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欺诈法律问题探析
浅析银行卡欺诈交易案件中的民事法律责任
银行卡领用合同而建立起的民事合同关系 , 当持卡人无过错的银行卡欺诈行为产生之后 , 银行( 发卡行 ) 向持 卡人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 而非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 、 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三种 。 中, 其 过错责任包含过错推定责任 , 适用 过错责任意味着, 基于合同, 因过错而造成违约的, 应负侵权责任 ; 而无过错责任又包括严格无过错责任和相
中. 如果有人未获持卡人授权而使用其信用卡 , 持卡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持卡人使用借记卡“ 未能尽
到合 理 注意 ” 由此导 致 了损失 , 并 持卡 人可 能要 承担 责任 , 而信 用卡 中无 此规则 。不 过 , 如果持 卡人 的行 为不 构 成重 大过 失 , 持卡 人无 需 承担 责任 。根 据 以上 规定 , 国持 卡人 对 于信 用卡 未获 授权 使用 需要 承 担“ 英 无过
清、 明对象不明 , 由银行最终承担较重举证责任 的银行举证责任扩大的趋势。 证 并 ( ) - 应对银行举证责任扩大趋势的策略。在银行举证责任扩大的趋势不断明显的现实背景下 , 银行如
何 应 对举证 责 任扩 大 的不利 影 响 、 妥善化 解 诉讼 风 险 , 显得 十 分重 要 。首先 , 行应 当注意 妥善 、 整 、 就 银 完 足 时 的保 存各 类 证据 , 以备举 证之 需 ; 其次 , 行应 当充分 给予 司法 机关 协 助 , 银 帮助 司法 机关 获取 有利 证据 . 促 使 客户 承认 自己的过失 , 化解 银行 的风 险 ; 三 , 行应 当切 实履 行 安全 保 障义 务 , 第 银 以便 减 少 侵权 行 为人 利
《 西部金  ̄} 02年 第 7期 21
风 险 责任 。 而是 只在一 定 限额 内承担 风险 责任 。这 一 问题 将 在下 文详 细论述 。
银行卡法律风险问题初探
《 华北金 融》 处 于 自然垄断地位 的 中国银联 。
2 级监管 条件不 足 , 各方 共 同努 力 。加 强对 . 二 需
2 1 年第 1 00 2期
为名实施诈 骗 . 恶意透支损 害被 盗用身份信 息人员 的
资信 。统计 显示 : 非法 中介 代办伪 冒信用 卡 已占到银
行欺诈损失 的八 成 以上 : 有一些 人利用银 行技术 和 还
银行 卡的监管需要 各金融机 构实现 信息资源 的共享 ,
虽然 人 民银行 建立 的银 行业 个人 征信 系统 有助 于金 融机 构防范 和控制信用风 险 , 但个人 征信系 统的信息
管理漏洞进行 犯罪 ,如网络银行诈 骗 、克 隆卡诈骗 、 A M 机诈骗 等 T
数 据不够 完整 、 确和 更新 速度 慢 , 之个 人信 用系 准 加
统 的资料 库在 各金 融机 构之 间 的 网络 并没 得 以有效 整合 和贯 通 . 使得金融 机构对 恶意透支 等行为难 以实
类. 还是业务要求都 已明显落后 于当前 银行卡产业发
展 的现实状况
办 法》 没有相关 处罚规 定 , 得信用 卡持卡 人信息 也 使 泄 密问题缺 乏追究 依据
( ) 管方 面 二 监
三是法律规 定内容缺失 目前各金融机构 规范信
用卡 的主要文件为 中国人 民银行 1 9 9 9年 3月颁布 的
领人 ) 是否得 到通 知 , 即为有效 。” . 三是没有追究违反资信保密条 款的法律依据 。 多 数发 卡机构 在信用 卡领用 合约 中承诺 “ 国家法律 、 除 法 规 和规章 另有 规定 外 , 乙方 ( 发卡 机构 ) 对 甲方 应
从发卡银行看银行卡欺诈法律风险的防控解析
从发卡银行看银行卡欺诈法律风险的防控一、银行卡欺诈的表现形式银行卡欺诈,是指利用伪造的银行卡、虚假身份资料申领的银行卡或冒用他人银行卡,通过银行自助设备、POS刷卡设备、网上银行等途径进行取现或消费,或者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
近年来,银行卡欺诈案件呈多发趋势,且欺诈手段不断翻新,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办卡欺诈。
办卡欺诈主要体现在信用卡申领环节和开卡环节。
较为传统的信用卡申领欺诈表现为不法分子利用招聘、招生等手段盗用、骗取他人身份证件或伪造他人身份证件,并篡改、伪造证明材料,从而冒名向银行申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
除传统的办卡欺诈外,银行内部风险引发的办卡欺诈值得关注:一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工作人员未亲核亲访的疏漏,通过假冒知名企业、国家企事业单位名义或虚构企业名称,申请集体办卡;二是个别银行营销外包机构人员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骗领信用卡。
信用卡开卡欺诈,是指卡片在寄送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截取并激活后进行的恶意透支,具体手段主要包括:冒充银行职员以核对信息为由,套取客户资料,激活信用卡,及利用虚假身份证明前往柜台激活信用卡后进行恶意透支。
2.伪卡欺诈。
伪卡欺诈是近年来发案率较高的一类银行卡欺诈案件,不法分子在非法窃取持卡人银行卡信息的基础上,利用专业设备克隆银行卡,进而在自助设备或通过刷卡交易等方式冒用持卡人资金。
