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10年1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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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新增及修改内容

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新增及修改内容

J18.9
J12.9 J13 J15.9
J18.0
J18.1 J69.0 P24.9 J84.9
11.其它呼吸系统疾病
J00‐J99中 的剩余部分
哮喘(性)(支气管)(卡他)(痉挛 性)
J45.9
-肺脓肿(粟粒性)(腐败性)
J85.2
脓胸
J86.9
气胸
J93.9
12.腹泻(病)(婴儿)
-传染性 -新生儿(非传染性) 克罗恩病[局限性肠炎] 结肠炎(急性)(卡他性)(出血性) (另见小肠炎) -溃疡性(慢性) 胃肠炎(急性) -非传染性 综合征 -过敏性
国际疾病分类10 (ICD‐10)
1. 痢疾(性)(卡他性)(腹泻)(流行 性)(出血性)(传染性)(散发性)(热带) -细菌性
2. 败血症(性)(全身性)(化脓性) -链球菌(性) -葡萄球菌性
--金黄色
-新生儿 NEC
A09.0 A03.9 A41.9 A40.9 A41.2 A41.0 P36.9
收集工具
非医疗机构死亡儿童调查表
非医疗机构死亡儿童调查表
用于调查在家或途中死亡(未住 院治疗)的儿童,根据调查结果推 断儿童死亡原因,填写儿童死亡报 告卡。
供乡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死亡调查使用。
注意事项
1. 询问者应尽量使用当地的语言,尤其是涉及 疾病的症状和体征,并且在询问中不应给与 主动提示。
(a) 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 :脑出血
(b) 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颅脑外伤
(c) 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交通意外
(d) 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行走时被汽车撞
根本死因_________行走时被汽车撞 交
分类编号

妇幼监测方案

妇幼监测方案

2014 842014年土左旗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方案为了使监测范围、样本量大小及监测人群等方面均不一致,便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三个监测系统的统一管理以及监测经费的有效使用,页便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对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继续维持监测点的功能作用。

根据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结合我旗妇幼卫生监测实际,特指定了2014年土左旗妇幼卫生监测方案。

一、确定监测地区1、基本原则监测点应均匀的分布在各个乡镇,保证对全旗和不同类型的乡有一定代表性。

2、乡镇划分旗以乡为监测单位,乡以农村为监测单位。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1、五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孕产妇死亡监测以乡为监测单位,以五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为监测对象。

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地区中凡妊娠满28周,出生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指标之一,之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者,均报告儿童死亡及其死因。

孕产妇死亡:监测地区内的孕产妇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不论妊娠时间和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者,但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导致的死亡者,均报告孕产妇死亡及其原因等。

2、出生缺陷医院检测和人群监测出生缺陷医院监测的对象为监测医院内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内的围产儿(包括活产儿、死胎死产儿),以及在监测医院出生或引产出生的缺陷儿(无论孕周大小)。

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对象为居住在监测地区的产妇(包括本地户籍以及非本地户籍在监测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产妇)所分娩的胎婴儿。

监测期限为妊娠满28周至生后42天,在此期间首次确诊的主要出生缺陷均需报告。

3、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以村为最小监测单位,监测村内居住的五岁以下儿童作为监测对象。

4、危重孕产妇医院检测监测对象为在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入院的或进入ICU的孕产妇以及院内所有科室死亡的孕产妇。

排除在产科以外其他科室住院的孕产妇和接受单纯保胎的孕妇。

塔城市孕产妇死亡10年监测论文

塔城市孕产妇死亡10年监测论文

塔城市孕产妇死亡10年监测分析[摘要] 目的为掌握塔城市10年孕产妇主要死亡原因,分布特点及相关因素,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方法采用回顾性方法由专家评审小组对塔城市10年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分析评论。

结果 10年来塔城市孕产妇品均死亡率为146.18/10万,略有波动,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死亡原因依次为妊高症、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产褥感染、宫外孕及羊水栓塞;牧区孕产妇站44.44%哈萨克族产妇占50%。

