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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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0.15•【文号】工商消字[2001]第301号•【施行日期】2001.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5月26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26日)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工商消字〔2001〕第3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00一年十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不法的重要职责,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不行为的力度,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一、突出重点,适时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1、各地应根据市场秩序的状况,针对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重要商品,制定整治方案,集中力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

当前,要以国务院所确定的食品、药品、农资、棉花和拼装汽车为重点,继续抓好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2、为加强对区域性制假产地、城乡批发市场、商标和包装印制行业以及货物托运业的重点整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查处、教育、规范、扶持相结合,堵住制假售假的源头。

3、发挥生产企业掌握案件线索和识假辨假的优势,继续开展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行动。

进步健全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网络”,健全案件处理结果反馈制度,依法支持企业追偿索赔;落实定期联系和走访制度,加强与网络成员企业的情况交流。

“五加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加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五加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1年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推进科学统计,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中心,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目标,着力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采取“五加强”为促进工商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保障,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增强绿化系统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形成廉洁行政、恪尽职守工作作风的有效举措。

分局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从政行为,落实责任制,以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全面促进开发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干部各负其责的原则。

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黄春明为组长,副局长李军强、张桦为为副组长,各所、队、办、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工商工作重点,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发展。

(二)落实责任分工。

按照“一岗双责”即“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今年年初党总支书记与各所、队、室、办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坚持在一年内与各负责人谈话谈心至少一次。

同时要求班子成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加的党风建设工作格局,使责任制运行环环紧密相扣,确保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2篇

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2篇

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3)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3)精选2篇(一)总结:基层工商所的市场监管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任务。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们积极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我们加强了市场监管力度。

通过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市场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行为。

同时,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提升了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其次,我们加强了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市场经营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同时,加强了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市场监管工作。

再次,我们加大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

针对一些风险较大的行业和领域,我们加强了检查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最后,我们加强了案件的查处和处理工作。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及时依法予以查处,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对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总的来说,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在保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推进市场监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3)精选2篇(二)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部分,基层工商所作为市场监管的前沿力量,承担着监督管理企业和市场秩序的重要责任。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基层工商所在市场监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和成效:1. 加强企业登记管理。

工商所积极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简化企业注册流程,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

同时,加强对注册企业的监管,及时核查企业经营情况,防止虚假注册和违法经营行为。

2.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工商所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大力加强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 ——在全国工商系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语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大力加强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 ——在全国工商系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语

持 把 基 层 和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作 为 事 关 综 合监管职 能得 以发挥 , 为探 索和创 管 理 成 效 日益 显 现 。 各 地 注 重 以 制
4 2 0 .0 中国 工商 管理 研 究 0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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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刊 特 稿
新水平 。
的 基 础 上 , 整 和 规 范 了 工 商 所 的设 通 过 重 点 资 金 扶 持 、 盘 活 存 量 资 产 、 调 想 置 。对 市 场 主 体 少 、 责 单 一 、 能 争 取 各 方 面 支 持 , 方 设 法 加 强 基 层 职 功


改 改 基层 建 设和 人 才 工作 取 得 不 全 的 工 商 所 进 行 了 撤 并 整 合 。 设 施 建 设 , 善 执 法 装 备 , 善 基 层
基 层 执 法 保 障 水 平 逐 渐 适 应 监
的 总体 要 求 和 主 要 目标 任 务 , 究 下 研

( ) 一 市场 监 管基 础 明显 增 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阶 段 工 作 ,统 一 思 想 ,提 高 认 识 ,
各 地 按 照 总 局 部 署 , 持 按 经 济 坚
推 动 基 层 建 设 和 人 才 工 作 再 上 一 个 区 域 设 立 工 商 所 的 原 则 , 科 学 论 证 管 服 务 需 要 。全 系 统 上 下 同 心 协 力 , 在
层 建 设 和 队 伍 建 设 的 成 功 做 法 和 经 干 部 队 伍 建设 取 得 了 明 显 成 效 , 出 成 为工 商行 政 管 理机 关 加 强市 场 监 突 验, 进一 步明确基层 建设和 人才工作 体 现 在 三 个 方 面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5.26•【文号】工商办字[2009]103号•【施行日期】2009.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09]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认真开展法律法规清理工作”的要求,总局对历年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义制定下发的决定、办法、意见、通告、通知、通报、答复等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经2009年5月21日总局局务会议审议,现决定废止101件规范性文件。

