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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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务公开制度范文(3篇)

公司司务公开制度范文(3篇)

公司司务公开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局(公司)司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司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局(公司)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局(公司)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司务公开的原则1、遵循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公司;2、有利于局(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3、有利于增加局(公司)管理工作透明度;4、有利于职工参与局(公司)民主管理;5、有利于加强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二、司务公开的内容1、局(公司)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2、公司财务状况;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4、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5、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三、司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和负责科室(见附页)四、司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由局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负责。

成立司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公司)主管领导、纪检委员、工会、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局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局书记室、工会、办公室负责。

每半年检查一次司务公开的情况。

附:司务公开的项目、责任科室、形式和程序一、局(公司)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计划公开细则(一)主管科室:办公室(二)主管科室的责任,通过有效途径,使职工了解局(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情况,对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对合理部分予以采纳。

(三)公开内容1、计划编制的原则;2、计划的内容和计划分解、落实情况;3、计划执行结果。

(四)公开的程序和形式1、局(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由办公室提出初稿,经法人代表、同意后由党政工领导班子讨论决定;2、召开局(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对上述计划进行讨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3、提交局(公司)职工代表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定稿后上报江苏省盐业集团南通有限公司;4、由各科室、盐批部向职工公布和贯彻上述计划;5、半年或一年总结执行结果向职工公布。

行务公开制度

行务公开制度

银行支行行务公开制度为贯彻中央金融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在金融系统深入实行行(司)务公开制度的通知》(金融工办发[]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行的民主建设,根据《银行张家口分行实施行务公开制度暂行办法》,结合我行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一)实行行务公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通过实行行务公开,促进经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全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行务公开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实现员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要通过行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员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三)实行行务公开必须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必须有利有我行改革、发展、稳定和商业秘密保护.(四)实行行务公开必须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总支在行务公开工作中不仅是领导者,而且是实践者.要率先垂范,形成党政共同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具体承办,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五)实行行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季向市行书面报告一次。

设立监督电话:6223730。

(三)行务公应在员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员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本办法由支行工会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行务公开实施办法发布日期:2011—07—14为了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和客户的民主权利,促进业务经营有效和谐发展。

根据总行关于加强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制度
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工作中,对于法定的事项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参与。

这个制度是我国政府推行的一项重要政务公开制度,其目的是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众参与性。

三务公开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财务公开,即公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公开预算执行情况等。

通过财务公开,可以使公众了解到国家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社会信任度和监督机制的有效性。

二是决策公开,即公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

通过决策公开,可以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使公众了解政府的决策原因和目的,有助于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理解和参与。

三是行政公开,即公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活动和执行结果。

通过行政公开,可以使公众了解到政府的工作进展和成果,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防止权力滥用。

三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管理效能,推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同时,它也强化了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行动能力,促进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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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银行行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农村合作银行行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农村合作银行行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行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促进行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辖内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对拟公开的事项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内各级行务公开的保密审查。

第四条保密审查应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依法、合规、及时和准确,既确保行务事项或信息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经营。

第五条保密审查的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以任何方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行务事项或信息。

未经保密审查的行务事项或信息不得公开。

第六条保密审查的内容包括:(一)行务事项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二)行务事项或信息是否涉及工作秘密,即是否涉及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开扩散的事项或一旦泄露会给本单位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失的事项;(三)行务事项或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四)行务事项或信息公开后是否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保密审查的依据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涉及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条款;(六)国家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行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上级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单位行务事项或信息生成部门、行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合规部、综合部)是行务公开保密审查机构。

政务公开制度范文

政务公开制度范文

政务公开制度范文1. 背景和目的政务公开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旨在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市民的参与。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政务公开的实施,确保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

2. 管理标准2.1 政务公开原则1.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信息公开原则:政府部门应主动公开信息,除非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情况,应将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市民。

3.便民原则:政府部门应以市民为中心,提供便民和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确保市民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2.2 政务公开范围1.政策法规:包括重要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府决策文件等。

2.行政职责:包括政府职能、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政府部门的主要行政职责。

3.财务预算:包括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财税政策等。

4.重大工程和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公开信息。

2.3 政务公开程序1.政府部门应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政务公开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公开发布等环节。

