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反功能及其消解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摘要: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首次连续6年发布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其中,省直管县的提出颇为引人注目。
中央提出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本文旨在通过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情况的观察,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省直管县体制“省直管县”是近几年来行政管理体制中最受关注的改革模式,并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
随着2010年的走近,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改革开始提速,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现状目前我国省直管县改革主要包括“强县扩权”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
我国从1992年始,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浙江、河北、江苏、河南、安徽、广东、湖北、江西、吉林等省份陆续推行了以“强县扩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了扩权,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
《国家第十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据财政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到目前,全国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18个省份,加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共有22个地区实行了财政体制上的“省直管县”。
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试点县财政困难的现状。
“省直管县”后,省级对试点县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仅是“直达”。
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正负效应
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正负效应胡卫星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强则国家富。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直到改革开放初期才开始实行“市管县”财政体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迅速发展,“市管县”财政体制的各种弊端逐渐显露,并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安徽省从2004年开始,对全省57个县(市)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如今,无为县的这一改革已推行了5年多,正负效应已十分明显。
改革的好处十分明显1. 增加了县级可用财力。
改革前,2003年全县可用财力只有3.81亿元。
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县级财政困难直接反馈到省级财政,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直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县级可用财力逐年增加,到2008年全县可用财力达到17亿元,大大缓解了县级财政困难,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2. 集中财力办大事。
2007年无为县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引进沪皖最大投资项目——上海华谊集团煤化工项目,总投资340亿元,全部投资达产后,每年可增加县级财政收入近60亿元。
该项目需要无为县为改善基础设施、防洪等工程投资10多亿元,如果不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很难集中财力办这样的大事。
3. 加速财政资金周转。
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省财政直接确定县(市)的资金留解比例,预算执行中的资金调度,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减少了市级国库和财政管理的中间环节,大大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加快了财政资金周转速度,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无为县工资发放情况,就是一个最好例证。
改革前工资发放流传顺口溜“工资月月有,不在28就在29”,实行改革后,每月工资发放都在月初。
4. 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增强财政实力。
“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后,打破了市县争利、市压县、市刮县的局面,“雁过拔毛”情况不复存在,极大调动了县级加快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使县的发展环境得到了优化,使之拥有更大的发展主动权,县域经济和财政收入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2)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2)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篇2]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我省于2011年出台了《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豫发20117号),决定将巩义市、汝州市、滑县等10个县(市)作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
试点县(市)享受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除了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用干部管理权限暂维持现状外,均赋于省辖市管理权限。