不法分子非法窃取持卡人银行卡信息的手段主要有:通过在自助网点门禁系统或自助设备上安装假刷卡装置、假键盘等,窃取持卡人银行账号或密码;通过在银行自助设备附近安装机上加装读卡装置或待持POS针孔摄像头或用高倍望远镜窃取持卡人密码;在.卡人结账时在读卡装置上刷卡,并偷窥持卡人密码;伪造非法网站并利用木马程序记录持卡人输入的卡号和密码;以高额授信为诱饵,为持卡人代办信用卡后盗取卡号及初始密码。
3.自助设备欺诈。
基于银行自助设备功能替代性、操作程式化、设置离行式等特点,其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窃取持卡人银行卡信息制作伪卡,并冒用持卡人资金的主要渠道。
信用卡欺诈罪的法律防范和刑事惩罚措施
信用卡欺诈罪的法律防范和刑事惩罚措施随着电子支付和互联网的普及,信用卡欺诈罪成为了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犯罪行为。
信用卡作为便捷的支付工具,其安全性和保障需要得到充分的保障与防范。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信用卡欺诈罪的防范和刑事惩罚措施。
一、信用卡欺诈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法律规定信用卡欺诈罪是指以虚假、伪造、冒用等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进行诈骗或非法使用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信用卡欺诈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虚假、伪造或冒用信用卡信息、目的是为了牟利,以及情节严重等。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相关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并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信用卡欺诈罪的处罚是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判处主刑的同时,还将追缴犯罪所得并可以处以罚金。
此外,我国还出台了其他多项涉及信用卡欺诈罪的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打击信用卡欺诈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刑事处罚。
二、信用卡欺诈罪的防范措施为了更好地防范和打击信用卡欺诈罪,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信用卡欺诈罪防范措施。
1. 加强信用卡信息保护为了避免信用卡信息被窃取和滥用,持卡人应加强信用卡信息的保护。
在日常使用中,切勿将信用卡信息泄露给他人,并定期检查信用卡账单,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银行联系处理。
2. 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加强用户的安全意识培养对预防信用卡欺诈罪至关重要。
银行应定期开展信用卡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信用卡的安全使用常识和防范注意事项,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提升技术手段和防控能力银行、支付机构等应不断提升技术手段和防控能力,通过加密技术、监测系统等手段,加强对信用卡交易的监控和风险评估。
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欺诈交易的防范和打击。
三、信用卡欺诈罪的刑事惩罚措施对于犯罪分子,刑事惩罚是进行有效打击的重要手段。
银行信用卡欺诈风险分析与防范机制
银行信用卡欺诈风险分析与防范机制近年来,国内信用卡业务蓬勃发展,发卡量激增。
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信用卡业务的风险也日益显现,信用卡欺诈案件呈不断攀升的趋势。
如何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控制风险,防止因信用卡欺诈而给持卡人、商业银行和整个社会带来危害,是发卡银行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商业银行迫切需要建立起有效的信用卡欺诈风险防范机制。
一、信用卡欺诈风险的表现形式1、按照欺诈产生的行为主体分为持卡人本人欺诈、不法分子欺诈和商户欺诈。
持卡人本人欺诈是指客户本人以不诚实的方式申请并获得信用卡,或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恶意透支拒不归还。
不法分子欺诈是指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以虚假信息申办信用卡,或通过各种不法手段盗用、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银行资金或持卡人信用卡上的资金。
商户欺诈是指不法商户以虚假信息或虚构消费交易骗取银行资金,或与不法分子勾结盗取持卡人信用卡信息、盗刷信用卡等行为。
