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4•【字号】大政发[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4〕1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大连市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24日大连市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及农业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1.发展思路。
坚持国家关于“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和“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发展生产与改善民生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与创新机制体制相结合、市场调节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快转变海洋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民收入持续增长为首要任务,以健全完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为重点,以实施海洋渔业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大力加强渔业生态化、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渔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努力提高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发能力,全面提升大连现代渔业发展水平,建设渔业强市。
2.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市实现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值1200亿元,年均增长10%,渔民人均收入3.7万元,年均增长12%;海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40万吨;海水增养殖面积稳定在60万公顷。
经过5年发展,我市海洋渔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装备和渔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综合生产、科技支撑、国际竞争、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生态良好、装备先进、生产高效、产品优质、渔民增收、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辽宁省大连市部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表(调整部分)
防波堤口门以下二点连线及岸线围合的葫芦山湾内海域
葫芦山湾
3
大连市
35.69
四类区
1
东经 121°13'38"
北纬 39°27'52"
2
东经 121°13'51"
北纬 39°27'23"
水质保护 环境功能类别
目标
四类
Ⅲ
四类
Ⅲ
四类
Ⅲ
四类环境功能区
序 环境功能区名
号
称
所属 地区
面积 (平方公里)
起点
位置
下列点位的岸线向海 1000 米范围内
1 至横山前段二类 大连市
1.25
1
东经 121°15'16"
北纬 39°23'05"
区
2
东经 121°15'55"
北纬 39°22'33"
下列点位的岸线向海 1000 米范围内
毛礁山至南海头
2 段二类区
大连市
6.85
1
东经 121°19' 27"
北纬 39° 22' 34"
目标
四类
Ⅲ
马家咀子
2
大连市
9.77
四类区
1
东经 121°17'36.90"
2
东经 121°17'1.00"
3
东经 121°16'40.23"
4
东经 121°15'9.25"
5
东经 121°13'19.70"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02•【字号】大政办发〔2016〕87号•【施行日期】2016.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87号各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各相关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日大连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目录一、规划概况(一)规划背景(二)规划依据(三)规划范围(四)规划期限二、基础与现状(一)发展基础(二)建设现状(三)建设意义三、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建设目标(四)实施阶段四、空间布局(一)东部黄海海洋牧场区(二)北部黄海海洋牧场区(三)南部海域海洋牧场区(四)渤海生态海洋牧场区五、重点任务(一)海洋环境与生物资源监控及评估(二)牧场生境综合修复与优化拓展(三)苗种健康繁育(四)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五)生态健康养殖与采捕(六)休闲渔业及第三产业(七)产品优质高效开发利用(八)仓储物流(九)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十)海洋牧场文化体系构建六、保障措施(一)构建现代管理体系(二)构建财政金融服务体系(三)构建智力平台体系(四)构建科技支撑体系(五)构建风险防范体系一、规划概况(一)规划背景。
我国是人口大国、海洋大国,海洋渔业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生物资源的优质、高效、安全、可持续开发利用,是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需要,也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
由于过度捕捞、栖息地破坏、环境污染以及自然变化等原因造成海洋资源日趋减少,极大影响了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海洋局、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领域合作的协议-
国家海洋局、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领域合作的协议正文:---------------------------------------------------------------------------------------------------------------------------------------------------- 国家海洋局、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领域合作的协议(2011年8月6日)国务院批准的《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对大连市“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提升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带动区域加快发展,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出了明确要求。
