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评选全市无偿献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淄人社字[2011]202号【发布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08.10【实施日期】2011.08.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淄人社字〔2011〕20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高校、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的目标,大力弘扬长期以来淄博教育界不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教师继往开来,甘于奉献,创先争优,全面提升教育形象,经研究,在全市开展“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和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的范围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在农村长期奉献或在农村支教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评选的数量本届评选10名。
三、评选的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2.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堪称楷模;3.热爱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方面成绩突出;4.勤奋钻研,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突出;5.注重学习,改革创新,重视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6.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始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7.在全市教育系统有重大贡献和重要影响。
四、评选的程序1. 各区县(含高新区和文昌湖区)对照评选的范围和条件在本区县内进行推荐,确定3名候选人,各高校、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2. 市教育局牵头成立专门评审组对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优中选优,确定“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30名候选人并将其事迹在淄博新闻网、淄博日报和淄博教育信息网等市级媒体上公示,接受公开投票。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4.12•【字号】淄卫办字[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淄卫办字[2008]19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为加强全市临床血液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促进医疗机构科学用血、合理用血,保证医疗质量和临床输血安全,市卫生局决定对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对“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淄博市三星护士”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考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安排:4月15日-25日。
具体检查时间附后(附件一)。
二、主要检查内容1、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建立及活动开展情况;2、输血科(血库)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包括输血科(血库)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3、临床血液使用情况,包括临床输血指征、血液来源、知情告知、收费等;4、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星级护士、护理岗位技能训练(50项)活动开展情况;5、医护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实地观摩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医师、护士交接班、查房等。
三、检查考核方法检查考核由市卫生局负责同志带队,抽调市中心血站、市属医院临床、护理、检验等专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观摩、知识问答、技能操作考核、组织座谈等方法进行。
四、检查考核范围1、全市各级各类临床用血医疗机构;2、区县以上医疗单位推荐的全市护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1、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及市属医疗单位和市管医院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2、检查考核人员要认真负责,依据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要求做好检查考核记录。
3、市中心血站及各储血点要准确统计辖区内各医疗机构2008年第一季度临床供血情况(见附表二),并于4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淄卫字[2008]104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淄卫字[2008]104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工作,保证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我局于4月15日-25日组织专家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考核等方法,对全市86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领导重视。
各医疗机构重视临床血液管理使用工作,成立了输血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全市17处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不断加大投入,购置微机、储血专用冰箱(冰柜)等设备,科室设置、仪器设备、冷链设施基本达到《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要求。
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矿集团中心医院、临淄区人民医院设置独立输血科,储血室、配血室、办公室、值班室布局合理,标示明确,基础设施完善,血液管理规范到位。
(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审批制度、输血前检查、核对制度、输血知情同意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输血前检查项目齐全、规范,全血、血浆等出入库登记完整,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规范,责任落实到位。
(三)血液管理运行规范。
全市临床用血统一由市中心血站采集、检测、供应,未发现医疗机构非法采集血液现象。
各储血点与辖区内临床用血单位签订供血协议,基本满足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
临淄区人民医院配置专用车辆及时为辖区内医疗机构送血,方便了各医疗机构临床急症用血,深受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好评。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5.25•【字号】•【施行日期】2018.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通知各区县委组织部,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高校、各有关企业:现将《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5月25日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3个层次(分别用A、B、C来指代)。
