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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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个问题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个问题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个问题张春生2004年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五十周年。

总结五十年来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所积累的丰富经验,继续坚持和完善国家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对于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下面,我根据自己的体会,仅从基本制度方面,汇报一下对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几个问题的认识。

一、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内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研究问题应从实际出发,而不能从概念和定义出发。

讲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所以要从基本概念说起,主要是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对这一制度还存在着某些不准确的认识和理解。

无论在国家机关内部,还是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有一些同志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仅仅理解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的各种制度。

这种认识和理解没有充分反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降低了它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只有全面、准确地认识和理解这一制度,才能更好地实行和坚持这一制度。

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种国家性质决定,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为此,宪法庄严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近13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总要有相应的途径和可以操作的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根据宪法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或者说是几个层次:(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选举的实质,就是广大人民把本来属于自己的管理国家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由这些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论当前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论当前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 1 ] 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当前,我国的人
大代表选举制度相对已较为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就现行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而 言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推进。 一、基层人大选举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内生动力不足。 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面临的普遍性问题是激励机制的缺乏,主要表现为选民与选举本 身的利益相关程度不高。要让选民积极投身于人大选举,必须将选举利益与选民的切身利益捆绑 起来,但在现实中,部分选民与人大代表之间却没有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选举在一些地方甚 至成了可有可无的 “ 选秀” 。激励机制的缺乏,导致了一系列后果:一是导致选民对选出的人大 代表是否具备履职能力、是否代表自己的意愿漠不关心;二是选出的人大代表的 “ 代表性” 过于 明显,基层人大代表中的大多数是劳动模范和其他领域的先进人物,自身的工作本已忙碌、没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反映和解决选民的利益问题。 ( 二) 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缺乏监督。
论当前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陈 昊
( 广东司法警官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学院 学生处,广东 广州 5 1 0 5 2 0 )
摘要:基层人大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理应对选民负责。将竞选 机制引入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能体现人民群众的集体意志,切合群众路线精神。目前,我国的基层人大 代表选举仍存在内生动力不足、选举过程缺乏监督、候选人的产生机制有待改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 决,可从增加代表候选人申请环节,平衡组织推荐、选民推荐和自荐代表的比例,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竞 选的经费,增进候选人之间、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交流等途径入手。 关键词: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群众路线;竞选 中图分类号:D 6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0 0 8 —4 5 3 3( 2 0 1 4 )0 4 —0 0 4 8 —0 4

人大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人大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人大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问题的背景中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具有重要的职能和地位。

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从代表性不足、立法效能低下以及民意沟通不畅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代表性不足1. 问题表现:由于我国选举方式存在一些局限,导致人大代表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充分的代表性。

现行选举方式普遍存在推举式选举和名单式选举两种模式,这使得人大代表更多地成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特定群体的代表,不能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2. 改进措施:(1)改进选举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竞争的选举制度,扩大参与决策程序权,加强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和评价标准。

(2)增加依据地方区域进行选举:根据地方情况设置必要数量和比例的区域席位,确保各地区利益得到充分代表。

(3)跨区域联委员会制度:设立以某一特定问题为核心的跨区域联合代表机制,确保各类群体和利益的充分代表。

三、立法效能低下1. 问题表现:人大立法在确立法律制度、规范社会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现实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存在整顿时过度依赖行政手段,公共利益受到部分利益集团的影响以及对一些热点敏感问题立法迟缓等问题。

这导致人大立法效果欠佳。

2. 改进措施:(1)加强立法程序透明度: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听证程序,并建立咨询委员会等专门机构,促进立法的科学和全面。

(2)提高人大议案审查质量:建立专门选派工作小组对列入人大议程的重要议案进行专题研究和评估,避免效率低下、质量不高情况存在。

(3)加强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完善司法审查制度,并加强人大对政府或行政机关的问责力度与手段,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四、民意沟通不畅1. 问题表现:人大代表作为民意的代言人,在履行职能时需要与选区内的工商企业、农民、学生等不同背景的居民进行广泛沟通。

然而,目前存在部分地方违背底线思维,对人大代表“闭门造车”甚至“游手好闲”等现象较多。

2. 改进措施:(1)加强选区联系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和选区居民定期见面的沟通机制,深入了解选区居民需求和诉求,并将其反映到相关决策中。

