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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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财税[2009]113号发文日期 2009-09-0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一些地区反映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够明确。

为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电子版可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附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解释: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典型问题百问答1(共6个文件)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典型问题百问答1(共6个文件)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典型问题百问答1目录(按住ctrl键,并单击鼠标以跟踪链接)【问题一】企业经营用井及管道进项税额抵扣如何规定【问题二】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的三个要点【问题三】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发生修理费的进项税可否抵扣?【问题四】中型面包车的增值税进项税可否抵扣?【问题五】增值税转型后购入客货车可否进项抵扣?【问题六】纳税人购置工程车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七】小轿车维修费和燃油费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问题八】无偿租入汽车发生的维修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问题九】车辆维修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问题十】新条例下中央空调的进项税能否抵扣?【问题十一】电梯、空调是否属于设备可以进项税抵扣?【问题十二】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中央空调修理费,可否作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十三】安装在办公室的分体空调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吗?【问题十四】纳税人取得的电缆及空调进项是否可以抵扣?【问题十五】某家电公司购进的消防、中央空调等设施能否抵扣进项税?【问题十六】某家电公司购进的消防、中央空调等设施能否抵扣进项税?【问题十七】企业因业务需要自行安装的货梯,能否作为固定资产抵扣?【问题十八】购电梯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问题十九】购入生产使用的电梯增值税可否抵扣?【问题二十】外购自用变压器的进项税额可否抵扣?【问题一】企业经营用井及管道进项税额抵扣如何规定?1、井能否抵扣进项税(1)一般企业用井属于构筑物不能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不能抵扣进项税,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从井的实物特性来看,其属于不能移动的资产,属于不动产,因此修建井所用材料、人工不能抵扣进项税。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财税[2009]113号文件《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解读

财税[2009]113号文件《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解读

财税[2009]113号文件《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解读增值税2011-03-08 15:56:36 阅读8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9月9日以财税(2009)113号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此文是针对新的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的进一步解释,属于具体操作层面的规定。

113号文件出台的背景是2009年1月1日实行新的增值税条例,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制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制后,涉及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不够明确,存在条例和细则没有明确的空白地带,应该说此问题在企业执行中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所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很有必要单独颁布文件,明确抵扣范围,为企业操作提供依据,同时,也防止因理解上的偏差造成税负不公和形成税收漏洞。

要理解此文件精神,还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说起,其内容是: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三条是对《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说明,其内容是: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对以上关于不动产的抵扣政策可理解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不动产固定资产及其在建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其进项税额一律不允许抵扣。

113号文件是对细则第二十三条的更进一步明确说明。

文件第一部分是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说明,并附发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供纳税人套用时参考。

第二部分则是对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进项税不准抵扣的说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新增值税政策下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问题探析

新增值税政策下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问题探析

分析 ,以有利于新政 策的实施 ,同时指 出在新型增 值税政 策实行过程 中,有 关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方 面存在 的争议与
问题 , 以供 后 期 研 究 。
【 关键词】
新 型增值税政 策; 固定资产 进项税
有关新 型增值税政策 下固定 资产 进项 税抵扣的几个 问题解释


按照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 E 注明的增值 税额,借记 “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 进项 税 额 ) 科 目, 记 “ 存款 ” “ 付账款” ” 贷 银行 、应 、 “ 应付票据” 长期应付款”等科 目。 、“ 3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 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转型前确定的入账价值 不同的是不再包括增值税。以不需安装固定 资产 为例 , 业按 确 定的 固定 资产 的入账 价 企 值 ,借 记 “ 固定资 产 ”科 目,按 取得 的增值 税 扣税 凭 证 匕 明 的增 值税 , 己 “ 注 僦 应交 税 费——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 ) ”科 目,按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 “ 银行存款”等科 目, 按借贷差额 , 贷记 “ 营业外收入” 目。 科 4 接受投资转入固定资产。 、 接受投资转 入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 的价值 ( 不含增值税) ,借记 “ 固定资产”科 目 ( 不需安装的) 在 建工程 ”科 目 ( 、‘ 需安 装的) 按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匕 , 注明的增 值税 ,借 记 “ 应交税 费一 应交增 值税 ( 进 项税额) 目, ”科 按投入固定资产的 ^ 账价值 与 进项税额 之和 , 记 “ 收资本 ”等科 目。 贷 实 5 、自制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 物或应税劳务用于 自制 ( 包括改扩建 、 安装 ) 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进项 税额 , 凭增 值 税专 用发 票 、 关进 口增值 税 海 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允许企业扣除购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机器设备等所含的增值税。

