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4•【字号】朝政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朝政发〔2014〕1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吴桂英同志在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4年1月24日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1月7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吴桂英各位代表: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经济社会深度转型的关键之年。
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紧紧依靠全区人民,牢牢把握朝阳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直面矛盾、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调整转型、稳中向好,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坚持在攻坚中稳增长、调整中促转型,聚焦重点功能区、重点产业,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扩大消费、稳定投资,全力确保了经济平稳增长。
预计地区生产总值超过3950亿元、增长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8.3%和10.3%。
实现区级财政收入380亿元,增长9%。
万元GDP能耗下降4.1%。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商务服务和金融业的支撑作用进一步稳固,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占现代服务业总量的63%和84%。
金融业实现区级收入增长15.2%,对全区增收的贡献率达到18.4%。
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实现收入约占全市1/4,实现利润增长25%。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33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3日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人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重点项目服务水平,破解项目建设中的要素制约问题,做好2018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切实提升项目建设年活动质量,根据《市委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对签约落地500万元以上项目动态分层建队包服,建立全程代办服务机制,合力破解项目要素保障问题,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并以项目及时、序时、足额入统为引领,针对今年计划开复工的500万元以上项目,逐个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入统条件,实现应统尽统,确保完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的年度目标任务,真正实现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成、建成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产的“四早”目标。
二、工作要求(一)分层建立“全程代办”服务团队1.投资5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及“五个一”园(景)区管委会,采取打捆或者逐项目自行安排包服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五个一”园(景)区管委会)2.投资1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及“五个一”园(景)区管委会,逐个项目组建团队包服推进。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9•【字号】朝政办发〔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9日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为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以及《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力做好城市更新规划、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面貌,加强城市安全,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顶层设计、群众参与。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科学编制朝阳城市更新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空间规划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引领朝阳城市建设。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07•【字号】京建发[2013]450号•【施行日期】2013.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3〕4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北京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9月7日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实现人民生活改善、城市环境改善、安全隐患消除的发展目标,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相关规定,现就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事宜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旧城区改建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按照“优化征收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的基本思路,坚持“加快手续办理、简化审批要件、下放审批权限、做好政策衔接”的基本原则,在切实保障被征收居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实施旧城区改建范围的房屋征收项目。
旧城区改建具体包括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平房区院落修缮、危旧房改造(不含解危排险等紧急情况)、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等项目。
三、实施主体(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
(二)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包括暂停办理相关事项、组织调查登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受理房屋征收信访投诉及法规政策解释宣传工作等。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8•【字号】京朝发[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朝发[2010]18号)各街道工委、地区工委(乡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公司:《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0年9月28日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根据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精神,结合朝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定位和建设“新四区”的战略目标,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紧紧抓住全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的机遇,瞄准国际化城区建设标准,立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探索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全面提升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朝阳经济社会在更高层次上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建立与“新四区”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为目标,以解决当前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构建以规范和谐的社区管理体系为基础、以数字化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为手段、以广泛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为支撑、以统筹有力的综治维稳工作体系为保障、以全覆盖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为统领的社会服务管理“五大体系”,并在国际化社区建设、城市老旧小区管理、“两类人员”矫正帮教、社会保障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探索建立具有时代特征、首都特色、朝阳特点的社会服务管理新格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9•【字号】朝政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发〔2017〕4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朝阳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7年6月9日朝阳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京发〔2016〕14号),以及市编委《关于调整区级城市管理体制下移执法重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编委〔2017〕1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树立大城管理念,构建长效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工作目标,解决我区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设计。
加强系统谋划,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街道管理体制调整、城市服务管理网格体系建设等相关改革有机衔接,协同推进,整体构建区、街乡、社区(村)三级城市管理体系。
坚持权责一致、强化基层。