论选举制的基本原则并简要阐述存在的问题

论选举制的基本原则并简要阐述存在的问题

姓名:薛珊珊学号:14040110036论选举制的基本原则并简要阐述存在的问题摘要选举制度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行使与整个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本文从我国现行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存在的问题出发,在分析其原因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完善选举制度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选举制度基本原则存在问题选举制度是指选民按照选举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选举人大代表的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

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制度的选举制度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套民主科学的制度,从选举方式和程序上完善了选举制度,调动了人民参选积极性,增强了他们当家作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扩大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

但总的来讲,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度仍有局限,普遍、平等、直接的民主选举在我国还没有完全实现,改革和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的任务仍很艰巨。

本文试就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做一浅显的分析。

一、选举制的基本原则民主对于政治学家来说首先是一种利益代表机制,是一种决策程序。

选举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宪政原则,确定了法治国家中公民享有参与国家政治和表达自己意愿的基本政治权利和行使国家公权的合法性来源。

从某种意义上讲,选举制度是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制度,其设计目的在于保障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以及对国家公权的限制,因此,要实现民主的政治溯求,选举必须贯彻如下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普选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普遍性,其基本含义为:在一国,凡具有本国国籍、达到法定年龄的本国公民都有选举权。

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选举中的具体体现,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作者:姚科来源:《俪人·教师版》2014年第02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长期以来,由于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的影响,人们对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宪法和法律意识不强。

2、宪法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制约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常发展我国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成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宪法监督缺乏具体的监督程序、制裁措施和起诉审查方法。

事实上,宪法只有具有获得司法化的强制效力,才能进入普通人的生活,而不只是高高在上的最高法。

3、民主法治传统的缺失邓小平在1980年回答意大利记者提问时就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

”民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立政基础,唯有切实的民主,才能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

民主法治传统的缺乏从根本上制约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4、缺乏激励和竞争机制首先,在我国目前人大代表的选举中,竞争因素少之又少。

不仅差额选举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而且有的地方还搞“上面定名单,下面画圈圈”的被动消极选举,严重挫伤了选民的积极性。

其次,在人大代表履职中缺乏激励机制。

积极履职的得不到奖励,不犯错也不作为的没有罢免,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

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人大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得过且过。

二、新时期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路径完善人民大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的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权力运行的法治化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制保障。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摘要】代表制度是关于人民代表这一政治人的制度,人民代表是代表制度的主体和核心。

代表制度本身又处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层面,属于体制性制度。

作者通过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背后的体制和机制因素,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政体的存在,是制度的存在,也是体制的存在,机制的存在,而改革代表制度符合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内在逻辑,它既抓住了制度改革的根本主体,又体现了细节之变的制度力量,能够为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奠定适宜的运行体制和机制,而且符合我国改革的实践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为更好地发挥代表制度改革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作用,必须加强和完善对代表制度改革的理论探索。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过程存在问题解决方案一.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在古老的东方爆发了一场最壮烈的社会革命。

在这场革命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建立自己的国家政权进行了长期的流血抗争和不懈的探索实践,终于培育和构筑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由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走过了十分不平凡的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作为人民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虽然风雨兼程历经挫折但还是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框架已经建成但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迫切需要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

列宁曾经指出,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真正获得正确处理这个问题的本质,“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它现在是怎样的”。

回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新世纪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对策研究2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对策研究2

三、完善人大代表制度的对策1、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提高民主程度我国采用的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并且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

这在确立之初具有现实意义,当时我国民众的知识水平和政治素养尚未达到一定水平,但是随着经济和教育水平的增加,人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不再愿意仅仅听从指挥,而是要求参与到民主生活中来,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权利。

因此直接选举的范围过小,不利于民众的政治热情的发挥。

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提高民主程度应运而生。

直接选举范围的扩大一方面有助于抵制贿选之风盛行,防止腐败现象的蔓延。

参与选举的选民数量越多,民主选举的推行就更为容易。

因为在选举过程中,部分候选人通过收买选民为自己投票而当选,这种情况在小范围选举中容易出现,倘若选民的数量达到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千万,那么想要操纵几千万选民手中的选票却绝非易事。