2、按照风险产生的不同阶段分为申请阶段欺诈和用卡阶段欺诈。
申请阶段欺诈是指不法分子在申请信用卡环节,通过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盗用、冒用他人信息骗取信用卡的行为。
用卡阶段欺诈是指在信用卡核发后的使用过程中,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获取信用卡卡片或信用卡信息,非法使用或进行其他欺诈的行为。
3、按照风险产生的源头分为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
内部欺诈是指来自发卡银行内部的欺诈案件,通常是银行内部员工(包括营销人员和各类业务人员等)非法违规操作或与不法分子串通,骗领信用卡或非法使用信用卡。
外部欺诈主要指来自银行外部的各类通过信用卡或以信用卡为介质所进行的诈骗行为。
信用卡欺诈的常见手法有提供虚假信息或窃取他人信息骗取信用卡、利用高科技手段获取持卡人卡片信息克隆或伪造信用卡、冒用他人卡片(包括被盗卡和邮寄未达卡)、电话欺诈、短信欺诈、网络欺诈以及通过ATM或其他自助设备实施欺诈等。
二、信用卡欺诈风险的成因1、持卡人缺乏安全用卡意识。
目前,虽然很多人持有银行卡或信用卡,但是却不懂得如何有效地使用并保证其安全。
银行卡反欺诈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银行卡反欺诈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现代人的购物方式越来越多元化。
但同时,银行卡欺诈也愈发猖獗。
银行卡高风险的使用方式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更会在某种程度上削减银行的信誉度。
而为了防止银行卡欺诈,越来越多的银行正在研究和应用反欺诈技术。
本文将从银行卡欺诈的传统实现方式、银行卡反欺诈技术的研究以及其应用与前景三个方面详细探讨银行卡反欺诈技术。
一、银行卡欺诈的传统实现方式在传统的银行卡欺诈实现方式中,小偷通常会通过暴力盗刷、信用卡盗刷、诈骗等方式实施欺诈行为。
其中,信用卡盗刷是最为常见的方式,而信用卡的欺诈方式一般都具备以下两种模式:1. 制作复制卡:这种方式是指小偷通过购买非法卡制作设备和获取信息进行银行卡复制。
2. 密码窃取:这种方式是指小偷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伪装攻击等方式获取密码信息进行盗刷。
这些操作都很难避免,因为银行卡身份验证系统的漏洞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银行卡反欺诈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变得异常重要。
二、银行卡反欺诈技术的研究1. 风险评估在银行卡反欺诈技术中,风险评估是一个重要的步骤。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银行卡反欺诈系统大多是基于数据挖掘技术所构建的。
数据挖掘是指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有用知识的一种技术。
在实现反欺诈技术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对大量未经分类的数据进行处理,确定不同数据之间的关系和规律,确定风险评估模型。
2. 轨迹识别轨迹识别是指通过分析每个银行卡交易的细节,检测出来自有效和非法用户的交易轨迹之间的差异。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识别出潜在的欺诈行为,从而采取预防措施。
为了实现轨迹识别,需要对每个交易详细记录下来,以便后续跟踪。
3. 规则评估在银行卡反欺诈技术的研究中,规则评估也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评估,可以制定出一些基于规则的策略,从而大大降低反欺诈技术的误报率和漏报率。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卡反欺诈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需要大规模的数据,并且需要不断监控和更新相关规则。
银行卡欺诈成因与防范探讨
定账户; 四是分散持卡人在 自 助设备上力 业
务注意力并调换其银行 卡等。
4 . 电话 和短信欺诈 。 犯罪分子假借银
行、 银联、 金融监管机构或公安机关名义 ,
江、 茂名等地的银行, 准备通 过网上银行将赃款分散转 账 到事先准备 的、 冒用他人 身份 证件开户的1 8 0 多张银
随 荷银 f 的 普及 、 联 网 的发 展 和社 会 信息 化 程 度
号码限制移机 的程序, 将 巾I I j 的P 0 s 机转移到茂名电白 老家使用 。 伙 成员还专 门召开 _ , “ 战 前动员会” , 明确
分丁, 一路南在茂 名老家附近的…头上通过私托电话线
连 接P O S 机 和手提 电脑 上 网; 另一路 派 ml 0 多名 “ 车手” ( 在A 1 、 M机 上 取 现 的人 员 ) 分 赴 广州 、 东莞 、 湛江 、 阳
R 嚣
栏 目 编 辑 罗 2 锦 0 莉 1 4 E 年 — m a ・ i l 第 : l u o 9 l 0 期 2 5 0 0 @ 1 6 3 c 0 n
■
中国人 民银业务市场迅速扩展, 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实施E MV  ̄ _ 移后形成的银行卡欺诈 “ 洼地效
.