附:废止的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废止的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一、企业登记管理部分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使用新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企字〔1987〕第257号1987.09.16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发《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的通知工商企字〔1988〕第286号1988.12.06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非法经济组织的通知工商企字〔1988〕第284号1988.12.03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89〕第142号 1989.07.14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新增加的(第二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汽车经营单位的通知工商〔1990〕第15号 1990.1.31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营业执照印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1991〕第71号 1991.3.19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进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企字〔1992〕第306号 1992.9.11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一九九一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1992〕第43号 1992.3.18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一九九二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1993〕第35号 1993.02.02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投资中介服务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5〕第265号1995.10.16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封皮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323号1996.10.8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对外投资比例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8〕第175号 1998.8.13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如何认定“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9〕第65号1999.2.23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验资报告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222号2001.8.16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关于规范寄递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2〕1号)的通知工商明电〔2002〕第23号2002.8.211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取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公章的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3〕第14号 2003.2.11二、外资登记管理部分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有行政处罚权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9〕第47号1999.3.1.1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42号1999.5.201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期限到期后不办理延期手续而开展经营能否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10号 2002.1.18三、市场规范管理部分2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商品交易市场是否是进场经营单位主管部门的请示》的答复工商市字〔1991〕第75号1991.03.132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买卖活动管理的通知工商市字〔1991〕第138号1991.05.072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通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是快大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业务主管部门及应否负经济连带责任的请示》的答复工商市字〔1991〕第186号 1991.06.102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部分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工商市字〔1993〕第328号1993.10.292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的通知工商市字〔1994〕第198号1994.07.222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等业务是否作为经纪人管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7〕第88号 1997.03.26 2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金银饰品经销企业补办进货手续是否有效的答复工商市字〔1997〕第163号1997.06.242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宝鸡华隆信息咨询服务公司超范围从事境外期货代理案适用有关文件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7〕第185号1997.07.142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法经营期货行为处罚依据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7〕第195号1997.07.262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商品展销会举办单位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8〕第287号1998.12.093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抵押物权属认可书”可否推行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8〕第292号1998.12.173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工商市字〔1999〕第5号1999.01.113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搞好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工商明电〔2000〕24号2000.09.063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化肥是否属于“专营物资”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2000〕第304号2000.12.243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续期登记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2001〕第113号2001.04.283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动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答复工商市字〔2001〕第137号2001.05.283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精神切实做好棉花市场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2001〕第235号2001.08.233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未经检疫肉食品的法律依据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2001〕第288号2001.10.153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棉花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2002〕第75号2002.04.033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整顿棉花流通秩序加强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4〕第160号2004.09.294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以委托担保合同为主合同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答复工商市字〔2004〕第220号2004.12.314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对海水产品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5〕12号2005.06.024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答复工商市字〔2006〕166号2006.09.04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部分4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无线电传呼市场是否具有监督管理权限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第113号2000.6.24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空调器以内外机分别报关进口以整机销售的行为是否构成投机倒把行为的答复工商公字〔2004〕156号 2004.9.234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代理机构在代理企业登记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违法行为定性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5〕61号2005.4.30五、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分4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工商行政管理“12315”信息化工程建设的通知工商消字〔2001〕第198号2001.7.254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工商消字〔2001〕301号2001.10.154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维权反欺诈”活动做好服务消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工商消字〔2003〕2号 2003.2.114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能否直接抽查“免检产品”问题的答复工商消字〔2003〕89号2003.7.95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消字〔2006〕第5号2006.1.95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商消字〔2006〕第80号 