A类:符合省《关于印发〈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组发〔2016〕25号)引进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首位获得者,中国政府友谊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国家优秀教师、国家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人选;国医大师、全国老中医药专家;美国、德国、法国、日本、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B类: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入选者,“外专双百计划”个人入选者和入选团队核心成员,齐鲁文化名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最高奖、一等奖首位获得者,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等;省级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名校长;齐鲁名医、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其他省份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示范标兵和三星护士的通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示范标兵和三星护士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4.27•【字号】淄卫字[2012]81号•【施行日期】201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示范标兵和三星护士的通报(淄卫字[2012]81号)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护理工作者,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大力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护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并涌现出一批护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护理工作深入开展,市卫生局决定授予张店区人民医院神经科等36个护理单元“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荣誉称号;授予张爱华等70名同志“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李建华等30名同志“淄博市三星护士”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护理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全面落实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工作任务,为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示范标兵和三星护士名单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全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示范标兵和三星护士名单一、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36个)张店区人民医院神经科张店区中医院外科淄川区医院外一科淄川区中医院内一科博山区医院内三科博山区中医院内科周村区人民医院内一病区临淄区人民医院肿瘤科临淄区人民医院胃肠外科临淄区妇幼保健院外一病区桓台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一病区桓台县中医院心血管科桓台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一病区高青县人民医院外三科沂源县人民医院内一科沂源县中医医院内一科淄博市中心医院烧伤科淄博市中心医院心胸外科淄博市中心医院北院区咽喉科淄博市第一医院妇产科淄博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淄博市中医医院儿科淄博市中医医院骨外科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外科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临床一科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男一病区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一科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外科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肛肠外科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内科淄矿集团中心医院骨外科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心血管内五科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骨外一科山东铝业公司医院骨外科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外科二、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标兵(70名)张爱华张店区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吕连张店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护士长、主管护师谭红蕾张店区中医院骨科护士长、主管护师李红张店区中医院康复医学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安红梅张店区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刘群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护士长、护师李素霞淄川区医院内三科护士长、主管护师殷萍淄川区中医院内一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王北方淄川区中医院急诊科护士长、主管护师杨超淄川区双沟镇卫生院护士长、主管护师杜青淄川区昆仑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长、主管护师谭春芳淄川区城区卫生院护士长、主管护师张霞博山区中医院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郑雷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内科主管护师王伟博山区岳庄中心卫生院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焦素宁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管护师范迎芝周村区人民医院外一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田红梅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王红玲临淄区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刘艳芹临淄区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护师荣晓红临淄区中医院急诊科护士长、主管护师贾艳芳临淄区妇幼保健院内一科护士长、主管护师裴爱芹桓台县人民医院手术室主管护师周丽丽桓台县人民医院心内科副护士长、主管护师许秀芳桓台县中医院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耿波桓台县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高惠莲高青县人民医院内二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韩红英高青县中医医院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董娟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儿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周世香沂源县人民医院外二科副护士长、主管护师王淑娟沂源县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王志美沂源县东里中心卫生院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董德花沂源县鲁村中心卫生院主管护师何艳淄博高新区石桥中心卫生院护士长、主管护师陈晨文昌湖区萌水镇卫生院护士长、护师张淑霞淄博市中心医院北院区内科护师曹燕淄博市中心医院北院区外科护师马爱兰淄博市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XXX 