企业发生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关注下列税收政策规定:一是取得专用发票抵扣时限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是取得运输货运发票时的抵扣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6〕2号)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

另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新版货运发票,必须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认证采集数据,认证相符的新版货运发票,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三是企业购进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机动车。

其扣税凭证的取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必须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企业从机动车零售企业购进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机动车,其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随着企业的发展,固定资产的投入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支付大量的进项税。

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税法规定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制度,即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在一定期限内逐年抵扣缴纳的进项税额。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基本原则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制度是基于税法规定的一项税收政策,其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抵扣限额。

企业可以根据投入的固定资产金额,在一定期限内逐年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税法规定,每年的抵扣限额为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即固定资产的总投资额除以设定的使用年限。

2. 按比例抵扣。

企业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在抵扣期限内逐年按比例抵扣进项税额。

例如,如果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企业每年可以按照折旧率的十分之一抵扣进项税额。

3. 不得重复抵扣。

一旦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进行进项税抵扣,那么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该固定资产不得再次进行进项税抵扣。

这是为了防止企业重复抵扣进项税,避免对国家税收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申报流程企业要进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的申报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申报流程:1. 资产申报。

企业需要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填写资产申报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资产申报表需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投资金额等信息,同时还需要提供购置固定资产的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 进项税申报。

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将每个月的进项税情况进行申报。

申报时需要将购置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列入其中,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流程提交。

3. 税务审核。

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申报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

如果审核通过,则会给予企业相应的进项税抵扣额度。

4. 抵扣确认。

税务部门会出具抵扣确认函,确认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

企业需要保存好抵扣确认函,作为税务部门的证据。

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区分

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区分

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区分首先,固定资产的性质。

国家税务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分为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两类。

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等。

而不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不属于可抵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土地、汽车等。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进行区分,可以明确不同资产的进项税抵扣情况。

其次,固定资产的用途。

根据不同的用途,固定资产可分为用于生产经营和用于非生产经营的两类。

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购买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等。

而用于非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是指购买用于非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如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

对于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优惠政策,但对于用于非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企业一般不能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

再次,固定资产的产权形式。

根据固定资产的产权形式,固定资产可分为自有和租赁的两类。

自有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并使用的固定资产,而租赁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租赁并使用的固定资产。

对于自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在购买时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

而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在支付租金时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增值税法》和相关政策,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还需要符合一些基本条件,如购买者需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固定资产需要具备一定的使用年限等。

此外,对于大型固定资产的购买,一般还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报备或审批。

综上所述,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情况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用途、产权形式等进行区分。

掌握相关政策和要求,遵循规定操作,能够确保企业在固定资产购买中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固定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解析

固定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解析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一条规定 :“条例第十条 抵扣。因此 ,对于租赁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租赁费进项税额 第 (一 )项 所 称 购进 货 物 ,不包 括 既用 于 增值 税 应 税 项 目(不 抵 扣 问题 ,各 个 省 的 国税 局 执 行 口径 都 不 尽相 同 ,有 的 省份 含 免 征 增值 税 项 目)也 用 于 非增 值 税 应 税项 目、免 征 增值 税 认 为租 赁 固定 资产 和 不动 产 的租 赁费 属 于租 赁服 务 ,不能 比 (以下简称 免税 )项 目、集 体福 利或 者个 人消 费的 固定 资产 。” 照 固定 资 产和 不动 产 的全 额抵 扣 政策 ;而有 的省 份 则认 为租
设 厂房 ,成 交价 格 为 2500万 元 ,当地 规 定 的契 税适 用 税 率 为 契税税 额 的计 算方 法 为 :
4% ,该企 业应 纳契 税税 额 的计算 方法 为 :
应 纳税额 =1 00000x3%=3000(元 )
应纳 税额=2500x4%=100(万元 )
归纳 提 示 :应 纳税 额 以人 民币计 算 。转 移 土地 、房 屋 权
产 和 不动 产 。其 中涉及 的 固定 资产 、无形 资 产 、不 动产 ,仅 指 买 与 租赁 的税 收 政 策 ,从有 利 于 纳税 人 的 角 度 出发 ,也 为解
专 用 于上述项 目的 固定资 产 、无形 资产 (不包 括其 他权 益性 无 决租赁 固定资产 、不动产税收政策的空 白,减少税收争议 ,降
2.营改增 试 点办 法规 定 。《营业 税 改征 增值 税试 点实 施 办 赁 固定 资 产和 不动 产 的租 赁 费 ,其实 质 上都 是 跟 固定 资产 和
法》(财税[2016136号附件 1)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 目的进 不动产相关的,允许 比照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全额抵扣政策