结论新疆塔城市孕产妇死亡率呈卒年下降趋势。

[关键词] 孕产妇死亡率死亡原因相关因素对策[中图分类号]r816.91[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8-336-01孕产妇死亡率是反映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了解新疆塔城市10年来允差福死亡率变化趋势、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感应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保健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本文对塔城市孕产妇死亡10年的资料进行了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1.1 资料来源资料来源于2000年1月-2009年12月塔城市市级医疗保健单位及各乡镇卫生院上报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漏报调查资料及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

分析其中本地户籍以及居住>1年流动人口中在本市分娩的孕产妇死亡,包括计划外妊娠,不包括意外事件死亡。

1.2 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依据三级保健网逐级上报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进行入户调查,调阅病例,进行全面核实。

由孕产妇死亡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保孕产妇死亡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孕产妇死亡定义采用who标准。

2 结果2.1 孕产妇死亡率 (表一)2000-2009年塔城市出生活产婴儿12313例,孕产妇死亡18例,平均死亡率为146.18/10万,表一可见,塔城市10年孕产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表一新疆塔城市2000-2009年孕产妇死亡率2.2 孕产妇死亡原因构成及顺位 (表2)表2新疆塔城市2000-2009年孕产妇死因构成及顺位2.3 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 (1)年龄分布:孕产妇死亡18例中,年龄最小的18岁(未婚)最大的38岁。

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麻栗坡县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2006年-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和卫生发展的重要指标,为分析我县不同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人群分布特点和死因变动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实现《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25%的目标,制定麻栗坡县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各级职责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县级孕产妇死亡评审,。

各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的实施,组织开展乡村两级孕产妇死亡监测和入遍及调查。

省妇幼保健院为全省孕产妇死亡监测的业务指导单位,负责监测工作的培训及技术咨询,资料的收集审核、质量控制、完成年度分析报告,具体实施省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

各设区市妇幼保健院(所)负责组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培训,收集、审核、汇总上报辖区内监测资料、进行质量控制、完成年度分析报告;实施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接受省级检查,负责县(市、区)级监测工作督导。

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监测资料的收集、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评审、质量控制与上报;接受省、市级检查,负责乡级人员培训、督导。

各级医疗机构履行监测职责。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孕产妇死亡及危重孕产妇的上报;配合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完成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及漏报调查工作。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一)监测范围:全省各县(市、区)均为省级孕产妇死亡监测点,其中鼓楼区、台江区、芗城区、连江县、连城县、平和县、霞浦县、浦城县、建瓯市、宁化县同时为国家级监测点。

(二)监测对象1.监测对象:全省各县(市、区)内孕产妇 (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 。

2、监测对象的归属上报原则(城市以区,农村以县为监测单位)本省户籍孕产妇死亡和活产儿:(1)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上报常住人口;(2)嫁入(办理婚姻登记)异地,户籍未迁入,由嫁入地上报常住人口;(3)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满一年,由居住地(不包括专程就医)上报常住人口;居住不满一年,仍由户籍所在地上报常住人口。