随着行政省直管县的进一步深入推进,检察系统省直管县改革这一问题也逐步提上议事日程,日益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一、检察系统省直管县的必要性分析(一)从司法层级设臵上来看,我国目前的司法层级设臵与行政层级设臵是相一致的,省行政直管县后,如果司法系统仍实行市管县,则与行政层级设臵相矛盾。
我国的司法机关,不仅有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机关等司法职能,还担负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
如果司法系统层级设臵与行政系统层级设臵不一致,司法机关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履行势必受到影响。
比如,汝州市目前为省直管市试点单位,如果人事权、财政权由平顶山市党委、人大、政府决定的平顶山市检-察-院服务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包括服务汝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呢?如果包括,彻底行政省管县后平顶山市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机关又会有样的意见呢?特别是一些可能影响汝州市经济社会稳定的案件,人事权、财政权由平顶山市党委、人大、政府决定的平顶山市司法机关在处理时该如何权衡?(二)从法律监督的效果来看,行政省直管县后,检察系统省直管县更有利于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
首先是对公安机关的监督。
公安机关作为作为行政机关,彻底的省直管县后势必也要实行省直管,否则:第一,行政直管县失去意义;第二,受技术、设备等条件的影响,当地发生的多数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的技术鉴定再依赖市财政保障的市公安机关,市公安机关积极性不高,影响刑事案件的侦查。
河南省“省管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河南省“省管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现行“市管县”体制存在诸多弊端,由“市管县”改革为“省管县”是大势所趋。
改革后的市级政府如何自我发展值得关注,一是积极寻求自我发展的举措,二是国家、省级政府要给予市级政府必要的扶持,三是改革后的地级市政府的职能要作相应的调整。
关键词:省管县;行政层级;发展探索一、现行“市管县”体制存在的弊端所谓“省管县”改革,就是将现存秩序下的“县由市管”模式改为“县由省管”模式。
何以要进行“省管县”改革?这须从“市管县”体制的弊端中寻找答案。
1、“市管县”法理上缺乏依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的制度设计和施政方略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建立在宪法的条文解释上,这也是依法治国原则的基本要求。
然而,现行宪法中却没有“市管县”的定位。
我国现行宪法第30条规定: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县、自治县、市。
就此而言,我国可以辖县的行政单位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和自治州五类单位,其中没有市(地级市)。
所以,改“市管”为“省管”符合宪法精神。
2、“市管县”体制阻碍县域经济发展。
县由市管,一方面县级财政税收要受制于市,被市提留一部分;另一方面,中央或省的财政转移支付也会经常性的出现被市级政府截留的现象,由此造成县级政府财政空虚,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而且,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重大的经济发展项目难以进入县,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
3、“市管县”体制不便于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直接沟通。
过去信息技术不发达,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空间距离远,市管县是建立在这种省县跨度过大,省县难以融通的基础之上的;而今信息技术已高度发达,交通也日益便利,省与县之间的空间距离已经大大缩短,他们能够进行直接的交流与沟通,省政府的政策能够迅速传达到县,县政府的具体情况也能很快到达省。
实施“省管县”,一方面有利于减少政府层级、降低行政沟通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也会增强县级政府对上级决策的执行能力。
浅析我国“省管县”体制改革
浅析我国“省管县”体制改革【摘要】我国“省管县”体制改革是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应运而生的,它是地方政府改革的重要方向。
它避免了“市管县”管理体制的种种弊端,并有其一定的现实性和可行性。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实际运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阻碍并分析其根源,以理性的态度面对改革,有针对性地指明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市管县省管县行政体制改革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与确立,政府的治理模式与管理方式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适时调整自身职能。
旧的“市管县”管理体制的不适应性日益显现,改革“市管县”管理体制迫在眉睫。
此时,“省管县”体制逐渐成为政府改革的主流思想,并将成为政府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区划改革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推动“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动因我国“市管县”体制是以实行城乡一体化为主,但由于其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与负面效应。
因此,应大力推行“省管县”体制改革,推进我国政治制度的现代化与民主化进程,从根本上革除“市管县”体制所带来的各种弊端。
1、“市管县”体制的内在瓶颈首先,提高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
在“市管县”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层级结构变成了省(市、区)—市(州)—县—乡(镇)四级,行政管理层级在原来基础上多出一个行政管理层次,增加的政府层级使信息的失真率提高。
同时,由于我国地级市的形成大部分是由地改市而成,必然造就了更多的行政管理部门与人员编制,带来行政管理成本的提高并制约行政管理效率。
其次,市县利益冲突有增无减,阻碍县域经济发展。
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是市管县的根本目的。
