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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 ppt课件
证据能力问题与证据排除有着密切的关系。
2.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 力。证据证明力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对证明力大小的判断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和法 官的认识活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 实行的是以法官对证据的自由运用与判断为
主,以受法律预置规定约束为辅的证据制度。
(四)诉讼证据的作用
证据材料转化为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三)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证据能力
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 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具备证 据能力,是作为证据的先决条件,当事人事实 材料只有具备证据能力,法院才能够将它作为 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能力,涉及的是有还是无的问题。
1.证据是公诉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利器 2.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3.证据是法院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 4.证据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手段 5.证据是使裁判具有公信力的基础
二、证据法
(一)证据法的概念和内容 证据法,是指规定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明活动的法律。 (二)证据法的立法模式 1.单独制定证据法。 2.未单独制定证据法,将证据问题规定在相应的诉讼
由于经营发生亏损,无法按合同履行退款和支 付利润的约定,并要求A公司承担300万元亏损 中的150万元的损失。针对B公司的答辩,A公司 提出,双方当初约定,经营中若发生亏损,由B 公司承担,双方的合同也是这样约定的。
问:在本案中,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
法律?
一、事实认定在诉讼中的作用
就大多数诉讼案件而言,当事人发生争执的主 要是事实问题,相对于有争议的案件事实而言, 决定如何适用法律一般而言是比较容易的事情。
2.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 力。证据证明力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对证明力大小的判断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和法 官的认识活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 实行的是以法官对证据的自由运用与判断为
主,以受法律预置规定约束为辅的证据制度。
(四)诉讼证据的作用
证据材料转化为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三)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证据能力
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 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具备证 据能力,是作为证据的先决条件,当事人事实 材料只有具备证据能力,法院才能够将它作为 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能力,涉及的是有还是无的问题。
1.证据是公诉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利器 2.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3.证据是法院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 4.证据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手段 5.证据是使裁判具有公信力的基础
二、证据法
(一)证据法的概念和内容 证据法,是指规定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明活动的法律。 (二)证据法的立法模式 1.单独制定证据法。 2.未单独制定证据法,将证据问题规定在相应的诉讼
由于经营发生亏损,无法按合同履行退款和支 付利润的约定,并要求A公司承担300万元亏损 中的150万元的损失。针对B公司的答辩,A公司 提出,双方当初约定,经营中若发生亏损,由B 公司承担,双方的合同也是这样约定的。
问:在本案中,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
法律?
一、事实认定在诉讼中的作用
就大多数诉讼案件而言,当事人发生争执的主 要是事实问题,相对于有争议的案件事实而言, 决定如何适用法律一般而言是比较容易的事情。
1第一讲证据法学概述吴丹红70页PPT
1.3 真实的相对性
• 不属实者非证据吗? • 认识的相对性原理 • 真理的相对性 • 一方面,人的思维的性质必然被看作是绝对的,另一方面,
人的思维又是在完全有限地思维着的个人中实现的。这个 矛盾只有在无限的前进过程中,在至少对我们来说实际上 是无止境的人类世代更迭中才能得到解决。从这个意义上 来讲,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 能力是无限的,同时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 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 别实现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 恩格斯 《反社林论》
• 材料说:可能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杨连峰 ,2019) • 方法说:用作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证明方法 。(崔
敏、张文清,1992) • 根据说: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何家弘,2019) • 统一说: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具有法定形
式和来源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刘金友, 2019;陈光中、卞建林,2019;樊崇义,2019;高家伟等, 2019) • 信息说:证据是关于案情的“信息”。(齐剑侯,1982) 证据是负荷案件信息的载体。(童兆洪、俞晓辉,2019; 李琳,2019)
2.能够说服法官认定某个案件事实成立或者可能成 立的任何材料。(Peter Murphy)
批判性思维
• “事实说”存在什么问题 • “根据说”存在什么问题 • 如何理解刑诉法T42?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以上证据必须经过 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你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吗?
Y染色体
男:20-80
女:0-25
20-25?