扩 延, 朗规模化 、 集体化方 向发展, 增 加了警 方的打击 难度 例如, 广州警方2 0 1 3 年破获的当年广东省内单笔
最 大银 行 卡 诈 骗 案 , 共抓 获l 0 名 犯 罪 嫌 疑 案发 前 夕, 应 聘 深 圳 某 酒 家 服 务员 的 …伙 成 员侧 录 过 持 人 的 银
分 . f - i q  ̄ 存A 地侧 录银 行卞 信息 , 通 过互联 网购买制 i f : - f ,  ̄卜 资金。 部分境内犯罪分子与境外犯罪分子 勾结, 合作分 I . 境 外 罪分子则远程遥控指挥境 内人 员作案, 手法 多样 儿隐蔽 , 一旦盗取到资金立即转移至不 同账户和 境 外, 对臀方追缴 资金带来极大 的闲难 。 3 . 罪卜 j 箍科技化 币 ¨ 多样化, 具有很高的隐蔽性。
银行卡欺诈问题及其对策
已经被欺诈侵入的客户卡继续遭受损失 。这类技术允许 交易的平均P D有小量的下降 ,但其效果 与探测率增加 o
银行监控并立即识别可疑的交易模式 ,使他们在欺诈分 子刚要图谋不轨时就采取行动 ,从而防止出现损失。 防止欺诈属于银行界需要合作和开始分享信息领域
中的一个恰 当的实例 。技术 、法规和欺诈分子都在不断
银行卡欺诈 问题及其对策
ACl o lwie 司 W r d d公
银行卡欺诈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业界关注 。如何制 款项损失之前对可被欺诈分子利用的银行卡实施防范措
定反欺诈策略是 目前反欺诈部 门的主管面临的一项特殊 施 。根据侵入点的位置 ,银行可能选择 “ 阻拦 ”或 “ 观
挑战。
战。整个行业关于支付欺诈定义的反复讨论使得调查报 点 ) 量 。 测 告数据无法精确 ,为银行方面的专家评估操作模式及挑 PD I o  ̄ 量在系统对一个账 户发 出第一次报警前 出现 j
选恰 当的反欺诈技术设置了困难。此外 ,反欺诈部 门中 了多少次漏报 的欺诈交易。银行能够越早地探测出对一 不同的团队与系统处理不同类型的支付欺诈 ,这种彼此 个账户的欺诈行为 ,就能越快地对它采取行动并阻止损
一
个大的百分比相比要显著的行采取何种测量方法 ,某些欺诈活动总会漏
地变换 ,对欺诈活动形成一种全行业的认识是集中力量 过检查 。对于银行而言 ,采取 测量方法都有积极 的效
打好这场反欺诈之战的关键 。由于跨境支付更加方便 ,
果 ,能够提升客户忠诚度 ;反之 ,如果处理得不恰 当,
损失 ,并且有助于保护银行在不稳定市场 中的声誉和品
牌。
最后 ,采取全企业 范围的欺诈 防范框架使银行能 够整体地看待 客户使用的 每一种 产品和服 务。此方法
探析当前银行卡外部欺诈风险及对策
探析当前银行卡外部欺诈风险及对策论文报告:探析当前银行卡外部欺诈风险及对策一、银行卡欺诈的定义与形式银行卡欺诈的现象及其危害程度银行卡欺诈的种类和操作手法银行卡欺诈风险的影响因素针对银行卡欺诈应采取的措施银行卡欺诈是指不法分子在未经持卡人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手段获取持卡人账户信息和密码,并以此为基础从持卡人银行账户中窃取资金或在未经持卡人允许的情况下消费。
银行卡欺诈的影响严重,不仅让持卡人遭受经济损失,而且还影响银行卡托管机构声誉以及客户信任度,损害银行门口红利,同时也会对银行行业增加成本和风险的管理难度。
银行卡欺诈形式繁多,常见的有假冒伪劣、恶意授权、钓鱼网站、伪造网银等等。
这些欺诈手段多样,操作难度不一,有的极其高明,需要持久深入,有的采用的是缜密传统的诈骗手段,而有的则是公然暴力,甚至包括破坏或改变交易系统。
银行卡欺诈的风险因素复杂。
其首要风险因素是技术问题,如黑客攻击和网络诈骗。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法分子已经实现了通过黑客攻击和伪造网站获取信息,然后进行窃钱的技术突破,可以轻松地盗取大量资金。
其次还存在社会问题,如失业率、贫困、犯罪率和一些经济政策的不利影响,都会在提高银行卡欺诈风险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目前,各个银行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范银行卡欺诈风险。
首先,对持卡人进行安全培训,防止恶意窃取账户信息;其次,提高系统审核的缜密性,加强总体交易和账户信息的监督;第三,加强网络技术保障和信息加密能力,降低不法分子的入侵风险;最后,还需要加强对数据监控和风险计算的技术支持,及时掌握风险动态,制定合适的防风险策略。
接下来,列举5个银行卡欺诈案例,对相关措施进行分析:一、假冒微信公众号以资助为由,该团伙嘉定以微信公众号的名义诈骗。
这个微信团队会将一个假的捐助账号和联系方式设置成公众号背景。
然后发篇分别以“我的孩子得了大病”、“家里穷”的广告,向广大微信用户们求助。
不得不说不法分子越来越无所不用其极了,居然把假公益作为欺骗的不法行为,非常让人气愤。
银行卡欺诈法律问题探析
银行卡欺诈法律问题探析作者:吴婷来源:《时代经贸》2013年第04期【摘要】银行卡主要有磁条卡和芯片(IC)卡,磁条卡造价低廉,但磁条信息易被复制;IC卡制作成本偏高,但具有防伪造、防篡改的能力。
[1]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银行卡仍为磁条卡,随着周边国家和地区IC卡迁移的完成,欺诈交易风险有向国内转移的趋势。
鉴此,笔者通过研究相关案例,对所涉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责任承担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银行卡欺诈;法律;特约商户一、各方法律关系剖析目前,银行卡欺诈风险主要是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利用银行自助设备盗取银行卡信息,复制银行卡后窃取资金,或者由于客户缺乏防范意识,将密码、卡号通过各种方式无意间泄露给他人而导致其银行卡被复制、卡内资金被窃取。
[2]实践中,不法分子利用复制的克隆卡,或在ATM机上套现,或于特约商户POS机上刷卡消费,由此,银行卡欺诈法律关系可涉及银行、特约商户、持卡人和不法分子多方。
(一)银行与持卡人如持卡人所持卡为借记卡,则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为储蓄合同法律关系;如为信用卡,则两者间为借贷合同法律关系。
收单行与持卡人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二)特约商户与银行商户如欲以刷卡交易作为消费付款方式之一,则需与银行达成协议,委托银行提供相关结算服务。
而发卡行与收单行之间又存在着相应的委托结算安排,特别是在跨区域、跨行消费时。