另一方面直接选举范围的扩大有利于加强对候选人的监督直接选举的候选代表,往往是在竞争中才能当选,候选人当选后必然会珍惜自己的这份职务,并认真践行其竞选宣言,而选民对代表的期望价值也会更高。

这一心态上的转变,将有利于我国人大代表更加自觉地与选民加强联系,促使代表专职其职,避免因兼职而产生的当选人时间、精力等的冲突。

2、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候选人活力由于差额选举存在的种种形式主义,使得候选人却成了准人大代表,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不能激发候选人为了争取选票的而更好完善自己并向选民承诺的动力。

没有就职前的承诺,就很难有上任后的尽职尽责,民众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督。

因此要激发候选人的活力就要进入竞争机制。

没有竞争就无所谓选举。

一方面将差额选举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水平相当地候选人同台竞技,而不是实力差距悬殊,根本没有竞争力的对手,这样才能使候选人产生一定得危机感,为了争夺选票而关注选民的利益。

另一方面丰富候选人介绍的形式,建立候选代表人介绍制度,使选民直接面见候选人,通过候选人发表演讲、介绍自身情况,回答选民与记者的提问等环节,增加选民对候选代表的了解程度。

浅谈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

浅谈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

浅谈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人大选举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人大选举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促进民主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就浅谈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做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人大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最早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政协委员共同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进行的。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大代表的选举和任期受到严格限制,后来恢复的人大代表制度则在实行县级以上单位直接选举、三级委员会人任期制等方面进行了变革。

二、人大选举制度的现状现行的我国人大代表制度,人大代表分为两种:一是基层代表,由基层群众直接选举;二是全国代表、省市自治区代表、军队代表,由下一级代表大会选举。

同时,我国的人大代表任期为五年,其职务和权利以及选举的程序、规定等都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中,各级组织在执行选举职责时着重注重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提高了选举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三、人大选举制度的不足虽然我国人大选举制度在不断改进中,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虽然选举过程是公开的,但候选人的来源比较单一,来自某党团体或者某机关单位的人的比重较大。

其次,选举的参与度不够高,很多选民对选举程序和参与机会不太了解或者不太关心。

再次,选民的选举意识还不够强,很多选民仅仅是在形式上参与了选举,没有真正发出自己的选票。

四、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建议要完善人大选举制度,就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选举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推行信用选举,使选举结果真正体现出选民的意愿。

其次,要扩大选民的范围,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选举中来,提高选民的参与度。

再次,要对选民的选举意识进行宣传和培养,引导选民更加理性、合理地投票。

最后,要对选举程序和法规进行修正和完善,使其更趋合理和完善。

综上所述,人大选举制度的完善是一项长期而深入的工作,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以改进,为我国的民主政治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试论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几个问题

试论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几个问题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代表选举理论与本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创造出来的新型民主政治制度,对于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并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意义极为重大。

但它现有的基本框架在某些方面仍然体现着同过去高度集权的传统政治体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用的浓厚色彩,与目前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出现的巨大进步不相适应,逐渐显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充分注意。

比如,民主和平等的选举原则有待于深入贯彻;选民对代表不便进行有效监督;选民素质与民主选举要求有一定距离;选举制度的某些规定不科学、不完善;各级人大代表数量过多,影响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目前,加快中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条件正在逐渐具备,时机日趋成熟。

这表现在: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落后面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从财力和物力上能够充分满足选举改革的需要;目前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了国有经济、乡镇经济、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三资经济、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竞争的新格局,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个稳定、民主、开放、宽松的政治环境;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形成了许多的新社会利益群体,积极要求参与政治事务;文化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的文化素质;现阶段腐败现象的蔓延使得对权力的制约要求尤为迫切;长期的选举实践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丰富选举经验的人才;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明显增强。

各地交通条件极大改善,通讯技术发达,新闻媒体影响面广,电脑信息处理手段越来越先进,为选举改革提供了可靠的物质技术保障条件。

因此,现在已到了进一步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时候了。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理论成熟、程序完备、操作规范、监督严密、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

简单来说,应该做到“三公”,即“机会公平、程序公正,过程公开”。

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的探讨与完善

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的探讨与完善

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的探讨与完善【摘要】现代社会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公民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以后对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不断提高,而选举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一个基本途径。