淄博市第一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吴学美淄博市中医医院内一科主管护师苏俊华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王少坤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赵瑞芳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肿瘤二科护士长、主管护师蒲金玉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张笑梅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护士长、主管护师李金娟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护师李秀云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徐红玉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外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王慎玉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马梅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冯莉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徐伟淄矿集团中心医院神经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王秀华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骨外一科主管护师齐春慧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主管护师刘艳娜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心内科主管护师方钰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普外科主管护师孙桂芹山东铝业公司医院儿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王玉芬山东铝业公司医院神经内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田彩云山东铝业公司医院呼吸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王汾玲淄博化建医院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张云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外科主管护师刘清淄博万杰肿瘤医院神经外科主管护师公维娟淄博颜山医院外科主管护师袁华淄博颜山医院内科主管护师张瑶淄博广电医院心内科护士长、护师徐颖淄博广电医院神经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杨倩淄博昌国医院康复医学科护士长、护师王金凤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昆仑医院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孙艳玲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医院急诊室护士长、主管护师王伟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医院预防保健科主管护师二、淄博市三星护士(30名)李建华博山区医院急诊科护士长、主管护师韩英周村区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邢金英临淄区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张海霞淄博市中心医院烧伤科护士长、主管护师李玉凤淄博市中心医院心胸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于翠云淄博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主管护师关忠淄博市中心医院血液科主管护师张素梅淄博市中心医院呼吸科主管护师杨春霞淄博市中心医院胃肠外科护师陈娜娜淄博市第一医院消化内科护师郭延霞淄博市第一医院骨科主管护师孙艳霞淄博市第一医院麻醉科主管护师张太霞淄博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护师张照芳淄博市第一医院内科主管护师刘淑美淄博市中医医院中风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王韶华淄博市中医医院儿科护士长、主管护师薛芹淄博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护士长、主管护师许志秀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刘爱君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刘文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骨伤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汪金霞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肿瘤三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田爱华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外一科护士长、主管护师王翠玲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烧伤整形科护士长、主管护师高明杰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一科主管护师刘文莉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骨科护师贾福玲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内二科护士长、主管护师赵海英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崔子春淄矿集团中心医院手术室主管护师胡晶淄矿集团中心医院神经内科护士长、主管护师孙峰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心内科主管护师。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2012)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淄卫字[2012]117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淄卫字[2012]117号)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了“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年”、“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和“三好一满意”等创建活动,医疗质量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明显改善,为全市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确定授予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等40个单位“淄博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肖洁等97名同志“淄博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淄博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等24个科室“淄博市医疗质量示范科室”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示范科室,发扬成绩,珍惜荣誉,锐意创新,为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推动医院管理上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全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附件1:淄博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40个)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张店区中埠镇卫生院淄博康明眼科医院淄川区卫生局淄川区中医院博山区卫生局博山区医院博山区中医院周村区卫生局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临淄区卫生局临淄区人民医院临淄区妇幼保健院桓台县卫生局桓台县妇幼保健院高青县卫生局高青县妇幼保健院沂源县卫生局沂源县人民医院沂源县东里中心卫生院高新区卫固中心卫生院文昌湖区萌水镇卫生院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淄博市中心血站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山东铝业公司医院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昆仑医院淄博广电医院淄博昌国医院二、先进个人(97名)肖洁张店区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韩宁张店区中医院医务科副主任宋强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董砚奉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雷霞张店区湖田卫生院副院长陈集农淄博牵引电机公司医院副院长李莉敏淄川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赵林瑞淄川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可华淄川区寨里镇卫生院副院长司纪友淄川区张庄镇卫生院院长翟凯淄川区洪山镇卫生院医疗组长韩仁博博山区卫生局医政科孙俊博山区医院副院长扈全德博山区中医院骨科主任郑芳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质检科主任徐爱霞周村区卫生局医政科科员王忠漳周村区