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实施细则
通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通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通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通信工程监理工作,确保通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相关规定。
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通信工程监理的职责、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监理职责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2.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通信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3.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紧密合作,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4. 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合同及相关法规的遵守,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风险控制措施;5. 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提供技术和规范支持,并对竣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质量报告进行审核。
三、监理工作流程1. 前期准备在通信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与业主和设计单位协商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要点。
同时,还需要对施工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有合法的从业资质。
2. 施工过程监理监理人员应随时到场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执行。
对施工材料的采购、验收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合规性。
监理人员还需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组织设计,确保施工作业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工程质量监理监理人员应抽查施工质量,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监理人员还需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和合同要求。
4. 工程进度监理监理人员应按照工期计划,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及时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
对工期延误或者施工进度异常的情况,监理人员要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5. 竣工验收监理在通信工程竣工前,监理人员应与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质量,并填写相应的竣工报告。
监理人员还需协助业主对通信设备进行调试和运行测试,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
通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通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范本是为了规范通信工程监理的实施,保障通信工程建设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加强通信工程监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推动通信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范本适用于各种通信工程监理活动,包括普通通信工程、重要通信工程、特殊通信工程等,具体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理组织、监理程序、监理人员职责、监理报告、监理费用、监理奖惩等。
第二章监理组织及监理程序第三条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应当在通信工程建设前成立专门的监理组织或者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从事监理工作,并将监理组织或者监理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监理程序通信工程监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签订、监理备案、监理派遣、监理培训、现场监理、监理报告、监理验收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不得暂离、中断或者未经批准转岗。
第三章监理人员职责及考评第五条监理人员职责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监理活动,在通信工程建设过程中担任监理职务,并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发现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存在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工程质量意见,加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第六条监理人员考评为了更好地评价监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绩效,评价结果将纳入计算绩效、奖惩等因素的考核范围。
评价监理人员的方法、准则和程序另行规定。
第四章监理报告及费用第七条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该在监理过程中及时分析、处理、反馈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建议和对策,并及时撰写监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
必要时还应向主管部门汇报重要的问题和进展情况等。
第八条监理费用通信工程监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标准由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监理人员发现建设单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可以责令建设单位改正,也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监理费用的申请。
地铁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委关于推进地铁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发〔2024〕101号)》,促进地铁施工安全、质量合格,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地铁工程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以及
地铁施工阶段的监理活动。
二、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
2.1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应当在地铁施工前进行。
2.2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单
位的审核;
(2)对地铁设计技术及质量标准进行审核;
(3)对招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审核;
(4)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及变更)、施工图纸(及变更)
及施工交底记录进行审核;
(5)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情况进行审核;
(6)对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的受理及备案;
(7)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监理资质,及施工经营资质、安全生产
许可证及动土通知等文件进行审核;
(8)负责协调下列机构完成施工及招投标阶段有关的监理工作:建
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监理机构、施工企业及其他有关机构。
2.3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
北京地铁9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监理施工细则(样本)
开通时间:2011年12月31 日
线路特点:贯穿北京南北, 连接多个重要区域,如金融
街、中关村等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北京地铁9号线机电设备安装 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
工程规模:全长约20公里,共设13个车 站
