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给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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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流程图完整版

社会救助流程图完整版
社会救助流程图
社会救助工作流程
申请
1、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状况、家庭困难原因。
2、提供家庭收入状况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调查
1、服务中心受理申请。
2、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成员及其就业状况、生活状况、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评议
1、服务中心组织社区、村(居)民主评议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2、经民主评议无异议的,填写申请审批表。
3、经评议有异议的,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通知本人。
公示
1、服务中心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第一榜公示。
2、公示后社区、村(居)民有异议的,服务中心重新调查Βιβλιοθήκη 实,无异议的,上报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
审核
1、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进行审查、复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2、审核结果由服务中心第二榜公示,公示后社区、村(居)民有异议的,通知服务中心重新调查核实;无异议的上报县社会救助中心管理局。
审批
1、 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进行审批,确定救助金额,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社会救助工作站,通过服务中心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2、审核结果由服务中心第三榜公示。
3、公示后社区、村(居)民有异议的,通知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重新调查核实。
发放
经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审批并由服务中心三榜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保障金领取证和通过金融机构发给救助资金

低保申请流程图

低保申请流程图

低保申请流程图
政策依据:《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京民救发[2000]516号)、《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京民救发[2002]284号)、《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京民社救发[2014]182号)、《关于规范和统筹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制度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14]484号)
社会救助对象家庭医疗救助流程图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海民发[2015]56号)
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教育、医疗等临时救助流程图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京民救发[2011]36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海民发[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海民发[2015]57号)。

城乡医疗救助流程5篇范文

城乡医疗救助流程5篇范文

城乡医疗救助流程5篇范文第一篇:城乡医疗救助流程城乡医疗救助流程(一)资助参保(参合)流程由街道、乡(镇)汇总符合资助人员名单→上报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审核→抄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核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证》。

(二)门诊救助流程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史资料)→街道、乡(镇)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审核→公示→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救助卡。

(三)住院医疗救助流程救助对象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五保供养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卡通”结算(没有实行“一卡通”结算的单位按照当地规定结算)。

(四)临时救助流程个人申请→街道、乡(镇)(并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史资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险凭证等材料)→街道、乡(镇)在接到申请后组织入户核查并形成核查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五)慈善救助流程按各地慈善基金会管理以及其他捐赠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篇: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具有我市户口的以下人员:(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乡低保对象;(三)百岁老人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医疗救助内容以及申请程序:实施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救助模式。

一、资助参合参保1、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门诊医疗救助1、日常门诊救助。

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和75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人,每年救助200元。

2、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

患有慢性肝炎、糖尿病(II级或II级以上)、高血压(II级或II级以上)、肺心病、精神病、癫痫病、类风湿关节炎等规定病种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每年救助500元。

医疗救助之直接救助流程图

医疗救助之直接救助流程图

医疗救助之直接救助流程图↓↓↓↓↓↓↓↓预约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广东省社会救助网上预约系统”,预约提出申请。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实行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救助对象,由县(市、区)民政局直接审核办理。

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具有本地户籍或者符合条件的持本地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当年在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和诊治门诊特定项目,其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达到或者超过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且家庭资产总值低于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规定的上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经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扔较重的,申请二次救助。

提出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异地提交资料:申请人到全省范围内任一乡镇(街道办)提交材料,由系统转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信息化核对:申请人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等能够证明合规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信息,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乡镇(街道办)受理救助乡镇(街道办)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和核对报告乡镇(街道办)审核:对申请人家庭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将结果进行公示乡镇(街道办)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或不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审批乡镇(街道办)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级或不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审批符合不符合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期间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县级或不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审核:作出审核决定核准医疗救助的金额,通知乡镇(街道办)不予批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乡镇(街道办)公示:拟批准的申请人姓名、家庭人数、拟救助金额等县级(不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将救助资金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拨付救助对象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级(不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内容做出审批决定。

湄潭城乡低保申请审批流程图

湄潭城乡低保申请审批流程图
县民政部门审批
委托镇(街道)、村(居)公示7天,并通过“一卡通”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复核上报材料,签署审批意见。
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湄潭县城乡低保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审批流程图
湄潭县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审批流程图
湄潭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流程图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或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家庭或个人申请
主动发现
镇政府(街道)受理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紧急情况先行救助
入户调查
邻里访问
信函索证
信息比对
县民政局备案
民主评议
镇政府(街道)审核
补齐审核审批资料
村(民)委会公示7天
县民政局审批
签署审批意见。委托镇(街道)和村(居)公示7天,并通过“一卡通”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湄潭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流程图
个人申请
镇政府(街道)入户调查、审核
提出审核意见,镇政府(街道)、村(居)进行公示7天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城市职工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城市职工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城市职工医疗救助申请流程一、申请条件1、一类人员: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参照特困人员管理,下同)。

2、二类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3、三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口。

4、四类人员: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条件,在申请医疗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规定的重病患者。

二、申请材料1、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

2、本人申请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首页、家庭所有人的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省内农村信用社的存折(卡),(提供的信用卡(或存折)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社区出具申请人的属性证明,帮困凭证。

6、社区入户调查记录表(表头盖公章),提供户外及入户照片。

7、《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

8、街道评审会议记录、签到册、会议图片等。

9、公示图片。

10、申请人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盖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含出院小结)、住院报销补偿单(结算单)原件、电子发票等材料。