(三)消费者与特约商户消费者在特约商户处刷卡消费,构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四)不法分子与其他各方当不法分子复制银行卡信息,使用克隆卡在ATM机套现或在POS机刷卡消费时,不仅影响了银行交易系统的安全,同时也侵犯了持卡人的资金所有权。
如不法分子的行为致使特约商户遭受损失,特约商户有权向不法分子追偿。
二、银行卡欺诈责任承担近年来,银行卡欺诈案件逐步上升,该等案件往往涉及多方且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与合同法律关系等。
因而,银行卡欺诈责任的认定也相对复杂。
银行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然而,银行卡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以一起银行卡盗刷案为例,分析银行卡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8年3月,王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5万元。
同年6月,王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人在网上消费了3万元。
王某立即报警,经调查发现,盗刷者通过获取王某的银行卡信息,在网络上办理了分期付款业务。
随后,王某与银行协商解决此事,但双方对赔偿问题产生分歧。
三、案例分析(一)盗刷者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盗刷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王某的银行卡信息,进行网上消费,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民事责任盗刷者在使用王某的银行卡进行消费时,已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盗刷者应承担王某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
(二)银行法律责任1. 保管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作为发卡行,有义务妥善保管客户的银行卡信息,确保客户账户安全。
在本案中,银行未能妥善保管王某的银行卡信息,导致王某的财产遭受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银行应赔偿王某因盗刷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行欺诈调研报告
银行欺诈调研报告银行欺诈调研报告概述:银行欺诈是指通过伪造、篡改、隐藏、掩饰账户或交易信息等方式,以非法手段获得金融利益的行为。
银行欺诈的频发给金融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风险和损失。
为了全面了解银行欺诈现象的发展状况和原因,本次调研报告旨在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调查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两种主要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银行业内的从业人员进行,以了解他们对于银行欺诈现象的认知程度和预防措施的应用情况。
案例分析则通过收集近期银行欺诈案例,对其进行深入分析,以了解欺诈行为的具体手段和特点。
调研结果:1. 银行欺诈手段多样化:调查发现,欺诈手段主要包括账户伪造、虚假贷款、信用卡盗刷等。
其中,账户伪造是最常见的欺诈手段,占比达到40%。
2. 欺诈案例多中小银行受害:大部分银行欺诈案例发生在中小银行,这可能与其内部风控体系相对较薄弱有关。
大型银行由于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风控和防范,所以相对而言欺诈案例较少。
3. 内部人员参与度较高:调查显示,银行欺诈案例中有一定比例是由银行内部人员参与或泄露信息导致的。
这部分人员往往是了解银行操作流程和风控措施的人员,所以他们容易掌握欺诈的机会。
4. 缺乏科技手段:部分银行在欺诈预防方面还是采用传统的手段,如人工审核等,而没有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进行检测和防范。
这可能导致无法对复杂的欺诈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应对。
建议和预防措施:1. 加强内部风控:银行应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于欺诈行为的识别能力和警惕性。
同时,建立完善的内部监控和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预防欺诈行为。
2. 科技手段应用: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加强对交易数据的监控和分析,提高欺诈检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银行业内应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应对欺诈行为。
同时,也应积极与其他行业部门合作,共同打击跨行业欺诈行为。
4. 加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对银行欺诈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对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威慑潜在的欺诈分子。
银行卡诈骗犯罪的法律打击与风险防范
银行卡诈骗犯罪的法律打击与风险防范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支付和电子银行业务的普及,银行卡诈骗犯罪也日益猖獗。
此类犯罪不仅给个人和企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还严重影响了金融系统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全。
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各国纷纷加强法律打击和风险防范措施。
一、法律打击银行卡诈骗犯罪被列为刑事犯罪,涉及通信网络、金融、侵权等多种法律领域。