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许云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王新刚临淄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吴业新临淄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刘克银临淄区中医院理疗科主任闫志岳临淄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刘红临淄区朱台中心卫生院内科主任范京国桓台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宋倩桓台县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王新刚桓台县中医院疼痛科主任巩曰明桓台县中医院内二科主任周克水桓台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志磊高青县人民医院院长杨志国高青县中医医院骨科副主任韩曰萍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孙吉冰沂源县中医医院副院长王延进沂源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振宾沂源县悦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张学究沂源县石桥卫生院内科主任李敬津高新区卫生局局长杨玉科文昌湖区商家镇卫生院院长陈佑生淄博市中心医院医务科副主任张秀芳淄博市中心医院北院区医务科科长刘红淄博市中心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孙能军淄博市中心医院门诊部主任翟乃池淄博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任王士富淄博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黄其来淄博市第一医院医务科科长牛玉娥淄博市第一医院护理部主任XXX 淄博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主任李庆淄博市第一医院检验科主任郭玉桂淄博市第一医院骨科护士长周建华淄博市中医医院感染管理科副科长胡浩淄博市中医医院脑病科主任宋庆江淄博市中医医院质量管理科副主任王涛淄博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科质控员王郁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医教部主任于凤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陈莉萍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司毅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内科主任吴军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医疗机构监督科副科长张正祥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翟华绪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肿瘤一科主任于洪洲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肿瘤三科主任董汉振淄博市精神病医院医务科科长于连玉淄博市精神病医院门诊部主任张守信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刘岳文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科科长常桂玲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护理部主任冯乃清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张崇海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内科主任马淑芳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特检科主任王月胜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血液净化科主任原玮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医务科科员伊姝丽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副院长赵淑红淄博市中心血站业务科科长王猛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路红领淄矿集团中心医院胸外科主任李兆全淄矿集团中心医院核医学科主任于爱美淄矿集团中心医院泌尿外科护士长王继东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副院长陆敦华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孙士东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消化内科主任王刚齐鲁石化医院集团胜利医院院长李其海山东铝业公司医院医教科科长张世杰山东铝业公司医院质控办副主任赵卫东淄博化建医院副院长、医务科主任杨云玲淄博化建医院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周毅德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医务部主任谢荣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肿瘤病案室主任严庆场淄博颜山医院内科主任丛树涛淄博颜山医院妇产科主任王丰章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昆仑医院医教科主任边增军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医院内科主任王福良淄博广电医院内科主任张涵淄博昌国医院神经外科主任王继胜淄博昌国医院医务处主任助理王新美淄博市病理质控中心主任谢法东淄博市医院药学质控委员会主任张丰明淄博市超声质控委员会主任邓珍淄博市医院感染质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附件2:淄博市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名单淄博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淄博市中心医院普外科淄博市第一医院内分泌科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淄博市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骨科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儿科淄博市中心医院儿科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神经康复科淄博市第一医院心内科淄博市第一医院血液内科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烧伤科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肿瘤放射治疗科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心内科山东铝业公司医院骨外科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心内科桓台县人民医院心内科沂源县人民医院内分泌科高青县人民医院肿瘤科淄川区医院内二科临淄区人民医院心内科桓台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周村区人民医院骨外科张店区人民医院心内科。
无偿献血倡议书范文(通用8篇)
无偿献血倡议书无偿献血倡议书范文(通用8篇)在现在社会,我们都可能会用到倡议书,倡议书本身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有关人员可以表示响应,也可以不表示响应。
你所见过的倡议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无偿献血倡议书范文(通用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无偿献血倡议书1亲爱的xx院全体师生员工:你知道吗?你献出的鲜血可能挽救一个垂危的生命!血液,是你赠与伤病员的无价之宝!捐血是捐出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濒临死亡的生命。
无偿献血做善事,救死扶伤显爱心。
献血救人是社会主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善举。
献血救人是高尚品行,献血者在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同时,情绪也处于最佳状态,利人利己。
我校区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开展过十次无偿献血活动,多少富于爱心的老师、多少乐于奉献的同学和热心的校内员工们在活动中都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
为了继承爱与奉献的良好道德传统,协助血站解决用血紧张问题,展现xx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师生员工的青春活力与爱心,学院团委将于20xx年5月26日11:30--19:00在学生公寓D座楼下开展以“院庆携爱,血脉相承”为主题的第十一次无偿献血活动。