发现真实的限制
• 自然条件 • 经济条件 • 科技条件 • 司法资源 • 程序规则 • 主体限制
证据法学ppt教学课件
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 三、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对证据立法的影
响
▪ (一)诉讼模式对证据立法的影响
▪ 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模式主要是
职权主义,英美法系国家是当事人主义。
▪ 但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义的色
彩较浓。
诉讼模式对证据立法的影响
▪ 职权主义: ▪ 1、证据的搜集:法
官可依职权搜集证据
盛行于中世纪后期的欧洲大陆地区。
▪ 2、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
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 (二)法定证据制度 ▪ 3、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 ▪ (1)关于证据分类 ▪ 完全证据
受审人的自白、书面证据、亲自的勘验、具有专门 知识的人的证明、与案件无关的人的证明等等
▪ 不完全证据(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等)
(二)研究方法
1、理论思辨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2、借鉴国外与立足我国国情相结合 3、证据法学与其他学科相结合 4、普通思维和法律思维相结合
第二章 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对证据立法的影
响
主要内容: 一是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判断依据是法官
的良知和理性; 二是法官在认定案情时必须达到内心确信的
程度。
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 1808年法国《治罪法》第342条: ▪ 法律对于陪审员通过何种方法认定事实并不计较;法
律也不为陪审员规定任何规则,使他们判断已否齐备 及是否充分;法律仅要求陪审员深思细察,并本诸良 心,诚实推求已经提出的对于被告不利和有利的证据 在他们的理智上产生了何种印象。法律未曾对陪审员 说,“经若干名证人证明的事实即为真实的事实”; 法律也未说,“未经某种记录、某种证件、若干证人、 若干凭证证明的事实,即不得视为已有充分证明”; 法律仅对陪审员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们已经形成内 心的确信否?”此即陪审员职责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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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d ence
质证
司炜琳 申心儿
01 Part One 概 念 Concept
01 概念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 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 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 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 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 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 或原物一致的。
04 Part Four 质证的要求
04 质证的要求
第《 五民 十事 条诉
讼 法 》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 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05 Part Five 质证的程序
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第五十二条 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
第六十二条 法庭应当将当事人的质证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 章。
06 Part Six 质证对证人、鉴定人的要求
06 质证对证人、鉴定人的要求
第五十三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
在《行政诉讼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质证
司炜琳 申心儿
01 Part One 概 念 Concept
01 概念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 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 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 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 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 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 或原物一致的。
04 Part Four 质证的要求
04 质证的要求
第《 五民 十事 条诉
讼 法 》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 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05 Part Five 质证的程序
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第五十二条 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
第六十二条 法庭应当将当事人的质证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 章。
06 Part Six 质证对证人、鉴定人的要求
06 质证对证人、鉴定人的要求
第五十三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
在《行政诉讼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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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破 D立刻或当日报告
二、法定证据的内容
法律已经分门别类规定了每种证据的证明 价值和证明规则,法官运用证据的基本职责 只是“加减证据”
证据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 据”,有了完全证据,就可以做出判决。
(一)被告人口供,是最有价值和最完善、
最完整的证据。 有了被告人口供,法官可以直接定罪,无论 口供真假。
第二节 什么是证据法 一、概念: 广义的证据法,是指所有涉及证据及其运用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诉讼证据、仲裁证据、行政执法证据
狭义的证据法,仅指诉讼证据法。即在诉讼活
动中,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运用证据证 明相关案件中的证明对象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二、我国当前的证据法(法律渊源) (一)宪法
一、英国陪审团制度
(一)英国早期陪审团——知情陪审团
14世纪以前,陪审团由12名了解案情的当地
居民组成,他们既是证人又是裁判者,所以 不需要任何证据规则对其进行制
(二)知情陪审团向不知情陪审团转变,
陪审团负责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二、英国证据制度的发展
在不知情陪审团的情况下,为了使陪审团更
(二)证人证言 1、一个证人证言只构成1/2证明。 2、两个证人证言,其内容统一,构成一个完
全证据。
