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金融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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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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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23•【字号】淮府办〔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淮各金融机构: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3日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为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性,更好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中重要作用,促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金融监管机构: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保险业金融机构;(四)证券业经营机构。

上述机构需成立满1个会计年度方能参加考核。

二、考核期限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完整工作年度。

三、考核内容(一)金融监管机构根据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组织、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情况进行考核。

当年全市金融机构贷款增量预期目标未完成或当年全市金融工作在全省考核排名后三位,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不得列为先进名次。

当年全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性事件和金融案件,且金融监管部门未妥善处置或不当履职的,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不得列为先进名次。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项满分100分,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1.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情况(40分):当年末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全市的比重*20%、当年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量占全市的比重*80%分别计算后相加,按前沿距离法考核得分。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3•【字号】淮府办秘〔2016〕195号•【施行日期】201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的通知淮府办秘〔2016〕1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13日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为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内容(一)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三)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落实情况;(四)市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五)市政府全体会和常务会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六)市政府负责同志有关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七)需要督查的其他决策事项。

二、督查机制(一)督查计划督查实行计划管理。

凡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工作,均应当于年初提出计划,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形成督查工作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二)督查程序1.分解立项。

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需要督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进行分解立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

2.督查督办。

按照督查工作年度计划、督查方案的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跟踪了解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督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淮府秘[2014]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淮府秘〔2014〕7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淮各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4号)精神,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再贴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贷款重组、信贷资产转让、不良贷款核销等方式盘活信贷存量,向上争取新增信贷规模、总行直贷项目或单列指标等方式扩大信贷增量,力争社会融资规模保持增长,全年贷款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并在皖北领先,银行业金融机构增量存贷比不低于75%。

合理制定金融考评核心指标,修订完善《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评选奖励办法》和《淮南市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办法》,根据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按季调整政府性资金存放额度,按年度考核奖励。

二、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利用银团贷款,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收费权融资等服务,加大对我市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投入,提高重点项目银企对接协议履约率。

加强与金融机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采煤塌陷区治理、园区建设、工业地产、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合作,保障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的融资需求。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部门统计工作,解决当前部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统计基础薄弱、统计工作弱化、信息共享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政办〔2015〕4 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责任根据《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规定,部门包含: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经授权或接受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以及中央、省驻淮单位。

部门是本行业统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系统及本行业管理范围内单位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本行业统计调查。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统计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统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各部门要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配齐统计人员。

要主动加强与市统计局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市统计局的业务指导,确保本部门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二、扎实推进全行业统计各部门要在做好本系统统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树立向全行业统计转变的观念,扎实推进行业统计工作。

在综合统计调查体系框架下,涉及联网直报的行业,部门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或有资质企业的联网直报统计工作;对规模以下、限额以下或不够资质的非联网直报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实行联网直报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法获取统计调查资料,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淮府办秘[2016]195号
【发布部门】淮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13
【实施日期】2016.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
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6〕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13日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内容
(一)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三)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落实情况;
(四)市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五)市政府全体会和常务会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六)市政府负责同志有关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需要督查的其他决策事项。

二、督查机制
(一)督查计划
督查实行计划管理。

凡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工作,均应当于年初提出计划,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形成督查工作年。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重点项目调度机制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重点项目调度机制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重点项目调度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1•【字号】淮府办秘〔2017〕159号•【施行日期】2017.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重点项目调度机制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1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四督四保”要求,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重点项目调度推进质量,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和开(竣)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谋划机制(一)谋划的方向和内容。

重大项目谋划是指在“十三五”规划期或者远景规划期内,围绕国家和省各项重大规划、重点支持方向和政策、“五大发展”行动计划、“235”产业、“大、新、专”项目、专项建设基金、城乡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能力提升、生态和环境保护等,谋划一批处于策划、调研、论证阶段,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项目。

其中:水利、新能源项目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能源、交通项目投资不低于5亿元,其余项目投资不低于1亿元,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民生和社会事业及生态环保项目投资可视情况而定。

(二)谋划的职责和任务。

1.职责分工。

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为本辖区内重大项目谋划的责任主体,负责区域内重大项目的谋划、论证、推进工作;市政府各部门为本行业、本系统重大项目谋划的责任主体,负责职权范围内重大项目的谋划和统筹协调工作;市发改委为全市重大项目谋划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市重大项目谋划的汇总、调度工作。

2.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政策研究。

研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各行业部门已出台的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政策研判,寻找投资机遇,抢占发展先机。