企业增值税进项税常见问题及稽查

企业增值税进项税常见问题及稽查

企业增值税进项税常见问题及稽查(一)购进环节的检查1.常见涉税问题(1)购进固定资产和工程物资(除中部、东北试点地区外)等抵扣进项税额(2)扩大农产品收购凭证的使用范围、将其他费用计入买价,多抵扣进项税额。

(3)错用扣税率,低税高扣(4)采购途中的非合理损耗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2.主要检查方法(1)审查“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借方发生额,对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查看是否相符。

①通过发票开具的内容判断是否属于库存商品核算的范围,有无将固定资产作为原材料入账。

②实地查看有无新增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账户借方发生额进行核对,是否存在新增固定资产化整为零,作为备品备件购进和入账,抵扣进项税额。

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账,并与其对应账户核对,有无将在改建、扩建过程中耗用的生产性货物未做进项税额转出。

③根据材料的属性判断,采购的原材料是否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

(2)审查购入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是否真实,有无将一些进货费用,如收购人员的差旅费、奖金、雇用人员的手续费以及运杂费等采购费用计入买价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扣税;有无擅自扩大收购凭证的使用范围或错用扣除税率的问题。

审查“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其对应账户的账务处理,查看原始凭证所列示的内容,结合产地和其他企业购进价格,核实买价是否正确,必要时可进行外调,按核实的买价计算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再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进行核对,查看是否相符。

对农产品收购凭证填开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查看其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对大宗农产品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盘,分析其是否账实相符、有没有将霉烂变质的货物长期挂账不做处理等问题。

(3)非合理损耗的检查。

纳税人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短缺与毁损时,在未查明原因前,其短缺与毁损部分应按含税成本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再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账务处理。

对短缺与毁损的进项税额应暂列“应交税费”账户按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或者在“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分析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建议

分析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建议

分析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建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扩大了增值税抵扣范围,允许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该政策对于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减轻双重征税起着利好作用。

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完善。

一、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最新政策简介自2009 年1 月1 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存量固定资产的税款不能抵扣。

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只允许抵扣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税款,对存量固定资产的税款则不准扣除。

这是因为我国固定资产存量相当大,如果所有已购置固定资产所含税款都允许抵扣,有可能使财政收入缺口过大,从而危及经济的正常运行。

存量固定资产的税款不予抵扣,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政策扭曲和逆向调节,造成企业之间不平等。

经营好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宁愿购买新的固定资产而不愿实施兼并,从而不利于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诱发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2、固定资产抵扣相应概念界定不明,造成抵扣模糊。

固定资产抵扣相应概念界定不明,造成抵扣模糊。

与固定资产抵扣有争议的相应概念有“动产还是不动产、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实际发生、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等,虽然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应文件作了规定,但解释并不十分清楚,各方理解不一,造成固定资产抵扣模糊。

如“动产还是不动产”概念界定。

实施细则规定“企业购入不动产的进项税金不能抵扣”,并且给出了不动产的定义: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照此,电力、石油化工等行业的一些以构筑物形式存在的大型设备,属于不动产。