大连市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在辽宁省沿海经济发展中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连市海洋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大连市海洋经济社会和国家海洋事业的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国家海洋局和大连市人民政府研究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一、大连市人民政府重视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海洋开发与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等海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使用和管理海域、海岛。
(二)重视国家海洋局在大连的海洋科技、观(监)测预报及管理机构建设,在建设用地、财政补助等方面予以一定支持,发挥其科研及管理工作作用,在承担国家海洋局重大项目研发,开展海洋生物保护研究,增强大连市海洋开发与管理科技含量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三)充分发挥大连的科研教学优势,大力培养海洋科技人才。
支持国家海洋局干部到大连市各级政府(部门)挂任职。
选送大连市海洋管理、科技人员到发达国家学习培训。
充分利用大连极地馆、圣亚海洋世界等场馆,开展海洋科技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的海洋意识。
(四)支持国家海洋局在大连开展的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保护海洋环境、防御海洋灾害等相关工作。
加快推进市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的能力建设,实现对区域海洋经济的动态监测、实时评估。
大连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2020年)
大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2020年)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自然状况第二节综合评价第三节面临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四节战略任务第三章主体功能区划分第一节全市主体功能区类型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第四章优化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第二节区域发展定位及重点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第二节区域发展定位及重点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第一节农产品产区第二节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第八章保障措施第一节主要区域政策第二节实施与主体功能区对应的绩效评价第三节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第四节监测评估附表1 自然保护区表附表2 风景名胜区表附表3 森林公园表附表4 地质公园表附表5 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区表附表6 水产种质资源表附表7 一级水源保护区表附图1 大连市空间开发战略格局示意图附图2 大连市主体功能区区划图附图3 大连市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布图名词解释序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明确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完善区域开发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大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大连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针对全市国土空间开发的基础性、战略性、约束性规划,是相关区域规划、城镇规划、土地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主要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的规划期是2014-2020年,规划任务是长远的,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
规划范围为全市陆地国土空间以及毗连海域。
鉴于海洋国土空间在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特殊性,有关部门将根据本规划编制全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本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另行发布实施。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自然状况大连市位于中国东北辽东半岛最南端,地处东经120度58分至123度31分,北纬38度43分至40度12分之间,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北依辽阔的东北平原,全市陆地和岛屿总面积约13639平方千米。
大连市海洋资源与功能区划
和 泥 沙 补 给 等 时 空分 布 发 生 变 化 的条 件 下 , 以 往 的调查 资料 已部 分 丧失 借 鉴价 值 ; 因此 , 了 为
个, 有 4 尚 O余 处 中 、 水 港 址 有 待 开 发 。 区 现 深 全 有 两 大 渔 场 : 洋 岛 渔 场 , 积 约 3万 k 辽 海 面 m ;
区划 海 域 总 面 积 为 2 0 . m , 中 浅 海 面 90 1 4k 其
积 2 8 m , 涂 面 积 5 0 4k , 礁 面 积 84 1k 滩 2 . m 岛 4 9 1 m , 域 面 积 25 4 9k 。 本 区 有 大 0 . 5k 陆 3 . m 小 河 流 2 0余 条 , 为 季 节 性 河 流 , 流 量 超 过 0 多 径
大连 市 海 洋 资 源 与 功 能 区划
苗 丰 民 , 淑 媛 , 亦平 , 李 焦 于永 海 , 新 梅 , 永 华 , 丽 娟 , 全 明 杨 张 苗 王
( 家海洋 环境监测 中心 , 连 162) 国 大 1开发 利 用海 洋 资 源 , 制和 引导 海域使 用方 向 , 护 海 洋环 境 , 进 海 洋 资 为 控 保 促 源和 区域 经济持 续 发展 , 为海 洋 综合 管理 提供 服 务 , 全 面调 查 大连 市 海域 自然环境 、 在 自然资 源 、 开 发 现 状及 存在 问题 和 综合 分 析 区域 经 济发 展 需求 的基 础 上 , 定 了大连 市海 域及 其 毗 邻 陆域 海 洋 确 功 能 区 , 对贯 彻 实施 海 洋功 能 区提 出 了相 关措 施 和 建议 。 并 关键 词 : 洋功 能 区划 ; 海 重点 海域 ; 导 功能 ; 主 管理措 施
大连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2020年
