务操作手册

福费廷业务操作手册

福费廷业务手册外换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福费廷业务简介 (1)1.福费廷业务概述 (1)2.福费廷交易条件 (1)第二章福费廷业务流程 (2)1.所需文件 (2)2.业务流程 (2)第一章福费廷业务简介1.福费廷业务概述福费廷交易是指签约双方以约定的交易价格买卖因商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的业务。

通常该债权已由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

有关的开证行/保兑行/承兑行/承付银行/保付银行等均称为“债务人”。

2.福费廷交易条件1)债务人已对福费廷交易标的的债权工具或应收账款做出承兑或保证付款。

2)我行没有对债权项下已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的义务。

3)信用证业务应遵循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或其此后更新版本的相关规定。

国内信用证业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4)债权项下的条款和条件对于我行是可接受的。

5)福费廷交易相关的债务人及债权所涉国家或地区对于我行是可接受的。

6)我行应同时有开证行和卖出行的福费廷额度。

第二章福费廷业务流程1.所需文件●福费廷总协议●福费廷报价函●转卖行对报价函的确认书●形式和内容均符合条件的单据●债权转让书2.业务流程1)每笔福费廷交易,卖出银行需要向我行提供拟转卖业务的基础交易信息,以及相应的交易条款和条件(如有)。

2)卖出行给我行提供福费廷交易相关的基础信息,如我行同意买入该项基础交易项下的债权,我行应向卖出银行发出一份报价函,列明交易条款和条件。

卖出银行须在报价函规定的时间内向我行确认其是否接受交易条款和条件。

如卖出银行未在报价函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该报价函将自动失效。

收到卖出行回复的确认函后,业务担当要在KIBS系统CRCL02画面申请卖出行在我行的福费廷额度。

额度详细信息如下所示:3)在全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我行应在收到卖出银行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单据后2个工作日内向卖出银行付款,付款金额为应收账款总金额及/或应收账款面值中扣除双方商定的费用、佣金及利息后得到净值。

福费廷业务合同范本

福费廷业务合同范本

福费廷业务合同范本《福费廷业务合同》甲方(包买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口商/债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拟向甲方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福费廷业务定义及金额1. 福费廷业务:指甲方向乙方无追索权地购买因出口商品或服务而产生的未到期债权。

2. 本次福费廷业务金额为:[具体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债权凭证及相关文件经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本票;商业发票;提单或其他货运单据;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2. 乙方保证所提交的债权凭证及相关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三、业务期限及利率1. 福费廷业务期限自甲方支付款项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

2. 利率为:[具体利率],按[计息方式]计算。

四、款项支付1. 甲方在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债权凭证及相关文件无误后,[具体支付时间]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2.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债权凭证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要求乙方补充或更正相关文件。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在票据到期后,自行向票据承兑人或付款人收取款项。

对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的除外。

2. 乙方权利与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款项。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福费廷业务发展,规范业务操作,根据《银行福费廷业务管理办法》和福费廷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结合福费廷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中“业务经办行”指经总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业务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办理国际结算业务资格的具体经办福费廷业务的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我行福费廷业务采取总行授权制,未经总行授权,任何分支机构不得办理福费廷业务。

总行国际业务中心是福费廷业务授权的管理部门,负责对福费廷业务授权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第四条业务经办行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办理福费廷业务。

第二章福费廷一级市场买入业务第五条卖方初次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时,应首先与我行签订《福费廷业务合同》。

第六条福费廷一级市场业务办理流程:(一)卖方每次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时,应提交《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根据卖方的申请,我行对该业务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该笔福费廷业务并向卖方报价;(二)如卖方接受我行报价条件,我行按规定占用债务人授信额度或确定转卖后,与卖方签署《福费廷业务确认书》;(三)在卖方持有票据情况下,应要求卖方将票据背书给我行;在无法取得票据的情况下,应签署《债权转让书》;(四)我行取得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指定银行的承兑/承付通知,或其他符合我行要求的债权凭证后,可根据《福费廷业务确认书》上确定的报价预扣银行利息和相关费用并给予出口商融资;(五)我行致电开证行(保兑行)或承兑/承诺付款行说明受益人已将款项让渡我行;(六)在有偿付银行情况下,应在有关债权到期前三至五个工作日,向偿付银行索偿。