但在固定资产国标分类上,这些设备又属于专用设备,在动产的范畴内。

论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

论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
论 企பைடு நூலகம்业 固定 资产 进 项税 抵 扣 问题
郭启 亮 ( 锦州双 龙粮食贸易 公司) 有限
摘 要: 为国家单项税制改革 中减税力度最 大的举措 ,0 9年 1月 1日 作 20 213 现 金 流 量 表 现 金流 量 体 现 折 旧额 的减 少 ( 于 进 项 增 值 .。 由 起 , 务 院决 定 在 全 国实 施 增 值 税 从 生 产 型 向 消 费型 转 型改 革 。 随此 举 , 国 伴 纳 税 抵 扣 带 来 企 业 新 增 固定 资产 原值 降 低 ) i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的 节 省 税 人 固定 资产 进 项 税 抵 扣 的 处 理 也 随 之 发 生 变化 , 关企 业 之 间 对 于 固定 资 有
产 进项 税 问题 的探 讨 也 成 为 热 点话 题
( 建 税 及 教 育 附 加 费 以 包括 增 值 税 在 内为 税基 ) 城 ;在增 值 税 税 率 及 所 得 税 率 一定 的情 况 下 ,增 值 税 转 型 对企 业 当年 净 利润 绝 对 值 的 影 关键词: 企业 固定 资 产 进 项 税 响取决于当年允许抵扣 固定资产税款以及 折旧年 限)当期及未来企 ; 为 应对 金 融 危 机 引 发 的 经 济 下 滑风 险 , 国务 院决 定 自 2 0 0 9年 1 业 所 得 税 的增 加 带来 现 金 流 减 少 ( 由于 利 润增 厚 ) 。 月 1日起 , 全 国 实 行 增值 税转 型改 革 。 实施 固定 资 产 进 项 税 抵 扣 , 在 22对企业会计报表指标 的有利影响 - 这 既 是 为减 轻 企 业 负 担 ,又 是 实现 增 值 税 由生 产 型 向 消费 型 转 换 的 221提 高固定 资产周转率 。在 资产运 营指标 中固定 资产 周转 l. 必 然 之举 。 率是一项重要 的资产运营指标。 计算公式为 : 固定资产周转率 =营业 1 实 施 固定 资 产 进 项 税 抵 扣 的 必 要性 收入 ÷固定 资产。该比率越 大, 资产的运营效率越高。 营业收入总 在 11 固定 资 产 进 项税 抵 扣 相 关 概 念 . 额 不变的情 况下 , 由于 转型后 固定资产投资成本 的减少 , 将使 固定资 我 国 的会 计 制 度 规 定 ,固定 资产 通 常 是 指 使 用期 限超 过 一 年 的 产 周转率 出现上升趋势。 房 屋 、 筑 物 、 器 、 械 、 输 工 具 以及 其 他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设 建 机 机 运 222提 高净资产报酬 率。在 盈利 能力指标 中净资产报酬率能 __ 备 、 具 和 工 具 等 。进 项 税 就 是 购 进 货 物 时所 发生 的税 金 , 以和 销 器 可 反 映 企业 的盈 利 能 力 。 由于 转 型 后 资 产 额 负 债 同 时等 额 减 少 , 致 净 导 项 税 抵 。 应 用 范 围在 装 备 制 造 、 油 化 工 、 金 、 此 石 冶 船舶 、 车 制 造 、 汽 农 资产不变, 同时净利润增加 , 所以净资产报酬率也出现增加 的势头。 产 品 加工 为主 的增 值 税 一 般纳 税 人 , 进 固定 资产 , 购 用于 自制 固定 资 223增强 了流动比率与速动 比率。在偿债能力指标中, -. 流动比 产 的 货 物 或应 税务 劳务 和 为 固定 资 产 支 付 的 运 费 等 所 含 进 项 税 金 , 率 与速 动 比率 是 衡 量 企 业短 期偿 债 能 力 的主 要 指 标 。在 进 项 税额 不 准 予 用 当年 新 增 加 的 增值 税额 抵 扣 , 没有 新增 或 新 增 部 分 不够 抵 扣 , 能 抵 扣 的情 况下 ,不 能 抵 扣 的 进 项税 额 使 包 含 在 流 动 负债 内 的应 交 可 结 转 以后 抵 扣 。 允 许 企 业购 进机 器 设 备 等 固定 资产 的进 项 税 金 可 税 费减 少 , 动 资产 不 变 , 动 比率 增 加 : 进 项 税 额 能 全部 抵 扣 的 流 流 在 以在 销项 税 金 中抵 扣 。 情 况下 ,全 部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使 得 包 含 在 流 动 资 产 内 的银 行 存 款增 12实施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的必要性 _ 加, 流动 负债不 变, 流动比率增加 ;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能使企业 提 121 增 值 税 改 革 是 国 家应 对 金 融 危 机 的 需 要 .. 高 良性 偿 债 能力 。 122增值税改革是企业减 轻企业 负担的需要 __ 23 对 企 业 外 部 的 有利 影 响 . 1_ _3增值税转型的推行对宏观经济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 231 增 值 税 转 型 是 力度 大 、 Ⅱ 广 的重 大举 措 。增 值 税 转 型将 .. 影 向 1 固 定 资 产进 项 税 额 抵 扣 的 相 关 规定 . 3 直 接 影 响 到 整 个 制造 业 , 它包 括 除采 掘 业 、 用 业 ( 、 气 、 公 电 煤 自来 水 ) 1 . 