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各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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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大一上知识点

法理学大一上知识点

法理学大一上知识点法理学是法学的核心学科之一,主要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法律规则的起源、性质、目的等问题。

以下是法理学大一上的主要知识点:一、法律的概念和特点1.法律的含义和本质2.法律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永久性等)3.法律与道德、习惯、规则的区别二、法理学的学科方法和研究对象1.法律哲学与法学方法论2.法律规则的分类和构成要素(法条、法理、判例等)3.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方法(立法者意图、文本解释、历史法学派、现实主义等)三、法律规则与正义1.正义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平等、公正、自由等)2.法律正义理论(功利主义、自然法学说、正义社团主义等)3.法律的正义性评价标准四、法律系统和法律价值1.法律体系的概念和基本结构(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2.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上位法、下位法、同级法等)3.法律的价值(秩序、公平、安全等)五、法律规则的有效性和效力1.法律规则的生效和确定2.法律规则的效力(绝对效力、相对效力等)3.法律规则的效力法理(效力原则、效力时间、效力范围等)六、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2.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主体、客体、内容等)3.法律关系的产生和终止七、法律制定和实施1.法律的制定程序(立法机关、立法程序、制定方式等)2.法律的实施机关和方式(行政、司法、自愿等)3.法律的监督和八、国内外法律制度比较1.中外法系和法律文化(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宗教法系等)2.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比较(中国、美国、英国、德国等)3.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和争议以上是法理学大一上的主要知识点,涵盖了法律的概念、特点、规则解释和适用方法、法律与正义的关系、法律体系、有效性和效力、法律责任和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法律的本质和运作机制,为后续的法学学习打下基础。

《法理学》考试章节重点

《法理学》考试章节重点

法理学第一章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学的产生的条件主要有两个:首先,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5、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原则区别有:(1)指导思想不同。

剥削阶级法学的指导思想形形色色,但都是唯心史观。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做为自己的指导思想。

(2)阶级基础不同。

剥削阶级法学都是有意或无意地为剥削阶级服务,为剥削制度辩护,是镇压和欺骗劳动人民的思想武器。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的体现,它公开申明自己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

(3)在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上不同。

剥削阶级法学在根本上是少数人利益的体现,所以竭力掩饰和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标榜“客观主义”,说自己是超阶级的、无阶级的,而实际上处处表现了它的阶级性。

马克思主义法学公开承认自己是阶级性和科学性的辩证统一。

(4)一系列根本的理论观点有原则上的不同。

首先,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

其次,关于法是否具有阶级性问题。

第三,经济基础对法的作用问题。

最后,关于法的发展问题。

6、邓小平民主与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1)关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2)关于“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和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的理论(3)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的理论(4)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理论(5)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法制建设的理论(6)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倡廉和法制建设重在教育的理论(7)关于人权的理论(8)关于“一国两制”的理论(9)关于部门法制建设、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理论(10)关于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主、法制建设的领导的理论7、法学体系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又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二)2024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二)2024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二)引言概述: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性学科之一,涉及法律的本质、规则的解释和制定、法律的效力和实施等内容。

本文将重点介绍法理学中的重要知识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原理和规则。

正文:一、法律的定性与量化1. 法律的定性概念和特点2. 法律的量化方式及其意义3. 法律的定性与量化在不同领域的应用举例4. 法律定性与量化之间的关系与互动5. 法律定性与量化的限制和挑战二、法律的效力与解释1. 法律效力的分类及其特点2. 法律效力的建立和变更条件3. 法律解释的方法和原则4. 法律解释的主要学说及其争议5. 法律效力与解释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三、法律的适用与适格1.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与方法2. 法律适用的主体和程序规定3. 法律适用的特殊情况与困难4. 法律适格的概念和要素5. 法律适格的判断标准和应用实践四、法律的实施与追究1. 法律实施的机构和方式2. 法律实施的程序和要求3. 法律实施的约束与保障机制4. 法律追究的主体和主体责任5. 法律追究的程序和效果评估五、法律的演变与比较1. 法律演变的类型和过程2. 法律演变的原因和影响因素3. 法律演变的历史和实证研究4. 法律比较的方法和目的5. 法律比较的实践与意义总结:通过对上述重点知识点的阐述,可以看出法理学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的定性与量化、效力与解释、适用与适格、实施与追究以及演变与比较等方面的内容都是法理学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掌握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则,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素养。