大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2020年)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自然状况第二节综合评价第三节面临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四节战略任务第三章主体功能区划分第一节全市主体功能区类型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第四章优化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第二节区域发展定位及重点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第二节区域发展定位及重点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第一节农产品产区第二节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第八章保障措施第一节主要区域政策第二节实施与主体功能区对应的绩效评价第三节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第四节监测评估附表1 自然保护区表附表2 风景名胜区表附表3 森林公园表附表4 地质公园表附表5 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区表附表6 水产种质资源表附表7 一级水源保护区表附图1 大连市空间开发战略格局示意图附图2 大连市主体功能区区划图附图3 大连市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布图名词解释序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明确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完善区域开发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大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大连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针对全市国土空间开发的基础性、战略性、约束性规划,是相关区域规划、城镇规划、土地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主要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的规划期是2014-2020年,规划任务是长远的,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
规划范围为全市陆地国土空间以及毗连海域。
鉴于海洋国土空间在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特殊性,有关部门将根据本规划编制全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本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另行发布实施。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自然状况大连市位于中国东北辽东半岛最南端,地处东经120度58分至123度31分,北纬38度43分至40度12分之间,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北依辽阔的东北平原,全市陆地和岛屿总面积约13639平方千米。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大连市现代海洋牧场长海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大连市现代海洋牧场长海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2.16•【字号】大政办发〔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大连市现代海洋牧场长海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大政办发〔2015〕6号长海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及农业部、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大连市现代海洋牧场长海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加快转变海洋渔业发展方式,调整现代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提高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渔业现代化水平,建设现代海洋牧场支撑体系。
通过实施系列重点工程项目,全力打造以獐子岛海域为核心、辐射长海全县海域的高标准、高水平的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示范区,引领我市海洋渔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规划先行原则。
科学规划现代海洋牧场长海示范区建设。
在做好前期调查的基础上,依据海洋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大连市现代海洋牧场长海示范区建设规划》,提供科学指导。
――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不同海域生态与环境的特点和优势,确定实施项目以及增养殖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采取不同的手段和方法科学管理。
一切从当地实际出发,避免生搬硬套和经验主义。
――生态优先原则。
建设初期,以修复海洋生态和保护海洋生物资源为主。
3至5年后,逐步过渡至生态修复和资源利用相结合,力求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协调。
――科技支撑原则。
科学实施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增强科技支撑,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产学研相结合水平,引进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海洋牧场建设的科技含量,科学跟踪和评估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效果。
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信息发布:【发表时间:0001-1-1】【字体:大中小】【打印】【返回】【关闭窗口】近岸海域区划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批复(辽环函[2006]157号)原区划于2006年5月22日予以调整,调整后大连市近岸海域共划分为69个功能区。
按照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1998-07-01实施)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HJ/T82-2001,2002-04-01实施),市政府决定对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作如下调整:一、四类环境功能区1、海之韵公园西端至海中一点(和尚岛煤码头东端至大三山岛西南角连线和海之韵公园西端至大孤山半岛山西头连线的交汇点)至开发区日清码头东端连线以西所包围的海域(不包含碧海山庄附近海域和开发区红土堆子湾底至日清码头东端连线以西海域)。
2、开发区大窑湾海域(大孤山半岛沙坨子至大窑湾大地村连线以西海域)、大孤山半岛北良码头北端至沙坨子向海延伸1000米所占海域。
3、旅顺口区双岛湾、董砣子近岸向海延伸2000米范围内,旅顺口区三涧堡镇石付村红庙所在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旅顺口区大羊头北端至杨家村向海延伸2000米。
4、金州区三十里堡镇港口及临港产业区码头岸线向海延伸2000米。
5、辽宁红沿河核电厂码头岸线向海延伸2000米。
6、瓦房店市长兴岛马家咀子至高脑子角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长兴岛葫芦山咀至五沟西咀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西中岛拉脖山至长兴岛葫芦山咀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西中岛的景房身至大月口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凤鸣岛的毛礁山至郝家窝棚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