抵 扣 依 据 。根据 财 税 [0 81 0号 文件 规 定 自 2 0 .1 3 2 0 17 0 9年 1 以 外 的 所 有 行 业 , 国名 生 产 总值 5 % 以上 , 整 个 国 民经 济 的经 占 0 是 月 1日起 , 增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购 进 ( 括 接 受 捐 赠 、 包 实物 投 资 ) 者 或 济 基础 。通 过 增 值 税 转 型 能 够 提 高制 造 业 的竞 争 力 和利 润 水 平 。 自制 ( 括 改 扩 建 、 装 ) 资 产 发 生 的 进项 税 额 , 凭增 值 税 专 用 包 安 固定 可 232对制造业上市公司的业绩带来长期利好的消息。经测算 , ._ 发票、 海关进 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 费用结算单据( 以下简称增 实 行 “ 费 型增 值 税 ” 年 相 当于 减 税 0 0亿 以上 。增 值 税 转 型 可 消 每 0 值 税 扣税 凭 证 )从 销 项 税额 中抵 扣 ,其 进 项 税额 应 当记 入 “ 交 税 应 以减 少税 收 上 缴 额 度 、 高 利 润 水 平和 偿 债 能力 。 对制 造 业 上市 公 提 这 金—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目。 ” 科 司 带来 了 不是 临 时 性 的长 期 优 惠 税 收政 策 , 有利 于 提 高 股 民的信 心。 132 抵扣范 围 购进 ( ._ ① 包括 接受捐 赠和 实物投 资) 的固定资 233促进 宏观社 会经 济发展 。为我国促 进科 技创 新的长期发 .. 产 ; 用于 自制《 改扩 建、 ② 含 安装) 的固定 资产购进货 物或应税劳务 ; 展 战略, 只有消费型增值税才能最大程度地 发挥增值税的独特功能 , ⑧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 资产 , 凡出租 方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 有力支持企业投资 , 提高企业竞争力。 关于 融资租赁业务征 收流转税问题 的通知》国税 函【0 05 4号) ( 2 0 11 的 24 改 革 进 程 中 的 不利 因素 . 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 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④ 目前增 值 税 转 型 仅仅 面 向 装 备 制 造 业 等 8个 行 业 , 且 仅仅 允 而 133 不允许抵扣 的规定 :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 目、 .. ① 免征增值 许 扣 除 设备 投 资 中所 含 的 增值 税 款 ( 包 括 非 设 备 性 固定 资 产 中 所 不 税项 目、 集体 福 利 或者 个 人 消 费 的 固 定 资 产进 项 税 额 不 得 抵 扣 。 非 ② 含 的增值税款 )和仅仅允许扣除新增 的设备投资中所含 的增值税款 正 常损 失 的购 进 固 定 资 产 进项 税 额 不 得 抵 扣 。 非正 常 损 失 , 指 因管 是 ( 包 括 存 量 设 备投 资 中所 含 的增 值 税 款 ) 。 今 后 改革 的方 向将 由 不 等 理不善造成被盗、 失、 丢 霉烂变质 的损失。 国务院财政 、 ⑧ 税务主管部 局 部 区 域扩 大到 全 国范 围 ,由 以 前 的 几 大行 业 扩 大 到增 值 税 覆 盖 的 门规定 的纳 税 人 自用 消 费 品进 项税 额 不得 抵 扣 。 所 有 行 业 ,企 业 也 将 新 购 置 的 生 产性 固定 资产 与 非 生产 性 固定 资 产 上述 固定 资产 的运输费用和销售 免税固定资产 的运输费 用 , 进 进 行 区 分 , 生 产 性 固定 资产 纳 入 增 值 税 抵 扣范 围。 扣范 围 也 从 增 将 抵 项税 额 不 得 从 销 项 税 额 中 抵 扣 。 量抵扣改为全额抵扣 ,即增值税转型改革 的核心是在计算应缴增值 2 对企 业经 济 活 动 的 影 响 税时 , 允许 扣 除 购 入 固定 资产 所 含 的增 值 税 。 21 对 企 业 会计 报表 的 有利 影 响 . 增 值 税 转 型 后 会 刺 激 企 业 使 用 新设 备 、 技 术 、 工 艺 等 , 定 新 新 固 211 资产 负债 表 增 值 税 转 型 后 固定 资 产 原 价 、 .. 累计 折 旧均 按 资 产 投 资 可 以作 为进 项 抵 扣 增值 税 ,对 所 购 固定 资 产 支付 的税 款 可 照抵 扣金额减少 , 固定 资产净值不变。 因此为企业减轻流动资金 的压 通 过 进 项 税 额 的 抵 扣 得 以补 偿 ,相 当于 为 企 业 注 入 一 笔 流 动 资 金 , 力 , 约 了货 币资 金 的需 求 ; 节 当企 业 的经 营 业 绩 走 好 时 , 售 量 越 大 销 因此 企 业 会 更加 重 视 投 资 的 长 期 效 益 , 而 增加 有 效 需求 , 动 经 济 从 带 销 项 税额 越 多 , 得 以抵 扣 的进 项 税 额 越 多 , 则 当期 获 得 的 政 策优 惠也 增长。 就 越理 想 。 参考文献: 212 利 润 表 在 利 润 表 中 列 示 的 与 固定 资产 价 值 直 接 相 关 项 ._ … 郭瑛. 《 浅析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 【l J 新疆职业大学

