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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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无缝气瓶检验安全控制

钢制无缝气瓶检验安全控制

钢制无缝气瓶检验安全控制钢制无缝气瓶是一种常用的储存和运输高压气体的设备,其安全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在对钢制无缝气瓶进行检验时,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安全控制措施,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首先,钢制无缝气瓶的检验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检验人员进行。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气瓶的安全性。

检验前,检验人员应仔细检查气瓶的标识和标志,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其次,在检验过程中,需要使用专用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这些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在检验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对气瓶的外观、物理性能和使用寿命进行检测。

钢制无缝气瓶的外观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气瓶的表面应平整、无裂纹和变形;气瓶上的标签和标志应清晰可见;气瓶的阀门和密封件应完好无损。

通过外观检查,可以初步判断气瓶的整体状况和安全性。

钢制无缝气瓶的物理性能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容积测定、厚度测量、爆破压力测试和钢壁剩余强度测试。

容积测定是通过测量气瓶的内部容积来确定其可容纳的气体量。

厚度测量是通过测量气瓶壁的厚度来评估其强度和耐压性能。

爆破压力测试是通过增加气瓶内部的压力,观察气瓶是否能够承受预定的爆破压力。

钢壁剩余强度测试是通过对剩余材料的强度进行测试来评估气瓶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最后,在钢制无缝气瓶的检验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

检验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和手套。

在进行爆破压力测试等危险操作时,应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总之,钢制无缝气瓶的检验安全控制是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严格遵循相关的安全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

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

第11章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一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的规定,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气瓶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气瓶检验人员(QP-1)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二气瓶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1)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且对其正确性负责;(2)对可拆卸的气瓶瓶阀等附件进行更换,更换的瓶阀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瓶阀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阀门产品;(3)对气瓶表面涂敷颜色和色环,按照规定做出检验合格标志;(4)受气瓶产权单位委托,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压扁或者解体)处理;(5)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并对其继续使用的结论负责。

检验单位的职责。

职责中包括对可拆卸的气瓶附件进行更换,应当理解为只能进行更换,不能进行修理,同时应选择具有瓶阀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气瓶阀门进行更换,不能随意更换阀门。

车用气瓶及其瓶阀附件,需要更换瓶阀附件时,不仅要选用通过了型式试验的瓶阀,还一定要选用与气瓶一起进行过型式试验的瓶阀,才能保证气瓶与瓶阀附件安全性能的一致性和适配性。

三检验工作安排气瓶产权单位或者充装单位应当及时将到期需要检验的气瓶(包括车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或者应提前检验的气瓶,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接到送检气瓶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禁止对气瓶和气瓶瓶阀进行修理、焊接、挖补、拆解和翻新。

四检验周期与报废年限(一)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规定。

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注)、铝-合金无缝气瓶:(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工艺规程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工艺规程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工艺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技术检验的工艺要求及操作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公称容积0.4~80L,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用于储存和运输永久气体或高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钢质无缝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此范围之外气瓶,可参考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实施中,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版)
·G8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
·G8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
·G88335—1998《气瓶专用螺纹》
·GB/T8336-1998《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l0878—1999《气瓶锥螺纹丝锥》
·GBl0877 《氧气瓶阀》
·GBl2135—1999《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l2137—19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第11章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一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的规定,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气瓶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气瓶检验人员(QP-1)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二气瓶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1)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且对其正确性负责;(2)对可拆卸的气瓶瓶阀等附件进行更换,更换的瓶阀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瓶阀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阀门产品;(3)对气瓶表面涂敷颜色和色环,按照规定做出检验合格标志;(4)受气瓶产权单位委托,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压扁或者解体)处理;(5)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并对其继续使用的结论负责。

检验单位的职责。

职责中包括对可拆卸的气瓶附件进行更换,应当理解为只能进行更换,不能进行修理,同时应选择具有瓶阀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气瓶阀门进行更换,不能随意更换阀门。

车用气瓶及其瓶阀附件,需要更换瓶阀附件时,不仅要选用通过了型式试验的瓶阀,还一定要选用与气瓶一起进行过型式试验的瓶阀,才能保证气瓶与瓶阀附件安全性能的一致性和适配性。

