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形成的原因与危害
社会保障改革下的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及对策
社会保障改革下的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及对策[摘要]在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轨的过程中,政府要解决的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处理隐性养老金债务。
我国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养老资金缺口过大,个人帐户空帐运行和养老金替代率过高等基本上都与隐性养老金债务问题有关,因此如何解决隐性债务的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关键点。
[关键词]社会保障改革;养老金隐性债务;部分积累制;对策研究一、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形成背景和总量测算(一)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形成背景养老保险是国家为化解公民老年风险而提供定期收入的一种社会保障。
二战期间,全球经济遭受重创,一些国家在战前建立的初步社会保障体系随之瓦解。
战后,为了恢复经济和社会稳定,各国纷纷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也随之形成。
从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来看,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有三种类型: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在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下,为了应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支付危机,大部分国家养老保险筹集模式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转变。
新制度的实施,为每位企业的在职职工设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帐户。
对“新人”而言,由于从工作一开始就有个人帐户,其退休时的养老金可以直接按制度的计发办法,不用考虑其他因素。
而对于“老人”、“中人”(以下,对二者不作区分时,均称其“老职工”)来说,由于他们在新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里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其过去的劳动贡献无法得到体现。
我国在计划经济下长期实行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的政策,企业利润全部上交国家,其中就包括职工的养老金,然后由国家财政统一集中投资,形成了现有的国有企业,也就是说,在目前全国3万余亿国有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老职工的养老金的积累。
实际上,这是老职工被国家向国有企业这家特殊的“保险公司”投保了,退休后,理所当然要支付养老金,对老职工支付的这部分养老金费用就形成隐性债务(IPD)。
(二)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总量测算养老金债务最常用的计算方法是终止假定法,也就是说,假设现收现付制立即终止,计算所有养老金领取者和职工在原制度下积累起来的养老金权益数量,而不考虑可能的新债务或者来自未来缴费或利息的收入。
关于我国养老金隐性债务的思考
东方企业文化·文化视窗 2011年12月258关于我国养老金隐性债务的思考刘 昊 李 凯(中央财经大学,北京,100081)(中央财经大学,北京,100081;河南省辉县国家税务局,新乡,453600)摘 要:养老金隐性债务(IPD )是指一个养老金计划向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待遇的承诺,即必须予以偿付的养老金权利的现值。
中国在将传统的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转变为基金积累制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合理有效地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刻不容缓。
本文首先将从制度转轨、人口老龄化、养老金权益分配不合理以及体制原因这四方面阐述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成因,然后提出通过开源、节流、投资增值三类方式解决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
关键词:养老金隐性债务 制度改革 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1)12—0258—01 一、我国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的成因 (一)制度转轨养老保险制度转轨就是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产生的直接原因。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19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的收现付制筹资转变为基金积累制。
养老金隐性债务也随着体制转轨而派生。
(二)体制原因我国长期实行“低消费、高积累”的分配政策,通过实行低名义工资的方式来积累建设资金,在目前全国国有资产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老职工的养老金的积累,而这部分必要劳动费用就是国家对职工的隐性债务。
(三)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可以看作是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产生的间接原因。
预计到2030年,退休人口占就业人口的比例将达到47.3%,离退休费用也将增加到3360.7亿元,保险福利费用相当于工资总额增加到35.2%。
因此,实施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势在必行,从而也引发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问题。
(四)养老金权益分配不合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产生的本质原因,就是养老金权益分配的不合理。
如果原有的现收现付制持续下去,上一代人积累的权益可以通过下一代人的缴费来实现,并一代一代递推下去,就不需要进行专门化的处理。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研究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研究【摘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许多挑战。
本文从研究背景和问题意义入手,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并探讨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
对隐性债务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隐性债务的影响。
结合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提出了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为其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1. 引言:研究背景、问题意义2. 正文: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探讨、隐性债务问题分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隐性债务的影响、可持续性发展探讨3. 结论: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希望这些关键词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组织和撰写您的文章。
祝您写作顺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告诉我。