同时,也需要认识到法律理论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我们应该持续学习、探索和反思,以适应法律科学发展的要求。

考纲整理法理学必背知识点

考纲整理法理学必背知识点

第一章·法的研究对象1.法律现象【1999年,名词】:从宏观上讲,法律现象是社会现象的一种,其特点就是必须和法定权利义务相联系,凡是和法定的权利义务有直接联系的思想认识和各种活动都是法律现象。

2.法学: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3.法学体系: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指法学研究的各分科,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往往有不同的法学体系,4.律学【2005年,名词】:根据儒学原则对以律为主的成文法进行讲习、注释的法学。

它不仅从文字上、逻辑上对律文进行阐释,也阐述某些法理。

5.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2004年,论述】:1)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a)所谓“一般法”首先指发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

b)“一般法”其次指古今中外一切法。

法理学应是对古今中外一切类型的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的情况的综合研究,它的结论应能解释法的一切现象。

c)我国的法理学也应当以研究自己的法律问题和法制建设为主,即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建设和现行法律为主,其起点、重心和归宿都必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

2)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的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一般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

a)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b)它以其对法的概念、法的理论和法的理念的系统阐述,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的性质、作用、内在和外在的变化。

c)它所处理的主要是法律的一般思想,而不是法律的具体知识。

因而,法理学的论题是法学和法律事件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是法学各科解决其具体问题的前提,也是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前提。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第1,2章导论,法的概念导论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总称,我们的理解:一类是可见的外在的法律现象,即为规范——制度型法律现象;另一类是不可见的内在的心理——观念型法律现象。

2.应当注意的是,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学术分科实际上阐明的是法学的不同品质。

首先,法学是理论性的。

其次,法学是实践的。

3.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以一般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求法的一般原理为任务的学问。

现代法理学注重于对法律用语及专门名词的分类和进一步理解。

4. 法理学的性质和任务: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

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

5.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两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他们揭示了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利益的冲突,法律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等客观规律。

他们指出法律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揭示了法律与阶级、国家的联系。

6.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7.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权制度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西方法治文明和中国国情特点三者结合。

◆核心架构:马克思主义法学三位一体的本原结构,即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

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

■体现上述基本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共性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对立的一面,即要以坚持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前提,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展之目的)。

◆理论特色:“五个更加”。

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帮助;更加重视以社会公共利益约束和限制个人以享有和行使权利为名的任性;更加重视以公共社会福利平等再分配来调节在自由的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强弱分化、贫富差别;更加重视防止阶级分化、阶级矛盾、阶级冲突在我们这个社会重演;更加重视防止官员腐败、国家权力滥用和国家脱离人民监督和控制的倾向。

舒国滢《法理学》要点

舒国滢《法理学》要点

法理学第一章要点:1.按照古老的知识分类,法学是一门实践知识或实践学问。

2.中国古代的律学和西方的法学形成的历史条件有所不同。

3.实践性构成了法学的学问性质。

4.法学研究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法律制度问题,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如何相互对应问题。

5.法学有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6.在学者的著作中,“法理学”与“法哲学”有时作区分,但也经常互换使用。

7.法理学的体系是开放的,应当从研究范围及功能两个角度来认识这个体系。

8.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和地位,学习法理学对于法科学生具有重要意义。

法理学第二章要点:1.应该从法的自身的角度去确定何为法的内容、何为法的形式。

由于法的内在矛盾和各种条件的影响,法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可能呈现出复杂性。

2.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是贯穿于法的各个领域、环节、法律部门和整个法的运动过程的法律现象。

在理解权利时,应看到它与权力的区别。

3.权利和义务作为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他们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结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

4.在历史上,法的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习惯法、判例法、制定法等。

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制度下,其地位和作用也并不完全相同。

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法的两种主要形式,其划分标准为法律是否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作为其存在状态。

6.法的形式受到法的传统的影响。

7.西方法学家通常认为,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个: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以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

对当今世界影响最大的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

它们由于形成的历史传统不同,而存在很多差别。

法理学第三章要点:1.法律渊源是指被承认具有法的效力、法的权威性或具有法律意义并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或准则来源。

2.国内法学界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的认识表现出分歧和混乱。

法的形式和正式法源是不可以相互代替的,它们具有不同的意义和不同的认识角度,归属不同的概念框架和范畴。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一)2024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一)2024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一)引言概述: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原则和逻辑的学科,它在法学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档中,将给出第一部分的法理学知识点归纳。