二是加强项目谋划。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5•【字号】淮府办[2007]31号•【施行日期】200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07]31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完善征信体系运行机制,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25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农委、市建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淮南电信公司和各金融机构共同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领导,确定人员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开展工作,要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和资信评级,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引导企业重视积累自身信用记录,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

各有关单位在企业资信评级和信用信息征信工作中要立足于服务,批准切入点,做到“宣传、组织、协调、落实”四到位,全面完成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任务,为创建“信用淮南”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1.淮南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淮南市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方案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附件1淮南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金融生态建设,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257号)精神和省政府全面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3•【字号】淮府办秘〔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南市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23日淮南市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安徽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1〕6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1年10月底前,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我市各级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我市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12345一个号码服务。

构建热线电话、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五位一体”的受理渠道,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推进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使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心声之线、桥梁之线、疏导之线。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热线归并。

1.统一热线名称。

全市归并后的热线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统一服务标准,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2.归并各类热线。

严格落实国办发〔2020〕53号、皖政办秘〔2021〕65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部取消原号码,按照整体并入的方式,将话务座席统一归并到市12345热线。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政办秘[2017]106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4.28【实施日期】2017.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0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促进政府科学决策、精准发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建立全省经济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一)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

每季度第一周内,由省长主持召开,会期一天。

会议内容:听取上一季度经济运行及主要领域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剖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政策措施,督促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工作。

参加人员:常务副省长,有关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省扶贫办、省国税局、合肥海关、省电力公司、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可适当调整参会人员,必要时安排市政府负责同志参会。

汇报安排:省发展改革委汇报全省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和投资情况,省统计局汇报主要经济指标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报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省财政厅汇报财政运行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报房地产情况,省农委汇报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省商务厅汇报消费、进出口和招商引资情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报就业情况,省政府金融办汇报金融运行情况,省扶贫办汇报脱贫攻坚情况。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1•【字号】淮府办秘〔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1日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决定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5%以上。

力争上半年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55%以上,其中,续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65%以上、新建项目开工率70%以上。

省开工动员项目开工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深入开展农业“两强一增”暨乡村建设投资专项行动。

2023年完成投资40亿元以上。

新增高标准农田24万亩,实施“小田变大田”20万亩,加快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

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新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5个,新增农产品产地冷链仓储库容1万立方米。

加大农村水电路气网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资源向农村倾斜。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厕1.3万户、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27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三、深入开展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投资专项行动。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4•【字号】淮府办秘〔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4日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7年第28号专题会议纪要“研究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和省工商局《关于对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淮南市列为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试点市的函的复函》(皖工商企监函字〔2017〕1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加强协同监管,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公正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省级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建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逐步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解决重复检查、任性执法问题,尽量减少对企业的不合理干扰,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同时,加大对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倒逼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7•【字号】淮府办秘〔2018〕223号•【施行日期】2018.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5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公报体系。

秉承“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形成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信息获取和政策服务需要。

市人民政府办好本级政府公报,县、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

二、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公开审查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

发文机关应做好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公开属性,由文件起草单位提出,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审查把关;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对制发文件公开属性审查。

建立文件报送制度和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凡属应主动公开文件,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制发的文件转送政府公报编辑部门在本级政府公报上刊登,其中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供选登。

建立联络员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文件转送等工作。

健全质量把关机制,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统一公报编排格式,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提高公报时效性,逐步做到实施前刊登。

三、办好公报电子版。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24•【字号】淮府办秘〔2020〕93号•【施行日期】2020.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市发展改革委:《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淮发改社会〔2020〕16号)收悉。

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1.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2.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2020年11月24日附件1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秘函〔2019〕194号),为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工作,加强消费形势监测分析,研究提出扩消费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淮南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和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和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和金融创新考核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淮府办秘[2018]40号
【发布部门】淮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0
【实施日期】2018.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和金融创新考核结果
的通报
(淮府办秘〔2018〕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淮各金融机构:
2017年,全市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积极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深化金融服务创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6〕5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5〕19号)规定,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2017年度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
方发展和。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城建类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177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城建类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177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城建类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城建类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1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建类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市城建类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效解决全市城建类重点项目规划建设中发现的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二、职责分工(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作为辖区内城建类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本级城建类重点项目的统筹推进,以及市级城建类重点项目的土地征迁、环境保障等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作为本系统内城建类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建类重点项目的统筹推进,并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其他城建类重点项目的协助服务工作。

