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政策问答(六)
工伤保险热点问答
工伤保险热点问答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职业病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也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下面是一些关于工伤保险的热点问答。
1.工伤保险是什么?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为职工提供工作期间或因工死亡时的一定保障。
这项保险通常由雇主承担全部或一部分保费。
2.哪些情况下算是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以及久作某种工作而导致的职业病,以及因工作原因的误工或者职业性疾病造成的就业障碍等。
3.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伤残津贴、职业性病/职业性损伤定期待遇、一次性工伤补助金、被扶养人抚恤金等。
4.哪些人可以购买工伤保险?所有有工作的人都可以购买工伤保险。
此外,就业名义上的人员,如实习生、见习期员工等也应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
5.如何申请工伤赔偿?一旦职工因工负伤或罹患职业病,应该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主管部门依据审查后的事实情况认定为工伤的,应由基金负责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残疾人员职业康复、工亡职工家属生活保障金等待遇。
6.工伤保险是个人购买还是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是由单位为职工购买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基金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7.工伤保险赔偿是否会影响用人单位?使用单位按月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职工因工负伤或罹患职业病需要赔偿,基金负责支付职工的伤残赔偿、医疗、丧葬、抚恤等费用,不会对使用单位造成明显影响。
8.职业病定期体检有什么好处?职业病是一些工作环境和职业健康风险导致的慢性病,职业病定期体检可发现和鉴定职业病,及时治疗和预防常见且分布广泛的一些职业病,防止疾病的扩散和加重。
9.工伤赔偿有哪些限制?工伤赔偿存在一些限制,比如赔偿可能被拒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医疗费用可能被限制,需要按照规定的医保清单赔偿,赔偿标准可能不高,且赔偿标准在各地可能存在差异等。
总之,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职工提供了安全保障。
关于工伤的19个常见问题
关于工伤的19个常见问题1、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工伤职工什么情形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伤情有变化,能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需要自费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转让,工伤应该找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8、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说法错误的是
工伤保险说法错误的是
工伤保险是指雇主为被雇佣者购买的一种保险,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因工作引起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依法向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经济补助金等费用的保险。
下面是工伤保险的几个相关说法,其中有一个是错误的。
1. 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雇主必须为所有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必须为所有的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包括全职、兼职和合同工等。
2. 工伤保险只对因工作而导致的意外伤害进行赔付,不包括工作引发的职业病。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工伤保险不仅包括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还包括因工作引发的职业病。
如果被保险人因为长期从事某种职业而患上职业病,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赔付。
3. 工伤保险只对就业人员进行赔付,对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不适用。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工伤保险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就业人员,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其他特定群体。
他们都可以购买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的赔付待遇。
4. 工伤保险只是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不包括其他的津贴和经济补偿。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工伤保险不仅支付医疗费用,还包括工伤津贴、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经济补助金等。
这些费用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和情况而定,以补偿因工伤导致的收入和生活能力丧失。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只对因工作引起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进行赔付,适用范围广泛,并且不仅包括医疗费用报销,还包括津贴和经济补偿等。
所以说法错误的是第二个说法,工伤保险包括工作引发的职业病。
2024年工伤保险知识总结(2篇)
2024年工伤保险知识总结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岗位所引起的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伤害,而雇主按照法定的规定向受伤员工支付一定的金钱或提供一定的医疗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以下是2024年工伤保险知识总结:一、工伤保险政策变化1. 补贴标准调整: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调整,工伤保险的补贴标准可能会有一定的调整。
雇主需要根据最新的规定进行缴费,确保员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2. 职业病保险扩大范围:2024年,职业病保险的范围可能会扩大,将涵盖更多类型的职业病。
这意味着更多受到职业病影响的员工将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 特殊行业工伤保险调整:针对特殊行业,如建筑、矿山、航空等,工伤保险制度会有特殊的调整和政策优惠。
相关行业的雇主和员工需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二、工伤保险制度与要求1. 缴费规定:雇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工伤保险费,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岗位所引起的事故或职业病获得相应的保障。
2. 工伤认定:当员工发生工作相关的事故或职业病时,雇主需要及时报告工伤,并由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和核实。
只有经过认定的工伤,员工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医疗补偿:工伤保险包括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
雇主需要确保员工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并报销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4. 伤残赔偿: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伤造成的伤残,员工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5.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如果员工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保险还包括一定比例的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以弥补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注意事项和建议1. 及时了解政策变化:雇主和员工需要及时了解工伤保险政策的变化,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2. 合规缴费:雇主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时间进行工伤保险费的缴纳,确保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有效保障。
3. 加强职业健康安全: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是工伤保险的重要环节。