分为五个大点,每个大点下又有五至九个小点进行详细阐述。

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全面梳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并将其应用于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

正文:一、法的概念和种类1. 法的定义和本质2. 天然法与人为法3. 公法与私法4. 国际法与国内法5. 物质法与形式法二、法律的效力和适用1. 法律效力的概念和表现形式2. 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3. 法律解释与法律解构4. 有效法与无效法的区分5. 法的追溯和不追溯原则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1. 法律制度的组成和层级2. 主权法与次级法的关系3. 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区别4. 理性法与历史法的特点5. 内容法与程序法的联系和区分四、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1. 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构成要件2. 法律责任的主体和客体3.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4.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5. 法律权能与法律行为的联系与区分五、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理论1.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2. 实证法学与规范法学3. 归纳法学与演绎法学4. 法律学派和法学理论5. 逻辑推理与法律推理的关系总结:通过对法理学知识点的归纳,我们了解了法的概念和种类、法律的效力和适用、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以及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理论等五个大点。

这些知识点为我们理解和应用法律提供了基础。

在法律实践中,我们应当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原则和规定,以公正、公平和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通过不断学习和探索法理学知识,我们可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法理学》学习要点概要

《法理学》学习要点概要

《法理学》学习要点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第一节]1、法学的概念和法学的研究对象2、法学的性质和职能[第二节]1、法学产生的条件2、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区别3、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内容[第三节]1、法学体系2、我国法学体系的划分3、法理学的概念4、法理学的研究对象5、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第四节]1、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2、法学、法理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3、法学、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4、法学、法理学与其它有关学科的关系[第五节]1、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2、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方法第二章法的起源[第一节]1、社会调整的概念2、什么是个别性调整?它有哪些优缺点?3、什么是规范性调整?它有哪些优缺点?4、简述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第二节] 1、简述原始社会调整的特点[第三节]1、法产生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根源2、法产生的标志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的主要区别第三章法的概念[第一节]1、法的语源和词意2、法的外部特征[第二节]1、法的内容2、法的阶级本质的特点3、试述法的本质(法的本质的层次)[第三节] 1、法的概念的几个基本方面[第四节] 1、法的定义2、如何认识(剖析)法的定义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第一节]1、法的作用和职能的概念2、法的作用和职能的分类3、什么是法本身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4、什么是法本身的职能(专门法律职能)?它包括哪些?5、什么是法的调整性职能和法的保护性职能。