1. 引言1.1 研究背景现代社会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加剧的严峻挑战。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关键机制,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但在制度建设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特别是隐性债务问题逐渐凸显。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金支出逐渐增加,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隐性债务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制约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
深入研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为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改革措施、隐性债务问题和可持续性发展的深入分析,探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之间的关系,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解决隐性债务问题提供参考和启示。
1.2 问题意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包括缺口增加、资金短缺、政策不完善等问题。
对中国社会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的思考
对中国社会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的思考学院:商务学院班级:09新闻1班学号:2009400027姓名:阳琴日期:2011年12月31日内容摘要我国养老保险从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转轨以来,隐性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养老保险的改革实践。
随着人口老龄化、寿命高龄化,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转制成本造成的隐性债务规模会越来越大。
如何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显著问题。
关键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分账管理对中国社会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的思考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在年老退休时, 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随着人口老龄化、寿命高龄化,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转制成本造成的隐性债务(即“空账”)规模会越来越大。
转制成本是新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交替中产生的。
而其在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初就存在,即制度实施之时已经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没有个人积累,他们的养老金是由在职职工缴纳的应存入其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基金暂时支付的,于是形成了所谓的“空账”。
随着人口老龄化、寿命高龄化,“空账”规模会越来越大。
一、中国社会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现状中国养老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制度,这是一种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的制度。
雇主每月为员工缴纳员工本人工资的20%作为社会统筹,用于当其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参保的2.1亿员工每个月将工资的8%存于个人账户之中,以缓解未来养老压力。
但实际的情况是,由于1997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时,政府没有承担相应的转制成本,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14年以来,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运行状态。
国家在2005年末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36号文),首次明确提出要做实个人账户。
截至2008年底,共有天津、上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浙江、江苏等13个省份试点做实个人账户,但成效甚微。
隐形债务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成因及对策哲学社会学院08级劳动与社会保障李雪妍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成因及对策摘要:隐性债务是制约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瓶颈,进而影响到企业改革和社会的稳定,是当前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
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形成的原因及严重性,并根据这几点成因提出应对隐性债务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改革随着人口的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极大的财政压力,世界上许多国家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其改革趋势是由现收现付制转向积累制。
中国也在进行同一性质的改革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但这其中又产生了财政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我国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
一、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严重性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将给社会带来的严重的危害,首先是个人账户积累部分逐渐减少。
近年来各地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借助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进行不透明管理,个人账户空账规模迅速扩大。
累积下去,部分积累制度将名存实亡,改革也将回到原点,带来的将是更大的养老保险问题。
其次是没有相关规范来制约财政补偿行为。
为了弥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赤字,解决养老金欠发,近年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不断给养老保险补充资金,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而且各级财政投入也在不断加大。
但是,由于在制度设计时没有把财政补助考虑进来,财政补助比较被动,不够规范。
一方面,财政乃至社保等部门不清楚究竟应当补多少,补到何时,难以有步骤地安排资金,另一方面,在未分清楚隐性债务与其他原因造成的基金损失的情况下,中央与地方的责任难以明确,容易造成地方对中央财政的依赖。
另外就是在具体的实践当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和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这两项工作受到了两方面的制约,一是立法滞后,各地在执行中普遍感到强制力度不够。
另一方面,企业过高的交费率严重影响了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征缴,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交费率过高明显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就连国有企业也存在严重逃缴现象,进而导致统筹基金收入越来越少,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纵观世界,由于收入增加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人均寿命越来越长,而家庭中孩子人数越来越少,这就使许多国家的老年人口赡养率不断提高。