工伤保险基本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基本知识问答问:工伤保险是否等同于人身意外保险?答:二者不相同。
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它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同,不以营利为目的,是政府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问: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答:不需要。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作保险费。
问:农民工能否参加工伤保险?答:可以。
根据今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问:职业病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吗?答:是的。
劳动者在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问: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答: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向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所在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生产经营地(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问: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什么凭证?答: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相关用工证据,出现工伤纠纷时,上述凭证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否则出现纠纷时要想搜集证据将比较艰难。
问: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答: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15问
伤保险常见问题15 问什么是工伤保险,如何界定工伤保险?申请中有哪些问题呢?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 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义务有哪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 什么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 什么情况下视同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职工发生工伤应如何救治?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及时将职工送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6、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政策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政策相关问答
1. 问:哪些人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 问: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 问: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工伤保险政策的相关信息,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工伤保险条例逐条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逐条解读工伤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具体规定,下面我们来逐条解读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工伤保险的对象工伤保险的对象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等劳动者。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障了不同类型劳动者的权益。
第二条: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社会化、保障优先、责任明确、公平合理等。
这些原则为工伤保险制度的运行提供了基本遵循,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康复、职业病防治等。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具体保险责任,明确了保险待遇的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工伤保险的费用来源工伤保险的费用来源主要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缴费、国家的财政拨款等。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用的来源,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稳定。
第五条: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伤保险的管理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业卫生健康监管部门的管理。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具体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六条:工伤保险的监督检查工伤保险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业卫生健康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合规运行。
第七条: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违法所得的追缴等。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工伤保险的附则工伤保险的附则主要包括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解释和适用等。
这一条规定了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权,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统一实施。
通过对工伤保险条例的逐条解读,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具体规定和运行机制,同时也加强了对工伤保险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严格遵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工伤保险政策问答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的一种社会保险,用于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丧葬费以及供养家庭成员的抚恤金。
下面是关于工伤保险的一些常见问题的问答。
问: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工伤保险适用于因工作而发生的职工的工伤或职业病。
其中,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病伤或者死亡;职业病是指职工在特定工作岗位上长期接触特定因素所引起的疾病。
问:工伤保险的费率是怎么确定的?答:工伤保险费率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分类和风险等级确定的。
不同行业和不同的用人单位风险等级不同,工伤保险费率也不同。
一般来说,风险等级高的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更高的工伤保险费率。
问:工伤保险的赔偿包括什么内容?答:工伤保险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丧葬费和抚恤金。
医疗费用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接受的医疗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造成劳动能力的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的赔偿金;丧葬费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职工死亡后需要支付的丧葬费用;抚恤金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职工死亡后,供养家庭成员的经济补偿金。
问:工伤保险的赔偿额度如何确定?答:工伤保险的赔偿额度根据工伤或职业病造成的损失程度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工伤保险的赔偿额度越大,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则赔偿额度就会越高。
问: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答: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发生地的事故调查报告、就医诊断证明书、医院发的相关病历、医疗费用发票等。
问:工伤保险纳入社会化管理后,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吗?答:工伤保险纳入社会化管理后,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工伤保险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份可靠的保障。