2006.4.255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为基层工商所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消字〔2007〕254号2007.11.19六、广告监督管理部分5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有关条款如何理解的答复工商广字〔1991〕第33号1991.2.115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的法律责任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广字〔1991〕第383号1991.11.165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处理虚假广告问题的批复工商广字〔1993〕第185号1993.6.215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如何认定自称未收费的“广告”的请示》的答复工商广字〔1994〕第134号1994.5.265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卷烟广告宣传保健作用管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4〕第356号1994.12.205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免费做广告活动如何处理的请示》的批复工商广字〔1995〕第39号1995.3.65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1996〕第117号 1996.5.26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工商广字〔1996〕第267号1996.7.116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户外广告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7〕第83号1997.3.216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消未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7〕第200号 1997.8.46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综合性广告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和《广告制作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工商广字〔1997〕第323号1997.12.306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答复工商广字〔1998〕第47号1998.3.106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办广告审查机构的通知工商广字〔1998〕第204号1998.9.206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如何理解“核销”一词含义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8〕第205号1998.9.206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利用交通工具等运动物体跨省发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8〕第255号 1998.11.46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利用音像制品发布烟草广告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8〕第261号1998.11.196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在广告中宣传药品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9〕第180号1999.6.307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新闻单位设立广告公司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9〕第203号1999.8.107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户外广告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2000〕第211号2000.9.207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01〕第16号2001.1.127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集中检查核酸类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1〕第95号 2001.4.127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违规发布处方药广告行为的通知工商明电〔2001〕第11号 2001.4.177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广告经营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2001〕第343号2001.11.17七、商标注册管理部分7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第一届世界女子足球锦标赛名称、会徽、吉祥物标志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318号1991.9.187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批准在陕西省、吉林省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76号1991.3.147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上海市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151号1991.5.227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成都市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152号1991.5.228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湖北省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153号1991.5.228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南京市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154号1991.5.228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常州市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155号1991.5.228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沈阳市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156号1991.5.228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吉林省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242号1991.7.1685.关于指定徐州市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工商标字〔1991〕243号1991.7.168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商标事务所开展国内商标代理业务的批复工商标字〔1996〕112号1996.4.248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违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而驳回申请的商标在复审期间能否查处问题的答复工商标字〔1997〕45号1997.2.178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批复江苏省商标事务所等十家商标代理组织开展涉外商标业务的通知工商标字〔1997〕279号1997.11.198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批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等七家商标代理组织开展国内商标代理业务的通知工商标字〔1999〕32号1999.2.109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批准北京三友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二十家单位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通知工商标字〔1999〕337号1999.12.309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标字〔2000〕55号2000.3.179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侵权问题的复函工商标函〔2000〕122号2000.10.239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若干意见工商标字〔2002〕62号2002.3.209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第八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通知工商标字〔2002〕233号2002.9.19八、综合部分9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稳定工商所管理体制的意见工商人字〔1992〕第138号1992.5.309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初级规范(试行)》的通知工商人字〔1992〕第249号 1992.7.279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工商办字〔1997〕第15号 1997.1.159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的通知工商法字〔1998〕第144号1998.7.159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统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工商法字〔1999〕第305号1999.11.2410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法字〔1999〕第328号1999.12.2110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全国基层工商所进一步扩大岗位资格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工商人字〔2003〕第29号2003.3.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6.21•【文号】•【施行日期】2010.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直属单位:今年5月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新疆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做好支持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充分认识支持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新疆发展和稳定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新疆工作,明确提出了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于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全力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支持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把支持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增强支持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快建设繁荣富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

