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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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的区别

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的区别

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的区别第一篇: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的区别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的区别【技术核定单】是指技术方面,比如方案修改,实物量变动,位置变化等工艺、材料的更改,用于对原设计图纸进行补充、修改,可以是的修订、细化,须经监理方、设计方、建设方确认签字。

技术核定单是施工单位发现按图施工时有技术问题,或者图纸不详先与监理商定,再通过业主发技术单给设计。

施工单位没有权利直接和设计单位发技术单和联系单。

技术核定单不能作为设计图纸的一部分,设计院可以根据技术核定单出设计变更单。

技术核定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所以有了技术核定单要及时补办经济签证,因为该单涉及的费用,其按工程结算角度来看是属于合同外的。

当然能转化为设计变更或洽商单那当然更好,这主要看施工方如何去运作了,这亦涉及到工程结算筹划的问题。

出技术核定单时要先看图纸会审、招标答疑、工程合同,这些文件里一般都有图纸问题的解决方案。

【签证单】范围不局限于技术方面,还有经济方面,比如因技术更改而导致的费用支出,比如管线增加,用工增加,都可以用签证单的形式与甲方达成协议。

用于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工程费用相关的工程量、材料量、机械使用台班等进行现场确认,通常是施工合同外的内容或不能在签合同前确认的内容,如零星用工、挖填土方等,需要在签证工作发生时/后即时办理,相关费用可以直接纳入最后决算。

【设计变更单】是由于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由设计院下发的资料单,设计变更单属于正式图纸的一部分。

业主根据自己的工艺要求或构思,发函给设计,商定出变更,设计变更单是设计单位发给业主,经业主转发给监理再通过监理下达到施工单位。

第二篇:技术核定单与签证单的区别技术核定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的区别1、【技术核定单与签证单的区别】技术核定单顾名思义是指技术方面,比如方案修改,实物量变动,位置变化等技术方面的更改。

签证单范围不局限于技术方面,还有经济方面,比如因技术更改而导致的费用支出,比如管线增加,用工增加,都可以用签证单的形式与甲方达成协议。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动态管理,规范各参建单位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国家、XX市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设计变更是指,项目施工图经审核通过后,设计单位根据参建相关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原施工图纸做出的变更。

技术核定是指,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由施工单位所出具,涉及合理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并经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协助核定的凭证。

第三条指导原则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的办理应有利于优化工程项目功能、质量、投资和进度,坚持实事求是,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保证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或设计不合理时,各参建人员应及时主动提出变更建议。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相关参建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类型划分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两种类型。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属重大设计变更:一、涉及建筑使用功能、建设标准等变更的;二、单个变更引起工程造价调整超过100万元的;三、变更后引起工程造价超出项目总投资的。

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亦按上述情况分两种类型,一般情况下技术核定不应出现重大类型。

第五条内容规范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必须具体说明变更原因分政策原因、技术原因、标准原因和依据,有关协调情况,准确描述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实物量变动、位置变化、做法优化等内容。

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相关图纸要符合《建筑制图标准》。

第六条审批权限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基建部向分管公司领导报告,由分管公司领导决策审批事项;一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由基建部会内审部负责决策审批。

单项变更或核定引起工程造价调整不超过2万元,同时同类变更累计工程造价增加额不超过合同金额5%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或50万元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的一般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由项目负责人报分管经理同意后,按流程审批。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工程签证区别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工程签证区别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工程签证区别1.设计变更:因为建设方对图纸设计不满意,导致建设方提出新的要求,这就是设计变更。

我们来看它的特点:由建设方或设计方(代表建设方)提出,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涉及价款和工期的变动。

2.技术核定:1)设计图纸深度不够,导致施工做法或选材不明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就不明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明确约定,这就是技术核定。

特点:由施工方提出,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再约定,因为属于你建设方图纸深度的问题,所以,涉及价款和工期的变动要由建设方承担,至于建设方的损失补偿,只能与设计单位进行协商了,毕竟索赔是由于设计图纸的缺陷引起的。

