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角色角度再看我国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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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摘要】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长效机制、城乡差距明显、未能满足多样化需求等。

为了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加强政府角色与市场机制的协调,采取多元化的供给方式,并完善配套规划和服务。

保障性住房的发展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实现国家的长远发展目标。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政策、发展、问题、长效机制、城乡差距、多样化需求、可持续发展、建议、政府角色、市场机制、供给方式、配套规划、服务。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住房问题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出台旨在解决居民的住房困境,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这些问题包括缺乏长效机制、城乡差距明显、未能满足多样化需求等。

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现状,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以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

1.2 问题意识在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的进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这些问题一方面反映了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力,另一方面也凸显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挑战。

保障性住房发展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广大城乡居民的生活和幸福感,也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加强保障性住房发展,解决存在的问题,是当下我国社会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缺乏长效机制、城乡差距明显以及未能满足多样化需求等方面。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效果,也限制了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和完善。

我们需要深入分析这些问题的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促进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服务。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保障人民基本居住权的重要任务。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本文将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政策和成效三个方面来进行汇报。

一、现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城市的住房问题日益凸显。

目前,我国城市常住居民的住房面积仅有30.5平方米/人,比发达国家低出近一半。

城市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也非常严重,有大量居民居住在老旧、狭窄、不安全的危房中,住房条件差,也存在着住房过于集中的现象。

目前,全国住房保障需求量已经达到了2000万户以上。

二、政策为了有效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政策。

例如:“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对住房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实施方案,先后实施了“安居工程”、“货币化安置”、“共有产权住房”等一系列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金额数千亿,解决了数百万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同时,还通过土地制度改革、住房保障金制度建设等方式,为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成效在政府不懈的努力下,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2009年至2019年,全国共计实施了200多个万套保障房的安居工程项目,解决了超过数百万户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同时,“货币化安置”、“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也得到了广泛实施,为广大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更加优质、便利的住房选择。

总之,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

我国政府在这个领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保障了广大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权益,同时也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模巨大、技术要求高,一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着资金缺口、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导致了使用难题和社会反响。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引言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导致住房需求不断增加。

现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无法满足广大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导致一些人仍然无法解决住房问题。

我国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配套设施有待提高,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存在质量不过关、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一些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着执行不力、管理混乱等问题,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在面对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时,我们需要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探讨解决方案,明确政府和社会的角色,共同推动保障性住房事业的健康发展。

【字数:290】1.2 问题意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与需求量存在明显的不平衡,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需求量远远超过供给量,导致了市场上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居高不下,一些低收入家庭难以承担。

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配套设施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虽然得到供给,但是居住条件却比较差,缺乏基本的生活设施和服务设施,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规范性,一些政策执行主体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较大的偏差,导致了政策效果不尽如人意。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只有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促进我国保障性住房事业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现状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保障性住房的覆盖范围有限,许多低收入家庭仍无法享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

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质量参差不齐,一些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住房安全隐患。

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运营不够规范,缺乏统一的监管机制和评估标准,容易出现管理混乱和资源浪费的情况。

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突出,需求量大于供给能力。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和新就业群体涌入城市,使得城市住房需求增加,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跟不上需求的增长,导致一些低收入家庭依然无法解决住房问题。