工程内容:包括电力系统、通信系统、 信号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 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工程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 完成施工任务
安全监理施工的重要性和目标
确保工程安全:安全监理施工是确保工程安全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降低工程风险,保 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施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高工程质 量,降低返工率。
降低工程成本:安全监理施工可以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工程损失,降低工程成本。
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配 备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
安全网等
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遵 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如安全距离、警示标志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持证上岗
添加标题
施工机械必须定期进行维护 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添加标题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 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验收内容:设备 安装质量、安全 性能、使用效果 等
验收程序:自检 、互检、专检、 总检
验收报告:详细 记录验收过程、 结果和建议,提 交给相关方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演练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救援 队伍、物资储备、通讯联络等。
定期演练: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作为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本文旨在明确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的任务和职责,并提供指导和规范,以确保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一、监理任务和职责1.监理任务:(1)监督和检查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2)监督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3)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
(4)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和交付工作,编制竣工资料。
2.监理职责:(1)理解并熟悉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按照合规要求进行。
(2)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设备验收、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把关等。
(3)开展现场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4)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5)协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和纠纷,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6)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7)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二、监理实施流程1.施工前:(1)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提前准备监理工具和记录表格。
(2)开展工程现场的勘察和踏勘,熟悉施工环境和条件。
(3)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确认施工计划和工期。
(4)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重点和难点。
2.施工中:(1)进行现场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设备的验收、安装过程中的接地和接线等。
(3)抽查进场材料,检验其质量和符合性。
(4)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5)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
3.竣工阶段:(1)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2)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竣工资料,并进行大致核对。
(3)编制监理报告,总结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地铁工程监理细则
地铁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地铁工程监理是为了保障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细则旨在规范地铁工程监理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监理职责1. 监督施工进度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并监督施工方按照进度计划进行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2. 控制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提出必要的改进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3. 确保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对施工方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4. 进行工程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地铁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确保工程的合格交付使用。
三、监理权限1. 进入施工场地监理人员凭监理证件有权进入施工场地,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2. 查阅施工文件监理人员有权查阅所有与地铁工程相关的施工文件、合同和备案资料,以确保施工方的合规性。
3. 要求整改监理人员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确认。
四、监理工作流程1. 立项阶段在地铁工程建设立项阶段,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一起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并审核评估其合理性。
2. 施工前期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和设计方符合相关要求。
3. 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并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并记录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4. 工程变更如有工程变更需要,监理人员有权审查变更方案,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方进行协商,确保变更过程合规且不影响工程质量。
5. 完工阶段地铁工程完工后,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以便确定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严格按照细则执行,有助于确保地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应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及时处理监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保障地铁工程的顺利进行。
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地铁工程监理是确保地铁工程施工质量、遵守工程规范以及最终交付可靠、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地铁工程监理工作,有效推动地铁施工和监理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二、总则1.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监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地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工程筹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3.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同时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程相关法规和规范,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按照设计方案执行,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指导。