加强区级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理顺城市管理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朝政办发[2010]7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0.03.24【实施日期】2010.03.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朝政办发〔2010〕7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正式印发。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树立“大民生”理念,高度重视,严格履职,狠抓任务落实。
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见成效,确保拟办实事按期完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日朝阳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一、实施15处城区道路疏堵改造工程,打通断头路、堵头路、瓶颈路,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项目负责人:尹秀峰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园林绿化局、朝阳交通支队二、为农村地区15条道路安装路灯,方便群众出行。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项目负责人:尹秀峰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朝阳交通支队三、为600户身患疾病的空巢高龄老年人家庭安装“一按灵”。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老龄办项目负责人:盛国敏协办单位:相关街乡四、为8400余户80岁以上生活不便老年人家庭安装厕所扶手。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老龄办项目负责人:盛国敏协办单位:相关街乡五、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200张。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项目负责人:张凤祥协办单位:区农委、区社会办、区老龄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六、进一步推动双拥共建,为100个基层连队配置文体器材,救助困难官兵1000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朝政办发[2016]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6.03.25【实施日期】2016.03.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的通知(朝政办发〔2016〕3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全面实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切实做好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我区空气质量改善步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落实责任各街乡、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深入贯彻2016年1月4日张高丽副总理来京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极端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危机感,坚持不懈地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实现2016年全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的目标。
二、突出防治重点各街乡、各部门要在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散煤、高排放机动车、城乡结合部、燃气锅炉等重点防治领域和区域,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加顽强的精神,切实在重点难点领域取得突破,确保各项防治措施早日完成、早见成效。
三、狠抓督查落实区环保局、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追责。
各街乡、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5•【字号】朝政办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3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朝阳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5日朝阳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区发展改革委二O一三年五月)2011年初,我区“十二五”规划经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实施。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2013年将对我区“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阶段性总结规划执行情况,健全和完善五年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一、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十二五”规划是“十二五”期间全区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中期评估是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生幸福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以此为契机,科学指导全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旨在科学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比照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分析评价战略任务实施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因此,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中期评估,接受区人大监督,确保“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一)评估范围1、《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4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4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5•【字号】朝政办发[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4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4〕10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2014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正式印发。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
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见成效,确保重要民生实事按期完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25日朝阳区2014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一、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1.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家庭住房条件,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21300套,基本建成15040套。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项目负责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闫宾2.继续对老旧小区进行节能保温、抗震加固等综合改造和简易楼改造,共计29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项目负责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闫宾协办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房管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朝阳消防支队、相关街乡3.加快酒仙桥危改以及六公主坟、北湖渠、西直河、永安里等重点区域的棚户区改造步伐,推进城中村、边角地以及历史遗留项目的拆迁建设。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项目负责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闫宾、区市政市容委康志华、区农委赵红伟4.改善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住房条件,完成600户农宅抗震和节能改造。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项目负责人:区农委赵红伟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地区办事处(乡政府)5.对未实现集中供暖老旧居民楼的1200户居民实施“煤改气”工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4•【字号】朝政办发[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朝政办发〔2012〕9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正式印发。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
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见成效,确保拟办实事按期完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朝阳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一、建设朝阳区数字化为民服务系统(“一号受理”群众需求),提供日常生活便民服务和特殊群体志愿服务。
完成时限:2012年6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城管监督中心项目负责人:皮定均协办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信息办等二、新建、改造各类蔬菜零售终端40家,发展直营、直供蔬菜零售终端10家,实现城乡社区蔬菜零售终端全覆盖,切实缓解社区居民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社会办项目负责人:朱晟、张永新协办单位:相关街乡三、新开办幼儿园5所,改扩建幼儿园26所,增加4000个适龄幼儿学位,解决区内入园难问题。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项目负责人:孙其军四、将垂杨柳医院、朝阳区第二医院接入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扩大全区预约挂号统一平台覆盖面。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项目负责人:师伟五、新培养2000名家庭保健员,加强居民健康自我管理。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5•【字号】朝政办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我市城区现有老旧住宅小区84个,涉及住宅1624栋,建筑面积约950万平方米。