11、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

3、社区调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4、街道进行入户核查、召开评审会。

5、街道对申请人进行公示。

6、街道上报区医保局审核。

重庆市合川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办事流程图

重庆市合川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办事流程图
(四)市内住院及转院
(五)转市外就医
(六)异地就医
三、城乡居民社保卡办理流程
(一)社保卡首次办理
(二)社保卡补换
(三)密码修改
(三)挂失
(四)解挂或解卡
重庆市合川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办事流程图
一、参保流程
(一)集中参保(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重庆市通知为准)
(二)中途参保(错过集中缴费时间,但最迟申报缴费时间截止到参保年度的9月30日)
(三)新生儿独立参保(出之日起90日内)
二、就医申报流程
(一)普通门诊
(二)特病资格申请
(三)特病就医报销

乡镇地方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

乡镇地方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

地方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决策类政府全体会议政府专题会议政府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流程图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决定和部署乡政府重要工作流程图研究突发性事件处理意见流程图研究全区性重要活动协调实施事项流程图〔二〕行政许可类农村村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证审核流程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流程图农村宅基用地审核流程图申请农村五保户供养审核流程图城乡医疗救助审核流程图申请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流程图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流程图〔三〕行政确认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图违法建设行为认定流程图协助国土部门开展土地登记、证书发放流程图不合格退件并说明协助国土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建设工程供地流程图协助林业部门发放林权证流程图不合格退件并说明发放生育保健效劳证、生育证流程图不合格退件并说明开取环、复通术介绍信流程图不合格说明理由〔四〕行政裁决类民间纠纷调解流程图林地〔权〕争议裁决流程图农民土地承包所有权和使用争议裁决流程图〔五〕行政征收类受县人口计生委委托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图协助国土部门对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图协助国土部门集体土地征收〔六〕行政奖励类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流程图发放放弃再生育指标一次性奖励流程图发放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持、特别扶助流程图〔七〕行政强制类违建或违反建设限期改正和撤除流程图〔八〕行政给付类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发放流程图不 合格 说 明 理由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流程图不 合格 说 明 理由〔九〕其他职权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流程图乡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图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流程图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流程图村集体资源管理流程图集体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购置招投标监督管理流程图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流程图。

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流程图

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流程图

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内容共有十点: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社会抚养费征收、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二、代理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证、伤残军人证、残疾人证、城乡低保证、农村医疗救助证、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事业单位登记、五保供养证;三、代理居民身份证发放、暂住人口登记及办证、出租房屋登记;四、代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企业注册登记、商标注册、合同管理以及投诉受理;五、代理规划区外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农村土地变更、登记、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六、代理税费征缴、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兑付业务、提供劳务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七、受理政策法律咨询、种养殖农产品销售、农业科技咨询和服务;八、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农民负担咨询和举报;九、其他农村基层党务工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中、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十、其他工作流程群众工作服务内容一、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对群众工作的新要求。

二、负责办理本辖区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承办、答复、协调衔接信访人反映问题有关工作。

三、承办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同时配合各办事处处理有关信访案件,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

四、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处理本辖区越级上访、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

五、负责收集、排查本辖区不稳定因素,按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当好群众工作参谋。

六、负责收集本辖区群众工作各类信息并及时处理。

七、按照上级信访部门和维稳部门的要求,抓好各类业务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类情况。

八、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办事处、各村(居)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九、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流程财税事项服务内容一、咨询有关财政、会计、财务等事项,有问必答,在职权范围内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及时解释答复,不属财政所职权范围的,在3个工作日内请示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3各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各项财政资金的款项拨付,符合拨款程序和审批手续的,在银行账户有足额资金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保证拨发。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为加快推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有效减轻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支出负担,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标准统一、救助程序便捷、信息资源共享、救助效果明显的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格局。

三、救助对象具有我区户籍,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四、救助办法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即救助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其余个人承担费用再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

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6500元,每人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0元。

五、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保证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与区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有序、有效衔接,确定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医院、区胥各庄中西医结合医院、胥各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医院门诊部、区妇幼保健院高庄子社区门诊部、区济康医院和14所乡镇卫生院(共23家)为医疗救助“一站式”试点医疗机构。

六、操作程序(一)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医疗救助操作程序。

石城县城乡社会救助-樟树市

石城县城乡社会救助-樟树市

临时救助(一)救助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个人对象和特别救助对象。

1、家庭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2、个人对象。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3、特别救助对象。

因遭受特别重大困难,造成重大刚性支出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

(二)救助程序及所需材料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应当按规定向救助机构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临时困难救助申请书;2、《宜春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报批表》;3、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复印件;4、申请人持有的《低保金领取证》、《五保供养证》《残疾人证》、《就业创业证》等复印件;5、医疗部门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等报销凭证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火灾、交通事故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溺水、雷击等情况证明;子女接受教育等凭证;6、委托申请的提供《申请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7、非低保对象和非特困供养对象提供有关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所需要的材料(按紧急程序给予急难型救助的无需提供核对材料和核对结果);8、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标准由宜春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金筹集情况,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家庭的收入财产、刚性支出、困难类别和程度、救助需求、解困期限等因素,采取分类分档的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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