2)设计并没有问题,而是由于施工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对工艺和材料性能考虑不足导致的施工方法变动,这也是技术核定。

通常来讲,做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你在合同谈判时应被视为有能力知晓并完全理解设计图纸中已明确(或引申)的所有施工工艺和材料性能,否则,你就不是合格的承包商。

因此,这个技术核定所提出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增加均不能得到建设方的支持。

但是,并不代表该技术核定无效,建设方仍然需要签字确认,只是确认的意义在于建设方书面同意施工方提出的工艺和施工步骤。

特点:由施工方提出,建设方(或设计方)对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某一隐含工艺、材料或施工步骤等进行书面确认,不涉及价款和工期的变动;3.工程签证:超出了合同(或设计)的约定范围。

那么,产生的工费就叫做签证工,这个事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就叫做工程签证。

特点:由施工方提出,属于合同范围以外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使用,涉及价款的变动,通常不涉及工期的调整。

概括地讲: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被认为是甲方的风险。

因为,设计单位是你委托的,设计评审也是你组织的,施工中发生变动,自然你建设单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一旦发生设计变更,通常就意味着施工费用的调整。

直白地讲,每一张设计变更单都是金额不等的钱;技术核定单则需要管理人员谨慎对待。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定义:1、设计变更单:由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该设计变更向施工单位签发即为“设计变更单”。

2、技术核定单: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沟通对不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施工图提出的修改,并办理相应手续,形成的设计文件即为“技术核定单”。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的管理:1、设计变更单管理:1.1、设计变更单管理流程: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建设(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单签收→设计变更单发放→设计变更单登记台账→设计变更单资料存档。

1.2、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签收设计变更单时,应对其进行认真核查、确认,对违背变更程序、违背合同要求或项目已经完成施工的项目的变更,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妥善处理。

1.3、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设计人负责,未经设计单位允许,施工单位、建设方或监理无权修改设计。

如果设计单位对非重要结构或部位的修改权委托建设方或监理负责日常施工图修改工作时,必须要有委托书作为凭证方可生效。

1.4、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查设计变更的有效性、时效性,下列情况之一的设计变更,应及时采取沟通措施予以解决: 1)设计变更签证手续不全,缺少设计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等; 2)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较多、工期延误等,而建设方没有明确增加费用的意见; 3)设计变更单发放滞后,分项工程已完成,所造成的损失没有明确处理意见。

2、技术核定单的管理:2.1、技术核定单管理流程:施工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监理单位审核审批→设计单位审核审批→建设单位审核→技术核定单发放→技术核定单登记台账→技术核定单资料存档。

2.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技术核定单(或工程洽商技术联系单)形式,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修改申请:1)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 3)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 4)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修改设计时。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定义:1、设计变更单:由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该设计变更向施工单位签发即为“设计变更单”。

2、技术核定单: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沟通对不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施工图提出的修改,并办理相应手续,形成的设计文件即为“技术核定单”。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的管理:1、设计变更单管理:1.1、设计变更单管理流程: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建设(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单签收→设计变更单发放→设计变更单登记台账→设计变更单资料存档。

1.2、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签收设计变更单时,应对其进行认真核查、确认,对违背变更程序、违背合同要求或项目已经完成施工的项目的变更,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妥善处理。

1.3、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设计人负责,未经设计单位允许,施工单位、建设方或监理无权修改设计。

如果设计单位对非重要结构或部位的修改权委托建设方或监理负责日常施工图修改工作时,必须要有委托书作为凭证方可生效。

1.4、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查设计变更的有效性、时效性,下列情况之一的设计变更,应及时采取沟通措施予以解决: 1)设计变更签证手续不全,缺少设计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等; 2)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较多、工期延误等,而建设方没有明确增加费用的意见; 3)设计变更单发放滞后,分项工程已完成,所造成的损失没有明确处理意见。