三检验工作安排气瓶产权单位或者充装单位应当及时将到期需要检验的气瓶(包括车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或者应提前检验的气瓶,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接到送检气瓶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禁止对气瓶和气瓶瓶阀进行修理、焊接、挖补、拆解和翻新。

四检验周期与报废年限(一)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规定。

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注)、铝-合金无缝气瓶:(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2.1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和评定实施细则

2.1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和评定实施细则
编 号 TJTJ/ZY-2.11-2010 第 0 次修改
第4页 共8页
瓶壁,应发出的音响清脆有力,余音轻而长,且应有旋律感为合格; 3.6.2 3.7 3.7.1 3.7.2 音响十分混浊低沉,余音重而短并伴有破壳音响的气瓶应报废。 瓶口螺纹检查与评定 用目测或低倍放大镜逐只检查螺纹有无裂纹、变形、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 瓶口螺纹不得有裂纹性缺陷,对高压气瓶允许有不超过 2 牙的缺口,对低压气瓶允
涂检验色标。 3.14.2 3.14.3 毁。 3.14.4 3.15 合格气瓶必须按 GB7144 的规定重新喷涂气瓶颜色标记。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操作流程图(图中实线为合格气瓶操作流程,虚线为判废气 检验员必须将气瓶检验与评定结果填入《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 。 报废气瓶应填写《气瓶判废通知书》通知产权单位。报废气瓶由检验单位负责销
记录将原制造标志容积值改为现容积值。 现容积值大于制造标志容积值 10%的气瓶应报废。 3.10 水压试验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作业指导书
标题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实施细则
编 号 TJTJ/页
3.10.1
所检气瓶必须逐只进行水压试验; 本院气瓶水压试验方法依据 GB/T9251-1997 《气
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并有校验标记或记录; 3.9.3 气瓶现重量与制造标志重量的差值大于 5%时,应测定瓶壁最小壁厚。除点腐蚀外,
最小壁厚小于设计壁厚 90%的气瓶应报废; 3.9.4 3.9.5 对重量测定合格的气瓶,采用“气瓶水容积测定法”规定的方法测定容积; 现容积小于制造标志容积值的盛装高压或低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容积测定
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和检验员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检验项目。 3.2 3.2.1 外观检查与评定 气瓶的钢印标记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的气瓶按报废处理;

211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和评定实施细则

211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和评定实施细则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作业指导书
标题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实施细则
编号
TJTJ/ZY-2.11-2010
第1页共8页第0次修改
钢质无缝气瓶
定期检验与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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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月日
实施日期:2010年月日
受控状态:
发放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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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作业指导书
标题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实施细则
编号
TJTJ/ZY-2.11-2010
第2页共8页第0次修改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确保《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贯彻实施,规范检验的工作程序和作业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细则。
1.2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用了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GB/T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等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本院检验人员、检验仪器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1.6从事气瓶定期检验人员应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气瓶检验员证或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证书,且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2检验检测准备
2.1在接受气瓶报检后,要求报检单位将待检气瓶送至本院气瓶检测基地。
2.2申请受理后应在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
2.3实施检验前,检验员应及时查阅资料,熟悉有关情况,检查确认检验仪器、检验设备、原始标记、个人防护用品准备妥当。
3.2.5瓶体凹陷程度超过2mm并且超过公称直径的1.0%,或大于凹陷短径1/30的气瓶应报废;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水容积0.4~80L,用于储存和运输永久气体或空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气的钢质无缝气瓶以及车用天然气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填有固体填充物的气瓶以及灭火用的气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99-1999 钢质无缝气瓶GB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GB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GB/T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GB/T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GB/T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LD96-1996 气瓶改装程序3 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3.1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3.2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4 检验准备4.1逐只检查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

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厂名称代号、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重量、上次检验日期。

4.1.1未经劳动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气瓶、制造标志不符合GB5099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有关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钢制无缝气瓶检验安全控制范本(2篇)

钢制无缝气瓶检验安全控制范本(2篇)