广西2010年孕产妇死亡监测结果分析

广西2010年孕产妇死亡监测结果分析
24 孕 产妇 死 亡的相 关 因素 .
实现了《 广西妇女发展规划 (0 1 2 1 ) 目标, 20 — 00 》 也优 于全 国的平 均水平 的本 监测年 内 1./0万 。5 9 31 5例死
亡孕产妇 , 2 例是可以避免或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  ̄ 4 f 大量研究也表明, 在孕产妇死亡 的原 因中, %以上通 8 0 过孕产期保健和提高产科质量可避免的 , ]所以我 区 孕产妇死亡率仍有下降的空间。 32 孕产 妇死 亡原 因 产 科 出血是 产科 严重 并 发症 . 之 一 , 我 国孕产 妇 死 亡 的主 要原 因 J也 是影 响 我 是 , 区孕产妇死亡的主要 因素。虽然 因产科 出血引发的 孕产妇死亡构成 比较 20 年下降了 0 1% , 09 .0 但产科 出血仍是我 区孕产妇死亡 的重要 原因 ,00年产科 21
孕产妇死亡率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 文 化、 医疗卫生、 幼保 健工作水平 的重要 指标之一。 妇 现通过对 2 1 年广西监测地区孕产妇死亡情况的客 00
观分 析 , 出有针 对性 的干 预措施 , 提 制定 相应 对策 , 为
2 监 测 结 果
21 孕产妇 死亡率 2 1 ( . 00年 统计 年 ) 西监 测地 区 广
孕产妇死亡的前 5 位死因依次为妊娠合并肝病 、 产科 出血、 妊娠合并脑病、 羊水栓塞、 妊娠合并心脏病。见 表 1 。
表 1 21 0 0年广西 监测地区孕产妇主 要死因构成
级医疗保健机构上报 的孕产妇 死亡报告卡、 调查 附 卷、 评审资料 、 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和妇幼卫 生年报 。 12 方法 . 按全 国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 孕产妇死 亡率 =同年孕产妇死亡数/ 同年活产儿总数 , 因构 死

孕产妇死亡监测培训

孕产妇死亡监测培训

中全部在监测时限内的孕产妇作为监测
对象。
(二)监测对象
本地户口
1、监测地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包括计划外 妊娠的孕产妇。
2、嫁入监测地区,但尚未迁入户口者应作为监测 对象。 3、从监测地区嫁出,仍未迁出户口者,不作为监 测对象。 注:本地户口活产数与孕管报表一致,其余计入非 本地户口活产。
非本地户口
死亡孕产妇接受卫生保健服务情况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情况
以监测点活产数及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及孕产妇死亡报 告卡体现具体内容。
五、分析指标和内容
1. 孕产妇死亡率 2. 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 3. 孕产妇的死因构成和影响因素
六、资料收集
(一)资料收集工具
二册(出生花名册、 育龄妇女死亡名册) 一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
2、街道(乡镇)级
乡镇计生办或街道办事处:将出生登记、育龄妇女及孕产妇死亡名单, 与街道(乡镇)卫生院出生花名册、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核对。
街道(乡镇)派出所:将街道(乡镇)派出所的出生登记、育龄妇女 死亡名单与街道(乡镇)卫生院出生花名册、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核 对。核实从医院等机构抄录的死亡情况,了解死亡者是否有销户记录, 查找户主的姓名、住址等。 街道(乡镇)卫生院:将抽样居委会(村)的出生花名册与街道(乡 镇)卫生院的分娩登记本、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保健册、儿童预防 接种卡互相核对,了解抽样居委会(村)活产漏报情况。将在医院、 公安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生委抄录的活产及死亡名单,与乡 镇(街道)卫生院的出生花名册、孕产妇死亡记录及育龄妇女死亡登 记表核对。
1、户口不在本地而暂住监测地区的孕产
妇。 2、农村监测点,指本县以外的流动人口, 不包括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流动人口。

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居住地区:“山区” 项目中含半山区,坝 区归在其它地区项目 中。
孕产次: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及结局怎样, 都算一孕次。产次包括孕满28周及以后的分娩。双 胎及多胎妊娠分娩,算一孕次、产次按胎数计算。
人工流产、引产次:包括药物流产,不包括自然流 产及不全流产刮宫者。
时间:用阳历。年只填后 两位数,月日只有一个位 数时,数字前用“0”补充。 时间按0~23点的格式填 写,取整数,够半小时往 上进。如分娩时间为2010 年3月8日12:40则填成 10030813。
1.医务人员:指乡级卫生院及以上的医生、护士、助产士。 2.乡村医生:指村医或个体开业医生 3.接生员:指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 4.其他人员:指未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及家属、周围邻里等。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填写原则即 注意寻找根本死因,如死亡直接由 根本死因所致,则填写该死因的疾 病全称,如根本死因又导致了其他 的疾病或并发症,则按原发→并发 的顺序,将各疾病的全称填写清楚, 如:某孕妇因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 并发胎盘早剥大出血死亡,则按妊 娠期高血压疾病→胎盘早剥的顺序 填写。
监测内容、指标和相关定义
产科死因分两类:直接产科死亡和间接产科死亡 * 直接产科死亡: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由于干
预、疏忽、治疗不当或这几种原因引起的一系列事 件所造成的产科并发症引起的死亡。(流产、异位
妊娠、妊娠剧吐、死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 胎盘早剥、产后宫缩乏力、胎盘滞留、软产道损伤、子宫 破裂、滞产、羊水栓塞、产褥感染、产褥中暑晚期产后出 血等)