住房保障制度中政府行为的SWOT分析

住房保障制度中政府行为的SWOT分析

社会竞争和分配中保护弱者 的利益。 社会公平合理分配的基
点 是“ 对处于最 不利地位上的人最有利 ” 。 一个社会既能保障 每一个人 的平等 自由权利 、 公 平竞 争 , 又能“ 对处 于最 不利 地 位 的人最有利 ” , 正义对效率和福利 的优先 , 这样的社会才是 公平正 义的社会 。
2 0 1 3 年第 1 期
总第 1 8 3期
经济研究导刊
EC0N0M I C RESEARCH GUI DE
No . 1. 20l 3 Se r i a 1 No . 1 8 3
住房保障制度中政府行为的 S WO T分析
李 天 莉
( 东南 大 学 马 克思 主 义 学 院 , 南京 2 1 0 0 9 6 )
“ 实质公正” 。 其次, 社会的理性和谐发展要求政府 承担调节责任。“ 凡 受理性指导 的人 , 亦 即以理性作指针 而寻求 自己利益 的人 , 他们所追求 的东西 , 也既是他们 为别人而追求 的东西 , 所 以 他们都公正 、 忠诚而高尚。” l : I 因为理性教导人们认识 到保持 个人的利益必须为公共利益服务。作为理性经济人 , 为了获 取较大 的利益份额就 可以放弃较小 的利益份额 或做 出一些 暂时 的牺牲。在罗 尔斯看来 , 一个正义合理的社会分配制度 , 不是 以牺牲一部分人 的利益来增加另一些人的利益 , 而是 在
第 i, 社会 主义 的本质决定着政府责任 。 恩格斯在 《 共产 主义原理》 中指 出 , 社会 主义应当结束牺牲 一些人 的利益来 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 的情 况 , 使所有人共 同享受大家创造 出 来 的福 利 , 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 。马克思也
说社会发展 的最终 目的是 使每个人都得 到全面而 自由的发

我国政府在住房市场中角色冲突和对策论文

我国政府在住房市场中角色冲突和对策论文

我国政府在住房市场中的角色冲突和对策【摘要】文章对我国政府在住房市场的角色进行研究分析,发现政府在住房市场中扮演着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市场的干预者和保障房提供者角色。

各种角色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导致了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宏观调控效果不佳的后果。

要实现我国住房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政府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抛弃市场的直接参与者角色,成为住房市场的掌舵者,做好住房保障体系的服务者角色。

【关键词】政府;住房市场;角色我国在1998年结束了福利分房的时代,实行了住房货币化的市场路线,住房市场已经成为我国住房分配的主要手段,住房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但是住房价格高企、普通百姓购房负担过重、保障房建设乏力且分配不公等问题也陆续暴露在公众面前,政府在住房市场中扮演的角色也成为了公众关注的对象。

一、我国政府在住房市场中具有多重角色1、我国政府通过出让土地成为了住房市场的直接参与者众所周知,土地是住房开发的基础,离开了土地,住房开发就是空中楼阁、画饼充饥。

在我国,用于住房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由代表国家的地方政府提供,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能直接用于住房开发的,必须先由地方政府征收为国有,然后才能用于住房开发,否则就是小产权房。

这就决定了我国政府在住房市场的最重要的角色是土地供应者,直接掌握了住房市场的命脉。

中央政府基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粮食安全、住房市场平稳发展等诸般考虑,对土地的供应量、供应价格有着严格的计划,而地方政府由于政绩的冲动、财力的匮乏等原因,寄希望于通过土地供应者这一角色实现取得财政收入、做大gdp、经济和社会超常规发展等目标。

地方政府通过征收集体土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后储备,然后划拨或出让土地使用权来实现土地供应者这一角色。

2、我国政府是住房市场的干预者在我国住房市场发展的前期,政府的政策是以扶持、刺激为主。

从1988年首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会议要求“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到1998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再到2002年国土资源部11号文的土地招拍挂改革,住房市场出现了供需两旺的局面,但已经出现了过热的苗头。

政府在城市居民住房发展保障中的角色研究和思路建议

政府在城市居民住房发展保障中的角色研究和思路建议

展 保 障 问题 上 的 角 色 和 责 任 分 重 要 的意 义
1

具 有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高 住 房 保 障的房 屋 资源 的最 大 效 率

正确的
但 在 向这 个 目标 迈 进 的 过 程 以对 低 收 入 家

社 会利益和 社 会 公 平 的维护



政府 必 须有足 够 的可 支付产权住

行 政 手 段 干 预 市 场 的 调 节者


因此
府的 角 度看
1


大 体上 有 这 样 几 个 方 面 :

居 民住房保 障体 系
在摸 清

过 分 强调住 房商品 化

的 政府在住房发展保障 匕 角色定位
由 于 住 房 市 场 自身存 在 的 特 殊 性 和 复 杂性

本 市 住 房 保 障 的 家庭 和 人 口 情 况 划保 障 在此基础上
住 房 保 障制度 是 政 府依 据 法 律 的 规 定 在 住 房 领 域 内实 行 的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它 是 通 过 国 民收入 再 分 配