6、如何正确理解法的阶段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第二节]1、法的价值的概念、特征和范围2、法的工具性价值的表现3、什么是法本身的价值?表现在哪些方面?4、法与利益的一般关系5、法与自由、秩序、正义、效益的关系6、法在协调自由、秩序、正义和效益之间关系的作用第五章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第一节]1、法制的含义2、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3、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4、法系的概念5、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第二节]1、法的历史类型变更的原因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的联系性3、法律移植的概念[第三节]1、奴隶制法的概念和特点2、封建制法的概念和特点3、自由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点4、当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点第六章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第一节] 1、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建立社会主义法的指导思想[第二节]1、试述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试述中国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3、新中国是如何废除旧法创建新法的?4、如何理解过渡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法制为社会主义法的创建积累了经验?第七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第一节]1、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的表现2、形成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并把它上升为法律的重大意义3、为什么说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第二节] 1、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的表现2、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调整器?[第三节]1、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剥削阶级法的强制性有何不同?[第四节]1、试述社会主义法与“一国两制”2、“一国两制”的含义[第五节] 1、法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法的原则的概念2、试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3、研究法的原则的意义第八章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第一节]1、简述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2、简述法与生产力的关系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关系[即,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4、社会主义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作用(关系)5、社会主义法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第二节]1、法与政治的联系和区别2、社会主义法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3、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第三节]1、社会主义法与精神文明的关系2、社会主义法对文化建设的作用(关系)[第四节] 1、科学技术与法的相互影响[第五节] 1、我国法律调整对外关系的基本方式有哪些?第九章社会调整系统中的社会主义法[第一节]1、什么是社会规范?它有哪些特点2、社会规范的种类3、什么是社会调整系统?4、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的区别[第二节]1、试述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的关系2、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区别[第三节]1、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2、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一致性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互作用4、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第四节]1、什么是习惯?社会主义法与习惯的关系如何?2、什么是社会团体规范?它与社会主义法的共同点和区别如何?3、技术规范的概念和分类4、什么是法律技术规范?第十章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调整及其机制[第一节]1、什么是法律调整?它有哪些特点?2、什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它有哪些特点?[第二节]1、什么是法律调整的方法?不同的法律调整方法体现在哪些方面?2、简述法律调整的方式3、简述法律调整的类型[第三节]1、什么是法律调整的机制2、法律调整的过程分为哪几个阶段?3、法律调整机制的四个基本要素第十一章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第一节]1、什么是法制?什么是法治?2、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3、什么是法律秩序[第二节]1、如何认识民主的概念2、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区别3、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第三节]1、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2、为什么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历行法治既是重要的,又是复杂的、长期的?第十二章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第一节]1、法律意识概念2、如何理解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3、法律意识的分类4、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5、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第二节] 1、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主要条件和途径[第三节]1、法律文化的概念第十三章法的论制1、法的创制的概念2、全面理解法的创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3、法的创制的基本形式有哪些?4、我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程序有哪些步骤?5、试述我国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6、立法技术的概念7、立法技术的分类第十四章法律规范[第一节]1、什么是法律规范?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概念?2、法律规范的特征有哪些?[第二节]1、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2、如何理解命令性规范?[第三节]1、法律规范的种类有哪些?2、什么是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3、如何认识专门化规范?4、什么是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积极义务性规范5、什么是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对确定性规范?6、什么是任意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7、任意性规范与相对确定性规范的异同。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上课也许没认真听,假如有遗忘的请联系下,及时补充,感谢!第一编法学概论第一章:一、法学体系的划分(一)从部门法划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二)从认识论划分: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二、边缘法学边缘法学指横跨两个学科或由两个学科整合而成的,如:法律社会学,法律内心学,法医(表现为法学+其他学科)第二章:一、法理学在中国的进展1、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是中国法理学进展的客观基础;2、改革与开放是我国法理学进展的历史课堂;第三章:一、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1、法理学是法学的普通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办法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第二编法的本体第四章一、啥是法(名解-重点掌握)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确认、爱护和进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概念反映出的四方面内容:规范性;强制性;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二、法的本质1、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三、法的特征1、特别规范性,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3、权利义务性,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4、国家强制性,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第五章一、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二、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对各种法律事实举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概念与日常日子用语中的概念别同,它具有明确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

法律概念是构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原子,是法律知识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1、内容分:涉人;涉事;涉物2、涵盖面分:普通法与部门法;3、所涉及的对象分;主体、客体、内容、事实;四、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作为构成法的最要紧的要素,指的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讲是对一具事实状态给予一种确定的法律指示和规定。

法理学重点章节

法理学重点章节

法理学重点章节第一章法的本体(法的起源) 1.原始社会的法律不存在(奴隶制法律产生) 2.奴隶制法律是从原始社会的习惯演变而来。

(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公证审判、法官职业化) 3.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丰富了法学理论宝库,但不够完备。

4.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形成较早。

(罗马法)第二章法的运行(法的运行的机制) 1.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给法提出了许多新问题。

2.法的制定,需要采用科学的民主立法程序。

(宪法)第三章法的价值(法的功能) 1.法的价值概念:法对特定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调整与控制,从而对该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具有指引、评价、教育和预测作用的属性。

2.法的基本价值的层次性:人类社会有两种基本的法律价值,即自然秩序的维护和人的自由发展。

3.法的价值的实现:通过法律制度实现,即对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的设计上,应当充分体现和满足法的基本价值。

4.规范法律价值的实现:就是将某一法律规范内含的价值通过法律规范表现出来,实现规范所规定的价值的一种活动。

第四章法的渊源(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是指法所来源或者从属于的特定法律部门或者特定法律制度的总称。

2.法的渊源的构成:法的渊源包括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

国内法渊源:国内法律规范和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二)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是建立在农耕经济基础之上的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文化,这种文化虽然也不可避免地打上深深的农业社会的烙印,并且一直以天朝大国自居,轻视甚至蔑视“下民”的人权,但是它相对于同时代西方的文化,却又表现得更为自信、宽容和开放,其显著特征就是接纳吸收了外来法律文化,与此同时又以批判的眼光,总结、继承和超越外来法律文化。

封建时期法律理论的主要内容,有儒家的天命观和君权神授说、法律神权主义、德礼合一、法律无为主义和仁政思想等,另外还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黄老之学的民本思想,杨雄的“为人者,莫重于义”,董仲舒的“春秋决狱”等等。