3.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评估工程质量,并向业主提供详尽的技术报告和意见。
4.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保障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5.监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监理水平。
四、工程质量的监控和评估1.监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2.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评估,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五、工程施工的监管1.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2.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保障工地人员和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监理报告和意见1.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2.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应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监理合同的履行1.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及时完成监理工作,并向业主提供相应的监理证明和结算报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验收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验收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公布日期】2015.01.29•【字号】京交路轨道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验收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交路轨道发〔2015〕17号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城市快轨建设管理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京港地铁公司、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设施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新建线路开通后运营设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140号令)、《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和市交通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设备和设施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交运输发〔2010〕27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验收监督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5年1月29日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验收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设施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新建线路开通后运营设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140号令)、《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设备和设施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交运输发[2010]27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运营设施验收是新线整体验收的组成部分。
运营设施包含轨道线路、疏散平台和护栏护网三项内容。
轨道线路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正线、配线、车辆段和停车场的路基面或结构面以上用于列车支承和导向并将列车荷载向下部传递的组合体,包含钢轨、扣件、轨枕、道床及附属设施等,采用三轨供电的线路还包括接触轨设施。
监理实施细则(通信)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通信)范本一、背景本文档旨在规范监理实施过程中涉及通信方面的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二、职责和权限1. 监理人员有权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对工程的通信系统设计、施工和调试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报告通信系统设计、施工和调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3. 监理人员应参与通信设备的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查。
4. 监理人员应定期汇报通信系统的运行情况和验收情况,并提出风险评估和问题解决方案。
三、监理流程1. 设计阶段:- 监理人员应参与通信系统的初步设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验证和评估。
- 监理人员应审查通信系统的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标准。
2. 施工阶段:- 监理人员应监督通信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过程,确保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
-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质量控制点,确保工程质量。
3. 验收阶段:- 监理人员应参与通信设备的验收过程,检查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 监理人员应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查,并在必要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风险控制1. 监理人员应始终关注通信系统施工和调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解决。
2. 监理人员应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密切合作,协调解决通信系统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五、文件管理1. 监理人员应建立项目文件管理系统,对相关通信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调试文件进行组织和存档。
2. 监理人员应定期更新和备份项目文件,确保其安全可靠。
六、附则本文档经项目相关方共同讨论并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对本文档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地方,应及时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地铁工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交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地铁工程的顺利建设和安全运营,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二、监理范围地铁工程监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合同管理:监督工程建设单位与各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履行情况,确保按照规定完成工程建设;2. 施工过程监控:监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3. 资金使用及结算管理: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确保结算的公平、公正;4. 工程验收及移交: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完成移交手续;5. 建设期监理:参与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规范进行。
三、监理程序1. 工程建设前的准备工作:(1)研究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符合法律规定;(2)与工程建设单位达成监理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3)组织编制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的分工和时间进度。