因此,本文就我国的人大选举申请制度与提名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探讨与建议,另外,就我国人大选举制度缺乏竞争性,可以借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相关模式,使我国的选举制度得以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人大选举;竞争机制一、个人申请制度的分析与建议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可由提名制扩大到提名与个人申请并存的制度,个人申请制度符合现代民主宪政国家人民参政议政的进步心态,是我国广大人民政治觉悟提高的表现。

因此,建立我国人大代表的申请制度是众望所归,也积极的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与意识。

就像2003年深圳区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了人大代表竞选的群体效应。

个人申请制度要实行也必须要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因为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体的民主。

对选举而言,个人申请参选的程序是否规范科学以及公正合理,会对选举活动及其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关于个人申请程序的规定值得我们充分的研究与探讨。

首先,个人申请的实质在于个人不受单位或组织的影响,完全凭借的是自由自愿原则。

不必因为组织的压力而勉强参与竞选,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人自由与民主思想。

其次,个人申请制度虽然反映了公民个人参政议政的民主思想与愿望,但并非每个有此意愿的公民都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对参选的个人进行有效的评估与全面考查成为确立参选资格的必备环节。

最后,个人申请制度在程序上也应有民主体制的保障。

评估人必须是专业的、无偏见的,也可以选取申请人单位的同事或其生活的社区或居委会人员作为其中以部分评估成员。

因为这些参与对候选人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

当然还应当聘用专业的评估人员来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估,并且也应适用回避制度,即与申请人参与选举有厉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评估人。

二、我国候选人介绍制度与选举人与选民交流制度的分析与建议在实践中,我国的选举组织着基本不愿详细地开展候选人宣传介绍工作。

中国当前人民代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当前人民代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当前人民代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选举制度的具体规定和程序不够科学,不够完善。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间接选举使得代表代表民意的可能性下降,尤其是县级人大选出地市级人大代表,地市级人大代表选出省级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选出全国人大代表,越往上,多层次。

2、人大制度在发扬民主方面还有待加强。

人大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主要渠道,人大发扬民主越广,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度越高。

人大代表就是联系人大与人民的重要枢纽,现阶段代表还缺少切实深入地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有效渠道,代表与选民和选举单位的联系还缺少制度保证和内在动力,代表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督促政府解决群众困难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

代表的作用不能真正发挥出来,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方面的工作就无法推进。

3、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利的法律效力难以确定。

例如在常委会不生产书面的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委员发表意见其法律效力如何。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结论是否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是否必须作为司法判决或者行政决定的依据,是否存在着取代行政决定和司法判决的可能。

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通过"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其生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这些问题在现行法律中都无法找到答案。

随着人大工作领域的逐步拓展,人大工作实践的日益丰富,缺乏行使权利的具体的法律规范给人大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首先,宪法赋予人大的许多权力因为没有法律具体规定而无法操作,并且人大行使的权力涉及太多的非法律因素,因此造成现在人大"作为不多"或者"作为有限"的局面。

其次,就行使同一项权力,各地人大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采取不同的做法,因此行使权力的过程不统一,最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可能也会不一样,影响了人大行使权力的严肃性。

4、人大代表构成不合理,人大代表作用发挥较差。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等,但人大代表本身有相当一部分,却是来自于行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的官员。