钢制无缝气瓶检验安全控制范本钢制无缝气瓶是一种常见的用于储存和运输压缩气体的设备。

由于其使用中的潜在危险性,对钢制无缝气瓶的检验和安全控制非常重要。

本文将提供一份钢制无缝气瓶检验安全控制的范本。

一、检验标准与方法1. 根据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对钢制无缝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复验,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检查钢制无缝气瓶的外观,确保没有明显的损坏和变形;检测气瓶的底部和颈部,确保密封性良好。

3. 使用超声波检测仪对气瓶进行超声波检测,以检测钢制无缝气瓶内部的缺陷和结构问题。

4. 对气瓶进行水压试验,以确保其能承受设计工作压力。

5. 检查阀门和附件,确保其完好无损,并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二、储存与运输安全控制1. 在储存和运输钢制无缝气瓶时,应选择合适的储存库房和车辆,确保其能够提供足够的通风和防火措施。

2. 气瓶储存库房应明确标识,禁止在有火源或易燃物品附近存放气瓶。

3. 在气瓶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运输规定,确保气瓶的稳固固定,防止碰撞和摔落。

4. 气瓶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定期对钢制无缝气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三、操作安全控制1.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培训,熟悉钢制无缝气瓶的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在操作钢制无缝气瓶时,应戴上适当的安全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以防止意外伤害。

3. 气瓶的装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4. 对钢制无缝气瓶进行加热或焊接等操作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气瓶因高温而爆炸。

5. 在使用气瓶的过程中,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和乱放。

四、事故应急预案1. 制定钢制无缝气瓶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减少事故的损失。

2. 提供相应的应急设备和消防器材,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进行紧急处理。

3. 培训操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方法和逃生路线,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钢质无缝气瓶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钢质无缝气瓶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钢质无缝气瓶检验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钢质无缝气瓶的使用安全和可靠性,制定本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二、检验范围本检验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钢质无缝气瓶的生产、检验、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检验标准钢质无缝气瓶检验应根据《钢质无缝气瓶制造和使用规程》(GB 5099)的要求进行。

其中,检验一共分为三个层次:外观检验、常规检验和扩展检验。

1.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是指对钢质无缝气瓶的外观进行检查。

包括以下项目:(1)瓶身表面有无磕碰、凹陷、开裂等损伤(2)瓶颈外观端面是不是平整、光洁、无裂纹、无磨损(3)气瓶泄压口有无异物和变形2. 常规检验常规检验是指对钢质无缝气瓶进行除外观检验外的可行性检查。

包括以下项目:(1)检查瓶口封圈有无老化、裂纹(2)检查气瓶主体是否有裂纹、磨损或者损伤(3)检查气瓶老化程度3. 扩展检验扩展检验是指对钢质无缝气瓶进行详尽、深入的检查,包括破坏性检验、非破坏性检验和表面缺陷检验,具体检查项应根据GB5099的规定进行。

四、质量控制钢质无缝气瓶的制造、检验和使用程度都有一定的质量控制要求。

1. 制造质量控制气瓶制造的过程应该是严谨的、专业的、科学的,确保气瓶的结构合理、尺寸精确,材料质量优良、制造工艺符合标准。

因此,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应进行严谨的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购买、生产流程管理、现场检验等。

2. 检验质量控制钢质无缝气瓶的检验质量控制是检测气瓶可靠性和使用安全的重要保障。

在检验过程中,应格外严格,确保每个环节符合标准,包括检验前准备、检验流程、数据收集和处理等。

3. 使用质量控制钢质无缝气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也非常的重要。

保持瓶体的完好无损,确保使用时必须在允许的压力范围内使用,检查是否有泄漏情况发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配备合适的附件等。

五、责任分工为确保气瓶质量,应设立专人负责钢质无缝气瓶的质量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

1. 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应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对制造的气瓶进行质量检查,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

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

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无缝气瓶是一种广泛用于储存和运输高压气体的容器,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对于保障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非常重要。

本文将针对无缝气瓶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对其大纲进行详细介绍。

一、无缝气瓶产品的基本要求1. 结构设计要求:无缝气瓶产品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尤其是《无缝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定》中的要求,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承受内外压力的作用,不发生泄漏或破裂等事故。