然而在实行过程中,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小马拉大车”现象十分严重,这些地级市的经济实力不足以带动周边县市发展,而市为了自身的发展削弱了所辖县的利益,积累了所辖县的资源,严重阻碍了县域经济发展。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省直管县”是近几年来行政管理体制中最受关注的改革模式,并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
随着2010年的走近,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改革开始提速,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现状目前我国省直管县改革主要包括“强县扩权”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
我国从1992年始,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浙江、河北、江苏、河南、安徽、广东、湖北、江西、吉林等省份陆续推行了以“强县扩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了扩权,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
《国家第十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据财政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到目前,全国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18个省份,加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共有22个地区实行了财政体制上的“省直管县”。
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试点县财政困难的现状。
“省直管县”后,省级对试点县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仅是“直达”。
也就是说,新体制下试点县收到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在总量上是不变的,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财政困难的状况。
(二)对农业生产投入不足。
“省直管县”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目标的实现。
但目前来说,对农业生产的投入还是不够。
(三)行政管理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相冲突。
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是财政体制的核心问题,也是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基础。
据调查,我国不少地方实行省管县体制后,政府间财政关系有所调整,但行政管理体制并没有随之改变,因而出现了行政管理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相冲突的状况。
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困境与破解-
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困境与破解*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进程中,存在着财权与事权下放不一致、权限下放与责任担当不对称、政府公共支出责任不明确、对县级政府的监督不到位、公务员行政能力不匹配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思想认识不统一、利益需求不一致、制度体制不完善等三个方面。
需要着眼于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实现有效的政府治理,从统一思想认识、协调利益关系、优化政府执行、健全运行机制等方面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标签: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问题;对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
2010年,中央编办确定安徽、河北、河南、湖北、江苏、黑龙江、宁夏、云南等八省区30个县(市)进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作了重申。
近年来,学者们分别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背景及意义、改革的可行性、推进路径、政府间权力分配等方面展开了有价值的研究,但是对深化改革的具体举措却探讨较少。
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梳理和分析当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深化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主要围绕着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变行政隶属关系、调整干部管理和垂直部门管理体制等方面展开。
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1.财权与事权下放不一致在权力下放过程中,一些事权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事放了但权没放,个别下放的事权缺乏充足的资源保障和法律依据,试点县(市)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和法律依据履行相关事权。
财政体制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不同步,导致行政权力分配与财政资源分配不对称,市县两级矛盾抬头。
①尽管省、市、县三级政府间调整了财政管理权和部分干部管理权,但是,试点县(市)政府与原来所属的地级市政府之间仍然有千丝万缕的工作联系和人员联络,如维稳、计划生育等一些考核指标还是以市为单位下达。
对省直管县改革问题的理性反思
对省直管县改革问题的理性反思在对省直管县改革问题进行理性反思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省直管县,以及为什么需要进行改革。
省直管县是指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县级管理职能的县级地方政府,在我国地方政府体制中属于特殊的一类。
与省级层面的市、区不同,省直管县一般直接隶属于省级政府,而不设市一级组织。
省直管县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直接管理,确保国家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避地方层面的官员权力过大、官僚主义等问题。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省直管县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这就需要我们对其进行理性反思。
首先,省直管县改革所面临的挑战来自各个方面。
一方面,由于省直管县的地位特殊,使得其在政务、财税等方面受到各级政府的直接控制和干预。