3.政务公开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政务公开网站、移动政务等,提供多样化的公开渠道。

2.4 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1.政务公开网站:政府部门应建立和维护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2.政府发布会: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举行发布会的方式公开重大决策和政策解读等信息。

3.媒体发布: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式公开重要政府信息。

4.申请公开:市民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部门提出公开申请。

3. 考核标准3.1 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时性政府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2 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政府部门应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不能删除或篡改有关信息的内容,保持信息的透明度。

3.3 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政府部门应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银行信息公开制度

银行信息公开制度

银行信息公开制度1.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银行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效率,本文旨在制定银行信息公开制度,以确保银行信息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2.目的和范围本文的目的是规范银行信息的公开范围、方式和内容,促进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3.信息公开的原则银行信息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性和客观性:银行应按照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息,确保信息不受到误导和歧视。

2.全面性和时效性:银行应公开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全面信息,及时更新和公示最新的信息内容。

3.便捷性和可理解性:银行应提供便捷的渠道和方式,使公开的信息对各类用户易于理解和获取。

4.息的内容银行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机构概况:包括银行的名称、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基本信息。

2.经营状况:包括银行的收入、支出、利润、资产负债状况等经营指标。

3.风险管理:包括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等相关信息。

4.产品和服务:包括银行的产品和服务介绍、费率、申请流程等具体信息。

5.法律合规:包括银行的合规制度、合规违规行为处罚等相关法律信息。

5.信息公开的方式银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信息公开:1.网络平台:银行应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或其他网络平台上息,包括文件、报告、公告等。

2.媒体发布:银行可以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途径进行信息公开。

3.定期报告:银行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发布定期报告,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报告经营状况。

4.信息咨询:银行应设立信息咨询窗口,接受相关信息需求的用户咨询和查询。

6.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处罚为确保银行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合规性,监管机构将对银行信息公开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违反信息公开制度的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法律处罚。

7.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和推广银行应加强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员工和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

三务公开制度范本

三务公开制度范本

三务公开制度范本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们决定在相关事务领域实行三务公开制度。

具体范本如下:一、信息公开1. 在政务网站等互联网平台上,公开有关事务的基本情况、政策规定、决策依据、业务程序、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2. 定期发布有关事务的工作报告、年度计划、重要决策和政策文件,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3. 对涉及重大决策和行动的事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 建立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渠道,提供便捷的反馈和互动机制,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诉求。

二、决策公开1. 在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开展民意调查和专家评估。

2. 决策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公开相关报告和数据,并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监督。

3. 对涉及重要决策的决策理由、过程、结果等进行公开,为公众了解决策背景和合理性提供支持。

4. 对决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数据、效果和效益进行监测和评估,公开评估报告和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评价和监督。

三、执法公开1. 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及时公开有关执法行动的依据、程序、标准、细则和结果。

2. 政府各部门及时公开相关行政执法、监管执法、证照执法等活动的基本情况、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

3.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无法自行维权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 推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提供救济途径,保障他们行使合法权利的受保护。

以上是我们制定的三务公开制度范本,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互动,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度,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谢谢!。

支行行务公开制度汇编范本

支行行务公开制度汇编范本

支行行务公开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支行行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支行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分行行务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务公开,是指将支行的基本制度、工作流程、工作动态、工作计划、业务数据、人事变动、财务管理等信息,采取一定的形式和途径,向全体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第三条行务公开应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全面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第四条基本制度公开。

公开支行的各项基本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五条工作流程公开。

公开支行的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包括贷款、存款、结算、外汇等业务办理流程。

第六条工作动态公开。

公开支行的日常工作动态,包括业务发展、客户服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工作计划公开。

公开支行的中长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等。

第八条业务数据公开。

公开支行的业务数据,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外汇等业务量的统计数据。

第九条人事变动公开。

公开支行的人事变动情况,包括人员招聘、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等。

第十条财务管理公开。

公开支行的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财务审计等财务信息。

三、公开形式和途径第十一条行务公开应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便于全体员工了解和监督。

