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行政立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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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行政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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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与行政补偿•公务员制度及职业道德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目录01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定义与作用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的作用行政法体系及主要法律行政法体系包括一般行政法、特别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三个部分。

主要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

行政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与宪法的关系01与民法的关系02与刑法的关系0302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公务员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受行政机关委托,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国家各级机关的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行政主体类型及职责行政行为分类与内容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为包括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权力性行为。

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自己的身表明身份执法人员在作出决定后,应当依法将送达执法文书在作出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作出该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说明理由听取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应当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制作笔录并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制作笔录0201030405行政执法程序与要求03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合法、合理、必要、公开、便民。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

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听证、变更与延续。

设定原则设定权限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行政处罚的种类与适用处罚种类适用条件适用原则处罚程序听证程序在许可和处罚中的应用0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程序行政复议的范围01行政复议的程序02行政复议的特殊规则03行政诉讼的受理与审判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则典型案例分析与讨论案例一案例二案例三案例讨论05国家赔偿与行政补偿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

最新行政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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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大多数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和行政裁判机构依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 ,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应为一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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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强调行政行为的公正、公开和参与;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6字
3. 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6字
4. 促进行政效率。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和灵魂,指导着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行为的种类总结词Fra bibliotek行政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根据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强制性可分为强制性 行政行为和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行为是否具有独立性可分为独立行政行为和附
属行政行为等。
详细描述
根据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强制性,可以分为强制性行政行为和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强制性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服从的法律行为,如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与行政相对人协商、沟通
02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 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 )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行政法(PPT)

行政法(PPT)

(3)确定法的效力等级的原则 ①宪法至上原则。 ②等差顺序原则 。在遵从宪法至上原则的前提下,宪法高 于法律,法律高于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地方 性法规高于地方性行政规章。至于出自同一渊源、同等渊 源或同一层次的法律,不适用这一原则。在我国,部门规 章、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 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如果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依法 律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③特别法优先原则。 ④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⑤国际法优先原则。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法律部门的含义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分的 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的调整对象; (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法律调整对象解决的是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调整什么样的社 会关系问题,而法律调整方法就是指明这种关系是怎样被 调整的。
二、法律规范
1、法律规范概念。又称作法律规则,是国家有权机关制定 或认可的,规定社会主体的法定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 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首要成分, 是普遍的行为模式,具有适用的普遍性、概括性、可重复 适用性等特点。法律规则的基本功能在于把一定法律权利 或法律义务联系起来,遵守或者违反这种权利义务,将会 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2、法律规范(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两 部分。 3、法律规则的分类。按照法律规则的内容的不同:授权性 规则、义务性规则、权义复合规则。按照法律规则的强制 性不同:强行性规则、指导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3)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和义务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权利和义务在法制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法以权利和义务 为机制来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是法的核心内容。 ●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所确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 实现的,一定的主体可以自己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 种行为的资格或能力。 法律权利的特点:①权利由法律规范所决定,得到国家的 认可和保障;②权利是权利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 定是否实施行为,具有一定的自主性;③权利是为了保护 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④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 务相关联;⑤法律权利不完全等于是现实权利,它是一种 资格或可能性,它的实现有赖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

行政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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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法源
• • • • • (1)行政法的一般法源 一、制定法 二、判例法 三、习惯或惯例 四、行政法理
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 一、宪法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它是所有部门法的根本渊源,也是行政法的根本渊源。 • 第一,宪法典是行政立法的依据。 • 第二,宪法典中规定行政权利、义务,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律规范,是行政法的直接渊源。 • 二、法律
• 3、行政的特征 • 行政作为国家行政主体集合、维护和分配公共利 益的活动,具有如下不同于立法、司法的特征: • (1)持续性。 • (2)主动性。 • 4、行政的构成 • 一项行政管理活动,至少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构 成要素: • 实施行政的主体——→行政主体 • 行政主体的组织和管理活动——→行政行为 • 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予以补救——→行政救济
五、行政规章
• 规章分为中央规章和地方性规章两类。中 央规章一般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 又称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一般是有关地 方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市和国 务院批准较大的人民政府和经济特区政府 制定的规章。
六、法律解释
• (1)、立法解释,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对法律条文本身所作的解释。 • (2)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 检察院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 解释。 • (3)行政解释,指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非 司法工作中的法律、法规的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 • (4)地方解释,指有关地方权力机关对地方 性法规条文的解释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性 法规、规章如何具体应用的解释。
(三)形式上:行政法是各种行政 法规范的总称
• • • • 在形式上,行政法不同于民法、刑法。 1、缺乏统一的法典 2、行政法数量众多,变动大。 3、行政法是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培训课件PPT幻灯片ppt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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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 绩。
奖惩制度
对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违纪违法的公 务员给予惩处。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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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与辞职辞退制度
职务任免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的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任免公务 员。
职务升降制度
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按照规定程序晋升或降低公务 员的职务。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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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资格及举证责任
01
受案范围
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但需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如原
告资格、诉讼请求等。
02
原告资格
原告需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且需满足法定起诉条件

