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登记表
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评分表
分标准
完成情况
学分
备注
个人自评
单位审核
脱产培训
以培训主办单位和培训院校调训通知、结业证书为依据,培训l天计8学分。
中心组学习或
单位集体学习
以学习记录、学习笔记、考勤记录为依据,最高计40学分。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单位集体学习和全市统一组织的专题报告会或辅导讲座,每次记1学分。
在线学习
以市干部在线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库统计为准。干部完成在线学习规定的学时学分,计40学分。超过规定任务的学时学分,按《市干部在线学习考核管理办法》为准计分。
其它式
在职自学
①由组织选送或在职参加各类学历、学位教育,在取得承认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当年,分别计5学分、10学分和15学分;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计5学分、10学分和15学分。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累计计分。②由组织选送或在职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书的,计2学分。③干部撰写的理论文章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8学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15学分;在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20学分;同一篇文章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就高计分。④经干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干部在党校主体班次授课的,每次计2学分。
合计得分
注:县处级干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完成110学分,科级干部每年至少完成100学分,其他干部每年至少完成40学分。
附件2
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登记表
姓名:审核单位(盖章):报送日期:年 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分
脱产培训
中心组学习和
单位集体学习
在线学习
其他式
在职自学
合计
注:县处级干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完成110学分,科级干部每年至少完成100学分,其他干部每年至少完成40学分。
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规定
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日期:2011-1-30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厅〔2010〕4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以学分为计算单位,记录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检测干部的学习培训效果,并以学分累计方式进行考核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遵循下列原则:1、服务大局、以人为本;2、按需培训、鼓励自学;3、分级管理、学用结合;4、便于操作、注重实效;5、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相结合,五年为一个周期。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全体干部。
国有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主管,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委(党组)分级管理。
第七条省委组织部履行对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的职能,负责省委管理干部的学分考核的审核、评定、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指导全省行政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内部研发课程
企业自主研发的培训课程,经专 家评审认定后,可纳入学分管理 体系,员工参加学习并考核合格
即可获得学分。
在职学习
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在职学习 、进修等,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 后,可申请认定相应学分,认定 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
04
培训学分获取途径
参加培训课程
参加学校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包括线上和线下课程。
03
培训内容与学分设 置
培训内容分类
专业技能培训
包括岗位技能、业务知识 、操作流程等,旨在提升 员工的专业能力。
通用素质培训
包括沟通能力、团队协作 、创新思维等,旨在提高 员工的综合素质。
企业文化培训
包括企业价值观、发展历 程、规章制度等,旨在增 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 归属感。
学分计算方式
学时换算
异议受理与调查
学分认定机构或相关机构受理异议申请,并进行 调查核实。
3
异议处理结果公示
学分认定机构或相关机构将异议处理结果公示, 包括处理意见和理由。如异议成立,将重新进行 学分认定或转换。
06
培训学分制实施保 障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设立培训学分制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培训学分制相关政策,审批重大事项,监督实施过 程。
参与学术活动
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讲座等 学术活动。
根据学术活动的级别和参与度, 获得相应的学分。
参与学术活动是获取培训学分的 补充途径之一,能够拓宽学员的
学术视野和交流能力。
发表学术成果
在学术期刊、会议论文集中发表论文或文章。
根据学术成果的级别和影响因子,获得相应的学分。
发表学术成果是获取培训学分的重要途径之一,能够体现学员的学术水 平和研究能力。同时,也是评价学员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的重要指标之 一。
干部培训管理考核细则
干部培训管理考核细则一、学习:(一)作业(1)不按时作业交扣1分(2)作业不认真完成扣1分二、听讲:(1)上课打瞌睡扣1分(2)上课玩手机扣1分(3)上课不认真听讲扣1分三、纪律:(一)上课(1)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扣1分(2)进出不与老师打报告随意进出扣1分(3)手机没有调为振动或关机扣1分(4)课堂交流不用普通话扣1分(二)早读与太极拳(1)动作不规范扣1分(2)被老师严重批评扣1分四、礼仪:(1)不穿正装不带公文包扣1分(2)教室抽烟、吃零食扣1分(3)衣着不干净整洁、发型得体、面部清爽、精神饱满扣1分(4)下课不整队集合扣1分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
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
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
