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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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料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建筑工程项目中物料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控制采购成本,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各类物料采购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构件、建筑材料等的采购。

二、采购流程1. 项目规划: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本项目中需要采购的物料种类和数量。

2. 询价比价: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将采购清单及要求发送至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人组织采购人员进行询价和比价,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

3. 合同签订:经过比价后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物料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价格等相关信息。

4. 提货验收: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物料,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物料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

5. 入库管理:验收合格的物料由仓储部门进行入库管理,登记入库信息,妥善保管,并按需发放给相关部门进行施工使用。

6. 定期核算:采购部门负责对各项物料的采购成本进行核算,定期报送财务部门,便于项目成本的控制和分析。

7. 问题反馈:在物料采购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交期延迟等情况,项目经理及负责人应及时向采购部门反馈,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

三、采购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供应商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 确保质量:物料采购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物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 节约成本:采购过程中应通过比价等方式尽量节约成本,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4. 安全可靠:采购的物料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5. 合理供应:采购量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因过量采购造成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库存积压。

四、采购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的物料采购计划和需求,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部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部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部材料采购制度一、目的与范围制定本采购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流程,确保材料质量,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及提高采购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活动。

二、责任与分工1. 工程部负责提出材料需求计划,并对所需材料的规格、性能等技术要求进行明确。

2. 采购部门负责执行材料采购计划,包括供应商的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

3. 财务部负责审核采购预算,处理采购款项,并进行成本控制。

4.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三、采购流程(一)需求计划1. 工程部根据施工进度和材料消耗情况,提前编制材料需求计划。

2. 需求计划应详细说明材料的种类、数量、预计使用时间等关键信息。

(二)市场调研1. 采购部门应对市场上的材料供应商进行调研,了解材料价格、供应能力等信息。

2. 根据调研结果,建立和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录。

(三)采购决策1. 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和市场调研结果,提出采购方案,包括推荐供应商、预计采购价格等。

2. 方案需提交给工程部和财务部进行审核,确保技术和经济指标满足项目要求。

(四)合同签订1. 经过审批的采购方案,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签订采购合同。

2. 合同中应明确材料的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条款。

(五)材料验收1. 材料到货后,质量监督部门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2. 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标准,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六)结算与支付1. 材料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应办理结算手续,提交相关单据给财务部。

2. 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四、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流程的透明和公正。

2. 对于违反采购制度的行为,应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情况应作为考核采购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需经公司高层批准后修订。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工程材料采购的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的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材料采购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程序1. 采购计划编制(1)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设计进度、材料需求量及质量要求编制采购计划,申报验收机构备案。

(2)采购计划应具体明确材料种类、数量、质量要求及计划采购时间。

2. 询价比价(1)根据采购计划,采购人员应向不同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要求提供报价。

(2)采购人员应在收到报价后进行比价,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 合同签订(1)确定供应商后,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包括货物种类、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2)合同签订需由项目经理审核并盖章确认。

4. 送货验收(1)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送货,送货后采购人员应及时进行验收。

(2)验收应由项目经理参与,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5. 结算付款(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员应向财务部门申请付款。

(2)财务部门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及时进行付款。

6. 检验抽样根据工程质量要求,采购人员应定期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三、材料贮存1. 贮存管理(1)采购人员应根据材料性质和质量要求将材料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贮存,确保质量不受影响。

(2)材料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2. 温度要求(1)特殊材料如沥青、油漆等应在标准温度环境下贮存,避免影响质量。

(2)贮存环境温度记录应定期检查。

四、材料保管1. 标识标记(1)采购人员应为每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和标记,包括材料种类、数量、生产批号等。

(2)材料保管员应定期进行盘点确认,确保无误。

2. 保管要求(1)材料保管员应依据性质进行分类存放,避免相互干扰。

(2)易损材料如防水卷材、粘结剂等应加强保护措施,避免损坏。

3. 安全管理(1)材料保管地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材料安全。

(2)对易燃、易爆材料要加强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中建三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提要:更多精品行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

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

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材料采购行为,提高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水平,明确材料采购责任,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确保质量为目标,加强对材料采购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材料采购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各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材料采购组织结构第五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材料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具体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其他参与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的采购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参与相应的材料采购流程。

第八条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配合项目方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材料采购流程第九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的具体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采购、材料评审、合同签订、验收收购等环节。

第十条需求确认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编制材料清单和需求计划,确定采购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招标采购阶段,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采购招标活动,明确采购方式、标准和条件,并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标。

第十二条材料评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信誉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交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验收收购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所购材料进行验收,并及时结算完成采购款项。

第四章材料采购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材料采购全过程的监管,防止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配件等的采购。