积极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是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的基本要求。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4.03•【字号】闽工商市[2014]161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工商市〔2014〕161号)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3〕210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商品交易市场连接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是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发挥工商部门传统监管优势,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在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全省各级工商局要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工商总局《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商品交易市场的概念、内涵和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法治监管、系统监管、科学监管、综合监管理念,充分运用工商行政管理整体职能,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着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和谐温馨的消费环境,推动全省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二、进一步推动商品交易市场业主和经营者责任落实到位要以市场业主和场内经营者为主体,以落实各方责任为关键,把监管执法和行政指导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市场业主和经营者责任全面落实到位,牢固构筑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第一道防线,推动市场监管到位。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8.11•【字号】陕工商函字[2008]215号•【施行日期】2008.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工商函字〔2008〕215号)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08〕156号)和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奥运会期间稳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清理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现就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关系到青少年一代的成长,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责任十分重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当前正值暑期,举世瞩目的奥运会正在举行,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从即日起到九月中旬,认真排查学校及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巡查和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网吧及娱乐场所管理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把学校及周边网吧及娱乐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对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申请设立网吧及在学校周边申请开办的可能影响学校秩序的娱乐场所,一律不批。

要在总结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持打击黑网吧的高压态势。

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电子游戏经营市场健康有序。

同时,要配合公安、文化等部门,集中开展排查和巡查活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和网吧。

在工商所派驻纪检监察员 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在工商所派驻纪检监察员 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察 员 吴 国 平 撰 支 畅 谈 自 己的 工 作 体 会 。
在工商所派驻纪检监察员 强化基层纪检 监察组织建设
浙 江 省 工 商 局


在 基 层 工 商 所 派 驻 纪 检 监 察 员 。 加 强 是
出于现 实的要求 , 立一支 “ 建 根在基层 , 线在
上 层 , 得 上 、 得动 、 得 响” 连 拉 打 的基 层 纪 检 监 察 员 队 伍 变 得 十分 迫 切 。我 局 在 充 分 调 研 的 基 础 上 , 出 了 建 立 向基 层 所 ( ) 驻 纪 检 监 察 员 的 提 队 派
局 构 筑 三 个体 系, 促进 纪检 监 察 员 队伍 的 经 验 ; 岛 市局 实行 工 商 所 专 青
职 纪检 监 察 员的 举措 ; 及福 建 漳浦 县 工 商 局 以“ 个融 入 ” 切 入 点 , 以 三 为
推 行 工 商所 兼职 纪检监 察 员的制 度 , 还请 漳 浦县 绥 安 工 商所 兼职 纪检 监
严 密 的组 织 程 序 , 由人 事 部 门严 格 审查 后 报 分 局 党 委 同 意 由分 局 纪 委 任 命 ,并 报 市局 纪 委 备 案 。
二 是 工 作 权 威 性 。 驻 纪 检 监 察 员 按 组 织 程 序 民 派
主产生 , 由上 级 纪 委 任 免 和 委 派 , 配 置 相 应 的 并
组 织 体 系上 的模 糊 性 。大 部 分 人 只 知 道 行政 关 系
工 作构想 , 进一步加强基层工商所 的纪 检监察组 织建设 。 一体 制与以前兼职监察员相 比有 以下 这
几 方 面 特 点 : 是 组 织 规 范 性 。 派驻 纪 检 监 察 员 一
是 依 据 《 国共 产 党 章 程 》 《 政 监 察 法 》 中纪 中 、行 和

基层工商所工作总结集锦

基层工商所工作总结集锦

基层工商所工作总结集锦基层工商所工作总结篇120xx年上半年,在市工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贾岭工商所紧紧围绕工商服务年重点工作要求,以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全所干部团结一心,克服整治任务重、工作时间紧,辖区矛盾多等诸多困难,全面履行基层工商所的各项职能,队伍建设、内务管理、业务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

上半年工作回顾1、加强内务制度管理,促进干部个人养成。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和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业务工作制度。

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把全所各项工作和干部行为都纳入规范,要求全所每位干部在内务管理、值班制度、接待受理制度、劳动纪律、着装要求、请假制度、卫生习惯的养成等细节方面,思想上、行动上都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形成了所内干部用制度自律的习惯。

二是强化责任制建设,细化内务管理分工,办公室物品摆放要求统一整齐,把培养干部责任意识和工作结合起来,达到了落实责任制度与各项工作进步的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加强干部学习教育,通过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组织干部对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再学习再讨论,以及强化所有干部的纪律和组织观念,培养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优化专业技能素质。

做到精通自身所从事的分管工作的专业知识,努力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2、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展现工商良好形象。

根据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我所全体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要求内化到每个干部的思想中,传递到每个干部的具体行动上。

今年以来加大了对干部的廉政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逢会必讲,从小事抓起,细节抓起,同时,通过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视片、参观反腐倡廉展览、读书思廉等一系列活动,并要求每人每季上报一篇学习体会,进一步培养干部的廉政信念和廉洁信仰,提高全所干部的廉政认知水平,增强工商廉政文化的`感召力。