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
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
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补充规定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制度实行一年来,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学分制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及四个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年度学分考核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增强学分制考核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现就学分制考核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关于脱产培训(一)市、县(区)党校主体班次培训1、学分设置:为解决短、中、长期主体班学分设置没有档次区分的问题,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对各级干部脱产培训的规定及省委组织部对各级干部脱产培训的学时要求,结合我市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级干部的脱产培训学分标准,各主体班的学分设置由按干部级别设置改为按班次长短设置。
具体如下:各班次学分设置及考核要素2、考核评分:参加市、县(区)党校主体班培训的学员由市、县(区)党校按规定的考核要素严格考核。
考核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具体如下:(1)学习考勤:缺勤1天扣1学分,请假1天扣0.5学分,扣完为止。
缺勤天数达到实际培训天数的1/3、请假达到1/2者,该期培训不计学分。
缺课的可累计计算。
(2)心得体会、考察报告、研讨交流:按照《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评分标准及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批阅成绩,按分数段换算学分:80-100分,学分计满分;70-79分,扣1学分;60-69分,扣2学分;59分以下或未交学习成果者不计学分。
(3)综合考试:采用百分制评阅成绩,按分数段换算学分:80-100分,学分计满分;70-79分,扣1学分;60-69分,扣2学分;59分以下或缺考者不计学分。
半个月的培训班,各县(区)委党校也可结合实际,另行划分考核要素进行考核;15天以下或学制不一致的培训班,可根据培训天数确定班次学分值(县科级班次每天2学分,一般干部班次每天1.5学分),根据需要自行划分考核要素细化考核。
每年12月上旬,市、县(区)党校将学员学习成绩及所得学分(各考核要素合计学分)登记存档并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干部培训管理考核细则
干部培训管理考核细则
1、学习:
(1)作业
(1)不按时作业交扣1分
(2)作业不认真完成扣1分
二、听讲:
(1)上课打瞌睡扣1分
(2)上课玩手机扣1分
(3)上课不认真听讲扣1分
3、纪律:
(一)上课
(1)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扣1分
(2)进出不与老师打报告随意进出扣1分(3)手机没有调为振动或关机扣1分(4)课堂交流不用普通话扣1分
(2)早读与太极拳
(1)动作不规范扣1分
(2)被老师严重批评扣1分
4、礼仪:
(1)不穿正装不带公文包扣1分
(2)教室抽烟、吃零食扣1分
(3)衣着不干净整洁、发型得体、面部清爽、精神饱满扣1分(4)下课不整队集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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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考学”制度 形成良好氛围,
将“ 学 ” 入干 部实绩 考核 评价 . 考 纳 做
合 考 虑 干部 完 成 学分 、 部 “ 干 述学 ” 群 众 、 “ 学 ” 情 况 , 县 处 级 领 导 干 部 做 出 年 评 等 对 度学 习考 核的综合工作 , ; 没有
功 劳 也 有 苦 劳 , 是 埋 怨组 织 对 自己关 心不 总
学沈浩, 把小岗位当作螺
文 / 永华 王
“ 卑未敢 忘忧 国 ” 这是南 宋爱 国诗 位 , 人陆游的名句 。陆游一生屡遭挫折 , 却始终
没 有 改 变忧 国忧 民 的赤 子 之心 。 “ 个 人 活 一 在 世 上 , 是 当不 到 头 的 , 也 是 难 以挣 尽 官 钱 的 。能 让小 岗村 的父 老 乡 亲 过 上好 日子 , 是
螽
才 有 了 “ 苦 难 找 沈浩 ” 有 这 句话 , 有 了 1 6个 红 手 印 才 8
的故 事 。 基 层 干部 生 活在 群众
够、 照顾 不周 , 日牢骚满腹 ; 的爱做花架 整 有 子 和 表 面 文 章 , 至 哗 众 取 宠 , 期 引 起 组 甚 以
织 的 关 注 , 望 藉 此被 提 拔 使 用 。这 些 人 与 希
论 苑
; 实行“ 考学 ” 度 形成 良好 氛 围 制
文/ 高东 英
乌兰察布市在 全区率先实行 县处级领 导干 部考学 制度 , 成 了讲 学 习 、 进步 、 形 求 争 培 训 的 良好 氛 围 。
实行 学分 制 管 理 .做 好 干 部 教 育培 训
培训学分考核通报制度模板
培训学分考核通报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加强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培训质量,确保员工培训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员工培训学分的考核与通报进行规范,以激发员工学习积极性,提升整体素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学分考核1. 学分设置(1)培训学分分为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占总分的大部分,选修课学分占总分的一定比例。
(2)学分具体设置标准如下:必修课学分:占总分70%,每门课程设定一定学分,根据课程难易程度和培训时长进行设定。
选修课学分:占总分30%,员工可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方向自主选择培训课程,获取学分。
2. 学分获取(1)参加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按照课程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2)参加各类专业考试、技能竞赛、学术研讨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根据活动成果给予相应学分。
(3)自主学习相关书籍、论文、案例等,撰写学习心得或论文,经评审合格的,给予一定学分。
3. 学分考核(1)每年年底对员工培训学分进行汇总,根据学分获取情况进行考核。
(2)学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3)对于学分不足的员工,公司将通过内部培训、一对一辅导等方式进行帮扶,助力员工提升能力。
四、通报制度1. 定期通报(1)公司每月对员工培训学分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对学分排名前矛的员工进行表扬,对学分较低的员工进行提醒。
(2)公司每季度对员工培训学分情况进行汇总,对学分排名前矛的员工进行奖励,对学分较低的员工进行约谈。
2. 特殊通报(1)员工参加外部培训、竞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公司予以特别通报表扬。
(2)员工自主学习成果显著,对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公司予以特别通报表扬。