2024/1/27
03
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
2024/1/27
行政行为分类
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两大类。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对象作 出的影响其权益的行政决定。
8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要件
主体合法
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 具有法定职权,并在法定授权
范围内进行。
公务员概念
国家各级机关的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分类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职责权限
根据职位分类和职责规定,依法履行相应职责,享有相应权限。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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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核与奖惩制度
录用制度

2024年度-行政法(PPT)

2024年度-行政法(PPT)
• 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 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 的各个方面。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 ,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
• 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法律关系相对稳定而 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同,行政法具有较强的变动性。这是由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 系经常变动所决定的。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 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 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 、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 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 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 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 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 神财富。
03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7
02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 人
8
行政主体概述
01
02
03
行政主体的概念
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 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 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 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02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
03
权利包括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义务包括
遵守行政法律规范、服从行政管理、协助执行公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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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教学课件.ppt

行政法教学课件.ppt
课程简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学科,集实体性、 规范性和程序性为一体,在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分为行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两部分。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部门法 之一,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行政诉讼法是保证行 政法贯彻落实和发展完善的最重要的程序法,两者具有密不可分的 联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门课程主要讲授行政法的基本概 念与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的类型、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种行政行为、 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等理论知识。学习本门课程对于帮助学生树立 依法行政意识,运用行政法学知识解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 诉讼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行政
一般行政(私行政) 私人企业团体的自我管理职能
公共行政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的执行、管理职能
3、行政法上行政的涵义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行政,即 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 决策、管理、调控与服务。
第一节 行政法概念
二、行政权
1、概念 (1)来源:宪法、组织法
(2)主体:行政机关
义务:依法行政 适当行政 行政赔偿
行政相对人
权利:自由平等权
检举控告权 受益权 隐私权等 义务: 遵守法律 接受管理 协助管理等
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即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 行为 精神财富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即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第四阶段,近三十年来日本行政法的发展。2004 年6月2日通过,6月9日公布修改的《行政案件诉 讼法》
行政法总论
行 政 法 行政法主体 学
行政行为 行政救济
基本概念
基本原则
行政主体
被授权组织

行政法培训课件(共29张PPT)(2024)

行政法培训课件(共29张PPT)(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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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听证和告知程序要求
调查取证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确保证 据确凿、充分。
听证
对于涉及重大权益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
告知程序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的办理过程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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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CATALOGUE
行政处罚制度及实施要点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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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和设定权限
行政处罚种类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执照等。
2024/1/25
设定权限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均 可设定行政处罚,但不同层级的规范性文件设定权限不同。
2024/1/25
8
行政机关设置及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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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层级设置
中央与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设立、职责划分及相 互关系。
行政机关的部门设置
各部门的设立依据、职责范围及协作机制。
3
行政机关的职责划分
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及协调机制 。
2024/1/25
9
公务员录用、考核与奖惩制度
01
02
03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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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及受理范围
• 起诉条件: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 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受理范围: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 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 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 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 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行政法学习课件最强整理(内部培训适用教材)

行政法学习课件最强整理(内部培训适用教材)

Ⅰ行政法概述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概念是有关行政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特征内容上:行政法内容的广泛性、内容的相对易变性、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的交融性。

形式上: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渊源不一,数量繁多。

三、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含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5.法律解释6.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7. 面广、量大、层次多的其他行政范性文件8.国际条约和协定四、行政法调整的对象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执法组织监督主体:权力、司法、行政监察、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3.行政救济关系:救济主体(信访办、行政复议机关、法院)4.内部行政关系:上下级、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公务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组织五、行政法律关系1、指行政法律规范在对行政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能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这是行政法律关系的核心。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目标。

包括物、智力成果、行为和人身四大类。

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行政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2)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权利、义务是由法律规范预先设定的(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4)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六、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1、产生条件: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法律事实2、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3、消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权利、义务和内容的消灭第二章行政法的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1、概念:行政权的设立、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行政主体的设立必须合法(2)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法(3)行政行为实体合法(4)行政行为程序合法(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二、行政合理性原则1、概念:行政行为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正当、符合公平正义的理性。