中图分类号

F2 8 T 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题

保 障居 民
居 民 的住 房 权 是 居 民 应 该 享 有 的
基 本人权


政 府 的干 预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中低 收 入 家 庭 提 供 扶 助 化 分 配 制 度 出现 之 后

当住 房 货 币

年的
国六 条

浅析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启示

浅析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启示

浅析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启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国外一些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

首先,韩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给我们提示:政府角色强化,提供多样的住房选择。

韩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以政府为主导,将低收入家庭纳入政府的保障范围,提供多样的住房选择,如廉租房、公共住房和租金补贴等。

政府在经济扶持、土地政策等方面采取了积极的举措,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较好的住房保障。

我国可以借鉴韩国的经验,在保障性住房制度中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如发展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扶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

其次,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给我们启示:注重住房的长期规划和可持续发展。

新加坡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实施了长期规划,通过控制住房供应和需求的平衡,保持住房价格的稳定。

他们实行了“住房就是一种生活品质”的理念,将住房视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注重住房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可以借鉴新加坡的做法,在住房保障计划中注重长期规划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控制住房供应和需求的平衡,维护住房市场的稳定和住房价格的合理性,使保障性住房能够长期发展并适应社会的变化。

再次,欧洲的住房保障制度给我们提示:注重社会公平和居住品质。

欧洲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注重社会公平,将住房问题视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通过政府的介入,提供廉租房、公共住房和租金补贴等方式,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同时,他们注重提供优质的住房环境,致力于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品质。

我国可以从中受益,通过优化住房保障制度,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并注重提高住房的居住品质,使保障性住房真正成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

最后,澳大利亚的住房保障制度给我们启示:重视住房的社会地位和人权保障。

澳大利亚将住房问题视为一种基本的社会权利,注重保障住房权利的落实。

住房保障调研报告

住房保障调研报告

住房保障调研报告
《住房保障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房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政府部门一直在探索各种住房保障政策。

为了了解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效果,我们对城市和农村居民进行了广泛的调研。

在城市地区,我们发现政府部门实施的住房保障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廉租房、公租房等方式,一些需要帮助的家庭得到了住房保障。

然而,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住房资源不均衡导致了一些区域的住房紧俏,一些家庭仍然难以获得住房保障。

其次,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家庭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申请到住房保障。

在农村地区,由于土地政策限制和经济条件限制,住房保障问题更为突出。

一些农村居民依然居住在简陋的房屋中,缺乏基本的居住条件。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农村住房的保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才能实现农村住房保障的长期发展。

总的来说,住房保障问题是一个长期的且复杂的社会问题。

政府需要不断改进政策,提高执行效率,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

同时,社会各界也需要共同努力,为住房保障问题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希望我们的调研能够为住房保障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我国住房保障政策的演变轨迹研究

我国住房保障政策的演变轨迹研究

住房 是人 们 生 存 的必 需 品 ,拥 有一 个 环 境 良好 、适 宜 于 人 的 住 所 是所 有 居 民的 基 本人 权 。而 住 房 同 时又 是 一种 特 殊 商 品 ,价 值 量 大 , 使用 期 长 、 短 期 内需 求 大 幅增 加 而 供 给难 以及 时 跟 进 , 决 定 了住 房很 容 易 成 为投 资 品 。生 活必 需 品要 求价 格 的稳 定 性和 投 资 品 价 格 的波 动 性 之 间 的矛 盾 ,是房 地 产 市场 最基 本 的 矛 盾 。 政 府有 必 要实 施住 房保 障政 策 ,保 障全 体居 民基 本权 利 的实 现 。 我 国城 镇住 房保 障政 策 的变 革 回顾 城 镇 住 房 保 障 政 策 从探 索 到 正 式 实 施 有 一 个 发 展 变 革 的 过 程 ,大体 经历 了六 个 阶段 : 1 1 8  ̄ 1 8 年 试 点 阶 段 . 90 9 8 1 8 年4 9 0 月揭 开 了 中 国城 镇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的 序 幕 。 邓 小 平 指 出 : “建 设住 宅 可 以公 私 合营 ,可 以民 建公 助 ,也 可 以私 人 自 己 建 房 。 ”在 这 一思 想 指 导 下 ,城 镇 住宅 建设 由 国家 单 一投 资 的 体