如债务人逾期付款,应及时向其催收并追索迟付利息;(七)在以下情况下,我行应向客户主张追索权:1、因法院止付令、禁付令、冻结令或其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司法命令导致我行未能从债务人处获得偿付;2、客户欺诈,出售给我行的不是源于正当交易的合法有效债权;3、客户违约,未履行与我行签署的《福费廷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其声明与承诺。

关于福费廷业务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福费廷业务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福费廷业务征求意见的函尊敬的各位先生/女士:我司近日计划推出福费廷业务,为此我们希望能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福费廷业务,即福利与费用的延期支付,是一种新兴的供应链金融工具,旨在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此函,向大家介绍福费廷业务,并征求您的宝贵意见。

福费廷业务的核心是以企业的福利资源作为延期支付的手段。

具体而言,企业可以通过将员工福利作为延期支付的抵押物,来获得短期资金支持。

例如,企业可以选择将年终奖金、福利卡、健康保险等作为抵押物,以获取一定金额的贷款或延期付款服务。

福费廷业务的推出,主要有以下几个优势:1. 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许多企业常常面临资金周转紧张的问题,尤其是在季末或年末时。

福费廷业务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这一难题,提供灵活的短期资金支持。

2. 提高员工福利利用率。

通过将福利资源作为抵押物,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员工福利,提高福利的实际价值。

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福费廷业务获得更多的福利选择和更灵活的福利使用方式。

3. 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福费廷业务的借款利率相对较低,相比传统贷款方式,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4. 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

福费廷业务的推出将进一步丰富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发展。

然而,福费廷业务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挑战。

例如,如何确保福利资源的抵押价值和流动性,如何平衡企业的资金需求与员工的福利权益,如何建立合理的风控机制等。

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就福费廷业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善该业务。

欢迎您就以下问题提出您的看法:1. 对福费廷业务的理解和认知程度如何?2. 您认为福费廷业务对企业和员工有哪些潜在的影响和益处?3. 您对福费廷业务的风险和挑战有何看法?4. 您认为我们在推出福费廷业务时应注意哪些方面?5. 您对福费廷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和风控措施有何建议?请您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我们的邮箱或直接回复此函,我们将认真梳理和分析您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福费廷协议书

福费廷协议书

福费廷协议书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就甲方出售给乙方的货物或服务达成了交易,且乙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款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福费廷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交易概述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购买以下货物或服务:1. 货物或服务的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交易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交易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其他相关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交易款项:1. 付款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付款凭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其他付款相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保证所出售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银行企业福费廷业务协议

银行企业福费廷业务协议

《银行企业福费廷业务协议》甲方(银行):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有开展福费廷业务的需求,甲方具备提供福费廷业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际福费廷统一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与解释1. “福费廷业务”是指甲方无追索权地买入乙方因真实贸易背景而产生的经银行承兑/承付/保付的远期债权。

2. “债权凭证”是指经银行承兑/承付/保付的汇票、本票、支票、付款承诺书、信用证等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3. “无追索权”是指甲方在买入债权凭证后,放弃对乙方的追索权,即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不能从债务人处收回款项,甲方均不得向乙方行使追索权。

二、业务流程1. 乙方与债务人签订贸易合同,并约定以远期付款方式结算。

2. 乙方在货物发运后,将债权凭证及相关贸易单据提交给甲方。

3. 甲方对债权凭证及贸易单据进行审核,在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后,与乙方签订福费廷业务协议,并向乙方支付款项。