2、技术核定单的管理:2.1、技术核定单管理流程:施工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监理单位审核审批→设计单位审核审批→建设单位审核→技术核定单发放→技术核定单登记台账→技术核定单资料存档。

2.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技术核定单(或工程洽商技术联系单)形式,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修改申请:1)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 3)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 4)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修改设计时。

原创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及表格,非常全面

原创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及表格,非常全面

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合理控制工程变更,按照国家及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

1.3本办法适用于综合楼项目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

1.4 工程变更管理实行事前报审、层级管理的控制原则。

1.5 未按照本办法履行变更程序、未经批准、手续不完备的变更,一律不得执行,监理方不得计量,跟踪审计方不得计价。

一律不得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2、工程变更的分类管理2.1 按变更类别划分为五类:设计变更;计划变更;材料设备标准变更;工程增减变更;施工方案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计划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因上级指令、技术因素或项目需要,调整原施工进度计划,改变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的变更。

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变更不在本办法之列。

材料设备标准变更是建设方及相关单位要求变更有关工程建筑装饰材料、重要设备的规格、标准和档次的变更。

工程增减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扩大或减少建设规模,增加或减少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建设内容的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地质条件、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承包方向监理方、代理方和建设方提出的改变原施工方案的变更。

施工洽商和技术核定均不属于工程变更范畴,不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2.2 按变更等级划分为二类:一般变更;重大变更。

一般变更是指工程投资变化在20万元以下的单次工程变更。

重大变更是指工程投资变化在20万元以上的单次工程变更。

2.3 除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界定的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行政审批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所有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技术核定单管理制度

技术核定单管理制度

技术核定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核定单的管理,提高技术核定单的实施效率,避免技术核定单的错误和滥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核定单是指对产品或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核定的书面凭证,是技术管理的重要工具和依据。

第三条技术核定单管理制度是指制定、执行、监督和检查技术核定单的管理规定,是科学决策、规范操作的必要措施。

第四条技术核定单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对于技术核定活动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第五条技术核定单应当合理、准确、及时,确保技术核定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技术核定单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技术核定单的制定第七条技术核定单的制定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审核。

第八条技术核定单应当包括基本信息、技术要求、检测标准、核定意见等内容,确保技术核定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第九条技术核定单必须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代表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第十条技术核定单制定时必须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各方意见充分协商和沟通,确保技术核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技术核定单的制定必须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技术核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技术核定单的修改必须经过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相应记录和备案,确保技术核定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第三章技术核定单的执行第十三条技术核定单的执行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必须根据技术核定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确保技术核定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第十四条技术核定单的执行必须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技术核定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技术核定单的执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技术核定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技术核定单的执行必须及时反馈和报告,确保技术核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技术核定单的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和解决,确保技术核定的进度和质量。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收方、经济签证执行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一、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的原则:(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2)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发生设计变更:(1)对于设计单位及业主单位复审图纸发现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后由设计单位直接给出设计变更,经业主方工程技术部签字认可后,发经营部及项目部,后由业主方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2)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发现的设计问题,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部、业主单位项目部。

监理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业主单位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部、经营部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由工程技术部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成果在一周内提供(视变更量大小而定);(3)设计变更出具后,由业主单位项目部下发监理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

3、因业主单位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1)经本公司内部变更认定程序后,由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2)设计变更出具后,由业主单位项目部下发监理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

二、现场技术核定单:1、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对设计外观及功能性没有影响的前提下,凡属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

2、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提起现场技术核定单(4份),(技术环节应事前得到工程技术部认可),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共同现场核定确认。

3、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业主工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现场技术核定单涉及内容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5、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规定:业主单位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部及成本部专业责任人,必须现场共同核定认可,并按制度要求逐级审批。

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关于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的管理规定