2. 材料和制造工艺要求:无缝气瓶产品的材料选择和制造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韧性,制造工艺应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3. 安全附件和设备要求:无缝气瓶产品应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安全附件和设备,如安全阀、隔热层等,以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产品的安全使用。

二、无缝气瓶产品的检验分类无缝气瓶产品的检验可按照不同的流程和要求分为以下几类:1. 原材料检验:对无缝气瓶产品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包括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热处理和表面处理等方面。

2. 制造工艺检验:对无缝气瓶产品的制造工艺进行检验,包括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热处理过程、非破坏性检测等方面。

3. 成品检验:对无缝气瓶产品的成品进行检验,包括结构完整性、标志和标牌的正确性、安全附件和设备的有效性等方面。

4. 使用检验:对无缝气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进行检验,包括周期性检验、事故事件调查和类型试验等方面。

三、无缝气瓶产品的检验方法无缝气瓶产品的检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目视检查:通过肉眼观察和比较,检查无缝气瓶产品的表面质量、结构完整性和标志、标牌的清晰度和正确性等方面。

2. 尺寸测量:通过使用适当的测量工具,对无缝气瓶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内径、外径、壁厚、高度和容积等方面。

3. 内外压力试验:对无缝气瓶产品进行内外压力试验,以检验其在压力作用下的性能和可靠性,确保不发生泄漏或破裂等事故。

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范本(2篇)

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范本(2篇)

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范本一、引言无缝气瓶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交通、医疗、矿山等行业的常用装置,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和用户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制定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为监督检验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监督检验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无缝气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用户使用经验。

2. 原则:a. 法律法规原则:依法进行监督检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b. 综合性原则:综合运用检验手段,全面评估产品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

c. 公正公平原则:监督检验过程公正、公平、透明。

d. 可操作性原则:制定检验方法简便易行,方便实施。

三、监督检验内容1. 外观检验:a. 检验无缝气瓶外观是否完整,表面是否有明显损伤、变形或裂纹等缺陷。

b. 检验无缝气瓶标识、标志是否齐全、清晰可辨。

2. 尺寸和壁厚检验:a. 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检验无缝气瓶的容积、直径、高度、壁厚等尺寸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b. 使用合适的测量工具和设备,准确测量各项参数值。

3. 材质和化学成分检验:a. 使用适当的试样,检测无缝气瓶材质的化学成分和相应性能。

b. 根据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判断材质是否合格,是否具备耐压、耐腐蚀等特性。

4. 强度和性能检验:a. 进行无缝气瓶的爆破压力试验,验证其耐压性能。

b. 进行长期水承压试验,评估无缝气瓶的耐腐蚀性能。

c. 针对特定应用场景,可以进行其他性能检验,如耐冲击性能、耐高温性能等。

5. 焊接和接头检验:a. 对于焊接接头或其他连接部位,进行可视检查,判断焊接质量是否合格。

b. 借助无损检测技术,检测焊缝是否存在裂纹、夹渣等缺陷。

6. 表面处理和涂层检验:a. 检验无缝气瓶表面处理和涂层的质量,确保其对外界环境的腐蚀、磨损等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7. 密封性能检验:a. 对于无缝气瓶的密封部位,进行压力泄漏测试,判断密封性能是否良好。

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模版

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模版

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促进无缝气瓶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大纲。

第二章检验对象与范围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无缝气瓶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并规定了无缝气瓶产品的检验对象和检验范围。

第三章检验依据第三条本大纲的检验依据为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无缝气瓶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无缝气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

第四章检验要求第四条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根据不同的检验阶段,分为初次检验、日常监督检验、不定期抽查检验等不同类型的检验要求。

第五章检验方法第五条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应使用合适的检验方法和工具,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第六章检验程序第六条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样品准备、检验项目选择、检验过程、结果判定等环节。

第七章检验记录与报告第七条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应做好检验记录和报告的编制和保存,以备查阅和调查。

第八章检验结果处理第八条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特殊情况等不同情况,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九章监督检查第九条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检验等相关工作。