有56个老旧小区(约489万平方米)由于房屋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无法落实维修责任主体或维修责任主体无法履行维修责任而成为弃管小区。
普遍存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对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整治改造工程。
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市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改造,逐步改善小区环境质量,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全面完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条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评估分类,分步实施。
2011年将首批改造13个(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已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急需维修改造的小区。
三、整治改造内容针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如下:(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2、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7•【字号】朝政办发[2013]134号•【施行日期】2013.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燕都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27日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程序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明确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启动征收程序(一)提出房屋征收申请。
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1.拟建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2.拟建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3.拟建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证明文件。
(二)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房屋征收部门及时完成对申请征收房屋事项的审查工作,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二、征收程序(三)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公安、房地产管理、发改、规划、国土、建设、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四)组织调查、登记。
1.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北京旧城保护和改善居民住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北京旧城保护和改善居民住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06•【字号】京办发[2004]14号•【施行日期】2004.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北京旧城保护和改善居民住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办发[2004]14号)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做好旧城保护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是关系到首都城市性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正确处理旧城保护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关系,古都风貌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危旧房改造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城市功能得到了很大提高,居民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随着危旧房改造的深入,旧城特别是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改造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及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有利于保护古都风貌,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原则,创造新的经验,探索新的有效途径,在保护好古都风貌的同时,加快旧城区危旧房改造,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统一起来,切实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和《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以下统称《保护规划》),现就加强北京旧城保护和改善居民住房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科学规划,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做好旧城保护工作,关键在于做好规划。
规划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水平,通过规划使城市发展实现历史与现实的协调,当前与长远的协调。
要通过科学规划确定旧城保护的内容和方式,加快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修编工作,编制规划方案应注意保护历史风貌,包括整体格局、空间尺度、色彩、景观特征等,应保存胡同肌理和传统四合院的原有格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71个存在突出隐患居民小区实施挂账督办整改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71个存在突出隐患居民小区实施挂账督办整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7•【字号】朝政办函〔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71个存在突出隐患居民小区实施挂账督办整改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切实治理住宅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全区开展消防设施完好率检查行动,现对存在消火栓损坏问题的71个居民小区(前期已上账54个)实施挂账督办。
为做好火灾隐患整改督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责任一是挂账小区所在街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调度指挥隐患整改工作,主管安全工作副职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强对社区(村)委员会的培训指导和督促考核,落实整治责任措施。
二是利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联合治理突出问题。
有维修资金的要协调解决矛盾,尽快启用资金整改,无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不足的,要采取居民自筹、政府补助或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维修资金,保障整改。
三是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消火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发动社区志愿者、网格员、保安员等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常态化巡查检查,全面摸排辖区内消火栓损坏情况,建立街乡消火栓基础台账。
二、督促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挂账小区的物业单位、产权单位为小区的管理单位,负有主体责任,对于失管弃管挂账小区,暂未落实物业化管理的,由所在街乡、社区(村)委员会承担管理单位职能,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管理单位要制定具体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完成时限,一时无法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予以整改;对小区内全部消火栓进行标识管理,强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定“一区一策”消火栓治理工作方案,分类分批整改。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02年度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02年度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2.08.16
•【字号】京价[房]字[2002]316号
•【施行日期】2002.08.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
朝阳区2002年度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京价(房)字[2002]316号2002年8月16日)
朝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批京棉集团生活区域、北十里堡及东八里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朝政文[2002]119号)收悉。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你区2002年度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函复如下:
京棉集团生活区域、北十里堡、东八里庄项目:3500--3800元/平方米。
以上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作为危改区居民购买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15平方米部分的价格标准。
具体执行中由你区人民政府按照不同区域,在指导价格幅度内自行掌握。