五、激励与惩罚1. 激励措施(1)学分排名前矛的员工,给予晋升、薪酬调整等激励。
(2)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研讨等活动,表现优秀的员工,优先考虑晋升、薪酬调整等激励。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5篇)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为适应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提____部的理论水平、政治水平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机关党委将定期对干部学习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评比:一、制定学习计划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年初,每位党员干部要确定个人年度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各支部要结合支部党员具体情况及机关党委的布置,制定本支部学习计划。
个人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统一交由机关常委存入个人学习档案、支部学习档案。
党员干部每人每月确保自学时间不少于____小时。
二、____学习考勤党员干部要在自学的同时,积极参加集中学习。
参加党支部学习情况,由支部书记进行考勤,每月报机关党委备案;参加全室学习情况,由机关党委考勤,并学习内容存入____学习档案及个人学习档案。
三、落实学习情况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在抓好支部学习计划的同时,把机关党委每个月布置的学习计划作为主要内容,落实好学习。
全室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发言提纲、有学习体会文章。
每次学习要有完整的记录,党员干部每年写心得体会或撰写文章不少于两篇。
四、学习的实效性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要向____做两次思想汇报。
通过考核学习的实效性,了解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提高情况。
五、考核评分办法以上四个方面每项各____分,年终总评分数在____分以下的党员干部,要对年度内学习内容进行补课学习。
对干部学习情况考核评比结果,在全室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学习积极分子,形成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参考条件。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第1,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干部学习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淮安市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干部执政意识,提高干部执政能力,努力培养一文“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干部有参加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是量化考核干部教育培训的一种重要手段,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木办法适用于全市县处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工作实行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主管,各部门具体实施,市、县(区)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市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履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的职能,市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市级机关干部和县(区)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积分审核备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区)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本地积分管理办法的实施。
县(区)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科级及其以下干部的积分审核备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积分评定管理职能,并负责建立、维护干部个人教育培训档案。
第三章评定标准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获得积分: (一) 参加党校主体班培训合格的;(二) 参加经市、县(区)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的各类专题培训合格的;(三) 参加省及其以上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合格的; (四)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考核合格的; (五) 干部在职自学考核合格的;(六) 参加经市、县(区)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考试合格的;(七) 在市及其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调研、学术、理论等文章的;(八) 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取得毕业或学位证书的; (九)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的; (十) 参加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通过笔试、面试且被列为考察对象的。
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分细则
市委组织部及
干部所在单位
3
领导干部在完成“周末学堂”规定选学任务的基础上,多参加“周末学堂”课程选学的。
每多参学一次加5分。
市委组织部
市委党校
扣分
项
1
无故不参加各类组织调训或让他人代训、代考的。
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序号
内容
学分
计分标准
考核责任单位
基
础
分
1
中心组学习。按规定参加本单位党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发言,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15分
无故缺席本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一次扣5分;中心组学习会上未作讨论发言的扣5分;未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的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市委宣传部
2
专题讲座学习。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学习报告会。
15分
无故缺席学习报告会的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市委办
政府办
市委宣传部
3
“周末学堂”选学。根据“周末学堂”年度培训计划和要求,完成“周末学堂”年度规定的选学任务。
60分