问:如何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答:要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首先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其次,要加强对工伤的预防和管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最后,要提高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提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
我国劳动法对工伤保险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对工伤保险的规定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意义工伤保险是指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以对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和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者伤残、死亡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它旨在保护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并提供补偿措施来弥补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经济困难。
二、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按照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雇主应当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这意味着所有从事劳动活动的员工都应该享受到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无论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个体户,他们都必须遵守这项法律规定。
三、参加工伤保险与权益保障1.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和交通费等。
”这意味着一旦员工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患上职业病,雇主必须支付其相关的医疗费用,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2. 工伤待遇领取流程劳动者遭受工伤后,需要立即就医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单位将帮助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并协助其向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一旦工伤被认定,劳动者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抚恤金、医疗补助、障碍津贴以及生活护理费。
四、责任及惩罚措施根据我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这意味着如若雇主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或对工作环境造成安全隐患导致工伤事故发生,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罚款、拘役甚至刑事责任。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工人的权益,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例如,在某些行业和地区,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各种手段逃避购买工伤保险的责任,给劳动者带来损失。
工伤保险政策知识百问
工伤保险政策知识百问工伤保险政策知识百问一、综合类(一)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
为在生产、工作中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是什么?1.工伤保险是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行为。
2.工伤保险具有非营利性。
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
3.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
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
(三)哪些人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四)职工遇到什么情况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五)征缴工伤保险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六)工伤保险费有哪个部门负责征收?《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征收。
(七)哪些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15条
工伤保险15条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伤害或者死亡而设立的一项保险制度。
下面是关于工伤保险的15条相关内容:1. 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2. 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转嫁给员工。
3. 工伤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
4. 员工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及时报告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报备。
5. 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送医救治,并向工伤保险机构报案。
6. 工伤保险机构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件的员工,应及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补助金等。
7. 工伤保险机构有权对工伤申请进行审核,并可以派员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
8. 员工有权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伤事故,但工伤保险机构有权对提供的证据进行鉴定和评估。
9.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者罹患职业病导致伤残,工伤保险机构将给予一定的伤残津贴。
10. 员工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定比例的工伤津贴。
11. 员工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后需要接受康复治疗的,工伤保险机构应承担康复费用。
12. 员工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工伤保险机构应给予一定金额的丧葬补助金,并支付丧失抚恤金给其家属。
13. 员工在享受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雇员工。
14. 员工享受工伤保险期间,不得从事与原工作能力不符的工作。
15. 员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保险的15条相关内容,工伤保险的设立旨在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权益,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救助,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要合法合规地购买工伤保险,履行保险义务。
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工伤保险政策问答1、什么叫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
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2、什么是工伤?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亦属于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哪些情况属于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哪些情况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哪些情形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7、什么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工伤保险范围的总体概括。
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
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时的权益和福利。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伤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保险的定义和目的工伤保险是指由雇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费,用于支付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费等。