浅析当前基层工商联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3篇

浅析当前基层工商联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3篇

浅析当前基层工商联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3篇浅析当前基层工商联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篇当前,非公经济可以说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机遇期,政府重视、环境宽松、地位提高,贡献和作用日益增强,非公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都要求我们工作中,不断提高工商联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发挥工商联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基层工商联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1、一些民营企业家对商会的认识不足。

在非公有制经济阶层发展的过程中,从处于弱势状态,到现在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很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认为,工商联没有钱,也没有权,所以这个桥可以走,也可以不走。

通过他既得不到什么承诺,也不能解决什么问题,民营企业负责人还是热衷与党委政府一把手接触,容易找到答案,得到答复,于是直接走上层路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营企业对工商联组织的信任。

2、政府职能还未实现转变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商会的发展。

由于政府一些职能部门的职能尚未转变,致使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难以发挥。

工商联原有的许多职能难免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发生重叠和雷同,无形之间使工商联的工作空间受到了挤压,工商联在民营企业中的影响力也势必受到分散和削弱。

非公有制经济这块蛋糕虽然作大了,但工商联的发展空间并没有得到相就的发展,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形不成他们应有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有些行业协会充当着二政府的角色。

行业协会大多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组建起来的,工作人员也多来自主管部门。

这些协会名义上实行机构分离,实际却和政府机关内部的其他机构一样,借助于权力谋求垄断利益,在这种利益关系下,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些协会形不成严格有效的监督。

要解决行业协会充当二政府的问题,关键在于真正实现行业协会与政府完全脱钩。

彻底断掉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隶属关系和经济联系。

政府部门要从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入手,塑造服务型政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尽快转变观念和作风,革除各种有悖于经济发展的思想和行为,真正将属于民间组织能管得了、管得好的职能赋予工商联(商会)。

建设工作方案范文4篇

建设工作方案范文4篇

建设工作方案范文4篇建设工作方案范文4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工商所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四个转变”和“四高目标”的要求,立足当前工商所基础建设现状,遵循“总体规划、分步掖实施、明确责任、强化召措施”的工作思路,三非年内实现全市基层工商父所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脆。

二、规范化建设的工围作任务(一)整合执法烹资源,提升队伍素质誉_、规范内设机构。

敬基层工商所设置为“厅客、组、队”,即办事服袁务厅、市场巡查组、行蝗政执法队。

市局责任单坷位人教监察科_波、优化队伍结构。

城区谜工商所原则上配备不少重于__人,农村工商所瓮原则上配备不少于_人语。

市局责任单位人教束监察科_、提高人镇员素质。

到____年届,工商所__岁以下公并务员应全部取得大专以伯上学历,工作人员能够皱熟练掌握必备的专业知些识和现代信息化办公技舅能,具有独立履行岗位鸳职责的能力。

市局责任赢单位人教监察科、法振规科、办公室_、剧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吩政建设。

搞好支部建设葫,严格组织生活,坚持蒋“三会一课”制度,加鸣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只管理。

加强工商廉政文燥化建设,坚持开展基层驯工商所正副所长向监管柱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房,聘请行风监督员,自非觉接受群众监督。

市局监责任单位人教监察科饱(二)建立健全制度,静增强执法效能_、涉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萤全工商所各项规章制度洲,用制度管人、管事、特管权,加强制度执行情穴况的监管检查,确保制殃度的落实,用制度来引哭导基层工商所工作转型雇。

市局责任单位办公九室_、落实主要业玖务工作包保责任制。

制检订严谨的注册登记、日岗常巡查监管、案件查处太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棵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舍工作程序。

2024年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____年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的重要一年。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乱象也不断涌现。

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

基层工商所是市场监管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着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责任。

在____年,我们基层工商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深化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工作总结1. 健全组织体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市场监管队伍。

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今年,我们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提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通过加强沟通交流、远程培训等方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时,深化机构改革,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2.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我们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在使用现有的监管工具和手段的基础上,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实现精准打击和全面覆盖。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做到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3. 加强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在____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大通过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我们注重发挥示范效应,对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提高社会公众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厌恶程度,增强市场自律意识。