三、管理机构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应由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项目管理部门应依法组建采购管理团队,负责全面统筹和管理建筑工程物资采购工作。

四、采购流程(一)确定需求:1.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物资采购需求清单,详细列明所需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2.项目管理部门对需求进行审核确认,并确定采购计划。

(二)编制采购计划:1.根据项目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预算等信息;2.采购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选择供应商:1.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采购需求,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招标;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且能够满足项目要求。

(四)签订合同:1.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合同条款、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内容;2.合同签订前需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

(五)货物验收:1.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确认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2.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退回供应商。

五、物资管理(一)采购计划执行:1.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及时采购所需物资,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2.建立物资采购档案,明确采购过程和信息,方便日后查阅和追溯。

(二)库存管理:1.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统计和盘点库存物资,确保库存量充足,及时补充不足的物资;2.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库存物资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库存物资的质量稳定。

(三)物资调度:1.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安排物资的调度和运输,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2.建立物资调度记录,记录调度时间、数量等信息,方便质量追溯。

(NEW)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doc

(NEW)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doc

PAGE三茅人力资源网: HR找资料上三茅资料: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

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

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

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对物资的需用情况确定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

第九条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

第十条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第十一条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材料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保证合理、合规、高效、经济的采购过程。

第四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应遵循科学、合理、严谨的原则,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项目施工效率。

第五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采购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需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采购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七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涉及的资金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第八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形成可追溯的档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我单位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工作由经理负责,设专职采购人员,具体负责采购工作。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使用采购软件和系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确保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职责和规定,履行好职责,杜绝违法操作和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十四条采购人员应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积极参与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相关培训和会议。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应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及时调整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应事先制定采购计划,包括材料种类、数量、规格、价格等内容,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应根据项目需要,综合考虑不同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品质、价格等因素,选择最优供应商。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货物的标准和质量,确保采购合理、合法。

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事务。

第三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应尊重市场原则,遵循公平竞争,确保供应和需求的平衡,促进合作共赢。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障。

第五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公开、诚信的原则,做到节约成本,保证质量,加强监督,防范风险。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需经多部门审核批准,严格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需求:项目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材料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二)编制采购计划:项目部门根据需求,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原则。

(三)发布采购公告:通过公司内部或公开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征集供应商参与竞标。

(四)评标定标:组织评标委员会评审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交付时间。

(六)履行合同:公司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供货义务,并及时支付采购款项。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采购过程,留存相关文件和数据,以备查阅和监督。

第三章供应管理第八条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保证提供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确保供货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公司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建立供应商档案,跟踪反馈供货情况和客户满意度,及时调整合作关系。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供应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管理责任和流程,保证供应链畅通,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四章质量保障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材料质量的管控和监督,建立质量检测机制,确保所采购的材料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提供质量保证书和检测报告,配合公司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材料质量和性能满足项目需求。

中建三局项目办法成本管理手册

中建三局项目办法成本管理手册

欢迎共阅中建三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

等。

123、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协助项目催收工程款;4、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6、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7、考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业绩;8、负责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9、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10、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承包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包括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需用量计划和月耗报表,并报成本员;;;②按月编制计划工作量;③严并分析统计报量与结;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④提供月度机械费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⑤负责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预算员:①编制各项成本费用预算;②配合成本员编制成本控制目标;③及时办理各类中间结算和变更签证、索赔手续;④协助有关人员回收工程款;⑤负责对分包单位及民建队各类款项的结算与审核,及时向成本员提供有关结算资料;⑥配合成本员对成本的节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成本员:①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台帐;②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计划资料按月编制成本计划;③按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奖金申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④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分析并反馈有关成本信息;⑤组织成本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⑥负责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劳资员:①建立健全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人工费需用计划和控制目标报成本员;③监督和审核计划外用工、非生产用工和计时工的开支;④及时办理各项人工费结算,负责人工费结算的审核等工作;⑤按月提供人工费的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协助公司对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⑦负责人工费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项目物资的品质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三、采购原则1. 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不得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2. 经济合理的原则:采购必须经济合理,保证物资品质,同时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3. 优先选择供应商的原则:优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确保物资的品质和供货及时。

四、采购管理流程1. 需求确定:项目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确定物资采购需求,详细列出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和质量要求,编制采购申请书,并报送采购部门。

2. 供应商筛选: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进行供应商的筛选,选择具有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组织进行询价或招标。

3. 报价比对:采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报价后,进行比对和评审,选择最优惠的供应商。

4.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货款支付方式、交货期限等条款。

5. 物资采购:供应商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物资供货,采购部门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6. 结算付款: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付款,确保供应商按时收到货款。