购入的同时用于生产经营和职工福利的固定资产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购入的同时用于生产经营和职工福利的固定资产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购入的同时用于生产经营和职工福利的固定资产可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甲公司购入一台大型锅炉用于车间生产经营,公司厂区与短果相邻,锅炉同时用于部分短果家属区供暖。

请问甲公司混合使用的固定资产可否抵扣进项税额?【回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投资、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圣利齐耶县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中转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的同时符合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房地产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则可以抵扣抵扣。

因而,公司购入的锅炉并非专门用于家属区供暖,而是同时用于厂区用于描述生产经营,属于混用的机器设备,明订可按上述明定抵扣进项税额。

(点击图像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殷茂刚老师讲解统筹规划的企业税收筹划谋划100篇实操落地班吧!殷茂刚老师:"七证会计师",现任某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手持”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亚太区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七个证书。

2021年8月入选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评审专家库专家。

2021年12月25日被山东省注册登记会计师协会评为2021-2021会计师年度山东省优秀核发会计师。

2001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税收筹设咨询工作至今,25年财税咨询、财务审计、税赋筹划工作经验。

学员通过本课程学习,可系统掌握控制系统税收筹划原理和具体方法,推崇“没有不可能,只是暂时没有找到方法”理念,启迪营员探索思考,通过当下税收筹划谋略100篇,举一反三,引爆未来300税收筹划点,合理提升学员税收筹划筹设实战经验,降低税负。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有什么政策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有什么政策

一、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有什么政策近日,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租入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可归纳为: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要么全额抵扣,要么不能抵扣。

专用于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能抵扣,其余情况可全额抵扣。

接受政府补助收入购入的固定资产或者接受政府专项研发补助的专项研发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进项抵扣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4)点、第(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详解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

详解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

详解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一、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新《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非增值税纳税人,即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企业购进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其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可见“进项税”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在符合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允许抵扣。

第三,要正确理解进口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之间的关系。

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怎么理解呢?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既包括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只要这些单位和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了货物,就应该按照17%或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与该已纳增值税是否抵扣无关。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既一般纳税人因进口设备等货物而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在符合《增值税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当期应纳的销项税。

二、新《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注:指1993年发布的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进项税额抵扣常见的10个疑难问题

进项税额抵扣常见的10个疑难问题

一、我公司于2009年9月取得一张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销售方在2个月内未报税,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

我公司持该发票去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时被确定为失控发票。

后来,销售方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后,得以取消非正常户的确认。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二、电梯、空调是否属于设备可以进项税抵扣?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对照上述规定,企业自行安装的电梯和空调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因此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我公司采购的设备由于出现问题,现退回给卖家,运费由我公司承担。

请问退货发生的运费进项税我公司能否抵扣?解答: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最新通知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最新通知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最新通知如何既降低税负又规避风险、如何充分利用营改增政策带来的竞争机遇呢?以下是unjs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最新通知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会租入不动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营改增之后,如果租入的固定资产用于日常经营,不属于列明不能抵扣的范围,则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问题是,如果租入的固定资产同于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租金的进项税额,是可以全额抵扣,还是需要按比例抵扣呢?2016年4月30日前,可以全额抵扣在财税[2016]36号文生效前,营改增适用的政策是财税[2013]106号文,该政策明确规定,有形动产租赁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而不需要按比例转出。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附件1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上述条款“仅指专用于”的列举范围,明确包括“有形动产租赁”,即租赁车辆的进项税额,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等的,可以全额抵扣,而不需要按比例抵扣。

2016年5月1日之后,存在争议财税[2016]36号文生效后,依据新的规定操作,按该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