上述码头岸线以审查通过的《长兴岛港区总体规划》为准,葫芦山湾和董家口湾除以上划定海域和航道、锚地必需的海域外,其余部分为功能待定区。
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的通知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信息发布:【发表时间:0001-1-1】【字体:大中小】【打印】【返回】【关闭窗口】近岸海域区划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批复(辽环函[2006]157号)原区划于2006年5月22日予以调整,调整后大连市近岸海域共划分为69个功能区。
按照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1998-07-01实施)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HJ/T82-2001,2002-04-01实施),市政府决定对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作如下调整:一、四类环境功能区1、海之韵公园西端至海中一点(和尚岛煤码头东端至大三山岛西南角连线和海之韵公园西端至大孤山半岛山西头连线的交汇点)至开发区日清码头东端连线以西所包围的海域(不包含碧海山庄附近海域和开发区红土堆子湾底至日清码头东端连线以西海域)。
2、开发区大窑湾海域(大孤山半岛沙坨子至大窑湾大地村连线以西海域)、大孤山半岛北良码头北端至沙坨子向海延伸1000米所占海域。
3、旅顺口区双岛湾、董砣子近岸向海延伸2000米范围内,旅顺口区三涧堡镇石付村红庙所在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旅顺口区大羊头北端至杨家村向海延伸2000米。
4、金州区三十里堡镇港口及临港产业区码头岸线向海延伸2000米。
5、辽宁红沿河核电厂码头岸线向海延伸2000米。
6、瓦房店市长兴岛马家咀子至高脑子角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长兴岛葫芦山咀至五沟西咀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西中岛拉脖山至长兴岛葫芦山咀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西中岛的景房身至大月口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凤鸣岛的毛礁山至郝家窝棚码头岸线向海延伸1000米。
上述码头岸线以审查通过的《长兴岛港区总体规划》为准,葫芦山湾和董家口湾除以上划定海域和航道、锚地必需的海域外,其余部分为功能待定区。
大连海域使用空间格局规划
大连海域使用空间格局规划摘要:《辽宁沿海经济带大连区域用海规划(2008-2020)》按照“全域谋划、城乡统筹、沿海牵动、两翼推进”的思路,本着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在综合分析评价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因素基础上,重点在优化海域使用结构、保障城市发展用海需求、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协调发展、增强海洋公益服务功能等方面做出了科学谋划。
通过规划,合理配置海洋资源,优化海洋产业布局,保护和改善海域生态环境环境,在海洋开发和保护的重点区域将形成“四湾、三区、两岛、一带”海域使用空间格局。
关键词:辽宁沿海经济带大连用海规划海域空间格局中图分类号:tu972+.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09年7月1日,《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准,标志着辽宁沿海作为整体开发区域被纳入国家战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之后,为促进辽宁及东北地区加快发展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国家继天津滨海新区、广西北部湾、海峡西岸之后确立的我国沿海地区又一个发展区域。
辽宁沿海经济带共规划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支持区域共计29处,处在大连的有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等3个重点发展区域和大连皮杨中心产业区等11个重点支持区域。
因此,在辽宁沿海经济带“一核、一轴、两翼”的战略布局中,大连的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被进一步明确。
国家再次赋予大连新的战略定位,大连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辽宁沿海经济带大连区域用海规划(2008-2020)》是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随着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赋予了大连新的战略定位,在辽宁沿海经济带“一核、一轴、两翼”的战略布局中,大连的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被进一步明确,大连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急需在注重保护海域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对各区域用海进行科学规划。
用海规划正是通过对各区域的资源环境、发展前景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论证,最大限度的满足各重点支持区域的用海需求,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服务。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国务院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际在线消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本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是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规划范围为我国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通知全文如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5〕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5年8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是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
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对于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是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规划范围为我国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一、规划背景(一)海洋自然状况。
自然地理。