7. 物资管理:项目部门对采购的物资进行登记、存储和管理,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8. 监督检查: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9. 结案归档:采购部门对采购流程进行总结和归档,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1. 采购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内部审计部门对采购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公司领导对采购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

六、制度执行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

2. 采购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工程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制定本采购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以及材料的质量与成本控制的合理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工作。

二、采购原则1. 公平原则:所有采购活动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

2. 质量原则: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不得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

3. 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最高的材料和服务。

4. 合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和公司规定。

三、采购流程(一)需求计划1. 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提前编制材料需求计划。

2. 需求计划应详细说明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及预计使用时间。

(二)供应商选择1. 采购部门负责搜集潜在供应商信息,并进行资质审查。

2. 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 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历史业绩、信誉度、供货能力等。

(三)价格谈判与合同签订1. 与供应商就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进行谈判。

2. 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订单管理与跟踪1. 采购部门负责下达采购订单,并对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2. 定期与供应商沟通,确保材料按时到达工地。

(五)材料验收与入库1. 材料到货后,项目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检验。

2. 符合要求的材料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六)结算与评价1. 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到货情况,进行材料款项的结算。

2. 完成交易后,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

四、监督与考核1. 建立采购监督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审计,评估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情况。

3. 对于违反采购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我局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我局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

目前特指钢材,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局程序文件中《物资控制程序》的补充,与《物资控制程序》配套使用。

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照《物资控制程序》执行,两者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北京地区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局、办事处,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

局设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局法务合约部、局工程管理部、局资金部、局财务部、局纪检检查部负责人组成。

管理小组负责《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订,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总体实施,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局北京办事处设专人(下称物资采购主管)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原则上应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各事业部物资采购负责人组成。

负责北京办事处所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总计划提供,与办事处进行财务对帐,资金结算。

负责本事业部项目物资管理的监督,接受局办事处的集中采购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项目集中物资的月计划编制、上报,施工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负责本项目物资成本控制,对事业部负责。

第十条北京办事处采购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例会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处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集中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

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制度

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制度

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采购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旨在通过合理的采购流程,选择性价比高的材料供应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材料采购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商、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采购流程1. 需求分析: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计划,提前进行材料需求分析,明确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预算。

2.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需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了解材料价格行情,收集潜在供应商信息。

3. 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需求分析和市场调研结果,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时间表、预算控制等。

4. 供应商选择: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必要时可组织现场考察或样品测试。

5. 签订合同: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 材料验收:材料到货后,项目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7. 结算支付: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手续。

四、质量控制1. 供应商资质:所有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材料标准: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工程设计要求。

3. 质量检验:材料在进场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五、监督管理1.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部应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采购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建筑工程监理材料采购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材料采购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材料采购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材料采购行为,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采购范围1. 监理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仪器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办公用品、监理软件及其他必须使用的材料。

2. 材料的采购需具备采购合同,并经过监理部门审核。

三、采购程序1. 需求确认:监理部门确定需要采购的材料种类和数量,并编制采购需求报告。

2. 供应商选择:监理部门根据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进行供应商评审。

3. 报价比对:监理部门将所选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对,选择最具性价比的供应商。

4. 签订合同:监理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材料的品种、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事项。

5. 材料验收:监理部门接收到采购的材料后,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6. 结算支付:监理部门确认材料验收合格后,将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支付。

四、材料采购管理1. 采购文件管理:监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将采购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归档,并定期检查存档情况。

2. 采购合同管理:监理部门应建立监理材料采购合同台账,对所有采购合同进行登记、归档及跟踪管理。

3. 供应商管理:监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用情况等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4. 材料验收管理:监理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材料验收标准,对每批次的材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5. 结算支付管理:监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验收情况,及时进行结算支付,确保供应商的权益。

五、监督与检查监理部门应定期对监理材料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同时,监理部门应接受业主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材料采购工作。

2. 监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完善和调整。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

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

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

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对物资的需用情况确定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

第九条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

第十条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第十一条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

第三章投标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投标人是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

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我局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我局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

目前特指钢材,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局程序文件中《物资控制程序》的补充,与《物资控制程序》配套使用。

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照《物资控制程序》执行,两者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北京地区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局、办事处,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

局设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局法务合约部、局工程管理部、局资金部、局财务部、局纪检检查部负责人组成。

管理小组负责《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订,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总体实施,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局北京办事处设专人(下称物资采购主管)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原则上应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各事业部物资采购负责人组成。

负责北京办事处所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总计划提供,与办事处进行财务对帐,资金结算。

负责本事业部项目物资管理的监督,接受局办事处的集中采购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项目集中物资的月计划编制、上报,施工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负责本项目物资成本控制,对事业部负责。