观点一:可以全额抵扣该观点认为,不论是购入的还是租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性质一样,都是因为无法准确划分用途,因此全额予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2016年4月发布的《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材料》对此意图有详细说明: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情况,对属于兼用于允许抵扣项目和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其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企业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若干问题

企业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若干问题

企业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若干问题一.企业购进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1)只要低值易耗品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就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2)如果不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就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二.企业购进资产以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资产入账有对企业有什么具体的影响?原因:(1)低值易耗品采用摊销的方式,可以一次摊销到费用中。

(2)固定资产采用只能分期按照折旧方式计提折旧,将折旧费用分期结转到生产产品的成本费用中。

影响:低值易耗品摊销方式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

三.企业把价值小于2000的入到固定资产的意义是什么?价值小于2000的并非不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新的固定资产定义当中并没有对金额加以明确界定。

一、是加强管理防止流失的需要,二、是延长摊销年限,低值易耗品摊销最多的一般也不会超过五年,而且是一次摊销或者五五摊销,小规模企业,一次计入费用的金额相对大了些。

而一般企业的固定资产都使用年限平均法,相对均衡和分散。

四、公司购车并取得了相关发票,包括车辆购置税3281劳务费501交强险100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8398,如何做会计分录呢?汽车价和车辆购置税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交强险记入"管理费用--车辆保险费";劳务费记入"管理费用--其他"。

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借:固定资产-车辆3281+501+38398=42180管理费用-车辆保险1000贷:现金或银行存款3281+501+38398+1000=43180冰箱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

(1)购进时借:低值易耗品--冰箱980贷:现金等980(2)月末摊销时,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980贷:低值易耗品--冰箱980五、企业购买的物品,没有收到发票的账务处理问题。

如果发票没到,根据支票存根或支出单入账。

借:预付帐款贷:银行存款收到发票时,根据发票入账借:原材料等贷:预付帐款关键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会计分录、固定资产折旧方式。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将购置的固定资产项目以及与其直接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分期按一定比例计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政策。

固定资产抵扣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投资购置固定资产,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按照我国现行的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抵扣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固定资产按照折旧年限分期计提折旧,然后将计提折旧数额按一定比例扣除的“减按比例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效期限内限额”,二是购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分期抵扣的“分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减按比例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效期限内限额”的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企业固定资产的有效期限是按照不同的资产种类和用途来划分的。

比如,生产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至15年不等,而商场、仓库等房屋物业的有效期限则相对较长,一般为20年至30年不等。

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计算每年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然后按照一定比例扣除。

以一个企业购置了一台生产设备为例,该设备的价值为100万元,折旧年限为10年。

根据规定,该设备每年可以抵扣的折旧额为100万元/10年=10万元。

假设该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10万元,并将剩余的190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分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具体规定。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然而,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往往较大,企业可能无法一次性抵扣所有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我国税法规定了分期抵扣的政策。

在分期抵扣的规定下,企业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按一定比例进行抵扣。

具体的抵扣比例和抵扣期限由国家相关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企业可以根据购置固定资产的时间,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并在抵扣期限内逐年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抵扣范围,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1. 概述固定资产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按照一定的规定将其购置成本在一定时期内分摊到税前收入中,从而减少纳税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固定资产抵扣的实施对于企业提高投资效益、加速资产更新换代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 固定资产抵扣的适用范围固定资产抵扣适用于企业在购置对其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使用期限长且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时。

具体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机器设备企业购置的用于生产制造的机器设备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这包括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测试设备等。

2.2 运输工具企业购置的用于运输货物和人员的交通工具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例如货车、客车、船舶、飞机等。

2.3 物业设施企业购置的用于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物业设施,如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2.4 无形资产除了有形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无形资产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3. 固定资产抵扣的计算方法固定资产抵扣的计算方法一般分为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种。

3.1 直线法直线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将其购置成本按照相等金额的方式按年分摊到纳税前收入中。

计算公式如下:固定资产抵扣额 = 购置成本 /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3.2 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初期,将其购置成本按照较高的比例进行抵扣,逐年递减,后期再按照较低的比例进行抵扣。

计算公式如下:固定资产抵扣额 = 购置成本 × 折旧率4. 固定资产抵扣的纳税筹划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抵扣时,可以采取一些纳税筹划措施,以最大程度地享受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减少纳税额。

4.1 合理安排固定资产购置时间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抵扣政策的具体规定,合理安排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

例如,购置时间早于账期结束前,可以提前享受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4.2 选择适用的计算方法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抵扣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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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国家单项税制改革中减税力度最大的举措,2009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实施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改革。