4. 甲方在债权凭证到期日向债务人提示付款,如债务人按时付款,业务结束;如债务人未能按时付款,甲方自行承担损失,不得向乙方追索。

三、业务金额与期限1. 业务金额为乙方提交的债权凭证金额扣除甲方认为必要的费用和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具体金额以甲方实际审批为准。

2. 业务期限自甲方支付款项之日起至债权凭证到期日止,具体期限根据债权凭证的付款期限确定。

四、利率与费用1. 福费廷业务利率按照甲方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具体利率以甲方实际审批为准。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福费廷手续费、邮电费等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和相关贸易单据。

2. 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审核债权凭证及贸易单据、决定是否开展福费廷业务以及收取利息和费用。

福费廷业务总协议

福费廷业务总协议

福费廷总协议,地址:与外换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92号增1号华侨大厦五层(以下则根据交易地位互称为“卖出银行”和“买入银行”),经充分协商,订立如下福费廷总协议(以下简称“总协议”),其条款及条件适用于双方之间的福费廷交易。

1. 福费廷交易1.1 在该总协议下,福费廷交易是指签约双方以约定的交易价格买卖因商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的业务。

通常该债权已由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

有关的开证行/保兑行/承兑行/承付银行/保付银行等在本协议中称为“债务人”。

1.2 双方进行单笔福费廷交易时需签署福费廷报价函(见本协议之附件1)。

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同样适用于每一份报价函,每一份报价函和总协议应视同一个整体予以理解和解释。

如果总协议与报价函条款出现任何不一致,应以报价函的规定为准,除非双方书面明示同意以总协议为准。

2. 福费廷交易流程2.1 对于总协议下每笔福费廷交易,卖出银行需要向买入银行提供拟转卖业务的基础交易信息,以及相应的交易条款和条件(如有)。

2.2 如买入银行同意买入某项基础交易项下的债权,买入银行应向卖出银行发出一份报价函,列明交易条款和条件。

卖出银行须在报价函规定的时间内向买入银行确认其是否接受交易条款和条件。

如卖出银行未在报价函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该报价函将自动失效。

2.3在全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买入银行应在收到卖出银行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单据(见本协议第5条)后2个工作日(定义参见下文)内向卖出银行付款,付款金额为应收账款总金额及/或应收账款面值中扣除双方商定的费用、佣金及利息后得到净值。

买入银行的付款条件为:(1) 买入银行已收到形式和内容均符合其要求的单据(有关单据见本协议第5条);(2) 报价函及总协议下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均已履行;(3) 卖出银行将相关债权下的全部权益(或部分权益)已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买入银行;(4) 卖出银行已将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福费廷业务合同范本

福费廷业务合同范本

福费廷业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出口商):_______乙方(进口商):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乙方希望从甲方购买货物并采用福费廷方式进行支付,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货物”指甲方根据本合同出售给乙方的商品。

1.2 “福费廷”是指乙方通过银行向甲方支付货款的一种方式,即乙方在货物装运后,向银行申请开立即期汇票,由银行向甲方支付货款。

1.3 “交货日期”是指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给运输方的日期。

第二条货物描述2.1 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购买的货物如下:货物名称:_______货物数量:_______货物单价:_______货物总价:_______第三条交货和运输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将货物交付给运输方。

3.2 货物的运输方式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福费廷支付4.1 乙方应在货物装运后的_______天内,向银行申请开立即期汇票,由银行向甲方支付货款。

4.2 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立即将货物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付货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金 = 货物总价× _______% × 违约天数。

5.2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福费廷支付方式支付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金 = 货物总价× _______% × 违约天数。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_______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实施细则

xx市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实施细则xx银[xx]35号附件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行福费廷业务的管理,规范福费廷业务操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品种,满足客户多层次的融资需求,促进国际结算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相关国际惯例以及本行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福费廷(FORFEITING)又称包买票据。

本办法所称的福费廷业务作为出口贸易融资的一种方式,特指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我行应出口商要求无追索权地买断经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承兑的未到期汇票或经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承付(确认到期日)的未到期债权,以及在承兑交单(D/A)项下,我行应出口商要求无追索权地买断经银行保付的已承兑商业汇票。