法理学要点整理

法理学要点整理

法理学要点整理法的价值一、概述(一)法的价值1、定义: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2、范围:(1)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时能够保护或促进哪些价值——人权、秩序、自由、正义、效率都需要法律来维系和促进;(2)法本身所应当具备的本质和属性——逻辑严谨、简明扼要、明确易懂;(3)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二)法的价值体系1、基本特征(1)价值属性:由一组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法的创制、实施相关的价值所组成的系统;(2)价值主体:由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集团所持有的一组价值所组成的系统;(3)价值体系的结构:由法的价值、形式价值和和评价标准三种成分组成的价值系统A、目的价值:多元性、时代性——基础地位B、形式价值: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必要条件;C、评价标准:解决价值确认与确定价值位阶——证成目的价值的准则;评价形式价值的尺度(两者相互依存)·我国的法制建设应坚持的评价标准或原则:a、生产力标准:是否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是否有利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我国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b、人道主义标准:以人为本有助于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与能力的全面提高c、现实主义原则:从社会实际出发d、历史主义原则:用历史的眼光看历史(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1、冲突:公平VS效率;自由VS秩序2、冲突的原因:(1)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性价值目标的多元化;(2)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法的价值冲突更为常见和复杂3、解决法律价值冲突原则(1)价值位阶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先于在后的价值;(其中涉及的法益较其他法益是否具有优越性)(2)个案平衡原则:同一位阶的……,综合考虑需求和利益,使解决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3)比例原则: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该使被损害的价值减到最小限度二、法的基本价值(一)法与秩序1、“秩序”: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2、秩序观:(1)等级结构秩序观:把人分为不同的等级,各等级之间不得互相僭越,要求任何人不得破坏这种秩序;(2)自由平等的秩序观:资产阶级保护自由平等的竞争、反对政府干预、消除封建专制势力的愿望;(3)“社会本位”秩序观:强调“社会统治”“社会连带”及“个人与社会的和谐”(4)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A、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B、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C、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的秩序,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剥削和阶级之后,才能建立起来。

《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认识西方法学派别的发展历史。

名词解说 :各法学派别。

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整体上来说,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 ,大概认识即可。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整体上来说 ,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 ,大概认识即可。

第四章法理学概括本章的核心问题是 :法理学是什么 ?其答案的四个重点都要睁开掌握。

其余知识点认识即可。

第五章法的观点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 :法 ;法的作用 (通告 ;引导 ;评论 ; 展望 ;教育 ;强迫作用。

(2 简答题 :法的基本特色 ;法的实质 ;法的作用 ;法的限制性。

第六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劳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法的渊源 ;法的形式 ;今世中国主要法的形式 (特别是行政法例 ;地方性法例 ;自治规章 ;行政规章等概念;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法的清理;法的汇编;法的编纂 ;法的分类 (六种分类各自波及的观点 ;法的效劳 ;法的溯及力。

(2 简答题 :今世中国主要法的渊源 ;法的形式和法的渊源的界分 ;今世中国主要法的形式 ;法的汇编和法的编纂的差异 ;法的一般分类 ;法的效劳范围 ;法的效劳的矛盾与协调第七章法的因素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 :法的因素 ;法律观点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分类 (详细各样分类的观点都要掌握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的分类 (政策性原则和公义性性原则 (2 简答题 :法的因素的特色及分类 ;法律观点的功能 ;法律规则的逻辑构造、特色 ;法律规则的分类 ;法律原则的功能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差异 ;法律原则的合用。