在此,我们谨以共青团xx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委员会、南海中心血站的名义,向全校师生及员工正式发出倡议:让我们都加入献血的队伍中来吧!为生命垂危者献血,作为一种衡量公民基本道德和操守的高尚行为,为整个社会所认同及倡导。
一个献血志愿者不仅是献出了200CC 血液,不仅是以这些血挽救了人的生命,更重要的是,通过献血者的行动,将爱心传播,让全社会一起演绎奉献的真谛!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奉献、友爱、进步、互助”的志愿精神应该与我们的实际行动牢牢结合在一起。
献血,不正是在给予的同时中,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满足吗?让我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用我们的爱心和鲜血创造一个美好的校园,让我们用我们的行动谱写一曲和谐社会的奉献之歌!倡议人:日期:无偿献血倡议书2香洲区卫生系统全体医务人员:当我们又一次欢欣鼓舞地迎来新的一年,以各种方式开展庆祝活动之时,你可曾想到病床上那些急需输血的生命?想到那些挣扎在死亡边缘即将凋零的生命之花?想到那些即将陷于悲痛的温馨家庭?区卫生局特此向广大健康适龄的香洲区卫生系统全体医务人员发出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社会共济、关爱他人的精神,做无偿献血行动的积极响应者,尽快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用我们的浓浓热血、拳拳爱心去营造一个充满“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美丽家园!无偿献血工作只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得到稳定健康的发展,确保医疗急救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1•【字号】淄政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发〔2011〕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市级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工伤职工符合住院规定,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本市以外地区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市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每天12元定额。
(二)异地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费标准工伤职工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汽车(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城市轨道、火车(限硬卧、硬座、动车二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且限三等舱)等交通工具,凭原始单据报销一次往返程交通费。
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费用自理。
(三)异地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食宿费标准伙食费标准为每天20元定额。
工伤职工到达异地后,因故不能办理住院手续的,院外住宿最长不超过5天。
院外住宿期间,住宿费最高报销标准为每天150元,凭原始单据据实报销。
上述各项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适时调整。
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四、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评选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评选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10.19•【字号】淄卫办字[2007]97号•【施行日期】200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评选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淄卫办字[2007]97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企业医院: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更好的发挥继续医学教育在医疗卫生服务、医学科研、卫生人力开发等方面的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地位与作用,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在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本次拟表彰先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60名。
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一)先进集体1、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继续医学教育意识强,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新方法。
2、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积极宣传,继续医学教育气氛浓厚。
3、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学习的积极性。
4、继续医学教育档案管理规范,积极推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广,学分考核合格率高。
(二)先进个人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高,能够团结同志,共同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2、热爱继教工作,责任心强,精心钻研业务。
3、工作认真负责,对继续医学教育政策理解透彻,严把标准关、质量关,学分复审合格率高。
三、推荐材料各区县、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自下而上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填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表用A4纸打印。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内容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10.17•【字号】淄卫字[2008]256号•【施行日期】2008.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淄卫字[2008]256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和《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2、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试行)3、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4、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八年十月十七日附件1: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检验、药剂、影像、财会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应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包括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价、单位评价,其中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单位评价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淄博市特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淄博市特级教师、优秀校长和淄博市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淄人社字[2011]204号【发布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08.10【实施日期】2011.08.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淄博市特级教师、优秀校长和淄博市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淄人社字〔2011〕20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表彰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和鼓励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集体和个人,通过选树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更加良好的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拟评选表彰20名淄博市特级教师、10名优秀校长、20个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30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分配及要求(一)淄博市特级教师1.五区三县各推荐小学教师2名、初中教师2名、高中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1名。
