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理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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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头寸.txt
如何科学地管理期货交易头寸
中国国际期货公司金融事业部 钦万勇
金融市场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博弈场所,投资者如欲在金融交易中获得稳定持续的盈利表现,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交易理念和风险控制模式,一般来说一个较为完备的交易系统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入市法则、盈利退出机制、止损技巧以及头寸管理方式。期货交易由于具有高杠杆和双向交易机制,对错误交易的容忍度非常低,少数几次失误就可能导致致命的亏损,所以在期货交易系统中最重要的是风险控制模式,其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头寸管理,因为头寸的数量直接影响潜在损失的大小,其次是止损技巧,再其次是有盈利时的退出机制,最后是入市方式。
头寸管理是指设定账户资金中用于期货交易保证金的比例,以及分配到每个交易品种的保证金比重。 头寸管理是构建期货交易系统的核心部分,因为头寸规模和头寸分配决定了账户所面临的交易风险,在实际交易中,投资者是无法获得具有百分之百胜算率的交易模式的,如果没有合理的头寸管理方式,一两次亏损的交易可能产生致命的损失,而科学的头寸管理则能够降低错误判断所带来的亏损,减少账户交易的毁灭率。
制定头寸管理的策略一般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在交易之前就已经确定了总头寸大小,即设定总的保证金占账户资金的比重,然后是分配每个交易品种所占有的资金量,通过计算每个品种的波动性,得出在单个品种上所面临的风险,最后再加总所有头寸的风险;第二种方式是先确定账户所愿意面临的总风险,如设定账户最大亏损为总资金的5%,其次分配所交易的每个品种承受的风险,通过单个品种波动性和所承受风险的对比,可以计算出品种的头寸规模,加总后就得出总的头寸大小。
很多投资者采用第一种头寸控制的模式,例如在交易前就设定账户总资金用于保证金占用的不超过40%,假设交易四个品种,则用于每个品种的资金不超过总资金的10%。第二种模式的程序则相反,是先确定账户面临的总风险,比如设定8%的最大亏损,交易四个品种,风险平均分配,每个品种的最大亏损为总资金2%,按照品种的波动性计算每个品种的头寸数量,加总后就可得到总的头寸大小。从风险管理角度考虑,第二种模式相比第一种更具优越性,在第一种模式中风险的确定是在最后一个阶段完成的,而且受头寸大小的影响具有非确定性,而第二种模式则从一开始就确定了总风险,风险的大小的设定不受头寸大小的影响,相反是头寸大小由设定的风险来决定,显然这种方式具有更严格更科学的风险
管理。在本报告提出的五种模型中,第一个模型采用的是第一种头寸构建思路,后四个模型则采用第二种构建思路。
一、等价值头寸确定法
等价值头寸确定法是指将账户中用于交易的资金平均分配到所交易的品种上面,并给每个交易品种设置相同的止损幅度。例如账户总资金为100万元,用作保证金的资金比例为40%,即40万元,交易大豆、玉米、橡胶和白糖四个品种,则每个品种分配资金10万元,按照建仓时的价格计算每个品种的持仓数量(10万除以单份合约保证金),并为每个品种设置10%的止损幅度,账户总资金的止损幅度则为4%。
等价值头寸确定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计算,缺点在于对风险的管理比较粗放,特别是不同品种采取相同的头寸规模,忽视了品种波动性不同所带来的风险度的差异。
等价值头寸法要求分配给各交易品种相同的资金规模,但由于价格波动的非一致性,各品种头寸所带来的权益变化是不一样的,而且品种结清头寸的时间也不会完全一致,这就需要对头寸管理进行动态调整。
