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荪湖南地段(CC13)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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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荪湖南地段(C C13)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01、总那么
1.1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进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以后进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进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治理部门的治理要求,特编制本操纵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7.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治理技术规定》2007.10;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江北城乡空间进展规划》;
〔6〕《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7-2030〕》;
〔7〕《江北慈江两岸概念规划》;
〔8〕《宁波市洪塘北部区域进展研究》;
〔9〕《宁波江北区荪湖南地段城市设计》;
〔10〕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11〕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包括两个范围,一是研究范围,北至已编制控规的沿山区块,南至北旅游线,西至规划三路,东至洪荪公路,用地面积约191.27公顷;二是规划范围,北至彩云路,南至北旅游线—绕城高速,西至慈城行政边界,东至荪湖大道,规划面积约102.37公顷。
1.4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治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操纵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操纵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治理文件是操纵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操纵内容,包括技术治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那么;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基础资料汇编、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5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6其他规定
技术治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操纵性详细规划治理规定》。
02、功能定位、进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通过对上位规划和现状分析、相关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
宁波市郊主题风格统【一】配套功能完善,以居住、休闲娱乐功能为主,具有独特魅力的滨湖居住区。
2.2进展目标
依照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进展目标为:
创建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完善生活配套;
打造连续的开放空间系统,倡导生态品质;
营造富有活力的城市氛围,突出当地文化;
强化个性鲜亮的城市形象,彰显城市魅力。
2.3规模
本区总用地面积102.37公顷,除去水域5.30公顷,总建设用地97.07公顷。
依照新增居住用地的人口容量测算,本区的人口容量约0.8万人。
2.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片,十字轴线”的总体功能布局结构。
“一心两片”:“一心”是指位于中心景观湖西侧的公建中心,公建中心要紧为本区居民提供日常的居住配套服务与休闲文化服务;“两片”是指以荪湖大河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居住组团,利用山体及滨水景观,打造近山亲水的低密度生态居所。
“十字轴线”:指南北联系荪湖、本区公建中心和都市农业园区的荪湖大河景观廊道和东西向的滨水景观轴。
03、操纵单元
3.1操纵原那么
操纵单元提出总量操纵、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操纵原那么。
通过严格操纵单元建设总量,来操纵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同意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操纵单元。
每个操纵单元的用地规模老区以0.2~0.5平方公里为宜,新区以0.8~1.0平方公里为宜。
依据上述原那么,规划将该地段划分为1个操纵单元,单元编码为CC13-01。
3.3操纵内容
操纵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操纵单元的要紧用途、居住人口操纵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操纵要求等。
本区总用地面积102.37公顷,居住人口8000人。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49.49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49.49万平方米。
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操纵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要紧包括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33.70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34.72%。
规划本区差不多以中低密度住宅为主,按户均130平方米,每户2.6人计算人口,得出本区规划人口约为0.8万人。
4.2公共治理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治理及公共服务用地2.6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74%,人均公共设施用地3.32平方米。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31公顷,中小学用地2.35公顷。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按社区级配置,满足居民就近使用的需求。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设施用地1.13公顷,占建设用地1.16%。
位于中心湖西侧,是本区的商业及公建中心,要紧包含日常购物、餐饮和文化娱乐等功能,地块应统一设计,加强各类商业业态的兼容。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等。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那么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依照城市社区治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那么。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要紧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自然山水环境打造生态公园,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的场所。
规划绿地29.1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0.04%,其中公园绿地14.84公顷,防护绿地14.32公顷。
规划的中心湖公园是本区最核心的景观中心。
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
公园的绿地率应达到6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操纵在20%以内。
同意建设少量公共服务类建筑。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5.3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1%。
本区河网水系有荪湖大河和规划河道。
其中荪湖大河最小操纵宽度为15米,规划河道为10米。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
本区公共开放空间要紧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
6.3.1开放空间廊道
本区最要紧的开放空间廊道为南北向的中央生态景观轴,以现状荪湖大河为骨架,通过适当的水面放大,沿河绿化景观的塑造成为南连农业园区,北达荪湖的要紧开放空间廊道。
次要的开放空间廊道为区内形成的景观水环,利用现状河道及规划开挖河道形成一个环状水系。
6.3.2重点开放空间
重点开放空间为中心湖景观中心。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加强本区与北部沿山步行带和沿慈江两岸步行带的联系,便捷步入滨水核心区域。
结合滨河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及生活性道路,创造本区的步行系统,强化步行道与各开放节点的联系,创造生动有趣的公共空间。
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和游船码头,方便居民生活和游客观景。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
7.2交通设施
〔1〕公交场站
规划范围内设置一处公交首末站,位于彩云路西端,占地面积2600㎡。
〔2〕公交停靠站
区内设置公交停靠站7对。
〔3〕社会停车场库
规划范围共布置3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其中2个地面停车场,1个结合地块建设的停车库。
规划社会停车场库总停车位180个。
0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站布置
本区消防近期依托慈城中队,远期依托本区外围南侧规划洪塘中队。
〔2〕消防规划
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消火栓的设置应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新建小区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要应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设计。
8.2抗震
〔1〕设防标准
参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区划规定。
〔2〕规划要求
一般工业与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规定的地震动参数值进行抗震
设防。
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峻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7》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治理部门监督治理。
加强避震疏散体系建设〔如体育场、广场、公园等〕,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防震能力,结合城市建设,提高本区综合抗震能力。
区域的防灾、避难场地应结合区内绿地以及城市广场建设,并保证区域中心避难通道畅通。
8.3地质灾害防治
本区域为地面沉降一般防治区。
关于地面沉降次一般防治区,应加强保护地质环境的宣传工作,实施建井审批及限采制度,建立地下水位及地面沉降监测网。
平原区软土开挖应先选用可行的施工方法,并采取必要的边坡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