为了对抗这一犯罪行为,各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刑法、刑事诉讼法和金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卡诈骗犯罪进行严厉打击。
在我国,根据刑法,银行卡诈骗犯罪可以定罪处罚,判处刑期并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有其他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的银行卡诈骗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严厉打击犯罪分子。
司法机关在处理银行卡诈骗犯罪案件时坚持依法审判, 严惩犯罪分子,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风险防范除了加强法律打击,银行和支付机构还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以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
首先,银行和支付机构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通过引入先进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工具,及时发现和阻止银行卡诈骗活动。
此外,还加强与执法机关和情报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银行卡诈骗犯罪,及时分享信息,增加破案的成功率。
其次,银行和支付机构持续加强用户教育。
定期向用户提供有关银行卡诈骗犯罪的风险提示和防范措施,让用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推广使用双因素身份认证技术,如短信验证码、指纹识别等,加强账户的安全性。
此外,银行和支付机构还加强了对商户的风险管理。
严格审核商户的身份和资质,在交易过程中加强风险监控。
对异常交易行为及时进行预警,阻止诈骗犯罪分子的非法活动。
然而,银行卡诈骗犯罪的打击和风险防范并非一蹴而就。
犯罪分子的手段日益狡猾,他们不断改变攻击方式和技术手段。
因此,银行和支付机构需要不断加强对新型诈骗手法的研究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银行卡诈骗犯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需要法律和相关机构共同打击。
通过加强法律打击和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遏制银行卡诈骗犯罪的蔓延,并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的若干问题刑法论文(1)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的若干问题刑法论文(1)浅析信用卡诈骗罪的若干问题刑法论文(1)内容简介:浅析信用卡诈骗罪的若干问题一、信用卡诈骗罪概述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国刑法典规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刑法第196条明确规定了它的主要犯罪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浅析信用卡诈骗罪的若干问题一、信用卡诈骗罪概述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国刑法典规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刑法第196条明确规定了它的主要犯罪形式:(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要求行为人直接或间接地利用信用卡去实施的骗取财物的行为,而信用卡的涵义和范围则是依据相关金融法来确定的。
1996年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信用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信用支付工具,信用卡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等功能。
1999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五条规定:银行卡分位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第六条规定: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必须先按发卡银行的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从以上表述可知,首先出现的是信用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后来才有的借记卡。
在立法上,随着借记卡的出现,才有了二者的和称,即银行卡这个新概念。
由此而制定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反诈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反诈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一、问题分析反诈中心是维护社会安全、保护公民财产的重要机构之一。
然而,据报道和实际经验观察发现,反诈中心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 信息共享不畅反诈中心在收集各种欺诈案件信息时存在着信息共享不畅的问题。
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缺乏高效的沟通和数据交换平台,导致情报收集和整合困难。
这使得反诈中心在分析和预测欺诈行为时受到限制,难以及时采取措施阻止新型欺诈手法的蔓延。
建议: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合作框架,促进信息共享和合作。
可以利用科技手段构建在线平台,加强数据交换与共享,实现实时监控和预警功能。
同时,在法律层面加强相关条款的约束力和适用性,确保个人隐私不被滥用。