行政法PPT课件

行政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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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法的性质及涵义
要了解行政法,必先了解“行政” 和“法”以及两者的关联。行政法的特点 在于行政与法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关键之 处在行政权。
因此,我们学习的过程依次是: 行政——行政权——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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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行政法中的“行政”是什么
行政是指管理、执行和实施。
私行政(亨利福特:流水线作业)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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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中的“行政”只包括公行政,不包 括私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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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行政权
• 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进行 行政活动,包括管理公共事务和为社会成 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权力。
• 行政权的特点:
作为一种国家权力,行政权往往具有以 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强制性;
行政权一般具有极强的权威性;
行政权一般具有独占性(或者说排他
4、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从制度上 看包括回避、职能分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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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以下是某市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的理由部分。
“被告作出注销权证的决定,涉及到原 告的权利义务,按照行政法学原理,涉及行政相 对人权利义务重大变更的,应当在作出行政行为 之前适用告知程序,并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但 本案被告未向法庭提交有关作出决定前的告知材 料,也无向原告送达告知材料的手续,更没有听 取原告意见。故被告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程序不 合法”。
主体优越性是相对于民法而言的。民 法强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与财产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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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一体性
区别于民事、刑事法律领域。往往一部
单行法律规范中既有实体性内容,也有程
序性规定,甚至同一个法条中既有实体性
内容,也有程序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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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课件整理

行政法课件整理

5、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5.1 大陆法系的无效行政行为理论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成立时因具有重大明显瑕疵或其他法定情形而自始即不具有法律效果无效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可撤销行为)的主要区别违法的程度不同人民是否享有抵抗权请求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期限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中的无效行政行为第44条(1)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行政无效第44条(2)不需要具备第一款要件,下列者为无效行政行为1,虽已书面作出,但作出的行政机关却未标明该行为由谁作出;2,根据法规,行政行为仅可以支付一定的文书方式作出,而未交付文书的3,行政机关在第3款第一项所列权限之外作出行政行为,且未得到授权4,基于事实理由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5,行政行为的完成以违法行为为要件,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或罚款事实要件6,违反善良风俗第44条(3)行政行为不因下列原因而无效1,未遵守地方管辖权的规定,但第2款第3项的情况除外2,根据第20条第1款第2至6项规定,应回避的人未回避的3,法规规定应共同参与的委员会,未作出颁布行政行为所需决议,或不具决议资格 4,根据法规,需要另一行政机关参与,而其未参与的第43条(3)无效行政行为始终不产生效力第44条(4)行政机关可随时依职权确认无效;申请人有正当利益的,行政机关应其申请也须确认无效(外国行政程序汇)“如果关系人自己认为行政行为无效,须冒一定的风险。

行政机关很有可能不接受公民的意见而执行行政行为;而且,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请求也可能一无所获,公民在法定期限要求撤销行政行为,才是明智之举日本的确认无效诉讼和撤销诉讼撤销诉讼有诉讼期间的限制,而无效确认诉讼不受该期间的限制在提起撤销诉讼的过程中主张了属于无效的瑕疵,作为撤销诉讼来审理即可在起诉期间内提起无效确认诉讼,作为撤销诉讼来处理在无效确认诉讼中主张了属于可撤销的瑕疵时,请求将被驳回无效确认诉讼被说成是:“乘坐定期公共汽车而晚了点的撤销诉讼”5.2 我国行政法上的“无效行政行为”学理传统通说,基本认同大陆法系的无效行政行为理论实在法层面上的“无效”概念与学理通说承认的大陆法系的无效行政行为理论有明显不同:《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司法解释57条第3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没有专门的确认无效诉讼,有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

行政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ppt张

行政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ppt张

行政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PPT张一、行政立法的定义和意义1.1 定义行政立法是指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过程,它是行政机关以自身的权力,制定有约束力的行政法规,对社会生活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1.2 意义行政立法在政府治理中具有以下意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政府自身管理和自我约束;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及类型2.1 定义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2 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特定的对象进行具有强制力的规定;•行政令:是行政机关规范内部管理或处理特定事务的指令;•行政规章:是行政机关用于对行政活动进行统一规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通知:是行政机关为了通知或指导特定的事项而发布的文件。

三、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区别3.1 立法机关不同行政立法是由立法机关制定,而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是由行政机关制定。