每参加一次得相应分值,完成所有选学课程得60分;未经请假,无故缺席的一次倒扣10分。直至扣完为止。
市委组织部
市委党校
4
个人在职自学。自学2本政治理论读本或“读书节”活动推荐的书目,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1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文章。
10分
未撰写的不得分。
市委组织部
加分项
1
按要求参加镇江及其以上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以及本市组织经申报审批备案的各类培训。
某市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
某市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全旗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我旗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严格按照好干部20字标准,着力培养一支坚决贯彻旗委决策部署的“大”干部,敢抓敢管的“硬”干部,能尽快打开工作局面的“新”干部,踏实肯干的“实”干部队伍,根据中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内蒙古自治区2013—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有关规定,并参照《包头市县处级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教育学时制考评遵循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学用结合、重在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评是将科级干部参加组织调训、知识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自主选学、双休日讲座、学历教育及挂职锻炼等情况,作为对科级干部完成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评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评采取年度考评和周期考评。
年度考评起止时间一般为上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周期考评的起止时间与全旗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周期同步,一般以5年为一个周期。
科级干部年度教育培训不少于100学时(12.5天),5年累计参加教育培训学时要达到500学时以上。
干部教育培训学时主要由培训学时和奖励学时构成。
第五条科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基本情况、评定学分、年度考评等次均登记在《某市科级干部教育培训证书》上。
第二章考评对象第六条考评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旗科级领导干部(含高配副科级领导干部),主要包括各苏木乡镇科级干部,旗直部门(含旗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旗直属各机关及群众团体)科级干部,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第三章考评内容第七条科级干部考评内容:(一)学习培训总体情况。
包括参加组织调训、知识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自主选学、双休日讲座、学历教育及挂职锻炼等情况。
高新区国家税务局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稿
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为全面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和干部培训档案的电子化建设,以“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理念为导向,以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学习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倡导自主学习为抓手,通过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加强干部素质的管理,努力提升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水平,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国税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时学分制管理适用对象为全局处级(不含)以下在职公务员。
50周岁以上人员自愿参加。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考核,列入干部年度考核;每月书面考试成绩与下月能级津贴挂钩。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和考试内容包括税收业务、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行政管理、计算机应用等以及学历、资格(质)相关内容。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包括脱产集中培训、视频培训、以会代训、网上自学、专题讨论、拓展训练、业务竞赛、日常学习等多种培训形式。
考试是指各类行政、业务、岗位练兵等有关考试,一般分为月度验考、季度汇考、年度统考、上级单位抽考等。
第五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远程学习教育平台”为依托,各类考试原则上依据工作岗位类别,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远程学习教育平台”所设课程确定。
第六条根据当年培训内容,干部教育培训量化为基础学时学分。
基础学时学分是指干部在规定的学时内,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获得的学分。
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处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原则上不少于12天,每天按8学时计算,基础学时为96学时,基础学分设定为100学分。
结合目前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基础学时学分暂分解为网上自修学时学分、网下培训学时学分和综合测试或考试学分。
(一)网上自修学时学分网上自修学时学分指每一年度内,利用税务远程学习教育学习平台,完成省局指定的培训科目获得的学时学分。
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各类培训学员。
第三条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以服务教学、促进个人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第二章学时学分定义第四条学时:指参加培训活动所耗费的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第五条学分:指培训活动完成情况、培训效果及个人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学分计。
第三章学时学分管理第六条学时学分分为必修学时学分和选修学时学分。
第七条必修学时学分是指学校规定的必须完成的学时学分,包括专业培训、岗位培训、通识教育等。
第八条选修学时学分是指学员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规定范围内自由选择的学时学分。
