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外国语学校中美国际高中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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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成价函[2004]65号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成价函[2004]65号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正文:
----------------------------------------------------------------------------------------------------------------------------------------------------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4]65号)
成都市新都区物价局:
你局新都府物[2004]41号“关于核定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学生学费及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有关规定,并参照你局认证的生均培养成本情况,现将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3600元。

二、住宿费8人间: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600元。

三、代管费收费标准,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盈利,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

四、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包括代管内容、代收费用,以及学生退学涉及退费结算等,应与入学学生签定协议。

五、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从2004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

该校接到批文后,到你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学校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学生家长公示。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结束——。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11.29•【字号】成发改收费[2010]1348号•【施行日期】2010.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0〕1348号)各区(市)县发改局(物价局)、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发改价格〔2010〕1033号)精神,现就我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的界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义务教育(含小学、初中、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取消高三补习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家校通(校讯通)、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权责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根据经省政府审定的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各区(市)县及学校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三、我市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一)义务教育阶段1、课本费:该费用限六城区区域内学校收取,每生每期预收费用为小学75元,初中155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3.08.04•【字号】成价费[2003]174号•【施行日期】2003.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成价费[2003]174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新学年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严禁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

具体项目、标准为:(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1、杂费:小学50元/生.期;初中60元/生.期2、课本预收款:小学130元/生.期;初中180元/生.期3、住宿费:每生每期80元,新建改建的学生宿舍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成价行[2000]553号文件规定执行。

4、借读费:(1)、五城区及高新区借读费标准为:小学:义务教育示范学校1600元/生.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改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窗口学校1200元/生.年;其他学校800元/生.年。

初中:省级示范学校3600元/生.年;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改制学校(如石室联中、七中育才、树德实验中学等)4000元/生.年;市级示范学校2800元/生.年;一般中学2000元/生.年。

(2)、其他区(市)县的借读费标准在低于城区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由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共同制定报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学校向借读学生收取借读费后不得再收取杂费。

5、体检费:5元/生.年(由承担体检的医疗单位收取)。

6、龋齿防治费:5元/生.期(收龋齿防治机构收取)。

7、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费:12元/生(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收取)。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收费
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3.08.04
•【字号】成价函[2003]237号
•【施行日期】2003.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实验
外国语学校(西区)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3]237号2003年8月4日)
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
你校关于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的请示收悉。

按照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规定,依据你校预算建设投资和生均培养成本的情况,并结合这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的社会平均生均培养成本测算的结果。

经研究,现将你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二、住宿费: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1200元。

三、代管费收费标准,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盈利,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

四、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包括代管内容、代收费用,以及学生退学涉及退费结算等,应与入学学生签定协议。

五、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从2003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

你校接到批文
后,即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向学生家长公示。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9.08.20•【字号】成教计[2009]49号•【施行日期】2009.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成教计〔2009〕49号)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各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切实保证各项教育惠民措施落到实处,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2009〕186号)精神,就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问题作如下通知:一、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小学、初中阶段收费项目及标准1、住宿费:该费用限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以下简称“六城区”)区域内学校收取;收费标准由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根据学生宿舍住宿条件、按运行成本核定。

各类宿舍上限标准如下:2、课本费:该费用限六城区区域内学校收取,费用为预收性质,每学期末必须据实结算。

预收标准小学每生每期75元,初中每生每期155元。

凡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办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函〔2009〕29号)规定的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免交此项费用。

3、作业本费:该费用限六城区区域内学校收取,费用为预收性质,每学期末必须据实结算。

预收标准小学每生每期15元,初中每生每期20元。

凡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办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函〔2009〕129号)规定的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免交此项费用。

汇总:成都国际学校学费原来也不便宜

汇总:成都国际学校学费原来也不便宜

汇总:成都国际学校学费原来也不便宜!中国国际教育网讯:近年来家长圈里刮起了国际学校风,很多学生从小就被送到了国际学校学习,但是学费贵成为家长们一直诟病的话题,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国际学校学费一年更是高达到30多万,在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国际学校的学费无疑还将继续上涨。

那么像成都这样的二线城市,国际学校学费又是多少呢?,我汇总了成都地国际学校学校学费信息,帮助家长们更好的选择国际学校。

(以下数据仅供参考)1、成都外国语学校中美国际高中实验班学费:8.4-9.6万元/学年。

2、光亚学校学费:幼儿园0.96万元/学年小学2.2万元/学年初中2.98万元/学年高中5.8万元/学年。

3、孔裔国际公学—成都孔裔(英美)公学学费:小学7万元/学年初中12.8万元/学年4、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国际部学费:10万元/学年。