我国由北向南依次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拥有大陆岸线1.8万多公里,有辽东、山东、雷州三个半岛,渤海、琼州、台湾三个海峡,以及17条主要入海河流和众多港湾;拥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7300多个,其中有居民海岛400多个,总体呈无人岛多、有人岛少,近岸岛多、远岸岛少,南方岛多、北方岛少的特点。
我国海岛生物种类繁多,具有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和特殊生境。
自然资源。
我国拥有海洋生物2万多种,其中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量分别约240亿吨和16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超过30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自然深水岸线400多公里,深水港址60多处,滩涂面积3.8万平方公里。
《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 - 1 -第二章城市性质与职能 .................................................................................................................... - 1 -第三章人口与用地规模 .................................................................................................................... - 2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 2 -第一节“三区”划定. (2)第二节城乡统筹与城镇化发展战略 (3)第三节城镇空间、等级与职能结构 (3)第四节产业布局 (4)第五节旅游发展 (5)第六节生态建设 (6)第七节综合交通 (8)第八节重大市政设施 (10)第九节环境保护 (12)第五章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 - 14 -第一节城乡统筹策略 (14)第二节重点建设地区空间结构和“四区”划定 (15)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 - 16 -第一节空间结构与发展策略 (16)第二节各城区定位及重点发展方向 (17)第七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 - 18 -第一节公共中心体系 (18)第二节行政办公用地 (18)第三节商业金融业用地 (19)第四节文化娱乐用地 (19)第五节体育用地 (20)第六节医疗卫生用地 (21)第七节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21)第八节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22)第八章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规划 .................................................................................. - 22 -第一节保障性住房 . (22)第九章中心城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 - 23 -第十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 - 25 -第一节绿地系统 .. (25)第二节水系 (26)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 - 27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老城保护与更新 .................................................................................................. - 28 -第一节历史地区保护 (29)第二节文物古迹保护 (30)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 ...................................................................................................... - 31 -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 - 31 -第一节目标与战略 . (31)第二节城市对外交通 (32)第三节城市道路系统 (33)第四节公共交通系统 (34)第五节静态交通设施 (35)第六节步行交通 (35)第七节旅游交通 (36)第八节交通管理 (36)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 - 36 -第一节供水工程 .. (36)第二节排水工程 (37)第三节供电工程 (37)第四节通信和邮政设施 (38)第五节供热工程 (38)第六节燃气工程 (39)第七节环境卫生设施 (39)第十六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 - 40 -第一节城市应急保障体系 . (40)第二节防震减灾 (40)第三节防洪(潮)排涝 (41)第五节气象灾害防御 (42)第十七章中心城区分期建设规划 ...................................................................................................... - 42 -第一节近期建设规划 (42)第二节远景规划 (43)第一章总则第1条项目背景为适应城市发展新要求,落实国家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强化大连市在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20年)word版本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来源:中国海洋报发布时间:2012-04-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公开版)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这是继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后,国家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我国管辖海域未来10年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区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国务院批复指出,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战略空间。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已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布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批复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通过实施《区划》,到2020年,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制度基本建立,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得到加强,遭到破坏的海域海岸带得到整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国务院批复要求,《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区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依据《区划》尽快完成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各类海洋功能区的具体范围和管理要求,严格逐级审批。