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再通 过 人 民代 表 大会 逐级 间接 选 能 力低 的问题 ,大家 能达 成 比较一 致 举 ,监 督机 制颇 为 乏 。
臀产 生市 级 、省级和 全 国 人大代 表 是 缺少 儿体 的 、操作 性 强 的监
民通过 民主选 举 产生 人大 代丧 ,组 成 之 中 ,准能 脱颖而 出 .选 民更 倾 向于 督 制度 :没有 形 成一部 专 门针对选 举
竞 选 是指 在 选举 中 ,候选 人通 过 除了人 大常委 会 外 ,还 包括行政 机 关 、
人:选 选 }H了代表 ,而 代丧 能 不能 负 展 开合 法竞 争活动 向选 民表 达 参政 意 党委 部 门 ,如 此 多 监 督 的情况 ,直接
责仟 地履 行 门己的职责 ,F ̄-X-rJE-' ̄ ̄表 向愿望 、展 现综 合素 质 ,希望 选 民在 充 导致 了 督主 体 『 n勺杖 责不 清 、推 陵
人民群 众把属 于 自己的 国家权 力 委托 举 ,就是 因为 村里 的书 记 、村主 任他 们 选举制度初衷,选举权也无法得到保
给 自 信 任 的人 的过程 ,是人 民行 使 掌 握着 与村 民的牛 产 、生活 利益 ,选 举 障和 实现 。所 以既 ,竞争 是选 举 的本 质
家仪 力 ,当家做 主 的重要 标志 和 具 结 果直 接关 系到群 众 的 切身利 益 。然 特征 。目前 ,我 层人 大代 表 『『勺选 举
身利 益关 联 度小 高 。选 民参选 积极 性 要 。长 此 以往 ,选 民很 难选 出他们满 意
二 是选 举 慨忤牛 体 不 清 、责 权 不
4<r%f19原因是多 方而 的 ,除部分选 的 的人大代表 ,去表达他们l,f勺生产牛活 明。监 督主 体与 选 举十体 不分 ,没有 明

简析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缺陷以及改革

简析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缺陷以及改革

简析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缺陷以及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的民主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自1954年第一届人大到今日第十一届人大,虽然历经曲折,但毫无疑问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现今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环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承担的任务比以往的任何一个时期都要重。

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其缺陷。

接下来,将简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缺陷。

第一,公民选举权并没有得到完全的发挥,选举程序中对被选举人了解不足。

尽管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享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从目前来看,有部分可以行使选举权的公民对人大代表选举表示仅是一个程序上的形式上的选举,甚至有部分选民对选举人大代表这一政治参与表示冷漠。

同时在选举过程中,虽有规定被选举人应当使选民了解,但显然,有较多数的选民并不了解候选人情况,包括才能和品德。

由此选举出的人大代表素质可想而知。

第二,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尚缺少科学标准、规范的方法和固定的程序,分配代表名额的随意性大,选举时间也不固定。

我国人口众多,自然需要选出更多的人民代表,但是接近3000名的人大代表创世界之最。

同时又由于我国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主要是由人大常委会提出,缺少科学标准、规范的方法等,因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名额分配与现实需要的误差问题。

第三,代表素质参差不齐,盲目强调城乡人大代表按比例选举导致代表素质低下。

通过观察人大代表的原职业,可以看出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大代表人数较少,使得代表议事能力不足,人大商议国是的功能减弱。

而片面强调城乡人大代表按比例选举则过分突出人大代表的代表性,而忽视了代表的能力。

使得表面看来人大代表的来源扩大,但实际上却导致了本应强调的议事和监督能力削弱。

第四,代表人数过大。

众所周知,我国人大代表人数是世界之最,如此之多的代表在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国家和地方重大事宜时,不便于组织开会以及辩论。

关于对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几点思

关于对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几点思

关于对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几点思考近年来,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的选举制度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将就人大选举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对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建议。

人大选举制度的现状中国的人大选举制度是一种间接选举制度,人大代表的产生是由各级人大代表间接选举产生的,也就是说,人大代表的选举具有层级性和代表性。

人大代表的产生需要遵循的程序是:各级人大代表由下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各地方和各族代表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由全国人大选出。

人大代表的产生,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候选人推荐、初选、公示、提名、选举等程序,由此可以看出,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十分复杂,且存在一定的间接性和复杂性。

人大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人大代表选举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重要的历史性、现实性和战略性意义。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人大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1.选举程序复杂:人大代表选举的程序复杂,包括候选人推荐、初选、公示、提名、选举等多个环节,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资源。

2.选举方式单一:目前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主要有两种:由地方代表大会选举和由群众直接选举,但最终的产生结果仍然是间接选举。

这使得选举方式单一,难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选举需求。

3.候选人数量不足:人大代表的选举需要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但现状下候选人数量不足,导致选举结果与人民群众意愿的差距较大。

4.年龄结构不合理:人大代表的年龄结构不合理,从而导致代表中青年和女性代表比例偏低,难以充分反映我国社会的多元性。

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建议为了解决人大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和优化:1.简化选举程序:可以通过减少环节、优化流程等手段,简化繁琐的选举程序,提高选举效率和产生结果的合理性。

