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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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标 签】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关于融资租赁业务
【颁布单位】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豫地税函﹝2000﹞194号
【发文日期】2000-12-07
【实施时间】2000-12-0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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