1、4、7、 10月10日前
10月10日前 上报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
(全年)

1、4、7、 10月20日前

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

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一、孕产妇死亡监测的目的和意义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

研究并分析孕产妇死亡率和死因变化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当前妇幼保健的重要任务。

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始于1989年,经过10余年的监测,初步摸清了我国孕产妇死亡的基本状况、主要死亡原因和影响因素,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孕产妇死亡监测的工作目的是:①通过监测继续了解全国及不同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和动态变化规律及其死因分布特点;②根据全国不同地区的死因分布情况,进一步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策略,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改善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监测系统各级组织及其职责组织机构详见组织机构图。

(1)市妇幼保健机构:在本地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参加省级培训;★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初审、上报;★负责辖区内监测点工作质量并接受上级检查。

(2)各监测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在本地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参加省级培训;★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初审、上报;★负责自查监测点工作质量并接受上级检查。

(3)街道(乡镇)、村级妇保人员:★参加区县级培训;★配合区县级妇保人员进行监测资料收集、上报;★负责核实死亡情况,并配合填写好有关表卡。

组织机构图行政领导部门技术指导部门三、监测对象和范围1.监测对象(1)本地户口监测地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包括方案外妊娠的孕产妇。

嫁入监测地区,但未上户口者应作为监测对象;从监测地区嫁出,仍未迁出户口者,不作为监测对象。

(2)非本地户口户口不在本地而暂住监测地区的孕产妇。

城市监测点,指本市城区以外的流动人口;农村监测点,指本县以外的流动人口。

不包括城区与城区、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流动人口。

孕产妇死亡监测时限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终止后42天内。

国家级孕产妇死亡监测点:金台区。

市级孕产妇死亡监测点:宝鸡市所辖三区九县的所有长住及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包括方案外妊娠的孕产妇。

妇幼卫生监测

妇幼卫生监测

孕产妇死亡监测:监测范围:目前,共25个监测点。

13个国家级监测点:漯河市源汇区、方城县、巩义市、新密市、临颖县、伊川县、禹州市、汤阴县、济源市、唐河县、卢氏县、许昌市魏都区、杞县。

12个省级监测点: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信阳市、卫辉县、永城县、武陟县、濮阳县、清丰县、沈丘县、淮阳县、扶沟县。

监测对象:在监测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不论计划内外生育者,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原因造成的死亡均属监测对象。

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者除外。

监测报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附卷、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监测范围:32所国家级监测点,包括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郑大二附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郑州市第一民医院、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人民医院、新密市妇幼保健院、杞县妇幼保健院、巩义市妇幼保健站、巩义市人民医院、伊川县人民医院、伊川县妇幼保健院、汤阴县妇幼保健院、汤阴县人民医院、济源市人民医院、济源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中心医院、禹州市人民医院、禹州市妇幼保健院、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临颍县妇幼保健院、临颍县人民医院、卢氏县人民医院、唐河县人民医院、唐河县妇幼保健院、方城县人民医院、方城县妇幼保健院。

监测对象:在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入院的(若妇科、产科未分开,则为在妇产科入院的)或进入ICU的孕产妇以及院内所有科室死亡的孕产妇。

