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ETA 审核准则 中文-20170527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5 May 2017
SMETA: Sedex 会员供应商道德贸易审核准则
0A:劳工权益(附加要求,待观察项)
0. A.1 工厂应该有一套包括劳工权益影响和问题的政策 并且由最高层签署,并且确保跟所有相关方沟通过,包 括他们自己的供应商。
0.A.2 工厂应指定一位负责执行有关劳工权益标准的人。
0.A.3 工厂应该识别他们的利益相关方和突出问题。(利益相关方:比如 客户,工会,供应商,NGO等)
4. 不得使用童工(ETI要求)
4.1 不得再新招收童工 4.2 公司要制订或参与并促进使任何被发现用作童工的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直至不再是儿童为止的政策和项目。 4.3. 不可雇用儿童和 18 岁以下青少年在夜间或在危险的条件下工作。 4.4 这些政策和程序必须与相关的国际劳工组织(ILO)标准一致。
1. 自由选择的雇佣关系 (ETI要求)
1.1 不可使用强制劳动力、受关押劳动力和非自愿的监狱劳动力。 1.2 工人不应被要求交纳抵押金或把他们的身份证件交给雇主,在给出合理的预先通知之后,工人可以自由地 离开其雇主。
2. 尊重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ETI要求)
2.1 所有工人毫无例外地具有加入或组成其自己选择的工会的权利和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 2.2 雇主对于工会的行为和他们的组织活动,要采取开放的态度。 2.3 不能歧视职工代表,这些代表有途径在工作场所执行其职工代表的职能。 2.4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受法律限制的情况下,雇主要促进而不是妨碍建立独立自由的结社和谈判的 类似形式。
附加要求:负责任招聘 8.3 企业需要全面了解整个招聘过程,包括所有招聘人员和中介机构需要符合法规和/或道德要求。 8.4 建立有效的管理系统来识别和监控所有移民工,承包商工人,中介/派遣工人,临时工的招聘和管理。 8.5 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机构必须只提供在他们那里注册登记的员工。 8.6 整个招聘过程的任何阶段都不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费用。 8.7 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准确反映工资报酬,劳动期限,需要被员工理解并签字确认。
3. 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ETI要求)
3.1 要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要考虑到该行业的普遍常识和任何特殊危险性。 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 由于工作引起的、与工作有关的或在工作中发生的各种事故及损害健康事件的发生。尽可能而又实际地减少工 作环境中固有的各种危险因素。 3.2 工人应当接受定期的和有记录的健康和安全培训,这种培训对于新的或改换工种的工人要重复进行。 3.3 要为工人提供清洁的厕所设施和饮用水,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提供存放食品的卫生设备。 3.4 所提供的住宿条件,要保证清洁、安全并且满足工人的基本需求。 3.5 遵守本准则的公司应该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对健康和安全负责。
0.B.1 期望供应商推行及维护管理体系以符合准则要求。 0.B.2 期望供应商在正确的营业执照和许可下合法运营,并且有系统以保证所有和土地权利相关的要求都是符 合的。 0.B.3 供应商应指定一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体系运作以确保其符合准则要求。 供应商需要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表来负责此准则的合规性。 0.B.4 将准则传达给所有员工及其供应商。期望供应商与全体员工介绍和沟通此准则。 0.B.5 如可行,供应商应将此准则推广至他们的供应链。供应商需要与所有的供应商沟通此准则,从而确保在 整个供应链都遵守此准则。
25 May 2017
且在每次支付工资时,要为他们提供本次工资涵盖期间之工资的详细情况。 5.3 不经工人明确同意,不允许扣除工资作为一种纪律约束措施,也不允许对工资进行国家法律规定之外的任 何其他扣除。所有纪律约束措施都必须记录在案。
6. 工作时间不得过长(ETI要求)