第九条学时学分计算方法:(一)学时计算:培训活动开始至结束的实际用时。
(二)学分计算:根据培训活动的内容、形式、效果等综合评定,由培训组织者给出学分。
第十条学时学分登记:(一)学员参加培训活动后,由培训组织者负责登记学时学分。
(二)学时学分登记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学时学分审核:(一)学员完成学时学分后,由培训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审核内容包括学时学分登记的准确性、培训活动的合规性等。
第四章学时学分应用第十二条学时学分可作为学员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学时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学员可申请相应证书或证明。
第十四条学时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学员应参加补训,补训学时学分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相关活动。
第五章学时学分管理制度监督第十五条建立学时学分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对违反学时学分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学时学分等处理。
第十七条对学时学分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学员个人发展,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标准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应当体现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岗位需要,突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和工作实绩。
二、考核评价方式1. 理论测试:通过闭卷考试或撰写论文等形式,考察参训干部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2. 业绩评估:结合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其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
3. 培训反馈: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参训干部对培训内容、形式、师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后续的培训工作。
4. 实践锻炼:根据培训内容和岗位特点,安排参训干部进行实践锻炼,通过实地考察、操作演练等方式,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综合评价:综合运用以上多种评价方式,对参训干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考核评价内容1. 政治品质:考察参训干部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政治立场和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能否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道德品行:考察参训干部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能否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3. 专业素养:考察参训干部是否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否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
4. 工作实绩:考察参训干部在培训期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能否在培训后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考核评价程序1. 制定考核方案:根据培训目标和参训干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标准。
2. 实施考核:按照考核方案和标准,对参训干部进行考核。
3. 汇总分析: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4. 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参训干部和相关单位,以便其了解自身不足之处和改进方向。
5. 整改提高:根据考核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五、考核评价结果运用1.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优先选拔任用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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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
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改革,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建设,激发广大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调动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以学分为计算单位,记录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检测干部的学习培训效果,并以学分累计方式进行考核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遵循下列原则:1、服务大局、以人为本; 2、按需培训、鼓励自学; 3、分级管理、学用结合; 4、便于操作、注重实效; 5、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县委管理的乡科级干部(不包括挂职干部)。
新提拔任用的乡科级干部,从次年起开始进行学分的考核评定。
因年龄原因由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参加学分制考核。
第二章考核项目及学分
第五条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由基础学分、奖励学分和处罚学分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基础学分是指干部参加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考学测试等所获得的学分。
基础学分在干部教育培训总学分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60%。
1、脱产培训。
参加上级调训、党校培训、任职培训、专题研讨及进修班培训、行业及本单位业务培训等2天以上(含2天)的脱产培训,以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和培训鉴定等为依据。
每天记2学分。
2、中心组学习。
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以干部参学记录、笔记、发言材料等为依据,每次记1学分,年度最高记12学分。
3、集体学习。
参加单位集体学习每次记0.5学分,参加专题报告、辅导讲座,每次记1学分,以干部参学通知、考勤记录、笔记、心得体会等为依据,年度最高记15学分。
4、考学测试。
XX县结合干部年度考核,组织乡科级干部统一考学测试,考核干部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卷面实行百分制,以年度考学测试成绩为依据,学分按百分比折算(免考者以30分计算),年度满分为50学分。