3.2 立法程序不同行政立法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听取各方意见,提出议案,经过讨论和表决,最终制定成法律或行政法规。

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相对自由,较少需要公开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3.3 适用范围不同行政立法制定的法律或行政法规适用范围更广泛,具有普遍约束力;而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是局部性的规范,只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行为或特定的对象。

四、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的应用4.1 行政立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在实践中,行政立法主要应用于以下场景:•制定、修改行政法规;•制定、公布规章制度;•制定、公布具有一定程度的行政法规性质的指导文件;•监督、检查和指导行政机关的法律遵循工作。

4.2 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的应用在实践中,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应用于以下场景:•指导或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统一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管理;•说明行政机关的政策和意见,以及对外公布行政处理结果;•规范行政机关与具体行政对象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行政行为课件

第五章行政行为课件

2、两者的主体、内容及效力的法律规定也有所 区别;
3、是行政法学理论上对行政行为体系构成进行 考察与研究的基本思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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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指严格受法律的具体规定约束,行 政主体没有自己选择余地的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法律仅规定原则或一定的幅
三、行政行为的终止
行政行为的终止,是指行政行为的效力因某些法
定因素,而不再继续发生法律效力,但对以前的效力 不予否定。
终止的原因: 任务完成 期限届满 对象消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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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
第五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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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项为 行为对象,制定或发布能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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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
三、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所具有以国家强 制力为保障的约束力。
1、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在法律上推定其 合法有效,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予以承认和尊重, 而不得否认与拒绝。
20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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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随意 变更力和不可争执力。
20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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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
解读行政强制
一、行政强制的概念及其特征
1、 行政强制的概念
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依法对拒不履行 法定义务或拒不执行行政处理的行政相对人采取的强制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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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

第五章 行政立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课件

第五章  行政立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课件
❖ 1、备案审查。 ❖ 2、提请审查。 ❖ 3、撤销。
第四节 其他规范性文件
一、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 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 的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性文件。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 1、国务院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命令的 行为。
❖ 2、县级以上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行政措 施、发布决定、命令的行为。
二、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
三、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自2002年1月1 日起施行。 (一)立项 (二)起草 (三)审查 (四)决定与公布 (五)行政法规的解释
四、行政法规的制定技术
(一)行政法规的名称 ❖ 第四条: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
“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 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 《行政复议法》第7条、《行政诉讼法》第32 条明确规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具 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 《行政复议法》第7条又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可以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具体行政 行为一并提出的对国务院各部门的规定、县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 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的合法性进行审 查的申请,以便于对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复议 监督。
❖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 令。
❖ 4、国务院各部门和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针对非特定主体制定的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 1、行政指令。 ❖ 2、行政命令。 ❖ 3、行政决定、决议等。 ❖ 4、规定、办法等。
三、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
四、规章的制定技术

《行政立法》PPT课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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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立法概述
• (一)行政立法的含义 • 两种意义:一是指有关行政的立法的总称,其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立法。 • 通常具有两方面的内容:①国家行政机关接受国家立法机关的委托,依照法
定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②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 序制定有关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亦称“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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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立法主体
• 根据宪法、《组织法》、《立法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实际上拥有行 政立法权的主体有中央行政立法主体和地方行政立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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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立法权限
• 是指哪些机关拥有立法权,拥有何种立法权,在什么范围内进行立法,不能 在什么界限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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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立法的类型
• (一)主动立法 •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需要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 • (二)受托立法 • 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据特定法律的授权,或者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
(三)补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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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立法程序
•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 • (一)立项 • (二)起草 • (三)审查 • (四)决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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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不能被强势利益集团"绑架" 2006年03月14日00:00 新华网 徐经胜
• “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对于我国行政 立法中出现的“立法割据”现象,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副主席陈勋儒 建议,构建和谐社会,必需完善行政立法机制。
远 • (5)行政权膨胀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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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立法的原则与作用
• 合法原则 • 权限相符原则 • 相对方参与原则 •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 行政立法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 一是立法性作用;二是行政性作用

第五讲 行政立法

第五讲 行政立法
二行政立法的分类?一职权行政立法和授权行政立法?二执行性立法与创设性立法二执行性立法与创设性立法5?三中央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立法四川文理学院第二节行政法规与规章的制定?一行政法规的制定?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管理和领导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四川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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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规与规章的制定
• 一、行政法规的制定
•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管理和领导国家各 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法定 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 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四川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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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
• 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权 限范围,即行政法规可以就哪些事项作出规定。 • 确立行政立法权限时应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和法律 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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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 17