2. 工程施工监理:(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计划进行现场巡查和抽样检验,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2)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3)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4)记录施工过程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理报告。
3. 工程验收及移交监理:(1)监督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2)验收合格后,完成工程移交手续;(3)编制监理总结报告,对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和反馈。
四、监理人员要求1.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证书,熟悉地铁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 具备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有效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合作;3. 具备独立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
五、监理结果与责任1. 监理结果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包括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2. 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工程建设单位汇报并提出整改要求;3. 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监理工程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新线运营设备和设施验收暂行办法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设备和设施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设备和设施验收工作,完善监督体系,确保各新建线路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建线路运营设备系指车辆、牵引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屏蔽门系统、车辆段检修设备、安检设备、列车自动吸能装置等;运营设施系指轨道线路、乘客导向标识、隔音设施、护栏护网、步行板等。
释义:参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解读三(十一)“运营设备、设施验收主要包括线路、牵引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屏蔽门系统、车辆段检修设备、安检设备、列车自动吸能装置、无障碍设施、乘客导向标识、隔音设施、护栏护网、步行板等。
”其中无障碍设施作为第9项专项验收,不再作为本办法验收内容;此外,根据目前运营设备的现状情况,本办法将安检设备纳入验收范围。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设备和设施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办理运营设备和设施的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
释义:参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能项目的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
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新建线路运营设备和设施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
市交通委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释义:参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解读三(一)“路政局作为运营设备、设施验收的监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设施验收监管及备案管理办法(暂定名)》”,加强对运营设备、设施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网络、通信设备等工程。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应设立专门的监理组织,确定监理组织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第五条监理组织应制定并执行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周期,并上报监理工作计划。
第六条监理组织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沟通工作中的问题和进展情况。
第七条监理组织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监理组织应定期进行工地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形成监理报告。
第九条监理组织应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十条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材料监控、工程安全等。
第十一条监理组织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监理组织应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审核,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进度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监理组织应及时了解工程进度情况,提前预警并解决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备案第十四条监理组织应根据监理工作情况及时编写监理报告,明确工程质量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十五条监理报告应向业主单位提供,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十六条业主单位应根据监理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进行工程质量的整改。
第十七条监理报告应及时归档备案,形成监理档案,以备审计和验收时使用。
第五章监理费用和服务评价第十八条监理费用由业主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给监理组织,不得将监理费用转嫁给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
第十九条监理组织应按照约定的监理费用收取标准进行工作,并向业主单位提供监理费用收据。
8地铁BAS、FAS系统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轨道交通XXXXX机电安装工程BAS、FAS系统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 XXXXX审核人: XXXXXXXXXX监理公司134轨道交通XXXXX工程监理部2009年10月目录1 监理依据2 工程物资的质量控制3 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和调试验收1351.工程概况XXXXX是联系XXX新城与中心城区的快速轨道交通线, 与4号线共同构成北京市南北向的轨道交通主干线。
XXXXX沿线主要穿过丰台区南苑西、XXX区西红门、XXX新城主城区、XXX新城核心区、XXX区生物医药基地等地区。
XXXXX在南四环公益西桥北侧与4号线接轨。
北京地铁4号线已开工建设, 预计2009年建成通车, 4号线在其南端终点站——公益西桥站以南区间预留了线路向南延伸的条件。
自起点向南, XXXXX主要沿丰台区马家堡西路、槐房西路、规划范家庄路、XXX区京良公路、西红门西环路、兴华大街、新源大街敷设。
线路正线全长21.756km, 其中地下线长度为17.427km, 占80.1%;过渡段长度为0.703km, 占3.2%, 高架段长度为3.626km, 占16.7%。
全线新建车站11座, 由北向南依次为新宫站、西红门站、高米店北站、高米店南站、枣园站、清源路站、黄村西大街站、黄村火车站、义和庄站、韩园子站、天宫院站。
其中西红门站为高架站, 韩园子站为半地下站(地下一层、地面三层), 其余9座车站为地下站。
在南兆路以南设、天堂河以东设南兆路车辆段1处。
1监理依据1.1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
1.2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
1.3 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变更。