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轻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经济负担。
二、工伤保险的适合范围和参保对象工伤保险适合于所有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包括全日制员工、暂时工、劳务派遣工、实习生等。
同时,个体经营者和灵便就业人员也可以自愿参加工伤保险。
三、工伤保险的权益和福利1. 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时,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2. 康复费用:对于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的伤残,工伤保险制度提供康复治疗和辅助器具,匡助伤残人员恢复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
3. 伤残津贴:对于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的伤残,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用于补偿劳动者因伤残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4. 生活补贴:对于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者死亡,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一定比例的丧葬费和生活补贴,用于匡助家属度过难点时期。
四、工伤保险的缴费和报销雇主作为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后,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各项福利和待遇。
五、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工伤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福利的发放。
同时,雇主也有责任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
六、工伤保险的发展和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改革。
例如,一些地区将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进行整合,形成综合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和效率。
工伤保险 经办流程 常见问题
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常见问题工伤保险是一种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或生病而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和工作收入的风险保险。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经办流程和政策来保障受伤或生病的劳动者的权益。
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介绍工伤保险的经办流程以及一些常见问题。
工伤保险的经办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审核、鉴定和赔付。
首先,受伤或生病的劳动者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申请工伤保险赔付。
申请时,劳动者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个人身份信息等材料。
人事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工伤保险的条件。
审批通过后,申请材料将被转交给保险公司。
接下来,保险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伤病情况以及与工作有关联的程度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是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赔付条件的重要依据。
鉴定结果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认定为工伤,满足工伤保险赔付条件;二是不认定为工伤,不满足工伤保险赔付条件。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赔付。
在工伤保险赔付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包括赔付标准、赔付时间和赔付方式等。
对于赔付标准,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或生病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来确定。
不同的程度对应着不同的赔付金额,一般是在一定比例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赔付时间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伤病康复情况和赔付流程的繁琐程度,一般在鉴定结果确定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
赔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赔付或分期赔付,一般根据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和政策规定来决定。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和工伤保险相关的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是参保问题,即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雇佣劳动者和一些自雇经营者都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其次是工伤事故的认定问题。
有些劳动者因为工作过程中受伤或生病不一定立即能得到赔付,需要通过鉴定来确认是否满足工伤保险赔付条件。
最后是工伤保险赔付问题。
对于受伤或生病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申请工伤保险赔付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工伤或生病所带来的损失。
工伤保险知识点总结
工伤保险知识点总结工伤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就来总结一下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点,以便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这一制度。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意义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其劳动者投保的一项保险制度,意在为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提供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
这一制度的设立,既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派遣劳动者。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工伤、通勤伤害和职业病,以及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暴露于危险因素而发生的伤害。
同时,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的同时,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三、工伤保险的基本待遇工伤保险的基本待遇包括两部分:一是医疗救助,二是经济补偿。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劳动者可享受免费医疗救治,包括住院、手术、药品费用和康复治疗等。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获得医疗期内的工资补助和康复期内的生活补助。
四、工伤保险的申报和认定流程劳动者在遭受意外伤害或出现职业病症状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机构会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伤情的性质和程度,并给予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五、工伤保险的权益维护和争议解决劳动者对工伤保险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有权提出异议和申诉。
对于保险机构的处理决定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并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解决工伤保险相关的问题和争议。
六、工伤保险的宣传和教育为了更好地普及和宣传工伤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和义务,提高防范意外伤害和职业病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保险的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政策问答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政策问答问:为什么要制定《关于本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答:上海作为老工业城市,在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累积了一批老工伤人员,主要集中在原国有企业和高风险行业。