6.1. 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集体协议以及下文中6.2-6.6条款中的规定,以对工人提供较强保护者为准。 6.2至6.6条款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础。 6.2. 工作时间(加班除外)由合同确定,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 6.3. 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的。加班必须负责任地使用,考虑到所有如下方面:程度、频率以及工人个体和工人 整体工作的时间。不得以加班代替正规就业。加班必须总是加价补偿,建议标准是不少于正常工资的125%。 6.4. 任何7天内的全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第6.5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6.5. 只有在满足如下所有条件的例外情况下,任何7天内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60小时: 国内法律允许这样做; 与代表相当比例工人的工人组织自由达成的集体协议允许这样做; 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保护工人的健康与安全;并且 雇主能够证明加班确属于例外情况,例如出乎预料的生产高峰、事故或紧急情况。 6.6. 必须保证工人每7天至少休息一天,或者在国内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每14天休息2天。 * 国际标准建议,在适当的条件下,并且不减少工人的工资的情况下,渐进降低正常的工作时间至每周40小时。
5. 支付维持生活的工资(ETI要求)
5.1 每个标准工作周所付的工资和津贴,至少要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以高者为准。在任何 情况下,所付工资总应足够满足基本需求并提供一些可供自由支配的收入。 5.2 在所有工人开始工作之前,要为他们提供书面形式的、易于理解的、涉及工资之雇佣条件的有关信息,并
0.A.4 工厂应该衡量他们对利益相关方劳工权益直接的,间接的以及潜在的影响。
0.A.5 当工厂在劳工权益方面对任何一个利益相关方有不利影响时,需要提出这些问题并能有效补救。 0.A.6 工厂应该有一套秘密举报以及处理劳工权益影响不怕对举报者报复的透明系统。
0B:管理体系和准则的履行 (附加要求,0.B.5是待观察项)
7. 禁止歧视(ETI要求)
7.1 在雇佣、薪酬、培训、升职、辞退或退休方面,对任何人都不能因其种族、社会地位、国籍、宗教、年龄、 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所属工会和所属政党进行歧视。
8 正规的雇佣关系
ETI要求: 8.1 在尽可能的程度上,所进行的工作必须以按国家法律和惯例所建立的、被正式承认的雇佣关系为基础。 8.2 按照劳工或社会保障法律和法规、建立在正规雇佣关系之上的对雇员的责任,不能通过使用劳动合同、分 包合同或者在家工作的安排,或者通过不想真正传授技术或提供正规就业的学徒计划来避免,任何类似责任也 不能通过过度使用固定期限的雇佣合同来避免。
SMETA: Sedex 会员供应商道德贸易审核准则
0A:劳工权益(附加要求,待观察项)
0. A.1 工厂应该有一套包括劳工权益影响和问题的政策 并且由最高层签署,并且确保跟所有相关方沟通过,包 括他们自己的供应商。
0.A.2 工厂应指定一位负责执行有关劳工权益标准的人。
0.A.3 工厂应该识别他们的利益相关方和突出问题。(利益相关方:比如 客户,工会,供应商,NGO等)
4. 不得使用童工(ETI要求)
4.1 不得再新招收童工 4.2 公司要制订或参与并促进使任何被发现用作童工的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直至不再是儿童为止的政策和项目。 4.3. 不可雇用儿童和 18 岁以下青少年在夜间或在危险的条件下工作。 4.4 这些政策和程序必须与相关的国际劳工组织(ILO)标准一致。
1. 自由选择的雇佣关系 (ETI要求)
1.1 不可使用强制劳动力、受关押劳动力和非自愿的监狱劳动力。 1.2 工人不应被要求交纳抵押金或把他们的身份证件交给雇主,在给出合理的预先通知之后,工人可以自由地 离开其雇主。
2. 尊重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ETI要求)
2.1 所有工人毫无例外地具有加入或组成其自己选择的工会的权利和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 2.2 雇主对于工会的行为和他们的组织活动,要采取开放的态度。 2.3 不能歧视职工代表,这些代表有途径在工作场所执行其职工代表的职能。 2.4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受法律限制的情况下,雇主要促进而不是妨碍建立独立自由的结社和谈判的 类似形式。
附加要求:负责任招聘 8.3 企业需要全面了解整个招聘过程,包括所有招聘人员和中介机构需要符合法规和/或道德要求。 8.4 建立有效的管理系统来识别和监控所有移民工,承包商工人,中介/派遣工人,临时工的招聘和管理。 8.5 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机构必须只提供在他们那里注册登记的员工。 8.6 整个招聘过程的任何阶段都不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费用。 8.7 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准确反映工资报酬,劳动期限,需要被员工理解并签字确认。
3. 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ETI要求)