这可能导致县级政府在执行上存在困难,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另一方面,省直管县的管理体制相对僵化,决策过程相对缓慢,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需求。
其次,省直管县改革还需要重视地方特色和差异性。
作为直接受中央政府管理的县级地方政府,省直管县在政策执行和经济发展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单一性和标准化。
然而,我国地域差异较大,各地的资源、环境、发展阶段等各不相同,因此,在进行省直管县改革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方特色,注重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的统一管理。
另外,省直管县改革还需要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
在传统的省直管县管理模式下,县级政府的权责不够清晰,难以确定具体的管理职责和责任,容易产生责任混淆和推诿现象。
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权责分明的管理体制,使得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明确。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应该从制度设计、管理方式和政策落地等方面进行改革。
首先,要完善省直管县的法律法规,确立权责清晰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其次,要优化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精简高效的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提高决策的快捷性和执行的效率。
此外,还需要推进政策落地,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推动改革举措的顺利实施。
省直管县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省直管县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本文对三年来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一些总结、研究和分析,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做了进一步理顺和规范运作方式,希望尽快壮大县域经济和提高改革的成效。
关键词: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Abstract:this article for three-years provincial County are some summary of the operation of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reform, research and analysis, to constantly improve the relevant system, further straighten out and regulate the mode of operation, hoped that the growing County domain economy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reform.Keywords: direct County fiscal management reform2009年,省政府下发文件,对包括行唐在内的全省64个扩权县(市)和产粮大县(市)开始实行统一的省财政直接管理体制,2010年又将实施范围扩大到92个县(市)。
那么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在实施中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一、省直管县改革存在的不足1.省直管的范围和内容有待扩大与细化首先,单纯财政直管的作用不明显,财政仅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财政预算的安排和执行是政府工作的一部分,同时要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
这样脱离行政管理体制下的省财政直管(况且目前仅是财政结算方式的改变),对县财政运行的积极作用难免要打折扣。
其次,实行财政直管的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省对直管县在政策扶持、税收激励、转移支付、基本支出保障、配套优惠、津补贴增长等方面都没有较大变化,省财政直管的优越性体现不充分。
省直管县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
省直管县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近几年,省直管县改革向纵深推进,取得突破性进展,政策红利日益显现。
但省直管县改革在发展定位、改革动力、实践方式、市县间关系处理等方面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深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需要着眼于新型城镇化这一大的时代背景,明晰其助力县域就地城镇化的定位;加快顶层制度设计,完善配套制度与工作机制;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构建省直管县改革的多元实践形式;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市县政府合作共享发展的新机制。
标签:省直管县改革;县域城镇化;发展定位;市县关系省直管县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打破市管县体制的障碍,重建省直管县体制的均衡,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自新世纪我国步入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部分试点县(市)在2002年前后和2005年前后分别进行了以财政省直管和强县扩权为重点的两轮改革。
这些改革在调整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由于这种改革是在原有的市管县体制框架内进行的,渐进的增量改革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把改革向深水区推进势在必行。
2010年,中央编办确定8个省区共30个县(市)开展新一轮以行政省直管为主的改革试点工作。
从调研的情况看,大部分试点地区在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中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各方面对于省直管县的认识不是越来越清楚,而是越来越模糊;实践层面的省直管县改革的问题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①。