4. 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指导,促进其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对象。

今年,我们注重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全面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全面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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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层 工 商
围弛制 宣量力 行 全 面加绝 互高所规范 建设
■ 宁 夏 自治 区工商 局
2 0 年 以 来 ,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工 法 力 量 , 实 发 挥 基 层 工 商 所 的 职 能 所 , 04 宁 切 目前 全 区 工 商 所 干 部 人 数 已 由过 商 局 按 照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关 于 实 行 监 作 用 , 实现 “ 所联 动 、 局大所 ” 局 小 的 去 占 全 系 统 干 部 总 数 的 5 % 提 高 到 5 O 管 重 心 下 移 、 化 一 线 监 管 执 法 的 总 管 理 模 式 ,形 成 完 整 有 效 的 监 管 网 7 % 。 工 商 所 的 科 学 设 置 , 层 队伍 强 基 体 部 署 ,把 加 强 工 商 所 规 范 化 建 设 , 络 , 高 监 管 效 能 , 局 本 着 按 经 济 的 不 断壮 大 为 进 一 步 深 化 改 革 , 变 提 我 转

O 以 科学 整合 资 源为 目标 , 合 年 上 半 年 已 有 超 过 7 % 的 工 商 所 被 作着 力 点 , 规范 工 作程 序 , 我 局 首 是
理 设置工商 所
确 定 为副科 级 以上 工商所 , 其余 的将 先要 解 决 的 问题 。 为 此 , 局 进 行 了 我
全 国 工 商 系统 实行 省 以 下垂 直 管 在 今 年年 底 前全 部 升格 为 副科 级 工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借 鉴 兄 弟 省 市 工 商 局 不 理 以来 , 为适 应 新 形 势 、 体 制 下 市 商 所 。与 此 同时 , 断 加 强 基 层 执 法 的 经 验 , 立 了 “ 一 规 划 , 地 制 新 确 统 因 挑 场 监 管 工 作 需 要 , 强 工 商 所 行 政 执 力 量 , 选 机 关 业 务 骨 干 充 实 到 工 商 宜 , 步 实 施 , 力 而 行 ”的 工 作 原 加 分 量

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公布日期】2020.06.15•【文号】民发〔2020〕76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工商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工商联:为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商会积极作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政策,现就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乡镇、街道商会登记工作。

乡镇、街道商会申请成立登记应当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由县级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在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县级工商联在审查时应当征求商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商会登记按照条件成熟一个、登记一个的原则推进,不下硬指标,不搞一刀切。

乡镇、街道商会名称按照“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乡镇、街道名称+商会”的方式构成;县级行政区划为市辖区的,商会名称应当与所在地市的行政区划名称连用。

乡镇、街道商会住所设于所在乡镇、街道范围内。

二、推动乡镇、街道商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乡镇、街道商会成立时,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步建立党的组织。

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开展党的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乡镇、街道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可视情由乡镇、街道党员干部兼任。

商会章程应对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三、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县级工商联要对本地区的乡镇、街道商会进行全面摸底,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商会尽快完成登记。

要加强与商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沟通协调,争取其加大支持商会发展力度,为商会发展提供人员、资金、场地等方面帮助,促进商会在党的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中发挥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

今天小编就收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查阅!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

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条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六条工商所的职责包括:(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鄂发[2011]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9号)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结合湖北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应新形势,把工商联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充分认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已占据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但发展不够,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够,仍是我省最大的实际。

当前,湖北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结构呈现新变化,经济发展面临新挑战,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寄予新期待。

非公有制经济在消费、投资、出口中具有重要拉动作用,在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占领高端产业中具有生力军作用,在解决就业、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的必然选择。

(二)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湖北的需要,是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广泛凝聚多方力量、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需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工商企字〔2011〕 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各直属单位: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几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五个四”为核心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为指导,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监管体制机制,逐步深化联网应用,加大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力度,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信用环境。