关于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的管理规定

关于“技术变更单”、“现场收方计量单”、“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的管理规定在工程建设中,难免会有一些技术变更,导致工程结算价款的调增或调减,为确保调价的合理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变更通知单工程技术部在出具技术变更通知单时,1.要以项目工程统一编号,如:“WQ-XHA-001号”技术变更通知单;2.“技术变更通知单”:①变更图样要有设计、校核、审核人签字的会签栏;②纯文字的“技术变更通知单”须有经办、校核、审核人签字的会签栏。

3.技术变更通知单上需注明有无因此项变更而导致已施工工序内容更改(即有无需拆除的工序内容)。

若有因此变更而导致前期已施工工序内容的更改,则须详细注明需拆除(返工)的准确位置(轴线),拆除的内容。

上述工作由工程技术部部长负责。

(二)工程现场收方计量单若此次变更涉及有已施工工序内容的更改,则由预结算(审计)部立即组织现场工程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项目经理部四方参加现场收方计量。

此类收方计量,统一采用编了号的“文泉房产公司零星工程收方计量单”,由预结算(审计)部部长或委托的专人现场记录。

“零星工程收方计量”单上要写明收方依据(依据须是盖有公司鲜章的技术变更通知单);“零星工程、收方计量单”记录要详细、准确、规范,其中计算式要标准、简明、扼要,必须有工程量的大小写,现场参加收方计量的四方代表签字。

回到公司后,预结算(审计)部要按施工合同约定,根据现场收方量,准确计算此收方单最终的工程价款,并用签字笔加在“零星工程收方单”上,由预结算(审计)部部长核实并签字后送就按公司分管该工程项目的领导审核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时留存一份复印件)再由预结算(审计)部部长交行政部档案室存档(并加盖“原件”章)。

预算部(审计)部部长还须建立各工程项目的现场收方计量台账,台账中注明此次收方计量的时间、参加现场收方计量的人员名单、收方计量的依据、主要内容、汇总后的工程量、计算的价款等。

上述工作由预结算(审计)部部长负责。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关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管理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1.1 权限原则: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字确认有严格的权限规定,越权签字一律无效,由越权签字造成的公司损失由越权签字的人员承担责任。

1.2 时限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的办理及结算均具有严格的时限要求,禁止超过时限办理相关事宜。

1.3 一单一结原则:一份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单须对应编制一份结算。

1.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须按照“一单一结”的原则就上上月25日至上月25日前已实施完毕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所涉及的费用向我公司进行申报后,由我公司根据需要,外委或自行审核造价并签字确认,根据确认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关款项,并按照确认金额进入相关工程结算中。

1.5 完工确认原则:1.5.1每月10日前,项目部须完成对上月所发设计变更、技术核定(详见样表)中“施工后会签栏”中内容的填写1.5.2 项目部须在现场签证中涉及的工作内容完工后5日内进行签字确认,如涉及到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隐蔽工程之前进行签字确认。

1.6原件结算原则:办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结算时须有手续完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资料。

1.7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审核工作须符合《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约束原则:我司在和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须签订《关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竣工图的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

1.9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详见样表)。

二、办理条件2.1 设计变更是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我公司的设计资料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2.2 技术核定是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范公司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关键流程,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合同之外的成本透明、可控,使动态成本回顾真实。

第二条及时总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依据。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合同外增加工程等均按本管理规定执行第四条以下情况不允许签证:未发生的工作内容;发生但不属于我司责任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的工作内容(签证互扣除外);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包干费已含及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等。

第三章定义及分类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我公司的设计资料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第六条技术核定:由非设计单位(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第七条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经济签证:指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所作的签认证明。

包括签字认可的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等。

经济签证的费用超过原合同总价的10%且大于10万元,或金额超过500万元时应签补充协议或合同。

2、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如:桩基工程量、打井降水台班等。

第四章管理原则第八条一单一算原则:一份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估、一份结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第九条一月一清原则:预算部在每月月底前与项目部、施工单位共同核对当月发出的全部变更、核定、签证单,以保证三方资料的完整统一,于次月3日前完成项目所有上月发出的变更、核定、签证单份数核对、金额预估(此预估金额作为变更、核定、签证月度动态成本回顾依据)。