济 适用 房 与普通 商 品房 之 间的 “ 买房 夹心 层 ”。 在 今 后 相 当 长 时 期 内 ,保 障 性 住 房 供 应 将 是 多 种 保 障 方 式 并 存 , 包括 公 共 租 赁房 ( 括 廉 租房 ) 、经 济适 用 房 、 限价 商 品 包 房 、发 放租 金 补 贴 、 旧城 危 房 改 造 以及 改 善 农 民工 住 房 条 件 等 多 重 手 段 和 目标 相 结 合 。 随着 社 会 经济 的发 展 和 人们 收 入 水 平 的 提 高 ,特 别是 低 收 入 家庭 的住 房 条 件得 到大 面 积 改善 后 ,保 障 性 住 房 短缺 的 问题将 得 到有 效缓 解 。

新农村建设中的住房保障政策

新农村建设中的住房保障政策

新农村建设中的住房保障政策近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差异和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农民群众的一个焦点。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新农村建设的住房保障政策。

本文将从政策的实施背景、政策内容和政策的影响等方面,对新农村建设中的住房保障政策进行探讨。

一、政策实施背景农村住房问题由来已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民群众对住房需求的呼声越来越高。

而传统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针对城市居民,农村住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居住条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

二、政策内容住房保障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扩大农村住房土地供应。

政府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提供更多住房用地。

其次,加大住房补贴力度。

政府对低收入农民提供经济补贴,帮助他们改善住房条件。

再次,开展住房贷款支持。

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专门针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贷款产品,为农民提供购房贷款支持。

此外,政府还支持农民自建房屋,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

三、政策的影响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

首先,政策促进了农村住房供应的增加,提高了农民居住条件。

很多贫困地区的农民都得到了政府的直接援助,改善了住房环境。

其次,政策为农民提供了发展的动力。

通过购房贷款、住房补贴等方式,政府鼓励农民投资房地产,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同时,政府的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也带动了农村建房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村就业机会。

最后,住房保障政策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随着农村住房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前往农村休闲度假,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政策存在的问题虽然住房保障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农民对政策不了解,很多人没有及时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其次,政府的资金扶持力度还不够大,无法满足农民购房、改造房屋的需求。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住房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因此,政府有责任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获得适当的住房条件。

正如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曾经说过,“住房是一种基本的人权。

没有适当的住房,其他的权利都无法保障。

”。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在没有住房保障的情况下,社会中的贫困和不平等现象会更加明显,导致社会动荡和不安定。

而通过实行全民住房保障,可以缓解这种情况,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正如英国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所说,“一个国家的伟大之处,不在于它的繁荣,而在于它如何对待最弱势的群体。

”。

最后,全民住房保障对于经济发展也有积极的作用。

适当的住房保障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从而激发他们的生产力和创造力。

此外,住房建设和维护也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因此,实行全民住房保障不仅符合道德和人权原则,也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反方观点,不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实行全民住房保障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建设和维护住房,这将对财政造成巨大压力。

而且,一旦实行全民住房保障,政府还需要承担住房管理和分配的责任,这可能会导致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可能会削弱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得到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就会减少个人努力的动力,甚至导致一部分人选择依赖政府而不愿意努力工作。

这将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最后,实行全民住房保障可能会导致住房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如果住房过度集中在政府手中,就可能出现住房资源的浪费和滥用现象。

而且,政府的住房分配可能会受到腐败和不公平的影响,使得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人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

综上所述,尽管全民住房保障符合人道主义原则,但从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不应该盲目实行全民住房保障,而应该寻求更加灵活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是一个国家应尽的责任。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应该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这是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举措。