3、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个人信誉有瑕疵的
证人证言是1/4证明。 4、女子的证言是男子证言证明力的一半 5、一个1/2的证人证言, 再加上另外1/2的证明, 就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总论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章 诉讼法和证据法 第四章 证据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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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对某一证明对象而言证明主体只能是其中的负有证明责任的一 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所实施的阻碍证明责任的负担方证明活动的活 动,一般地也要依据证据进行,但其进行的这样的活动不能认定为证 明活动,disprove; rebute 不承担不利的风险;
• 这就使诉讼证明的主体结构表现为以证明主体为核心,但其不能脱离
• 区别:
• 1、证明的对象不同。诉讼证明的案件事实都发生在既往, 而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却是可以不断地重复的现象。
• 2、有无时间限制不同。诉讼证明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而 一般认识活动没有时间限制
• 3、证明过程中是否包含法律价值判断不同。
• (1)诉讼证明的事实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2)诉讼证明过程中还包含许多重要的不能协调的社会 价值的取舍;
• (3)诉讼证明的对象虽然是特定的案件事实,但诉讼证 明的直接表现是关于某一事实的命题(主张)是否成立
• 4、证明的指向不同。诉讼证明更多表现为存在独立的被说服者,表 现为证明主体向中立的被说服者论证和说明的过程。而一般的认识活 动虽然也存在向其他同人的论证和说明活动,但更主要的是一种自我 认识活动。
• (二)诉讼证明和历史证明
• 认识主体借助一定的方法、材料对过去历史中的特定事实 进行的证明。
• 相似性
• (1)证明的目的都在于检验某一命题的正确与否;
• (2)证明的对象都是历史性事实;
• (3)证明方式都一种回溯性证明,即由结果推导出原因。 英国历史学家沃尔什:要描述的事实乃是过去的事实,而 过去的事实是不能再接受直接检验的。总之,人们不能简 单地看它们是否符合已经独立地为人所知的现实,来检验 历史陈述的正确性。
• 2、证据事实能否成为证明对象 • (1)传统观点:证据事实应当成为证明对象 • 基本理由:证据在整个证据活动中居于中心位置,对诉讼来说,搜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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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狭义的概念,即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诉讼证据的概念, 也就是经过查证属实的诉讼证据的概念。刑诉法第42条第 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 狭义证据的特点: • 1.从内容和实质来讲,应当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 2.从形式和来源讲,它应当具备法定的形式和来源; • 3.从证明过程讲,应当是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根
• 广义证据法学:有学者也称为法律证据学,除研究 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
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
研究对象
• 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Fra bibliotek律规范(静态的研 究对象)
• 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法实践(动态的研 究对象)
• 证据运用的方法、规律和规则 • 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 • 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中对证据和证据运用
一、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的涵义 在证据定义的争论中,真正有代表性的观点: 1.“事实说” 2.“反映说” 3.“两义说” 4.“根据说” 5.“材料说” 6.“信息说”
(二)证据的定义: • 《刑诉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
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此定义基 本属于实质证据观。
• 证据定义可作如下表述:与案件真实情况 相关联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三、书证的形成 四、书证同物证的区别 1.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单纯以一个物起证据作用的 时候,它是物证。 2.当记载或表示一定事实的物,是以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的 外在形态这样一些物质性特征 起证据作用时,它也是物证。 3.当记录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同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等一起 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是书证。 4.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既以它本质或它上面的文字、 图画的外在特征,也以记载 的事实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既是 物证又是书证。
证据法学(PPT版)
入深水中,沉没无罪,浮出有罪
水审图
《汉穆拉比法典》第2条规定: “假若某人控他人行妖术, 而又不能证实此事,则被 控行妖术的人应走近河边, 投入河中。如果他被河水 制服,则揭发者可以取得 他的房屋;反之,如果河 水为他剖白,使之安然无 恙,则控他行妖术的人应 处死,而投河者取得揭发 者的房屋。”
第249条,“设若某人租用牡牛,而神击中它以致倒毙, 则租牛的人应凭神发誓并免除责任。”
水审:一般适用于盗窃或杀人等重大案件,分为冷水审和
热水审
A.冷水审:将被控告者投入河水中以判断其是否有罪的
方法
标准:a.沉没有罪,浮出无罪——《汉穆拉比法典》
b.沉没无罪,浮出有罪——古代日尔曼法
方法:将嫌疑人的手脚捆在一起,成弓背屈肢状,然后投
判例证据法
证据规则:
当事人之间的对抗
大陆法系 程序法、实体法混同
职权主义色彩
两大法系证据法模式的关联
n 两大法系证据法模式的差异客观存在,并不意味着每一法 系内部的证据法模式是完全一致的,也不意味着两大法系 之间没有共性。其实,无论是英美法系的证据法,还是大 陆法系的证据法,都有一些亚模式存在
程序法的价值:公平、正义、理性、文明、民主、效果等
证据法的实体性内容:证据法中有关证据能力、证明力、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对象等内容都具有实体规范性 质,具有实体法特性
证据法的程序性内容:关于收集证据、证据调查、质证、 认证等大量内容都属于程序范围
证据法具有实体与程序双重属性,具有实体与程序双重价 值
证据法学
第一章 证据法概述
❖ 证据法 ❖ 证据法属性 ❖ 证据立法的模式 ❖ 证据法渊源 ❖ 证据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一、证据法
《证据法的基础知识》课件
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 将证据固定和保存,确 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
五、证据的补充和排除
1 举证责任和质证责任
2 组织证据材料
在诉讼中,原告举证、被告质证,双方对 证据进行提供和质询。
对证据进行排序归类,便于案件审理和辩 论中的使用。