高新区推荐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各1名。
文昌湖区推荐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各1名。
市属中学、特教学校、幼儿园、有关单位各推荐1名。
2.各区县确定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同时,要兼顾城乡、学校层次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
推荐的人选中,45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推荐总数的一半,校外教育机构(教研室、电教馆以及少年宫)的教育教学人员最多推荐1名,兼任学科教学符合评选条件的校(园)长(含副职)最多推荐1名。
(二)淄博市优秀校长各区县、高新区分别推荐小学校长、初中学校校长、高中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各1名。
文昌湖区分别推荐小学校长、初中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各1名。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淄卫字[2010]269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淄卫字[2010]269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各有关医疗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国、全省“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医院巡查”及全市“医疗安全年”活动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10月18日--29日,市卫生局抽调医政管理、临床内科、外科、妇产科和护理、院感、药事、检验、后勤安全等73名专业人员,依据《2010年淄博市医疗质量安全检查考核暨二级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要求,采取听汇报、跟随交接班、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实地查看、现场考核等办法,对全市25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医院巡查”与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全市“医疗安全年”活动与深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持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医院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医院管理,“医疗安全年”活动扎实开展。
全市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加强医院管理,落实各项病人安全目标。
大多数医疗机构把医疗操作规程、医院规章制度装订成册,人手一册,加强制度学习和职业教育,并进行了《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集中培训学习,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来抓,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显著提高。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0•【字号】鲁卫医字〔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3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疗机构,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医疗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奖励激励工作,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相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2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减免标准第三章减免相关规定第四章减免流程第五章管理与监督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简化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流程,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省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办函〔2019〕73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以下简称“受益人”)。
第三条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计算时间自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之日至用血之日(以出院日期为准)后六个月内。
第四条临床用血减免费用是指血站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不包括由医院收取的用血者自身因输血所产生的血液检测等相关费用。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9.08•【字号】淄卫党字[2008]45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淄卫党字[2008]45号)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现将《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2、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分工名单二○○八年九月八日附件1: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与高层次卫生人才,特别是与高级专家的联系,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切实推进人才强卫战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高层次卫生人才在做优做强卫生事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部分高层次卫生人才。
联系的对象,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创新,在学术技术方面有较深的造诣,为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主要包括: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4、市级以上名医;5、近年来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等贡献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原则上按照分管工作和高层次卫生人才分布情况来确定。
对联系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根据实际情况每两年可适当调整一次。