排除:在产科(或妇产科)以外其他科室住院的孕产妇;单纯保胎,如IVF术后、中医保胎、患者要求或仅有轻微腹痛但不伴有其他产科合并症及并发症收入住院的孕产妇。

监测报表:孕产妇个案调查表、医院监测机构调查表、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质量调查表。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监测范围:目前,共22个监测点。

[医学]孕产妇死亡监测培训

[医学]孕产妇死亡监测培训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相互 核对
↓↑ ↓ ↑ 每季度上报季报表,及时上报 ↓ ↑ 死亡名单
↓↑ 乡镇卫生院
汇总各村活产名单,填写出生花名册 ——— 及季报表,汇总育龄妇女死亡名册,

将死亡卡转抄到死亡登记册

↑ 每月例会上报活产名单,及时上报死
↑ 亡线索

村医或村接生 员(保健员)
——— 填写出生花名册、孕产妇死亡名单 和育龄妇女死亡名单
五、分析指标和内容
1. 孕产妇死亡率 2. 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 3. 孕产妇的死因构成和影响因素
六、资料收集
(一)资料收集工具 二册(出生花名册、 育龄妇女死亡名册) 一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 表)
乡镇(街道)出生花名册
产妇姓名 丈夫姓名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分娩日期 婴儿性别 备注
出生花名册功用
1. 记载活产情况,作为孕产妇死亡率计算的 分母。
2. 作为各级质量检查核对的重要原始登记。
出生花名册注意事项
1. 分娩日期要准确填写,不要填写阴历。 2. 备注栏内注明该孕产妇分属监测对象中的
哪一类,或其他需备注事项。 3. 每季度以此进行出生数的核实。 4. 村、乡都要有留底的花名册。
的死亡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孕产妇死亡率= 当年孕产妇死亡人数 ×100000/10万 当年活产数
育龄妇女:年龄在15-49岁的妇女
四、监测内容
检测地区内的活产数 监测地区内的孕产妇死亡数和死亡原因 孕产妇死亡的地区和人群分布 死亡孕产妇接受卫生保健服务情况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情况
以监测点活产数及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及孕产妇死亡报 告卡体现具体内容。
1、此表乡镇级在每季质控时填写,半年质控 及全年质控表上交市妇保院保健部。

孕产妇死亡一览表

孕产妇死亡一览表

二、 指标概念及统计方法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指年内妊娠至产后28天接受过 早孕检查、产前检查次数≥5次、住院分娩和产后访 视的孕产妇数占同年孕产妇总数的百分比,计算: 孕产妇总数以活产儿代替
孕产妇接受系统管理的人数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100% 当地年内活产数
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指 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在取得 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 构分娩的活产数与该地区同 期活产数的百分比。
该年该地区住院分娩活产数 住院分娩率=————————————×100% 同期年内活产数
3、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指7岁以下 儿童中当年实际接受1次及以上体格检查 的人数与当地7岁以下儿童数之比。一个 儿童当年如接受了多次查体,也只按1人 计算。
当年7岁以下接受1次及以上儿保服务儿童数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100% 7岁以下儿童数
3、本镇初保妇幼指标完成情况
——镇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情况 (妇幼部分)
年度
孕产妇系 统 管理率% 孕产妇住 院 分娩率 % 7岁以下儿 童保健覆 盖率 % 婴 儿 死亡数 5岁以 下儿童 死亡数 孕 产 妇 死亡数 5岁以下儿童中 重度营养不良 患病率 %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4、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 患病率: 指5岁以下儿童根据 2005年中国九市儿童体格发育参 照值标准,其中按年龄别体重低 于同性别均值减去2个标准差或第 三百分位数以下的儿童人数占同 龄儿童体检数的百分比。
5岁以下按年龄别体重低于同性别均值减去2个标准差或…