第十章惩罚与补救措施第十条对于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不合格产品,应依法予以相应的惩罚和补救措施。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大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结:无缝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模版主要涵盖了检验对象与范围、检验依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记录与报告、检验结果处理、监督检查、惩罚与补救措施等方面内容,为无缝气瓶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

通过严格执行本大纲,可以有效提高无缝气瓶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水容积0.4,80L,用于储存和运输永久气体或空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气的钢质无缝气瓶以及车用天然气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填有固体填充物的气瓶以及灭火用的气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99-1999 钢质无缝气瓶GB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GB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GB/T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GB/T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GB/T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LD96-1996 气瓶改装程序3 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3(1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3(2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4 检验准备4(1逐只检查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

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厂名称代号、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重量、上次检验日期。

4(1(1未经劳动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气瓶、制造标志不符合GB5099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有关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钢质无缝气瓶检验工艺指导书讲解

钢质无缝气瓶检验工艺指导书讲解

钢质无缝气瓶检验工艺指导书1.概述为统一和规范本组织钢质无缝气瓶检验检测工作,支持《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实施。

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依据2.1 法规标准2.1.1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1.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1.3国家质检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1.4国家质检总局颁《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1.5 GB13004《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2.1.6 GB5099《钢质无缝气瓶》2.1.7 GB7144《气瓶颜色标志》2.1.8 GB10877《氧气瓶阀》2.1.9 GB13438《氩气瓶阀》2.1.10 GB8335《气瓶专用螺纹》2.1.11 GB/T8336《气瓶专用螺纹量规》2.1.12 GB/T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2.1.13 GB/T1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2.1.14 GB/1088-99《气瓶专用錐螺纹丝锥》2.1.15 GB/13005-91《气瓶术语》2.1.16 GB/15382-94《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2.2 引用文件2.2.1 QM04 质量体系实施策划。

2.2.2 QM05 组织与质量管理。

2.2.3 QM06 资源配置、管理及支持2.2.4 QM07 采购配件管理支持与检验检测实施。

2.2.5 QM08 质量分析、技术问题处理、记录与报2.2.6 QM09 纠正措施与改进2.2.7 QSP07 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程序2.2.8 QSP08 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程序2.2.9 QSP09 检测安全操作程序3.工艺流程图4. 检验准备4.1 接收登记4.1.1 接收用户送检气瓶时,核对气瓶数量、检查充装介质种类。

4.1.2查对气瓶漆色、字样和色环与所装介质的要求是否一致。

如漆色是用户自行喷涂的,特别是新喷涂的漆色时,必须问清该瓶原来的充装介质,气瓶不得改装充装介质。

4.1.3 查对瓶阀型号与气瓶漆色所表示介质的性质是否相符,不相符时必须问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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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讲稿
(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济南锅检所
1. 钢瓶检验需配备哪些设备?
①余气回收装臵;②瓶阀自动装卸机;③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
④除锈机、手提电动钢刷或喷砂(丸)装臵、手提砂轮机等工具;
⑤量具、卡具等专用工具及样板、放大镜等工器具;⑥超声波测厚仪;
⑦称量气瓶重量的衡器,其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值的1.5~3.0倍。

⑧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⑨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臵。

⑩打检验标志用的钢印滚压机、打字枪或手工打字钢印架以及常用钢印;
11气瓶自动到水装臵; 12气密性试验装臵;
13 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4处理报废气瓶用的工具;14还应配备检验焊缝用的测量工具。

必要时无损探伤可委托其它检验单位实施;
15检验气瓶内部的内窥镜或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度的防爆照明设施。

16气瓶水压试验装臵;17气瓶内部干燥装臵
2. 钢瓶的检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钢瓶定期检验项目有哪些?
检验周期:盛装惰性气体的钢质无缝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钢质无缝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定期检验项目:GB13004—1999规定,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3. 内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①应用内窥镜或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灯逐只对气瓶进行内部检查。