(一)利用支行内部网络平台,建立行务公开专栏,发布行务信息;(二)定期召开支行务虚会,通报行务工作;(三)利用支行内部报纸、杂志、橱窗等宣传媒体,宣传行务工作;(四)建立行务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四、公开程序和时限第十二条行务公开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一)拟公开的行务信息,由支行行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二)审核通过的行务信息,由支行行务部门确定公开形式和途径;(三)支行行务部门定期对行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行务公开应明确时限。

(一)基本制度和业务流程,应在制定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二)工作动态和工作计划,应在每季度初和年度初公开;(三)业务数据和人事变动,应在变动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四)财务信息,应在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公开。

银行支行行务公开规章制度

银行支行行务公开规章制度

银行支行行务公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支行的行务公开工作,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的稳定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银行支行的行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银行支行应当依法开展公开行务,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透明、公平、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

第四条银行支行行务公开工作应该以广大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核心,以规范为基础,以监督为保障。

第二章行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银行支行应当明确行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并及时将其公示于支行内和互联网平台。

第六条行务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1.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介绍与说明;2.贷款、存款、理财、汇款等业务的办理流程与要求;3.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4.支行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5.支行内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6.支行年度业绩和考核结果。

第七条行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银行产品和服务的名称、特点、风险等信息;2.贷款、存款、理财、汇款等业务的办理条件、利率、期限等信息;3.支行内各项费用收取标准和收费方式的说明;4.支行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工作权限和责任;5.支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6.支行的年度业绩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7.支行的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应奖惩措施。

第八条银行支行应当定期更新行务公开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广大客户提供信息服务。

第三章行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第九条行务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1.支行内悬挂公告、展示屏等;2.银行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等互联网平台;3.定期印发行务公开手册。

第十条行务公开的途径主要包括:2.访问支行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等互联网平台;3.参阅支行印发的行务公开手册。

第四章行务公开的要求和规范第十一条银行支行行务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十二条银行支行应当保证行务公开的内容的完整性,不得隐瞒、篡改、夸大或虚假宣传。

第十三条银行支行应当保证行务公开的方式和途径的多样性,方便广大客户获取信息。

银行支行行务公开规章制度

银行支行行务公开规章制度

银行支行行务公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支行的行务工作,维护银行支行的良好形象,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银行支行。

第三条银行支行应当依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行业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行务公开制度。

第二章行务公开原则第四条银行支行应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行务公开。

第五条银行支行应当公开其自身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六条银行支行应当建立健全行务公开制度,制定适当的公开方式和时间,保障客户知情权。

第七条银行支行应当定期对行务公开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

第三章行务公开内容第八条银行支行应当公开以下内容:(一)银行支行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二)银行支行的服务项目、办理流程、政策规定等;(三)银行支行的收费标准、费率、收费说明等;(四)银行支行的客户权益保障措施、投诉处理渠道等。

第九条银行支行应当建立网上行务公开平台,定期更新公开内容,方便客户查询。

第四章行务公开方式第十条银行支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行务公开:(一)在银行支行内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服务内容、办理流程等信息;(二)在银行网站上公开银行支行的基本情况、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三)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客户发送信息;(四)通过媒体宣传及其他方式进行行务公开。

第十一条银行支行应当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客户获取最新、准确的信息。

第五章行务公开监督第十二条银行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银行支行的行务公开工作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第十三条银行支行应当接受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四条银行监管部门对发现的行务公开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章行务公开责任第十五条银行支行应当明确行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行务公开工作由行长负总责,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事务公开制度模板

事务公开制度模板

事务公开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公开事务。

第三条事务公开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公开下列内容:(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六)财政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七)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等信息;(八)公务员招考、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信息;(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公开下列内容:(一)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二)重大决策、重大政策解读;(三)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信息;(四)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关心的热点信息。

三、公开方式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以下方式公开事务:(一)政府网站;(二)政府公报;(三)新闻发布会;(四)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五)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六)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四、公开时限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务性质、特点和需求,确定公开时限:(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如每季度或半年;(二)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如为民办实事项目、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随时公开,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