2.创新选举方式:创新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如增加选择直接选举的机制,使代表的来源更有保障、更能反映群众的意愿。

中国选举制度的利弊

中国选举制度的利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选举制度的利弊篇一:选举制度的弊端和改善第一,选举的平等性没有完全实现。

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虽然规定了一人一票制,每一票有相同的权利,但在不同的群体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数量不同。

第二,直接选举的范围过窄。

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设想,我们社会主义的选举应当实行直接选举。

但从建国后,直到20xx年选举法的修改,也只有在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实行了直接选举。

目前,我国选民与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关系不够密切,不能不说与我国的直接选举范围过窄有着密切关系。

直接选举范围的过窄,已显然成为我国选举制度的一大缺陷。

第三,人大代表的选举存在非法操作、行政干预等违法、违规现象在我国,候选人目前主要由党组织和上级机关提名,代表名额有计划地分配,直接由谁当代表,谁不当代表都是事先计划好的。

第四,选举缺乏合理的竞争机制选举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在竞选候选人中究竟是否存在积极的竞争。

民主的国家可能有这样的为公职而进行的竞争,但在不民主的政权下就不可能有这样的竞争。

第五,有关选举诉讼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现行《选举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关于选举诉讼问题的法律法规不够全面,。

二、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的方向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我们国家在有关选举的普遍性和秘密性方面做得比较彻底和到位,但在平等选举和直接选举方面做得不是很好。

实现选举的平等性和直接选举,也正是我国选举制度改革所要坚持的方向。

第一、关于实现选举权的平等性建国初期,鉴于我国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数量上的巨大悬殊性,国家做出了对城市人口在选举权上进行照顾的制度安排。

这在当时,处于巩固新生政权和统一战线的需要,也许是必要的,但我们不能理直气壮的认为我们的做法是符合法治精神和民主原则的。

我们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是新生政权的缔造者,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理所当然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民主权利,特别是作为民主权利之基础的选举权利。

探析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问题及完善

探析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问题及完善

探析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问题及完善LT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除此以外,公民不因诸如民族、种族、性别、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等任何外在因素的差别,而使享有选举权的资格受到限制或剥夺。

而且,根据198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

这样,在我国年满18周岁的人员中,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将会更加减少,从而充分表明普遍选举权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真正得到了实现。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从理想的角度来说,选举权的平等性不仅应该包括上述所谓选民的机会平等,而且应该包括选民投票的结果平等。

然而,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则着重于实质上的平等,而不单纯是形式上的规定。

因此,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应绝对化。

比如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都以一定的人口数为基础,但城乡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却不相同,即每一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在农村,因而在工人数量远远小于农民数量的情况下,如果只注重形式上的平等,就会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民代表的比例过大,而使工人和其他阶层、职业没有足够的代表。

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便不能得到应有的体现。

因此,这种差别和事实上的不平等真实地反映了我国的现实,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因而是必要的、合理的。

委员选举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委员选举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委员选举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选举和换届工作。

人大的委员选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但随着社会变革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人大委员选举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高涨。

本文将从人大委员选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两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一、人大委员选举存在的问题1.选举过程不透明人大委员选举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其透明度应该提高,但实际上目前在很多地方选举过程并不透明。

这种不透明的选举会导致选举结果不公正,让人失去信任。

2.选举程序不规范在有些地方,人大委员选举的流程、规定和操作都缺乏一个完整的制度。

选举制度混乱,选举管理不规范就容易造成选举过程的混乱和失范,导致委员选举的结果不正确。

3.委员代表素质不高委员代表应该是最能代表人民利益发声的人,民生诉求应该通过他们进入政府,但现实中,有些委员代表素质不高,不能代表民意,更不能为民谋利。

4.委员代表动员不足有些地方委员代表的人数和代表来源不足以覆盖整个社会的利益,而且人们对委员代表了解的程度也不够,更多的是名存实亡。

二、人大委员选举问题解决方案1.完善选举程序,优化选举结果完善选举规则与程序不仅可以让选举更加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推荐和选举法》等相关法律,加强监督机制,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管,为人大委员选举的顺序和结果做出保障。