老年人的收入保障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当人们进入老年退出劳动领域,其养老需求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得到保障:要么是个人工作期间的积蓄,要么是家庭其他成员的赡养,要么是依靠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中国在进入21世纪以来,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
从1997年开始,就由完全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转轨。
时至今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在这些问题中,我认为最严重的便是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
具体表现在:(一)个人账户“空帐”问题严重。
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已经达到8000多亿元。
个人账户如果不做实,那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事实上还是现收现付制,“统账结合”模式的改革也注定会以失败告终。
从国家政策来看,我国政府一直强调做实个人账户,但收效甚微。
(二)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偏低已经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
第一,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不足。
第二,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续难。
第三,各地区间、行业间养老保险负担不均,加剧了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不平衡。
(三)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回报率低。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主要是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这样所获得的投资回报率极低。
在通货膨胀高的年份,甚至为负投资回报率。
养老保险基金若不能获得合适的投资回报率,那么就失去了做实个人账户的意义,“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也发挥不了作用。
就这些问题,我想提出自己的两个观点:第一,政府不要过分依赖扩面“新人”的缴费来解决“老人”和“中间人”的隐性债务。
短期内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迅速增加会大大缓解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但是,扩面“新人”的缴费在本质上不能替代政府的偿债责任,他们在缴费的同时也积累了未来领取养老金的权益。
社保的隐性债务
对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几点认识Some understanding to hidden debts of China’s endowmentinsurance娜仁(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税务系,010051)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养老保险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也开始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面临许多问题,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就是其中之一。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养老保险收不抵支产生赤字的潜在因素,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必须填补的传统制度下的养老金欠帐。
目前我国养老金隐性债务数额较大,影响深远,如何减少甚至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
它是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大事。
因此,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前提是划定政府责任,量化个人的贡献和待遇,锁定整体债务的规模,进行养老金体制的改革。
关键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Abstract:Along with the degree of population ageing worse off continuously, elderly insurance problem is subjected to the concern of everyone. The system of social security for elderly in our country also changes partly to backlog systems from the cash-based system. This process faces many problems such as the hidden debts of elderly insurance. Hidden debt is a latent factor of elderly insurance deficit, also the arrears that our country must fill up in the process from traditional system to modern system. At present, the sum of our country’s hidden debts of Chinese elderly insurance is greater so as to give profound effect. How to decrease or even eliminate hidden debts of Chinese elderly insurance is the key to keep our country elderly insurance system in order. The premise that solves hidden debts is to distinguish the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measure personal contribution and treats meet, lock the scale of the whole debts and carry on the reform of the old age pension system.Keywords: endowment insurance hidden debts一、养老保险制度的类型德国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推出社会保障的国家。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探究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探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型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处理隐性养老金债务。
目前,养老资金缺口过大,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和养老金替代率过高等基本上都与隐性养老金债务问题有关,因此如何解决隐性债务的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重中之重。
文章在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形成原因及规模的基础上,分析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带来的问题及现行偿还方案的不足,进而提出了决绝这一问题的对策建议。
标签: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对策解决制度转型过程中的隐性债务问题是世界性难题。
在我国从现收现付制到部分积累制的转制过程中同样面临这一问题。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养老资金缺口过大、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和养老金替代率过高等基本上都与隐性养老金债务问题有关。