调整的方法如下:以账户初始资金作为最早的基准,并设置一个百分比数值,比如50%,每当在原先的资金基准上增长了该百分比,则把增长后的账户资金作为新的基准,开立新的品种头寸或是否增加老头寸数量都以当时的资金基准进行计算。例如按上表建立了四个品种的头寸,假设一段时间后大豆、玉米和白糖都产生盈利,盈利总额达到3万元,橡胶则是平仓亏损1万元,此时账户权益102万元,以50%作为基准调整的百分比数值,下一个基准应该是150万,此时资金量未达到150万,所以仍以初始资金100万作为基准,假设现在发现燃料油可以建仓,则分配的头寸大小与大豆等品种一样,为10万元;假如再过一段时间后,四个品种都产生了盈利,盈利总额达到60万,账户总权益为160万,超过了初始资金的50%,则资金基准调整为150万,按40%的总头寸规模计算则总保证金调整为150×40%=60万,四个品种的单个头寸规模可增长至60÷4=15万,如果继续持有现有交易品种,可以进行增仓,增仓后单个品种的保证金量为15万元,如果是平掉一个品种后,可用资金还可以在另外一个品种上开立头寸,则新头寸的规模也为15万元。
二、止损价头寸确定法
止损价头寸法是根据止损价格计算头寸规模,具体程序如下:在建仓时按照技术形态或其他方法设定一个止损价格,并计算单份合约的止损价值,根据分配给该品种的风险额度计算头寸的数量,计算公式为分配的风险额度/单份合约止损价值。
以一个100万的资金账户为例,设定总的
风险承受度为4%,假设交易品种数量为4个,平均分配风险额度,则每个品种的最大亏损额为100万×4%/4=1万元,所持有的某品种在价格P1处进行买入,根据图表形态分析设定卖出止损价格为P0,该品种的止损幅度为P1-P0,单份合约的止损价值为(P1-P0)×合约乘数,买入该合约的头寸大小则计算为分配的风险额度/单份合约止损价值=1万元/[(P1-P0)×合约乘数]。
举例说明:假设账户总资金为100万元,设定的总风险承受度为4%,交易的品种为大豆、玉米、橡胶和白糖,平均分配风险额度,则每个品种的最大亏损额为100万×4%/4=1万元,大豆的买入建仓价格为4000元,止损价格为3960元,一份合约的止损值为(4000-3960)×10=400(元),用分配给大豆的风险额度除以单份合约止损值得出大豆的头寸数量为1万元/(400元/手)=25手。其他品种根据相同方法计算所持有的头寸数量,最后将每个品种的保证金加总即得到总的保证金额。
相对等价值头寸模型,止损头寸确定法的计算程序要复杂一些,但是从风险管理角度而言则更为严谨,因为该模型的总风险是事先确定的,而等价值头寸法的风险度是在最后计算,而且受头寸设定的影响具有非确定性。此外止损头寸法的动态调整非常简单,只要还有多余的风险额度供分配,即可开立新头寸,例如在上表中假设四个品种都产生盈利,盈利总额为50万元,账户权益则达到150万元,按4%的总风险度计算,账户容许的最大亏损额为150万元×4%=6万元,已有的四个品种所分配的风险额度总共为4万元,则还有2万元的风险额度可供使用,可用于开立其他品种头寸或用于增仓这四个品种。
三、最大日波动值确定法
最大日波动值确定法是根据所交易品种一个交易日内价格的最大波动幅度计算单份合约的止损值,然后用所分配的风险额度除以该止损值来计算头寸数量。该头寸管理方法从本质上而言也是一种止损价格确定法,只是止损价格不是根据技术形态来确定,而是以一个或数个交易日内的最大价格波动来设定止损值,根据所采用的日周期参数交易账户可以在事先设定的风险度下承受一个或数个交易日的最大不利价格波动。在本报告中采用的是一个交易日的周期参数,即用一个交易日内的最高价减去最低价作为最大日波动值,然后据此计算头寸大小。
在实际运用中,投资者是不可能准确预测到交易当天最大波动值的,所以需要使用历史波动数据作为计算值,由于每个交易日的绝对波动值不同,而且在低价格区和高价格区,单日的最大波动值会差异非常大,对历史数据的选取和利用需要一定的技巧。在本报告中采用了近期每
日最大波动值数据的移动平均值作为计算值。
具体计算程序:首先,计算一个品种每日的最大日内波幅,公式为当天最高价减去最低价;其次选取建仓日前20个交易日(或其它周期)的最大日内波幅数据,计算其平均值,再用平均值乘以合约乘数即得到平均最大日内波幅值;最后用分配给该品种的风险额度除以波幅平均值,即可得到合约头寸数量。