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

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

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0年1月目录一、总说明 (3)二、报表目录 (4)三、调查表式(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36表) (5)(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37表) (7)(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卫统38表) (8)(四)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卫统39表) (9)(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卫统40表) (10)(六)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卫统41表) (11)(七)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卫统42表) (13)(八) 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卫统42-1表) (15)(九) 儿童死亡报告卡(卫统43表) (16)(十) 0~4岁儿童死亡监测表(卫统43-1表) (17)(十一)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卫统44表) (18)(十二) 围产儿数季报表(卫统44-1表) (19)(十三) 居委会(村)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卫统45表) (20)(十四) 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卫统45-1表) (22)(十五) 健康教育业务工作调查表(卫统46表) (23)四、主要指标解释 (25)五、附录(一)5岁以下儿童体重标准 (34)(二)年报表指标计算公式 (38)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了解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等情况,为制定妇女和儿童保健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各省(区、市)辖区内户籍妇女、孕产妇和儿童。

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其原因、出生缺陷: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

3.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健康教育所(中心)。

(三)主要内容:孕产妇与儿童保健和健康、婚前保健、妇女常见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四)报送方式、报告期及调查方法: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卫统36表-卫统41表):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区相关数据后汇总逐级上报,省级机构于当年12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保密途径上报卫生部。

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孕产妇死亡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孕产妇健康的问题,提高孕产妇保健工作水平,确保母婴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报告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孕产妇死亡情况监测报告工作。

三、监测报告内容1.孕产妇基本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孕产妇死亡情况: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

3.孕产妇生育情况:妊娠次数、分娩次数、流产次数、剖宫产次数等。

4.孕产妇保健情况:产前检查次数、产后访视次数、母乳喂养情况等。

5.孕产妇疾病史和家族史:孕产妇既往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6.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调查表。

四、监测报告流程1.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现孕产妇死亡情况后24小时内,将死亡情况及上述相关信息报告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

2.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将死亡情况及上述相关信息报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3.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7天内,对死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

4.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定期对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五、监测报告要求1.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死亡情况的监测,提高报告质量。

3.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对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孕产妇个人信息。

六、监测报告结果运用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结果,及时调整孕产妇保健工作计划,加强孕产妇保健工作。

2.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根据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结果,及时调整孕产妇保健服务措施,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

3.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结果,及时改进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救治水平。

七、监测报告制度管理与监督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

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

全国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21 年8 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4.1总说明 (1)4.2报表目录 (3)4.3调查表式 (4)4.3.1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4)4.3.2住院分娩情况月报表 (6)4.3.3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卡 (7)4.3.4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9)4.3.5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11)4.3.6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情况年报表 (12)4.3.7避孕节育服务情况年报表 (13)4.3.8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14)4.3.9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情况年报表 (15)4.3.10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机构与人员情况年报表 (17)4.3.1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机构报告卡 (18)4.3.12出生医学信息报告卡 (19)4.3.13监测点5 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报告卡 (21)4.3.14监测点分娩及孕产妇和5 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报表 (22)4.3.15监测点出生缺陷个案报告卡 (24)4.3.16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分娩情况报表 (27)4.4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29)4 .5 附录 (43)4.1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了解孕产妇、儿童、妇女等重点人群接受妇幼保健服务情况及健康状况、妇幼健康服务提供情况,为制定妇幼健康政策提供依据。

三网监测的定1

三网监测的定1

一、三网监测的定义
围产儿数季报表填报对象,围产儿又称围生儿,指在监测医院内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7天的围产儿,包括活产儿、死胎、死产儿、不包括计划外引产的胎儿。

孕产妇死亡:凡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集结妊娠时间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由于任何与妊娠处理有关的或妊娠而病情加重及治疗原因造成的死亡,但妊娠期间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导致死亡的不包括在内。

二、三网监测内容
1、出生缺陷监测①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②居委会(村)
出生缺陷儿登记表③围产儿数季报表。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①河北省城乡围产儿、婴幼儿死
亡报告卡。