正如马克思所说,“住房是人民生活的基础,没有稳定的住房,就没有稳定的社会。

”因此,实行全民住房保障可以有效地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可以缓解社会的贫富差距。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成本高昂,很多低收入家庭很难负担得起房租或者购房的费用。

实行全民住房保障可以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基本的住房权利,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最后,全民住房保障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住房问题是一个关乎国家经济的重要问题,如果大部分人都没有稳定的住房,就会影响他们的生产和消费,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因此,实行全民住房保障可以为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反方观点,不应该实行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实行全民住房保障会给国家的财政造成巨大压力。

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建设和维护公共住房,这对于财政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而且,一旦实行了全民住房保障,政府就需要长期地为人民提供住房补贴,这会进一步增加财政的支出。

其次,实行全民住房保障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由于住房是免费或者补贴提供的,一些人可能会滥用这一政策,导致资源的浪费。

而且,政府的住房分配可能会出现不公平现象,导致社会的不满和不稳定。

最后,实行全民住房保障可能会削弱市场经济的活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是一种商品,实行全民住房保障会干涉市场的正常运作,可能会导致市场失灵,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全民住房保障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权衡各方利益来进行决策。

正方和反方的观点都有其道理,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找到最适合国家国情的解决方案。

是否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政策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

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对全民提供住房保障意味着资源的不公平分配。

有些人可能会得到豪华的住房,而有些人却只能得到简陋的住所,这种不公平会引发社会不满和矛盾。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政策也会导致市场扭曲。

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干预会使得市场资源配置出现问题,导致住房供给不足或者过剩,从而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

而且,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往往会降低市场的活力和竞争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此外,全民住房保障政策也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

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源来支持住房保障计划,这将会导致财政赤字的增加,甚至引发经济危机。

而且,政府的财政资源本来就是有限的,如果大部分资源都用于住房保障,就会忽略其他重要的领域,比如教育、医疗等,这对社会的整体发展是不利的。

因此,从道德、市场和财政角度来看,全民住房保障政策应该被废除,政府应该采取更加灵活和有效的方式来解决住房问题。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政策是政府的责任。

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职能,政府有责任保障全民的基本居住权利。

没有住房的人将无法获得安全和稳定的生活,这将会对社会秩序和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政策可以减少社会不平等。

在市场经济下,住房资源往往会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大部分人只能得到较差的住房条件。

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可以缓解这种不平等现象,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基本的住房权利。

此外,全民住房保障政策也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有了稳定的住房保障,人们将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工作和生产中,从而提高整体社会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总的来说,全民住房保障政策是符合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的。

因此,我们不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政策,而是应该不断完善和改进这一政策,使其更加符合社会的需求和发展的要求。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

“住房问题关系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

是否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政策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

在这个政策下,政府会向一部分人提供住房补贴或者住房保障,而这些补贴和保障往往是通过纳税人的钱来提供的。

这就意味着,一些人的住房费用是由其他人来承担的,这是不公平的。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所说,“没有免费的午餐”,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实际上是在剥夺纳税人的财产权利。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政策会扭曲市场经济。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应该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政府的干预往往会导致价格的扭曲。

如果政府提供住房保障,那么房屋的需求就会增加,而供给并没有相应增加,这就会导致房价上涨。

而且,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也会让一些人失去对自己生活的责任感,从而导致浪费和滥用。

最后,全民住房保障政策也会降低经济效率。

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会让一些人失去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善生活的动力,从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生产力。

正如英国政治家邱吉尔所说,“社会主义的问题在于,最终会耗尽其他人的钱”,全民住房保障政策实际上是在消耗社会的资源,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效率。

综上所述,全民住房保障政策应该被废除,因为它存在道德风险,扭曲市场经济,降低经济效率。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政策是一个国家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住房是人们的基本需求,而且是人们生活的基础。

如果没有住房,人们的生活质量会大大下降,甚至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

因此,政府有责任提供住房保障,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政策可以缓解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在现代社会中,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一些人因为贫困无法获得合适的住房,而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可以帮助这些人获得基本的住房权利,从而缓解社会的不平等现象,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最后,全民住房保障政策也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如果人们没有基本的住房保障,他们就无法稳定地生活和工作,这就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和经济发展。