总结近年来省直管县改革取得的进展,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思路和对策,对于推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新一轮省直管县改革探索取得的进展自2010年新一轮省直管县改革开展以来,各试点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在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和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基础上,普遍触及深层次问题,不断突破原有体制藩篱,积极探索推进行政省直管的路径和方法。
省直管县的利弊分析
1、节约行政资源和成本 2、减少贪腐 3、提高行政运行效率 4、缓解市县争利不良局面,减轻部分市对 县的掠夺,增强了县级财力 5、改善县级责权不对等的情况 6、调动了县级政府的积极性
7、加强区域竞争的多样性和区域竞争的激 烈程度
1、削减了市级帮扶县(市)发展的积极性 2、短期内增加了县级行政运行成本 3、难以理清省、市、县的管理体制 4、不利于小县获取资源
省直管县的利弊分析
廖亮 2015、12、17
含义
背景 利益分析 弊端分析 总结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省
市
县
"省直管县"体制是指: 省、市、县行政管理 关系由"省--市--县"三级管理转变为"省--市、 省--县"二级管理,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 管市--市领导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 "省直管县"。
省
市
县
优化组织结构、减少 要改革县乡财政的 理顺省级以下财政 推进省直接管理 行政层级,条件成熟 管理方式,具备条 县(市)财政体制 管理体制,有条件 的地区可以实行省直 件的地方,可以推 的地方可实行省级 改革,将粮食、 管县的财政体制。 进'省管县 '的改革试 直接对县的管理体 油料、棉花和生 "有条件的地方 点。 制。 猪生产大县全部 可加快推进'省 纳入改革范围。 直管县 '财政管 理体制改革
1、利 大于弊
2、根据 县的规模、 经济合理 选择、有 序开展省 直管县
3、省改 县市行政 改革趋势, 最终要求 促进县域 经济发展, 达到协调 城乡发展
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利弊整理版
韩颜明:中国省直管县的利弊作者:韩颜明时间:2010-09-28 浏览次数:2215 次省直管县是近年地方政改中的热点,在乡村直选试验偃旗息鼓之后,省直管县就成了政改内容里面惟一还能够引人关注的事情。
省直管县政策出台的直接原因在于地方财政的分配比例:在市管县体制下,大部分地方的财政资源都过分地向市一级集中,导致县财政贫血,县域经济发展乏力。
市财政对县财政的“侵占”在中西部地区比东部沿海地区严重,在经济落后地区比经济发达地区更严重。
财政资源越少的地方,市一级机构截留的比例越高。
市管县的利弊市管县曾经是作为地方行政管理的先进模式加以推广,它代表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对地方放权的政改思路。
在市管县体制下,市一级管辖区域增大,取代了以往地区一级行政管辖权力。
市管县之后,市机构(地级市)事实上承担起了两种不同特点的地方事务的管理角色,一个是区域中心城市的管理者,另外一个身份是广域范围(包含下辖县区)的地方事务管理者。
两种身份既有冲突,也有协调。
从冲突的角度讲,中心城市与其它县区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各自有自己的利益受众和区域特色,城市经济与县域经济在经济结构、发展方式上差异巨大。
市机构同时兼任两种区域的管理者,厚此薄彼的情况几乎难以避免。
从协调的角度讲,在地区体制下较为分散各自为政的县域经济在市管县后彼此关联度加强,通过市一级的整合,在中心城区与县区之间,以及各县区之间可能形成较紧密的合作关系。
在经济较发达,中心城区辐射能力强的市较有可能形成市县区的发展联动,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化。
市管县后发展良好,比较成功的例子是苏州、无锡、宁波、温州等经济发达的城市,苏州的GDP在2002年超过了天津,2004年超过深圳,仅落后于上海、北京、广州三个特大级城市,无锡、宁波、温州也在全国百强城市榜中排名靠前。
因为上述这些成功的例子,市管县在此后二十年间被广为推广,目前全国333个地级机构中,市管县的比例已经达到85%,总数为283个。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成效、困境与出路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成效、困境与出路作者:朱培源孟白来源:《中州学刊》2021年第01期摘要: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突出表现在县域经济发展迅速,直管县示范作用不断增强,政府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等方面。
当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省直管县的实权权限配置不公、权限承接困难、权限被分割及受到省辖市的压制、司法体制不顺、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缺乏明确的退出机制等诸多困境和问题。
深入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主要举措包括:通过强县扩权,真正赋予省直管县更多的自主权;强化顶层设计,大力支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改革法检两院体制,确保司法体制独立顺畅;创新省直管县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机制;推行省直管县退出机制,将个别县的管辖权回归省辖市;实行“市县分置”,建立省直管县和省直辖市管理体制。
关键词:省直管县;顶层设计;退出机制;“市县分置”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1-0013-0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
”①全国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全会精神,加快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步伐。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4/5以上的省份进行了不同形式和程度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然而,改革并非一帆风顺。
当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诸多困境和问题,改革的深入推进遇到不小的阻力。
现实的情况是:某些省份的“省直管县工委”“省直管办”等职能部门被撤销或暂停工作,部分直管县的“党务权限”逐步被省辖市肢解上收,部分省份处于观望状态。