1.4 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1361.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1.4.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1.4.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30);1.4.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1.4.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4.6《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1.4.7《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1.4.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1.4.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1.4.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年版);1.4.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1年版);1.4.1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2000年版);1.4.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年版);1.4.1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1.4.1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1.4.1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1.4.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4.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1.4.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1.4.2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1.4.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1.4.2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1371.4.2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1.4.24《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1.4.2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1.4.26《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1.4.27《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1.4.28《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9-94);1.4.29《北京市住宅区与住宅楼房电信设施设计技术规定》( DBJ01-601-99);1.4.30《北京市住宅区与住宅建筑有线广播电视设施设计规定》(DBJ01-606-2);1.4.31《套接紧定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20: 2000);1.4.32《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七分册》( DBJ/T01-26-2003);1.4.33《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1---92DQ13);1.4.34《等电位联结安装》(02D501-2);1.4.35《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99D562)。
地铁工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7合同段地铁工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审批: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7合同段总监办2010年8月目录一、总则 (1)二、编制依据 (1)三、执行标准 (2)四、工程概述 (4)五、工地实验室管理 (9)六、试验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和程序 (11)七、试验资料(档案)管理 (47)八、保证措施 (48)一、总则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试验检测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
科学、客观、准确、及时的试验检测数据,是工程实践的真实记录,是指导、控制和评定工程质量的科学依据。
加强地铁工程试验检测,充分发挥其在质量控制、评定中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地铁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了贯彻执行《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监理、施工工作行为,质量用数据说话,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地完成好北京地铁14号线建设任务,特制定本细则。
二、编制依据:1.国家、建设部、北京市和业主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新建地铁14号线设计图纸、文件。
3.《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土建篇)JQB-182-20084.《地铁14号线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标文件》、我公司编制的《监理大纲》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采购合同中有关质量条款的规定;5.《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工艺操作规程及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的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等技术标准;6.《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DB11/581-20087.《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8、《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三、执行标准:地铁14号线工程建设中,试验检验执行如下标准(不仅限于以下标准):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2008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7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4.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015.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GB/T1499.3-20026.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弯曲和反向弯曲试验方法.YB/T5126-20037.热轧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4981-20048.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GB/T21839-20089.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连接器 GB/T14370-200010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11.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12.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17671-19991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全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14.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20081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1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1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18.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200819.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0720.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20062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22.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23.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24.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2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26.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 CECS104∶9927.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 CECS53∶9328.钻芯法检验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03∶8829.超声回弹综合法检验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02∶8830.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3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T70-200932.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JGJ193-20093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四、工程概述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7合同段:4.1、东风北桥站:东风北桥站坐落在东四环北路与亮马桥路交口北侧,位于在建的爱家国际高层建筑东侧,东四环北路西侧绿地内。