以下表某品种价格数据为例,选取建仓日前25日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数据,用最高价减去最低价得到当日最大波幅,然后计算日最大波幅的20日移动均值,建仓前一天的移动均值为88.84,合约乘数是10吨,则平均最大日波幅值计算为88.84×10=888.4元/手,假设账户总资金为100万,分配给该品种的风险额度为2%,则在该品种上建仓的头寸数量为100万×2%/888.4=22手。
最大日波动值确定法实质上也是一种通过止损价确定头寸的方式,其背后的止损原理是:当市场价格在建仓价格的基础上达到一个阶段性(比如20日周期)的最大日波动幅度时,可能意味着一个趋势的成立,如果持仓方向与价格波动方向相反,应该进行平仓止损。在实际运用时,如果认为仅采用一个交易日的最大价差作为止损条件比较小的话,可以使用两日或三日甚至更多天数的最大价差最为最大波幅用于头寸计算。
四、区分买方和卖方的百分比波幅确定法
最大日波动值确定法采用的是价格绝对波动值,但在实际交易中相同的绝对波动值对于买方和卖方的影响是不同的,所以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将这种区别反映出来。一种可行的办法是用绝对值价差分别除以最高价和最低价,作为买方和卖方面临的最大风险值。用公式表示则为:
买方最大风险=(最高价-最低价)/最高价
卖方最大风险=(最高价-最低价)/最低价
在确定头寸数量时,先计算出每天的买方和卖方最大风险,然后取建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其它的周期参数)的最大风险数据,算出其算数平均值作为平均最大日风险,然后乘以合约乘数即可得到买方和卖方平均最大日波动值,用分配给该品种的风险额度除以平均最大日波动值就可得出头寸数量。
以上表数据为例,某品种在建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买方最大风险和卖方最大风险如表计算所示,取前二十天平均数作为计算值,则买方平均最大风险为1.98%,卖方平均最大风险为2.02%。假设合约乘数为10吨,账户总资金为100万元,分配给该品种的风险额度为2%,买方和卖方的建仓价格都为4300元/吨。按照这些数据,买方面临的平均最大风险值为4300×10×1.98%=851.4元/手,买入的合约数量则为:100万元×2%/851.4(元/手)=23手;而卖方面临的平
均最大风险值为4300×10×2.02%=868.6元/手,卖出的合约数量为:100万元×2%/868.6(元/手)=23手。
五、覆盖隔夜风险头寸管理法
目前金融市场的全球联动性越来越高,特别是商品中的基本金属和豆类品种等,受外盘价格影响非常大,投资者在交易这些品种时面临着较高的隔夜风险,所以在进行严格的头寸管理时应该将隔夜风险计算在内。
在本报告中将隔夜风险定义为次日开盘价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或结算价)的价差,价差越大,隔夜风险越大。覆盖隔夜风险的头寸管理法与百分比波幅管理法类似,区别主要在于计算买方和卖方的最大风险时将隔夜风险考虑在内:
买方最大风险=MAX[(最高价-最低价)/最高价,(最高价-次日开盘价)/最高价]
卖方最大风险=MAX[(最高价-最低价)/最低价,(次日开盘价-最低价)/最低价]
合约头寸数量的确定公式则为:
买方头寸=账户资金×风险额度/(买方平均最大风险×建仓价格×合约乘数)
卖方头寸=账户资金×风险额度/(卖方平均最大风险×建仓价格×合约乘数)
以下表数据为例,计算品种每个交易日的买方最大风险和卖方最大风险,取建仓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最大风险数据计算其平均值,则得出买方的平均最大风险值为2.88%,卖方的平均最大风险值2.32%。假设合约乘数为10吨,账户总资金为100万元,分配给该品种的风险额度为2%,买方和卖方的建仓价格都为4300元/吨。买方面临的平均最大风险值为4300×10×2.88%=1238.4元/手,买入的合约数量则为:100万元×2%/1238.4(元/手)=16手;而卖方面临的平均最大风险值为4300×10×2.32%=997.6元/手,卖出的合约数量为:100万元×2%/997.6(元/手)=20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