伴随此举,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处理也随之发生变化,有关企业之间对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问题的探讨也成为热点话题
关键词: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
为应对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下滑风险,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实施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这既是为减轻企业负担,又是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的必然之举。

1实施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必要性
1.1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相关概念
我国的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

此应用范围在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务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等所含进项税金,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额抵扣,没有新增或新增部分不够抵扣,可结转以后抵扣。

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

1.2实施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的必要性
1.2.1增值税改革是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需要
1.2.2增值税改革是企业减轻企业负担的需要
1.2.3增值税转型的推行对宏观经济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1.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1.3.1抵扣依据。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1.3.2抵扣范围:①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②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的固定资产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③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④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1.3.3不允许抵扣的规定: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③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上述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
2.1对企业会计报表的有利影响
2.1.1资产负债表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均按照抵扣金额减少,固定资产净值不变。

因此为企业减轻流动资金的压力,节约了货币资金的需求;当企业的经营业绩走好时,销售量越大销项税额越多,则得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当期获得的政策优惠也就越理想。

2.1.2利润表在利润表中列示的与固定资产价值直接相关项目是包含折旧费用在内的管理费用。

增值税政策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后,由于原构成固定资产成本的进项税的抵扣,使得固定资产的原价降低,折旧费用相应减少,营业利润增加,相应利润总额也增加。

虽然同时也会造成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但是并不影响净利润的绝对上升趋势。

2.1.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体现折旧额的减少(由于进项增值税抵扣带来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原值降低);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节省(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以包括增值税在内为税基);在增值税税率及所得税率一定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当年净利润绝对值的影响取决于当年允许抵扣固定资产税款以及折旧年限);当期及未来企业所得税的增加带来现金流减少(由于利润增厚)。

2.2对企业会计报表指标的有利影响
2.2.1提高固定资产周转率。

在资产运营指标中固定资产周转率是一项重要的资产运营指标。

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固定资产。

该比率越大,资产的运营效率越高。

在营业收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由于转型后固定资产投资成本的减少,将使固定资产周转率出现上升趋势。

2.2.2提高净资产报酬率。

在盈利能力指标中净资产报酬率能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由于转型后资产额负债同时等额减少,导致净资产不变,同时净利润增加,所以净资产报酬率也出现增加的势头。

2.2.3增强了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在偿债能力指标中,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

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况下,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使包含在流动负债内的应交税费减少,流动资产不变,流动比率增加;在进项税额能全部抵扣的情况下,全部抵扣的进项税额使得包含在流动资产内的银行存款增加,流动负债不变,流动比率增加;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能使企业提高良性偿债能力。

2.3对企业外部的有利影响
2.3.1增值税转型是力度大、影响广的重大举措。

增值税转型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制造业,它包括除采掘业、公用业(电、煤气、自来水)以外的所有行业,占国名生产总值50%以上,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经济基础。

通过增值税转型能够提高制造业的竞争力和利润水平。

2.3.2对制造业上市公司的业绩带来长期利好的消息。

经测算,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每年相当于减税1000亿以上。

增值税转型可以减少税收上缴额度、提高利润水平和偿债能力。

这对制造业上市公司带来了不是临时性的长期优惠税收政策,有利于提高股民的信心。

2.3.3促进宏观社会经济发展。

为我国促进科技创新的长期发展战略,只有消费型增值税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增值税的独特功能,有力支持企业投资,提高企业竞争力。

2.4改革进程中的不利因素
目前增值税转型仅仅面向装备制造业等8个行业,而且仅仅允许扣除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非设备性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和仅仅允许扣除新增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等。

今后改革的方向将由局部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由以前的几大行业扩大到增值税覆盖的所有行业,企业也将新购置的生产性固定资产与非生产性固定资产进行区分,将生产性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抵扣范围也从增量抵扣改为全额抵扣,即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在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后会刺激企业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等,固定资产投资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增值税,对所购固定资产支付的税款可通过进项税额的抵扣得以补偿,相当于为企业注入一笔流动资金,因此企业会更加重视投资的长期效益,从而增加有效需求,带动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1]郭瑛.《浅析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06(2)第25页.
[2]罗贤义.《刍议增值税转型.商场现代化》.2008.4.第48页.
[3]陈曦.《从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效果谈我国的增值税改革.经营与管理》. 2007.3第20页.
[4]林佩銮.关于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思考.《会计之友》.2008.7.第64页.
论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
郭启亮(锦州双龙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财税统计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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