5、七中国际部学费每年约为10.8万6、七中万达学校每年的学费约为8.8万7、成都树德中学国际部学费:12.68万元/学年。

8、成都七中嘉祥外国语学校国际高中学费:10.8万元/学年9、成都墨尔文学校学费:初中8.8万元/学年高中12.8万元/学年。

10、成都译华外国语学校学费:10.8万元/学年11、麓山国际光亚学校学费:小学5.8万元/学年初中6.8万元/学年高中9.8万元/学年。

12、牛津国际公学成都学校13、树德光华国际部学费:80000/年(不包含住宿费、杂费等)。

14、成都建平国际学校学费:小学2.8万元/学年初中3万元/学年。

15、成都十二中学费每年8.9万16、成都美视国际学校学费:小学9万元/学年初中10.45万元/学年高中13万元/学年。

17、成都市花园(国际)小学学费:10.8万元/学年18、成都青苗国际双语学校学费:暂未公开。

19、广元天立国际学校学费:小学、初中1.8万元/学年高中2万元/学年。

20、川师实验外国语学校中方课程:视学生入学成绩确定0-2.2万高三费用约为:17-30万年/学年(包含学费、寄宿家庭食宿费、保健费等)。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
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价函[2005]61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5.04.29
【实施日期】2005.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5]61号)
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成都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申办收费许可证的请示》收悉。

按照国家对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根据你校办班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你校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
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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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各民办初中学费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3年成都各民办初中学费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3年成都各民办初中学费及招生计划一览表一、前言本篇文章将为您详细介绍2023年成都各民办初中的学费及招生计划,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成都民办初中教育现状。

二、学费情况以下为成都部分民办初中的学费情况:1. 成都外国语学校:学费为人民币25,000元/学期。

2. 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学费为人民币23,000元/学期。

3. 成都西川中学:学费为人民币24,500元/学期。

4. 成都外国语附中:学费为人民币18,000元/学期(具体费用可能因年份和政策有所变化,请以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5. 成都实验小学(西区):学费为人民币26,000元/学期(包含住宿费)。

需要注意的是,各学校的学费可能因年级、专业、课程设置等因素有所差异,具体情况请咨询学校官方。

同时,部分学校也可能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优惠政策,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三、招生计划各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如下:1. 招生人数: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当地教育需求,各学校招生人数有所不同。

总体来说,招生人数呈上升趋势,以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2. 招生方式:大部分学校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招生,也有部分学校会组织自主招生考试。

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或咨询学校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招生流程和要求。

3. 招生范围:大部分学校面向全市或特定区域进行招生,也有部分学校仅限于特定生源。

具体招生范围请参考学校官方网站或咨询学校工作人员。

四、分析解读1. 竞争加剧:随着越来越多的家长和学生关注民办初中,民办初中的竞争也日益加剧。

为了吸引优秀生源,各学校都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软硬件设施,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2. 学费上涨:由于民办初中的高成本投入,学费普遍较高。

然而,对于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会提供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减轻经济负担。

随着教育成本的增加,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3. 优秀师资:民办初中通常拥有优秀的教师团队,他们在教学水平、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

成都高中 收费标准

成都高中 收费标准

成都高中收费标准成都高中收费标准。

成都市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大城市,拥有众多知名的高中学府。

针对成都高中的收费标准,我们进行了调研和整理,希望能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一些参考信息。

首先,成都高中的学费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和杂费。

学费是家长和学生最为关注的部分,一般来说,成都高中的学费在每年5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具体学费标准会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些知名的重点高中学校学费可能会更高一些,而一些普通高中学校则相对较低。

另外,住宿费是指学生在学校的住宿费用,一般在每年3000元至10000元不等。

杂费包括教材费、实验费、活动费等,每年在1000元至3000元不等。

其次,成都高中的收费标准还涉及到一些其他方面,比如学校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一些成都高中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此外,一些学校还会提供一些课外活动和教育培训,这些活动可能需要额外收费,家长和学生在选择学校时需要注意这些方面的收费情况。