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7
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报批稿)二〇一七年四月目录序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海洋自然状况 (2)第二节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3)第二章总体要求 (6)第一节指导思想 (6)第二节基本原则 (6)第三节重大关系 (7)第四节主要目标 (8)第五节主体功能分区 (10)第三章海洋主体功能分区 (11)第一节优化开发区域 (11)第二节限制开发区域 (15)第三节禁止开发区域 (17)第四章保障措施 (19)第一节组织领导 (19)第二节政策保障 (19)第三节监测评估 (25)序言海洋是我国重要的“蓝色”国土,是发展海洋经济、促进民族富强、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战略支撑。
为了科学合理开发海洋空间,集约高效利用海洋资源,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要求,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我国海岸和近海海洋空间开发与保护的基本格局。
辽宁省毗邻渤海、黄海,管辖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
在我省深入实施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实现由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跨越的征程中,海洋将在资源供给、经济发展、空间拓展、生态文明、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辽宁省管辖海域各主体功能区及其空间布局,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秩序,强化海洋空间用途管控能力,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形成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是辽宁省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本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规划任务是更长远的,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
规划范围为辽宁省依法管理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渤海至离岸12海里,黄海至领海外部界限,规划海域面积41300.75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海洋自然状况自然地理。
辽宁省是我国沿海最北部省份,濒临浩瀚的黄海与半封闭的渤海,背靠幅员辽阔的东北大地,与日本、韩国、朝鲜隔海邻江相望。
大连市海水利用规划(2008—2020年)
大连市海水利用规划(2008—2020年)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海水利用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海水利用规划(200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十月三十日大连市海水利用规划(2008—2020年)为加快我市海水利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海水利用专项规划》和《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国内外海水利用技术的发展随着淡水资源危机日趋严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海水利用技术的开发,在许多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并得到广泛应用。
(一)海水直接利用技术海水直接利用作为工业冷却用水,目前主要采取海水直接冷却和海水循环冷却两类技术。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积极开展海水循环冷却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已在电力、石化等行业进入应用阶段。
我国经过多年的科技攻关,已广泛应用海水直接冷却技术于沿海电力、钢铁、化工等行业,海水循环冷却技术也取得重大突破,形成自主成套技术和产品,有关指标(如碳钢的腐蚀控制指标)居世界先进水平。
(二)海水淡化技术当前适用于大规模海水淡化技术主要有多级闪蒸(MSF)、低温多效(MED)和反渗透(SWRO)3种主流方法,国际上海水淡化装置多采用MSF技术,近年采用SWRO技术的比例逐年增加。
我国海水淡化技术经过40余年的科技攻关和工程示范,已完成自主知识产权的3000立方米/天低温多效海水淡化工程和5000立方米/天反渗透海水淡化工程,正在进行万立方米/天的示范工程建设。
(三)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是对海盐、溴素、钾盐、镁系物等四大基础化工原料和铀、氘、碘、锂等微量元素的提取和加工。
1.海盐:传统海水制盐采用日晒法。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一览表
13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海域养殖用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6〕142号
2006.0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14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部海域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标准的通知
大政发〔2007〕95号
2007.09.27
4
关于印发《大连市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大海渔管发〔2005〕54号
2005.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暂行办法》
《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5
关于严格控制围海养殖项目用海审批的通知
大海渔发〔2005〕103号
2005.0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大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远洋渔业管理的意见
大政发〔2003〕67号
2003.06.23
11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渔业船舶转港生产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政发〔2006〕36号
6
大连市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办法
大海渔养发[2006]106
2006.10.16
《辽宁省水产苗种管理条例》
7
大连市小型木质养殖船建造检验规定
大海渔法发〔2007〕122号
2007.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
8