为认真落实“五个更加”的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一步深化对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认识(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推进自身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更好地服务“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迫切需要;是加快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内联应用、外联应用,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制约机制的迫切需要;是努力做到“五个四”和认真落实“五个更加”,打造法治工商、服务工商、责任工商、信息工商,建立更加和谐监管执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整合监管资源、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机制的迫切需要;是加强自身建设、锻炼监管队伍、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本领的迫切需要。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把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作为贯彻落实“五个四”和“五个更加”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重点,统筹推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8.26•【文号】工商办字[2009]174号•【施行日期】2009.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工商办字[2009]174号2009年8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随着“金信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已须臾离不开信息化。

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工商业务的融合,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一体化步伐,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公共服务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前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而且是今后必须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现就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认识,明确目标(一)充分认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要求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优先位置,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

2003年总局提出“金信工程”建设任务以来,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得到快速发展。

实践证明,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在规范行政行为、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同时,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的市场经营主体身份信息和市场监管执法信息为基础,依托信息化建设的全国企业法人数据库是国家“经济户籍库”,是国家基础数据库的重要内容,其数据是实施政府信息共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信息资源。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重点推进的电子政务关键业务之一,不仅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而且作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组织实施。

基层工商所规章制度

基层工商所规章制度

基层工商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层工商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条例》和《基层工商所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基层工商所是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外服务的窗口,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经济管理工作。

所有基层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工商所形象。

第三条基层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应当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民生福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的市场监管政策。

第四条基层工商所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执法效能,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基层工商所在处理相关工作时,应当做到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和诚信的服务。

第六条基层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平公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第七条基层工商所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内部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基层工商所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正常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基层工商所设立领导机构和各职能部门,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工作组织架构。

第十条基层工商所的领导机构包括所长和副所长,具体负责所内的工作领导和业务协调。

第十一条基层工商所的各职能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经济监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法律事务部门等,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第十二条基层工商所设立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有效推进。

第十三条基层工商所建立员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委员会,倾听员工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基层工商所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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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商所
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深入推进“五增五创”工作主题,把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作为夯实执法基础、提高执法能力、展示工商形象的重大举措来抓,取得了历史性成果、突破性进展。

全省工商所由原来的960个压缩到584个;350个工商所升格为副科级;一次性配备执法车630辆;大力弘扬太行精神,以杨宽德同志榜样,新建247个所,改建337个所,投资9884万元,建筑总面积达到266830 m2,全部工商所实现了“六有”功能;为每个工商所都配备一套食品快速检测设备。

尤其是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中,不仅创造了丰厚的物质成果,而且形成了弥足珍贵的五种精神,即:迎难而上、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勇挑重担、尽职尽责的负责精神,求真务实、奋力拼搏的实干精神,协调各方、凝聚力量的团结精神,事业为重、筑基固本的奉献精神。

随着基层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完成,省局党组决定把工商所建设的重点放到规范化建设上来。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优化政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和国
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要求,深入推进“五增五创”工作主题,争做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的表率,全面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原则。

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要坚持“四个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素质建设与形象建设相结合,队伍建设与执法建设相结合,业务建设与廉政建设相结合。

三、基本目标。

经过努力,把工商所建成落实“五增五创”、展示工商形象的重要窗口,建成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的坚强阵地。

工商所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配套,使监管服务得到有力的物质支撑;监管方式改革创新要进一步推进,使监管服务效能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要进一步强化,使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基层人才队伍结构要进一步优化,使能力素质切实提高;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使先进的工商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工商形象全面提升。

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和软件开发运用任务明年底完成,队伍建设是长期任务,要一以贯之、常抓不懈。

四、主要任务。

1、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的基础建设。

在实现有执法车辆、办公场所、服务大厅、集体宿舍、食堂澡堂、文体活动室、快速检测设备、档案管理设备等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以信息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建设。

一要实现办公自动化。

配备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现代信息处理设备。

每个工商所至少要有一台传真机、两台打印机,计算机大所至少配备五台,中等所至少配备四台,小所至少配备三台。

有条件的要配备数码相机、摄像机等办案装备。

二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

到今年底实现省、市、县、所四级联网,加大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中的运用,实现办照、年检、申诉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化。