【课堂讨论】
结合《立法法》的规定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谈一谈 为什么《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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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 • • 1.分析行政立法的概念和性质。 2.行政立法主要有哪几种分类? 3.行政立法的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4.如何监督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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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立法的监督
• (一)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备案与审查
• • 1. 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备案 2. 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审查
• (二) 行政法规与规章的改变与撤销
• • 1.行政法规与规章改变与撤销的原因 2.有权对行政法规、规章予以改变或撤销的机关
四川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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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讨论案例:

行政立法PPT

行政立法PPT

行政立法PPT概述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授权或法律规定,制定具有普遍和具体适用对象的普通行政法规、单行条例、规章、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行政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重要职权,也是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工作之一。

行政立法的重要性行政立法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职权,具有以下重要性:1.行政立法是国家制定具有普遍适用性法规的过程,是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法定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保障;2.行政立法可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公正性和合理性;3.行政立法可以促进行政机关的效率,提高行政机关的管理能力;4.行政立法可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行政立法的主要内容行政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普通行政法规:普通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一般性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一定范围内的具体活动。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2.单行条例:单行条例是指行政机关为规范某一具体问题而制定的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3.规章:规章是指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管理的规则和程序。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4.决定和命令:决定和命令是行政机关用于管理行政事务的命令和决定,具有特定的权力和效力。

行政立法的程序行政立法的程序主要包括:1.立法计划阶段:行政机关根据国家计划,在年度、五年计划等时间段内拟订立法计划;2.立法草案阶段:行政机关根据立法计划,组织编制、修改法规草案;3.立法审核阶段:行政机关提交立法草案至立法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提交到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颁布;4.公布和实施阶段:行政机关将审核通过的法规公布后根据法规要求执行。

行政立法的问题行政立法在实施中存在以下问题:1.立法程序不当:部分行政机关在立法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2.立法内容不完善:部分普通行政法规、单行条例等缺乏具体和完整性;3.立法效果不明显:部分法规制定后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由于实际问题而效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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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
三、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自2002年1月1 日起施行。 (一)立项 (二)起草 (三)审查 (四)决定与公布 (五)行政法规的解释
四、行政法规的制定技术
(一)行政法规的名称 ❖ 第四条: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
“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 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五、对行政法规的监督
1、备案审查。 2、提请审查。 3、撤销。
第三节 规章
一、规章的概念与性质
❖ 1、规章是特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根据法 律、行政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 件的总称。
❖ 2、规章的性质。 (1)制定行政规章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 (2)制定有效规章是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具
有立法性质的准立法行为,即行政立法行为。
❖ 《行政复议法》第7条、《行政诉讼法》第32 条明确规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具 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 《行政复议法》第7条又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可以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具体行政 行为一并提出的对国务院各部门的规定、县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 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的合法性进行审 查的申请,以便于对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复议 监督。
二、规章的立法权限
❖ 《立法法》第七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 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 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 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 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 第七十二条: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 合制定规章。
❖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 令。
❖ 4、国务院各部门和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针对非特定主体制定的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 1、行政指令。 ❖ 2、行政命令。 ❖ 3、行政决定、决议等。 ❖ 4、规定、办法等。
三、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
❖ 1、备案审查。 ❖ 2、提请审查。 ❖ 3、撤销。
第四节 其他规范性文件
一、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 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 的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性文件。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 1、国务院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命令的 行为。
❖ 2、县级以上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行政措 施、发布决定、命令的行为。
❖ 第七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 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 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三、规章的制定程序
❖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自2002年1月1 日起施行。

第五章 行政立法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立法行为
1、行政立法的概念及特征 (1)行政立法是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 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区别
❖ ①立法主体不同。 ❖ ②立法权来源不同。 ❖ ③立法的内容不同。 ❖ ④所立之法的等级效力不同。 ❖ ⑤立法的程序不同。 ❖ ⑥所立之法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 ⑦立法效果不同。
3、行政立法的分类
❖ (1)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普通授权立 法和特别授权立法 )。
❖ (2)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自主性 立法和补充性立法) 。
❖ (3)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第二节 行政法规
一、行政法规的概念
❖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全国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按照法定程序 制定的有关履行行政职责、行使行政权力的 规范性文件,效力及于全国。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 称“条例”。 (二)行政法规的结构 ❖ 第五条: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 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行政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 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 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 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四、规章的制定技术
❖ 第六条 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 但不得称“条例”。
❖ 第七条 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 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 作重复规定。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五、对规章的监督
❖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所 规定的监督机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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