2.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反诈中心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不足是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欺诈手法不断变化,需要具备强大的分析能力、心理素质和判断力来应对各种情况。
然而,一些从业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缺乏相关知识和实战经验,导致在案件处理中出现失误和疏漏。
建议:加强反诈培训和人才选拔机制。
应建立完善培训体系,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每位从业人员都具备基本应对欺诈行为的能力。
同时,在选拔过程中注重综合素质和逻辑思维能力的评估,招募更多有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士。
3. 预防宣传不到位反诈中心在预防措施上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虽然政府部门和媒体会定期发布关于欺诈行为的警示信息,但很多群众并未真正认识到欺诈风险的严重性。
他们缺乏正确使用互联网、银行卡等电子支付工具的意识,并容易被网络谣言等信息误导。
建议:加强公众教育宣传工作。
可以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方式扩大宣传渠道,如合作开展线上线下教育类活动、借助社交媒体平台提供实时警示信息,并能力协助受骗人员及时报案和追回损失。
二、建议与措施针对以上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反诈中心的工作效能:1. 创新科技手段结合最新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提高反诈中心在欺诈行为预防和处理方面的能力。
银行卡违法犯罪分析论文
银行卡违法犯罪分析论文一、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存在的困难1、犯罪分子利用假身份证申领银行卡,给侦查真实犯罪嫌疑人带来困难。
由于一些银行经办人员不重视客户的身份识别工作,只要客户提供身份证就给予办理银行卡开户,而不通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案发后,经公安部门侦查发现持卡人留存的信息普遍是假的,这样就给侦查真实犯罪嫌疑人带来较大的难度。
2、作案的手段和方式多样化,令客户防不胜防。
突出的有以下几种:一是利用QQ聊天工具在网上向玩家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然后让其同伙冒充客户服务代表,通过聊天工具让受害人登录该团伙事先挂接在互联网上的模拟官方游戏网站的网页注册查询,消除用户对中奖真实性的疑虑,并以办理领奖仍需交个人所得税、抵押金等为由诱骗受害人将现金存入其指定的银行卡实施诈骗。
二是在ATM机上用胶布将出钞口封住,然后在旁边粘贴一张“温馨提示”,内容诸如“尊敬的客户,您好!由于近期系统升级,如果取款中出现吞钞或吞卡等异常情况,请立即拨打以下客服电话XXXX”之类,误导不明真相的客户将资金转到指定银行卡上。
三是偷窥密码,调换银行卡。
当客户在ATM机上取款后准备退卡时,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客户贪小便宜的心理,事先丢一些钱在地上,然后“好心”提醒客户说,你的钱丢在地上了,并利用客户低头捡钱的机会,调换其银行卡。
3、犯罪分子团伙流窜作案,且时间、地点不固定,给侦破和抓捕工作带来难度。
犯罪分子一般都采取团伙作案,而且分工明确,只要时间、地点符合作案条件,他们便到ATM机上快速设下圈套,等待受骗者上钩。
作案时间往往选择在凌晨一点至六点之间。
作案得手后立即逃往异地,并且在短时间内通过本地或异地的ATM机把现金取完或转入其它账户。
4、受害人不报案或报案不及时,异地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相对滞后,不利于案件侦破工作的开展。
一些受害人由于金额小或者怕麻烦:被骗后不想报案或者报案不及时;个别金融机构员工发现犯罪分子在ATM机上作案后,没有很好地保护作案现场等,都给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困难;异地金融机构提供持卡人取款的交易信息、录像等资料相对滞后,也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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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欺诈法律问题探析
【摘要】银行卡主要有磁条卡和芯片(ic)卡,磁条卡造价低廉,但磁条信息易被复制;ic卡制作成本偏高,但具有防伪造、防篡改的能力。
[1]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银行卡仍为磁条卡,随着周边国家和地区ic卡迁移的完成,欺诈交易风险有向国内转移的趋势。
鉴此,笔者通过研究相关案例,对所涉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责任承担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银行卡欺诈;法律;特约商户
一、各方法律关系剖析
目前,银行卡欺诈风险主要是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利用银行自助设备盗取银行卡信息,复制银行卡后窃取资金,或者由于客户缺乏防范意识,将密码、卡号通过各种方式无意间泄露给他人而导致其银行卡被复制、卡内资金被窃取。
[2]实践中,不法分子利用复制的克隆卡,或在atm机上套现,或于特约商户pos机上刷卡消费,由此,银行卡欺诈法律关系可涉及银行、特约商户、持卡人和不法分子多方。
(一)银行与持卡人
如持卡人所持卡为借记卡,则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为储蓄合同法律关系;如为信用卡,则两者间为借贷合同法律关系。
收单行与持卡人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二)特约商户与银行
商户如欲以刷卡交易作为消费付款方式之一,则需与银行达成
协议,委托银行提供相关结算服务。
而发卡行与收单行之间又存在着相应的委托结算安排,特别是在跨区域、跨行消费时。
(三)消费者与特约商户
消费者在特约商户处刷卡消费,构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四)不法分子与其他各方