三要完善12315综合执法网络。

实现省、市、县、所四级执法网络联网,市局统一受理举报、统一调度指挥、统一分解任务,县局和工商所接受市局指令快速调查处理,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及时维护正当权益。

开发利用执法软件系统,所有执法案件必须进网,实施网上执法监督。

四要实施全系统所有执法车辆配臵GPS卫星定位系统,提高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

2、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把支部建在工商所,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以廉政文化和行风建设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二要加强工商所长队伍建设。

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把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
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年轻有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工商所长岗位上来。

新提任的工商所长一般在40周岁以下,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公道正派,勤政廉洁。

要注重从工商所长中选拔县区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

三要全面提高工商所人员业务能力。

采取轮流培训、以案说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在岗自学等有效形式,培养通法律、懂经济、会电脑、能办案、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做到人人能办案、会办案。

特别是工商所人员要做到每天两小时的学习,每周两小时政治学习、八小时业务学习。

四要加强工商所人员配备、优化工商所队伍结构。

按照小局大所、精局强所和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工商所不少于10人,工商所人员占县级工商局全体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原则上工商所要设立综合登记组、巡查监管组、执法办案组;根据工商所机构设臵和人员素质、专业结构,统筹配备工商所人员,优化工商所队伍结构。

3、监管到位、公正规范的执法建设。

一要明确工商所职责权限。

积极稳妥地加大对工商所的委托授权,强化工商所属地综合执法职能。

个体工商户登记和验照一律由工商所办理。

县级以上工商局要加强对工商所执法办案的指导和监督。

二要推进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

继续完善辖区经济户口
管理,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推行辖区网络化管理,规范动态监管巡查。

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商品准入制度等监管制度改革。

三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处罚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实行定费、收费、督察分离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推行市场主体主动缴费和银行代收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局“约法三章”;建立案件评审小组,配备法制员,推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

4、有诺必践、公开办事的效能建设。

一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五农工程”等方面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

二要实行政务承诺制、公开办事制、首办责任制等制度,提高监管服务效能和工商机关的公信力。

三要采取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措施,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在政务大厅设臵便民服务设施,实现办事的高效化和人性化。

5、责任强化、作风务实的形象建设。

一要实现工商所外在形象标准化。

工商徽是国务院确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标志,全省要统一。

加强机关建设,树立庄
重严肃、充满活力、环境优美的良好形象。

二要实现工商所内部标识标准化。

办公场所要有工商所人员照片、编号、职务,要有辖区地图、办公示意图,要有消费者投诉须知、个体户登记须知、年检办照须知,要有廉政文化的内容展示等。

三要实现“服务牌”的标准化。

“服务牌”要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机关、进学校、进旅游景点、进人群密集的地方,要有工商所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方式、服务的责任人照片及联系方式、服务的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申诉,方便群众监督。

五、组织领导。

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一要建立层层负责的机制。

省、市、县、所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级责任。

省、市、县局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指导实施、监督落实、考核验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省局各有关处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统一规范。

县级局和工商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地实际,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和具体工作人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要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在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要继续弘扬“五种精神”、搞好“四个服务”、坚持“三个自觉”。

要继续弘扬迎难而上、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勇挑重担、尽职尽责的负责精神,求真务实、奋力拼搏的实干精神,协调各方、凝聚力量的团结精神,事业为重、筑基固本的奉献精神;继续坚持“三个自觉”,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自觉同当地行政与执法部门搞好协调配合,自觉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继续坚持“四个服务”,即上级机关服务下级机关、机关工作服务基层工作和执法一线、执法一线和窗口单位服务人民群众、全部工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系统内营造一种齐力推进规范化,规范之后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要坚持求真务实,做到因地制宜。

各地要把省局要求和当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搞硬件攀比。

要防止只重硬件建设,忽视信息技术运用、队伍素质提高等问题。

四是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各市局要根据省局要求,制定《基层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标准》,组织验收;省局进行监督抽查,评比表彰。

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

各地要像抓“六有”功能建设一样扎扎实实地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把基础建设中形成和积累的宝贵经验运用到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中来,团结一致,群策群力,奋力拼搏,夺取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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