第四条联系内容主要有:1、了解所联系的单位卫生人才需求,以及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等情况,研究探索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指导帮助所联系单位做好人才工作;2、了解所联系的单位高层次卫生人才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维护好他们的合法利益,为充分发挥其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3、向高层次卫生人才介绍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情况,增进他们对卫生工作的全面了解;4、鼓励高层次卫生人才对当前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言献策,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淄人社发[2011]137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淄人社发〔2011〕13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弘扬认真专业务实工作作风,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决定,对孟蕾等300名“淄博市优秀教师”、刘慧等60名“淄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以优良的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附件:1、淄博市优秀教师名单(300名)2、淄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60名)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附件1淄博市优秀教师名单(300人)张店区(36人)孟蕾耿丽赵娟田玲孔凡花李珂杨玉凤王剑刁红霞于丽娜张慧韩卫东陈浩张爱梅张经胜高霞高文惠秦虹孙文姬王莉乔晋伟丁淑芝王红霞张永丽袁红霞高燕徐红王玉玲高刚于恒周立明张美宗瑜徐美华李文渊李庆峰博山区(29人)王爱国XXX 梁孝东王强徐燕赵丽丽吴圣涛赵燕杜鸿学王艳霞谢杰任振中刘英丽任红霞赵玉欣岳公强宗娜边增喜王萍燕学英李梅李春艳陈明魏琦李洪娣刘兵张金玲岳桂晔李莉淄川区(38人)苏金芝田福深王志胜赵淑君李宗福赵溪川张辉刘志云陈英华杨荣国张孝荣谭雷马永群刘淑慧张玉芝赵萍张清马金秀孙保峰姬翠萍于桂霞刘艺韩芳张春堂殷爱芬王延翠刘苗苗赵艳群牟强王磊刘玉春王雨晨张海霞司春艳李静翟作凤司淑娟孙涛临淄区(38人)王心敬杨相华陆秀军芦瑛杨清霞李静安玉君许曰华郑瑞梅李先彦董爱芳于爱荣张杰芳安北江王秀艳穆俊风于翠华胡伟罗进郑冬梅刘桂花王涛邵学忠孟庆双刘彩霞刘峰翟新光张亮王秀芹肖澎王金琨刘瑛王建辉周东军常金花范美华王好军王宁周村区(25人)胡茜XXX 赵蕊丁慎武王红梅张群许伟伟李涛周玉静张丽梅李梅肖长萍高明涛王红芳岳道刚唐利霞周斌孟谦李云峰李丽(北郊)李丽(城北)高树群牛先平李轶春吕涛桓台县(28人)张展张渤姜艳耿文超毕俊华陶可森付亮张波石霞王慧青高玉红韩红霞崔海英张芳陈秀金宗涛于克东孟伟伟赵慧张艳张爱君张洪涛张志涛荆长春刘呈兴宋佃亮宗文英张秀玲高青县(26人)陈斌杨付邹宫纪彬李龙蔡清华王晓静董捍卫王士营刘丽红杨芳刘成郑丽丽边红芳袁若明李超刘安美邵文李春刚付玉霞李晓红刁爱娟李振勇李芳刘学花杨凤李永芳沂源县(34人)王仕贵张纪宏王建营王彬齐元锋张丽平王守壮陈宝杰陈玉婷周茜宋尚琴杨宝爱徐春鹿美华李清美包彦芳贾雯涵张宗花吴本纯李维学杜春平张希太吴秀新崔希登单义玲王明海孟凡会侯春霞张在莲闫相友闫志刚张克娥贾玉兰宋忠艳高新区( 8人)李子润高先韦凤莲武小芬于俊岭朱丽丽杨淑会李晓庆文昌湖区(2人)于成河翟爱娟市直(36人)王淑华赵新鹏惠伟伟尹建平马泉薛庆波闫炳杰郭宁孙书娥孙永强杨蕾董学永杜秀刘景国赵彩云王利杨红梅孙晓萍毛可刚韩宝柱孙肖男刘海斌崔美芳孙勤响王晓晨王芹殷曰国蔡兵张丽美崔俊秀郭莉萍车红艳贾玲王先琴郑加会王宁附件2淄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60人)张店区( 8人)刘慧姚丽君张连明郭先铭翟凤赵君红程明华张艳博山区( 3人)郑艳琳谢加涛岳新华淄川区( 7人)刘其林马洪涛韩杰高婷李玉兰段俊元李纯福临淄区( 7人)杜爱凤张仁成翟如吉程国伟于振清王守华贾珍周村区( 3人)路厚林耿红华李强桓台县( 3人)徐天明张卫国张海燕高青县( 3人)董捷司观俊赵丙新沂源县( 5 人)耿成阳刘培方杨友成左进凤孔祥恩高新区( 1 人)曹艳霞文昌湖旅游度假区( 1人)吕丕宝市直( 19人)杨文亮焦念诚车春河王桂华路恒云蔡文卿王炳跃王维杰李德峰贾素知王兆刚苏俊芹郑军郑天圣胡丽华邵秀蔚许开峰周玉平郑伟。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临床输血处方权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临床输血处方权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8.07.20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临床输血处方权医师资格考核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各有关医院:为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确保输血安全,2008年6月28日-29日市卫生局组织了全市临床输血处方权医师资格考核考试。
现将考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由各医疗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授予其临床输血处方权(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并于7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备案。
附:1、市属医疗单位考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市管医院考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区县管医院考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日。
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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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9•【字号】淄政办发[2012]71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2〕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2号)和《淄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
专业技术人员当选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管理期满后不再重复申报。
第四条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原则;(二)鼓励创新、促进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以用为本、动态管理的原则。
淄博市无偿献血者分布特征的调查分析
I NV E S T I G A T I O NA NDR E S E A R C H 调查研究[作者简介]王云玲(1965-),女,山东淄博人,本科,主管护师,研究方向:淄博市采供血现状、问题及对策的研究。
2011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以来,我站积极落实相关内容,制定了相关操作规程和制度,积极加强网络的宣传力度,增强献血者的激励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应急献血队伍,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
随着近几年临床成分输血的推广及全民医保政策的实施,临床用血量越来越大,招募无偿献血者的压力和采集难度越来越大。
为了建立一支长期稳定的献血者队伍,做到均衡采集并保持采集量持续稳定增长。
该研究对2011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179725名无偿献血者分布特征进行了调查。
希望增强无偿献血者招募策略的针对性,积极寻找潜在的献血人群,做好开发与保留献血者工作,满足临床用血的需求。
1对象与方法1.1调查对象选取在山东省淄博市参加无偿献全血,且经过初筛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的献血者共计179725人。
1.2调查方法查询本站海默血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献血者详细资料并结合《无偿献血登记表》信息进行数据统计。
1.3统计方法应用EXCEL2007、SPSS17.0软件处理,将献血者献血量、年龄结构、性别、职业结构、文化程度做统计分析。
2结果4年中无偿献血者献血400mL 的采集人数占总采集人数比例为87.5%,见表1;献血者年龄分布在26~35、36~45年龄段,超过总人数的63.2%,见表2;献血者以男性为主占71.62%,见表3;献血者职业结构中:其他类、工人、农民、学生、职员分别占献血总人数比例为38.5%、19.38%、12.94%、7.55%、6.55%,其中填写其他职业类型的献血者占比为38.50%,见表4;无偿献血者以初中、高中为主,分别占比为:27.44%、24.59%,见表5。