新时代,如何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县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理论界和党务工作者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取得的显著成效2010年中央编办确定安徽、河南、河北、江苏、湖北、黑龙江、云南、宁夏等8省(区)的30个县(市)进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问题及解决路径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问题及解决路径作者:孙思华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11期[提要] 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受到财政体制优劣的影响,我国自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到2015年底,除民族自治区外,“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在各省全面有序展开。
由于财政体制改革没有统一的规划,财政体制改革虽然有了很大的突破,但还是存在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公平和效率难以兼顾、缺少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等缺陷。
针对这些缺陷,并结合我国现状,政府应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对事权与财权进行清晰界定,以奖代补,分类指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县域经济稳健发展。
关键词:改革模式;现实问题;解决路径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6年3月25日一、“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内涵“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将我国现有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行政体制所对应的四对财政关系即中央对省、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打破,在现有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直接建立起来一种省对县、市的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省直管县”改革,是省政府与县政府的财政之间在收支范围、转移支付、财政结算等方面直接关联的改革举措。
改革所依据的核心思想是“留利于县”,从而缓解县政府的财政困难,达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的,确保我国经济稳健发展。
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现实问题(一)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明确。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只是建立了省与县之间的直接财政关系,但县的人事权仍然要经过市向省里上报,也就是五级行政体制对应的是三级财政体制,这本身就是一种结构上的不合理和不对称。
自分税制改革开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重新得到了界定,然而在省级以下的市、区、县级的各级政府间的权责错杂,没有明确的界定,从而造成了“有利互争、有责互推”的问题。
财政收支划分是“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但部分省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划分。
虽然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减少了财政层级,但县级政府的人事权依旧要由市级向省级汇报,县域的发展不得不受到市的约束。
我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研究1983年开始的“市管县”体制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诸多弊端,对此,学术界提出了进一步的改革构想,其中占主流的就是“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本文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进行了初步的综合性的研究,在梳理“市管县”体制的演变历程、实施效果、存在弊端等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探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必然性,分析“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若干对策。
文章认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有助于突破“市管县”体制的束缚,有助于规范地方政府间关系,有助于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与此同时,“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有可能增大地方政府间的博弈,有可能导致新一轮县域冲突,为此,应充分认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和系统性,积极推进制度创新。
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上述研究,对于丰富我国行政组织理论与政府治理理论,并对指导我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践,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我国省直管县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合理配置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权限的对策措施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涉及省、市、县三级权力格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如果试点县改革不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更高层次上致力改革,则传统体制下的权力配置种种弊病就无法根除。因此,试点省的省委、省政府在设计改革试点方案时,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市级政府担心的一些问题给予充分考虑,尽可能兼顾市、县双方的利益。同时,希望市级政府顾大局,不算小账,妥善处理市、县利益关系,认真协调解决试点县中的具体问题,积极支持改革试点,以互利共赢的心态对待试点县,促进区域互动发展,努力实现共同繁荣。