第八章法律系统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法律系统;法律部门;今世中国的法律系统(主假如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的观点(2 简答题:法律部门的区分标准和原则第九章权益和义务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权益和义务的观点 ;权益和义务的分类 (详细的分类都要掌握 ;(2 简答题 :为何权益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围 ? 权益和义务的实质、特色和作用;权益和义务的分类;权益和义务的关系;为何说现代法律是以权益为本位的 ?第十章法律行为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构造 ; 法律行为确实认;法律行为的分类(各样详细分类都要掌握(2 简答题:法律行为的基本特色 ;法律行为的构造 ;法律行为的基安分类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本章的知识点主要走:(1 名词解说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分类(各样详细分类都要掌握;权益能力 ;行为能力 ;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 ;事实组成 (2 简答题 : 法律关系的特色 ;法律关系的分类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法律事实的分类第十二章法律责任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此中详细的各样分类都要掌握;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纳;归责;免责(2 简单题:法律责任的实质;法律责任的组成;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纳的原则;法律责任的担当方式 ;法律责任的减少与免去第十三章法律程序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法律程序 ;自然正义 (自然公正原则;正当程序;(2 简答题:法律程序的特色;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法律程序对法律合用的作用 ;正当程序的特色 ;正当程序的意义第十四章法的历史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法的历史种类 ;法系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2 简答题:法的发源的一般规律;法与原始习惯的差异;奴隶制法律制度的特色 ;中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差异 ;资本主义法的原则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 ;第十五章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 :法律的演进 ;法律发展 ;法律继承 ;法律移植 ;法制改革 (2 简答题 :法律演进与发展的特色 :法律演进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法律继承的特色 ;法律继承的原由和内容;法律移植的原由 ;法律移植的实践 ;法制改革的意义 ;今世中国法制改革的必需性;今世中国法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法理学各章要点解析

法理学各章要点解析

第一章名词:法的定义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1、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点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⑴法是“意志”的体现;⑵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⑶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⑷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本质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的基本特征⑴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⑵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⑶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⑷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3、法的要素有哪些?各要素的特点和功能、主要分类?法的三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特点和功能:法律概念是对法律事实进行定性的,既确定事件、行为和物品等的“法律性质”和“社会性质”,又确定事件、行为和物品等的“法律性质”,从而为人们认识和评价法律事实提供了必要的结构。

没有这个结构,就无法对事件、行为和物品作出法律评价和法律处理。

主要分类: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法律规则:特点和功能:⑴微观的指导性;⑵可操作性,亦即可适用性;⑶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主要分类:⑴从性质上分: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权利义务复合规则;⑵从形式特征上分:规范性规则、标准性规则;⑶按其功能分:调整性规则、构成性规则。

法律原则:特点和功能:⑴较宽的覆盖面;⑵宏观上的指导性;⑶稳定性强。

主要分类:政策性原则、公理性原则4、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⑴规则在适用时,要么有效,要么无效;它或是被遵守,或是被违反。

但法律原则的适用则比较灵活。

⑵在一个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如果互相冲突,其中必有一个是无效的。

而原则交错的时候,原则之间的冲突必须根据每一个原则在既定场合中的相对分量来解决。

第二章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的理论⑴揭示了法的起源的经济根源。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法理学
第一编法学导论
●第一章P3~P14
第一节法的研究对象P3
概念: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和认识成
果的总称。

划分: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二、中国法学的历史
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P6~P7
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
1.阶级分析方法
2.价值分析方法
3.实证研究方法:
(1)社会调查方法
(2)历史研究方法
(3)比较研究方法
(4)逻辑分析方法
(5)语义分析方法
第五节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
●第二章法理学概述
法理学:是“对法律的一般性研究,着重于考察法律中最普遍、最抽象、最基本的理论和问题”
法理学的性质:1. 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宏观整体)
2.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3.是法学的方法论;
4.是法学的意识形态
●第三章
第二编法的本体
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四编法的运行
第五编法的价值第六编法与社会。

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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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以下是店铺整理的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供考生们学习!更多考试内容请关注店铺!一、法的概念的争议历史上,不同的法学家基于各自研究视角的不同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法的概念。

到目前为止,关于“法是什么”,中外的法学家们并没有达成共识。

但是,对于法律人的职业来说,法的概念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法律实务中,法律人所持的法的概念的立场不同,对同一个案件所做的法律决定就不同,而且法律人在一定的时间压力下必须要做决定。

这样,法律人在处理一些案件获得法律决定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立场选择。

如果法律人没有自己的立场,“将很容易在无意识当中成为权力所有者的工具,成为权力者的法政策目标,甚至罪恶的法政策的工具”。

①围绕着法的概念的争论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依据人们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对法与道德的关系的不同主张,我们大致上可以将那些形形色色的法的概念区分出两种基本立场,即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法的概念。

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是分离的。

具体来说,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

②法实证主义者是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的:权威性制定(authoritative issuance)和社会实效(social efficacy)。

有的法实证主义者是以权威制定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有的是以社会实效作为定义要素。

但是,更多的法实证主义者是以这两个要素的相互结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

这两个定义要素可以在不同方面进行联结,而且可以从不同方面解释它们,因此,就产生出了各种各样的法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