为了妥善解决老工伤问题,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和市政府的部署,2005年本市制定了《关于本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通知》,明确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行“协商一致”和“费用分担”的原则。
此举虽然对解决老工伤方面历史遗留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老工伤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费用分担”的原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困难企业的生存发展。
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本市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部分困难企业老工伤人员负担较重的情况日益显现。
近年来,国家对妥善解决老工伤问题十分重视,中央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提出,要抓住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有利时机,抓紧解决一批体制转轨历史遗留问题,包括老工伤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把大力推进解决老工伤问题列入了2009年工伤保险工作的要点,并印发了《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0年底前实现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化统筹管理的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更好地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鉴于本市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到现阶段,工伤保险基金有一定的积累,且对老工伤人员的底数基本了解的情况下,制定实施《关于本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
问:哪些老工伤人员可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范围?答:按照《关于本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通知》规定,已办理了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手续的老工伤人员。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中,在《实施办法》实施前已经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目前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手续,但仍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老工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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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 责 编 白
莉
问 :什 么 是 劳 动 能 力鉴 定 制 度 ?
( ) 理 市 级 劳 动 鉴 定 的 疑 难 问题 ,对 职 工 劳 动 能 力 丧 4受 失 程 度作 出最 终 鉴 定 结 论 ; () 成上级领 导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 5完 ( ) ( 、州 ) 劳 动 鉴 定 委 员 会 职责 范 围 : 二 市 地 级 () 彻 执 行 上 级 有 关 劳 动 鉴 定 工 作 的政 策 、法 规 ; 1贯 () 定 本 级 劳 动 鉴 定 的 工 作 制 度 ; 2制 () 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 导 ; 3对
级劳动保障 行政 部门 ) ,其职责 范围有所不 同,大体划分如
下 :
( ) ( 治 区 、 直 辖 市 ) 劳 动 鉴 定 委 员 会 职 责 范 一 省 自 级
围:
( ) 彻 落 实 国 家 有 关 职 工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工 作 的政 策 、 1贯
问 :劳 动 能 力鉴 定 应遵 循 什 么 原 则 ? 答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工 作 是 一 项 专 业 性 强 、技 术 性 高 、
政 策上 复杂的综 合性 工作 ,它和其 它社会 保险工作 一样 ,
都 有 着 自身 的 工 作 原 则 和 要 求 ,也 有 着 自身 独 特 的 形 式 。
依 据 ,以 政 策 、标 准 为 尺 度 。事 实 包 括 职 工 伤 病 时 间 、地
点 、原 因 、伤 病部位 、既 往伤病 史等等 ;政 策是指 国家相
关 劳 动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规 范性 文 件 ;标 准 是 指 伤 病 评 残 标 准 和 有 关 医 学 技 术 标 准 。 鉴 定 结 论 由集 体 研 究 确 定 , 切 实 克 服 不 正 之 风 和 主 观 随 意 性 ,保 证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的 客 观 、科 学 、公 正 、合 理 。
换 经营 机制 ,迈进市 场经 济创造 条件 ,为企业 排忧 解难 , 切 实 减 轻 企 业 承 担 的 一 些 社 会 事 务 负 担 ,为 企 业 参 与 竞 争 和 求 得 发 展 创 造 良好 的 环 境 。 () 持 客 观 、公 平 的 原 则 。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要 以 事 实 为 3坚
( ) 护 职 工 合 法 权 益 的 原 则 。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工 作 关 系 1维 到 职 工 工 伤 保 险 、养 老 保 险 、伤 病 治 疗 、劳 动 就 业 等 社 会 保 险 权 益 。劳 动 鉴 定 工 作 人 员 通 过 自 己 的 认 真 工 作 , 不 使 职 工 的 利 益 受 到 损 害 ,切 实 维 护 职 工 的合 法 权 益 。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工 作 的 基 本 原 则 可 以概 括 为 以下 三点 :
( ) 规定对管辖 范围 内的因病 ( 4按 含非因工 ) 、工伤 职工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程 度进 行 劳 动 鉴 定 ;
() 5 受理县级 劳动鉴定 的疑 难问题 ,对 职工劳动能 力丧
失 程 度 作 出 复查 鉴 定结 论 。 ( ) ( 、区 ) 劳 动 鉴定 委 员 会 职 责 范 围 : 三 县 市 级 ( ) 彻 执 行 上 级 有 关 劳 动 鉴定 工 作 的 政 策 、法 规 ; 1贯 ( ) 定 本 级 劳 动 鉴 定 的工 作 制 度 ; 2制
() 2 服务 于 企 业 的原 则 。 服 务 于 企 业 ,就 是 要 为 企 业 转
() 3 按规定 对管辖范 围内的工伤职 工丧失劳动 能力程 度
进 行 劳 动鉴 定 ; ( ) 所 属 用 人 单 位 的劳 动 鉴定 工 作 进 行 业 务 指 导 。 4对 企业 劳 动 鉴 定 委 员 会 ( 组 ) 责 : 小 职 ( ) 彻 执 行 上 级 劳动 鉴 定 有 关政 策 、法 规 ; 1贯 ( ) 集 、整 理 、保 存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职 业 病 的 有 关 资 2收
答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制 度 主 要 是 依 据 评 残 标 准 , 运 用 医
学科 学 技 术 的方 法 和 手段 , 以及运 用 劳 动保 障 的 相 关政
策 ,确 定 劳 动 者 伤 残 的 程 度 和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程 度 的 一 项 制
度 。它 足 工 伤 保 险制 度 改革 中 必 不 可 少 的 一 项 重 要 内容 。
能 再从事 原本适 合他 的正常 职业或 工作 ,也 可能造 成不 能 再 从事任 何工作 的结 果 ,当然还有 另一 种结 果 ,那 就是可 能使 劳 动者本人 恢复适 合他 的职业 或工作 。劳动能力 鉴定 的作用 和职能是 落实劳 动者 工伤待 遇的基 础和 前提 条件 ,
也 是 工 伤保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 劳 动 鉴 定 提 供 的 正 确 结 论 ,是 确 认 、批 准 职 工 因 工 完
问 :劳 动 能 力 鉴 的 作 用 、意 义 是 什 么 ?
答 :劳 动 能 力 不 同程 度 的 丧 失 ,使 劳 动 者 可 能 因 此 不
答 :我 国 目前 职 工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组 织 结 构 有 三 个 基 本 层 次 .即 省 、市 、县 三 级 劳 动 鉴 定 委 员会 ( 事 机 构 设 在 各 办
问 :劳 动 鉴 定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范 围是 什 么 ?
料 ,建立健 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作档案 ;
( ) 照 规 定 和 劳 动 鉴 定 委 员 会 要 求 ,做 好 职 工 劳 动 能 3按 力 丧 失 程 度鉴 定 的 申 报 工 作 ; ( ) 助 单 位 做 好 病 、伤 残 职 工 的 管 理 工 作 。 4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