(四)实现政府权力的有效下放与彼此协调。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不能仅仅局限于原有体制内部考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更要关注从行政架构上寻找新的突破和政府创新,应当循着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政划分和财力合理配置这一主线,建立权力下放的有效机制,建立政府间财力与事权匹配体制,渐进地实现财政直管、行政直管的过渡,并必须用法规的形式明确省级部门以及市、县两级政府的权限和职责,着眼于经济发展和城乡统筹,实现省、市权限的有效下放与对接,巩固和保障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的成果与经验。
省管县改革中的突出问题与破解路径
改革管理体制 。一是调整政府管理体制 。试 点 县政府 直接 向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试 点县政府 各工作部 门依 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接受省政 府主 管部 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 。试点县政府 直接参 加 省政府综 合会议和 省政府各部 门专业性会议 ,省 政府及其各 部 门发给设 区市 的公文 、信 息直接发给 试点县 。省政 府各部 门分 配行政 、经 济资源对试 点 县实行计 划单列 ,适 当倾 斜。二是调 整相关垂直 管 理体 制。实行省 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的试点县地税等 部 门,调整 为 由省主 管部 门直接 管理 。国务 院已明 确 由省级 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工 商 、质监等部 门,在改革 到位 后实行 分级管理体制 。 领导 干部 实行省 以下 垂直 管理 的试 点县 国土等部 门 ,其领 导干部改 由省厅管理 。三是 党委 、纪委 、人 大 、政协 、法 院 、检察 院和群 团管理体制维持不变 ,干 部管理体制维持不变 。与党委机构合署办公的政府 部门 ,或既是政府工作部 门 、又是党委工作机 构的部 门 ,如监察局 、编办 、台办 、信 访局等 ,其 管理体制维 持不变 。四是试点县 的行政 区划 、统 计 口径隶属关 系和机构规格维持不变 。试点县 的统计数据直接向 省对 口部 门上报 ,并抄送所属设 区市 ,试点县的经济 社会数据单 独统计 ,并 计入 所属设 区市 的总量 。试
jI}宵 .研究报告
省管县 改革 中的突 出问题与破解路径
金世斌 刘为民 邱家林 袁庆锋
党 的十九大 明确 提 出,赋 予省 级及 以下 政府更 多 自主权 ,在省 市县对职能相 近的党政机 关探索合 并设 立或合 署办公 。多年来 ,各地 围绕省直 接管理 县 财政 权 、人 事权 、经济 社会 管理权 进行 了积 极探 索 ,取得 明显成效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 ,各地 改革过 程 中也遇到 了诸 多矛盾和 困难 ,迫切 需要进一步 明 确 改革方 向 ,强化顶层设 计 ,加 大试 点力度 ,推动省 管县 改革 向纵深发展 。
省管县体制面临的问题
省管县体制面临的问题:1、省级政府的管辖问题:省管县体制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是,对一些人口众多的大省和自治区而言,会出现省级政府管理幅度过宽、管理难度加大的问题。
2、地级建制的裁撤问题。
在省管县体制完全确立后,将来地级建制要裁撤,但如何裁撤却亟待解决。
3、县级财政的风险问题。
省直管县后可能产生县级财政风险,因为省级政府由于管辖范围过大,在强化对县级财政的直理上很可能会力不从心,导致对县市的监督和约束力度被削弱。
省管县的财政弊端:1、鞭长是否能及。
管理幅度的增大,给省级财政增加了压力,人在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十分重要,鞭长是否能及,是否能够解决省管得着但看不见,是看得见又管不着的问题?这是影响市管县作用的一个主要因素。
2、行政管理与财政管理不一致,财政实行省管县后,市级对县没有了财政管理权。
作为与行政权匹配的管理权的架空,会直接影响到行政管理权的实施。
世纪中心城市在统筹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大打折扣,影响农村城市化发展。
如何让实现行政权与管理权的协调一致是省管县财政要研究的问题。
3、体制的变化将削减市级帮扶县(市)发展的积极性。
“无责一身轻”,市级财政将把更多财力投向市区,帮助县市发展的积极性降低。
市管县体制的积极效能:1、较好的打破了多年来市县间的行政壁垒和城乡分割。
使城乡经济日益融合为相互依托的区域性经济,市县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有利城市工业向县域的扩散,有利于发挥城市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其他支持作用,为城市带动农村、城乡协调发展创造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生产重复、流通堵塞、运输浪费、领导多头互相牵制等现象。
2、发挥了中心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
通过市管县,加快了对农村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了城乡一体化进程,运用市政府的管理职能来加强行政区的横行经济联系,推动工农业生产发展、统筹安排城乡的经济建设。
3、增加了市域规模和经济总量,提高了城市知名度。
通过市管县体制,有利于更大范围的配置生产要素,有利于中心城市的发育壮大,从而辐射和的带动趋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城乡重大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实现区域发展格局的优化。
“省直管县” 财政改革中的难题及其破解
“省直管县” 财政改革中的难题及其破解内容摘要:“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经过多年的试点,在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减少财政运转层次,提高财政运转效率;增强县(市)政府对经济社会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改革也给各级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在今后全面改革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应齐心协力,拓宽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破解相关难题。
关键词: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政府联动财政部于2009年7月发布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至此,在全国多个省市试点多年的省管县财政终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在全国范围内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实现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省直管县”是近年财政改革中颇受关注的热点,“省管县”也是国家“十一五”目标之一。