因此,能否消除和补偿这些债务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转,关系到每个城镇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是否有切实的保障。
在研究问题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制度,才能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寻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从而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顺利转变,以及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积极回应。
一、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及形成原因第一,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概念。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指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下对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承诺,如果现收现付体制能够持续下去时一般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处理,但是,当现收现付体制转为部分或完全的积累制时,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就会部分或全部的显性化。
国际上对于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定义主要有三类:一是到目前为止已经产生的债务和将来支付的养老金现值;二是当前职工和养老金领取人的债务,假定现存养老金制度一直延续到最后一个人死亡(不含新缴费人的加入),现存成员的贡献和其新权利在现行规定下都可以得到承认;三是开放系统的债务,即缴费的当前价值和当前制度下新职工的养老金及可能扩展范围的债务。
在讨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时,要注意区分隐性债务与转制成本的区别。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成因及对策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成因及对策提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一开始就忽视了包括转轨成本在内的养老债务问题,因此必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扩大社会统筹的覆盖率,提高个人账户的长期投资回报率,加强基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努力解决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
关键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基金管理;制度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一开始起,就忽视了包括转轨成本在内的养老债务问题,因此必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扩大社会统筹的覆盖率,提高个人账户的长期投资回报率,加强基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努力解决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
一、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成因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采取“统账结合”的制度,既发挥了社会统筹共济性强的优点,又发挥了个人账户激励作用强的优点。
但实际运行中由于制度不配套,部分积累制流于形式,个人账户空账规模不断扩大,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未来支付的压力非常大,潜在风险突出。
1、公共财政投入不足,转制成本动态规模大,消化不良。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肯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从理论上讲,这种模式一方面部分地保留现收现付体制下个人收入在代际之间进行再分配的功能;另一方面又能部分地发挥完全积累制下对人们劳动和缴费的激励功能。
它既能够缓解现收现付体制下因福利刚性所带来的支付危机,又能够克服完全积累制下个人退休收入过度不均的弊病。
制度供给是受到约束的,几乎任何能带来预期收益的制度变迁都需要支付转制成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变迁也不例外。
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转制成本主要指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建立新的统账结合制度时,已经退休的职工(老人)的退休金和在职职工(中人)在旧制度下已有工作年限所应积累的养老金权益。
根据世界银行的推算,目前我国转制成本的动态总规模大约为30,000亿元。
而且,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多,短缺资金规模将会更大。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研究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保险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然而,除了公开的养老保险基金之外,我国还存在着一种被称为“隐性债务”的问题,这是一个潜在的经济风险。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指政府未来为养老金支付所需资金的不确定性。
尽管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庞大,但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养老保险支出将逐渐增加,而相应的养老金缴纳人数却逐渐减少。
这就导致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问题。
隐性债务问题的核心在于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
如果政府无法保证养老金的支付,那么老年人的生活安全将受到威胁,社会稳定也将受到影响。
因此,研究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对于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至关重要。
首先,要深入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相对复杂,区域差异较大,各地政策存在差异,这就导致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不均衡分布。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统筹和整合,确保基金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管。
养老保险基金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防止基金的滥用和浪费。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提高基金的收益率,增加基金的运作能力。
此外,要加强养老保险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通过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普及,可以增强人们对养老保险的认知和了解,提高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减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