我行目前与我行代理行合作开展福费廷业务。

第三条办理福费廷业务的基本条件(1)出口商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与我行保持稳定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往来,信誉良好,收付汇记录正常。

(2)叙做福费廷业务的出口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第四条我行办理福费廷融资的业务范围(1)经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承兑的未到期汇票或经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承付(确认到期日)的未到期债权(承兑电文)。

(2)经连续有效背书的银行保付的已承兑商业汇票或本票。

(3)出口商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项下的开证行,必须同与我行合作开展福费廷业务的代理行有福费廷业务关系。

第二章操作程序第五条接受申请客户填写我行规定格式的“福费廷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向我行提出无追索权融资申请,我行在接受客户申请后,对客户贸易背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融资意向。

第六条价格确定在与出口商初步确定融资意向后,根据业务情况,向我行代理行询价,确定包买价格,在代理行提供价格(含其他相关费用或预先扣费)的基础上,我行加收融资金额的1‰-1.5%作为操作福费廷业务的手续费,并将最终价格报给客户,在收到客户书面确认后,正式操作此项业务。

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合同模版

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合同模版

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合同编号:合同各方:授信人(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电话:传真:邮编:被授信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营业执照号码: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基本户/结算户账号一般户/储蓄户(1)账号(2)账号合同签订地: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为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词语解释本合同中福费廷是指甲方向乙方购买远期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远期债权,一经付款甲方即放弃对乙方的追索权,乙方放弃所出售远期债权项下一切权益。

第二条交易前提条件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叙做福费廷业务。

经甲方审查,未完全满足下列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福费廷业务服务:1、乙方每申请叙做一笔福费廷业务,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2、乙方签署同意接受甲方出具的《福费廷业务确认书》中的报价条件。

3、乙方已向甲方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授权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

4、乙方已按甲方要求填妥有关凭证并提交了甲方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

5、乙方已办妥履行本合同及相关贸易合同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并将相应的审批文件交甲方查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福费廷业务项下的国内信用证应满足以下要求:(1)该国内信用证应声明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应经甲方审核认可。

(2)乙方应在国内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单。

(3)乙方对外提交单据后,收到开证行的到期付款确认书。

7、未出现本合同第五条出现的违约事件。

第三条付款在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举的交易前提条件全部具备的情况下,甲方根据福费廷业务确认书中规定的条件,从已确认到期付款的债权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和相关费用后,将款项支付给乙方,并放弃对乙方的追索权。

乙方放弃所出售远期债权项下一切权益。

银行福费廷总合同模版

银行福费廷总合同模版

福费廷总合同合同编号:xx 福字第号甲方(包买商):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职务:乙方(申请人):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职务:现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守合同所有条款。

本合同仅是对甲、乙双方在办理福费廷业务时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授信承诺,乙方在甲方办理的福费廷业务均受本合同约束。

本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内容以经甲方核准的乙方福费廷申请书为准,经甲方核准的福费廷申请书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福费廷1.1甲方作为包买商,对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交的,以乙方为受益人的出口信用证、跟单托收或汇款项下,已经由甲方认可并证实的开证行/保兑行/托收保付行承兑电,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受限于本合同的规定,予以无追索权地贴现。

1.2乙方已完全履行了上述承兑电对应的贸易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上述承兑电系基于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

1.3乙方对上述承兑电对应的票据拥有完整的票据权利,无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也未向任何第三人做出过全部或部分转让该票据权利的承诺或约定。

1.4乙方对上述承兑电的转让为完整的票据转让,甲方因此取得完全的票据权利。

1.5本合同项下福费廷业务的贴现率、宽限期根据付款期限、承兑行信用评级及进口商所在国家(地区)和具体办理福费廷业务时的国际市场利率水平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6如因欺诈、基础贸易违约等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取得或实现完整的票据权利或承兑电项下权利,或因第三人就相关票据主张权利而影响甲方作为善意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因此具有了对乙方追偿已贴现款项的权利,有权直接从乙方在xx银行开立的账户中扣收已贴现款项及相关利息、费用。