而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可以帮助人们获得稳定的住房,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是否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经济负担。

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维持这一制度,这对于国家的财政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例如,美国政府每年都需要花费数十亿美元来维持住房保障制度,这些资金本可以用于其他更有意义的社会事业,比如教育、医疗等领域。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制度会导致市场资源的浪费。

由于政府提供了住房保障,许多人会选择依赖政府而不是自己去购买住房,这就导致了市场资源的浪费。

而且,由于政府提供的住房通常质量较低,这也会导致资源的浪费。

最后,全民住房保障制度可能会削弱个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如果一个人知道政府会提供住房保障,他可能就会失去努力工作和积累财富的动力,这对于社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综上所述,全民住房保障制度应该被废除,这样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避免市场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可以激发个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民生工程,是国家对于人民生活质量的一种保障。

正如美国总统约翰逊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们的目标是不仅让一切人都能够生存,而且还要让他们过得更好。

”全民住房保障正是体现了国家对于人民生活质量的关注和保障。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制度可以减少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弱势群体往往无法享受到合适的住房条件,而全民住房保障正是为了弥补这种不平等,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住房权利。

最后,全民住房保障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如果一个国家的大部分人民都无法享受到基本的住房权利,那么社会就会出现不稳定因素,这对于国家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全民住房保障制度可以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全民住房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民生工程,可以减少社会的不平等现象,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因此不应该被废除。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

全民住房保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它可以有效地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社会稳定性。

首先,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是人们生活的基础设施。

然而,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和房屋供应的不足,很多人无法负担得起合适的住房,甚至有的人无家可归。

全民住房保障可以通过政府的干预,提供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让每个人都能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刺激消费,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

同时,住房保障也可以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因此,全民住房保障是符合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的。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

全民住房保障可能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首先,政府推行全民住房保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可能会导致财政负担加重,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可能会导致市场失灵,政府过度干预会扭曲市场机制,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影响市场竞争力。

另外,全民住房保障可能会降低个人的积极性,如果人们知道政府会提供住房保障,就会减少他们自己努力工作的动力,从而影响社会的整体发展。

因此,全民住房保障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问题,不应该被推行。

名人名句:“房子是人民的,不是官僚资本家的。

”——毛泽东。

“住房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住房是人民的生活问题,是人民的生活基础。

”——邓小平。

经典案例:新加坡的住房保障政策,新加坡政府通过推行公共住房政策,成功解决了住房问题,让每个公民都能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房环境。

这一政策不仅改善了人民的居住条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会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全民住房保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它可以有效地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社会稳定性,因此应该被推行。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辩论辩题
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每个人都有权利居住在一个安全、干净、合理的住房中。

正如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述,“每个人有权利享受安全的居住。

”因此,推行全民住房保障是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必然选择。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如果大部分人都无法获得合适的住房,社会将会出现不稳定因素。

而通过推行全民住房保障,可以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住房市场的稳定也将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此外,全民住房保障也有利于减少贫困现象。

许多贫困家庭因为无法负担昂贵的住房费用而陷入困境,推行全民住房保障可以帮助这些家庭获得基本的住房保障,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从而减少贫困现象。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全民住房保障。

首先,全民住房保障需要巨大的财政支出,对国家财政造成压力。

政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来建设和维护住房,这将对国家的财政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全民住房保障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低效率。

政府的住房项目可能会出现低效率、质量不高的问题,而且一旦政府介入住房市场,可能会扭曲市场机制,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

最后,全民住房保障可能会减少个人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获得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可能会导致人们对自己的住房责任感减弱,甚至出现浪费现象。

综上所述,全民住房保障虽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在推行全民住房保障时,需要权衡利弊,采取合适的措施,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政府职能转变与软法之治——以政府解决住房问题为例