第七条奖励学分是指干部参加在职自学、学历学位进修、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实践锻炼、学习成果运用所获得的学分。
1、在职自学。
干部根据个人需求,以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单位制定的学习科目以及业务知识为内容进行自学,以撰写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必须为手写)为依据,每1000字记1学分,年度最高记20学分。
2、学历学位进修。
参加在职学习,以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为依据,当年度记20学分。
3、专业资格证书考试。
参加职称资格证书考试,以取得的资格证书为依据,记10学分。
4、实践锻炼。
参加挂职锻炼的,以组织人事部门的挂职文件、干部实践锻炼的考核鉴定等为依据,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每年度记10学分。
5、学习成果运用。
以干部发表的文章(新闻信息类不计)、科研成果、讲课记录等为依据。
撰写出版与工作业务有关的学术著作的,独著记10学分,合著记5学分,参与编写记3学分。
重复刊发的,以一篇核算。
结合工作实际开拓创新,取得业务成果,获得XX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等奖记5学分,二等奖记4学分,三等奖记3学分,优秀奖记2学分。
经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认可,为干部教育培训授课的。
每次记5学分。
第八条处罚学分是指干部无故未参加组织调学、严重违反学习培训纪律等惩罚性学分。
1、参加脱产培训,请假期间不记学分;旷课一天,扣4学分,迟到一次,扣一学分,扣完为止。
缺勤率达五分之一的,当期培训不计学分。
2、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当年度学分为零:①无故未参加初任、任职培训或组织调学的。
②在学分登记、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③其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三章考核评定
第九条考核周期内,干部根据个人年度培训情况,随时向所在单位申报学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干部所在单位认真登记填写《阿克苏地区XX县乡科级干部培训学习考核登记表》(简称“学分登记表”),“学分登记表”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
对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及时登记、核算干部在年度内取得的相应学分,经所在党委(党组)审核后,于当年11月下旬报县委组织部,录入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
第十条处罚学分由培训主办单位和承办培训机构违纪统计数据为依据,于每年11月下旬提交县委组织部干训室办理学分登记和审核。
第十一条在一个考核年度内,乡科级干部年度学分不得低于60分,五年累计学分不得低于360学分。
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在100学分以上的为优秀,100-60学分为合格,60学分以下为不合格。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总学分达到500学分以上的为优秀,500-360学分为合格,360学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学分评定结果由干部所在单位书面通知本人,干部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单位申请复议,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本人。
如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县委组
织部提出复议,县委组织部干训室应及时审核认定并书面反馈干部所在单位和申诉人。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学分考核结果和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
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应包括个人学习培训情况。
当年学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干部,第一年口头诫勉,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个考核周期中连续3年及以上年度学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干部,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第十四条学分考核结果和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
对干部进行任职考察,要把学分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内容。
提拔担任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年度学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干部,次年度原则上不得提拔使用。
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必须在提任后1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补齐的学分不记入当年累计学分。
仍未完成的,实行试用期的要延长试用期。
周期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干部,下一个考核周期首年度内不得提拔使用。
第十五条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对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第五章管理体制
第十六条 XX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实
行在XX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干部学分登记、审验、报备。
第十七条各县(市)、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
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学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考核失实。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教育培训档案、《阿克苏地区XX县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学分登记表》和《阿克苏地区XX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周期登记卡》等。
第十八条归档建库。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履行学分评定职能,并建立、维护干部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和学分考核结果。
第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相结合,五年为一个周期。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