《法理学》重点内容

《法理学》重点内容

第一章法的概念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法律规则的分类:按照行为模式的不同,分为权威性、命令性和禁止性三种法律规则,或者分为授权性与义务性(令行禁止)两种,这里讲的授权包括授予权利或授予权力。

法律概念是法律上规定的或人们在法律推理中通用的概念。

★当代中国法的本质: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首先应了解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所以,我国的宪法、法律、法规等等,首先反映了党的主张,但党的主张与广大人民的意志是统一的,不可分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在阶级本质上都可以说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这种共同意志首先是指工人阶级的意志,我国目前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也代表了广大农民和知识分子的意志。

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基础。

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支基本力量。

我国现阶段的法也包括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意志。

第二章西方三大法学流派自然法学派特征: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应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

其具体特征包括:1、关于法的本质,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2、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

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 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3、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

4、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特征: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特征揭示了法的技术性、工具性、独立性,其特征包括: 1、着力分析真正的法或“严格意义的法”,即国家制定的法律“国家法”,也实在法或实证法,而不是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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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个法律部门。
第8章
1、基本概念:法律权利、法律义务
2、了解中外历史上关于权利、义务的观念,了解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学说。
3、掌握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分类;理解权利和义务相互关系。
第9章
1、基本概念:法律行为
2、掌握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法律行为的结构和主要分类,了解关于法律行为的理论学说。
第1-3章
1、基本概念:法学、法理学
2、了解法学研究对象、历史(主要法学流派)、研究方法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3、了解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性质、体系、意义和方法等。
第4章
1、基本概念:法
2、掌握并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主要观点。
3、掌握法的基本特征。
4、了解并理解法的作用和法的局限性。
补充: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第10章
1、基本概念: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事实、法律事件
2、掌握法律关系的特征、分类,了解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哪几方面。
3、掌握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资格;掌握法律客体的特征和种类;了解法律事实的种类。
第11章
1、基本概念: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2、掌握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种类;了解关于法律责任概念、本质的主要观点。
第13-15章
1、基本概念:法的历史类型、法系、法律演进、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改革
2、掌握: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法律演进的类型和基本规律、法律移植的类别和原则。
3、了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及其特征、法律继承的原因和内容、法律移植的主要理论观点和必然性、法制改革的意义和我国法制改革必要性和基本内容、法律的现代化、国际化、全球化、区域化、本土化和各自特征和内容。

马克思主义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5章(参考《立法法》)
1、基本概念:法的渊源、法的效力、法的溯及力、法的效力等级
第16、17、18章
1、基本概念:立法、守法、执法、司法
2、掌握立法、守法、执法和司法各自的特征和原则、我国的立法机关及其权限;了解立法体制的类型、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3、了解法律职业及相关制度。
第19章
1、基本概念: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
2、掌握法律推理的过程、法律形式推理的种类和适用、辩证推理的适用;掌握我国法律解释的划分、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了解各类法律方法间的关系、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论证的方法。
2、掌握法的渊源的类别、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了解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3、掌握法的一般分类(各类的分类标准和种类)。
4、掌握法的效力范围(即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象效力)。
5、掌握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第6章
1、基本概念: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2、掌握法律概念的功能、主要分类,理解法律概念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间的关系。
3、掌握法律规则的特点和主要分类;了解关于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主要观点、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4、掌握法律原则的作用、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原则的分类;理解法律原则适用的特点和要求。
第7章
1、基本概念: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2、了解法律体系的特点,了解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3、了解法律部门的特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第20-22章
1、基本概念:法的价值、法的价值体系、秩序、自由、正义、人权
2、掌握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体系的内容、法的价值冲突的主要方面、法的价值整合的原则;掌握法的各项基本价值的含义和相关关系;了解法对各项基本价值的确认、促进和实现内容。
第23-26章
1、基本概念:法治、法制、人治、德治
2、掌握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法治与人治、法制、德治的区别;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与基本标志;了解法与政治、国家、执政党政策、民主的关系;了解法与经济、文化、宗教的关系;了解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3、掌握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法律责任减轻和免除的条件和方式,了解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
4、理解法律规范、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与法Fra bibliotek责任间的逻辑关系。
第12章
1、基本概念:法律程序、正当法律程序
2、掌握法律程序含义的要点,掌握正当法律程序的构成要件和主要价值;了解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正当法律程序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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