注:2011年1月—2011年6月统计数据用“1”标识;2011年7月—2011年12月统计数据用“2”标识;2012年1月—2012年6月统计数据用“3”标识;2012年7月—2012年12月统计数据用“4”标识;2013年1月—2013年6月统计数据用“5”标识;2013年7月—2013年12月统计数据用“6”标识;2014年1月—2014年6月统计数据用“7”标识;2014年7月—2014年12月统计数据用“8”标识。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的通报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字号】淄卫字[2007]29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的通报(淄卫字[2007]290号)各区县文明办、卫生局,高新区文明办、卫生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企业医院:近年来,全市卫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文明淄博为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了以“一满意、四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经研究决定,对在创建活动中做出成绩的张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等26个文明单位以及张店区人民医院儿科等45个文明示范窗口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行政为主线,以“一满意、四规范”为主要内容,以人员高素质、服务高质量、管理高效率为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进一步发扬“认真专业务实”的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文明素质和卫生行业文明程度,开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文明淄博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全市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名单2、全市卫生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名单附件1:全市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名单张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张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淄川区妇幼保健院淄川区峨庄乡卫生院博山区卫生局博山区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博山区岳庄中心卫生院周村区萌水中心卫生院周村区北郊中心卫生院临淄区人民医院朱台分院临淄区齐陵镇卫生院桓台县卫生局桓台县田庄镇中心卫生院桓台县果里镇侯庄卫生院高青县妇幼保健院高青县高城中心卫生院沂源县妇幼保健院沂源县东里中心卫生院高新区卫固中心卫生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级机关医院山东铝业公司医院淄矿集团中心医院附件2:全市卫生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名单张店区人民医院儿科张店区中医院骨科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淄川区人民医院内三科淄川区中医院急诊科淄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部博山区人民医院内一科博山区中医院市场部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精神科周村区卫生局行政审批窗口周村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临淄区人民医院CT室临淄区中医院中药房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桓台县人民医院小儿科桓台县中医院疼痛科桓台县妇幼保健院妇科高青县人民医院内二科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急症科高青县中医院骨伤科沂源县卫生局行政审批窗口沂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免接种门诊沂源县中医院检验科高新区石桥中心卫生院妇产科高新区四宝山卫生院中医科市中心医院检验科病理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检验科市中医院护理部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山东侨联医院急诊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监测所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三科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男一病区市职防院职业病一科市第七人民医院骨科市第八人民医院内二科市级机关医院医院门诊部市中心血站血供科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调度科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录培训部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消化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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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评选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
【发文字号】淄人社字[2011]162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1.06.27
【实施日期】2011.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评选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
人的通知
(淄人社字[2011]16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卫生处,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的目标,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连续七次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受到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表彰。
“十一五”期间,我市临床用血量每年以10%的比例递增,年采血量达13吨以
上,不仅有力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还有计划地支援了兄弟城市临床用血需求。
特别在“4.28”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第22届省运会和我市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中经受住了考验。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为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和名额
全市评选表彰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60名,优秀无偿献血志愿者10名,临床输血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在无偿献血活动中成绩突出,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宣传、服务或以其他形式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二)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在无偿献血工作中成绩突出或以其他形式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优秀无偿献血志愿者: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为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
(四)临床输血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宣传科学合理输血知识,临床输血工作安全、科学、合理,成分用血比例达到90%以上,在临床输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的医院。
(五)临床输血工作先进个人:热爱输血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宣传科学合理输血知识,在临床输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为确保临床输血安全、科学、合理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
程序,严格掌握评选的标准和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二)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征求“一票否决”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6)和事迹材料(可另附纸,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1000字左右)。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客观真实。
(四)上报材料一式三份(用16K纸正反面打印),于2011年7月4日前报市献血办公室(联系人:江猛,电话:2773152,传真:2773360,电子邮箱:
xxfwk0533@)。
附件:1.全市无偿献血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全市优秀无偿献血志愿者申报表
5.全市临床输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6.全市临床输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全市无偿献血表彰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