地铁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地铁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地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等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地铁监理是指政府或建设单位聘请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设计和质量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监督,确保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可控性。
第三条地铁监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地铁工程施工管理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保障地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地铁监理应当由独立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设备和人员,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二章地铁监理的职责第五条地铁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
(二)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控制工程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工程质量的可控性。
(三)对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评估和解决,确保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跟踪和监督地铁工程的施工进度,预测和解决潜在的工期风险,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地铁工程建设的安全。
(六)监督施工单位依法采购材料和设备,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完整性。
(七)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地铁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有关规定。
第三章地铁监理的工作流程第六条地铁监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实施监理工作:(二)监理机构应当参与地铁工程的施工招标和投标工作,确保招标和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监理机构应当参与地铁工程的施工合同签订阶段,对施工合同进行评审和监督。
(四)监理机构应当参与地铁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准备、施工方案的编制、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等。
(五)监理机构应当参与地铁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各个节点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计划的制定、施工进度的跟踪和监督、工程质量的控制等。
(六)监理机构应当对地铁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的达到。
地铁工程监理细则
目录一、编制说明 (2)1.1编制原那么 (2)1.2适用范围 (2)1.3编制根据 (2)二、工程特点 (2)2.1工程概况 (2)2.2工程特点 (3)三、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 (3)四、监理工作流程 (5)4.1监理工作总流程 (5)4.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6)4.3施工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7)4.4施工费用控制工作流程 (8)4.5检验批验收流程图 (9)4.6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9)4.7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流程 (10)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的值 (10)5.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0)5.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11)5.3开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11)5.4原材料控制要点 (11)5.5监理工作目的值 (12)六、监理工作的及措施 (12)6.1施工准备 (12)6.2施工竖井锁口圈施工 (13)6.3超前小导支护施工 (14)6.4区间暗挖施工 (16)6.5防水工程 (22)6.6二次衬砌 (24)6.7钻孔灌注桩 (26)6.8区间明挖 (31)6.9基坑防护 (32)6.10明挖段主体构造 (35)七、工程验收 (38)7.1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38)7.2提交质量检测汇总资料 (38)7.3提交质量缺陷 (38)7.4提交质量评估 (38)7.5工程开工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 (39)一、编制说明1.1 编制原那么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便于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加强控制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设计根据、北京现行工程建立领域有关的规程、以及行业法规、法、检验评定和北京地铁建立理下发的?轨道交通工程、分部、分项划分?规定编制本监理施行细那么。
工程监理过程中将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补充完善本细那么确保对工程进展科学、有效的监视、理。
1.2 适用范围北京地铁十线一〔含奥运支线〕工程20标段区间隧道工程包括土建工程、降水工程及线保护不包括建筑物装修、设备安装等。
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为了保证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工作的质量和高效性,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工作。
第二节目的与任务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2.检验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并对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提出整改要求;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进度符合合同约定;4.协助业主进行技术评审,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5.定期进行工地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6.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确保施工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7.编写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通报业主,并提出解决方案;8.完成其他与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相关的任务。
第二章工作组织与人员配备第三节工作组织1.设立专门的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工作组,由监理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2.工作组根据项目的规模和要求,可以设立分部或分组,明确各组的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工作协调。
3.工作组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4.工作组定期召开进度会议和工作会议,对监理工作进行汇报和总结。
第四节人员配备1.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熟悉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能够熟练进行设备的检验和测试工作。
3.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统筹监理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五节设备验收1.设备验收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2.对于已完成安装的设备,应进行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和技术参数检测,确保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3.对于已验收合格的设备,需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并交由业主备案。