(三)市城乡建设委作为全市城建类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机制落实情况的汇总、调度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机制(一)各城建类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建立“一名责任人、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责任机制,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项目责任人每周前往在建项目工地不少于3次,积极协调存在的问题。

对工程进度慢、干扰阻力大的项目,项目责任人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各责任单位实行每周调度制度,形成进度、问题、解决方案明确的专报,向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报告。

(四)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统筹协调,对无法协调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报告。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6•【字号】•【施行日期】200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的通知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的《淮南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淮南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应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各单位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单位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发文产生的政府信息,在文件上盖章、署名的行政机关均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对于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发文产生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单位申请获取该政府信息。

第四条政府信息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五条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拟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应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征求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

被征求意见的行政机关应在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公文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拟公开政府信息机关提出书面函复意见。

第六条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征求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16•【字号】淮府办[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6]6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淮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5]59号文)精神,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淮南市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淮南办事处;(三)各国有商业银行淮南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淮南分行,各农村信用联社。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等次(一)考核指标1.各项贷款(含贴现,但不含转贴现;不含向异地的贷款)月平均增长额;2.年末贷款增长率;3.中小企业贷款(含“三农”贷款、助学贷款、消费贷款等)月平均增长额;4.年末中小企业贷款增长率;5.银行承兑汇票月平均增长额;6.年末银行承兑汇票增长率;7.当年呆账核销额度;8.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损失金额。

为鼓励各金融机构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市政府将对依法依规争取上级行核销呆账贷款成绩显著的(核销数额较大且核销市属企业改制呆账贷款占核销总额30%以上或核销重点改制企业呆账贷款占核销总额70%以上),另行给予奖励。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淮府办秘[2014]2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淮府办秘〔2014〕27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企业上市、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乔兴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钱力(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马翠兵(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期中(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张瑞昌(市金融办主任)成员:张忠书(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卫东(市科技局副局长)张琳娜(市财政局副局长)程丽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葆青(市环保局调研员)王毅(市水利局总工程师)鲁金杰(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王玉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思刚(市房地产管理局总工程师)陈楚新(市金融办副主任)朱继红(市国税局总会计师)顾莱保(市地税局副局长)韩真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家敏(市工商局副局长)于松(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丁士华(淮南银监分局纪委书记)程传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连佩录(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龚荣进(市煤化工园区管委会总工程师)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市直接融资工作,研究解决直接融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陈楚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市金融办:负责全市直接融资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制定全市推进直接融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直接融资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上市、发债等直接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省金融办、省证监局,会同市经信委共同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办理市政府交办的直接融资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办理的事项;负责与券商等中介机构联系和沟通,并对其在我市的执业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全市直接融资后备企业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总结分析上报全市直接融资工作情况;完成市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起草我市《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起草我市《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起草我市《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8•【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起草我市《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已印发,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现需要起草我市相关文件。

请各单位参照省文件(见附件),分头研究起草我市相关政策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整项工作的起草,配合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的有关内容报牵头单位。

各单位在起草过程中要避免照抄照搬,尽量体现淮南特色、淮南做法。

牵头单位在认真汇总、梳理各配合单位材料后,拿出具体意见,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11月26日上午下班前送市政务中心A座557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冯凯,联系电话:6678072刘伟,联系电话:6644684附件:具体任务分工及牵头单位联系人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8日附件具体任务分工一、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扩大建设用地市场化供给。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二)丰富产业用地供应模式。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完善土地管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统计局。

二、促进劳动力要素顺畅有序流动(五)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六)健全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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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金融运行调度通报考核
机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淮府办秘[2017]135号
【发布部门】淮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4
【实施日期】2017.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金融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7〕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强化工作调度,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市金融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金融运行调度机制
(一)季度金融运行调度会。

每季度后15日内,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主持召开。

会议内容:听取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当期金融形势,剖析金融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推动信贷投放的措施,对下一阶段金融工作作出部署。

参会人员:市长或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或有关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农发行淮南市分行、工商银行淮南分行、农业银行淮南分行、中国银行淮南分行、建设银行淮南市分行、交通银行淮南分行、浦发银行淮南支行、招商银行淮南分行、徽商银行淮南分行、邮储银行淮南市分行、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寿县农村商业银行、凤台农村商业银行、寿县联合村镇银行、凤台通商村镇银行、淮南矿业集团财务公司主要负责人。

根据需要可安排市直相关部门、有关县区(园区)、市属平台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汇报安排:市政府金融办汇报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年度信贷增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汇报全市货币信贷运行情况;淮南银监分局汇报全市金融监管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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