同时,还需要加大对老年人的关爱和支持力度,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总之,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需要政府、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管、加强宣传和普及工作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应对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确保老年人的福利和社会的稳定。
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的隐性债务补偿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的隐性债务补偿问题我国传统的养老保险体制是一种现收现付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它以广大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由国家统一规定交费标准,并进行统一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人口老龄化及经济体制改革,它的弊端逐步暴露出来。
为了适应新经济形势的需要,国家决定建立“统筹面广、层次多、部分积累的保险体制”。
其后的三个文件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三个阶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
一、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原因首先,人口老龄化趋势使我国养老保险形势更加严峻。
国际上衡量人口老龄化的基本依据是: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65岁以上人口超过人口总数的7%。
根据2000年的《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报告》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2000年占全部人口总数的10.1%,2025年将约占人口总数的18%,到2050年将占人口总数的25%以上。
而65岁以上的人口在2005年即达到7.63%,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特点是,数量大、速度快、存在地区差异,并且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出现的。
人口的老龄化使传统的现收现付制穷于应付,还在一定程度上起着激励人提前退休的作用。
其次,企业的公司化改造,也促使传统养老保险体制必须改革。
传统的养老保险体制还存在覆盖面窄(只有国企和部分集体企业)、缴费率低、替代率高(80%以上)以及管理不善等诸多问题,越来越多的保险赤字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
要解决以上问题,就必须尽快建立一个新的、有效率的养老保险体制。
二、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的隐性债务问题隐性债务(IPD)指,在传统的养老保险体制下,对参与其计划的在职人员和已退休人员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养老金)。
它包括两个部分:①新计划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②新制度实施前在职职工已积累的,应给予支付的养老金。
在传统的现收现付制情况下,养老金的支付是靠代际之间的转移来完成的,而一旦进行体制改革之后,养老金主要来源于个人和企业的积累。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形成原因及对策研究
pe rni xt nply r dut n gl e h xedtr s utr o vrmet nne adetb s eil rf et t ao oc , e js adr ua eepn i e t c e f oe e l a a i i a e tt u r u g n n ac , n s lhf x e i f ai l b
a nnst sa ls up e n a e so ns r n e a d idii a st sa ls a i g e so h o g h e f gef i o e tb ih s plme tr p n in i u a c n n vdu l o e t b ih s v n s p n in tr u h t e us o y
关键词 : 养老保 险 ; 隐性债务 ; 社会统筹 ; 个人帐户
Re s n n u tr a u e o m p ii e so b n Ch n a o sa d Co n e me s r s f rI l tP n i n De ti i a c
ZHANG u- n ,XU n- n F r g o Cu xig
e t a e n i l i d b ,i r v h g l y tm , t n t e h tg ain o s u c s b o a o en n ,e c u - s r tso mp i t e t mp o et e l a se c e s sr gh n t ei e t f e o re y lc g v r me t n o r e n r o r l
一
、
隐性 债 务 的 形成 原 因及 其 危 害 分 析
养老金的供应 , 府此 时承担 起 了兑现 “ 政 老人 ” “ 和 中 人” 领取 养 老金权利 的责任 。对 于政府 来说 , 老人 ” “ 和“ 中人 ” 的这种权利对 应着一种债 务 , 由于这种债务
养老金隐性债务简要分析
养老金隐性债务简要分析隐性债务(IPD)是在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下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承诺,即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或半积累制转变过程中,现在工作的中老年和已经退休的人员过去没有积累基金,而又必须按照新制度领取养老金,应得而实际又没有的“积累”部分。
一、体制转轨和养老金隐性债务形成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由国家和企业按照现收现付模式筹资,这在人口结构相对年轻、养老金支出相对较少的时期是基本适用的。
因此,一直延续到20世纪九十年代,但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以收定支的筹资费率日渐上升,首先成为一部分企业,而后必将最终成为整个国家的沉重负担,故自20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起,一些部门和地方便开始实行由现收现付向基金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过渡,直至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定额决定》的发布,最终形成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当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20%,筹资方式视当地负担水平,仍然沿用现收现付模式,缴费率不等;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筹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11%(企业3%,个人8%),基金长期积累,退休后每月按总积累额的1/120计发;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另按工龄系数计算,追加过渡性养老金,这部分退休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被透支部分的名义增值额和发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而增发的部分,便构成了由体制转轨而派生的养老金隐性债务。
二、隐性债务与转轨成本的区别隐性债务和转轨成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具体表现在:第一,隐性债务是指现收现付体制下参保人所积累的全部养老金权益,如果现收现付体制能够维持下去,上一代人积累的养老金权益就可以通过下一代人的缴费来实现,并一代代往下递推,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处理,只是在体制转轨时,部分或全部的隐性债务会显性化。
养老金隐性债务简要分析
养老金隐性债务简要分析养老金隐性债务是指政府在支付养老金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隐含债务。
这是由于养老金的支付期限长、成本高,以及养老金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低等因素所导致的。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渐凸显,养老金隐性债务已经成为许多国家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