2.加强委员素质提升人大委员应该从业务、素质和社交能力上都是优秀的,他们的言行举止应该代表着政府及其机构,为民尽责,做到为民办事,忠诚履行职责。

3.适度扩大选民范围,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除了通过合法途径发起候选人名单,还可以通过引入开放性的推荐机制,降低推荐费用等方式扩大顾问范围,发挥社会力量在人大委员群体中的作用,增加委员的代表性和代表性。

4.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以人民为中心,是全国两会的目标和职责。

在委员代表与人民这对“世纪对”之间建立联系和沟通,建立更多的公众意见调查渠道,提高委员代表的发声能力和推广方法。

选举制度的现状、问题、对策

选举制度的现状、问题、对策

选举制度的现状、问题、对策(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选举制度改革刍议作者:刘霞来源:理论法学本站发布时间:2003-3-21阅读量:309次【内容摘要】针对我国选举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本文从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健全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提高代表素质,改进代表候选人介绍办法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建议。

【关键词】选举制度代表候选人差额选举近代意义的选举所要达到的是民主政治统治的目的,这就需要有一些制度、原则来规范选举的过程。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主流的方法几乎完全根据选举来界定民主。

民主被看成是构造权威并使其负责的一种手段。

……选举是民主的本质。

”①选举制度就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等等。

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一般都用选举法将选举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具体化和条文化,以达到民主选举的目的,并保证公民实现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

我国自1953年颁布第一部社会主义选举法起,先后四次修改了选举法,这使得我国的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

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我国政治生活的实际中,选举制度还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的选举制度的某些环节还不够健全;二是已经确立的选举制度,在实际执行中没有得到普遍而严格的遵守。

因而,我们当前面临的任务,一方面是要改革、完善现行的选举制度,使之能够适应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要将选举法已确认的应有的选举制度转化为现实性的实际存在。

综合这两方面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1979年选举法将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县一级,这在当时对于完善选举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但是,时至今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方面为公民在更大范围内直接参政、议政提供了物质技术手段;另一方面,公民文化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愿望日趋强烈,因此,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以满足公民参政、议政的愿望,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层次已势在必行。

试论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试论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试论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作者:张林敏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18期摘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选举制度逐步完善,对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巨大作用。

但本文认为目前选举制度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选举未真正体现平等、直接选举范围有限、没有真正实行差额选举、缺乏竞争机制,不能激发选民的选举积极性。

为此,进一步探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使选举制度更加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选举制度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195-01选举制度是指选民按照选举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选举人大代表的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的政治制度,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

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制度的选举制度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經形成一套民主科学的制度,从选举方式和程序上完善了选举制度,调动人民参选积极性,增强了他们当家作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扩大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的发展,民主的进步,特别是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选举制度在具体实际工作中的某些具体做法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城乡代表的比例差额不利于体现选举的平等性我国选举法从原则上公开昭示:我国奉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即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并只能享有一个投票权。

选民和代表(间接选举时)在选举权上的地位完全平等。

但在实际的选举实践中却存在许多不平等现象。

如现行《选举法》第12条规定:在县级人大选举中,代表名额按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为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来分配。

第13条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其比例未作规定。

第14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为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而修改前是8倍。

从选举法关于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为四比一的规定:由此看出,每一票的价值是不相等的与选举的平等性原则的要求仍然有相当的差距,这使得选举处于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

论述我国人大制度的不足与改革

论述我国人大制度的不足与改革

论述我国人大制度的不足与改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建设我国权力机关的第一个关键环节,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占有突出地位。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民主政权能否巩固,关系到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

搞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

一、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我国的选举制度是从195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通过为标志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的。

“文化大革命”之后,又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随后,分别于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与《选举法》相伴随,国家也相应制定了各种组织法,使得我国的选举制度逐步趋于健全。

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产生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虽几经修改,仍体现着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相对应的浓厚色彩,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迅速发展的现实情况,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1、选举实践与选举理论不完全适应。

我国选举理论总的来说是相当完善、相当先进的。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人们在选举活动中却感到民主气氛远远不足,上级意志、形式主义等现象十分突出。

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上面定名单,下面划圈圈。

”“选举是借我们的口,用我们的手,我们的意志哪里有?”,“选前不知面,选后不认识”,似乎选民的职责就是单纯的画圈打叉。

又如,差额选举在一些地方经“技术性处理”后成为“陪选”;选民联合提名代表候选人遭不公正待遇;上面“戴帽”下达代表名额,变相搞等额选举,造成事实上选举权效力不平等,选民无法真正地对代表行使监督权和罢免权。