财政部资料显示,从1992年起至今,全国已有24个省市陆续进行了试点。
从各地试点情况看,虽然具体操作方法不尽相同,但在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减少财政运转层次,提高财政运转效率;增强县(市)政府对经济社会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同时,改革也给各级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带来一定的压力和挑战,在今后的全面改革过程中,各级政府应齐心协力,拓宽思路,破解相关难题。
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面临的问题(一)财政体制与行政体制不一致,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当前我国的行政管理采取的是省管市、市管县,而财政实行省管县后,无形中越过了市级,即市级对县(市)没有了财政管理权,但由于行政体制没有同步改革,除财政部门外,各市州党政领导机构及部门单位仍在履行全市性事权。
而作为与行政权匹配的财政权的架空,无疑会直接影响到行政管理权的实施,必将引起现有的行政管理方式、权限、范围和格局等方面的调整,如果行政体制调整与财政体制不一致,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很可能因缺乏良好的行政环境而体现不出应有的体制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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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 直 管县 ’ ’ 体 制 改 革 的反 功 能 及 其 消 解
朱进 芳
( 信 阳师 范 学 院 , 河 南 信 阳 4 6 4 0 0 0 )
摘
要 :反功能是指不利 于体 系的适 应或调 整 的可观 察到 的结果 。 由于 认识上 存在 误 区、政 府 间 的利益 博
杂 化
城镇化战略 的实施 ,党和政 府对 省直 管县体 制 改革更 给予
了高 度 重 视 。 十 八 届 三 中全 会 报 告 明 确 提 出 :“ 优化行 政 区 划设 置 ,有 条 件 的 地 方 探 索 推 进 省 直 接 管 理 县 (市 )体 制 改革 。 ” 但 是 这 项 体 制 改 革 创 新 的 实 际 进 程 是 否 如 设 想 中那
么简单?省直管县 ( 市) 发 展的速 率和成 效是 否为想 象的那
样 7 人 们 在 热 议 省 直 管 县 改 革 的 种 种 预 期 功 能 的 时 候 ,对 制度 创新 会 存 在 的 “ 创 新一 效 果 悖 论 ”似 乎 存 在 着 某 种 程 度 的忽 视 。本 文 运 用默 顿 关 于 功 能 的分 析 范 式 ,探 讨 省 直 管 县 体 制改 革 实 际 进 程 中 出 现 的 预 期 之 外 的 反 功 能 ,并 就 其
在扩权强县 、财政体 制的 省直 管县 试点 阶段 ,市和 县
的行 政 隶 属 关 系 没 有 发 生 大 的 变 化 ,但 随 着 向 行 政 体 制 的
省直管县体制 的迈 进 ,地级 市和直 管县 原有 的关 系开始 发 生根本 的改变 ,原 有上 下级 的行政 隶属 关系被 平等 地位 所
在 实践 中更 加 稳 步 健 康 地 推 进 。
一
、
“ 省直 管县 ” 体 制改革 的反 功能
反功能是美 国著名社会学家默顿 在《 社 会学功 能分析 的 典范 》 文 中提 出 的概念 。默顿 对 传统 功能 分 析流 派 的假
设 ,即社 会 的 功 能 统 一 性 、 普 遍 的 功 能 主 义 以 及 不 可 或 缺 性 进 行 了批 判 ,并 提 出 了 关 于 社 会 结 构 “ 功能复 杂性 ” 的理 论 ,构 建 了 新 的 功 能 分 析 范 式 ,即 显 功 能 和 隐 功 能 、 正 功 能和 反 功 能 。 默 顿 认 为 ,所 谓 正 功 能 ,就 是 事 物 所 能 够 产
的利益争夺 在所 难免。省 级政府 从 自身利 益 出发 ,一般 会
对 省 直管 县 改 革 采 取 支 持 的 态 度 ,但 省 级 政 府 还 有 平 衡 各 方 的 责任 ,它对 省 直 管 县 改 革 的 支 持 一 般 以 不 影 响 地 级 市 的发 展 为 限 。地 级 市 是 省 直 管 县 体 制 改 革 中 利 益 流 出最 为 明显 的层 级 ,从 自 身 利 益 出发 ,其 很 难 对 省 直 管 县 改 革 报 以积 极 响 应 的 态 度 。 从 一 些 试 点 地 区 来 看 ,改 革 以 后 ,普 遍 出 现 了原 有 地 级 市 对 省 直 管 县 支 持 力度 大 大 降 低 , 与 扩 权县 或省 直 管 县 “ 争利 ” ,甚 至 以 消 极 手 段 或 政 策 抵 制 省 直
险是反身性 的制度风 险 ,即是 制度 自身 被预 期的功 能 出现 偏差而产生的不确 定性 。 ” 学 术界 对于功 能的研 究 ,大 多
是 从 正 功 能 的 角度 讲 的 ,往 往 忽 略 其 负 功 能 的 研 究 。 对 省 直 管 县 体 制 改 革 的 正 功 能 ,学 术 界 谈 的 也 很 多 ,这 里 不 再 赘 述 ,仅 就 其 反 功 能 来 看 ,主 要 表现 在 以 下几 个 方 面 : ( 一) 省 、 市 、 县 各 级 政 府 间 关 系 和 利 益 格 局 趋 于 复
弈 、制度之 间的相互冲突 、政府职 能转型滞后等 因素 ,导致 当前我 国“ 省直管县” 体制 改革实践 中出现各级政府 利 益格局和关 系复 杂化 、完整 的 区域 结构和公共服务体 系散乱化 、垂 直管理部 门处境定位模 糊化 、政府 部 门机构 膨 胀化等反功 能。欲使这些反功 能得 以消解,需要正确认识和定位省 直管县 改革属性 ,最 大程度地达成 思想上 的共 识 ;构建政府 间合理 的利 益协调机制 ,促进彼 此之间的合作 ;加快顶层制度 整体设 计 ,化解 制度冲 突;抓 住政 府 公共服务职能建设这 一关键 ,抑制机构膨胀 。 关键 词 :“ 省直 管县 ” 改革 ;反功能 ;消解 ;政府博 弈;利 益协调机 制
难 以确 定 而 存 在 着 制 度风 险 。 有 学 者 指 出 ,“ 真 正的制度风
改革领域 的一个 重要 探索 ,一 直在积 极推 进。从 最初 的强
县 扩 权 、扩 权 强 县 、 省 直 管 县 财 政 体 制 改 革 ,到 完 全 意 义 上 的 省直 管 县 行 政 体 制 改 革 … … 毋 庸 置 疑 ,此 项 改 革 已 经 全 面推 进 ,成 为 地 方 政 府 治 理 的 一 种 创 新 形 式 。 随 着 新 型
取 代 。这 种 关 系 的 改 变 促 使 各 级 政 府 原 有 的利 益 格 局 也 随 之发 生重 大 调 整 和 改 变 。 各 级 政 府 的 关 系 和 利 益 格 局 变 得 更 加 复杂 ,如 果 不 能 妥 善 处 理 ,市 与 县 之 间 、 县 与 县 之 间
原因和消解对 策提 出一些 粗浅 的看 法 ,以期利 于这项 改革
中 图 分 类 号 :D 6 3 0 文 献 标 志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0 2— 7 4 0 8 ( 2 0 1 5 ) 0 9— 0 0 0 8— 0 5
近年 来 ,“ 省直管县 ” 体 制 改 革 作 为 我 国行 政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理 体 制
能偏差的具体形 式。 由于社会 结构 是社 会制度 的现 实表 现 之一 ,结构功 能的复 杂性和 难 以确定性 ,预示 着制 度功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