首先,养老金隐性债务的产生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养老金制度的不可持续性。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金支付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现行养老金制度的不完善和养老金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低,政府不得不面临养老金支付的困境。
二是养老金的支付期限长。
养老金是为人们退休后的生活提供经济支持的一种方式,因此养老金的支付期限往往会非常长。
这就意味着政府需要长期地承担养老金支付的责任,而这又会增加政府的负债。
其次,养老金隐性债务对经济发展和财政稳定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首先,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增加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导致财政赤字的扩大。
这将进一步加剧财政压力,可能导致政府需要通过增加税收或者削减其他开支来弥补财政赤字,从而对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养老金隐性债务也会对金融市场产生风险。
由于养老金资金的规模庞大,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可能会对金融市场产生冲击,进而影响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也是解决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的重要手段。
由于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应该共同合作,分享经验,制定共同的解决方案。
同时,国际机构和国际金融市场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帮助各国解决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
综上所述,养老金隐性债务是一个严峻的问题,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
通过加强养老金制度的、鼓励个人进行养老金储蓄、改善养老金管理机构的运作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手段,可以有效地减轻养老金隐性债务对经济发展和财政稳定造成的影响,从而实现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隐形债务问题
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隐性债务问题一: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概念。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指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下对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承诺,也可以说是国家对已退休人员和实行新制度前就业的人员的一笔欠款。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规模大。
我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出现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有的地方企业缴费率已高达25%,总缴费率到了30%,但养老保险基金仍收不抵支,这就把隐性债务造成的养老金缺口问题暴露出来了。
根据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快报数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期末参保人数已经达到49750万人,2014年养老保险亏空或超千亿现行补贴模式难持续。
2014年4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按险种分别编制显示。
若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符合预算,则在剔除财政补贴因素后,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或陷入收不抵支的境地,当期“亏空”1563亿元。
怎样填补养老保险的基金也成了学术界热议的话题。
二: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形成的原因。
1)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转变是必然原因。
由于1997年前实行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概念)已经退休和临近退休的老年职工没有养老金的缴费积累,所以他们无法凭借现在的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
不得不依靠当前在职职工的缴费积累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用统筹基金向个人账户透支就成为必然,也就是说有些企业的缴费进入社会统筹账户是空账的,它只是一种权益,而钱被老人用了。
从1997年以来改革后的养老金支付分为制度新人,制度中人和制度老人三种(三种人的概念,以及支付方式)2)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下降,养老保险覆盖低,个人账户隐性债务加剧。
1997年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法,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个方法在全中国实施是存在问题的?在这里有一个养老保险制度有一个碎片化的状态,刚开始的时候是不存在养老保险碎片化的,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主要是城镇体制内的人员,也就是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的社会成员基本上是被排除在外的,他们享受的只是一些专项的社会保障,像社会救济,农村的五保户制度,20世纪90年代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只是为了和国有企业相配套,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因此实行了统账制度,但是统账制度在一些非国有的企业是很难适应的,尤其是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我们可以看到企业采取隐报或拖欠等措施逃避应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非国有企业,以及个人不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直接导致养老金收不抵支,为弥补这些差额必须向个人账户透支,个人账户隐性债务便加剧了。
浅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
浅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摘要: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文章首先阐述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基本概念、各种定义、测算方法以及转轨时期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然后分析了隐性债务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最后对解决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隐性债务。
一、引言。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正由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下简称“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转轨。
与改革初期人们对“统账结合”模式所寄予的厚望——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相比,制度转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增添了人们对改革前景的担忧,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个人账户“空账”,而个人账户“空账”产生的原因是我国未解决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所带来的转轨成本。