2、选民素质、候选人素质不高。

选举各级人大代表是一种为各级人大机构选择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能够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来行使决定权的群体成员的严肃政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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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代表选举理论与本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创造出来的新型民主政治制度,对于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并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意义极为重大。

但它现有的基本框架在某些方面仍然体现着同过去高度集权的传统政治体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用的浓厚色彩,与目前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出现的巨大进步不相适应,逐渐显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充分注意。

比如,民主和平等的选举原则有待于深入贯彻;选民对代表不便进行有效监督;选民素质与民主选举要求有一定距离;选举制度的某些规定不科学、不完善;各级人大代表数量过多,影响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目前,加快中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条件正在逐渐具备,时机日趋成熟。

这表现在: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落后面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从财力和物力上能够充分满足选举改革的需要;目前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了国有经济、乡镇经济、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三资经济、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竞争的新格局,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个稳定、民主、开放、宽松的政治环境;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形成了许多的新社会利益群体,积极要求参与政治事务;文化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的文化素质;现阶段腐败现象的蔓延使得对权力的制约要求尤为迫切;长期的选举实践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丰富选举经验的人才;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明显增强。

各地交通条件极大改善,通讯技术发达,新闻媒体影响面广,电脑信息处理手段越来越先进,为选举改革提供了可靠的物质技术保障条件。

因此,现在已到了进一步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时候了。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理论成熟、程序完备、操作规范、监督严密、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

简单来说,应该做到“三公”,即“机会公平、程序公正,过程公开”。

要以是否促进了经济发展、是否增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否调动了选民和代表的积极性,作为评判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效果好坏的重要标准。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现阶段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1)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提高直接民主程度。

建议省以下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尽快实行直接选举,至少应在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进行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

(2)将竞争机制引入人大代表选举过程,实行竞选。

建议改革现有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实行初步代表候选人自愿申报登记制;通过选民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均有权根据法律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各种形式的合法竞选活动。

这就是变“要我当代表”为“我要当代表”。

投票完毕采取公开计票,允许选民监督,增加透明度,保证计票公正,计票完毕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和代表候选人各自得票多少,以杜绝可能的作弊行为。

应取消水分很大的委托投票,外地选民可邮寄缺席选票,规定日期内投寄有效。

实质上,竞选只是一种选举手段,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阶级性。

社会主义国家照样可用它来发扬和扩大民主。

(3)实行地区选举和界别选举混合制。

作为过渡办法,建议在保持现有地区选举方式的同时,扩大界别选举的范围。

这样既可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又能够保障和促进选举过程的民主化,避免过去那种为片面追求代表结构比例而采取硬性指选、派选的不民主做法. (4)合理减少代表数量,增加代表资格规定,提高人大代表素质。

中国目前各级人大代表太多,造成一系列问题,客观上影响人大正常发挥职能作用。

建议根据国情,参照国际惯例,大大压缩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并规定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兼任人大代表。

为保证人大代表具备必要的任职素质,还应规定当选人大代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政治素质、能力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四方面。

(5)改革选举委员会组成方式。

设立选举专门法院,规范选举的组织,监督和诉讼纠纷的处理。

(6)完善代表监督与罢免办法,增强可操作性。

建议规定人大代表必须定期走访选民,经常召集选民座谈会,随时倾听和如实反映选民的愿望、意见、要求。

代表需向选民定期通报情况、报告工作,接受选民投诉,真正充当选民利益的代言人。

允许一定数量的选民提议,经全体选民的简单多数通过,即罢免不称职的代表职务
资格,另行补选新的选区人大代表。

(7)制定新闻法,发挥新闻媒体的独特监督作用。

建议尽快制定新闻法,确立“记者对事实负责,媒体对法律负责”的原则,把事前预防机制变为事后追惩机制,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并充分保障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新闻媒体可以对选举过程中的重大事件进行报道和评论,从而增强选举的透明度。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

必须在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一切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讲求实效,既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止步不前。

只要我们勇于探索,大胆实际,就能调动广大选民的积极性,逐步实现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预期目标,稳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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