第十条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须将完成情况签字确认并报监理单位、项目部签字确认。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管理,杜绝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随意性,增强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提升项目的运营效能,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资或参照操作模式运行的合资、合作项目。

1.3职责范围1.3.1集团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执行及监督检查。

由集团组织各公司定期对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并适时进行修订。

1.3.2各城市公司设计管理部是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归职能部门,应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技术性以及对设计变更后的建筑效果、建筑功能、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影响承担管理责任,负责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进行分类处理,负责对协调设计院完善设计变更图纸或文件。

1.3.3各城市公司开发报建部对设计变更后的报建和验收风险承担管理责任。

根据设计管理部对设计变更是否影响报建及验收方面的初步判断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确认。

若存在报建和验收风险,应由项目总经理组织专题论证会,评估是否变更或调整变更的意见。

1.3.4各城市公司营销管理部、客服管理部对设计变更后的销售指标及客户交付风险承担管理责任。

根据设计管理部对是否影响销售指标及客户交付进行初步判断,会同相关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确认。

若影响销售指标或存在客户交付风险,则由项目总经理组织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影响进行论证、评估,作出是否变更或是否调整变更的意见。

1.3.5各城市公司项目管理部是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实施部门,对设计变更的施工质量、实施的可行性、及时性承担管理职责。

应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发生时施工进度进行记录,确认有无返工,对工期有无影响等,并对方案可行性、施工质量和对工期影响提出明确意见。

1.3.6各城市公司成本管理部是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经济核算部门,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成本测算、成本分析承担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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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中亚字[2008]18号
洛阳中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管理暂行办法
一、使用范围:公司各种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项目。

二、使用时间:开工之日至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三、使用单位:
1. 中亚置业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审算部。

2. 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3. 各相关设计单位。

4. 各相关监理公司。

四、使用情况:
1. 设计施工图纸遗留或遗漏以及施工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需变更的情况。

2. 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需调整、修改施工图纸相关内容的情况。

3. 设计施工图纸中有错误或不适合本工程的设计内容。

4. 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变更施工内容及项目。

5. 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完善或调整设计内容的情况。

五、主要责任部门职责:
1. 中亚置业总工办:
核查变更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技术咨询及造价咨询;提请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单;对设计变更内容及时效负责。

2. 中亚置业工程部:
核查变更实施情况;对变更时效提出要求;负责向施工单位发放及执行变更设计内容;对设计变更内容的执行及实施负责。

3. 中亚置业审算部:
对设计变更意见提供造价咨询;对设计变更所引起的造价调整进行调控。

六、管理程序:
1. 施工单位(提出问题)→〈监理公司〉工程部(核查确认)→审算部(造价咨询)→总工办(技术咨询)→设计单位(设计变更)
2. 设计单位
总工办(核实确认)〈进行造价咨询、技术咨询〉→工程部(执行落实)
3. 审算部(造价调整)
七、备注
工程变更费用:
1. 施工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单后14日内将与之相对应的费用报告送交甲方审算部(费用报告须含详细预算及报价,并提供原始的工程计算底稿,否则视为无效),逾期视为施工单位放弃该项权益,则甲方有权调整或不调整。

如调整,施工单位需无条件接受调整的金额。

审算部应在接到该份费用报告后14日内完成核定,并经甲方和施工单位双方确认。

若为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前办理完成。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可以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2. 对于造价减少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也应该在收到变更通知单后14日内按上述形式报审。

逾期则以监理和甲方审核量为准。

3. 原则上未经总工办确认而直接下发的工程设计变更单不调整工程造价。

附表:设计变更审批表
洛阳中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日
设计变更审批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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