最近几年,国内学者关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研究非常多,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隐性债务规模的测算,主要有周渭兵(2000)、王晓军(2002)、高建伟(2004)等;另一方面是如何偿还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主要有贾康等(2000)、郭树清(2000)、吴敬琏和林毅夫(2003)、李绍光(2004)、詹明月(2001)、叶响裙(2000)、夏鹰和潘广云(2002)、李明镇(2001)、韦玮等(2006)。
从已有文献来看,国内还有不少学者对隐性债务的理解不够深入或者片面,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往往有失偏颇。
针对此种现状,本文将深入系统地阐述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相关理论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的隐性债务问题,最后,就建立我国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二、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理论问题。
(一)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基本概念。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源自于现收现付制。
现收现付制体现的是一种代际转移的关系,当期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来自于同期在职职工的缴费。
这些在职职工在缴费的同时,也为自己积累着未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权利。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研究]什么是隐性债务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研究]什么是隐性债务隐性债务是指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通过各种方式为公共利益或公共服务提供担保或负债,但未经记录在官方的财政报表中的债务。
这些债务通常以非财政部门责任的形式存在,包括政府担保、政府承诺、政府支持等。
隐性债务是公共财政领域的重要问题,可能需要政府承担风险或支付费用,对财政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隐性债务的出现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转移性政策: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的转移性政策,如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为居民提供保障和福利。
这些政策要求政府承担一定风险和责任,但这些责任往往未经核算,未被计入官方财政报表中。
2.公私合作项目:政府与私人企业合作开展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服务项目,政府通常会为这些项目提供担保或负债。
然而,这些债务并没有计入政府的官方财政账目中。
3.政府企业的债务:在一些情况下,政府可能为国有企业提供担保或承诺,以保证其继续经营或完成重大项目。
这些债务通常没有被反映在政府财务报表中。
4.存量债务的积累:由于历史原因或一些特殊情况,政府可能存在一些积累的隐性债务,比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医疗费用等。
这些债务通常未被充分核算。
隐性债务的存在对经济和财政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风险和压力。
首先,隐性债务的规模庞大可能导致政府财政压力增加,给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带来限制。
其次,隐性债务可能导致政府信用风险增加,降低投资者和国际债权人对政府的信任,进而增加借款成本。
此外,隐性债务的存在也可能导致企业和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暴露,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为应对隐性债务问题,我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规范政府债务的核算和报告体系,确保所有形式的债务都能得到充分记录。
其次,政府应加强监管和评估,确保通过公私合作项目或政府担保的债务不会超过一定限度,防止隐性债务的继续积累。
此外,政府还应该注重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性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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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形成的原因与危害
作者:娜仁图雅
来源:《商业时代》2008年第21期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养老金隐性债务数额较大,影响深远,能否消除和补偿这些债务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转,关系到每个城镇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是否有切实的保障。
本文就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形成的原因与危害展开论述,并提出消除这些债务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产生原因
任何国家养老金在从现收现付制转化为基金制都将产生一定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养老金债务具有隐形性质,其大部分将在转轨后30年内显现出来。
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养老金转轨时经济仍处于发展阶段。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由国家与企业按现收现付式筹资。
这种筹资模式在人口年龄结构处于年轻、成年型时期还是适用的。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赡养率不断提高,以支定收统筹缴费率日渐上升,国家和企业负担沉重。
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30年达最高峰为22.06%,退休人口占就业人口的比例将为47.39%。
养老保险若沿用现收现付制,到退休高峰期,养老金筹资将达工资总额的40%以上,届时企业将不堪重负,会出现养老金支付危机,影响社会安定。
199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统一了缴费率、个人账户和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对于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养老金由两块组成,一块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筹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11%缴费(其中企业3%,个人8%)长期积累,退休后,每月按总积累额÷120计发;另一块是基础养老金,相当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20%,筹资仍沿用现收现付式,由企业按工资总额的5%缴纳。
新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简称“老人”)实行老人老办法继续发养老金。
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简称“中人”),除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另加一块工龄系数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给“老人”发养老金和给“中人”发过渡性养老金是原现收现付制度的延续,但在新制度中已没有相应的筹资途径,构成隐性债务,也就是转制成本。
按理论和国际经验来说,转制成本由政府财政承担,有利于新制度一步到位,并可降低国有企业缴费率。
但在设计改革方案时,我国采取了长期加大企业统筹费率的办法,期望逐步消化隐性债务,从而使