3.1 要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要考虑到该行业的普遍常识和任何特殊危险性。 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 由于工作引起的、与工作有关的或在工作中发生的各种事故及损害健康事件的发生。尽可能而又实际地减少工 作环境中固有的各种危险因素。 3.2 工人应当接受定期的和有记录的健康和安全培训,这种培训对于新的或改换工种的工人要重复进行。 3.3 要为工人提供清洁的厕所设施和饮用水,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提供存放食品的卫生设备。 3.4 所提供的住宿条件,要保证清洁、安全并且满足工人的基本需求。 3.5 遵守本准则的公司应该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对健康和安全负责。
0.B.1 期望供应商推行及维护管理体系以符合准则要求。 0.B.2 期望供应商在正确的营业执照和许可下合法运营,并且有系统以保证所有和土地权利相关的要求都是符 合的。 0.B.3 供应商应指定一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体系运作以确保其符合准则要求。 供应商需要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表来负责此准则的合规性。 0.B.4 将准则传达给所有员工及其供应商。期望供应商与全体员工介绍和沟通此准则。 0.B.5 如可行,供应商应将此准则推广至他们的供应链。供应商需要与所有的供应商沟通此准则,从而确保在 整个供应链都遵守此准则。
25 May 2017
且在每次支付工资时,要为他们提供本次工资涵盖期间之工资的详细情况。 5.3 不经工人明确同意,不允许扣除工资作为一种纪律约束措施,也不允许对工资进行国家法律规定之外的任 何其他扣除。所有纪律约束措施都必须记录在案。
6. 工作时间不得过长(ETI要求)
6.1. 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集体协议以及下文中6.2-6.6条款中的规定,以对工人提供较强保护者为准。 6.2至6.6条款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础。 6.2. 工作时间(加班除外)由合同确定,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 6.3. 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的。加班必须负责任地使用,考虑到所有如下方面:程度、频率以及工人个体和工人 整体工作的时间。不得以加班代替正规就业。加班必须总是加价补偿,建议标准是不少于正常工资的125%。 6.4. 任何7天内的全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第6.5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6.5. 只有在满足如下所有条件的例外情况下,任何7天内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60小时: 国内法律允许这样做; 与代表相当比例工人的工人组织自由达成的集体协议允许这样做; 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保护工人的健康与安全;并且 雇主能够证明加班确属于例外情况,例如出乎预料的生产高峰、事故或紧急情况。 6.6. 必须保证工人每7天至少休息一天,或者在国内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每14天休息2天。 * 国际标准建议,在适当的条件下,并且不减少工人的工资的情况下,渐进降低正常的工作时间至每周40小时。
5. 支付维持生活的工资(ETI要求)
5.1 每个标准工作周所付的工资和津贴,至少要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以高者为准。在任何 情况下,所付工资总应足够满足基本需求并提供一些可供自由支配的收入。 5.2 在所有工人开始工作之前,要为他们提供书面形式的、易于理解的、涉及工资之雇佣条件的有关信息,并
0.A.4 工厂应该衡量他们对利益相关方劳工权益直接的,间接的以及潜在的影响。
0.A.5 当工厂在劳工权益方面对任何一个利益相关方有不利影响时,需要提出这些问题并能有效补救。 0.A.6 工厂应该有一套秘密举报以及处理劳工权益影响不怕对举报者报复的透明系统。
0B:管理体系和准则的履行 (附加要求,0.B.5是待观察项)
7. 禁止歧视(ETI要求)
7.1 在雇佣、薪酬、培训、升职、辞退或退休方面,对任何人都不能因其种族、社会地位、国籍、宗教、年龄、 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所属工会和所属政党进行歧视。
8 正规的雇佣关系
ETI要求: 8.1 在尽可能的程度上,所进行的工作必须以按国家法律和惯例所建立的、被正式承认的雇佣关系为基础。 8.2 按照劳工或社会保障法律和法规、建立在正规雇佣关系之上的对雇员的责任,不能通过使用劳动合同、分 包合同或者在家工作的安排,或者通过不想真正传授技术或提供正规就业的学徒计划来避免,任何类似责任也 不能通过过度使用固定期限的雇佣合同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