②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

③河北省5岁以下儿
童死亡入户调查表;7天内死亡表上报2张河北省城乡围产儿、
婴幼儿死亡报告卡。

要求各单位做好登记并保留备份。

④0~4
岁儿童死亡监测报表(监测点上报)。

3、孕产妇死亡监测
①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②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

③社区
(入户)产妇死亡调查或医院孕产妇死亡调查。

④监测点活
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

要求各村医生登记,及时上报并
保留备份。

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

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

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2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卫统41表) (3)(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42表) (5)(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卫统43表) (6)(四)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 (卫统44表) (7)(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 (卫统45表) (8)(六)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卫统46表) (9)(七)出生医学信息报告卡(卫统47表) (10)(八)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卫统48表) (11)(九)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卫统48-1表) (13)(十)儿童死亡报告卡(卫统49表) (14)(十一)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表(卫统49-1表) (16)(十二)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卫统50表) (17)(十三)围产儿数季报表(卫统50-1表) (18)(十四) 居委会(村)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卫统51表) (19)(十五)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卫统51-1表) (20)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21)五、附录(一)统计标准 (30)(二)年报表指标计算公式 (42)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了解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等情况,为制定妇女和儿童保健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各省(区、市)辖区内妇女、孕产妇和儿童。

妇幼卫生保健管理

妇幼卫生保健管理

儿童保健
儿童保健也是采用系统管理的方 法,根据小儿生长发育的特点,从 出生起就进行预防保健指导,促进 儿童生长发育、增强儿童体质的一 种保健措施。
1、新生儿保健系统管理:
对新生儿进行访视、观察、体检, 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 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清洁卫生, 预防疾病并早发现疾病。访视的形 式主要为周访、半月访和满月访。
10
52、妊娠41—41周+6
5
53、妊娠≥42周
10
54、母儿ABO血型不合
10
55、母儿Rh血型不合
20
致畸因素
56、孕妇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
5
57、妊娠早期接触可疑致畸药物
5
58、妊娠早期接触物理化学因
素及病毒感染等
5
社会因素
59、家庭贫困
5
60、孕妇或丈夫为文盲或半文盲 5
61、丈夫长期不在家
异常产史
5、自然流产≥2次
5
6、人工产史≥2次
5
7、早产史≥2次
5
8、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
5
9、死胎、死产史≥2次
10
10、先天异常儿史1次
5
11、先天异常儿史≥2次
10
12、难产儿
10
13、巨大儿分娩史
5
14、产后出血史
10
严重内科合并症
15、贫血 血红蛋白<100g/L
5
16、贫血 血红蛋白<60g/L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收集的原始记录要保留在乡镇卫生院。具 体需保留的原始资料如下:
1.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1)出生花名册; (2)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
季报表、年报表; (3)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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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
表 号:卫统45表-1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31号 有效期至:2009
年月月
___ 编
霞浦县 _ __省(自治区、直辖市)

区县/ 街道 (乡 镇)
本地户口 (1)
非本地户口 (2)
总人口 数
(3)
15~49岁 育龄妇女
数 (4)
表 号:卫统45表-1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31号 有效期至:2009
年月
___ 编
霞浦县 _ __省(自治区、直辖市)

区县/ 街道 (乡 镇)
本地户口 (1)
非本地户口 (2)
总人口 数
(3)
15~49岁 育龄妇女
数 (4)
活产数 死亡数 活产数 死亡数
活产数 死亡数 活产数 死亡数
注:1.编号一栏不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
2.1、2、3、4季度报表只填写(1)、(2)项,第(2)项指非本地户口在监测地区内发生的 活产数和死亡数,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年报表填写(1)、(2)、(3)、(4)项全年的 总数。
填写单位 填表人
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注:1.编号一栏不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 2.1、2、3、4季度报表只填写(1)、(2)项,第(2)项指非本地户口在监测地区内发生的 活产数和死亡数,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年报表填写(1)、(2)、(3)、(4)项全年的 总数。
填写单位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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