当不法分子复制银行卡信息,使用克隆卡在atm机套现或在pos 机刷卡消费时,不仅影响了银行交易系统的安全,同时也侵犯了持卡人的资金所有权。
如不法分子的行为致使特约商户遭受损失,特约商户有权向不法分子追偿。
二、银行卡欺诈责任承担
近年来,银行卡欺诈案件逐步上升,该等案件往往涉及多方且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与合同法律关系等。
因而,银行卡欺诈责任的认定也相对复杂。
(一)被告的确定
1.违约之诉
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存在储蓄合同关系或借贷关系,发卡行应提供足以保障持卡人合法利益的交易设备和安全设施。
否则,持卡人有权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发卡行赔偿损失。
2.侵权之诉
一方面,不法分子利用克隆卡窃取卡内资金,侵犯了持卡人的资金所有权,持卡人有权追究不法分子的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持卡人与收单行和特约商户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若收单行与特
约商户存在过失、未尽合理审慎义务,如未审核签购单上签名和信用卡上签名形式上是否一致,则持卡人可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赔偿损失。
实践中,银行卡欺诈案件短期内并不易侦破,发卡行与收单行、特约商户间的业务安排又较为复杂,所以,持卡人通常以发卡行为被告。
而发卡行常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要求民事案件中止审理。
对此,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引起的储蓄合同纠纷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问题的批复》,因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他人伪造银行储蓄卡骗取存款人银行存款,存款人依其与银行订立的储蓄合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同时,笔者认为,不法分子持伪卡盗取银行卡内资金涉嫌刑事犯罪,这并不妨碍持卡人基于合同关系要求发卡行承担违约责任,发卡行承担责任后,仍有权向不法分子追偿。
(二)责任认定
关于发卡行和持卡人责任的比例,司法实践也不统一。
银行卡通常都设有密码,发卡行则常以持卡人未妥善保管密码为由,拒绝承担或要求减轻其责任。
在持卡人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时,有案例判决发卡行承担100%的赔偿责任,[3]也有判决银行承担的责任比例为80%[4]、70%[5]、50%[6]、40%[7]等。
鉴此,笔者在下文对双方的责任承担以及相应的举证责任作出了论述。
1.发卡行的责任
银行卡章程通常都规定“申请xx卡,必须设定密码”“凡凭密
码进行的交易,发卡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持卡人须妥善保管xx卡和密码”及“因持卡人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等内容。
发卡行也常援引该等规定进行免责抗辩。
然而,如前文论述,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提供安全的交易设备和技术平台是银行的义务,银行不能通过格式条款免除其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应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8]设立商业银行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商业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提供安全的交易设备和技术平台等重要义务。
其次,银行应当保障其发放的银行卡具有唯一性,不可被复制。
[10]在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各种各样窥视和盗取他人信息的技术层出不穷,普通的持卡人无法保证在银行办理业务或消费时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不被他人偷窥,持卡人只能保证其银行卡保管妥善未丢失,且在银行卡具有唯一性的前提下,即使储户的银行卡密码不慎泄露,持卡人的存款也能因银行卡的不可被复制而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再次,银行作为银行卡的发行者及相关技术、设备、操作平台的提供者,在其与持卡人的关系中明显占据优势地位,故银行理当承担伪卡的识别义务。
银行安全系统未能识别伪卡,并通过伪卡将涉案款项支付给不法分子,银行未能提供足够的技术保障持卡人的资金安全,已经构成违约,应赔偿客户损失。
综上,笔者认为,除持卡人故意泄露银行卡密码外,如银行发行的银行卡易复制、存在安全隐患,则银行应就持卡人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的责任比例,则需根据持卡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等因素,综合判定。
2.持卡人的责任
各类银行卡章程和领用合同一般都规定持卡人须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银行卡和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人。
如持卡人故意泄露密码或存在重大过失,则银行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为排除持卡人的道德风险,持卡人需负责举证银行卡内资金的损失系由不法分子窃取。
笔者曾遇到一个银行卡跨国欺诈案例,所涉银行卡被多次在南非、哈萨克斯坦及澳大利亚的atm机上取款,造成持卡人较大额经济损失。
而持卡人及其配偶的护照显示其并未到过上述国家;此外,交易明细显示,涉案银行卡曾在40分钟内,先后在南非和澳大利亚消费,这在现实中是匪夷所思的。
所以,从高度盖然性角度,可认定卡内资金系被窃取。
然而,相当部分的银行卡欺诈是发生在同城或是空间距离较近的跨城之间,该等情况下,如何证明资金系被窃取,对持卡人而言较为困难,从而使得遭受损失的持卡人非常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