最后,家长和学生在了解成都高中的收费标准时,还需要留意一些学校的特殊收费项目,比如校服费、校车费等。

这些费用可能并不包含在学费中,需要家长和学生额外支付。

因此,在选择成都高中时,除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外,还需要对学校的收费项目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以免因为一些意外的费用而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

总的来说,成都高中的收费标准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家长和学生在选择学校时需要综合考虑学费、住宿费、杂费以及其他特殊收费项目,做出理性的决策。

同时,政府和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管理,确保收费合理合法,不给家庭和学生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

希望成都高中的收费标准能够更加透明、公开,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更多的便利。

成都国际学校收费标准

成都国际学校收费标准

成都国际学校收费标准成都国际学校是一所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国际化教育的学校,我们的目标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多元化的学习环境。

为了让家长和学生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我们特此制定了以下收费标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参考和帮助。

1. 学费。

成都国际学校的学费按照学生所在年级和国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外籍学生的学费会略高于中国学生,这是因为学校需要为外籍学生提供更多的国际化教育资源和服务。

此外,学费还会根据学生所选择的课程和学习项目而有所不同。

学费的具体标准将在入学时向家长进行详细说明。

2. 杂费。

除了学费之外,学校还会收取一定的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教材费、校车费、午餐费等。

这些杂费的标准会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使用情况进行收费,学校会在每个学年开始前向家长发布详细的杂费收费标准,家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缴纳。

3. 住宿费。

对于需要住校的学生,学校还会收取住宿费。

住宿费的标准会根据学生所选择的住宿类型和标准而有所不同,学校会提供不同档次的住宿选择供学生和家长进行选择。

同时,学校也会提供相关的住宿服务和管理,确保学生的住宿环境和安全。

4. 其他费用。

除了上述费用之外,学校还可能会收取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考试费、活动费等。

这些费用的收费标准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活动安排进行收费,学校会提前通知家长和学生,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公平。

总的来说,成都国际学校的收费标准是合理的,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收费,同时也会提供相关的资助和减免政策,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国际化教育资源。

希望家长和学生能够对学校的收费标准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学校也会竭诚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最好的教育服务。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市物价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市物价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市物价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川价函[2008]126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06.30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市物价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
标准的请示》的批复
(2008年6月30日川价函〔2008〕126号)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成价费
〔­2008〕123号)文件收悉。

此项目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计划外招生,学生毕业后将同时获得成都石室中学及剑桥国际高中(A-LEVEL)的毕业证书。

鉴于该实验班课程学习阶段将全部引进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设计的教学大纲及相关教材和课程设置,并聘请英国资深教学专家担任课程的学术校长,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经验的英国资深任课教师来教授课程等实际,经研究,现对你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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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
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成价函[2002]184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2.07.04
【实施日期】2002.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
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2]184号2002年7月4日)
成都市树德中学:
你校国际部关于出国英语培训收费的请示收悉。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育收费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现将你校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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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川价函[2006]144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6.06.29
【实施日期】2006.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6年6月29日川价函〔2006〕144号)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转报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成价费〔2006〕137号)文件收悉。

此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与新西兰西方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中新友好实验班”,鉴于此项目培养成本较大,且根据双方合作办学协议,新方每生每年收取教学成本费6000元。

经研究,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现对你局转报的石室中学中新友好实验班收费标准正式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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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成都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物价[2010]381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成都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物价[2010]381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成都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收费标准的批

正文: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成都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0年6月2日川发改物价〔2010〕381号)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转报《关于成都学院合作办学收费的请示》(成价费〔2010〕79号)收悉。

成都学院经省教育厅川教外事函〔2010〕66号文批准,与新西兰国立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播音与主持和艺术设计专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两校合作办学协议。

经研究,现对成都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中外合作播音与主持和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年·生。

二、上述收费为最高限价,除代收代支费用外,严禁学院再以其它名目向学生加收其他费用。

三、成都学院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并与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成都学院应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

五、本批复自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有效期5年,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结束——。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成价函[2002]184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成价函[2002]184号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正文:
----------------------------------------------------------------------------------------------------------------------------------------------------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
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2]184号2002年7月4日)
成都市树德中学:
你校国际部关于出国英语培训收费的请示收悉。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育收费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现将你校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将你校国际部开展的赴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等国家的预科课程教学活动的收费规范为报名费、培训费、签证服务费、代管费四项。