3 证据的排除4 证Fra bibliotek的反驳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不合法或不能作为证 据使用的证据。
《证据法的基础知识》PPT课 件
本课件介绍了证据法的基础知识,包括概述、证据的种类、证据的价值、证 据的收集和保全、证据的补充和排除、案例分析以及总结。
一、概述
证据法是指在司法活动中,用以确定事实和证明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性体系。 了解证据法的概念和重要性是进行司法实践的基础。
二、证据的种类
书证
书面文件、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可以证明 事实的物证。
证人证言
指法庭上证人对案件所知情况的口头陈述和 回答问题的证据。
物证
指实物、痕迹、照片等可以通过直接观察来 证明事实的证据。
鉴定证据
通过专门人员的鉴定技术来证明事实的专门 技术证据。
三、证据的价值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 据
直接证据直接证明事实,而 间接证据通过推理和推断间 接证明事实。
证据的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取决于其真伪 程度、可信度和科学性。
证据的充分性和合 法性
证据的充分性指证据对所证 明的事实的说服力,而合法 性指证据的合法获取途径和 合法性。
四、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1 证据的收集方法
包括调查取证、勘查记 录、现场照片等方法。
2 证据的保全措施
3 证据的固定和保存
指司法机关采取的保全 措施,如查封、扣押等, 以防止证据灭失或被毁 坏。
证据法学PPT..151页文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证据法学PPT..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5、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 成儿童 自觉的 纪律性 ,这是 儿童道 德教育 最重要 的部分 。—— 陈鹤琴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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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5、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 成儿童 自觉的 纪律性 ,这是 儿童道 德教育 最重要 的部分 。—— 陈鹤琴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证据法学课件》PPT课件
►罗尔斯《正义论》:实体与程序的三种关系
►完全的程序正义:在完全的程序正义下,实 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没有矛盾,也就是说关于 实体正义存在一个的判断标准,同时存在一 种程序可以实现实体正义。如分蛋糕。
►纯粹的程序正义:在实体结果是否公正的问 题上没有判断的标准,完全依赖于程序的运 作,只要程序是正义的,就认为结果是正义 的,如赌博。
我国需要证据法典吗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如何证据立法
诉讼法中完善证据法的内容 刑事证据法、民事证据法、行政证据法 中国证据法典
制定证据法的单行法,急用急立
证据立法:一个可行性的方案,还是一个乌托邦的理想?
2、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 法实践
► 有学者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一经制定出 来就落后于司法实践.可见司法实践是非常 复杂的,法律无法面面俱到。因此我们通过 在了解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了解司 法实践的现状,由此更加深入理解法律规范 本身的含义,准确把握法律规范;同时我们 可以通过了解法律的缺陷,发现其问题和不 足之处。
►证明论:证明概述、证明主体、证明对象 、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方法、证据在审 判中的运用
思考题:
► 1、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是静止的还是不断 发展变化的?
► 2、我国证据法应当采用哪种模式?为什么?
第二讲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神示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水审: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河 神),来判定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是否真实、 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
► 水审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
► 3.神誓法与神判法之比较
► 神誓法往往有利于接受审查的人;神判法则明 显不利于接受审查的人。
► 当事人在神判法的考验下很难不受伤害,而受 到伤害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对接受考 验的一方明显不利。
►完全的程序正义:在完全的程序正义下,实 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没有矛盾,也就是说关于 实体正义存在一个的判断标准,同时存在一 种程序可以实现实体正义。如分蛋糕。
►纯粹的程序正义:在实体结果是否公正的问 题上没有判断的标准,完全依赖于程序的运 作,只要程序是正义的,就认为结果是正义 的,如赌博。
我国需要证据法典吗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如何证据立法
诉讼法中完善证据法的内容 刑事证据法、民事证据法、行政证据法 中国证据法典
制定证据法的单行法,急用急立
证据立法:一个可行性的方案,还是一个乌托邦的理想?
2、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 法实践
► 有学者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一经制定出 来就落后于司法实践.可见司法实践是非常 复杂的,法律无法面面俱到。因此我们通过 在了解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了解司 法实践的现状,由此更加深入理解法律规范 本身的含义,准确把握法律规范;同时我们 可以通过了解法律的缺陷,发现其问题和不 足之处。
►证明论:证明概述、证明主体、证明对象 、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方法、证据在审 判中的运用
思考题:
► 1、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是静止的还是不断 发展变化的?
► 2、我国证据法应当采用哪种模式?为什么?
第二讲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神示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水审: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河 神),来判定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是否真实、 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
► 水审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
► 3.神誓法与神判法之比较
► 神誓法往往有利于接受审查的人;神判法则明 显不利于接受审查的人。
► 当事人在神判法的考验下很难不受伤害,而受 到伤害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对接受考 验的一方明显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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