第九条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五、公开程序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事务公开程序:(一)明确公开事项;(二)审核公开内容;(三)确定公开方式;(四)公布事务信息;(五)收集、处理公众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政府信息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行政事业单位依照本制度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第三条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

第四条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一)属于国家秘密的;(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商业秘密所有者不同意公开的;(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个人不同意公开的;(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其中第(二)、(三)项所列的政务信息,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不受不予公开的限制;第(四)、(五)项所列的政务信息,如果公开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并且公开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应当予以公开。

第五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行政事业单位提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公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公民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所地、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二)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提交时间。

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系方式等;(二)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提交时间。

申请公开属于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的,同意公开的书面证明。

法定代表人及联应当提交当事人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创造条件,通过采用网上认定身份的技术,方便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获取有关政务信息。

行务公开事项责任清单制度

行务公开事项责任清单制度

行务公开事项责任清单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为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三)明确清单编制责任。

国务院审改办负责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机构(以下称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本地区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审改牵头机构。

(四)统一清单编制要求。

行务公开势在必行

行务公开势在必行

夏考 察 工作 时 明确指 出 ,一 定要 下大 力气 搞好 厂务 公开 工 作 。 因此 , 行行 务公开 工作 , 要 与落 实职代 会与 会 员大 推 就
会制 度 有机 结合 起来 ,充分 发挥职 代会 或 会员 大会 的载体 作用 , 项 工作 应着 力抓紧 抓好 。 此
3 .推 行 行 务 公 开 工 作 制 度 ,是 加 强 自身 管 理 ,搞 好 业

以人 为本 的思 想 , 把广大 员工 的工 作积极 性 、 主动 性 、 创造 性 充分 调 动和 发挥 出来 ,落实好 江泽 民同 志提 出的 :“ 政治 上 保证 、 度上 落实 、 制 权益 上维 护 、 素质 上提 高 ” 的要 求 。要 真 正 把党 的 “ 依靠方 针 ” 落到 实处 , 贯穿 到整 个业 务经 营过
农分行调研室
之 义 , 是 新 形 势 下 更 好 地 坚 持 职 代 会 制 度 、落 实 职 代 会 职
权、 发挥职 代 会作 用的客 观需要 。 代会 作为企 业职 工 行使 职 民主管理 、 民主监督 权利 的基本 制度 ,任 何 时候都 必 须坚 持 。 同时又要 根 据形势 的发展 变化 , 断丰 富、 不 充实 新 的内 容, 以推进 这一 制度 的完 善和发展 。 去 年 , ” 尉健 行 同志来 宁
试 金石 。

要 。农 业银 行在 改革和 发展 过程 中 , 始终 坚持依 法行 政 , 要 经 营合 规合 法 ,强化 监督 制约机 制 。推行 行 务公开 工作 制 度 , 民主 监 督制度 化 、 把 公开化 , 广大 员工监 督和 群众监 使
1 .推 行 行 务 公 开 工 作 制 度 ,是 落 实 员工 参 与 全 行 民 主

公司司务公开制度(3篇)

公司司务公开制度(3篇)

公司司务公开制度是指公司在处理一些重大事项时,对公司内部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进行信息公开和公示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增加公司管理的公信力和合规性。

公司司务公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点:1.公开范围: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和公示内容的范围,一般包括重大合同、财务报告、人事任免、对外投资等。

2.公开方式:公开事项的发布方式和渠道,例如公司内部通知、公示板和公司官方网站等。

3.公示期限:公示事项的公示期限,一般要求在决策前一定时间内进行公示,以便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提出意见和建议。

4.信息内容:公示事项需要包括详细的信息内容,例如合同的双方、合同金额、合同效力、履行义务等。

5.提出异议: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对公示事项有异议时,应有渠道和程序提出异议,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回复。

通过制定公司司务公开制度,能够提高公司的决策透明度和合规性,增加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的参与度和信任度,促进公司的良好运营和管理。

公司司务公开制度(二)第一章总则为深化公司司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公司公开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治理和透明度,确保公司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司务信息的范畴和公开方式第一条司务信息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规定、公司重大决策、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业绩报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公司对外评级情况等。