第六节施工监督1.施工监督要注重现场巡检和问题整改。
2.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到现场进行巡检,并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验收监督实施细则(2015年发布)
【法规标题】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验收监督实施细则(2015年发布)【发布部门】北京市交通委员【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北京市会【发布时间】2015-01-29【生效时间】2015-01-29【关键词】安全许可及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道交通运营设施验收监督实施细则北京市城市轨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验收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设施验收工作,进一朱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新建线路开通后运营设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140号今),《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运营设备和设施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交运输发〔2010 ] 27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运营设施验收是新线整体验收的组成部分施包含轨道线路、疏散平台和护栏护网三项内容。
轨道线路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正线、配线、车辆段和停车场路基面或结构面以上用于列车支承和导向并将列车荷载向下递的组合体,包含钢轨、扣件、轨枕、道床及附属设施等,采用供电的线路还包括接触轨设施。
疏散平台指在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内或高架区间设置的用于在紧急况下起辅助疏散乘客作用的纵向连续平台,包含平台步板平台支架、平台扶手和平台步梯等。
护栏护网指城市轨道交通正线轨行区与外界区域(非轨道交通区域)相交处,以及车辆段或停车场轨行区与周围相邻道路间设立的用于物理隔离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条运营设施的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管理单位是运营设施验收工作的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运营单位全程参与验收工作。
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作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产权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机构。
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实施细则北京地铁x号线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实施细则xx工程咨询公司北京地铁x号线项目监理部年月日工程概况北京地铁x号线通信系统由传输、无线、公务电话、专用电话、闭路电视监视、广播、时钟、通信电源及接地等8个系统组成。
传输系统采纳2.5G系统设备组网,网络拓扑为两纤自愈环结构,在指挥中心、车辆段、停车场及22座车站共设置25个网络节点设备,环路自愈为两纤双向方式。
光、电缆敷设,地下段敷设在隧道侧墙的电缆托架上,地面及高架段敷设在线路两侧的通信电缆槽内。
无线通信系统采纳TETRA数字集群系统,由单交换中心和多基站加射频中继器(或光纤直放站)构成。
指挥中心设置集群交换机,16个地下站按小区制设置16套集群基站,地上区域按中区制设置3套集群基站。
公务电话系统采纳数字程控交换设备,在指挥中心、车辆段、停车场设置3个程控交换机,彼此相连,且分不对就近市话局设置出口。
另外,指挥中心交换机与既有13号线西直门指挥中心、四惠车辆段两交换机相连。
专用电话系统由中心调度专用交换机、中心调度台和车站调度专用交换机、车站值班台以及调度终端设备等组成。
设置行车、电力、防灾、AF C、票务等5种调度电话虚拟系统;在区间线路旁设置轨旁电话(区间电话),通过区间电话电缆接入就近车站的传输设备,纳入公务电话系统的指挥中心交换机;道岔区段设置轨旁电话,纳入道岔所属车站的调度专用交换机。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由图像的摄取、显示及录制,车站操纵,中心操纵,视频信号传输等部分组成,实现指挥中心和车站对自动/人工售票处、检票口、变电所、乘客集散厅及重要地点、站台、自动扶梯等处所的监视。
广播系统包括正线广播、车辆段/停车场广播。
其中正线广播为中心和车站二级广播,可进行全线广播、选站广播及选区广播。
时钟系统采纳指挥中心与车站/车辆段/停车场两级组网方式,由中心母钟(一级母钟)、车站/车辆段/停车场母钟(二级母钟)、时刻显示单元(子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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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x号线通信系统设备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批准:xx工程咨询公司北京地铁x号线项目监理部年月日1工程概况北京地铁x号线通信系统由传输、无线、公务电话、专用电话、闭路电视监视、广播、时钟、通信电源及接地等8个系统组成。
传输系统采用2.5G系统设备组网,网络拓扑为两纤自愈环结构,在指挥中心、车辆段、停车场及22座车站共设置25个网络节点设备,环路自愈为两纤双向方式。
光、电缆敷设,地下段敷设在隧道侧墙的电缆托架上,地面及高架段敷设在线路两侧的通信电缆槽内。
无线通信系统采用TETRA数字集群系统,由单交换中心和多基站加射频中继器(或光纤直放站)构成。
指挥中心设置集群交换机,16个地下站按小区制设置16套集群基站,地上区域按中区制设置3套集群基站。
公务电话系统采用数字程控交换设备,在指挥中心、车辆段、停车场设置3个程控交换机,彼此相连,且分别对就近市话局设置出口。
另外,指挥中心交换机与既有13号线西直门指挥中心、四惠车辆段两交换机相连。
专用电话系统由中心调度专用交换机、中心调度台和车站调度专用交换机、车站值班台以及调度终端设备等组成。
设置行车、电力、防灾、AFC、票务等5种调度电话虚拟系统;在区间线路旁设置轨旁电话(区间电话),通过区间电话电缆接入就近车站的传输设备,纳入公务电话系统的指挥中心交换机;道岔区段设置轨旁电话,纳入道岔所属车站的调度专用交换机。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由图像的摄取、显示及录制,车站控制,中心控制,视频信号传输等部分组成,实现指挥中心和车站对自动/人工售票处、检票口、变电所、乘客集散厅及重要地点、站台、自动扶梯等处所的监视。
广播系统包括正线广播、车辆段/停车场广播。
其中正线广播为中心和车站二级广播,可进行全线广播、选站广播及选区广播。
时钟系统采用指挥中心与车站/车辆段/停车场两级组网方式,由中心母钟(一级母钟)、车站/车辆段/停车场母钟(二级母钟)、时间显示单元(子钟)组成。
通信电源系统采用高频开关电源与交流不间断电源(UPS)相结合的供电方式,由交流配电屏、高频开关电源、UPS和蓄电池组构成。
通信设备接地采用综合接地方式,由接地铜排连通设备接地配线与综合接地极。
完整文章下载地址:2监理服务范围2.1监理服务工作范围监理服务工作范围为,国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除第八部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外规定的全部内容。
同时,还应完成北京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规定的全部内容。
监理服务工作范围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预留/预埋等专业接口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包括通信专业内部设计、施工、供货商、业主间的协调;通信专业外部与土建、其他设备、精装修等专业间的协调)、项目监理部内部自身考核等。
2.2监理服务区域范围监理服务区域范围为,北京地铁x号线全长27.71km范围内,分布于指挥中心、车辆段、停车场、23座车站及所有区间的通信设备安装全部工程。
另外还有通信对外出口(市话出口、13号线出口、1 号线出口)。
通信系统包括传输、无线、公务电话、专用电话、闭路电视监视、广播、时钟、通信电源及接地等8个系统。
2.3监理服务时间范围监理服务时间范围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线试运营期结束后一年止。
即,前期服务:土建预留、预埋监理,计划2005年3月1日~2006年2月28日;施工期服务:通信专业施工监理,计划2006年3月1日开工,2007年6月30日竣工验收、备案结束;质量保证期服务:计划2007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其中, 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为试运营期; 2008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为正式运营期。
3监理工作依据3.1 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2 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条例等。