具体收费标准由你校依据培训成本制定。

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将费用的收取以及学生退学、休学费用结算的方法,违约责任,协议的终止,变更、解除等有关事项,用合同的形式确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你校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以及合同书样本,应报市物价局备案。

四、你校接到批文后,将上报材料备齐,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结束——。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市物价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市物价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市物价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6.30•【字号】川价函[2008]126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市物价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2008年6月30日川价函〔2008〕126号)成都市物价局:你局《转报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成价费〔­2008〕123号)文件收悉。

此项目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计划外招生,学生毕业后将同时获得成都石室中学及剑桥国际高中(A-LEVEL)的毕业证书。

鉴于该实验班课程学习阶段将全部引进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设计的教学大纲及相关教材和课程设置,并聘请英国资深教学专家担任课程的学术校长,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经验的英国资深任课教师来教授课程等实际,经研究,现对你局转报的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一、对自愿报名参加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的学生,可按以下项目收费:1、剑桥国际高中课程项目的学费标准为:高一年级每学期每生3万元,高二、高三年级每学期每生3.5万元。

2、教材费:根据学生选择的课程按实际价格收取。

3、考试费:学生参加由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CIE)组织的全球统一考试费,按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你局应督促该校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并与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成都市石室中学“剑桥国际高中课程实验班”财务应实行独立核算,并将每年财务成本报你局审核。

四、学校应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
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6.06.29
•【字号】川价函[2006]144号
•【施行日期】2006.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

(2006年6月29日川价函〔2006〕144号)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转报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成价费〔2006〕137号)文件收悉。

此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与新西兰西方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中新友好实验班”,鉴于此项目培养成本较大,且根据双方合作办学协议,新方每生每年收取教学成本费6000元。

经研究,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现对你局转报的石室中学中新友好实验班收费标准正式批复如下:
一、中新友好实验班学生学费15000元/年·生。

二、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除收取学费及中方课本费外,不得再以其它名目向学生加收其它费用。

三、你局应督促该校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并与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成都石室中学“中新实验班”财务应实行独立核算,并将每一届财务成
本报你局审核。

五、学校应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

六、本批复从200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收费
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4.07.23
•【字号】成价函[2004]65号
•【施行日期】200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
批复
(成价函[2004]65号)
成都市新都区物价局:
你局新都府物[2004]41号“关于核定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学生学费及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有关规定,并参照你局认证的生均培养成本情况,现将新都四中金都实验中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3600元。

二、住宿费8人间: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600元。

三、代管费收费标准,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盈利,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

四、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包括代管内容、代收费用,以及学生退学涉及退费结算等,应与入学学生签定协议。

五、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从2004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

该校接到批文后,到你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学校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学生家长公示。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成都国际学校收费标准

成都国际学校收费标准

成都国际学校收费标准成都国际学校是一所享有盛誉的国际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国际化的教学环境。

学校的收费标准是家长们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成都国际学校的收费标准,希望能够为家长们提供清晰的信息,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收费情况。

首先,成都国际学校的学费主要分为学前教育阶段和小学、初中、高中阶段。

学前教育阶段的学费包括幼儿园和幼儿园托管两种形式。

幼儿园的学费按学期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不同年龄段和课程设置而有所不同。

幼儿园托管的学费则按月收取,同样根据具体的托管时间和服务内容而有所不同。

其次,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学费也分别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学费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和杂费。

学费按学期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学生的年级和课程设置而有所不同。

住宿费根据学生选择的住宿类型和标准而定,学校提供的住宿条件和服务也会对住宿费产生影响。

杂费包括教材费、活动费、实验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也会因学生的年级和课程设置而有所不同。

除了学费外,成都国际学校还有一些额外的收费项目,如校车费、午餐费、校服费等。

校车费按照乘坐距离和次数来收费,午餐费根据学生的用餐情况和饮食标准而定,校服费则根据学生的服装需求和品牌标准来收费。

总的来说,成都国际学校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学生的年级、课程设置、住宿条件和额外服务等因素来确定的。

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国际化的教学环境,收费标准也是合理公正的。

家长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需求来选择适合的收费项目,学校也会提供相关的资费说明和咨询服务,帮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收费情况。

总之,成都国际学校的收费标准是经过合理规划和公正确定的,学校将会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帮助他们全面发展和成长。

希望家长们能够根据学校提供的信息和咨询服务,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学费项目,共同为孩子的教育之路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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