政府职能转变与软法之治——以政府解决住房问题为例
理 到 市 场调 节 为主 、 府 调控 为 辅 的过 程 。在 此 过 程 中 , 共 服 务 是 房 地 产 市 场 中政 府 职 能 转 变 的 核 心 政 公 理 念 。在 房 改 政 策 制 定 和 执 行 中 , 府 采 用软 法 之 治 , 过 一 系列 软 性 规 定 倡 导 建 立 健 全 的 房 地 产 市 政 通
第3卷 1
第 7期
哈 尔 滨 学 院 学 报
J RNAL O OU F HARB N UNI RS T I VE I Y
Vo . No 7 13l .
2 0年 7月 01
J 1 01 u .2 0
[ 文章 编 号 】0 4 5 5 (0 0 O 一 O 2 —0 10- 86 2 1 )7 O6 4
不为到 有所 为 、 所不 为的变 化过程 。 有 我 国 的住 房 制度改 革是从 2 0世 纪 8 0年代
政策 、 决定 、 意见 等 软法 手 段 干 预 , 其适 应 当今 政府管 理模式 转变 的趋 势 , 于广 大人 民接受 , 便 有利 于政策 的落实 , 减少 政府 与 民众 的矛 盾 , 有 利于 和谐社会 的构 建 。但 软 法具 有 其 “ 软性 ” , 缺点非 常 明显 , 只有 提高 其理 性程 度 , 增强 其可 操作性 , 才使 其 更 具 现 实意 义 。笔 者 拟 从政 府
随着现代 文 明的发 展 , 民主进 程的推 进 , 关
于立法 、 司法 机关 的 监 督 、 制 之 下 的 现 实 状 控 态, 是政 府 职能 理 论 的发 展 史 。在 我 国住 房 改
注 民生 , 服务 大众 , 引导 社会发 展成 为政府 的重
要职 能 , 而住 房 问题 是 当前 重 要 的 民 生 问 题 。

中国住房制度

中国住房制度

中国的住房制度是指关于住房的建设、分配、交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等调整有关方面的关系并约束其行为的规范,是社会为居民提供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住房的制度安排,关系到一国的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

中国现行的住房制度从公有化、福利化住房向私有化、商品化的转变。

首要着力点是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特别是以新就业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为代表的新市民人数多、规模大,住房困难问题较为突出。

新时代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需要摆脱单纯就住房领域来讨论改革的局限,将新型城镇化、财政、土地、社会保障、户籍制度等领域的改革与住房制度改革统筹起来,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才能真正满足新市民对于住房的基本需求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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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难题。

自1948年的《国际人权宣言》第25条把居住权利列为基本人权以来,居住基本权利已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其维护和实现理应由政府来承担。

建设部、民政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约有400万户住房困难,截至2008年底解决26.8万户的住房困难问题,仅占应解决总数的6.7%。

2009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新增投资493亿元投入到保障性住房建设,预计到2012年末新建成200万套廉租房和400万套经济适用房。

这标志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在未来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保障性住房角色和作用将相比以前更加重要。

我国住房保障政策沿革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住房制度经历了两次重大改革。

实物分配向市场过渡阶段
在商品房出现之前,我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住房政策,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这种实物分配的住房满足了城镇职工的最基本需要。

在这一阶段国家与社会一
从政府角色角度再看我国住房保障政策
张跃松
陈艳
体化,政府充分发挥职能,完全依靠政府一方面的力量完成城镇居民住房的建设、流通、分配等流程。

1980年邓小平同志关于住宅问题的讲话,揭开了住房改革的序幕,开始了从个人新旧住房出售实行住房商品化,并进行住房租金改革。

从1988年到1994年这六年时间改革得到全面推行。

作为经济改革的一部分,住房制度改革“试水”及推行,折射出依靠政府无法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于是由一个生产资料所有者对生产和分配的直接干预开始试图小幅让步于市场。

1994年至1998年期间,国家提出了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全面推行了公积金制度,实行公房私有化。

这一时期重点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政府在住房领域的角色和职能开始明显地改变,住房供应系统二元化,公房私有化。

这些政策表明政府让位于市场,为商品房建设提供空间,提倡居民住房自治管理和能力。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阶段
1998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
“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系统,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真正从政策上结束了近四十年的住房实物分配制度。

200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住房市场开始向市场化迈进;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确立了加快建设健全以廉租房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政策体系。