第二条公司将司务信息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被动公开两种形式。

第三条主动公开是指公司依法、依规定公开的司务信息,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告栏、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发布。

第四条被动公开是指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投资者需求公开的司务信息,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公开相应司务信息。

第三章司务信息公开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司务信息公开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信访和投诉全部登记并及时回复,确保司务信息公开公正和及时。

2. 连续性原则,公开连续发布相关司务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 及时性原则,公司应及时发布重要的司务信息,确保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公司三务公开管理制度

公司三务公开管理制度

公司三务公开管理制度1. 嘿,你知道公司的三务公开管理制度不?就像打开一扇透明的大门,啥事儿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呢!比如说,财务状况不再是个神秘的黑盒子,每一笔收支都明明白白。

这就好比你去买菜,摊主把每样菜的价格、重量都清清楚楚告诉你一样,咱心里踏实呀!2. 公司的三务公开管理制度,真的是个超棒的东西!就像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

咱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前模模糊糊的,现在呢?公开了!就像把藏在盒子里的宝贝拿出来展示一样。

业务的进展、遇到的问题,都能知道。

这要是和朋友聊天,咱都能说得头头是道,特有面子。

3. 三务公开管理制度在咱们公司落地了,哇塞,这就像一场及时雨啊!这里面的事务公开,就像大家围坐在一起分享蛋糕,每个人都能分到一块,知道自己那一份是啥样的。

拿行政事务来说,各种流程、决策不再是少数人的秘密,我们都能参与到这个“蛋糕分享会”里,这种感觉太酷了。

4. 咱公司的三务公开管理制度,那可是相当给力啊!这就好比把所有的牌都摊在桌面上打。

财务、业务、行政事务,全透明。

就像在一个大家庭里,每个人都知道家里的收入、支出和各种大事小事。

我就问你,要是家里人都藏着掖着,那还像个家吗?公司也是一样的道理呀!5. 你能想象一个公司像个迷宫,啥都不透明吗?幸好咱们有三务公开管理制度。

这制度啊,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迷宫。

财务的钱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业务的方向是啥,进展如何;行政事务怎么做的决定。

这一切就像电影情节一样,我们都是观众,都能看到最真实的画面。

6. 公司的三务公开管理制度简直是神来之笔啊!这就如同给我们每个人都配了一个望远镜,能清楚地看到远方的景色。

以前对公司的财务、业务、行政事务总是雾里看花,现在呢?就像把雾吹散了。

比如说业务方面的新计划,我们可以提前了解,就像提前知道了旅行的路线一样兴奋。

7. 三务公开管理制度在公司实行啦,这就像一场盛大的狂欢派对,所有人都被邀请参加。

不管是财务的资金流向,还是业务的项目详情,又或者是行政事务的管理细则,都不再是神秘的禁果。

银行公开制度

银行公开制度

银行公开制度
介绍
银行公开制度是指银行机构在信息披露、决策公开、监督公开等方面所应遵循的一系列制度。

重要性
银行公开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公开制度可以增强银行的透明度,让市场参与者更加了解银行的运营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从而使市场能够更准确地进行定价和风险评估。

内容
银行公开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披露:银行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与其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有关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等。

2. 决策公开:银行应公开其重大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如重大投资、合并收购、管理层变动等。

3. 监督公开:银行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公开监管报告、风险评估结果等。

4. 投资者关系:银行应建立并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和交流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问题。

意义
银行公开制度的实施可以增强金融市场的透明度,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同时,银行公开制度可以促进金融行业的竞争,推动银行的健康发展。

银行在遵守公开制度的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管理自身风险,提高整体风险防控水平。

总结
银行公开制度是保护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的重要制度,对于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以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和创造价值。

农村商业银行行务公开实施细则

农村商业银行行务公开实施细则

农村商业银行行务公开实施细则**农村商业银行行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现代金融企业运行步伐~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和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行务透明化管理~强力推行行务公开~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业务经营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行务公开的意义:实行行务公开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维护农商行整体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根本体现,是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是进一步激发调动广大员工参与改革~办好现代金融企业的重要途径,是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人才物资资源合理配置、增强经营效益的必要手段。