企业面临既要为新制度下的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又要为老制度下“老人”、“中人”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欠账”提供基金,形成了严重的双重负担。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出现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有的地方企业缴费率已高达25%,总缴费率到了30%,但养老保险基金仍收不抵支,这就把隐性债务造成的养老金缺口问题加快暴露出来了。
历史债务的存在,使我国新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根据世界银行估计,1997年我国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规模为当年GDP的46%-69%,国务院体改办研究所课题组的估计则高达GDP的145%。
我国养老金方面的历史债务到2004年已达到3.4万亿元以上。
显然,这样巨额的债务是目前已很紧张的财政所无法承担的。
我国在设计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时对历史债务问题估计不足,选择了先搞个人账户空账,再逐步补实的思路。
所以,“老人”和“中人”的养老金欠账是产生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主要内在因素,而制度本身的构建如替代率的高低、缴费率的高低,结余资金的增值和保值,管理上的不完善等都会影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大小,这些是产生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外在因素。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危害
(一)“空账”规模迅速扩大及个人账户积累部分逐渐减少
近年来各地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借助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混账”管理,不断透支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空账迅速扩大。
这实际上是在用未来的基金风险减轻当前的基金压力。
长此下去,统账结合的制度将蜕变为一种计发办法,部分积累制将名存实亡,改革的初衷将会落空。
而在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混账”管理的情况下基金总量的节余又掩盖了个人账户空账的严重性。
(二)财政被动支付各地养老金欠账,补偿行为不规范
为了弥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赤字,解决养老金欠账、退休人员不满引起的社会问题,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事实上已在不断给养老保险补充资金。
2005年中央财政拿出26亿元用于支付养老保险金。
东北老工业城市为了解决养老金赤字问题,地方财政也以各种形式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有的还建立了应急基金,其中相当一部分资金来自于财政等渠道。
但是,由于在制度设计时没有把财政补助考虑进来,目前财政补助比较被动,不够规范。
(三)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难度大难以提高征缴率
目前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和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受到两方面的制约。
一是立法滞后,1997年以来,养老保险制度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各地在执行中普遍感到强制力度不够。
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企业过高的交费率严重影响
了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征缴率。
1999年时,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强制力度有所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了举办欠费大户培训班、要求地方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检查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
但目前仍有很多欠费大户。
从这几年来的实践看,企业交费率过高明显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就连国有企业也存在严重逃缴现象,进而导致统筹基金收入减少,不得不进一步透支个人账户基金,形成恶性循环。
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政策措施
(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提高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重要途径。
政府不仅要制定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还要提高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这体现了政府履行社会职能所产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我国应逐步提高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的比重,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需要,只要通过调整现行的财政支出结构,适当压缩一些属于“越位”或效率不高的财政支出,就可以扩大养老保险补助支出。
(二)拓宽投资领域并创新投资工具
目前,我国政府只允许养老保险基金存入银行、购买国债和股票,这不能适应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和保值的要求。
随着个人账户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的日益扩大,扩大投资空间和领域,就成为客观需要。
从国际经验看,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领域从安全性高的项目,逐步转向收益性高,但风险也较高的项目。
为了分散投资风险,一般注意采取众多的投资组合。
我国养老保险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要逐步从安全性较高的政府债券向外延伸,比如投资于房地产、大型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
(三)提高退休年龄以降低人口赡养率
我国于1997年养老金制度改革后,因没有及时实施相应配套措施,致使养老金隐形债务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随着今后经济的发展,应该重视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优化,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制度转轨形成的隐形债务。
其中一个可行措施是提高法定退休年龄。
现行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是上个世纪50年代规定的,当时人的平均寿命较低,仅有50多岁,而现在中国人口的预期平均寿命已达70多岁。
因此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具有较大空间。
(四)建立与完善多元化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十分明显的发展中国家,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人数多。
因此,根据城市人口、农村人口和乡镇企业职工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三类人群的不同性质,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养老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1.王虎峰.养老金生产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
2.李绍光.划拨国有资产和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社会保障制度,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