中央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角色
政府角色的描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对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我国目前尚没有在保障性住房和非保障性住房之间划分明确的界线。

目前可供参考的福利国家主要有三种住房保障模式:以美国为主的自由福利国家,主张鼓励市场(非盈利组织等)提供商业化服务;以德国为主的合作主义国家模式,以巩固政权为目的,对与政权密切相关的群体提供福利;以瑞典为主的社会民主福利国家模式,对全民提供尽可能多的福利。

对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强地方弱中央,这为中央政府推行住房保障政策带来一定的限制。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权力逐步让利于地方,财权及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尤其在财权分配上,中央与省级政府实行财政包干制,省级政府对于最终留给地方的财政收入有充分的自主分配权,这样就形成强地方弱中央的体制特点。

中央政府制定的住房保障相关制度的指导方针、意见和精神,地方政府在执行时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及人民生活水
平等情况灵活操作落实。

住房保障政策制定中政府角色分析
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中政府的作用
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努力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政策。

图中经济适用房的投资数据显示,从1998提至2007年历经13年,经济适用房的变化就是政府与市场博弈的结果。

从1998年至2000年,经济适用房无论是投资额还是销售面积都不断攀升,2000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这是由于1998年国家提出要进一步加快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这就进一步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政府职能。

而后两年有所下降,这是由于2000年至2002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房地产投资不断增加,但是经济适用房投资额及销售面积比例不断下降。

在2003年颁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将我国的房地产业由基础产业提升为支柱产业,同时主张“要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

2003年18号文颁发以后,房地产投资增长额高达30%,而经济适用房投资增长仅为5.6%,占住宅投资的9.2%。

中央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从信贷、土地供应、统计披露、政府责任等多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稳
发展战略研究小组.中国房地.出版社,-351998年-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投资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房地产发展战略研究小组中国房地产市场回顾与展望科学出版社2009:31
35
定房价,保证经济适用房的提供。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分析。

与国外其他福利国家不同,我国在单一政治体制下体现了更多的中国特色。

如地方政府内部及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的业绩竞争。

在2003年中央政府市场化政策导向之下,地方政府为完成GDP的业绩考核和增加政府财力,于是推波助澜加速推行市场化,大规模出让土地,收取土地出让金。

当中央政府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作为调控目标时,土地供给、市场监管等地方政府表现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这是因为,随着权力下放,形成了权力的“两级垄断”,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增加更多的谈判和协商因素,也导致出现双方的不和谐。

因此地方政府面对减少收入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时会选择“量力而行”。

(3)政府职能变化与政策变迁。

从中央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及《廉租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已形成了以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主体的政策体系。

政策所针对的问题由“买房难”回归到“住房难”,明确了政府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上承担的主要责任,同时明晰了政府在低收入者住房问题上的责任主体角色。

尽管2007年的24号文在实施以后没有达到1998年23号文所涉及的保障水平,但中低收入者住房保障改革方向已经明朗化,逐步实现保障性回归。

2007年24号文明确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分担责任,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将纳入对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地方政府需要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这一规定在2009年得到进一步强调,地方政府在2010年的两会中也表示要大幅增加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及财政支持。

政府今后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议
目前我国各个省份及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公共租赁住房制度,2010年3月北京市已正式宣布要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这样从政策上基本形成一套愈加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即由廉租房解决“住房难”、经济适用房解决“买房难”、公租房解决住房难与买房难之间的“住房夹心层”、限价房解决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的“买房夹心层”。

对于住房问题,中央政府与市场、地方与中央呈现“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状态,这不同于以前所说的“一收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又收”这种恶性循环。

我们需要明确政府的目标和责任,从而清晰界定政府的职能和角色,并与市场作用达到制约和平衡;另外,对于中央与地方,不要把责任全部推给地方政府,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需要各层次政府的共同参与。

我们需要总结历史,借鉴中外,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更好地解决好住房问题。

比如对于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除了明确政府的责任主体角色外,是否需要引入其他非盈利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参与到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分配、管理流程中来;小产权房在分类处理后的合法部分能不能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为解决住房问题做出贡献等,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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