第三条行务公开的目的:在于不断加强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改革发展,密切党群联系~最大限度地保持**农商行的健康发展和稳定~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

第四条行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部室、各支行、分理处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大局~保证和推进农商行业务经营健康顺利进行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的原则。

第五条行务公开所指机构:农商行机关行务公开机构为农商行战略决策、人事薪酬、财务管理、授信业务管理、资产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资金营运管理、提名委员会和稽核审计等九个管理委员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以及日常行务管理相关事宜、通知等。

经有权审核人审核批准~由对口的管理委员会审查后进行公开~并将公开的内容及时送交行务公开办公室~分别以各管理委员会进行建档纳入考核评比,各经营网点行务公开机构包括各支行,部,、分理处审贷小组会议研究的决策或意向~以及单位日常性行务管理工作需要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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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行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中央金融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在金融系统深入实行行(司)务公开制度的通知》(金融工办发[]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行的民主建设,根据《银行张家口分行实施行务公开制度暂行办法》,结合我行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实行行务公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通过实行行务公开,促进经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全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行务公开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实现员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

要通过行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员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三)实行行务公开必须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必须有利有我行改革、发展、稳定和商业秘密保护。

(四)实行行务公开必须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总支在行务公开工作中不仅是领导者,而且是实践者。

要率先垂范,形成党政共同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具体承办,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五)实行行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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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向市行书面报告一次。

设立监督电话:6223730。

(三)行务公应在员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员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本办法由支行工会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行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14
为了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和客户的民主权利,促进业务经营有效和谐发展。

根据总行关于加强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行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行务公开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公开、便民、依法合规经营和廉洁从业为基本要求,通过行务公开,提高全行工作效能和公信力,为业务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服务。

第二条行务公开的原则
(一)党委(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
动员职工广泛参与,使职工有一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农发行限定知晓范围的工作秘密,所办理的与员工和客户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应及时公开。

(三)公开事项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第三条行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分行机关、各行(部)都要实行行务公开,并使行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逐步达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分行党委(各基层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行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要把行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行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行务公开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公开的内容,要坚持形式与效果的统一,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公正。

第四条行务公开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一)分行成立行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管副行长任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行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

行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保卫处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行务公开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意见,对行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反馈行务公开的情况。

(三)各职能部门每年向行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一次行务公开的情况。

行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研究一次行务公开工作,并向全行通报有关情况。

(四)各基层工会每半年向分行行务公开办公室上报行务公开执行情况。

(五)各行(部)依据本办法,建立相应的行务公开领导小组,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行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政策规定。

重点是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农发行重要决策、改革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二)经营管理。

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情况,如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营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落实这些经营目标过程中的重大决策、措施等。

(三)财务收支情况。

主要是年度财务管理及业务收支情况。

大额费用开支和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大的基建和维修项目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车辆设备维修情况;宣传费、会议费、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等提取及使用情况;职工住房补贴情况及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等。

(四)干部人事管理。

重点是业务岗位竞聘、干部选拔任用、员工招聘的程序和条件;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励晋级、工资和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方案及考核兑现情况;业务岗位职务的评聘晋升情况等。

(五)廉政建设。

重点是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民主评议干部的程序、方式、内容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结果。

(六)信贷管理政策、会计结算办法和相关规定、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

(七)客户和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行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对内公开的形式。

通过召开行务会、职代会、全体职工大会、职工座谈会,利用意见箱、宣传栏、内部管理网站等在行内公开。

(二)对外公开的形式。

通过宣传资料、召开银企座谈会、新闻媒体、公告栏
等形式向行外公开。

第七条行务公开的步骤和程序
(一)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行务公开的事项和有关材料,经分管行领导审核同意后,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二)重要行务公开事项由党委会(党支部)研究决定。

(三)行务公开的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可根据实际确定。

每次行务公开后,要及时收集干部职工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员工和客户有权对行务公开内容进行质询,对群众(企业)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应及时认真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及时公布。

(四)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及员工、客户提出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应形成文字材料,由承办部门保存备查。

第八条其他
(一)对在行务公开工作中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应认真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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