1.7如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出具止付令而到期未能履行付款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追索。

1.8在办理具体福费廷业务时,甲方根据《福费廷申请书》中约定的金额预扣款项,用于支付国外银行费用,如实际收汇时国外银行扣费低于预扣费用的,甲方将差额部分转入乙方账户,收汇时国外银行扣费超过预扣费用的,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账户上自动扣划差额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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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福费廷业务确认书
编号:
致:
在下列条件满足的前提下,我行同意办理贵司年月日提交的《福费廷业务申请书》(贵司参考号:)所述交易项下福费廷业务:
1. 贴现条件(适用的条件在□内划x,如条件已满足,可以不选):
□贵司在信用证效期内向我行交单或委托我行办理出口托收业务;
□我行收到有关银行承兑/承付/保付通知;
□我行收到符合条件的票据及/或单据;
□贵司履行合同义务,获得相应的债权;
□贵司将债权转让给我行;
□贵司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我行收到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事宜的确认;
□其它条件:。

如在年月日前,上述贴现条件未满足,我行在该确认书下的报价失效,我行解除按照本确认书的条件受理该笔福费廷业务的义务。

2.买断债权的币种及金额:
币种为:。

金额为:(大写);
(小写)。

3.融资期限:自我行向贵司支付买断款项之日起至有关债权到期日止,另加个工作日/日历日(宽限期)
4.利息
(1)融资利率:
外币:支付买断款项之日前两个工作日由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Ltd. (IBA)在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的____个月LIBOR/HIBOR +____%P.A.。

人民币:□____%P.A. □____SHIBOR+____%P.A
(2)利息计算(备注:本条款利息计算系采用直接贴现法。

若采用其他贴现方式,应按照《福费廷贴现利率确定及贴现息计算方法》对利息计算进行修改。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应收账款金额x实际天数x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

(3)收息方式
□融资时预收□其他:
5.费用
鉴于我行在福费廷业务中为贵司提供下列服务:
联系代理行、安排资金,办理转卖手续;
承担债务人国别风险、信用风险,
贵司同意向我行支付下列费用:
(1)风险承担费
风险承担费率:% P.A.
□从我行向贵司支付的买断款项中扣收
□贵司授权我行从贵司账户中主动扣收
(2)承诺费(此为选择性条款,若不适用需删除)
承诺费率: % P.A.
承诺期:从承诺生效日年月日起至我行向贵司支付买断款项之日止的实际天数
□从我行向贵司支付的买断款项中扣收
□请贵司于每月/每季(二者择一)初向我行支付
□预收承诺费(到期后按实际承诺期多退少补)
如贵司在承诺生效日后及我行向贵司支付买断款项前提出撤销此笔福费廷业务,则按承诺生效日起至我行收到贵司撤销此笔福费廷业务申请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承诺费,贵司授权我行从贵司账户中主动扣收或立即支付承诺费。

(3)国内/外银行费用:国内/外银行费用由贵司承担
□预扣国内/外银行费用(到期后按国内/外银行实际收费多退少补)
□到期后根据国内/外银行实际扣费,贵司立即支付我行或授权我行从贵司账号中主动扣收
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如贵司接受本确认书所列报价条件,请由有权签字人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将其中一份在年月日之前退回我行。

如我行在上述日期之前没有收到贵司的同意确认,则此确认书自动失效。

本确认书构成我行与贵司签订的编号为的《福费廷业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有权签字人/经办人:
年月日
盖章:
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我司同意接受贵行上述所列福费廷业务条件,并重申我司将遵守与贵行签署的《福费廷业务合同》中的有关声明与承诺、义务。

请贵行为我司有关交易办理福费廷业务。

我司账户信息如下:
买断款项入账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费用扣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
有权签字人:
年月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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