3.2.1 国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3.2.2 北京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3.2.3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2.4 国标:地下铁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29—1999);3.2.5 北京市地方性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3.2.6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3.2.7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3.2.8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2.9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3.2.10 其他有关专业技术标准。
3.3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3.4 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5 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6 业主发布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办法等。
4监理服务工作目标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监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预留/预埋等专业接口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以及项目监理部内部自身考核等。
为了更好地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保证监理服务工作总目标的实现,特明确如下重要控制目标及管理目标。
4.1质量控制目标依照地铁通信设计文件及有关验收规范对本工程实施验收,保证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全部合格,争创优质工程。
4.2工期控制目标依照本工程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对工期的要求,在过程控制中保证各节点工期的实现,同时保证总工期目标(计划2007年6月30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营)的实现。
当业主提出调整工期要求时,应进行科学分析,统筹安排,确保新工期目标的实现。
4.3造价控制目标依照本工程项目总投资并结合承包合同额,配合业主对工程造价实施控制。
严格控制合同外工程计量及工程款审核,以过程控制确保造价控制总目标的实现。
4.4安全控制目标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业主针对本工程提出的具体要求,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理控制,保证业主提出的安全目标的实现。
4.5合同管理目标坚持“事前预控、及时纠偏、充分协商、公正处理”的原则,加强工程变更、暂停、复工及延期等合同事项管理,调解合同争议,妥善处理费用索赔及违约责任,确保施工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
4.6信息管理目标保证项目监理部与业主、施工、设计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按时提报监理周、月、季、年报告以及阶段性总结、工程总结;监理工作原始记录(或资料)齐全、真实、签认规范;监理归档资料完整、准确,满足北京市地方性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及业主有关要求。
4.7工程协调目标加强业主、施工、设计等单位之间,土建与设备专业之间,通信与其他设备专业之间的协调,保证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等目标的实现。
5质量控制通信系统的质量控制按照工序前后应分下述几个步骤:设备安装前的质量控制;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控制;设备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设备保修期的质量控制。
5.1设备安装前的质量控制5.1.1 工厂验收设备制造完成后,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进行工厂验收。
必要时,可邀请运营接管单位参加。
工厂验收是设备制造阶段的关键一关,也是最后一道关口,它是检验设备各项综合性能并最终证明设备是否满足项目要求的重要一环。
验收完毕将确定设备能否发往现场。
工厂验收前,由生产厂家按照自身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自检,对各项性能进行测试,填写测试记录及自检记录;工厂自检合格后,向业主发出工厂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参与工厂验收,协助制订《验收大纲》,填写验收记录,并由参验各方代表签字。
《验收大纲》通常包括:验收组织、验收时间、验收准备、验收步骤、验收内容、对验收记录的要求等。
5.1.2 设备进场验收设备运抵现场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点收,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然后由业主组织(可委托监理)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备集成商(或厂商)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对到场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设备采购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技术要求。
验收内容包括:检查包装物的标记;核对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主要结构尺寸、安装尺寸等;检查设备外观质量;检查并核对到场设备及其附件、技术文件、备品备件、附属机具的数量,并检查其完整性。
必要时,对设备外观质量情况进行拍照。
验收完毕,由监理工程师负责汇总各方意见,填写《设备到场验收记录表》,并给出能否进行安装的结论。
设备进场验收作为设备安装质量的事先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控制点,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做好此项工作。
这一时期正是专业施工高峰期,土建专业施工收尾,精装修专业施工已相继开始,其他设备专业同步施工,各种设备、材料都陆续运抵现场,工序交叉,工地混乱,现场管理尤为重要。
设备尽管已通过工厂验收,但设备进场验收仍是必不可少的。
运输过程是否有损伤,安装环境是否合适,专业接口是否配套,等等。
所有这些都需现场验证,最终确认设备能否投入安装工序。
监理工程师在设备进场验收过程中应做到:协助组织,把握程序,严格标准,完善资料,明确结论。
设备进场应实现“零库存”,即直接进入设备机房,不出现存储及二次搬运。
通信设备属电子、电气产品,对环境要求高,所以设备机房应事先达标。
为此,设备安装单位要与房建施工单位办理工序交接手续,设备监理工程师与土建监理工程师应到场见证交接。
设备进场后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2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控制5.2.1前期准备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的前期准备工作有,设计交底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会议、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签发工程动工报审表。
5.2.1.1 设计交底会议设计交底会议(即四方会议)由业主主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之前,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设计图,运用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以往同类工程监理之经验,对施工图设计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形成文字材料,在设计交底会上与设计者沟通。
5.2.1.2 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即三方会议)由业主主持,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之前,监理单位应将针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业主。
会上由业主宣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向其授权,宣布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同时明确双方的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项目监理部应负责编印会议纪要。
5.2.1.3 监理交底会议监理交底会议(即两方会议)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施工单位参加。
会上明确有关设备监理的政策、法规;进一步阐明合同中约定的建设、监理、施工各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介绍设备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提出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及工程资料管理要求。
项目监理部编写会议纪要,发至施工单位。
5.2.1.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