大连市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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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划目的】大连是全国海洋大市,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改革开放以来,大连海洋经济发展迅速。
但随着海洋开发的不断深入,也给海洋资源环境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为了贯彻国家关于海洋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海洋自然生态和海洋资源,提高海域使用效率,实现海域有序、有度、有偿使用,遵循海洋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科学划定海洋功能,规范海洋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现对海域按海洋功能区进行开发与保护,促进全市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区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02年8月22日,国函[2002]77号)、《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04年3月16日)、《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5月30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组织开展沿海省、市、自治区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总体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发[1998]227号)、《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国家技术监督局GB17108-1997)、《关于开展全省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政办传[1998]128号)、《关于审批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辽政[2002]233号)、《关于开展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和大连市海洋开发与建设“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工作的意见》(大政发[1997]89号)、《关于尽快落实海洋“两划”工作的通知》(大政发[1998]102号)、《大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实施方案》(1998年8月30日通过)等。
第三条【区划目标】为实现建设“海上大连”发展战略,建立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的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用海保障,为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001年-2005年,强化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管理,根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目标,制定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确定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已用海项目停工、拆除、迁址或关闭的时间表,并提出恢复项目所在海域环境的整治措施,加强海洋资源与环境、使用现状的调查与评价,控制和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2006年-2010年,完善海洋功能区划监视监测系统,严格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项目要全面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海洋环境按海洋功能的要求予以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实现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区划原则】以自然属性为主,兼顾社会属性;注重海域整体功能的发挥;突出主要功能,统筹各有关行业用海;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域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发展;坚持备择性和超前性原则;保障海上交通和国防安全。
第五条【区划范围】北起瓦房店市浮渡河口,东至庄河市南尖镇。
黄海海域区划范围为领海外界向陆地一侧海域,渤海海域区划范围为海岸线突出部分为基点向海推进10海里连线以内海域。
海洋区划岸线长1906公里,区划面积为29000平方公里。
第六条【区划成果】《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图》(1:50000、1:210000);《大连市海洋功能区登记表》;《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报告》;《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海域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的形势第七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大连位于太平洋西岸和东北亚中心,介于120°58′—123°31′,北纬38°43′—40°12′之间,全国沿海开放地区的最北端,东北经济区、辽东半岛经济开放区的最南端,将东北经济区、山东半岛开放区、京津唐地区联成一体,素有“京津门户”和“东北之窗”之称,在发展区域海洋经济和国际贸易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潜在的优势。
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港口运输、海洋渔业、滨海旅游、海洋化工等海洋产业体系,海洋产业产值逐年增加,已由海洋资源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迈进。
第八条【自然环境】大连地处北半球暖温带、亚欧大陆东岸,系大陆性季风气候,兼具海洋气候。
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降水集中,四季分明。
年平均气温10℃左右,其中8月最高,平均气温24℃,年极端最高气温约35℃。
无霜期180—200天。
年平均降水量550—950毫米。
春季多旱,旱年多于涝年。
大风日数冬春季最少。
年平均日照时数2500—2900小时,日照率为60%。
第九条【自然资源】大连海岸线长1906公里。
其中,大陆岸线1288公里,岛屿岸线618公里。
海洋区划总面积为29000平方公里。
其中,浅海海域面积28480平方公里,滩涂面积520平方公里。
全市岛屿226个,面积409平方公里,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146个。
港湾30余处,深水岸线近300公里。
海洋自然景观百余处,海水浴场资源50余处,海洋旅游资源条件优越。
海洋生物共172科、414种,鱼、虾、贝、藻等经济生物及海洋、滨岸、岛屿珍稀生物种类繁多,资源量大,特别是海珍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蛇岛、大坨子、城山头等已列为自然保护区。
宜盐滩涂面积220平方公里。