第十条北京办事处采购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例会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处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集中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

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工程全额承包打点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尺度全局工程全额承包打点,提高工程打点程度,按照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工程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工程全额承包的原那么:目标控制、基数合理、典质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工程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方法应在工程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出产单元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工程。

第二章工程承包打点职责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工程的关系1、工程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打点工程工程的一次性打点机构,工程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工程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工程上的委托代办署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办署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1、编制工程打点规划大纲,并审核〔批〕工程编制的工程打点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工程相适应的工程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工程打点班子。

3、成立工程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工程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工程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出产要素。

4、协调工程与工程之间、工程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工程出产缔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为工程打点或提供施工出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6、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然、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分对工程进行审计,并按照审计结论和工程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

8、负责工程的回访与保修工作。

第八条公司〔分公司〕的权限在工程打点上,公司〔分公司〕是打点中心,工程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控制。

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分公司〕统一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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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

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

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

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对物资的需用情况确定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

第九条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

第十条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第十一条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

第三章投标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投标人是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未按要求编制的招投标文件无效。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五条招标人应组建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并报公司级物质部门备案。

此小组为常设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合同评审。

评审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有书记、经营、财务、物质和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可邀请物资使用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与分供方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物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由招标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内部开标。

第十七条开标时,由评标小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开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标准负责进行。

评标标准:1、"三证"应齐全,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要求有产品准用证的应有产品准用证;2、所提供的产品样品经鉴定应符合要求;3、产品应由正规的质量检测机关检测,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关定点检测的优先考虑;4、产品报价为合理低价,价格最低者优先考虑;5、有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大者的优先考虑;6、供货方式、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合理;7、为哪些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近期给招标人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且信誉良好的优先考虑;第十九条业主推荐的供应商也应参与投标,同等条件可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反规定,影响投标结果者,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评审小组经过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后,会签“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附件三),确认中标结果。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四),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物质部门应将工程材料的采购价格(或中标价)与同期的市场信息价对比分析,并登记造册。

第五章签订合同与考核第二十三条物质部门根据评审小组会签后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与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附件五)。

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应由财务、生产、经营、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四条由业主指定品牌或分供方,必须要有联系函,若业主口头指定的无书面函件的,由项目经理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由招投标小组审核后方能采购。

第二十五条物质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物质供应的分供方考考核。

第二十六条物资部门应建立动态的材料分供方和材料价格的数据库。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招标邀请书:中建三局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需要采购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经综合比较,鉴于贵单位的信誉,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若有意,请贵单位在接此函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编制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公司指定地点。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联系人:招标人: (公章)年月日附件二中建三局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我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欲订购,为了保证工程工序的顺利衔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所需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单位三、承建单位(招标人)四、工程概况五、所需物资情况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投标须知1、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任何非书面变动通知均无效。

若有夸动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投标人,2、投标文件应整洁,字迹清晰, 并装订成册。

投标内容如有涂改、不详和无公章者无效。

3、投标人确需对己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更正,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提出。

4、甲方有权不接受任何一家的报价。

5、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市场行情与招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6、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年月日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开标。

逾期概不接待。

7、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地点)为:联系人:联系方式:八、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该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复印件);4、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5、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6、与哪些有影响的单位有过合作,有哪些主要的业绩:7、提供产品样品:8、提供适当的产品报价单:9、对招标人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有何要求:10、提供详细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11、详细说明供货方式和期限、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

九、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招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三: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在我单位采购招标中,经过综合评审,贵单位获得此次采购材料的供应权。

请贵单位在年月日前派员持本通知书到我单位具体洽谈物资供应的具体细节,签订供需合同。

顺祝商祺!招标人:年月日附件五中建三局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合同编号: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1、交(提)货时间:2、交(提)货地点:3、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1)卖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2)买方从卖方营业地点自行提货。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卖方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买方提货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承担;2、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买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1)卖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卖方企业标准执行;(2)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3)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质量有特殊要求,按如下质量技术要求执行:。

2、卖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为,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本合同货物总额的 %作为卖方质量保证金,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日内支付给卖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货物由卖方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2)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2、包装物的回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包装物不回收;(2)包装物由卖方在交货时自行回收;(3)其他方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买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2、验收的方法:。

3、买方经验收对卖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

4、其他约定:。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双方每月日办理当月结算,买方自办理完结算起日内按当月合格供货总额的 %向卖方支付货款,每年12月日办理当年供货结算,买方自办理结算至日起日内,付至当年合格供货总额的 %,余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日内付清。

2、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交付该批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后日内,买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总额的 %,全部货物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

3、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 %,该货物所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

4、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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