②对盛装氧化性气体的气瓶,要特别注意检查瓶内有无油脂沾污。

③发现有油脂沾污时,必须进行脱脂处理。

④内表面有裂纹、结疤、皱褶、夹层或凹坑的气瓶应报废。

⑤瓶体内表面孤立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2/3的气瓶报废。

⑥瓶体内表面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气瓶报废。

4.瓶口螺纹检查有哪些规定?
①用目测或低倍放大镜逐只检查螺纹有无裂纹、变形、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

②瓶口螺纹不得有裂纹性缺陷,但允许瓶口螺纹有不影响使用的轻微损伤。

③对高压气瓶允许有不超过2牙的缺口;对低压气瓶容许有不超过3牙的缺口,且缺口长度不超过圆周的1/6,缺口深度不超过牙高的1/3。

④瓶口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可用符合GB/T10878规定的丝锥修复。

修复后用符合GB/T8336的量规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气瓶应报废。

5. 音响检查有哪些规定?
钢质无缝气瓶应逐只进行音响检查,用木锤或重约250g的小铜锤轻击瓶壁,如发出的音响清脆有力、余韵轻而长且有旋律感,则此项检验合格。

音响十分混浊低沉、余韵重而短并伴有破壳音响的气瓶应报废。

6.重量与容积测定有哪些规定?
重量测定:无缝气瓶现重量与制造标志重量的差值大于5%,应测定瓶壁最小壁厚。


容积及容积残余变形率测定:无缝气瓶现容积值大于制造标志容
积值10%的气瓶应报废。

高压无缝气瓶在水压试验时,应同时测定容积残余变形率。

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6%时,应测定瓶体的最小壁厚,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的90%。

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10%的气瓶应报废。

7.瓶阀检验与装配有哪些规定?
a.应逐只对瓶阀进行解体检验、清洗和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保证开闭自如、不泄漏。

b.阀体和其它部件不得有严重变形,罗纹不得有严重损伤。

c.更换瓶阀或密封材料时,必须根据盛装介质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瓶阀或材料。

在装配瓶阀之前,必须对瓶阀进行气密性试验。

d.瓶阀应装配牢固并应保证其与瓶口连接的有效罗纹牙数和密封性能,其外露罗纹数不得少于1--2牙
8.检验后的工作有哪些?
a.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附录一的规定打上或压印检验标志、喷涂检验色标;
b.检验人员必须将气瓶检验与评定结果添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
c.报废气瓶有检验单位负责销毁,销毁方式为压扁火炬且并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附录四的规定填写《气瓶判废通知书》通知气瓶产权单位;
d.检验合格的气瓶必须按GB7144的规定重新喷涂气瓶颜色标记。

9.论述气瓶水容积测定方法的步骤
a.向水槽中注入洁净的淡水,敞口静止一昼夜;
b.将重量测定合格的气瓶直立,将检验用水槽中的水注满钢瓶,静止8小时,其间用木槌自下而上轻敲瓶壁数次并将瓶内每次下降的水补满,直至瓶口水面不再下降为止;
c.确认瓶内气泡排除、瓶口液面不再下降时,将气瓶移至乘重衡器上乘出瓶与水的总重量;
d.以“瓶水总重”减去该瓶实测的重量(空瓶重量)得出瓶内容纳的水重,再乘以称重时瓶内水温下每公斤水的体积数,即得出气瓶的现容积值。

※、钢质无缝气瓶的瓶体凹陷深度超过2mm或大于凹陷短径1/30的气瓶应报废。

※、钢质无缝气瓶颈圈松动无法加固的气瓶或颈圈损伤且无法更换的气瓶应报废。

※、需壁厚测定的几种情况:
1、无缝气瓶下列情况下应对气瓶进行壁厚测定。

(全选)
①未达到判废条件的缺陷修磨后;
②内外表面腐蚀程度难辩
③对压力级别有怀疑的气瓶;
④重量损失率大于5%、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6%且小于或
等于10%。

⑤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6%时。

※、瓶体异常的几种情况:
2、气瓶在水压试验中发生下列任一现象时,称为瓶体异常。

(全选)
①瓶体泄漏;
②由于瓶体本身的原因导致了保压期间压力下降;
③在试验压力的作用下瓶体上发生了可见变形;
④瓶体上发生明显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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