请你区将制定的具体价格及时抄送市物价局、市建委,以便有关部门掌握情况
和监督管理。
关于朝阳区永安里旧城区改建项目立项的请示
关于朝阳区永安里旧城区改建项目立项的请示亲爱的领导,您好!说实话,这篇请示信我写得有点心急,主要是因为我们朝阳区永安里那一片老城区实在是“老得有些掉渣”了。
大家都知道,城市发展得这么快,咱们这片地儿却像是被时间遗忘了似的,房子破破烂烂的,设施也跟不上,原本繁华的街区,现在走几步就感觉走进了“回到过去”。
这么下去可不行,实在是得抓紧时间处理了!不仅仅是让居民生活更舒适,也是为了提升我们朝阳区的整体面貌,给大家一个更宜居、更有活力的环境。
永安里所在的这个区域,老旧不说,建筑风格上也有点“跨越世纪”了。
墙皮掉落,路面坑坑洼洼,地下管道也经常闹脾气。
你说,这种地方真是挺不方便的,尤其是对老年人和孩子们来说,随便一滑就能摔个大跟头,别说是居民了,咱们这些偶尔路过的外人也能体验一下这“探险”乐趣。
要是再下个雨,路面一滑,周围就是一片泥泞,踩上去脚下像是陷进了“泥潭”,这不光是“美感”上的缺失,还是在隐形地增加安全隐患呢!再说了,这一带的公共设施也是没得说,简直就是“空有其表”。
这老旧小区的配套设施,完全就跟不上现代生活的节奏了,商店、医院、学校这些都没有。
一个小小的便利店,居然得走上十几分钟才能找到。
你看这交通,再不说就是个问题。
街道狭窄,车子进进出出都得小心翼翼,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真的是车水马龙,大家挤来挤去。
说实话,像我们现在这条路上的交通情况,根本不配得上朝阳区的现代化进程。
那咱们到底该怎么解决呢?就是该想办法对这个老城区进行一个大改建。
既然改建,就得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你想啊,咱们一刀切的拆了,再去建个现代化小区,建一个漂亮的大公园,配套的商铺、超市、学校一应俱全,这样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能让咱们的朝阳区更亮眼,也能让来这边工作的外地人觉得温暖,觉得家一样。
你想,这些年,随着人口的增加,咱们这片区域的居民也发生了变化。
年轻人多了,老年人少了,需求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想要让大家都住得舒心,必须得提供一个适应新时代的生活空间。
2022朝阳旧城改造方案
2022朝阳旧城改造方案1. 引言朝阳旧城是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历史文化名城,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朝阳旧城的建筑物越来越老旧,道路狭窄,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差,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为了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朝阳区政府决定进行旧城改造工作。
本文将介绍2022年朝阳旧城改造方案。
2. 目标改造方案的目标是通过重新规划、翻新旧城区,使其成为一个现代化、宜居的城市区域。
具体目标如下:•改善交通流动性,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出行效率;•提升城市形象,增强文化氛围,吸引游客和投资者;•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设施;•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
3. 方案概述朝阳旧城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3.1 交通改善为了提高交通流动性,减少拥堵,改善出行环境,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扩建道路,增加道路宽度,提供更多车道;•建设地铁线路,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能力,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设立停车场,鼓励市民使用私家车的同时减少道路停车;•完善步行和骑行道路网络,鼓励人们步行和骑行出行。
3.2 建筑翻新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我们将进行建筑翻新工作,包括以下方面:•修复老旧建筑,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更新建筑外立面,使其更加现代化;•改造室内布局,提供更舒适的居住环境;•加强建筑的防火、防震等安全设施。
3.3 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为了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我们将进行以下改善工作:•增设公立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完善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园、休闲广场等绿地空间,提供更多休闲娱乐场所。
3.4 文化遗产保护为了保护朝阳旧城的历史文化遗产,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建立文物保护区,保护历史建筑和文物;•设立相关机构,负责文物保护和研究工作;•开展文化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历史文化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4. 实施计划朝阳旧城改造方案将分为多个阶段实施,具体计划如下:•2022年-2023年:进行道路拓宽、地铁线路规划等基础工作;•2024年-2025年:进行建筑翻新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工作,同时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6年-2027年:完善改造工作,进行验收和评估;•2028年以后:进行长期维护和管理工作,保持改造效果。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阶段性工作目标》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朝办发[2010]7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0.09.28【实施日期】2010.09.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阶段性工作目标》的通知(京朝办发〔2010〕75号)各街道工委、地区工委(乡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公司:《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阶段性工作目标》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9月28日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阶段性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确保实现总体工作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特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如下。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2010年 8月底以前)一是吃透文件精神。
认真学习领会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精神,研究起草我区相关落实意见和工作方案,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
二是搞好调查论证。
围绕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对照市、区要求和实施意见,全区各系统、各单位全面审视自身工作,充分开展调研论证,认真查找社会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机关干部、社会单位、地区群众的意见,提出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意见、建议,并形成调查报告。
三是明确落实措施。
根据市、区总体工作部署和调查论证结果,在认真总结近年来社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各专项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街乡分别制定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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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
【发文字号】朝政办函[2016]4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16
【实施日期】2016.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
见》的通知
(朝政办函〔2016〕44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朝阳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区旧城区改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项目。
旧城区改建项目包括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等项目。
二、实施主体
区政府负责我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
区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职责分工做好工作,保障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区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我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包括开展风险评估、发布暂停公告、选定评估机构、组织调查登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受理房屋征收信访投诉及法规政策解释宣传等工作。
(二)区征收中心受区征收办委托,承担我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改建意愿征询工作。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我区旧城区改建项目的总体协调调度工作。
配合区征收办做好危旧房改造项目及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四)区市政市容委负责我区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项目的协调调度工作。
配合区征收办做好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项目征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五)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拟实施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出具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投资任务书。
(六)市规划委朝阳分局负责出具旧城区改建项目规划意见并附图。
(七)市国土局朝阳分局负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