宜建潮汐电站站址20余处,其中4处属于三类资源,可开发潮汐电站装机容量预计可达6000千瓦,年发电量可达12亿千瓦时。
矿产资源30多种,以非金属矿种居多,近岸主要分布锆英石、砂矿和金刚石矿。
超过1亿立方米径流量的入海河流有碧流河、复州河、英那河和大沙河等。
第十条【开发利用现状】近年来,大连海洋经济发展迅速。
2003年全市海洋产业总产值474亿元,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12.4%,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其中,渔业235亿元,旅游业126亿元,修造船业71.4亿元,港口业22.1亿元,海洋运输业18.6亿元,海盐业0.28亿元。
2003年,海港完成货物吞吐量1.2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67万标箱,分别比上年增长13%和23.5%;渔业新增工厂化养殖面积15万平方米、海珍品底播增殖面积20万亩,远洋渔船新增40艘。
已开发利用大小商港20余处,著名滨海旅游景区近50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处、省级风景旅游区2处,国家级森林公园2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3处,省、市级海洋自然保护区5处。
第十一条【面临的形势】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陆地资源的日益短缺、人口的趋海移动和沿海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必然加大人们对海洋资源的索取力度,从而造成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压力。
据测算,“十一五”期间,我市海洋产业增加值将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0%,2010年海洋产业总产值可望达到1500亿元人民币,在这一发展趋势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伴随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提高,参与者日趋增加,无序开发利用资源活动频繁发生,迫切需加强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管理。
第十二条【存在的主要问题】海域使用缺乏统筹规划,海洋开发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尽合理,资源过度利用与开发不足并存,近岸海域局部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未得到有效控制。
主要表现在:不合理占用岸线和海域现象严重,用海矛盾突出;新兴海洋产业所占比重偏低;近岸海域开发利用过度,部分海域海洋生态系统遭受破坏,海洋环境问题十分严峻;部分海域开发利用形式粗放,海域使用效率低下等。
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第十三条【功能分区概述】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17108—1997)和《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分类体系及类型划分标准,根据全市沿海自然环境特点、自然资源优势、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环境保护及社会发展需求,将大连管辖海域划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共计562个功能区。
其中,港口航运区159个,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180个,矿产资源利用区7个,旅游区51个,海水资源利用区12个,海洋能利用区6个,工程用海区58个,海洋保护区11个,特殊利用区21个,保留区57个。
第十四条【港口航运区】是指为满足船舶安全航行、停靠、装卸作业或避风所划定的海域。
包括港口、航道和锚地3个二级类型。
要保证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港口用海需要,满足新建深水泊位和航道项目的用海要求,做到深水深用,加快深水泊位建设。
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和现代物流业,建设区域性枢纽港和物流分拨中心、东北油品、粮食、矿石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国内最大的客运滚装基地,带动商贸、旅游业的发展。
港口航运区内的海域主要用于港口建设、海上航运及其他直接为海上交通运输服务的活动。
禁止在港区、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以及公布的航路内进行与航运无关、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已经在这些海域从事上述活动的应予终止;严禁在规划港口航运区内建设其他永久性设施。
港口水域执行第四类的海水水质标准。
全市港口航运区含159个功能区。
其中,港口区72个、航道区74个、锚地区13个。
第十五条【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是指为开发利用生物资源和发展渔业生产需要划定的海域。
包括渔港渔业设施基地建设区、养殖区、增殖区、捕捞区和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5个二级类。
加快建设瓦房店、甘井子、旅顺口、金州、普兰店、庄河近海海域滩涂贝类、对虾、人工放流增殖和浮筏养殖基地,建设长海县海水增养殖渔业生态示范区。
养殖区要处理好与其他用海活动之间的关系,避免相互影响。
养殖水域要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
养殖区执行不低于第二类的海水水质标准。
增殖区应利用海洋高新技术,逐渐恢复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使其在一定时期内能恢复养殖或捕捞。
增殖区执行不低于第二类的海水水质标准。
海洋捕捞区应限制近海捕捞,鼓励和扶持远洋捕捞,确保海洋岛、辽东湾等重要渔场不受破坏,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加强对全市海洋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保护与管理,重点建设长海县捕捞基地。
海洋捕捞区执行国家一至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全市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含180个功能区。
其中,渔港和渔业设施基地建设区43个、养殖区124个、增殖区5个、捕捞区8个。
第十六条【矿产资源利用区】是指为勘探、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划定的海域。
包括固体矿产区等。
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应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固体矿产区要根据不同矿种,采取不同的政策进行开采。
保护性地开发和利用海滨砂矿等,严格控制近岸海砂开采的数量、范围和强度,防止海岸侵蚀等海洋灾害的发生,加强对海岛、采石及其他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管理,防止对海岛及毗邻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全市矿产资源利用区含7个固体矿产区。
第十七条【旅游区】是指为开发利用滨海和海上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需要划定的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